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第202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內蒙古自治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8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區主席巴特爾
2014年9月5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經2014年8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06年7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46號令發布)。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202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內蒙古自治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8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區主席巴特爾
2014年9月5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經2014年8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2006年7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46號令發布)。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