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名錄】
| 書記: | ||||||
| 副書記: | ***(蒙古族) | 馬永勝 | 陶建 | 趙吉瑞(蒙古族 4月離任) | 劉國君(4月任職) | |
| 委員: | 周黎明(蒙古族 4月任職) | 曲云清(蒙古族 8月任職) | ||||
| 秘書長: | 蘇忠勝 | |||||
| 綜治辦副主任: | 曲云清(蒙古族 8月任職) | 且國山(7月任職) | 李瑛玲(7月任職) | |||
| 維穩辦副主任: | 趙瑾琦 |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綜治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內蒙古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維穩辦)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設13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執法督查室、信息調研處、宣傳處,綜治辦綜合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維穩辦信息綜合處、維穩辦協調督辦處。機關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創新研究中心,為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綜治辦)所屬,相當于處級事業單位,代管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黨委防范辦)掛靠自治區政法委。9月,經自治區黨委決定,自治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行政編制59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秘書長1名(副廳級),綜治辦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2名(副廳級),維穩辦副主任1名(副廳級),副巡視員1名;處級領導職數27名(15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12副)。自治區政法委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有在編公務員53人。其中:少數民族15人,女性11人,研究生學歷8人(黨校在職研究生5人),本科44人,大專1人。
【維護北疆安全】
敏感節點維穩工作全國“兩會”期間,及時啟動環京“護城河”工程,派出12個督查組進行全面督查。在敏感節點,堅持問題導向,全力做好各項工作,沒有發生敏感問題。
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各地各部門深入開展宗教極端勢力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隱患排查,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搗亂破壞活動,有效地遏制了各類非法宗教和邪教向校園、農村牧區滲透蔓延。進一步加強了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自治區活動的統一管理和管控。
打擊刑事犯罪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掃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打擊經濟領域犯罪等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全區共立刑事案件98434起,同比下降28.1%;立八類主要案件5706起,同比下降16.7%;立侵財案件79070起,同比下降29.8%。
互聯網管控進一步加強互聯網有害信息巡查處置,嚴格落實“7×24”網上巡查管控機制,成功處置各類違法、有害信息82萬余條。實施網安綜合應用平臺聯網工程,包頭、興安、通遼、赤峰、鄂爾多斯、烏海等6個盟市被列為全國首批網安綜合應用平臺示范城市。推動升級自治區級移動互聯網偵控系統和盟市城域網節點互聯網偵控系統,帶寬覆蓋率分別達到100%和85%。
【社會矛盾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區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糾紛21421次,預防糾紛發生26351件,共調處矛盾糾紛174186件,成功170541件,成功率97.9%;全區三級信訪總量29126件(批)次,130205件(人)次,與上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0.4%,人次下降4.5%。
深入基層化解社會矛盾開展“大接訪”,通過帶案下訪,促進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妥善解決,全年掛牌督辦疑難復雜信訪積案150件,全區三級信訪總量中重復訪批次、人次下降幅度均超過35%。進一步深化“三駐”活動,共派出干部40347人,排查化解矛盾和問題隱患5417件,化解率96.9%。
集中整治進京非訪問題組織綜治部門對全區長期滯留在京的非訪人員,逐人建立檔案、落實措施,掛牌整治。全區進京非訪人次同比下降36.78%,特別是北京APEC會議期間,做到了“日清”、“不滯留”。進京集體訪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0%、22.74%。
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制定出臺《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組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和評估機構庫。對全區12個盟市、34個重點旗縣(市區)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工作情況進行實地督查調研,督促各地做到重大決策項目穩定風險應評盡評。總結推廣包頭市東河區北梁棚戶區改造項目四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聯動的工作經驗,被黨中央維穩辦確定為全國穩評工作創新聯系點在全國推廣。全區共評估重大項目2816件,其中暫緩實施96件,占3.4%;不予實施25件,占0.9%。
【公共安全隱患消除】
集中整治交通安全管理開展大力推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執法窗口規范化建設和深化交管工作改革3項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隧道危險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機動車安全隱患大檢查、“打四非、查四違”、公安專段號牌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全區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暨整治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多個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全區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404起,同比下降6.59%;死亡1005人,同比下降8.3%;受傷3229人,同比下降8.21%;直接財產損失1491.77萬元,同比下降7.32%,未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制度,部署開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組織開展無預案實戰拉動演練,切實提升了快速反應和救援能力。全區共發生火災11407起,同比下降3.53%;直接財產損失1.2億元,同比下降10.12%。
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全區共收繳各類槍支3244支、子彈333200發、各類炸藥270712.7千克、雷管501796枚、仿真槍15535支、管制刀具141313把。
