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金融辦)共設行政編制21人,實有人數18人,設有綜合處、銀行保險處、地方金融監管處(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處)、資本市場處4個處室和機關黨委,下設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中心、機關事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截至2016年末,全區金融業增加值為992億元,占第三產業比重12.5%,占GDP比重5%。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21 165.62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9 361.01億元。
2016年,中國進出口銀行內蒙古分行獲中國銀監會批復籌建并正式開業。自治區首家消費金融公司包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業,該公司將在促進自治區消費增長、滿足新新居民消費需求、推動消費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融資工作】 自治區金融辦提請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2016年金融支持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融資工作方案》,引導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功能,提高金融供給質量和效率。2016年,自治區實現新增各類融資總額5171.4億元。其中:新增貸款2220.34億元,完成年初計劃111%;新增直接融資1280億元,完成年初計劃107%;新增信托、資產、基金、保險、小額貸款等其他方式融資1671.06億元,比2015年增加1039億元。
【信貸投放】 組織全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2016年,分別在烏蘭察布和呼倫貝爾召開銀政企對接會,金融機構與各盟市共同達成6331億元戰略合作協議,金融機構與重點項目單位共同達成1460億元的簽約項目融資意向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9 361.01億元,同比增長12.95%,高于自治區經濟增長速度和全國信貸平均增速。
【融資規模】 組織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對各盟市擬上市掛牌企業建立臺賬,一企一策,對全區2014年和2015年符合條件的上市掛牌企業發放費用補貼共計2900萬元。2016年,自治區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1280億元,同比增長8.89%。2016年,自治區有5家企業進入上市輔導,上市輔導期企業合計13家。新增新三板掛牌公司3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合計61家。新增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716家,累計1453家。
【保險業服務】 保險業成為覆蓋城鄉、功能多樣、服務萬家的風險防護網,全區各級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730家,全年實現保費收入486.87億元,同比增長23.11%,全年累計賠付支出137.78億元,同比增長10.63%,提供各類風險保障13.9萬億元。全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203.4萬元,承擔風險保障11.4億元,累計支持5643名投保人獲得融資11.1億元,賠付支出2208萬元。
【支持自治區重大項目】 全區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自治區重大項目498個。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注重發揮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快信貸結構調整步伐。2016年,自治區中長期貸款大幅增長,信貸投放持續向重大項目傾斜。2016年,全區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余額11 462.56億元,同比增長19.43%,高于各項貸款增速6.48個百分點,為全區重大項目的開工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制造業,建筑業六大行業貸款新增額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為78.97%,比2015年提高了27.63個百分點。
【小微企業融資】 自治區金融辦制定實施《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為促進全區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較快增長,穩定融資擔保費率,對符合條件的20家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補貼510.6萬元。全區融資擔保機構在保責任余額274.1億元,累計為5.5萬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1936.2億元。2016年,自治區小微企業貸款余額5490.74億元,同比增長22.77%,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9.56個百分點,申貸獲得率96.82%,比去年同期高4.6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戶數44.11萬戶,較去年同期增加5.11萬戶。全區金融機構貸款加權平均利率6.77%,比年初降低0.1個百分點。
【精準扶貧】 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金融助推脫貧攻堅行動計劃》《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指導金融機構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和易地搬遷貧困人口安置綜合金融服務工作。實現金融扶貧貸款與扶貧信息精準對接,全區金融精準扶貧貸款余額1027.1億元,同比增長48.1%。國家開發銀行累計向全區棚改項目授信1551億元,累計發放1135億元。與農業發展銀行達成合作意向的有58個項目298.4億元,已投放棚改貸款13億元。
【不良信貸資產化解】 建立系統性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的意見》。推動監管部門和各金融機構按照“清收一批、轉讓一批、續做一批、重組一批、核銷一批、抵債一批”制定分類處置計劃,加大存量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力度。全區已累計清收和化解不良貸款502多億元,與上年初相比,全區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不良貸款率分別下降7.39億元和0.54個百分點,實現雙降。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 貫徹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和行業主(監)管“一線把關原則”,推動全區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制訂《內蒙古自治區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制度》《內蒙古自治區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建立健全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加大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力度,向社會公眾發放蒙漢文宣傳單、宣傳冊資料百余種,共計73萬份,擺放宣傳板6280塊,懸掛標語橫幅8850條,發送公益短信73萬余條,微信20萬余條,開設教育專欄2035塊,金融機構開展內部宣講5430次,參與部門4982個,累加參加人7.2萬余人。
【金融改革】 制定出臺財稅金融協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增強企業流動性、普惠金融發展規劃、引導規范民間融資發展、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培育發展綠色基金工作方案等11項改革方案。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表》,推動“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全區“兩權”抵押貸款余額40.9億元,其中試點地區貸款余額18.1億元,開辦業務旗縣(市區)拓展至37個。并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組織全區12個盟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共1596人參與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03家線上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交注冊地現場檢查。摸底排查出1291家線下從事投資理財業務的企業交注冊地盟市重點關注。與自治區銀監局、工商局、公安廳組成3個現場檢查組分別赴呼和浩特、包頭、赤峰三地對10 家清理整頓重點對象進行現場檢查。堅持整治與發展兩不誤,支持自治區PPP等基金辦理企業名稱預核準,自治區政府性引導基金在全國率先設立,總規模達191億元。
【2016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論壇會召開】 9月3日,2016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論壇在二連浩特市召開。自治區副主席出席論壇,自治區金融辦主任姜華主持。深化中蒙兩國貨幣與金融領域合作,促進兩國經濟與貿易領域對話與合作,并通過《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倡議書》。
