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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審計
  •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長:王月勝

    副廳長:呂靖原

    副廳長 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靳素平(10月任副廳長)

    副廳長:郭少華(10月任職)千梅海

    總審計師:郭少華(10月離任) 劉文磊(10任職)

    紀檢組長:賈蘇平

    【概況】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審計廳)及所屬機構編制共203名,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機關121名、駐海拉爾審計處19名、駐赤峰審計處17名、審計科研宣教中心18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6名、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9名、內部審計管理中心3名。自治區審計廳及所屬機構實有人數184名。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機關112名、駐海拉爾審計處15名、駐赤峰審計處13名、審計科研宣教中心16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6名、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9名、內部審計管理中心3名。

    自治區審計廳機關內設機構21個: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調研室(廳內部設置的機構)、法規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金融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經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外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處、企事業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處、派出審計一處、派出審計二處、審理處。自治區審計廳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副廳級)。自治區審計廳駐外審計機構2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駐海拉爾審計處、自治區審計廳駐赤峰審計處。自治區審計廳所屬事業單位4個:內蒙古審計科研宣教中心、內蒙古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審計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內部審計管理中心。

    【審計成果】截至20141231日,內蒙古自治區審計機關完成審計項目3694個,查出主要問題金額875億元。其中:違規金額198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665億元;損益(收支)不實21億元;審計處理處罰金額218億元,其中應上繳財政35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7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76億元、應調賬處理金額77億元;審計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1750個;審計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157億元,其中增收節支99億元、已調賬處理金額53億元、審計促進撥付資金到位1億元、審計后挽回(避免)損失7億元。移送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處理事項263件。出具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3712篇,被批示、采用62篇。提出審計建議3897條,提交審計信息3765篇,被批示、采用2504篇。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35篇。

    【財政(預決算)審計】重點關注有關項目執行進度和資金的使用效果,促進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以預算編制、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為重點,圍繞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突出加強了“三公”經費、會議費、津補貼發放和樓堂館所建設情況的審計。全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429個單位,延伸審計61個單位,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330億元,提交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4篇。財政決算審計41個單位,延伸審計50個單位;行政事業審計622個單位,延伸審計175個單位。對13個部門及所屬123個二級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審計時發現,有9個廳局及其部分所屬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3956萬元、有6個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規發放獎金補貼3296萬元。對此,自治區審計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均已作出處理處罰決定,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729日,受自治區政府委托,自治區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月勝在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作《關于2013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審計工作報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報告在《內蒙古日報》和有關媒體網站予以公告。

    【經濟責任審計】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為重點,改進和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方法,提高任中審計比例,擴大黨政主要領導同步審計覆蓋面,促進和規范了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同時,加大了對審計系統內部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三級審計機關全年對992名科級以上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自治區審計廳對14名廳級領導干部和2名盟市審計局局長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2014年,自治區審計廳成立以廳長王月勝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和課題組,首次開展了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的課題研究。下半年,分別對鄂爾多斯市市長草原資源、赤峰市市長森林資源、牙克石市委書記和市長水資源和烏拉特后旗旗委書記以及旗長礦產資源資產責任進行了試點審計,制定出了自治區20142020年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規劃。同時,自治區審計廳代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總體方案。該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受到國家審計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黨中央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自治區改革辦專門要求自治區審計廳報送做法材料,該項工作成為內蒙古2014年生態文明體系改革的亮點之一。