健全安全防范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穩定各項規章制度,在違禁品清查、槍支彈藥管理、劇毒物品管理、校園等重點場所安全防范機制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改進獄情分析會形式,強化聯防機制建設,為看守所配備智能監控,有效防止全區公安監管場所發生被監管人員脫逃事件、被監管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和涉公安監管輿情事件,確保了全區公安監管場所安全穩定無事故。
【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科學配置、有效整合警力,實行扁平化指揮,著力打造城區360秒出警圈,將備勤模式由營地備勤轉為街面動態備勤,使全區12個盟市102個旗縣(市區)黨政機關所在地全部完成了城區360秒出警圈任務,完成率達100%。不斷強化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在牧區,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目標,形成具有草原特色、軍警民參與的“草原110”群防群治模式。在城區,注重發揮餐飲業、旅店業、網吧、出租車等行業優勢,建立健全行業平安協會,形成共同承擔“提供案件線索、反饋治安信息、宣傳平安建設、開展街面巡邏”任務的群防群治模式。
提高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積極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一卡通”制度,較好地落實了“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找人”的服務管理措施。全區共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793個,配備流動人口專兼職協管人員13643人。自治區政法委召開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會,全區共銜接刑釋人員6317名。其中:重點幫教對象237名;創辦安置基地和過渡性實體69個,建立安置幫教工作站1081個;幫教刑釋人員12418名,幫教率98%;安置刑釋人員11370名,安置率90%,預防和減少了重新違法犯罪。
發揮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作用全區102個旗縣市區已建基層綜合服務平臺98個,覆蓋率達到96%;1055個蘇木鄉鎮(街道)已建立基層綜合服務平臺968個,覆蓋率達到92%;13477個嘎查村(社區)已建立基層綜合服務平臺11349個,覆蓋率達84%。進一步規范標準,積極推行服務體系“星級”評審等做法,充分發揮基層平臺在綜治工作中的作用。
提升信息化應用能力充分發揮視頻監控攝像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區已安裝各類公共視頻監控攝像機95萬臺,平均每百人2.88臺,全區已有11個盟市和81個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新建或改造完成視頻圖像信息共享平臺。
【執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工程】
依法治區工作自治區黨委成立推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確定成員單位,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形成《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推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制度3項56條。研究制定任務分工方案,形成1個總計劃、6個分計劃、1套目標運行分解總表,明確目標任務212項。
司法體制改革將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分解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等3個方面共17個大項,細化為50個小項。起草自治區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制定出臺《關于開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的實施方案》、《人民檢察院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
執法規范化建設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公安廳分別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政法機關冤假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全區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組織10900名民警參加全區公安機關2014年基本級、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全警大規模使用武器警械專項訓練活動,舉辦培訓班684期,培訓民警38726人、輔警13525人,正式民警參訓率達到98.8%。自治區高級法院歷時4個月對全區各中院減刑假釋案件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切實規范減刑假釋工作,全區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8600件,全部審結。
解決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制定印發《開展涉法涉訴中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和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全區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整治行動,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派出4個督查調研組,對11個盟市進行督導。啟動呼格吉勒圖案件再審程序,得到了黨中央政法部門高度肯定和社會廣泛認可。
【政法隊伍素質提升工程】
理想信念教育落實自治區黨委提出的“大學習”行動要求,自治區政法委機關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多次,集中學習16次,組織參加領導干部雙休日講座87人次,選派干部參加各類培訓49人次,在黨中央黨校舉辦171名綜治干部參訓的全區綜治辦主任履職能力培訓班。政法委機關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成果受到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區教育實踐活動經驗交流會上作了典型發言。各級政法部門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1000余條,組織廣大黨員干警集中學習300余次,觀看警示教育片27部,購置各類學習資料1500余冊,舉辦各類培訓班100多期,取得了較好效果。
隊伍正規劃建設自治區政法委積極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參加黨中央和自治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原則,普遍制定干警教育培訓計劃,廣泛開展大練兵和業務競賽,培訓率達80%以上,新上崗政法干警培訓率達100%。
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堅持從嚴治警方針不動搖,積極落實各項從優待警措施,組織開展以“踐行群眾路線、關愛基層民警”為主題的“關愛公安民警日”系列活動,全區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走訪慰問活動。推動實現各盟市公安局74名副職交流任職,占副職總數的39%;全區102個旗縣市區公安機關98名局長交流任職,占總數的96%;67名政委交流任職,占總數的71.2%。推動實現了全區1373個派出所中196名所長“進班子”。
加大正風肅紀力度集中治理執法司法中存在的“不規范”、“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公開通報全區政法系統8起典型案件,呼和浩特等盟市查處違法違紀干警90名。自治區高級法院大力開展“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專項活動,自治區檢察院完善舉報機制,加強部門協作配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892件1516人。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名錄】
