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住建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城鄉規劃】 全區城鄉規劃體系日益完善,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草案)》公告,完成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等工作。規劃中首次提出“一核多中心、一帶多軸線”城鎮戰略布局。全區90%的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獲批,城市控規平均覆蓋率80%以上。開展“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確定包頭、通遼、烏蘭察布、烏海、阿爾山和多倫為試點地區。出臺自治區《城市設計編制管理指導意見》《城市設計技術導則》。召開全區城市設計現場會,推進城市設計工作。開展城市“雙修”試點工作。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市規劃執行情況專項稽查工作,增加規劃督察員的力量和工作范圍。開展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扎蘭屯市中東鐵路工業遺產歷史文化街區等6個街區成功創建為自治區級歷史文化街區。印發自治區《2016—2020年鄉村規劃工作方案》,開展縣域村莊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試點,編制完成全區90%的行政村村莊規劃。431個鎮完成鎮域規劃,占494個建制鎮87.25%。10 042個行政村完成村莊規劃,占11 252個行政村89%。
【城鎮化建設】 2016年,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完成投資800億元,同比增長14%以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區城市建成區面積1225.21平方公里,全區常住總人口2511.04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1514.16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0.30%。
【城市建設】 提高城市建設水平,筑牢城市發展基礎。編制完成《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專項規劃。呼和浩特市地鐵1、2號線工程已開工49.27公里,包頭市軌道交通一期建設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復,控制中心已開工,赤峰市軌道交通項目完成線網規劃評審,正在開展前期工作。推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推進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開工綜合管廊71.06公里,年度開工率101.5%。對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等14個旗縣(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等級評定,加強對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的運行監管。穩步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營和標準化管理考核,加強對呼和浩特和包頭等地黑臭水體整治。推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國家級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創建活動,扎實開展“生態宜居縣城”建設。積極支持呼倫貝爾汗馬自然保護區申遺。
【村鎮建設】 不斷提高村鎮建設水平。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開工32.5萬戶,開工率162.5%,竣工31.1萬戶,完成總投資約180億元。首度開展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選取152個垃圾試點村和72個污水試點村進行試點,研究適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的垃圾污水治理模式和機制,填補了農村牧區污水和垃圾處理的空白。特色小鎮建設取得進展,寧城縣八里罕鎮等3個鎮被列入國家第一批特色小鎮名單。清水河縣古城坡村等20村列入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牙克石市博克圖鎮等6個鎮、2個村列入自治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錄。包頭市土右旗薩拉齊鎮等32個鎮、29個村列入第三批自治區級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老牛灣等20個鎮、14個村列入自治區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名單。
【房地產業與住房保障】
推動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針對全區房地產市場下行、庫存壓力加大的嚴峻形勢,自治區住建廳推動出臺并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穩步發展的意見》。先后舉辦房地產發展論壇、房展會、物業管理技能大賽等相關配合活動,在全國率先出臺居住、辦公、商業、醫院四類物業服務標準。各盟市因地制宜推出“房票”“互聯網+房地產”“房源超市”等措施,通過綜合施策,去庫存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了國家住建部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鄂爾多斯市被確定為全國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去庫存試點城市。據住建系統網上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全區商品房累計可售面積同比下降13.9%。其中,商品住宅累計可售面積同比下降21.3%。全區商品房屋總成交面積同比增長24.7%。其中,商品住宅成交面積同比增長26.6%。全區房地產市場呈現出新增上市量下降、庫存量下降、銷售量增加的“兩降一增”良好趨勢,為確保自治區經濟平穩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和貨幣化安置工作,實現棚戶區改造與房地產去庫存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積極爭取黨中央棚改專項補助資金、專項建設基金以及國開行和農發行的政策性貸款支持。棚戶區改造全年開工23.5萬套,開工率106.2%,超目標任務1.4萬套,完成投資623.4億元,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達到75.2%,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確保全區住房公積金各項指標良好運行2016年,歸集住房公積金309.88億元,同比增長7.41%;提取240.46億元,同比增長20.17%;個人住房貸款270.28億元,同比增長17.84%,個貸率71.72%,同比增加10.1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占全部個人住房貸款的比率達到44.11%。在改善個人住房條件和房地產去庫存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建筑業及建筑市場監管體系建設】
