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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政法
  •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領導名錄】

     

    綜治委常務副主任:胡忠

    副書記

    綜治辦主任:劉懷北

    副書記:李久祥

    綜治辦副主任:劉國君

     

    【概況】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維穩辦)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下設8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執法督查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協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盟市指導處、維穩辦、信息調研處、機關黨總支。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行政編制39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廳級)、綜治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維穩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15名(7正、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8副)。現有在編干部34人,其中少數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回族1人、滿族1人、達斡爾族2人),婦女干部5人,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30人,大專1人,中專1人。

     

    【重要會議和活動】1月15日至31日,自治區嚴打辦和自治區綜治辦組成由廳級干部任組長的6個聯合檢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嚴打整治斗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行檢查考核。經自治區綜治委評定考核結果,通報表彰先進盟市9個、自治區級長安杯地區和單位71個。

    3月1日至31日,全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下發《關于集中開展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各級綜治、宣傳、政法和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月活動。

    3月8日,自治區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召開第三次全體成員會議,通報2001年全區嚴打整治斗爭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審議《2002年全區嚴打整治斗爭方案》,研究了《關于我區進一步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意見》。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總指揮陳光林作重要講話,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胡忠主持會議。

    4月17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下發《關于在全區政法系統開展爭創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實施方案》。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趙振強等10人全區十佳政法干警榮譽稱號并記二等功,對30個爭創活動先進單位、91個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月19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下發《關于在全區政法機關開展信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從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區范圍開展對政法機關信訪問題的專項治理活動。共排查出重點信訪問題1 139件,解決872件,尚在處理的重點信訪案件267件。專項治理結束后,下發《關于評選表彰全區政法信訪專項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經評選,通報表彰先進集體25個,先進個人30名。

    5月24日至25日,全區嚴打整治斗爭東部地區片會在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召開。會議研究討論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區嚴打整治斗爭的意見》和《全區嚴打整治斗爭考核細則》。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陳光林,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6月20日至21日,全區嚴打整治斗爭西部地區片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聽取西部盟市和有關部門是年以來嚴打整治斗爭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意見,分析研究全區嚴打整治斗爭面臨的形勢、問題。

    9月25日,全區政法工作座談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強調做好當前和十六大期間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內黨發〔2002〕19號文件。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陳光林,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作重要講話。自治區政法委委員、各盟市政法委書記、政治部主任、嚴打辦主任、自治區政法各部門政治部主任參加會議。

    10月19日至20日,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第一屆年會暨第二次研討會在阿拉善盟召開。會上表彰獎勵50篇優秀論文作者和2個優秀組織單位。

    11月17日至27日,自治區綜治辦舉辦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第二期聯絡員培訓班,并組織赴安徽省、福建省學習考察,38個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參加培訓。

    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考察團一行21人赴法國、奧地利等西歐8國考察訪問。

    12月11日,全區黨的十六大安全穩定工作總結表彰暨部署兩節兩會安全穩定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出席會議并講話。會上表彰105個維護穩定先進單位和150名先進個人。

    12月28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舉辦了全區政法綜治系統衛士之歌文化晚會,自治區領導陳光林、楊利民、胡忠、王鳳岐、牛玉儒觀看演出。

    12月29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舉辦全區政法系統美術書法攝影展覽,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自治區副主席牛玉儒等領導與書法家康莊等同志為展覽剪彩。

     

    【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高度重視維護穩定工作,把維護全區社會政治穩定作為首要任務和頭等重要的大事來抓,按照全國、全區政法工作會議的部署,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

    1.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區政治經濟和社會治安形勢,及時全面準確掌握有關情況,研究提出維護穩定的措施,為自治區黨委決策服務,并適時做出部署。制定了《2002年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意見》,針對部分企業職工群體性上訪事件逐漸增多的發展趨勢,對全區影響穩定的因素進行摸排和調研,并及時向自治區黨委上報《當前影響我區穩定工作情況的報告》。

    2.積極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2002年神華集團海勃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烏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繼發生了較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部分職工沖擊、攔截鐵路、公路。自治區政法委按照自治區黨委領導的指示要求,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積極穩妥地處理這幾起群體性事件,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有效地維護這一地區的社會穩定。