    【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對自治區39個廳局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調查,掌握工作進度,定期收集各廳局自查材料。2014年,自治區審計廳組成4個審計組分赴自治區發改委等10個廳局并延伸到有關盟市旗縣,對27項國家重大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發現自治區在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方面總體情況良好,但存在地方資金配套不到位等問題,形成的跟蹤審計報告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審計署,被自治區主席巴特爾批轉全區。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全區20122013年度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以下簡稱“生態資金”)的投入、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成立了廳長任組長的全區生態資金審計領導小組,在全區審計機關抽調27名審計人員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組成3個審計組,對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3個盟市本級及所屬7個旗縣生態項目資金進行了直接審計。共審計了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474家,涉及879個建設項目,走訪農牧民3588戶。其中,共查出滯留擠占挪用生態建設資金、項目管理部門彌補行政經費、公款私存、招投標不規范等違紀違規資金共計84.3億元,移送司法和紀檢部門案件4起,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生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機制、強化生態資金財務管理和規范招投標管理的審計建議。自治區審計廳向自治區政府提交的《關于全區20122013年度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的報告》,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 ***分別做出批示,自治區主席巴特爾批示《審計報告》轉發全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以及包頭市審計局等6個盟市審計機關和工程技術人員共計120人,組成22個審計組,采取“五統一”的審計方法,對省道216線一級公路等8條重點公路項目概算執行、竣工決算和公路項目所在地有關盟、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項目拆遷征地、工程造價等方面違規金額55億元。向紀檢監察、公安和檢察院移送案件線索19件,移送處理人員20人;向有關主管部門移送處理事項31件。

    【社會保障審計】2014年,加強了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自治區審計廳按照國家審計署的統一部署,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并抽調548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2個盟市本級101個旗縣區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運營等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被擠占挪用或閑置2.3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籌集管理不到位5.9億元。對5個盟市實施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聯網審計,查出違紀違規資金3.64億元,增加養老保險金收入2.55億元,挽回養老保險基金流失1.07億元,移送公安部門線索4件,自治區政府向全區轉發了上述兩個綜合報告。

    【外資運用審計】外資審計項目完成9個。其中,國家審計署授權審計國外貸款項目8個(包括世界銀行貸款項目1個、日本協力銀行貸款項目4個、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2個、國際農發基金貸款項目1個),自行組織開展自治區外債專戶資金及相關費用收支審計項目1個。查出各類違規金額1.1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49億元,提出審計建議14條,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事項1件。上報各類信息、簡報、專題報告和理論文章13篇。

    【土地出讓金審計(調查)】根據國家審計署開展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全面審計的部署,自治區審計廳成立了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廳長王月勝擔任組長。該項審計是繼社保審計、地方債務審計之后第三次大規模全國性審計,針對國土資源領域、主要聚焦在土地出讓金、耕地保護和礦產資源三個方面。全區共選派審計人員683人,與國家審計署太原特派辦聯合編組,對7個盟市、18個旗縣區開展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揭露違法違紀征地、占地、土地長期閑置、利用率低等問題,推動土地資源的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確保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財務收支審計】對9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財務收支、收費以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舉債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揭示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規范化管理。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自治區審計廳按照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糾正“四風”、努力踐行“三嚴三實”教育主題,貫徹“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深刻查找了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在“四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廳黨組專題組織8次集中學習討論會,召開了12場征求意見座談會,26次個別訪談,對收集到63條意見建議,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自治區第二督查組對自治區審計廳教育實踐活動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了督查,結果是:整改落實總體評價、整改方案執行情況、制度建設計劃落實情況群眾滿意度達到99%,專項整治群眾滿意度達到97.5%

    【干部隊伍建設】大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在班子建設上下功夫,把領導班子建設放在首位,在作風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強化集中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堅守“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樹立“實、高、新、嚴、細”工作作風。為審計干部隊伍職業化建設打基礎,對全區干部隊伍現狀進行了摸底調查。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全年共培訓1560人次,加強了對基層審計人員教育培訓,提高了使用新政策、新規定和新知識指導審計實踐的能力。在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的基礎上,采取交流輪崗、任職考核等方式,解決知識結構不合理、實踐經驗不足、專業單一等問題,培養一批善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行家里手”。全區11個審計項目被自治區審計廳評為全區優秀審計項目,另有10個審計項目被評為全區表彰審計項目。在審計機關成立31周年之際,自治區審計廳會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選表彰了31個全區審計機關先進集體和28名先進個人。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 審計
  •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長:王月勝

