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以下簡稱自治區文物局)在國家文物局的指導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和劉延東副總理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對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結合貫徹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自治區“向北開放”戰略,開展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工作。按照全國和自治區文物工作會議的部署,加強文物執法、文物安全工作,推進文物保護項目建設、申報、督查工作;加強可移動文物普查、博物館展覽和免費開放,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
【法規建設】 2016年5月30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六章三十七條,包括總則、保護、管理、利用、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條例》的頒布,為元上都世界文化文化遺產全面保護與科學發展提供法制保障。9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自治區政府)向全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經自治區人大審議批準通過《赤峰市紅山遺址群保護條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2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轉發《自治區文化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開發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強調,要深入發掘自治區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發展文化文物創意產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文化軟實力。在全區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博物館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開發工作。
【執法督察與安全保衛】
執法督察 全區各級公安部門共破獲文物案件8起,收繳涉案文物113件套(其中,一級文物8件套,二級文物1件套,三級文物5件套,一般文物99件套)。對國保單位金界壕遺址興安盟扎賚特旗楊樹溝林場段遭破壞案、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段遭破壞案、呼和浩特市席力圖召未批違法建設案件,自治區文物局分別進行實地調查督辦,同時向自治區公安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興安盟扎賚特旗等部門發去督辦函(或報案材料)。
經自治區文物局、內蒙古博物院、內蒙古考古研究所依法鑒定,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公安司法部門依法審理,“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貴妃墓”被盜案件盜墓團伙多名主犯分別被判處10—13年有期徒刑。
按照國家文物局要求和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全區長城執法專項督察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在盟市自查的基礎上,于2016年9月5—15日,組成3個督察組,由自治區文物局領導分別帶隊,對全區12個盟市、40余個主要旗縣(區)的長城地段進行實地督察,特別是對內蒙古與周邊省區交界處的長城重點督察。
2016年9月28—29日,國家文物局長城執法專項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督察。督察組聽取自治區文物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與執法工作情況匯報》,檢查自治區文物局長城“四有”檔案資料,查閱自治區文物局在長城保護、監管與執法、宣傳教育、經費保障等方面的登統計資料,座談了解長城保護工作有關情況,實地督察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長城保護工作。國家文物局督察組肯定了內蒙古長城保護的成績并提出建議。9月30日,自治區文物局召開局務會,就貫徹國家文物局督查意見進行研究部署,計劃在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赤峰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建立內蒙古長城工作站。力爭用3年時間,對離村莊較近的長城設立保護網圍欄。舉辦全區長城“四有”培訓班,與周邊省、區建立長城聯合保護機構,定期開展聯合保護巡查。報請自治區政府對全區長城國保、區保單位的保護范圍進行劃定公布。
安全保衛 2016年元旦、春節、國慶節,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聯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各盟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重點安全大檢查。3月上旬,會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聯合對中東部地區的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的國保古建筑單位,及重點博物館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自治區文物局深入宣傳馬背文物保護隊發動群眾保護文物。2016年,錫林郭勒盟馬背文物保護隊增加到208人。阿拉善盟駝峰(長城)文物保護隊,共進行文物安全巡查80余次,共巡查140余處文物保護單位,未發生文物安全案件。在馬背文物保護隊影響下,通遼市文化局成立微波站文物保護隊。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中旗在文物保護中,不斷加強人防的同時,提升技防能力,“點”上用網圍欄封閉,人畜不能進,“線”上用勒石刻碑做標記,任何人不能動,“面”上用3G無線互聯網監控器緊盯,誰也不能碰。對人上不去的重點地段,采用無人機進行巡查。為鼓勵先進,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公安、司法部門、基層文物保護部門予以資助。