| 書記: | ||||||
| 副書記: | ***(蒙古族) | 馬永勝 | 陶建 | 趙吉瑞(蒙古族 4月離任) | 劉國君(4月任職) | |
| 委員: | 周黎明(蒙古族 4月任職) | 曲云清(蒙古族 8月任職) | ||||
| 秘書長: | 蘇忠勝 | |||||
| 綜治辦副主任: | 曲云清(蒙古族 8月任職) | 且國山(7月任職) | 李瑛玲(7月任職) | |||
| 維穩辦副主任: | 趙瑾琦 |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綜治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內蒙古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維穩辦)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設13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執法督查室、信息調研處、宣傳處,綜治辦綜合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維穩辦信息綜合處、維穩辦協調督辦處。機關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管理創新研究中心,為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綜治辦)所屬,相當于處級事業單位,代管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黨委防范辦)掛靠自治區政法委。9月,經自治區黨委決定,自治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行政編制59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秘書長1名(副廳級),綜治辦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2名(副廳級),維穩辦副主任1名(副廳級),副巡視員1名;處級領導職數27名(15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12副)。自治區政法委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有在編公務員53人。其中:少數民族15人,女性11人,研究生學歷8人(黨校在職研究生5人),本科44人,大專1人。
【維護北疆安全】
敏感節點維穩工作全國“兩會”期間,及時啟動環京“護城河”工程,派出12個督查組進行全面督查。在敏感節點,堅持問題導向,全力做好各項工作,沒有發生敏感問題。
打擊非法宗教活動各地各部門深入開展宗教極端勢力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隱患排查,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搗亂破壞活動,有效地遏制了各類非法宗教和邪教向校園、農村牧區滲透蔓延。進一步加強了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自治區活動的統一管理和管控。
打擊刑事犯罪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掃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打擊經濟領域犯罪等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全區共立刑事案件98434起,同比下降28.1%;立八類主要案件5706起,同比下降16.7%;立侵財案件79070起,同比下降29.8%。
互聯網管控進一步加強互聯網有害信息巡查處置,嚴格落實“7×24”網上巡查管控機制,成功處置各類違法、有害信息82萬余條。實施網安綜合應用平臺聯網工程,包頭、興安、通遼、赤峰、鄂爾多斯、烏海等6個盟市被列為全國首批網安綜合應用平臺示范城市。推動升級自治區級移動互聯網偵控系統和盟市城域網節點互聯網偵控系統,帶寬覆蓋率分別達到100%和85%。
【社會矛盾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區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糾紛21421次,預防糾紛發生26351件,共調處矛盾糾紛174186件,成功170541件,成功率97.9%;全區三級信訪總量29126件(批)次,130205件(人)次,與上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0.4%,人次下降4.5%。
深入基層化解社會矛盾開展“大接訪”,通過帶案下訪,促進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妥善解決,全年掛牌督辦疑難復雜信訪積案150件,全區三級信訪總量中重復訪批次、人次下降幅度均超過35%。進一步深化“三駐”活動,共派出干部40347人,排查化解矛盾和問題隱患5417件,化解率96.9%。
集中整治進京非訪問題組織綜治部門對全區長期滯留在京的非訪人員,逐人建立檔案、落實措施,掛牌整治。全區進京非訪人次同比下降36.78%,特別是北京APEC會議期間,做到了“日清”、“不滯留”。進京集體訪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別下降30%、22.74%。
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制定出臺《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組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和評估機構庫。對全區12個盟市、34個重點旗縣(市區)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工作情況進行實地督查調研,督促各地做到重大決策項目穩定風險應評盡評。總結推廣包頭市東河區北梁棚戶區改造項目四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聯動的工作經驗,被黨中央維穩辦確定為全國穩評工作創新聯系點在全國推廣。全區共評估重大項目2816件,其中暫緩實施96件,占3.4%;不予實施25件,占0.9%。
【公共安全隱患消除】
集中整治交通安全管理開展大力推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執法窗口規范化建設和深化交管工作改革3項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公路隧道危險品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機動車安全隱患大檢查、“打四非、查四違”、公安專段號牌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全區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暨整治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多個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全區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404起,同比下降6.59%;死亡1005人,同比下降8.3%;受傷3229人,同比下降8.21%;直接財產損失1491.77萬元,同比下降7.32%,未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制度,部署開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組織開展無預案實戰拉動演練,切實提升了快速反應和救援能力。全區共發生火災11407起,同比下降3.53%;直接財產損失1.2億元,同比下降10.12%。
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全區共收繳各類槍支3244支、子彈333200發、各類炸藥270712.7千克、雷管501796枚、仿真槍15535支、管制刀具141313把。
健全安全防范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穩定各項規章制度,在違禁品清查、槍支彈藥管理、劇毒物品管理、校園等重點場所安全防范機制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改進獄情分析會形式,強化聯防機制建設,為看守所配備智能監控,有效防止全區公安監管場所發生被監管人員脫逃事件、被監管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和涉公安監管輿情事件,確保了全區公安監管場所安全穩定無事故。