    3.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處置突發性事件。烏海市氯氣管道泄漏;豐鎮二中教學樓欄桿擠倒等突發性重大事件發生后,按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領導的指示精神,迅速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工作組,連夜趕赴現場,協助當地黨委、政府研究對策,制定措施,使突發性事件得到妥善處置。

    4.圍繞黨的十六大期間和6·4敏感期以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了及時研究部署。加強情報信息調研工作,及時上報信息,反映敵、社情,為自治區黨委制定決策提供依據。

    5.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政法各部門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于維護穩定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消除影響穩定的各種因素。

    6.定期召開會議,對影響全區穩定的因素,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結合工作實際,對各地各部門維護穩定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7.進一步加強隱蔽戰線的斗爭,強化偵查控制和情報信息工作。認真組織指導有關部門依法處置危害政治穩定的重大政治案件,及時抓獲企圖搞分裂破壞的敵對分子,挫敗西方敵對勢力搞西化分化的圖謀。在獲取深層次、內幕性、預警性情報信息上有新的進展,對敵斗爭水平有新的提高。

    8.領導和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工作,按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及時提出適合自治區實際的嚴打整治斗爭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加強對嚴打整治斗爭工作的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9.堅決打擊法輪功邪教組織,有效遏制和依法打擊東方閃電等一些地下邪教組織非法蔓延的勢頭。

    10.協助自治區黨委調整維護穩定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維穩辦人員編制和專項經費。

     

    【政法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緊緊圍繞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指導思想、要求、任務,緊密聯系政法工作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和改進政法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1.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全區政法系統分別組織開展了對政法隊伍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政法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2.對政法干部隊伍現狀進行分析研究,協調組織、人事部門,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并多次征求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和盟市政法委、自治區政法部門的意見,提交自治區黨委常委第19次會議審議。9月4日《內蒙古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內黨發〔2002〕19號)正式下發全區執行。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北京政法委系統同自治區地對口支援協議書簽訂工作。

    4.認真按照北京與內蒙古兩地黨委政法委對口支援合作計劃,在北京市委政法委黨校舉辦首期全區政法系統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培訓班,對全區政法系統68名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培訓,并組織學員赴5個省市區進行對口考察。

    5.繼續推動全區政法系統爭創活動,對全區十佳政法干警30個先進單位、91名先進個人表彰獎勵。

    6.為紀念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60周年,豐富廣大干警的文化生活,組織完成全區政法系統文藝匯演的各項籌備工作,在全區政法工作會議期間,成功舉辦全區衛士之歌文藝匯演和全區首屆美術、書法、攝影展覽。

    7.根據黨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區黨委十五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的要求,加強對政法部門教育培訓的宏觀指導。向全區印發《2002~2005年全區政法委(綜治辦)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2002~2005年全區政法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

    8.進一步推進政法隊伍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進程,解決政法隊伍進口不嚴出口不暢問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政法委、人事廳和自治區政法各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政法部門進人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

     

    【嚴打整治斗爭】2002年,全區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嚴打整治相兼進行的原則,嚴打推動整治,整治鞏固嚴打,取得明顯成效。全區治安、刑事案件近年來持續增長的勢頭不僅被遏制,而且從4月份后實現絕對數量下降,其中,七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盜竊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均有較大幅度下降。是年,全區共立刑事案件50 434起,同比下降12.4%;受理治安案件56 987起,同比下降21.5%。自治區是全國19個刑事立案數下降的省區市之一。為搞好嚴打整治斗爭,自治區從上到下采取一系列措施。

    1.繼續開展全區集中排查活動,新確定重點區段和部位120個。

    2.派二個督查組到盟市、旗縣(市區),開展嚴打整治工作督促檢查和回頭看活動。

    3.全區開展4個戰役和6次專項整治。第一戰役(1~3月份),以兩會和重大節日安全保衛工作為重點;第二戰役(4~6月份),以打擊突出的治安問題中違法犯罪活動為重點;第三戰役(7~9月份),以迎接國慶,確保自治區和北京穩定為主,開展集中打擊違法犯罪的行動;第四戰役(10月份以后),為迎接黨的十六大,開展嚴打冬季攻勢和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針對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進行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文化市場網吧三邊(學校、企業、鐵路及周邊地區)、清槍治爆打擊雙搶等專項治理。