【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 自治區文物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向財政部、國家文物局申報《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全區文物保護經費申請》50項。包括:文物大遺址、古建筑保護,文物安防、消防,長城保護、少數民族文物保護等項報告和項目經費申請。會同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報《內蒙古文化與自然遺產搶救性設施建設項目(13項)》。 經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審核確定,內蒙古重點項目44項獲批準。國家發改委原則同意內蒙古文化與自然遺產搶救性設施建設項目13項,計劃在“十三五”期間安排。
大遺址保護 2016年5月,自治區文物局完成《內蒙古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大綱》編制招投標工作。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規劃大綱》編制工作,報國家文物局審批。全區各級文化、文物局也積極開展長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并抓好貫徹落實。6月11—12日,“內蒙古長城保護工作現場會”在包頭市召開。
世界文化遺產 結合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倡議,重點開展遼上京與祖陵遺址、紅山文化遺址、陰山巖刻遺址、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工作。按照申遺工作計劃,穩步推進紅山文化遺址、遼代上京城和祖陵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進程。成立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申遺領導小組和申遺辦公室。確定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重點盟市、旗縣(市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二連浩特市、錫林郭勒盟,調查了與“萬里茶路”沿線有關的文物、古道路、碑刻,取得新成果。9月,世界文化遺產中國委員會專家來內蒙古考察,予以高度評價,建議積極會同俄羅斯、蒙古國聯合申遺。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自治區文物局重點開展對呼和浩特大召、將軍衙署、清真大寺、和林格爾土城子遺址、包頭固陽秦長城、戰國長城遺址、土默特右旗關帝廟、呼倫貝爾嘎仙洞遺址、“中東鐵路舊址”、赤峰市二道井子遺址、遼上京遺址興安盟科右中旗王府、通遼奈曼王府、錫林郭勒盟貝子廟、元上都遺址、烏蘭察布元代集寧路遺址、巴彥淖爾雞鹿塞漢代遺址、阿拉善盟居延遺址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保護工程。2016年,自治區財政落實全區文物保護經費1500萬元,安排全區長城保護經費1000萬元。
【考古發掘】 2016年,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貴妃墓”與著名的江西南昌西漢海昏侯墓共同榮獲“2015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獎。年內,自治區文物局向國家文物局申報考古發掘項目14項,目前已批復并發證照的有10項。分別為:元上都西關遺址考古發掘、遼上京宮城南門遺址發掘(中科院);哈民遺址發掘;烏蘭木倫遺址發掘(中科院古脊椎所);涼城岱海大廟坡遺址;清水河王桂窯岔河口遺址發掘;阿魯科爾沁旗三龍洞舊石器遺址發掘;杭錦旗霍洛柴登古城遺址發掘;和林格爾盛樂古城遺址發掘、化德縣裕民遺址的發掘。
【重要考古項目】
小王力溝遼代墓葬群考古項目 2016年7—10月,完成對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墓葬群重點鉆探工作。共清理墓葬4座,其中2座分布于貴妃墓兩翼,出土玉制圍棋子300余枚,鏨牡丹花銀鎏金馬具飾件和定窯白釉葫蘆瓶等遺物。
中蒙聯合考古項目 2016年8—10月,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領導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所繼續做好與蒙古國的聯合考古調查、發掘、研究合作項目以及中加聯合考古調查項目。重點在蒙古國東部地區進行考古調查,對后杭愛省烏貴諾爾蘇木和日門塔拉遺址進行了第三次考古發掘,發掘面積733平方米。同時對溫都爾烏蘭烏拉土包遺址進行發掘,發掘面積596平方米。雙方在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鶻、蒙古、契丹考古方面,以及巖畫考古與申報世界遺產方面開展合作。
【博物館】 截至2016年底,全區各級各類注冊的博物館總數223家,其中:國有博物館164家,非國有博物館59家。國家一級博物館1座,二級博物館9座,三級博物館16座,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鄂爾多斯市等地區。全區共有70座旗縣博物館,15座鄉鎮蘇木博物館。
為推進博物館系統改革工作,盤活全區博物館館藏文物,經過積極籌備,自治區文物局于4月批準成立內蒙古博物館館際聯盟。5月18日,在內蒙古博物院舉行由第一批入盟的29家博物館、紀念館參加的聯盟簽約儀式。聯盟的成立,將從陳列展覽、青少年教育、策展人才、數字信息、文創產品等5個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從而建立符合自治區實際的博物館文物藏品資源共享機制,不斷加強展覽項目交流,擴大藏品展示范圍,提高館藏文物利用率,盤活全區館藏文物。
繼續貫徹落實《博物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博物館管理工作。組織全區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和博物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條例》,以《條例》為準線,不斷規范各級博物館管理運行。依據《條例》完成對全區各級各類博物館的年檢工作,對155家(經常性補貼113家,2015年增補42家)享受免費開放經費補貼的博物館、紀念館進行績效考評。根據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要求,與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黨史研究室聯合印發《關于對全區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等展館進行全面檢查的工作方案》,與自治區民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對全區非國有博物館進行全面檢查的工作方案》,采取盟市自查與自治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區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的辦館行為和展覽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對于展覽中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
