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參事室)(以下簡稱“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是自治區政府直屬的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機構,其職能職責是: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重大問題調查研究、重要決策咨詢論證和重要信息動態收集上報,組織或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重要文件或會議材料的起草修改,服務自治區政府參事參政議政和建言獻策,努力提高決策服務能力和科學咨詢水平,為自治區現代化建設提供更高質量的智力支持。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為重要抓手,開展各類研究工作,共完成《調研報告》《送閱件》《主席專報》《參事建議》等研究成果80篇,有58篇得到自治區領導批示112條,批示率72.5%,從數量和質量上均創下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歷史最好水平,服務決策的廣度和深度明顯拓展,大量意見建議轉化為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還承擔自治區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全年共召開專項小組辦公室會議12次,完成各類文稿60多篇,編制臺賬15個,編發《改革信息專報》34期。
【重大決策研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是自治區政府開展調查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負責該課題的選題征集、組織協調、溝通聯絡、牽頭調研、報告起草、成果報送和跟蹤督查等工作。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在充分征求自治區政府各位領導意見的基礎上,確定12項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內容涉及經濟運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民生改善等多個領域,全部按照《2016年度重大決策研究課題調研工作方案》的時限和要求完成,上報的研究成果受到自治區領導高度重視。如《內蒙古工業結構調整的現實選擇研究》《提升我區科技創新能力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當前我區去庫存工作中的問題需關注解決》等,分別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和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的批示。同時,在重大決策課題調研過程中注重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上報,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研究》課題調研中撰寫上報的《我區城鎮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易造成二次污染需引起重視》,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副主席常軍政批示;在《有關省份落實“五大重點任務”的做法與經驗調查》課題調研中,撰寫上報《河北省鋼鐵行業創新升級新做法》,得到自治區副主席符太增和**的批示。
【決策咨詢研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的設立,為社會各類智庫及其他研究力量服務自治區政府決策搭建了平臺,自治區政府研究室作為該項目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單位。自2013年以來,始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課題研究。2016年在征求自治區領導和相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11項自治區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發布《招標公告》《課題指南》《研究大綱》,吸引區內外72個研究團隊參與競標,有序推動標書審查、評標、答辯、上報、公示、簽約和開題報告答辯、中期評審、最終評審等項工作,為所有課題全部按時完成提供保障。由各業務處分工負責,對2015年度決策咨詢課題成果進行摘編,并以《送閱件》形式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中有5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8條;公開出版《自治區政府決策咨詢課題成果選編(2015年)》一書,使研究成果在更大范圍服務社會。組織了對當年決策咨詢課題成果的評選,評出優秀成果8篇。
【參事參政咨詢】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組織政府參事深入盟市旗縣、邊境口岸和高等院校開展7次集中調研,全年共完成《參事建議》11篇,其中6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12條,參事建議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參事 ***撰寫的《關于統籌推進我區對外開放平臺和載體建設的建議》,參事巴特爾撰寫的《我區文藝志愿者服務活動進展情況和相關建議》《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幾點建議》《關于落實本科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建議》,均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的批示。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加大與國務院參事室及兄弟省區市參事室的交流與聯系,共邀請和配合國務院參事室和兄弟省區市參事室來內蒙古調研4次。在邀請國務院參事調研過程中,主動向他們咨詢關于內蒙古工作的意見建議,形成《國務院參事對內蒙古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信息研究工作】 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注重對經濟社會發展中新現象、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和成果報送。2016年,共完成信息閱件48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61條,一些政策建議得到轉化和落實。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集中開展分析研究,先后上報信息研究成果9篇,其中去產能3篇,降成本2篇,去庫存1篇,補短板3篇?!段覅^工業企業成本構成分析與建議》得到自治區副主席**批示,文中的建議被自治區降成本政策性文件采納;《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我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實效》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自治區改革辦和政府辦公廳分別上報黨中央改革辦和國辦;《推動富勒烯材料產業化是我區創新發展的現實落點和潛力巨大的新經濟增長點》,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等七位領導的批示,符太增、那順孟和、**三位領導分別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匯報;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對報告提出的建議高度重視,正在抓緊產業的培育和發展。針對2016年上半年全區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民間投資下滑幅度較大問題,先后研究提出了《加快推動我區PPP項目落地的幾點建議》和《擴大我區民間投資的幾點建議》,其中關于建立PPP基金的建議被自治區政府采納,去年底首期規模為200億元的內蒙古PPP引導基金已投入運行。
【領導交辦任務】 完成自治區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是政府研究室的基本職責, 2016年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研究室共完成交辦課題12項,為自治區制定政策發揮了重要作用?!哆M一步支持滿洲里、二連浩特重大開放平臺建設的建議》,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批示;《加快培育發展我區新業態問題研究》,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批示;《促進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建議》,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自治區副主席 ***的批示;《大力培育皮革產業發展的建議》,得到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批示。
【改革協調服務】 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自2014年承擔自治區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任務以來,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力度,推動專項小組完成各項改革任務。截至年底,專項小組辦公室共組織協調召開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72次,研究審議重大改革方案164個;召開專項小組辦公室會議37次,起草下發調度、督辦通知等各類文件136份,完成各類文稿140多篇,編發《改革信息專報》80多期,編制各類表格、臺賬45套;專項小組累計出臺改革成果473條,完成總體改革規劃任務的73%。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放管服、電力體制、商事制度、國資國企、農村牧區、醫藥衛生、對外開放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成效,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動力。