    4.突出重點,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龍頭,嚴厲打擊三類嚴重刑事犯罪,掛牌的十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全部結案。同時針對突出的犯罪問題,重點破獲盜竊、搶劫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案件。

    5.5月24日和6月22日分別召開全區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東部和西部片會,總結經驗,分析形勢,找出差距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6.努力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年內,自治區財政撥出嚴打整治專項經費600萬元,破獲重大案件和涉黑案件補貼、獎勵經費80萬元,有力地推動了嚴打整治斗爭的開展。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2002年,在黨中央綜治委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內蒙古自治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深入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著力搞好綜治立法調研和落實工作1月份和6月份,以自治區黨委、政府名義分別召開全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表彰獎勵先進地區、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各地結合實際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中發〔2001〕14號)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01〕39號),出臺了有關政策、辦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自治區綜治辦與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配合,召開有關會議,深入有關盟市,開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條例》的立法調研和修訂工作;全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在弘揚社會正氣,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行為方面邁出了可喜步伐。

    認真實施綜治領導責任制 不斷加大對綜治工作的領導力度自治區主席、綜治委主任烏云其木格首次與各盟市綜治委主任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有力地推動全區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落實,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對綜治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大領導力度,強化“一把手”工程。形成自治區到蘇木鄉鎮四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簽訂責任狀并全面延伸到嘎查村居委會的局面。全區簽訂各種形式的綜治責任書40多萬份。與此同時,深入落實《重大案(事)件領導責任制查究辦法》。各級綜治委對發生治安問題或存在治安隱患的地區和單位發出《領導責任查究通知書》40份,一票否決69個,黃牌警告93個,限期整改165個,重點治理833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因二級單位呼和浩特賓館2001年12月19日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自治區綜治委在全區范圍給予通報批評。

    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范體系建設 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深入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6月5日至7日,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暨自治區綜治委第31次全委會在包頭市召開,傳達貫徹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精神,從鞏固和擴大嚴打整治成果,建立社會治安長效機制入手,進一步交流、推廣全區1999年以來防范體系建設方面的經驗。目前,在農村、牧區、林區、邊境地區、城鎮、企業、機關單位等治安防范模式的基礎上,各盟市都進一步研究提出并實施加強防范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治區綜治委還批轉《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全面實施治安打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這些都有效地推動了全區各地治安防范體系建設和長效工作機制的形成。

    強化基層基礎工作 推動各項綜治措施“入戶見人”1.狠抓鄉級綜治組織和隊伍建設。重點解決好"鄉鎮撤并"后的綜治基層組織建設問題,加強專項督查,解決基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問題。據統計,全區1 431個蘇木鄉鎮配備抓綜治工作黨政副職1 590名,其中專職895名,兼職695名;絕大多數蘇木鄉鎮設置綜治辦,有專職工作人員2 149名,兼職1 398名;建立由基層政法各單位組成的政法黨支部669個。

    2.狠抓制度建設,不斷推進綜治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的途徑,逐步形成和規范一個延伸、兩項排查、四個建設、四個加強和八個帶頭的基層基礎工作制度和基本經驗。

    3.把綜治工作與基層政權建設和黨的建設相結合。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綜治辦深入開展黨員八個帶頭活動。全區有98.2萬名黨員參加活動,聯系承包47.8萬多戶組、376.6萬戶的創安工作,安全戶組的建成率為79.35%,安全戶的建成率為87.52%。

    4.開展治安(警務)、科教、文體、法律、衛生五進社區活動,推動安全小區建設向安全社區建設延伸。把安全社區建設納入自治區綜治委對各盟市考核的主攻目標,開展安全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目前,全區共有安全社區試點1 684個,有長安杯地區和單位1 607個,有各級綜治委成員單位創安聯系點504個,有各類安全小區34 075個,安全單位14 236個。創安覆蓋率在農村、牧區達83.4%,城鎮達86.2%。

