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2001年1月10日,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準,中國保監會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正式成立。2004年2月6日,更名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以下簡稱內蒙古保監局)。經中國保監會授權,內蒙古保監局履行如下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轄區內保險業發展戰略規劃;依據中國保監會授權,依法對轄區內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依法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制訂轄區內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監測、分析轄區內保險市場運行情況,預警、防范和化解轄區內保險風險;負責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等有關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審查核準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歸口管理轄區內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行業發展】 截至年末,轄區共有保險省級分公司41家,其他各級分支機構2730家,搭建起覆蓋全區的保險機構網絡體系。地方法人保險機構申請設立工作穩步推進。全年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487億元,同比增速23%。其中:財產險公司保費收入171億元,同比增長9%;人身險公司保費收入315億元,同比增長32%。賠付支出137億元,同比增長10%。全區保險公司資產總計965億元,較年初增長24%。行業增速較大幅度高于全區GDP增速,在全區各行業發展增速中排名靠前。
【結構調整】 車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111.17億元,同比增長12.5%,高于上年同期4.3個百分點,高于全國平均增速2.3個百分點。農業保險平穩推進,實現保費收入32.06億元,居全國第2位,同比增長2.27%。其他非車非農險種低速運行,實現保費收入28.16億元,同比增長6.16%。人身險規模保費增速32.12%、標準保費增速42.54%、非保險合同新增交費增速59.15%,均不同程度高于“十二五”時期平均水平。
【保險業供給側改革】 與自治區相關部門共同推動,配合開展年度農險經營績效考核評價工作,制定下發《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農險保費補貼實施方案》,取消37個產糧大縣(旗、區)種植業保險地方配套保費補貼,為貧困地區釋放財政補貼資金1.28億元。指導各農險經辦公司修訂完善農業保險條款,全面提高玉米、林木、奶牛等10類農畜產品保額,下調費率,將內澇、地震等災害納入保險責任,大幅拓寬保障范圍。發掘市場新需求,將肉羊、蒙古馬、駱駝等10多種特色農畜產品納入保障范圍,不斷豐富農業保險產品結構。2016年夏季,自治區出現持續高溫干旱天氣,農作物受災面積3780萬畝,保險業支付種植業保險賠款22億元,農業保險的綜合保障功能日益顯現。
【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市場化改革】 加強監督,建立商業車險非現場監測制度,定期統計分析各公司商業車險承保、增速、折扣及市場反應等情況,對監測指標變動異常、市場反映問題突出的公司及時進行窗口指導。加強引導,及時總結商業車險改革后市場運行情況,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后,保費與風險更加匹配,消費者普遍獲益,出現投保率、保額上升、車均保費下降“兩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覆蓋】 以“百姓點菜、政府下單、保險做菜”為民生保障服務路徑。通過“百姓點菜”對接廣大保險消費者的迫切需求,推進大病保險全覆蓋和新農合經辦工作。通過“政府下單”轉變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對保險服務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配合做好政府委托經辦或直接購買的民生保障保險項目。通過“保險做菜”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針對貧困人群設計差異化保險方案,降低保險費率,通過開辟綠色理賠通道等途徑提升保險服務。強化監管,開展大病保險自查督導與調研,跟蹤各盟市大病保險項目招投標進展情況,完善監管制度,啟動大病保險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優化大病保險風險保費測算模型,促進大病保險業務規范發展。
【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 以出口信用保險為抓手,引導行業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保險服務。自治區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穩步推進,保費規模(上半年)900萬元,為自治區940家中小微出口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承擔風險4.7億美元,連續5年實現小微出口企業出口信用保險全覆蓋,為擴大出口保駕護航。
【服務“險資入蒙”】 協調促成自治區領導走訪保險公司總部,協調部分保險總公司到內蒙古自治區考察洽談。保險資金在內蒙古投資余額突破500億元,涵蓋9個盟市的交通、城市基礎設施及能源建設項目。
【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 發揮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責任險等險種對實體經濟的推動作用,助推實體經濟發展。保險業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同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金融扶貧富民工程、“央貸扶”支農支小再貸款工程等惠農貸款項目,為推動金融資源有效配置,創新金融服務模式開辟新路徑。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訴訟保全責任險等險種取得新突破。
