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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
  • 內政發〔201481   201477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批轉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

    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

    (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財政廳20147月)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加大教育扶貧力度,完善我區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高等教育學業,自治區決定自2014年起,對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不能讓貧困地區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指示精神,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基本教育權益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區和人才強區戰略,優化教育結構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自治區實施的又一項重要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各方責任清晰,資助一次到位,體現民生效應”的原則,切實保障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學業。

    (一)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當年被錄取到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錄取時為城鄉低保家庭的子女。

    資助標準: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40 000元;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或高職高專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30 000元。

    資金來源: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各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根據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受理、審核和公示享受資助學生名錄,并在本科和高職高專錄取工作完成后,分兩批次將享受資助學生匯總名單上報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由其匯總后及時上報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財政廳收到申請撥付資助資金文件后,及時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旗縣(市、區)財政局,旗縣(市、區)財政局根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生名單和銀行賬號,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學生銀行卡中。

    (二)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的具體政策由所在盟市自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盟市、旗縣(市、區)承擔,并報自治區備案。

    三、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要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切實把此項惠民工作抓實抓好。

    (一)密切相互配合

    自治區教育、民政和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盡快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指導、檢查、督促各地區開展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切實抓好落實。

    教育部門要根據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將受理并初審通過的享受資助學生相關信息提供給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根據教育部門提供的信息,及時確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民政部門確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時公示并發放資助資金;財政部門做好資助資金的籌集和及時下達、撥付工作。

    (二)強化資金管理

    為確保資助資金落實到位,讓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對資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封閉運行”。

    自治區財政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資助資金,各地區要盡快制定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落實資金具體分擔辦法。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各級審計部門要認真做好資助資金的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工作,監督資金落實情況。

    各旗縣(市、區)教育、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受助學生的審核、匯總和資助資金發放工作,確保每一個新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自治區教育、民政、財政等部門要重點檢查受助學生的真實性和資金落實情況,對弄虛作假的地區,要督促其限期糾正。對擠占、截留、挪用、虛報冒領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
  • 內政發〔201481   201477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批轉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

    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

    (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財政廳20147月)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加大教育扶貧力度,完善我區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高等教育學業,自治區決定自2014年起,對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不能讓貧困地區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指示精神,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基本教育權益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區和人才強區戰略,優化教育結構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自治區實施的又一項重要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各方責任清晰,資助一次到位,體現民生效應”的原則,切實保障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學業。

    (一)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當年被錄取到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錄取時為城鄉低保家庭的子女。

    資助標準: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40 000元;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或高職高專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30 000元。

    資金來源: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各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根據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受理、審核和公示享受資助學生名錄,并在本科和高職高專錄取工作完成后,分兩批次將享受資助學生匯總名單上報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由其匯總后及時上報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財政廳收到申請撥付資助資金文件后,及時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旗縣(市、區)財政局,旗縣(市、區)財政局根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生名單和銀行賬號,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學生銀行卡中。

    (二)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的具體政策由所在盟市自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盟市、旗縣(市、區)承擔,并報自治區備案。

    三、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要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切實把此項惠民工作抓實抓好。

    (一)密切相互配合

    自治區教育、民政和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盡快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指導、檢查、督促各地區開展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切實抓好落實。

    教育部門要根據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將受理并初審通過的享受資助學生相關信息提供給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根據教育部門提供的信息,及時確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民政部門確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時公示并發放資助資金;財政部門做好資助資金的籌集和及時下達、撥付工作。

    (二)強化資金管理

    為確保資助資金落實到位,讓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對資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封閉運行”。

    自治區財政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資助資金,各地區要盡快制定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落實資金具體分擔辦法。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各級審計部門要認真做好資助資金的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工作,監督資金落實情況。

    各旗縣(市、區)教育、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受助學生的審核、匯總和資助資金發放工作,確保每一個新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自治區教育、民政、財政等部門要重點檢查受助學生的真實性和資金落實情況,對弄虛作假的地區,要督促其限期糾正。對擠占、截留、挪用、虛報冒領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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