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自治區供銷社)系統共有三級聯合社機構107個。其中:自治區級聯合社1個,盟市級聯合社12個,計劃單列市聯合社1個,旗縣級聯合社93個。現有各類法人企業574個。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14 981個。其中:基層供銷合作社566個,農牧民專業合作社9781個,村級綜合服務社4634個。自治區供銷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內設8個職能處室(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財務審計處、經濟發展處、合作指導處、黨務工作處、流通網絡建設處、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處);下設8個直屬企業:內蒙古農牧業生產資料集團、內蒙古牧王畜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綠泰源農產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潤創冷鏈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鉉力和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匯特投資有限公司、內蒙古供銷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合信資產經營管理公司,1個直屬事業單位(內蒙古經貿學校)。
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不斷提升為農牧服務能力和水平,整體經濟運行保持穩中有進態勢。全系統實現商品購銷總額670.86億元,同比增長7.45%。其中:購進總額320.31億元,同比增長12.31%;銷售總額350.55億元,同比增長3.36%。實現利潤5.55億元,同比增長0.55%。期末所有者權益67.1億元,同比增長4.05%。
【綜合改革】 自治區供銷社加強部署督導,建立改革任務分解臺賬、季度督查制度和年終考評制度,先后組織召開綜合改革推進會、改革工作調度會和企業經營情況分析會,了解情況、查找問題、部署任務。各盟市、旗縣社按照改革要求,細化改革舉措,爭取政策支持。截至年底,呼倫貝爾市等8個盟市、奈曼旗等16個旗(縣、區)出臺貫徹內黨發〔2016〕6號和內政辦發〔2016〕46號文件實施意見。5個試點盟市、22個試點旗縣社主動作為,大膽探索,在為農牧服務和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進展。赤峰市敖漢旗長勝鎮基層社面向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統防統治、耕種、收割、銷售等產供銷各環節服務,不斷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錫林郭勒盟正藍旗社聯合牧民合作社和草業公司共同開展草牧場托管服務,探索牧業社會化服務模式。包頭市社牽頭成立農村牧區產權交易中心,開展集體產權、土地草牧場經營權等流轉服務,為農村牧區資產資本化、資源市場化、農牧民增收多元化提供服務平臺和制度保障。扎賚特旗、準格爾旗等旗縣社推進社有企業、基層社與農牧民專業合作社交叉持股、融合發展,探索社農利益聯結方式。奈曼旗社牽頭組建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搭建合作社的公共服務平臺。
【農牧服務】 全系統開展土地托管服務的旗縣社超過20個,實施土地流轉服務面積70.28萬畝、土地托管服務面積86.36萬畝、統防統治面積24.06萬畝、配方施肥面積19.92萬畝、農機服務面積32.73萬畝。全系統有全國供銷總社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34家,領辦專業合作社151個,帶動基地100.68萬畝,帶動農牧戶12.03萬戶。2016年,實現農畜產品收購額19.18億元,實現銷售收入或市場交易額45.04億元。赤峰、包頭所屬5個旗縣供銷社在領辦的農牧民合作社開展內部資金互助服務,全年貸款金額6.42億元。阿拉善左旗溫鎮基層社與方大村鎮銀行合作創建社區銀行,為農牧民提供優惠、便捷的服務。
【基層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基層社總數566個,新增59個,蘇木鄉鎮覆蓋面79%。培育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經營持續盈利、對農牧民帶動力強的總社級、自治區級基層供銷社標桿社124個,占到全部基層社的近1/5。基層社全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02.32億元、利潤總額1.4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80%、13.65%,增速明顯高于系統平均水平。全系統領辦、創辦的專業合作社新增587個,總數9781個;入社農牧戶22.96萬戶,占全區農牧戶總數12.52%;累計創建國家、總社級和自治區級專業合作社“示范社”224個,起到抓典型、樹榜樣、帶全局作用。全系統積極融入農村牧區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建設,2016年嘎查村級綜合服務社新增384個,累計4634個。其中,創建五星級“星級社”累計39個,全區嘎查村覆蓋面42%。
【流通服務體系建設】 全系統現有連鎖經營企業137個、縣域配送中心224個、經營服務網絡終端12 036個,農資經營網絡基本覆蓋糧食主產區和重要物流節點;有2/3的旗縣供銷社擁有農畜產品批發交易市場,1/3的旗縣供銷社建有標準化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016年,全系統組織銷售農牧業生產資料69.58億元,同比增長2.1%,化肥供應繼續發揮主導作用。實現農畜產品購進總額169.11億元,同比增長47.3%。實現日用消費品零售總額195.41億元,同比增長14.8%,比全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高出5.1個百分點。實現再生資源回收額5.56億元,同比增長19.6%。農資、農畜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四大網絡繼續向縣域拓展。旗縣及旗縣以下供銷合作社實現銷售收入278.73億元,同比增長10.57%,實現利潤4.36億元,同比增長4.05%。爭取總社電商公司2000萬元資本投入,改組成立內蒙古供銷電子商務公司,向上與全國總社“供銷e家”對接,向下推進縣域電商中心和基層電商服務站建設,加快建成內蒙古“供銷e家”全區性電商平臺,促進實體經濟與電商經濟融合發展。截至年底,全系統擁有電子商務企業29個,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設電商平臺39個。2016年,實現電子商務銷售額2.2億元,同比增長4.37倍。