【保險精準扶貧】 與自治區人民政府扶貧部門搭建合作機制,聯合印發《關于內蒙古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實施意見》,選定一批貧困旗縣作為“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示范旗縣”,制定意外傷害保險、特色農畜產品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6大類22個特惠產品,并引入專項扶貧資金3000萬元,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保費補貼,合力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推出針對低保人員、困難學生等特困人群保險產品。健全完善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互動機制,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信貸”和“小額人身保險+信貸”模式,為農牧民提供金融支持,借助保險機制改善貧困地區產業扶貧信貸環境。11月24日,中國保監會、內蒙古保監局赴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小海子村,協助駐村第一書記開展“保險行業定點扶貧村”項目啟動工作,為村民帶來1.2億元的風險保障,助力保險業精準扶貧。
【消費者權益保護】 完善疑難案件內部會商機制,對消費投訴渠道反映的市場問題與風險隱患,加強內部交流,及時反映并妥善處置市場風險。強化監管約談機制,強化公司保護消費者權益意識。規范保險糾紛案件調解機制運行,指導各級保險合同調解委員會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調解程序,擴大調解影響力,推動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作用。發揮行政調解作用,公平公正地協商解決矛盾糾紛,最大限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覆蓋面,指導多個保險行業協會與法院建立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做好案件轉交調解工作。加強與地方法院、發改委、工商局溝通聯系,推進保險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形成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和格局。
全面發揮“12378”熱線作用,結合當地區特點,聘用蒙古語話務員,熱線自開通以來,共接聽受理消費者來電12 000多個,接通率保持在95%以上。通過“12378”熱線投訴數量已占總投訴量90%以上,消費者滿意度保持在98%以上,在保監會系統2016年前三季度綜合考核中,12378熱線內蒙古分中心名列全國三甲。
【維護市場秩序】
車險市場秩序整治按保監會工作部署,針對內蒙古地區商業車險市場相關經營指標異常的保險公司予以業務“叫停”。針對市場違規贈送亂象,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出臺《關于規范財產保險公司車險銷售活動中贈送行為的通知》,嚴格市場管控。根據非現場監測結果,對重點公司、重點地區啟動車險現場專項檢查,對擾亂市場的違規經營予以監管處罰,促進市場秩序健康運行。
對銀郵機構代理銷售人身保險產品錄音錄像聯合內蒙古銀監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內蒙古地區商業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銀郵代理保險業務機構網點實施保單錄音錄像“雙錄”制度,對呼和浩特、赤峰、烏蘭察布等多地銀行郵政代理機構網點的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實地督查,從源頭有效防范“銷售誤導、代簽名、代抄錄”等違法違規行為。
風險防范一是通過全面實行“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專項檢查、農業保險專項檢查、現場檢查以及非現場監管等多種監管手段,對公司內控業務流程、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進行全方位、交叉式、全流程監管,排查各類風險點,切實防范風險。二是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按照中國保監會和自治區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與自治區金融辦等16個部門聯合印發《內蒙古保監局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力度,發揮合力,同查共處。三是加強司法案件監管,防范大案要案風險。開展大案要案現場調查,摸清發案根源,督促相關公司做好后續處置,堵塞風險漏洞。
市場整治按照上下聯動、點面結合的原則,重點開展農業保險、車險手續費惡性競爭、銀郵代理渠道、司法案件等專項檢查工作,發現苗頭問題及時處置,做到早預防、早介入、早解決。對市場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做到抓緊抓實、“一抓到底”,強化監管震懾力。
“三反”工作加強警保執法聯動,全方位推進反保險欺詐工作。加強與全區各級公安經偵部門的溝通協作,組織指導轄區保險業開展“安寧2016”反保險欺詐專項行動。周密部署,廣泛宣傳,防范打擊非法集資。組織轄區保險業以“慧眼·守信·明責”為主題,開展保險業防范打擊非法集資專項宣傳月活動,營造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落實保監會工作要求,扎實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督促保險機構排查風險做到有部署、有記錄、有檔案,保證風險排查取得實效。加強監管合作,開展保險業反洗錢工作。與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開展保險業反洗錢宣傳,組織保險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反洗錢宣傳活動。加強數據監測,強化保險公司的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風險提示、窗口指導、風險質詢,有效控制風險的積累和蔓延。
【榮譽】
內蒙古保監局與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修訂的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獲評“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內蒙古保監局 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的“2016年度維護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獎”。