【可移動文物保護】
館藏文物 全區現有館藏文物112余萬件(套),一級文物1979件(套),二級文物4703件(套),三級文物8971件(套)。內蒙古博物院收藏珍貴文物3492件,為了更好地保護這些文物,加強對館藏文物保存環境實施有效監測和控制,內蒙古博物院于2014年委托上海博物館編制內蒙古博物院珍貴文物預防性保護方案,并獲得批準,2016年8月初開始正式進入施工階段。截至2016年底,完成35間庫房、16個展廳的無線基站與無線傳感器的安裝工作。內蒙古博物院已建立一整套環境監測系統,實現對全部文物庫房、展廳和重點展柜等文物保存環境質量的及時感知。
可移動文物保護科研基地建設 內蒙古博物院與中國絲綢博物館達成合作意向,在內蒙古博物院建立紡織品保護修復工作站。中國絲綢博物館保護人員對內蒙古博物院對紡織品保護修復工作室、紡織品保存庫房以及院藏紡織品保存現狀進行實地調研。呼倫貝爾市蒙古族源科學研究中心建設項目于2015年6月開工,該項目預計于2017年7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可移動文物保護技術、方法及應用 2016年,內蒙古博物院保護中心,修復完成伏龍寺壁畫25幅,壁畫在進行室內修復之前,充分進行保護方法探討,壁畫保護修復較好地遵循了可逆性和少干預等文物保護原則,使用保護修復材料同壁畫本體良好兼容,較好維持了壁畫原貌。通過畫面清理加固,各類壁畫病害在保護修復之后已經恢復原貌或者趨于穩定。支撐體噴砂和裝飾框安裝保證了壁畫更美觀,易于搬運、存放和展出。通過現場揭取和室內的一系列保護修復工作,伏龍寺壁畫得到合理修復和妥善保存。對出現嚴重病害的院藏23件上金泥菩薩造像進行了保護修復。
【文博教育與培訓】 自治區文物局2016年開展全區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工作。5月,在鄂爾多斯市恩格貝舉辦由直屬文博單位、各盟市文化、文物局參加的全區文物管理人員培訓班,種植“文化文物林”。9月,在阿拉善盟舉辦“全區文物行政執法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10月,舉辦兩期由直屬文博單位、各盟市文博單位及相關旗縣區文博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全區可移動文物普查管理人員培訓班”、文物展覽保護人員培訓班。
【文博宣傳】 由國家文物局、自治區政府主辦,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協辦的2016年“5·18國際博物館日”中國主會場活動在內蒙古博物院舉行。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出席開幕式并致辭。活動中,舉辦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展、 “夢幻契丹”數字文物展,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活動。國家和自治區各媒體均予以報道,有效宣傳了內蒙古自治區文博事業的發展成就。在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博物館舉辦自治區主會場活動,各盟市、旗縣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舉辦不同風格的“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
6月13日,在包頭市組織開展全區中國文化遺產日主會場活動;9月6日,在興安盟組織開展全區草原文化遺產日主會場活動。
【可移動文物普查】 2016年底,全區各級收藏單位全面完成數據采集和上傳工作,上傳文物1 072 914件(套),共1 542 992件,完成任務率100.84%。上傳文物總件套數位居全國第五名。在普查工作中,自治區文物局普查項目部召開全區普查辦主任會議和舉辦兩期普查數據審核與普查總結報告編制培訓班,派出專家組全區各盟市的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進行督查,對3200多件套擬定級的珍貴文物進行初步篩查,完成對430家收藏單位的數據終審工作,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驗收報告和工作報告。加強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宣傳力度,在“5·18國際博物館日”期間舉辦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成果展,編印《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集萃》,全年編寫簡報24期,與報刊合作發表文章2篇,大力宣傳自治區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績。
【全區文物工作會議召開】 2016年5月24日,自治區政府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區文物工作會議。會上,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發表講話,向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安排部署文物保護工作任務。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文化廳黨組書記、廳長佟國清傳達國家總書記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傳達國務院總理劉延東在全國文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傳達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全區文物工作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巡視員安泳锝向全區文化、文物部門安排部署文物保護工作任務。會議表彰2013—2015年度文物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公布自治區第一批考古遺址公園。此次會議約100人出席會議。