    副廳長:呂靖原

    副廳長 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靳素平(10月任副廳長)

    副廳長:郭少華(10月任職)千梅海

    總審計師:郭少華(10月離任) 劉文磊(10任職)

    紀檢組長:賈蘇平

    【概況】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審計廳)及所屬機構編制共203名,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機關121名、駐海拉爾審計處19名、駐赤峰審計處17名、審計科研宣教中心18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6名、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9名、內部審計管理中心3名。自治區審計廳及所屬機構實有人數184名。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機關112名、駐海拉爾審計處15名、駐赤峰審計處13名、審計科研宣教中心16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6名、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9名、內部審計管理中心3名。

    自治區審計廳機關內設機構21個: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調研室(廳內部設置的機構)、法規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金融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經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外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處、企事業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處、派出審計一處、派出審計二處、審理處。自治區審計廳下設內蒙古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副廳級)。自治區審計廳駐外審計機構2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駐海拉爾審計處、自治區審計廳駐赤峰審計處。自治區審計廳所屬事業單位4個:內蒙古審計科研宣教中心、內蒙古計算機審計管理中心、審計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內部審計管理中心。

    【審計成果】截至20141231日,內蒙古自治區審計機關完成審計項目3694個,查出主要問題金額875億元。其中:違規金額198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665億元;損益(收支)不實21億元;審計處理處罰金額218億元,其中應上繳財政35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7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76億元、應調賬處理金額77億元;審計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1750個;審計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157億元,其中增收節支99億元、已調賬處理金額53億元、審計促進撥付資金到位1億元、審計后挽回(避免)損失7億元。移送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處理事項263件。出具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3712篇,被批示、采用62篇。提出審計建議3897條,提交審計信息3765篇,被批示、采用2504篇。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35篇。

    【財政(預決算)審計】重點關注有關項目執行進度和資金的使用效果,促進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以預算編制、執行和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為重點,圍繞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突出加強了“三公”經費、會議費、津補貼發放和樓堂館所建設情況的審計。全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429個單位,延伸審計61個單位,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330億元,提交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4篇。財政決算審計41個單位,延伸審計50個單位;行政事業審計622個單位,延伸審計175個單位。對13個部門及所屬123個二級單位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審計時發現,有9個廳局及其部分所屬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3956萬元、有6個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違規發放獎金補貼3296萬元。對此,自治區審計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均已作出處理處罰決定,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729日,受自治區政府委托,自治區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月勝在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作《關于2013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審計工作報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報告在《內蒙古日報》和有關媒體網站予以公告。

    【經濟責任審計】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為重點,改進和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方法,提高任中審計比例,擴大黨政主要領導同步審計覆蓋面,促進和規范了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同時,加大了對審計系統內部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三級審計機關全年對992名科級以上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自治區審計廳對14名廳級領導干部和2名盟市審計局局長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2014年,自治區審計廳成立以廳長王月勝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和課題組,首次開展了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的課題研究。下半年,分別對鄂爾多斯市市長草原資源、赤峰市市長森林資源、牙克石市委書記和市長水資源和烏拉特后旗旗委書記以及旗長礦產資源資產責任進行了試點審計,制定出了自治區20142020年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規劃。同時,自治區審計廳代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總體方案。該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受到國家審計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黨中央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自治區改革辦專門要求自治區審計廳報送做法材料,該項工作成為內蒙古2014年生態文明體系改革的亮點之一。