(撰稿人:安鳳穎)


【概況】 2001年1月10日,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準,中國保監會呼和浩特特派員辦事處正式成立。2004年2月6日,更名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以下簡稱內蒙古保監局)。經中國保監會授權,內蒙古保監局履行如下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轄區內保險業發展戰略規劃;依據中國保監會授權,依法對轄區內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依法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制訂轄區內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監測、分析轄區內保險市場運行情況,預警、防范和化解轄區內保險風險;負責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等有關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審查核準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歸口管理轄區內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行業發展】 截至年末,轄區共有保險省級分公司41家,其他各級分支機構2730家,搭建起覆蓋全區的保險機構網絡體系。地方法人保險機構申請設立工作穩步推進。全年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487億元,同比增速23%。其中:財產險公司保費收入171億元,同比增長9%;人身險公司保費收入315億元,同比增長32%。賠付支出137億元,同比增長10%。全區保險公司資產總計965億元,較年初增長24%。行業增速較大幅度高于全區GDP增速,在全區各行業發展增速中排名靠前。
【結構調整】 車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111.17億元,同比增長12.5%,高于上年同期4.3個百分點,高于全國平均增速2.3個百分點。農業保險平穩推進,實現保費收入32.06億元,居全國第2位,同比增長2.27%。其他非車非農險種低速運行,實現保費收入28.16億元,同比增長6.16%。人身險規模保費增速32.12%、標準保費增速42.54%、非保險合同新增交費增速59.15%,均不同程度高于“十二五”時期平均水平。
【保險業供給側改革】 與自治區相關部門共同推動,配合開展年度農險經營績效考核評價工作,制定下發《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農險保費補貼實施方案》,取消37個產糧大縣(旗、區)種植業保險地方配套保費補貼,為貧困地區釋放財政補貼資金1.28億元。指導各農險經辦公司修訂完善農業保險條款,全面提高玉米、林木、奶牛等10類農畜產品保額,下調費率,將內澇、地震等災害納入保險責任,大幅拓寬保障范圍。發掘市場新需求,將肉羊、蒙古馬、駱駝等10多種特色農畜產品納入保障范圍,不斷豐富農業保險產品結構。2016年夏季,自治區出現持續高溫干旱天氣,農作物受災面積3780萬畝,保險業支付種植業保險賠款22億元,農業保險的綜合保障功能日益顯現。
【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市場化改革】 加強監督,建立商業車險非現場監測制度,定期統計分析各公司商業車險承保、增速、折扣及市場反應等情況,對監測指標變動異常、市場反映問題突出的公司及時進行窗口指導。加強引導,及時總結商業車險改革后市場運行情況,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后,保費與風險更加匹配,消費者普遍獲益,出現投保率、保額上升、車均保費下降“兩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覆蓋】 以“百姓點菜、政府下單、保險做菜”為民生保障服務路徑。通過“百姓點菜”對接廣大保險消費者的迫切需求,推進大病保險全覆蓋和新農合經辦工作。通過“政府下單”轉變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對保險服務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配合做好政府委托經辦或直接購買的民生保障保險項目。通過“保險做菜”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針對貧困人群設計差異化保險方案,降低保險費率,通過開辟綠色理賠通道等途徑提升保險服務。強化監管,開展大病保險自查督導與調研,跟蹤各盟市大病保險項目招投標進展情況,完善監管制度,啟動大病保險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優化大病保險風險保費測算模型,促進大病保險業務規范發展。
【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 以出口信用保險為抓手,引導行業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保險服務。自治區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穩步推進,保費規模(上半年)900萬元,為自治區940家中小微出口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承擔風險4.7億美元,連續5年實現小微出口企業出口信用保險全覆蓋,為擴大出口保駕護航。
【服務“險資入蒙”】 協調促成自治區領導走訪保險公司總部,協調部分保險總公司到內蒙古自治區考察洽談。保險資金在內蒙古投資余額突破500億元,涵蓋9個盟市的交通、城市基礎設施及能源建設項目。
【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 發揮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責任險等險種對實體經濟的推動作用,助推實體經濟發展。保險業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同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金融扶貧富民工程、“央貸扶”支農支小再貸款工程等惠農貸款項目,為推動金融資源有效配置,創新金融服務模式開辟新路徑。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訴訟保全責任險等險種取得新突破。