【社有企業改革】 盟市、旗縣社有企業實現銷售收入218.09億元,同比增長3.3%。以包頭、赤峰市供銷社為代表,以項目建設為載體的社有企業層級聯系不斷加強。包頭市供銷社組建成立包頭市供銷(集團)公司,與全國總社中國農產品批發市場股份公司簽訂框架協議,推進中國供銷包頭農副產品物流園區項目建設。赤峰市社自籌和引進社會資本1億多元,聯合旗縣供銷社完成赤峰供銷騰達區域物流配送中心、克什克騰旗賽汗農貿市場、赤峰金秋農產品公司5萬噸雜糧加工項目、紅山區中心城區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等重點項目。自治區供銷區社新一屆黨組班子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和項目清理,摸清家底,找出癥結,有序推進整改工作。建立聯合社機關和社有企業“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和審批備案制度,重大事項由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建立聯合社監管權力清單,對直屬企業做到科學管理、不該管的堅決放權,破解“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頑癥。建立企業財務總監和監事會主席由區社委派、提名制度,加強對企業運營的全程監督。修訂《社有企業負責人考核辦法》《社有資產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建立起經營業績與企業負責人薪酬及任免掛鉤的考核制度和同股同酬利益分配機制,改變以往自然人股東分紅率高于社有資產收益率狀況。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在5個直屬企業公開競聘董事長、總經理,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禁錮;在企業內部推行層層競聘上崗和新進人員市場化公開招聘,解決員工能進不能出和隊伍優化問題;推行全員績效考核制度,以崗位和貢獻定薪,打破分配上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公司治理得到全面優化。2016年12月30日,召開自治區供銷社直屬系統干部職工大會,舉行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全面落實直屬企業負責人經營目標責任、權利和義務。
【聯合社管理工作】 截至2016年底,自治區供銷社和10個盟市供銷社、15個旗縣供銷社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部分聯合社組建社有資產經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對直屬公司的監管。自治區供銷社加大對基層組織的扶持力度,2016年從自治區“新網工程”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于基層合作經濟組織建設,50%以上的總社農開項目資金用于扶持社有企業帶動基層社發展合作項目,直接扶持基層社的比例達到20%以上。自治區供銷社和8個盟市、14個旗縣供銷社建立上級對下級社的綜合業績考核制度,6個盟市、14個旗縣供銷社建立下級社對上級社的工作評議機制。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市社細化“以股代投”政策,財政補助資金由聯合社作為股本投入到社有企業和基層組織,在加強對項目資金監管的同時,構建上下級供銷合作社資本聯結機制。
【改革試點工作】 1月12日,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5月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6〕46號),對全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確定赤峰市等5個盟市供銷合作社、呼倫貝爾市阿榮旗等22個旗縣供銷合作社和區社直屬出資企業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人事任免】 6月4日,自治區供銷社召開干部大會。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閆同義出席會議并代表自治區黨委宣布,任區社黨組書記,并提名為自治區供銷社理事會主任人選;馬麟不再擔任區社黨組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區社理事會主任職務。會議由馬麟主持,閆同義講話,王政和先后表態發言。自治區供銷社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舉行】 12月30日,自治區供銷社召開直屬系統干部職工大會,舉行自治區供銷社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會議宣讀自治區供銷社有關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自治區供銷區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分別與內蒙古農資公司、牧王公司、綠泰源公司、潤創公司董事長簽訂《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并講話,自治區供銷社監事會主任王政和主持會議,自治區供銷社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出席會議,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直屬出資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全體員工、內蒙古經貿學校領導班子等近200人參加會議。
【榮譽】 1月19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表彰2015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綜合業績考核優勝單位的決定》(供銷合字〔2016〕3號),授予自治區供銷社(以下簡稱“區社”)“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2015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省級優勝單位一等獎”。