建筑業穩步發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面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松綁減負”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全區建筑業完成總產值5487.6億元,實現增加值1322.5億元,同比增長4.7%。區內企業完成產值1220.8億元,同比增長8.7%。建筑業企業通過調整結構、優化管理,市場競爭能力進一步提升,一級以上高資質企業占比進一步擴大。內蒙古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赤峰宏基建筑集團分別晉升電力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行業設計甲級資質企業,全區特級企業4家。施工企業創新意識不斷增強,全年87項施工工法被評為自治區級工法,34項工程被評為自治區新技術示范工程,3項工程榮獲國家最高質量獎—魯班獎,BIM技術學習應用正在深入進行。通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呈平穩態勢。
建筑市場秩序逐步規范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效顯著。組織開展全區建筑市場、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批先建、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改進和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進場交易項目評標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對評標專家實行記分管理制度,組建異地評標專家庫,規范招標投標活動;貫徹落實建設工程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全區新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4519個工程中已簽署授權書、承諾書,新竣工的2606個工程中已設立永久標牌并全部建立質量信用檔案;施工現場遠程視頻監控累計實施監控項目總數892個,建筑面積4459.7萬平方米;勘察設計和標準化工作不斷加強,編制《智慧小區設計標準》,修編《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范》等地方標準;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日益完善,編制《2015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制定印發《關于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調整內蒙古自治區現行計價依據實施方案》;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投標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已清理1.87億元,返還1.49億元。
【建筑節能】 引導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制定《綠色建筑推進方案》,建立綠色建筑報表制度,整合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力量,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繼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建筑節能能效測評,共下達848萬平方米節能改造任務。立足自治區實際,采取示范引領、典型帶動等方式,推進裝配式建筑,確定包頭市為裝配式鋼結構建筑產業化基地,確定呼倫貝爾市為裝配式現代木結構建筑產業化示范盟市,逐步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撰稿人:劉際濤 繼紅)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住建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城鄉規劃】 全區城鄉規劃體系日益完善,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草案)》公告,完成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等工作。規劃中首次提出“一核多中心、一帶多軸線”城鎮戰略布局。全區90%的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獲批,城市控規平均覆蓋率80%以上。開展“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確定包頭、通遼、烏蘭察布、烏海、阿爾山和多倫為試點地區。出臺自治區《城市設計編制管理指導意見》《城市設計技術導則》。召開全區城市設計現場會,推進城市設計工作。開展城市“雙修”試點工作。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市規劃執行情況專項稽查工作,增加規劃督察員的力量和工作范圍。開展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扎蘭屯市中東鐵路工業遺產歷史文化街區等6個街區成功創建為自治區級歷史文化街區。印發自治區《2016—2020年鄉村規劃工作方案》,開展縣域村莊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試點,編制完成全區90%的行政村村莊規劃。431個鎮完成鎮域規劃,占494個建制鎮87.25%。10 042個行政村完成村莊規劃,占11 252個行政村89%。
【城鎮化建設】 2016年,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完成投資800億元,同比增長14%以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區城市建成區面積1225.21平方公里,全區常住總人口2511.04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1514.16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0.30%。
【城市建設】 提高城市建設水平,筑牢城市發展基礎。編制完成《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專項規劃。呼和浩特市地鐵1、2號線工程已開工49.27公里,包頭市軌道交通一期建設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復,控制中心已開工,赤峰市軌道交通項目完成線網規劃評審,正在開展前期工作。推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推進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開工綜合管廊71.06公里,年度開工率101.5%。對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等14個旗縣(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等級評定,加強對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的運行監管。穩步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營和標準化管理考核,加強對呼和浩特和包頭等地黑臭水體整治。推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國家級園林城市和園林縣城創建活動,扎實開展“生態宜居縣城”建設。積極支持呼倫貝爾汗馬自然保護區申遺。