(撰稿人:馬曉麗)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以下簡稱自治區文物局)在國家文物局的指導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和劉延東副總理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對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結合貫徹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自治區“向北開放”戰略,開展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工作。按照全國和自治區文物工作會議的部署,加強文物執法、文物安全工作,推進文物保護項目建設、申報、督查工作;加強可移動文物普查、博物館展覽和免費開放,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
【法規建設】 2016年5月30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六章三十七條,包括總則、保護、管理、利用、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條例》的頒布,為元上都世界文化文化遺產全面保護與科學發展提供法制保障。9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自治區政府)向全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經自治區人大審議批準通過《赤峰市紅山遺址群保護條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2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轉發《自治區文化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開發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強調,要深入發掘自治區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發展文化文物創意產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文化軟實力。在全區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博物館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開發工作。
【執法督察與安全保衛】
執法督察 全區各級公安部門共破獲文物案件8起,收繳涉案文物113件套(其中,一級文物8件套,二級文物1件套,三級文物5件套,一般文物99件套)。對國保單位金界壕遺址興安盟扎賚特旗楊樹溝林場段遭破壞案、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段遭破壞案、呼和浩特市席力圖召未批違法建設案件,自治區文物局分別進行實地調查督辦,同時向自治區公安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興安盟扎賚特旗等部門發去督辦函(或報案材料)。
經自治區文物局、內蒙古博物院、內蒙古考古研究所依法鑒定,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公安司法部門依法審理,“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貴妃墓”被盜案件盜墓團伙多名主犯分別被判處10—13年有期徒刑。
按照國家文物局要求和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全區長城執法專項督察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在盟市自查的基礎上,于2016年9月5—15日,組成3個督察組,由自治區文物局領導分別帶隊,對全區12個盟市、40余個主要旗縣(區)的長城地段進行實地督察,特別是對內蒙古與周邊省區交界處的長城重點督察。
2016年9月28—29日,國家文物局長城執法專項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督察。督察組聽取自治區文物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與執法工作情況匯報》,檢查自治區文物局長城“四有”檔案資料,查閱自治區文物局在長城保護、監管與執法、宣傳教育、經費保障等方面的登統計資料,座談了解長城保護工作有關情況,實地督察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長城保護工作。國家文物局督察組肯定了內蒙古長城保護的成績并提出建議。9月30日,自治區文物局召開局務會,就貫徹國家文物局督查意見進行研究部署,計劃在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赤峰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建立內蒙古長城工作站。力爭用3年時間,對離村莊較近的長城設立保護網圍欄。舉辦全區長城“四有”培訓班,與周邊省、區建立長城聯合保護機構,定期開展聯合保護巡查。報請自治區政府對全區長城國保、區保單位的保護范圍進行劃定公布。
安全保衛 2016年元旦、春節、國慶節,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聯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各盟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重點安全大檢查。3月上旬,會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聯合對中東部地區的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的國保古建筑單位,及重點博物館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自治區文物局深入宣傳馬背文物保護隊發動群眾保護文物。2016年,錫林郭勒盟馬背文物保護隊增加到208人。阿拉善盟駝峰(長城)文物保護隊,共進行文物安全巡查80余次,共巡查140余處文物保護單位,未發生文物安全案件。在馬背文物保護隊影響下,通遼市文化局成立微波站文物保護隊。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中旗在文物保護中,不斷加強人防的同時,提升技防能力,“點”上用網圍欄封閉,人畜不能進,“線”上用勒石刻碑做標記,任何人不能動,“面”上用3G無線互聯網監控器緊盯,誰也不能碰。對人上不去的重點地段,采用無人機進行巡查。為鼓勵先進,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公安、司法部門、基層文物保護部門予以資助。