(撰稿人:李建軍)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參事室)(以下簡稱“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是自治區政府直屬的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機構,其職能職責是: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重大問題調查研究、重要決策咨詢論證和重要信息動態收集上報,組織或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重要文件或會議材料的起草修改,服務自治區政府參事參政議政和建言獻策,努力提高決策服務能力和科學咨詢水平,為自治區現代化建設提供更高質量的智力支持。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為重要抓手,開展各類研究工作,共完成《調研報告》《送閱件》《主席專報》《參事建議》等研究成果80篇,有58篇得到自治區領導批示112條,批示率72.5%,從數量和質量上均創下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歷史最好水平,服務決策的廣度和深度明顯拓展,大量意見建議轉化為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還承擔自治區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全年共召開專項小組辦公室會議12次,完成各類文稿60多篇,編制臺賬15個,編發《改革信息專報》34期。
【重大決策研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是自治區政府開展調查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負責該課題的選題征集、組織協調、溝通聯絡、牽頭調研、報告起草、成果報送和跟蹤督查等工作。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在充分征求自治區政府各位領導意見的基礎上,確定12項政府重大決策研究課題,內容涉及經濟運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民生改善等多個領域,全部按照《2016年度重大決策研究課題調研工作方案》的時限和要求完成,上報的研究成果受到自治區領導高度重視。如《內蒙古工業結構調整的現實選擇研究》《提升我區科技創新能力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當前我區去庫存工作中的問題需關注解決》等,分別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和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的批示。同時,在重大決策課題調研過程中注重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上報,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研究》課題調研中撰寫上報的《我區城鎮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易造成二次污染需引起重視》,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副主席常軍政批示;在《有關省份落實“五大重點任務”的做法與經驗調查》課題調研中,撰寫上報《河北省鋼鐵行業創新升級新做法》,得到自治區副主席符太增和**的批示。
【決策咨詢研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的設立,為社會各類智庫及其他研究力量服務自治區政府決策搭建了平臺,自治區政府研究室作為該項目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單位。自2013年以來,始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課題研究。2016年在征求自治區領導和相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確定11項自治區政府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發布《招標公告》《課題指南》《研究大綱》,吸引區內外72個研究團隊參與競標,有序推動標書審查、評標、答辯、上報、公示、簽約和開題報告答辯、中期評審、最終評審等項工作,為所有課題全部按時完成提供保障。由各業務處分工負責,對2015年度決策咨詢課題成果進行摘編,并以《送閱件》形式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中有5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8條;公開出版《自治區政府決策咨詢課題成果選編(2015年)》一書,使研究成果在更大范圍服務社會。組織了對當年決策咨詢課題成果的評選,評出優秀成果8篇。
【參事參政咨詢】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組織政府參事深入盟市旗縣、邊境口岸和高等院校開展7次集中調研,全年共完成《參事建議》11篇,其中6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12條,參事建議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參事 ***撰寫的《關于統籌推進我區對外開放平臺和載體建設的建議》,參事巴特爾撰寫的《我區文藝志愿者服務活動進展情況和相關建議》《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幾點建議》《關于落實本科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建議》,均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的批示。
2016年,自治區政府研究室加大與國務院參事室及兄弟省區市參事室的交流與聯系,共邀請和配合國務院參事室和兄弟省區市參事室來內蒙古調研4次。在邀請國務院參事調研過程中,主動向他們咨詢關于內蒙古工作的意見建議,形成《國務院參事對內蒙古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信息研究工作】 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注重對經濟社會發展中新現象、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和成果報送。2016年,共完成信息閱件48篇,獲得自治區領導批示61條,一些政策建議得到轉化和落實。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集中開展分析研究,先后上報信息研究成果9篇,其中去產能3篇,降成本2篇,去庫存1篇,補短板3篇?!段覅^工業企業成本構成分析與建議》得到自治區副主席**批示,文中的建議被自治區降成本政策性文件采納;《電價市場化改革推動我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實效》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自治區改革辦和政府辦公廳分別上報黨中央改革辦和國辦;《推動富勒烯材料產業化是我區創新發展的現實落點和潛力巨大的新經濟增長點》,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等七位領導的批示,符太增、那順孟和、**三位領導分別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匯報;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對報告提出的建議高度重視,正在抓緊產業的培育和發展。針對2016年上半年全區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民間投資下滑幅度較大問題,先后研究提出了《加快推動我區PPP項目落地的幾點建議》和《擴大我區民間投資的幾點建議》,其中關于建立PPP基金的建議被自治區政府采納,去年底首期規模為200億元的內蒙古PPP引導基金已投入運行。
【領導交辦任務】 完成自治區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是政府研究室的基本職責, 2016年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研究室共完成交辦課題12項,為自治區制定政策發揮了重要作用?!哆M一步支持滿洲里、二連浩特重大開放平臺建設的建議》,得到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批示;《加快培育發展我區新業態問題研究》,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批示;《促進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建議》,得到自治區主席布小林、自治區副主席 ***的批示;《大力培育皮革產業發展的建議》,得到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批示。
【改革協調服務】 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自2014年承擔自治區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工作任務以來,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力度,推動專項小組完成各項改革任務。截至年底,專項小組辦公室共組織協調召開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72次,研究審議重大改革方案164個;召開專項小組辦公室會議37次,起草下發調度、督辦通知等各類文件136份,完成各類文稿140多篇,編發《改革信息專報》80多期,編制各類表格、臺賬45套;專項小組累計出臺改革成果473條,完成總體改革規劃任務的73%。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放管服、電力體制、商事制度、國資國企、農村牧區、醫藥衛生、對外開放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成效,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動力。
(撰稿人:李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