【村鎮建設】 不斷提高村鎮建設水平。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開工32.5萬戶,開工率162.5%,竣工31.1萬戶,完成總投資約180億元。首度開展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選取152個垃圾試點村和72個污水試點村進行試點,研究適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的垃圾污水治理模式和機制,填補了農村牧區污水和垃圾處理的空白。特色小鎮建設取得進展,寧城縣八里罕鎮等3個鎮被列入國家第一批特色小鎮名單。清水河縣古城坡村等20村列入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牙克石市博克圖鎮等6個鎮、2個村列入自治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錄。包頭市土右旗薩拉齊鎮等32個鎮、29個村列入第三批自治區級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老牛灣等20個鎮、14個村列入自治區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名單。
【房地產業與住房保障】
推動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針對全區房地產市場下行、庫存壓力加大的嚴峻形勢,自治區住建廳推動出臺并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穩步發展的意見》。先后舉辦房地產發展論壇、房展會、物業管理技能大賽等相關配合活動,在全國率先出臺居住、辦公、商業、醫院四類物業服務標準。各盟市因地制宜推出“房票”“互聯網+房地產”“房源超市”等措施,通過綜合施策,去庫存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了國家住建部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鄂爾多斯市被確定為全國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去庫存試點城市。據住建系統網上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全區商品房累計可售面積同比下降13.9%。其中,商品住宅累計可售面積同比下降21.3%。全區商品房屋總成交面積同比增長24.7%。其中,商品住宅成交面積同比增長26.6%。全區房地產市場呈現出新增上市量下降、庫存量下降、銷售量增加的“兩降一增”良好趨勢,為確保自治區經濟平穩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和貨幣化安置工作,實現棚戶區改造與房地產去庫存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積極爭取黨中央棚改專項補助資金、專項建設基金以及國開行和農發行的政策性貸款支持。棚戶區改造全年開工23.5萬套,開工率106.2%,超目標任務1.4萬套,完成投資623.4億元,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達到75.2%,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確保全區住房公積金各項指標良好運行2016年,歸集住房公積金309.88億元,同比增長7.41%;提取240.46億元,同比增長20.17%;個人住房貸款270.28億元,同比增長17.84%,個貸率71.72%,同比增加10.1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占全部個人住房貸款的比率達到44.11%。在改善個人住房條件和房地產去庫存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建筑業及建筑市場監管體系建設】
建筑業穩步發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面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松綁減負”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全區建筑業完成總產值5487.6億元,實現增加值1322.5億元,同比增長4.7%。區內企業完成產值1220.8億元,同比增長8.7%。建筑業企業通過調整結構、優化管理,市場競爭能力進一步提升,一級以上高資質企業占比進一步擴大。內蒙古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赤峰宏基建筑集團分別晉升電力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行業設計甲級資質企業,全區特級企業4家。施工企業創新意識不斷增強,全年87項施工工法被評為自治區級工法,34項工程被評為自治區新技術示范工程,3項工程榮獲國家最高質量獎—魯班獎,BIM技術學習應用正在深入進行。通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呈平穩態勢。
建筑市場秩序逐步規范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效顯著。組織開展全區建筑市場、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未批先建、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改進和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進場交易項目評標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對評標專家實行記分管理制度,組建異地評標專家庫,規范招標投標活動;貫徹落實建設工程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全區新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4519個工程中已簽署授權書、承諾書,新竣工的2606個工程中已設立永久標牌并全部建立質量信用檔案;施工現場遠程視頻監控累計實施監控項目總數892個,建筑面積4459.7萬平方米;勘察設計和標準化工作不斷加強,編制《智慧小區設計標準》,修編《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范》等地方標準;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日益完善,編制《2015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制定印發《關于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調整內蒙古自治區現行計價依據實施方案》;開展工程建設領域投標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已清理1.87億元,返還1.49億元。
【建筑節能】 引導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制定《綠色建筑推進方案》,建立綠色建筑報表制度,整合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力量,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繼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建筑節能能效測評,共下達848萬平方米節能改造任務。立足自治區實際,采取示范引領、典型帶動等方式,推進裝配式建筑,確定包頭市為裝配式鋼結構建筑產業化基地,確定呼倫貝爾市為裝配式現代木結構建筑產業化示范盟市,逐步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撰稿人:劉際濤 繼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