【保險精準扶貧】 與自治區人民政府扶貧部門搭建合作機制,聯合印發《關于內蒙古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實施意見》,選定一批貧困旗縣作為“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示范旗縣”,制定意外傷害保險、特色農畜產品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6大類22個特惠產品,并引入專項扶貧資金3000萬元,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保費補貼,合力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推出針對低保人員、困難學生等特困人群保險產品。健全完善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互動機制,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信貸”和“小額人身保險+信貸”模式,為農牧民提供金融支持,借助保險機制改善貧困地區產業扶貧信貸環境。11月24日,中國保監會、內蒙古保監局赴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小海子村,協助駐村第一書記開展“保險行業定點扶貧村”項目啟動工作,為村民帶來1.2億元的風險保障,助力保險業精準扶貧。
【消費者權益保護】 完善疑難案件內部會商機制,對消費投訴渠道反映的市場問題與風險隱患,加強內部交流,及時反映并妥善處置市場風險。強化監管約談機制,強化公司保護消費者權益意識。規范保險糾紛案件調解機制運行,指導各級保險合同調解委員會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調解程序,擴大調解影響力,推動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作用。發揮行政調解作用,公平公正地協商解決矛盾糾紛,最大限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覆蓋面,指導多個保險行業協會與法院建立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做好案件轉交調解工作。加強與地方法院、發改委、工商局溝通聯系,推進保險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形成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和格局。
全面發揮“12378”熱線作用,結合當地區特點,聘用蒙古語話務員,熱線自開通以來,共接聽受理消費者來電12 000多個,接通率保持在95%以上。通過“12378”熱線投訴數量已占總投訴量90%以上,消費者滿意度保持在98%以上,在保監會系統2016年前三季度綜合考核中,12378熱線內蒙古分中心名列全國三甲。
【維護市場秩序】
車險市場秩序整治按保監會工作部署,針對內蒙古地區商業車險市場相關經營指標異常的保險公司予以業務“叫停”。針對市場違規贈送亂象,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出臺《關于規范財產保險公司車險銷售活動中贈送行為的通知》,嚴格市場管控。根據非現場監測結果,對重點公司、重點地區啟動車險現場專項檢查,對擾亂市場的違規經營予以監管處罰,促進市場秩序健康運行。
對銀郵機構代理銷售人身保險產品錄音錄像聯合內蒙古銀監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內蒙古地區商業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銀郵代理保險業務機構網點實施保單錄音錄像“雙錄”制度,對呼和浩特、赤峰、烏蘭察布等多地銀行郵政代理機構網點的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實地督查,從源頭有效防范“銷售誤導、代簽名、代抄錄”等違法違規行為。
風險防范一是通過全面實行“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專項檢查、農業保險專項檢查、現場檢查以及非現場監管等多種監管手段,對公司內控業務流程、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進行全方位、交叉式、全流程監管,排查各類風險點,切實防范風險。二是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按照中國保監會和自治區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與自治區金融辦等16個部門聯合印發《內蒙古保監局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力度,發揮合力,同查共處。三是加強司法案件監管,防范大案要案風險。開展大案要案現場調查,摸清發案根源,督促相關公司做好后續處置,堵塞風險漏洞。
市場整治按照上下聯動、點面結合的原則,重點開展農業保險、車險手續費惡性競爭、銀郵代理渠道、司法案件等專項檢查工作,發現苗頭問題及時處置,做到早預防、早介入、早解決。對市場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做到抓緊抓實、“一抓到底”,強化監管震懾力。
“三反”工作加強警保執法聯動,全方位推進反保險欺詐工作。加強與全區各級公安經偵部門的溝通協作,組織指導轄區保險業開展“安寧2016”反保險欺詐專項行動。周密部署,廣泛宣傳,防范打擊非法集資。組織轄區保險業以“慧眼·守信·明責”為主題,開展保險業防范打擊非法集資專項宣傳月活動,營造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落實保監會工作要求,扎實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督促保險機構排查風險做到有部署、有記錄、有檔案,保證風險排查取得實效。加強監管合作,開展保險業反洗錢工作。與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開展保險業反洗錢宣傳,組織保險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反洗錢宣傳活動。加強數據監測,強化保險公司的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風險提示、窗口指導、風險質詢,有效控制風險的積累和蔓延。
【榮譽】
內蒙古保監局與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修訂的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獲評“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內蒙古保監局 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的“2016年度維護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獎”。
(撰稿人:安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