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廳長: ***(蒙古族 4月離任)
周黎明(蒙古族4月任職)
副廳長:劉國棟 王健(女) 尤俊成 張德成(蒙古族)
紀委書記:王耀學(5月離任)
張東紅(12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樊闊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司法廳)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共設置15個處室(局),有93個政法專項編制,下轄4個直屬事業單位。
【監獄工作】大力加強監所管理體系建設,監獄實現了“四無”工作目標。切實保障罪犯合法權益,罪犯伙食標準處于全國前五位,罪犯標準化食堂創建工作已完成,全區罪犯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屬地管理,建立社會醫院專家進監獄會診、巡診的協作工作機制,部分監獄在押服刑人員納入當地新農合醫保體系。赤峰監獄的“精細化”管理、包頭監獄的一日規范制度、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績效考核工作特點突出。
【戒毒工作】扎實做好廢止勞教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切實履行戒毒管理職能,建成自治區司法行政戒毒“三期六級”戒毒模式,規范了戒毒人員診斷評估工作,著力提升戒治質量。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百城禁毒會戰”等專項行動,提高擴容增收能力。女子戒毒所推行扁平化管理,五原、圖牧吉、烏海戒毒所在提高醫療戒治水平方面,取得了突破。
【信息化建設工作】自治區司法廳設立信息監控指揮中心,確定了全區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方案:依托自治區政務云中心,整合利用政務外網、政法網、互聯網等網絡資源,建成監控指揮平臺、社會服務平臺兩個平臺,建成內網、外網兩個門戶,建立基礎數據庫、業務數據庫、監管幫教對象數據庫、綜合數據庫、共享數據庫五類數據庫,形成涵蓋協同辦公、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基層工作、社區矯正、法治宣傳、法制工作、人事警務、裝備與資產、電子監察、遠程幫教探視(探訪)和視頻會議系統、司法考試等14個業務系統的信息化應用體系。
【法制宣傳工作】6月中旬,自治區司法廳、教育廳、團委聯合組織舉辦全區首屆大學生法律知識大賽,自治區38所高校近30萬名大學生參加。7月18日,自治區司法廳、經信委、國資委、金融辦聯合召開全區“法律進企業”工作推進會,總結交流各地工作經驗,就進一步深化活動,全面推進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10月17日,自治區司法廳、民政廳、農牧業廳聯合在赤峰召開全區農牧民學法用法經驗交流會,從加強農牧民法治宣傳教育、開展“民主法治嘎查村”創建和健全工作機制三個方面對開展農牧民學法用法工作提出具體要求。11月,組織開展了2014年度全區“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推薦評選活動。按照全國普法辦要求,組織開展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系列學習宣講活動。組織各地開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承辦了中國首屆法制媒體高峰論壇會議。
【律師公證管理工作】全區律師辦理各類法律事務5.7萬件,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37.3萬件,律師公證隊伍提供各類免費公益服務13萬余件,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新需求,促進全區轉方式、穩增長、促改革、惠民生發揮了應有的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呼格吉勒圖案復查再審中代理律師指導協調工作,以及馬航MH370客機內蒙古籍4名乘客家屬法律服務工作。繼續組織全區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1300余名律師參與各級政府和檢察機關信訪接待1200余件,協助疏導、化解群體性上訪230余次。推進服務進一步向基層延伸,努力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部署開展“律師公證送法下鄉”、“農牧民工討薪維權”等專項活動。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聘請政府法律顧問550家,在全國率先實現縣級以上三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全區共調處矛盾糾紛174186件,成功170541件,成功率97.9%,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29件56人,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93件2087人,防止群體性上訪1040件37297人,防止群體性械斗45件1287人。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區共建立道路交通調委會136個,醫療糾紛調委會123個,物業糾紛調委會119個。2014年,共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糾紛11732件,調解醫療糾紛459件,調解物業糾紛3381件。
【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規范司法行政機關與監獄機關對刑滿釋放人員地對接工作,通過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錄入33770條服刑人員基本信息,由司法所向監所反饋26519條信息。通過政府投入,在盟市所在地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訓、救助為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基地,共創辦87個安置基地和過渡性實體,建立安置幫教工作站1081個。全年共幫教刑滿釋放人員12856名,幫教率達98.6%,安置刑滿釋放人員11860名,安置率達91%,同時開展了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排查幫扶工作。
【司法所建設工作】全區有866個司法所被命名為自治區規范化司法所,規范化創建工作成效明顯。各盟市司法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采取考錄、增加事業編制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等方式,解決司法所人員不足的問題。司法所建設的重點轉向職能建設和業務建設,重點加強城市街道和開發區司法所建設,通過建立司法行政服務管理平臺和法律服務室等方式,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和網絡向嘎查村、社區延伸。
【社區矯正工作】自治區司法廳設立社區矯正管理局。同時,積極推動在各盟市司法局成立社區矯正執法支隊,在各旗縣(市區)司法局成立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已在呼和浩特、包頭、呼倫貝爾、通遼、錫林郭勒、烏蘭察布、烏海等盟市成立7個社區矯正執法支隊。經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稱自治區人社廳)協調,將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全區高校畢業生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大培訓活動,共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1090人,培訓盟市、旗縣工作人員313人。加強社區矯正基礎保障建設,協調落實了社區矯正經費保障,為盟市、旗縣(市區)司法局各配備1臺社區矯正執法專用特種車輛。
【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機構發展規劃(2015—2017年)》,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逐步規范司法鑒定工作,提高鑒定人隊伍整體素質,提升鑒定質量和社會公信力。全年核準司法鑒定機構2家,增加司法鑒定人35人,注銷司法鑒定人24名。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核準司法鑒定機構62家,司法鑒定人662名。全年完成檢案17000余件,同比增長9%。