【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科學配置、有效整合警力,實行扁平化指揮,著力打造城區360秒出警圈,將備勤模式由營地備勤轉為街面動態備勤,使全區12個盟市102個旗縣(市區)黨政機關所在地全部完成了城區360秒出警圈任務,完成率達100%。不斷強化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在牧區,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目標,形成具有草原特色、軍警民參與的“草原110”群防群治模式。在城區,注重發揮餐飲業、旅店業、網吧、出租車等行業優勢,建立健全行業平安協會,形成共同承擔“提供案件線索、反饋治安信息、宣傳平安建設、開展街面巡邏”任務的群防群治模式。
提高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積極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一卡通”制度,較好地落實了“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找人”的服務管理措施。全區共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793個,配備流動人口專兼職協管人員13643人。自治區政法委召開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會,全區共銜接刑釋人員6317名。其中:重點幫教對象237名;創辦安置基地和過渡性實體69個,建立安置幫教工作站1081個;幫教刑釋人員12418名,幫教率98%;安置刑釋人員11370名,安置率90%,預防和減少了重新違法犯罪。
發揮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作用全區102個旗縣市區已建基層綜合服務平臺98個,覆蓋率達到96%;1055個蘇木鄉鎮(街道)已建立基層綜合服務平臺968個,覆蓋率達到92%;13477個嘎查村(社區)已建立基層綜合服務平臺11349個,覆蓋率達84%。進一步規范標準,積極推行服務體系“星級”評審等做法,充分發揮基層平臺在綜治工作中的作用。
提升信息化應用能力充分發揮視頻監控攝像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區已安裝各類公共視頻監控攝像機95萬臺,平均每百人2.88臺,全區已有11個盟市和81個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新建或改造完成視頻圖像信息共享平臺。
【執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工程】
依法治區工作自治區黨委成立推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確定成員單位,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形成《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推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制度3項56條。研究制定任務分工方案,形成1個總計劃、6個分計劃、1套目標運行分解總表,明確目標任務212項。
司法體制改革將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分解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等3個方面共17個大項,細化為50個小項。起草自治區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制定出臺《關于開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的實施方案》、《人民檢察院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
執法規范化建設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公安廳分別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政法機關冤假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全區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組織10900名民警參加全區公安機關2014年基本級、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全警大規模使用武器警械專項訓練活動,舉辦培訓班684期,培訓民警38726人、輔警13525人,正式民警參訓率達到98.8%。自治區高級法院歷時4個月對全區各中院減刑假釋案件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切實規范減刑假釋工作,全區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8600件,全部審結。
解決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制定印發《開展涉法涉訴中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和辦理“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全區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整治行動,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派出4個督查調研組,對11個盟市進行督導。啟動呼格吉勒圖案件再審程序,得到了黨中央政法部門高度肯定和社會廣泛認可。
【政法隊伍素質提升工程】
理想信念教育落實自治區黨委提出的“大學習”行動要求,自治區政法委機關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多次,集中學習16次,組織參加領導干部雙休日講座87人次,選派干部參加各類培訓49人次,在黨中央黨校舉辦171名綜治干部參訓的全區綜治辦主任履職能力培訓班。政法委機關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成果受到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區教育實踐活動經驗交流會上作了典型發言。各級政法部門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1000余條,組織廣大黨員干警集中學習300余次,觀看警示教育片27部,購置各類學習資料1500余冊,舉辦各類培訓班100多期,取得了較好效果。
隊伍正規劃建設自治區政法委積極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參加黨中央和自治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原則,普遍制定干警教育培訓計劃,廣泛開展大練兵和業務競賽,培訓率達80%以上,新上崗政法干警培訓率達100%。
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堅持從嚴治警方針不動搖,積極落實各項從優待警措施,組織開展以“踐行群眾路線、關愛基層民警”為主題的“關愛公安民警日”系列活動,全區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走訪慰問活動。推動實現各盟市公安局74名副職交流任職,占副職總數的39%;全區102個旗縣市區公安機關98名局長交流任職,占總數的96%;67名政委交流任職,占總數的71.2%。推動實現了全區1373個派出所中196名所長“進班子”。
加大正風肅紀力度集中治理執法司法中存在的“不規范”、“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公開通報全區政法系統8起典型案件,呼和浩特等盟市查處違法違紀干警90名。自治區高級法院大力開展“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專項活動,自治區檢察院完善舉報機制,加強部門協作配合,查處職務犯罪案件892件15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