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負責全區監獄管理工作。所屬30個機構。其中:正處級19個,副處級4個,正科級7個。成立有恒正實業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下轄22個全資子公司和1個國有煤礦)。2016年,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圍繞構筑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這一戰略部署,堅持以“監獄工作進入前列”為目標,全面推進安全防范“七項”建設,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內部管理】 開展清繳打擊違禁品和整頓監規紀律、規范罪犯行為、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隱患百日攻堅等“四個專項行動”,健全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績效考核,推進監獄工作流程規范化、安全防范立體化、生產監督網點化、教育改造社會化、獄務公開網絡化、全面管理精細化。2016年,全區監獄系統實現了無罪犯脫逃、無重大獄內案件、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無重大疫情的“四無”目標,受到司法部通報表彰。
【刑罰執行】 完善辦案評查機制,集中開展為期7個月的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零差錯”專項活動。全面推進獄務公開工作,開通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平臺,設置獄務公開專欄、罪犯信息查詢系統、罪犯親屬約警談話室,聘請257名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人士為執法監督員,開展罪犯親屬開放日活動221次,新聞媒體報道334次。
【罪犯合法權益保障】 開展規范化監區和規范化醫院達標創建工作,統一監獄醫療機構設置,加大投入,保證罪犯基本醫療需求。建立第一病犯管理所血液透析室,累計透析2000余人次,有效解決罪犯到社會醫院透析造成的經費和警力緊張問題,消除了罪犯外出就醫帶來的安全隱患。大力推進罪犯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罪犯醫療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教育改造】 開展“學法懂法、守法服法”專題教育,扎實開展文化和職業技能教育,以內蒙古警官學校為依托,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職業技能培訓326次,1611人獲得初級技能證書。全面推進“監區文化達標創建”活動,有44個監區驗收達標,優化監管區文化環境。第二監獄入選“全國監獄文化建設十大監(所)案例”。注重傳統教育手段與現代技術相融合,啟動電化教育演播室建設,加強心理矯治,罪犯危險性評估和重新犯罪可能性評估均達到100%,罪犯改好率96%。組織親情聚餐和遠程視頻會見,全年開展社會幫教活動156次,努力構建以監獄為主導、罪犯親屬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幫教體系。
【勞動改造】 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建立監獄局、監獄、監區、分監區四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依法組織罪犯參加勞動改造,為罪犯提供勞動崗位25 134個,累計向罪犯發放勞動報酬1422萬元。全面深化罪犯勞動改造效果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與勞動報酬、分級處遇、物質和行政獎勵掛鉤。
【設施經費保障】 籌集資金配備聲光驅散器等應急處突裝備、民警單警裝備和警用巡邏車。推進呼和浩特高度戒備監獄改擴建項目、鄂爾多斯監獄遷建項目,啟動巴彥淖爾監獄新建項目、呼和浩特新康監獄新建項目和赤峰監獄遷建項目。建設遠程視頻會見系統、智能親情電話系統和罪犯個人資金與消費管理系統。升級全區監獄單位網絡帶寬,啟動第二監獄、第一女子監獄數字化監獄試點工作,推動監控功能向指揮功能轉變。
【民警隊伍建設】 開展全區監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年活動,系列實施革命傳統教育月等10個主題月活動。實施千名民警下基層工程,監獄局、監獄共有789名機關民警下監區鍛煉。全面落實從優待警政策,為913名民警晉升科級非領導職務,為2019名企業在職職工提高工資待遇,為2410名企業退休職工發放退休生活補貼。著力加強“三型”機關建設,組織集中業務學習405次,舉辦業務培訓73期,開展視頻講座151次,組織各類應急預案演練105次,全區監獄系統共有207個集體、815名民警立功受獎,其中赤峰監獄民警付國剛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全區監獄系統配備20名專職紀委書記,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撰稿人:杜國志)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負責全區監獄管理工作。所屬30個機構。其中:正處級19個,副處級4個,正科級7個。成立有恒正實業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下轄22個全資子公司和1個國有煤礦)。2016年,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圍繞構筑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這一戰略部署,堅持以“監獄工作進入前列”為目標,全面推進安全防范“七項”建設,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內部管理】 開展清繳打擊違禁品和整頓監規紀律、規范罪犯行為、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隱患百日攻堅等“四個專項行動”,健全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加強績效考核,推進監獄工作流程規范化、安全防范立體化、生產監督網點化、教育改造社會化、獄務公開網絡化、全面管理精細化。2016年,全區監獄系統實現了無罪犯脫逃、無重大獄內案件、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無重大疫情的“四無”目標,受到司法部通報表彰。
【刑罰執行】 完善辦案評查機制,集中開展為期7個月的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零差錯”專項活動。全面推進獄務公開工作,開通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平臺,設置獄務公開專欄、罪犯信息查詢系統、罪犯親屬約警談話室,聘請257名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人士為執法監督員,開展罪犯親屬開放日活動221次,新聞媒體報道334次。
【罪犯合法權益保障】 開展規范化監區和規范化醫院達標創建工作,統一監獄醫療機構設置,加大投入,保證罪犯基本醫療需求。建立第一病犯管理所血液透析室,累計透析2000余人次,有效解決罪犯到社會醫院透析造成的經費和警力緊張問題,消除了罪犯外出就醫帶來的安全隱患。大力推進罪犯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罪犯醫療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教育改造】 開展“學法懂法、守法服法”專題教育,扎實開展文化和職業技能教育,以內蒙古警官學校為依托,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職業技能培訓326次,1611人獲得初級技能證書。全面推進“監區文化達標創建”活動,有44個監區驗收達標,優化監管區文化環境。第二監獄入選“全國監獄文化建設十大監(所)案例”。注重傳統教育手段與現代技術相融合,啟動電化教育演播室建設,加強心理矯治,罪犯危險性評估和重新犯罪可能性評估均達到100%,罪犯改好率96%。組織親情聚餐和遠程視頻會見,全年開展社會幫教活動156次,努力構建以監獄為主導、罪犯親屬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幫教體系。
【勞動改造】 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建立監獄局、監獄、監區、分監區四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依法組織罪犯參加勞動改造,為罪犯提供勞動崗位25 134個,累計向罪犯發放勞動報酬1422萬元。全面深化罪犯勞動改造效果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與勞動報酬、分級處遇、物質和行政獎勵掛鉤。
【設施經費保障】 籌集資金配備聲光驅散器等應急處突裝備、民警單警裝備和警用巡邏車。推進呼和浩特高度戒備監獄改擴建項目、鄂爾多斯監獄遷建項目,啟動巴彥淖爾監獄新建項目、呼和浩特新康監獄新建項目和赤峰監獄遷建項目。建設遠程視頻會見系統、智能親情電話系統和罪犯個人資金與消費管理系統。升級全區監獄單位網絡帶寬,啟動第二監獄、第一女子監獄數字化監獄試點工作,推動監控功能向指揮功能轉變。
【民警隊伍建設】 開展全區監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年活動,系列實施革命傳統教育月等10個主題月活動。實施千名民警下基層工程,監獄局、監獄共有789名機關民警下監區鍛煉。全面落實從優待警政策,為913名民警晉升科級非領導職務,為2019名企業在職職工提高工資待遇,為2410名企業退休職工發放退休生活補貼。著力加強“三型”機關建設,組織集中業務學習405次,舉辦業務培訓73期,開展視頻講座151次,組織各類應急預案演練105次,全區監獄系統共有207個集體、815名民警立功受獎,其中赤峰監獄民警付國剛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全區監獄系統配備20名專職紀委書記,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撰稿人:杜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