    【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對自治區39個廳局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調查,掌握工作進度,定期收集各廳局自查材料。2014年,自治區審計廳組成4個審計組分赴自治區發改委等10個廳局并延伸到有關盟市旗縣,對27項國家重大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發現自治區在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方面總體情況良好,但存在地方資金配套不到位等問題,形成的跟蹤審計報告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審計署,被自治區主席巴特爾批轉全區。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全區20122013年度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以下簡稱“生態資金”)的投入、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成立了廳長任組長的全區生態資金審計領導小組,在全區審計機關抽調27名審計人員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組成3個審計組,對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3個盟市本級及所屬7個旗縣生態項目資金進行了直接審計。共審計了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474家,涉及879個建設項目,走訪農牧民3588戶。其中,共查出滯留擠占挪用生態建設資金、項目管理部門彌補行政經費、公款私存、招投標不規范等違紀違規資金共計84.3億元,移送司法和紀檢部門案件4起,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生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機制、強化生態資金財務管理和規范招投標管理的審計建議。自治區審計廳向自治區政府提交的《關于全區20122013年度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的報告》,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 ***分別做出批示,自治區主席巴特爾批示《審計報告》轉發全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以及包頭市審計局等6個盟市審計機關和工程技術人員共計120人,組成22個審計組,采取“五統一”的審計方法,對省道216線一級公路等8條重點公路項目概算執行、竣工決算和公路項目所在地有關盟、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建設用地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項目拆遷征地、工程造價等方面違規金額55億元。向紀檢監察、公安和檢察院移送案件線索19件,移送處理人員20人;向有關主管部門移送處理事項31件。

    【社會保障審計】2014年,加強了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自治區審計廳按照國家審計署的統一部署,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并抽調548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2個盟市本級101個旗縣區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運營等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被擠占挪用或閑置2.3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籌集管理不到位5.9億元。對5個盟市實施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聯網審計,查出違紀違規資金3.64億元,增加養老保險金收入2.55億元,挽回養老保險基金流失1.07億元,移送公安部門線索4件,自治區政府向全區轉發了上述兩個綜合報告。

    【外資運用審計】外資審計項目完成9個。其中,國家審計署授權審計國外貸款項目8個(包括世界銀行貸款項目1個、日本協力銀行貸款項目4個、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2個、國際農發基金貸款項目1個),自行組織開展自治區外債專戶資金及相關費用收支審計項目1個。查出各類違規金額1.1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49億元,提出審計建議14條,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事項1件。上報各類信息、簡報、專題報告和理論文章13篇。

    【土地出讓金審計(調查)】根據國家審計署開展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全面審計的部署,自治區審計廳成立了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廳長王月勝擔任組長。該項審計是繼社保審計、地方債務審計之后第三次大規模全國性審計,針對國土資源領域、主要聚焦在土地出讓金、耕地保護和礦產資源三個方面。全區共選派審計人員683人,與國家審計署太原特派辦聯合編組,對7個盟市、18個旗縣區開展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揭露違法違紀征地、占地、土地長期閑置、利用率低等問題,推動土地資源的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確保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財務收支審計】對9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財務收支、收費以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舉債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揭示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規范化管理。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自治區審計廳按照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糾正“四風”、努力踐行“三嚴三實”教育主題,貫徹“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深刻查找了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在“四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廳黨組專題組織8次集中學習討論會,召開了12場征求意見座談會,26次個別訪談,對收集到63條意見建議,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自治區第二督查組對自治區審計廳教育實踐活動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了督查,結果是:整改落實總體評價、整改方案執行情況、制度建設計劃落實情況群眾滿意度達到99%,專項整治群眾滿意度達到97.5%

    【干部隊伍建設】大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在班子建設上下功夫,把領導班子建設放在首位,在作風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強化集中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堅守“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樹立“實、高、新、嚴、細”工作作風。為審計干部隊伍職業化建設打基礎,對全區干部隊伍現狀進行了摸底調查。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全年共培訓1560人次,加強了對基層審計人員教育培訓,提高了使用新政策、新規定和新知識指導審計實踐的能力。在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的基礎上,采取交流輪崗、任職考核等方式,解決知識結構不合理、實踐經驗不足、專業單一等問題,培養一批善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行家里手”。全區11個審計項目被自治區審計廳評為全區優秀審計項目,另有10個審計項目被評為全區表彰審計項目。在審計機關成立31周年之際,自治區審計廳會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選表彰了31個全區審計機關先進集體和28名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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