【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全年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人數13110人,達到合格分數線2236人,合格率22.54%。按照國家司法部要求,完成2013年度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各項工作。2013年,全區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1927人。其中:A類603人、B類7人、C類1317人。
【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力度,“場所便民,功能齊全,制度規范”的三級政府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基本形成。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網絡,實現了“城區半小時、農村一小時、牧區半天”法律援助服務圈。全區97個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了刑事偵查階段的法律援助。為加強法律援助質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自治區司法廳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評估小組,組織開展了第三方“同行評估”。2014年度,全區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獲得法律援助經費3502萬元,比上年度增長2.16%;提供法律咨詢81675人次,比上年度增長0.36%;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530件,比上年度增長4.36%;受援群眾33944人,比上年度增長7.87%;挽回經濟損失2.91億元,比上年度增長2.6%。
【司法行政體制改革】自治區司法廳深入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各項改革部署,精心研究謀劃,認真組織推進,狠抓施工落實,成立全區司法行政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有序推進由自治區司法廳牽頭的改革工作。協調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納入全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招收了1092名大學畢業生志愿者,充實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健全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首次在全區推行對新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制度。制定《進一步加強重大敏感案件律師辯護代理監督指導工作的意見》,受到國家司法部的肯定并向全國推廣。健全完善法律援助體制機制,加大法律援助辦案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和水平。積極推行獄務公開,選取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和扎蘭屯監獄進行了試點,該項工作獲評自治區2014年“十大法治事件”。繼續做好廢止勞教制度后續銜接工作,廢止原勞教工作制度68項,新建強制隔離戒毒制度202項,初步建立起戒毒場所工作制度體系。落實對符合條件的社區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的救助政策及措施。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同駐地監獄建立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協作機制。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廳長: ***(蒙古族 4月離任)
周黎明(蒙古族4月任職)
副廳長:劉國棟 王健(女) 尤俊成 張德成(蒙古族)
紀委書記:王耀學(5月離任)
張東紅(12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樊闊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司法廳)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共設置15個處室(局),有93個政法專項編制,下轄4個直屬事業單位。
【監獄工作】大力加強監所管理體系建設,監獄實現了“四無”工作目標。切實保障罪犯合法權益,罪犯伙食標準處于全國前五位,罪犯標準化食堂創建工作已完成,全區罪犯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屬地管理,建立社會醫院專家進監獄會診、巡診的協作工作機制,部分監獄在押服刑人員納入當地新農合醫保體系。赤峰監獄的“精細化”管理、包頭監獄的一日規范制度、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績效考核工作特點突出。
【戒毒工作】扎實做好廢止勞教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切實履行戒毒管理職能,建成自治區司法行政戒毒“三期六級”戒毒模式,規范了戒毒人員診斷評估工作,著力提升戒治質量。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百城禁毒會戰”等專項行動,提高擴容增收能力。女子戒毒所推行扁平化管理,五原、圖牧吉、烏海戒毒所在提高醫療戒治水平方面,取得了突破。
【信息化建設工作】自治區司法廳設立信息監控指揮中心,確定了全區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方案:依托自治區政務云中心,整合利用政務外網、政法網、互聯網等網絡資源,建成監控指揮平臺、社會服務平臺兩個平臺,建成內網、外網兩個門戶,建立基礎數據庫、業務數據庫、監管幫教對象數據庫、綜合數據庫、共享數據庫五類數據庫,形成涵蓋協同辦公、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基層工作、社區矯正、法治宣傳、法制工作、人事警務、裝備與資產、電子監察、遠程幫教探視(探訪)和視頻會議系統、司法考試等14個業務系統的信息化應用體系。
【法制宣傳工作】6月中旬,自治區司法廳、教育廳、團委聯合組織舉辦全區首屆大學生法律知識大賽,自治區38所高校近30萬名大學生參加。7月18日,自治區司法廳、經信委、國資委、金融辦聯合召開全區“法律進企業”工作推進會,總結交流各地工作經驗,就進一步深化活動,全面推進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10月17日,自治區司法廳、民政廳、農牧業廳聯合在赤峰召開全區農牧民學法用法經驗交流會,從加強農牧民法治宣傳教育、開展“民主法治嘎查村”創建和健全工作機制三個方面對開展農牧民學法用法工作提出具體要求。11月,組織開展了2014年度全區“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推薦評選活動。按照全國普法辦要求,組織開展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系列學習宣講活動。組織各地開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承辦了中國首屆法制媒體高峰論壇會議。