(撰稿人:慈曉云)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自治區供銷社)系統共有三級聯合社機構107個。其中:自治區級聯合社1個,盟市級聯合社12個,計劃單列市聯合社1個,旗縣級聯合社93個。現有各類法人企業574個。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14 981個。其中:基層供銷合作社566個,農牧民專業合作社9781個,村級綜合服務社4634個。自治區供銷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內設8個職能處室(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財務審計處、經濟發展處、合作指導處、黨務工作處、流通網絡建設處、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處);下設8個直屬企業:內蒙古農牧業生產資料集團、內蒙古牧王畜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綠泰源農產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潤創冷鏈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鉉力和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匯特投資有限公司、內蒙古供銷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合信資產經營管理公司,1個直屬事業單位(內蒙古經貿學校)。
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不斷提升為農牧服務能力和水平,整體經濟運行保持穩中有進態勢。全系統實現商品購銷總額670.86億元,同比增長7.45%。其中:購進總額320.31億元,同比增長12.31%;銷售總額350.55億元,同比增長3.36%。實現利潤5.55億元,同比增長0.55%。期末所有者權益67.1億元,同比增長4.05%。
【綜合改革】 自治區供銷社加強部署督導,建立改革任務分解臺賬、季度督查制度和年終考評制度,先后組織召開綜合改革推進會、改革工作調度會和企業經營情況分析會,了解情況、查找問題、部署任務。各盟市、旗縣社按照改革要求,細化改革舉措,爭取政策支持。截至年底,呼倫貝爾市等8個盟市、奈曼旗等16個旗(縣、區)出臺貫徹內黨發〔2016〕6號和內政辦發〔2016〕46號文件實施意見。5個試點盟市、22個試點旗縣社主動作為,大膽探索,在為農牧服務和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進展。赤峰市敖漢旗長勝鎮基層社面向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農資供應、統防統治、耕種、收割、銷售等產供銷各環節服務,不斷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錫林郭勒盟正藍旗社聯合牧民合作社和草業公司共同開展草牧場托管服務,探索牧業社會化服務模式。包頭市社牽頭成立農村牧區產權交易中心,開展集體產權、土地草牧場經營權等流轉服務,為農村牧區資產資本化、資源市場化、農牧民增收多元化提供服務平臺和制度保障。扎賚特旗、準格爾旗等旗縣社推進社有企業、基層社與農牧民專業合作社交叉持股、融合發展,探索社農利益聯結方式。奈曼旗社牽頭組建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搭建合作社的公共服務平臺。
【農牧服務】 全系統開展土地托管服務的旗縣社超過20個,實施土地流轉服務面積70.28萬畝、土地托管服務面積86.36萬畝、統防統治面積24.06萬畝、配方施肥面積19.92萬畝、農機服務面積32.73萬畝。全系統有全國供銷總社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34家,領辦專業合作社151個,帶動基地100.68萬畝,帶動農牧戶12.03萬戶。2016年,實現農畜產品收購額19.18億元,實現銷售收入或市場交易額45.04億元。赤峰、包頭所屬5個旗縣供銷社在領辦的農牧民合作社開展內部資金互助服務,全年貸款金額6.42億元。阿拉善左旗溫鎮基層社與方大村鎮銀行合作創建社區銀行,為農牧民提供優惠、便捷的服務。
【基層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基層社總數566個,新增59個,蘇木鄉鎮覆蓋面79%。培育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經營持續盈利、對農牧民帶動力強的總社級、自治區級基層供銷社標桿社124個,占到全部基層社的近1/5。基層社全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02.32億元、利潤總額1.4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80%、13.65%,增速明顯高于系統平均水平。全系統領辦、創辦的專業合作社新增587個,總數9781個;入社農牧戶22.96萬戶,占全區農牧戶總數12.52%;累計創建國家、總社級和自治區級專業合作社“示范社”224個,起到抓典型、樹榜樣、帶全局作用。全系統積極融入農村牧區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建設,2016年嘎查村級綜合服務社新增384個,累計4634個。其中,創建五星級“星級社”累計39個,全區嘎查村覆蓋面42%。
【流通服務體系建設】 全系統現有連鎖經營企業137個、縣域配送中心224個、經營服務網絡終端12 036個,農資經營網絡基本覆蓋糧食主產區和重要物流節點;有2/3的旗縣供銷社擁有農畜產品批發交易市場,1/3的旗縣供銷社建有標準化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016年,全系統組織銷售農牧業生產資料69.58億元,同比增長2.1%,化肥供應繼續發揮主導作用。實現農畜產品購進總額169.11億元,同比增長47.3%。實現日用消費品零售總額195.41億元,同比增長14.8%,比全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高出5.1個百分點。實現再生資源回收額5.56億元,同比增長19.6%。農資、農畜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四大網絡繼續向縣域拓展。旗縣及旗縣以下供銷合作社實現銷售收入278.73億元,同比增長10.57%,實現利潤4.36億元,同比增長4.05%。爭取總社電商公司2000萬元資本投入,改組成立內蒙古供銷電子商務公司,向上與全國總社“供銷e家”對接,向下推進縣域電商中心和基層電商服務站建設,加快建成內蒙古“供銷e家”全區性電商平臺,促進實體經濟與電商經濟融合發展。截至年底,全系統擁有電子商務企業29個,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設電商平臺39個。2016年,實現電子商務銷售額2.2億元,同比增長4.37倍。