    5.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社會治安問題排查治理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級綜治委檢查驗收2001年重點整治的19個旗縣,720個區段和部位的治理效果,同時新確定120個重點整治區段、部位。全區排查矛盾糾紛18 553件,調處成功17 744件,成功率95.64%。

    6.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向有組織、有隊伍、有制度、有工作內容、有辦公場所、有經費保障的方向不斷邁進。以落實內政辦發〔1998〕51號文件為重點,解決群防群治經費保障問題。一年中,基層綜治委共籌集和投入群防群治資金約1.2億元。目前,全區各地有專職治安聯防隊12 403個46 940人,保安組織4 730個17 071人,治保會14 785個79 320人,調委會15 841個60 439人,城鎮樓棟義務聯防、農村聯戶互保、草原110、戈壁110等各類群防隊員52.39萬人。

    強化綜治工作目標考核 確保各項綜治措施落實和兌現獎懲1.2001年12月底到2002年1月中旬,組織開展對2001年度全區綜治工作目標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報請自治區黨委、政府對2001年度全區各類綜治先進盟市、優秀成員單位進行表彰,并頒發獎金27萬元。同時根據黨中央綜治委和黨中央組織部《關于嘉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優秀單位黨政有關領導的通知》,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共同推薦參評,全區產生7個全國1997至2000年度先進集體和優秀單位的黨政有關領導33名。其中:2名副省級領導干部抓綜治工作實績材料被黨中央組織部存入本人檔案;17名廳級以上、14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受到黨中央綜治委嘉獎。同時,評選出自治區1997年~2001年度綜治先進集體43個,先進成員單位10個,并以五部委名義給予嘉獎和一定物質獎勵。

    2.制定印發《2002年度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績考核目標》,明確了各盟市和各成員單位綜治工作再上新臺階的主攻目標和職責目標,把綜治各項任務全面分解落實下去。

    3.強化日常監控考核和季度通報工作,初步實現自治區與盟市綜治辦的信息計算機聯網,提高了綜治工作自動化管理水平。

    加強輿論宣傳工作 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3月份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集中宣傳即綜治宣傳月活動。在日常宣傳方面,以落實江總書記5·31講話和全區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為重點,在新聞媒體上分專題報道了政法、綜治、嚴打工作動態和典型。10月、11月,在《內蒙古日報》開設維護社會穩定,迎接十六大召開宣傳專版,《內蒙古法制報》、內蒙古電視臺也開辦專欄。與黨委宣傳部等部門聯合開展了綜治好新聞評選活動。全區各級綜治委共開展重大宣傳活動289次,在各類新聞媒體發表綜治宣傳作品3 077條(篇),其中,專題宣傳報道689件,評選出綜治好新聞作品556件。

    加強業務培訓各地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培訓大綱》的要求組織開展培訓工作。自治區綜治委把各級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基層專職綜治工作人員和新上崗的綜治領導干部作為培訓重點。11月舉辦第二屆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培訓班,并組織學員到外省區參觀考察。目前,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已全部培訓一遍,提前一年完成培訓目標。盟市綜治干部進入第二次普訓,各盟市共舉辦培訓班10期,培訓758人;旗縣市區舉辦培訓班144期,培訓4 692人;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舉辦培訓班641期,培訓34 565人;綜治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舉辦綜治培訓活動406次,培訓22 675人。

    強化成員單位參與綜治工作 進一步明確各單位的綜治工作任務細化、實化了考核目標,對綜治委委員巡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在委員定期書面述職的基礎上,好的典型在全委會上作報告;深入開展創安聯系點活動。在原有工作的基礎上,自治區綜治委又有9個成員單位承包了創安聯系點。目前,自治區綜治委48個成員單位都建立了綜治創安聯系點,前后共58個旗縣。據統計,一年中,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綜治委委員深入到2 195個創安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2 200多人次。

    發揮綜治委各專項領導小組的作用 協調做好各方面工作1.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調整充實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研究部署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各項任務;

    2.加快全區暫住人口信息系統建設,在中心城鎮推行流動人口的計算機管理;

    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對達到城鎮落戶條件和在小城鎮落戶的暫住人員辦理了城鎮戶口。