(撰稿人:高雅杰)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金融辦)共設行政編制21人,實有人數18人,設有綜合處、銀行保險處、地方金融監管處(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處)、資本市場處4個處室和機關黨委,下設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中心、機關事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截至2016年末,全區金融業增加值為992億元,占第三產業比重12.5%,占GDP比重5%。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21 165.62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9 361.01億元。
2016年,中國進出口銀行內蒙古分行獲中國銀監會批復籌建并正式開業。自治區首家消費金融公司包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業,該公司將在促進自治區消費增長、滿足新新居民消費需求、推動消費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融資工作】 自治區金融辦提請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2016年金融支持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融資工作方案》,引導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功能,提高金融供給質量和效率。2016年,自治區實現新增各類融資總額5171.4億元。其中:新增貸款2220.34億元,完成年初計劃111%;新增直接融資1280億元,完成年初計劃107%;新增信托、資產、基金、保險、小額貸款等其他方式融資1671.06億元,比2015年增加1039億元。
【信貸投放】 組織全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2016年,分別在烏蘭察布和呼倫貝爾召開銀政企對接會,金融機構與各盟市共同達成6331億元戰略合作協議,金融機構與重點項目單位共同達成1460億元的簽約項目融資意向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9 361.01億元,同比增長12.95%,高于自治區經濟增長速度和全國信貸平均增速。
【融資規模】 組織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企業上市三年行動計劃》,對各盟市擬上市掛牌企業建立臺賬,一企一策,對全區2014年和2015年符合條件的上市掛牌企業發放費用補貼共計2900萬元。2016年,自治區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1280億元,同比增長8.89%。2016年,自治區有5家企業進入上市輔導,上市輔導期企業合計13家。新增新三板掛牌公司3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合計61家。新增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716家,累計1453家。
【保險業服務】 保險業成為覆蓋城鄉、功能多樣、服務萬家的風險防護網,全區各級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730家,全年實現保費收入486.87億元,同比增長23.11%,全年累計賠付支出137.78億元,同比增長10.63%,提供各類風險保障13.9萬億元。全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203.4萬元,承擔風險保障11.4億元,累計支持5643名投保人獲得融資11.1億元,賠付支出2208萬元。
【支持自治區重大項目】 全區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自治區重大項目498個。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注重發揮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快信貸結構調整步伐。2016年,自治區中長期貸款大幅增長,信貸投放持續向重大項目傾斜。2016年,全區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余額11 462.56億元,同比增長19.43%,高于各項貸款增速6.48個百分點,為全區重大項目的開工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制造業,建筑業六大行業貸款新增額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為78.97%,比2015年提高了27.63個百分點。
【小微企業融資】 自治區金融辦制定實施《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為促進全區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較快增長,穩定融資擔保費率,對符合條件的20家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補貼510.6萬元。全區融資擔保機構在保責任余額274.1億元,累計為5.5萬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1936.2億元。2016年,自治區小微企業貸款余額5490.74億元,同比增長22.77%,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9.56個百分點,申貸獲得率96.82%,比去年同期高4.6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戶數44.11萬戶,較去年同期增加5.11萬戶。全區金融機構貸款加權平均利率6.77%,比年初降低0.1個百分點。
【精準扶貧】 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金融助推脫貧攻堅行動計劃》《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指導金融機構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和易地搬遷貧困人口安置綜合金融服務工作。實現金融扶貧貸款與扶貧信息精準對接,全區金融精準扶貧貸款余額1027.1億元,同比增長48.1%。國家開發銀行累計向全區棚改項目授信1551億元,累計發放1135億元。與農業發展銀行達成合作意向的有58個項目298.4億元,已投放棚改貸款13億元。
【不良信貸資產化解】 建立系統性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的意見》。推動監管部門和各金融機構按照“清收一批、轉讓一批、續做一批、重組一批、核銷一批、抵債一批”制定分類處置計劃,加大存量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力度。全區已累計清收和化解不良貸款502多億元,與上年初相比,全區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不良貸款率分別下降7.39億元和0.54個百分點,實現雙降。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 貫徹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和行業主(監)管“一線把關原則”,推動全區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制訂《內蒙古自治區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制度》《內蒙古自治區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建立健全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加大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力度,向社會公眾發放蒙漢文宣傳單、宣傳冊資料百余種,共計73萬份,擺放宣傳板6280塊,懸掛標語橫幅8850條,發送公益短信73萬余條,微信20萬余條,開設教育專欄2035塊,金融機構開展內部宣講5430次,參與部門4982個,累加參加人7.2萬余人。
【金融改革】 制定出臺財稅金融協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增強企業流動性、普惠金融發展規劃、引導規范民間融資發展、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化解不良貸款防范金融風險、培育發展綠色基金工作方案等11項改革方案。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表》,推動“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全區“兩權”抵押貸款余額40.9億元,其中試點地區貸款余額18.1億元,開辦業務旗縣(市區)拓展至37個。并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組織全區12個盟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共1596人參與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03家線上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交注冊地現場檢查。摸底排查出1291家線下從事投資理財業務的企業交注冊地盟市重點關注。與自治區銀監局、工商局、公安廳組成3個現場檢查組分別赴呼和浩特、包頭、赤峰三地對10 家清理整頓重點對象進行現場檢查。堅持整治與發展兩不誤,支持自治區PPP等基金辦理企業名稱預核準,自治區政府性引導基金在全國率先設立,總規模達191億元。
【2016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論壇會召開】 9月3日,2016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論壇在二連浩特市召開。自治區副主席出席論壇,自治區金融辦主任姜華主持。深化中蒙兩國貨幣與金融領域合作,促進兩國經濟與貿易領域對話與合作,并通過《中蒙金融合作與發展倡議書》。
(撰稿人:高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