【社有企業改革】 盟市、旗縣社有企業實現銷售收入218.09億元,同比增長3.3%。以包頭、赤峰市供銷社為代表,以項目建設為載體的社有企業層級聯系不斷加強。包頭市供銷社組建成立包頭市供銷(集團)公司,與全國總社中國農產品批發市場股份公司簽訂框架協議,推進中國供銷包頭農副產品物流園區項目建設。赤峰市社自籌和引進社會資本1億多元,聯合旗縣供銷社完成赤峰供銷騰達區域物流配送中心、克什克騰旗賽汗農貿市場、赤峰金秋農產品公司5萬噸雜糧加工項目、紅山區中心城區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等重點項目。自治區供銷區社新一屆黨組班子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和項目清理,摸清家底,找出癥結,有序推進整改工作。建立聯合社機關和社有企業“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和審批備案制度,重大事項由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建立聯合社監管權力清單,對直屬企業做到科學管理、不該管的堅決放權,破解“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頑癥。建立企業財務總監和監事會主席由區社委派、提名制度,加強對企業運營的全程監督。修訂《社有企業負責人考核辦法》《社有資產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建立起經營業績與企業負責人薪酬及任免掛鉤的考核制度和同股同酬利益分配機制,改變以往自然人股東分紅率高于社有資產收益率狀況。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在5個直屬企業公開競聘董事長、總經理,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禁錮;在企業內部推行層層競聘上崗和新進人員市場化公開招聘,解決員工能進不能出和隊伍優化問題;推行全員績效考核制度,以崗位和貢獻定薪,打破分配上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公司治理得到全面優化。2016年12月30日,召開自治區供銷社直屬系統干部職工大會,舉行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全面落實直屬企業負責人經營目標責任、權利和義務。
【聯合社管理工作】 截至2016年底,自治區供銷社和10個盟市供銷社、15個旗縣供銷社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部分聯合社組建社有資產經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對直屬公司的監管。自治區供銷社加大對基層組織的扶持力度,2016年從自治區“新網工程”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于基層合作經濟組織建設,50%以上的總社農開項目資金用于扶持社有企業帶動基層社發展合作項目,直接扶持基層社的比例達到20%以上。自治區供銷社和8個盟市、14個旗縣供銷社建立上級對下級社的綜合業績考核制度,6個盟市、14個旗縣供銷社建立下級社對上級社的工作評議機制。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市社細化“以股代投”政策,財政補助資金由聯合社作為股本投入到社有企業和基層組織,在加強對項目資金監管的同時,構建上下級供銷合作社資本聯結機制。
【改革試點工作】 1月12日,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5月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內政辦發〔2016〕46號),對全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確定赤峰市等5個盟市供銷合作社、呼倫貝爾市阿榮旗等22個旗縣供銷合作社和區社直屬出資企業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人事任免】 6月4日,自治區供銷社召開干部大會。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閆同義出席會議并代表自治區黨委宣布,任區社黨組書記,并提名為自治區供銷社理事會主任人選;馬麟不再擔任區社黨組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區社理事會主任職務。會議由馬麟主持,閆同義講話,王政和先后表態發言。自治區供銷社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舉行】 12月30日,自治區供銷社召開直屬系統干部職工大會,舉行自治區供銷社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簽字儀式。會議宣讀自治區供銷社有關直屬出資企業《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自治區供銷區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分別與內蒙古農資公司、牧王公司、綠泰源公司、潤創公司董事長簽訂《2017年經營目標責任書》并講話,自治區供銷社監事會主任王政和主持會議,自治區供銷社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出席會議,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直屬出資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全體員工、內蒙古經貿學校領導班子等近200人參加會議。
【榮譽】 1月19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表彰2015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綜合業績考核優勝單位的決定》(供銷合字〔2016〕3號),授予自治區供銷社(以下簡稱“區社”)“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2015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省級優勝單位一等獎”。
(撰稿人:慈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