【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 自治區文物局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向財政部、國家文物局申報《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全區文物保護經費申請》50項。包括:文物大遺址、古建筑保護,文物安防、消防,長城保護、少數民族文物保護等項報告和項目經費申請。會同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報《內蒙古文化與自然遺產搶救性設施建設項目(13項)》。 經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審核確定,內蒙古重點項目44項獲批準。國家發改委原則同意內蒙古文化與自然遺產搶救性設施建設項目13項,計劃在“十三五”期間安排。
大遺址保護 2016年5月,自治區文物局完成《內蒙古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大綱》編制招投標工作。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規劃大綱》編制工作,報國家文物局審批。全區各級文化、文物局也積極開展長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并抓好貫徹落實。6月11—12日,“內蒙古長城保護工作現場會”在包頭市召開。
世界文化遺產 結合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倡議,重點開展遼上京與祖陵遺址、紅山文化遺址、陰山巖刻遺址、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工作。按照申遺工作計劃,穩步推進紅山文化遺址、遼代上京城和祖陵遺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進程。成立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申遺領導小組和申遺辦公室。確定萬里茶道內蒙古段申遺重點盟市、旗縣(市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二連浩特市、錫林郭勒盟,調查了與“萬里茶路”沿線有關的文物、古道路、碑刻,取得新成果。9月,世界文化遺產中國委員會專家來內蒙古考察,予以高度評價,建議積極會同俄羅斯、蒙古國聯合申遺。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自治區文物局重點開展對呼和浩特大召、將軍衙署、清真大寺、和林格爾土城子遺址、包頭固陽秦長城、戰國長城遺址、土默特右旗關帝廟、呼倫貝爾嘎仙洞遺址、“中東鐵路舊址”、赤峰市二道井子遺址、遼上京遺址興安盟科右中旗王府、通遼奈曼王府、錫林郭勒盟貝子廟、元上都遺址、烏蘭察布元代集寧路遺址、巴彥淖爾雞鹿塞漢代遺址、阿拉善盟居延遺址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維修保護工程。2016年,自治區財政落實全區文物保護經費1500萬元,安排全區長城保護經費1000萬元。
【考古發掘】 2016年,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貴妃墓”與著名的江西南昌西漢海昏侯墓共同榮獲“2015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獎。年內,自治區文物局向國家文物局申報考古發掘項目14項,目前已批復并發證照的有10項。分別為:元上都西關遺址考古發掘、遼上京宮城南門遺址發掘(中科院);哈民遺址發掘;烏蘭木倫遺址發掘(中科院古脊椎所);涼城岱海大廟坡遺址;清水河王桂窯岔河口遺址發掘;阿魯科爾沁旗三龍洞舊石器遺址發掘;杭錦旗霍洛柴登古城遺址發掘;和林格爾盛樂古城遺址發掘、化德縣裕民遺址的發掘。
【重要考古項目】
小王力溝遼代墓葬群考古項目 2016年7—10月,完成對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小王力溝遼代墓葬群重點鉆探工作。共清理墓葬4座,其中2座分布于貴妃墓兩翼,出土玉制圍棋子300余枚,鏨牡丹花銀鎏金馬具飾件和定窯白釉葫蘆瓶等遺物。
中蒙聯合考古項目 2016年8—10月,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領導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所繼續做好與蒙古國的聯合考古調查、發掘、研究合作項目以及中加聯合考古調查項目。重點在蒙古國東部地區進行考古調查,對后杭愛省烏貴諾爾蘇木和日門塔拉遺址進行了第三次考古發掘,發掘面積733平方米。同時對溫都爾烏蘭烏拉土包遺址進行發掘,發掘面積596平方米。雙方在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鶻、蒙古、契丹考古方面,以及巖畫考古與申報世界遺產方面開展合作。
【博物館】 截至2016年底,全區各級各類注冊的博物館總數223家,其中:國有博物館164家,非國有博物館59家。國家一級博物館1座,二級博物館9座,三級博物館16座,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鄂爾多斯市等地區。全區共有70座旗縣博物館,15座鄉鎮蘇木博物館。
為推進博物館系統改革工作,盤活全區博物館館藏文物,經過積極籌備,自治區文物局于4月批準成立內蒙古博物館館際聯盟。5月18日,在內蒙古博物院舉行由第一批入盟的29家博物館、紀念館參加的聯盟簽約儀式。聯盟的成立,將從陳列展覽、青少年教育、策展人才、數字信息、文創產品等5個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從而建立符合自治區實際的博物館文物藏品資源共享機制,不斷加強展覽項目交流,擴大藏品展示范圍,提高館藏文物利用率,盤活全區館藏文物。
繼續貫徹落實《博物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博物館管理工作。組織全區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和博物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條例》,以《條例》為準線,不斷規范各級博物館管理運行。依據《條例》完成對全區各級各類博物館的年檢工作,對155家(經常性補貼113家,2015年增補42家)享受免費開放經費補貼的博物館、紀念館進行績效考評。根據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要求,與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黨史研究室聯合印發《關于對全區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等展館進行全面檢查的工作方案》,與自治區民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對全區非國有博物館進行全面檢查的工作方案》,采取盟市自查與自治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區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的辦館行為和展覽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對于展覽中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
