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內政辦字〔2014〕186號 2014年8月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維護銀行業
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
債權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全區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康持續發展,在支持實體經濟中發揮更大作用,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于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重點對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歷年的訴訟案件和惡意逃廢債權案件進行集中處置,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高效清收拖欠貸款、處置抵債資產。通過專項治理活動,有效降低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進一步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信心和力度。
二、主要內容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專項治理活動。
(一)建立金融案件訴訟執行綠色通道。堅持金融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活動期間,各級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專業法庭或組織專門人員負責金融機構訴訟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集中處理相關金融案件。要加快案件受理和審判,對金融涉訴案件要盡快受理,受理后快速立案,立案后盡快進入審判程序,審判后從速判決。要提高送達、執行效率,對于無法直接送達的,采用郵寄、轉交、留置、委托送達等方式送達;對采用上述送達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應立即啟用公告送達方式。對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對于進入拍賣程序但標的物流拍的,縮短再次拍賣間隔時間,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二)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行為。各級公安機關要成立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案組,依法對涉嫌逃廢金融債權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偵辦,加大資產追繳力度,堅決遏制逃廢金融債權違法違規行為。
(三)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自治區將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對抵債資產處置過程中涉及土地、房產等部門的手續及費用,給予適當簡化和減免。
(四)積極幫助化解不良貸款。各地區要大力清理連環債務,重點清理涉及政府、企業、銀行的連環債務,幫助化解銀行不良貸款。
(五)加強輿論引導和法制宣傳。要加大宣傳打擊逃廢金融債權的社會意義,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及其危害,及時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形成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的強大輿論聲勢。
(六)積極清收化解不良資產。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多管齊下、因地因企制宜,不斷探索清收化解不良資產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種方式清收化解不良資產。對于生產經營正常但出現暫時還款困難的企業,要給予積極支持,幫助企業度過難關,還清借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 自治區副主席
副組長:蓋文山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公廳主任
李雅 自治區金融辦主任
成員: 陳寶泉 自治區黨委外宣辦副主任
許懷云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趙大勇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李萬紅 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調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金融辦,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金融辦副主任田 躍勇擔任。
各盟市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本地區專項治理活動,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能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要對盟市、旗縣(市、區)人民法院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給予指導,并對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定期督查;自治區公安廳要督促盟市、旗縣(市、區)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加大案件偵辦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形成同業協作合力,對于惡意逃廢金融債權企業和個人實行信息共享,有效監控逃廢金融債權行為。
(三)加強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盟市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工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盟市要按季度向自治區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治理活動進展情況,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自治區金融辦,由自治區金融辦匯總后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對各地區、自治區有關部門專項治理活動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


內政辦字〔2014〕186號 2014年8月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維護銀行業
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
債權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全區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康持續發展,在支持實體經濟中發揮更大作用,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于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重點對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歷年的訴訟案件和惡意逃廢債權案件進行集中處置,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高效清收拖欠貸款、處置抵債資產。通過專項治理活動,有效降低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進一步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信心和力度。
二、主要內容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專項治理活動。
(一)建立金融案件訴訟執行綠色通道。堅持金融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活動期間,各級人民法院成立金融專業法庭或組織專門人員負責金融機構訴訟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工作,集中處理相關金融案件。要加快案件受理和審判,對金融涉訴案件要盡快受理,受理后快速立案,立案后盡快進入審判程序,審判后從速判決。要提高送達、執行效率,對于無法直接送達的,采用郵寄、轉交、留置、委托送達等方式送達;對采用上述送達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應立即啟用公告送達方式。對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對于進入拍賣程序但標的物流拍的,縮短再次拍賣間隔時間,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二)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行為。各級公安機關要成立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案組,依法對涉嫌逃廢金融債權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偵辦,加大資產追繳力度,堅決遏制逃廢金融債權違法違規行為。
(三)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自治區將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對抵債資產處置過程中涉及土地、房產等部門的手續及費用,給予適當簡化和減免。
(四)積極幫助化解不良貸款。各地區要大力清理連環債務,重點清理涉及政府、企業、銀行的連環債務,幫助化解銀行不良貸款。
(五)加強輿論引導和法制宣傳。要加大宣傳打擊逃廢金融債權的社會意義,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及其危害,及時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形成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的強大輿論聲勢。
(六)積極清收化解不良資產。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多管齊下、因地因企制宜,不斷探索清收化解不良資產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種方式清收化解不良資產。對于生產經營正常但出現暫時還款困難的企業,要給予積極支持,幫助企業度過難關,還清借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 自治區副主席
副組長:蓋文山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公廳主任
李雅 自治區金融辦主任
成員: 陳寶泉 自治區黨委外宣辦副主任
許懷云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趙大勇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李萬紅 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調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金融辦,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金融辦副主任田 躍勇擔任。
各盟市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本地區專項治理活動,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次專項治理活動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能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要對盟市、旗縣(市、區)人民法院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給予指導,并對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定期督查;自治區公安廳要督促盟市、旗縣(市、區)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加大案件偵辦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形成同業協作合力,對于惡意逃廢金融債權企業和個人實行信息共享,有效監控逃廢金融債權行為。
(三)加強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盟市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工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盟市要按季度向自治區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治理活動進展情況,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自治區金融辦,由自治區金融辦匯總后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對各地區、自治區有關部門專項治理活動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