【律師公證管理工作】全區律師辦理各類法律事務5.7萬件,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37.3萬件,律師公證隊伍提供各類免費公益服務13萬余件,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新需求,促進全區轉方式、穩增長、促改革、惠民生發揮了應有的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呼格吉勒圖案復查再審中代理律師指導協調工作,以及馬航MH370客機內蒙古籍4名乘客家屬法律服務工作。繼續組織全區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1300余名律師參與各級政府和檢察機關信訪接待1200余件,協助疏導、化解群體性上訪230余次。推進服務進一步向基層延伸,努力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部署開展“律師公證送法下鄉”、“農牧民工討薪維權”等專項活動。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聘請政府法律顧問550家,在全國率先實現縣級以上三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全區共調處矛盾糾紛174186件,成功170541件,成功率97.9%,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29件56人,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93件2087人,防止群體性上訪1040件37297人,防止群體性械斗45件1287人。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區共建立道路交通調委會136個,醫療糾紛調委會123個,物業糾紛調委會119個。2014年,共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糾紛11732件,調解醫療糾紛459件,調解物業糾紛3381件。
【安置幫教工作】進一步規范司法行政機關與監獄機關對刑滿釋放人員地對接工作,通過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錄入33770條服刑人員基本信息,由司法所向監所反饋26519條信息。通過政府投入,在盟市所在地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訓、救助為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基地,共創辦87個安置基地和過渡性實體,建立安置幫教工作站1081個。全年共幫教刑滿釋放人員12856名,幫教率達98.6%,安置刑滿釋放人員11860名,安置率達91%,同時開展了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排查幫扶工作。
【司法所建設工作】全區有866個司法所被命名為自治區規范化司法所,規范化創建工作成效明顯。各盟市司法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采取考錄、增加事業編制和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等方式,解決司法所人員不足的問題。司法所建設的重點轉向職能建設和業務建設,重點加強城市街道和開發區司法所建設,通過建立司法行政服務管理平臺和法律服務室等方式,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和網絡向嘎查村、社區延伸。
【社區矯正工作】自治區司法廳設立社區矯正管理局。同時,積極推動在各盟市司法局成立社區矯正執法支隊,在各旗縣(市區)司法局成立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已在呼和浩特、包頭、呼倫貝爾、通遼、錫林郭勒、烏蘭察布、烏海等盟市成立7個社區矯正執法支隊。經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稱自治區人社廳)協調,將社區矯正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全區高校畢業生民生志愿服務計劃。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大培訓活動,共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1090人,培訓盟市、旗縣工作人員313人。加強社區矯正基礎保障建設,協調落實了社區矯正經費保障,為盟市、旗縣(市區)司法局各配備1臺社區矯正執法專用特種車輛。
【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機構發展規劃(2015—2017年)》,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逐步規范司法鑒定工作,提高鑒定人隊伍整體素質,提升鑒定質量和社會公信力。全年核準司法鑒定機構2家,增加司法鑒定人35人,注銷司法鑒定人24名。截至2014年底,全區共核準司法鑒定機構62家,司法鑒定人662名。全年完成檢案17000余件,同比增長9%。
【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全年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人數13110人,達到合格分數線2236人,合格率22.54%。按照國家司法部要求,完成2013年度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各項工作。2013年,全區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1927人。其中:A類603人、B類7人、C類1317人。
【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力度,“場所便民,功能齊全,制度規范”的三級政府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基本形成。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網絡,實現了“城區半小時、農村一小時、牧區半天”法律援助服務圈。全區97個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了刑事偵查階段的法律援助。為加強法律援助質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自治區司法廳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評估小組,組織開展了第三方“同行評估”。2014年度,全區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獲得法律援助經費3502萬元,比上年度增長2.16%;提供法律咨詢81675人次,比上年度增長0.36%;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530件,比上年度增長4.36%;受援群眾33944人,比上年度增長7.87%;挽回經濟損失2.91億元,比上年度增長2.6%。
【司法行政體制改革】自治區司法廳深入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各項改革部署,精心研究謀劃,認真組織推進,狠抓施工落實,成立全區司法行政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有序推進由自治區司法廳牽頭的改革工作。協調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納入全區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志愿服務”計劃,招收了1092名大學畢業生志愿者,充實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健全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首次在全區推行對新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制度。制定《進一步加強重大敏感案件律師辯護代理監督指導工作的意見》,受到國家司法部的肯定并向全國推廣。健全完善法律援助體制機制,加大法律援助辦案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和水平。積極推行獄務公開,選取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和扎蘭屯監獄進行了試點,該項工作獲評自治區2014年“十大法治事件”。繼續做好廢止勞教制度后續銜接工作,廢止原勞教工作制度68項,新建強制隔離戒毒制度202項,初步建立起戒毒場所工作制度體系。落實對符合條件的社區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的救助政策及措施。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同駐地監獄建立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