    4.配合嚴打整治斗爭,開展對外來人口、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集中清理整頓和規范化管理活動;

    5.加強統計分析工作。全區共登記流動人口824 968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17.68%。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搞好工作銜接。公安部門與司法行政部門通過共同開發建設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減少了脫管失控。開展多種形式的安置幫教活動。在幫教方面,監所幫教的內容延伸到回歸社會后的教育,簽訂三幫一責任書;在安置方面,實施回歸工程,一方面動員原單位和私營企業接收,一方面開辦過渡性安置的就業經濟實體;對回到農村、牧區的,分配給責任田和草牧場。全區共創辦安置基地51個,經營實體30個,接納刑釋解教人員3 451名。幫教率達85%,安置率達78%。

    6.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別是以在校生為主要對象,繼續開展學校配備法制副校長和輔導員、法制教育進課堂、校園拒絕邪教等活動,發行或贈送了《青少年預防犯罪讀本》一書。全區中小學校聘任法制副校長11 288名,法制課輔導員13 339名。各地區和重點學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對網吧等青少年活動場所逐步進行規范管理,還把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管理納入綜治工作范圍。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 554個。開展法制教育進社區五個一系列活動,即:建立一批社區青少年法律示范學校,形成一支相對穩定的社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隊伍,開展一系列社區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培養一批社區青少年法律骨干,總結推廣一批青少年法律學校典型經驗和優秀活動項目。同時,確定重點幫教對象12 850人。開展進城務工青年發展計劃千校百萬培訓和三送一助活動,即:送知識、送文化、送健康、助安全。開展了第二屆自治區青年衛士評選活動。建立了青少年維權崗

    7.加強鐵路護路聯防工作,繼續開展創建安全文明鐵道線活動。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責任查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等激勵機制,認真排查整治重點區段的治安秩序,推行護路承包責任制。狠抓隊伍管理規范化建設,制定《全國鐵路護路聯防隊伍管理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目前,全區通鐵路的12盟市42個旗縣區都成立了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承包創建安全文明鐵道線4 700多公里。

    8.加強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認真宣傳貫徹《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并擬定實施細則,為人民群眾積極同違法犯罪作斗爭提供法制保障。按照黨中央的統一要求,層層組織開展見義勇為英雄人物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摸底工作,擬對貧困家庭予以適當救濟。組織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參加全國文藝匯演活動。各地組織開展表彰獎勵活動。全區共有見義勇為獎勵基金會137個,全年共表彰見義勇為先進分子77人。

    加強綜治理論研究和實際考察工作以自治區綜治理論研究會為陣地,認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研究綜治工作特點。一年中,自治區綜治辦和理論研究會完成6個重點調研課題任務,其中,有黨中央綜治委分配的4個,自治區政法委、綜治委分配的2個。關于有效預防和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課題已形成實施意見,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以內黨辦發〔2002〕24號文件下發各地執行。全區各級綜治部門共制定調研課題439個,綜治委、辦領導下基層實地調研389次,已形成調研報告398篇。召開全區綜治理論研究會第二次年會,評選和宣讀一批優秀論文,編印優秀論文集,推動了成果轉化工作。還組織出國考察活動: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區綜治辦副主任、綜治理論研究會秘書長劉國君率由盟市政法委書記、綜治辦主任參加的內蒙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考察團一行21人,赴法國、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進行為期15天的考察訪問,獲得圓滿成功。

    加強安全文明共建工作各級綜治委和文明委都努力把安全創建與文明創建緊密結合起來,以安全為基礎,以文明為目標,積極推進安全文明小區建設向安全文明社區建設延伸。在創建工作中,安全與文明同部署、同驗收,沒有達到安全標準的不予文明驗收,沒有被評為“安全”小區或社區的,不能評為“文明”小區或社區。綜治委和文明委共同開展了“治安(警務)、科教、文體、法律、衛生”五進社區活動。

     

    【執法督查和信訪工作】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認真履行職能,指導和監督檢查政法各部門的執法活動,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調查研究執法活動中的有關法律、政策問題。