【可移動文物保護】
館藏文物 全區現有館藏文物112余萬件(套),一級文物1979件(套),二級文物4703件(套),三級文物8971件(套)。內蒙古博物院收藏珍貴文物3492件,為了更好地保護這些文物,加強對館藏文物保存環境實施有效監測和控制,內蒙古博物院于2014年委托上海博物館編制內蒙古博物院珍貴文物預防性保護方案,并獲得批準,2016年8月初開始正式進入施工階段。截至2016年底,完成35間庫房、16個展廳的無線基站與無線傳感器的安裝工作。內蒙古博物院已建立一整套環境監測系統,實現對全部文物庫房、展廳和重點展柜等文物保存環境質量的及時感知。
可移動文物保護科研基地建設 內蒙古博物院與中國絲綢博物館達成合作意向,在內蒙古博物院建立紡織品保護修復工作站。中國絲綢博物館保護人員對內蒙古博物院對紡織品保護修復工作室、紡織品保存庫房以及院藏紡織品保存現狀進行實地調研。呼倫貝爾市蒙古族源科學研究中心建設項目于2015年6月開工,該項目預計于2017年7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可移動文物保護技術、方法及應用 2016年,內蒙古博物院保護中心,修復完成伏龍寺壁畫25幅,壁畫在進行室內修復之前,充分進行保護方法探討,壁畫保護修復較好地遵循了可逆性和少干預等文物保護原則,使用保護修復材料同壁畫本體良好兼容,較好維持了壁畫原貌。通過畫面清理加固,各類壁畫病害在保護修復之后已經恢復原貌或者趨于穩定。支撐體噴砂和裝飾框安裝保證了壁畫更美觀,易于搬運、存放和展出。通過現場揭取和室內的一系列保護修復工作,伏龍寺壁畫得到合理修復和妥善保存。對出現嚴重病害的院藏23件上金泥菩薩造像進行了保護修復。
【文博教育與培訓】 自治區文物局2016年開展全區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工作。5月,在鄂爾多斯市恩格貝舉辦由直屬文博單位、各盟市文化、文物局參加的全區文物管理人員培訓班,種植“文化文物林”。9月,在阿拉善盟舉辦“全區文物行政執法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10月,舉辦兩期由直屬文博單位、各盟市文博單位及相關旗縣區文博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全區可移動文物普查管理人員培訓班”、文物展覽保護人員培訓班。
【文博宣傳】 由國家文物局、自治區政府主辦,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協辦的2016年“5·18國際博物館日”中國主會場活動在內蒙古博物院舉行。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出席開幕式并致辭。活動中,舉辦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展、 “夢幻契丹”數字文物展,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活動。國家和自治區各媒體均予以報道,有效宣傳了內蒙古自治區文博事業的發展成就。在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博物館舉辦自治區主會場活動,各盟市、旗縣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舉辦不同風格的“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
6月13日,在包頭市組織開展全區中國文化遺產日主會場活動;9月6日,在興安盟組織開展全區草原文化遺產日主會場活動。
【可移動文物普查】 2016年底,全區各級收藏單位全面完成數據采集和上傳工作,上傳文物1 072 914件(套),共1 542 992件,完成任務率100.84%。上傳文物總件套數位居全國第五名。在普查工作中,自治區文物局普查項目部召開全區普查辦主任會議和舉辦兩期普查數據審核與普查總結報告編制培訓班,派出專家組全區各盟市的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進行督查,對3200多件套擬定級的珍貴文物進行初步篩查,完成對430家收藏單位的數據終審工作,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驗收報告和工作報告。加強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宣傳力度,在“5·18國際博物館日”期間舉辦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成果展,編印《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集萃》,全年編寫簡報24期,與報刊合作發表文章2篇,大力宣傳自治區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績。
【全區文物工作會議召開】 2016年5月24日,自治區政府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區文物工作會議。會上,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發表講話,向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安排部署文物保護工作任務。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文化廳黨組書記、廳長佟國清傳達國家總書記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傳達國務院總理劉延東在全國文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傳達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全區文物工作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區文化廳、文物局巡視員安泳锝向全區文化、文物部門安排部署文物保護工作任務。會議表彰2013—2015年度文物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公布自治區第一批考古遺址公園。此次會議約100人出席會議。
(撰稿人:馬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