    1.開展信訪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專項治理活動,解決一批重點信訪案件,促進政法機關的執法辦案水平,建立健全政法信訪工作機制,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按照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加強黨委政法委員會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內蒙古黨委政法委關于加強執法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加大執法督查的力度,使領導批示的重大疑難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3.加強專案調查和協調工作。對領導批示的重大疑難案件,確定專人負責,對案件進行全面的調查解。在確保當事人合法權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開展執法督查工作。對一些司法部門意見產生分歧的疑難案件,依法加強案件協調工作,使疑難案件最終得到妥善處理。

    4.2002年初,針對人民群眾反映政法部門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增多的情況,在全區政法系統開展了信訪專項治理活動,解決信訪案件800多件,取得明顯的社會效果。

    5.加強執法監督的指導和調研工作,推動各級政法委和政法監督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機關建設】 圓滿完成各種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服務保障任務完成2002年全區政法工作會議、2003年全區政法工作會議、全區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對政法系統爭創活動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舉辦全區政法綜治系統衛士之歌大型文藝晚會和全區政法系統美術、繪畫、攝影作品展覽。

    進一步發揮為自治區黨委和政府處置突發事件參謀助手的作用針對近幾年突發事件比較多的情況,政法委機關從2001年3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進一步完善重要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同自治區公安廳信息指揮中心的聯系。做到在第一時間及時把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動態送交領導,按照領導批示,指導有關部門和地區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切實保證自治區政法委日常工作的高效運轉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文稿服務、安全保衛、密碼通信、檔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訪接待等各項業務整體推進,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在后勤保障方面,積極推進機關后勤改革,進一步健全后勤管理體制,機關后勤保障能力有明顯提高。

    全面加強機關的各項建設2002年重點抓西部大開發WTO有關知識的培訓學習工作。特別是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狠抓機關的作風改進。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有力推動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政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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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
  •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領導名錄】

     

    綜治委常務副主任:胡忠

    副書記

    綜治辦主任:劉懷北

    副書記:李久祥

    綜治辦副主任:劉國君

     

    【概況】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自治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維穩辦)設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下設8個職能處(室、部):辦公室、政治部、執法督查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協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盟市指導處、維穩辦、信息調研處、機關黨總支。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維穩辦)行政編制39人。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廳級)、綜治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維穩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15名(7正、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8副)。現有在編干部34人,其中少數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回族1人、滿族1人、達斡爾族2人),婦女干部5人,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30人,大專1人,中專1人。

     

    【重要會議和活動】1月15日至31日,自治區嚴打辦和自治區綜治辦組成由廳級干部任組長的6個聯合檢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嚴打整治斗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行檢查考核。經自治區綜治委評定考核結果,通報表彰先進盟市9個、自治區級長安杯地區和單位71個。

    3月1日至31日,全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下發《關于集中開展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各級綜治、宣傳、政法和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月活動。

    3月8日,自治區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召開第三次全體成員會議,通報2001年全區嚴打整治斗爭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審議《2002年全區嚴打整治斗爭方案》,研究了《關于我區進一步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意見》。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總指揮陳光林作重要講話,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嚴打整治斗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胡忠主持會議。

    4月17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下發《關于在全區政法系統開展爭創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實施方案》。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趙振強等10人全區十佳政法干警榮譽稱號并記二等功,對30個爭創活動先進單位、91個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月19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下發《關于在全區政法機關開展信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從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區范圍開展對政法機關信訪問題的專項治理活動。共排查出重點信訪問題1 139件,解決872件,尚在處理的重點信訪案件267件。專項治理結束后,下發《關于評選表彰全區政法信訪專項治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經評選,通報表彰先進集體25個,先進個人30名。

    5月24日至25日,全區嚴打整治斗爭東部地區片會在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召開。會議研究討論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區嚴打整治斗爭的意見》和《全區嚴打整治斗爭考核細則》。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陳光林,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6月20日至21日,全區嚴打整治斗爭西部地區片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聽取西部盟市和有關部門是年以來嚴打整治斗爭工作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意見,分析研究全區嚴打整治斗爭面臨的形勢、問題。

    9月25日,全區政法工作座談會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強調做好當前和十六大期間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內黨發〔2002〕19號文件。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陳光林,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作重要講話。自治區政法委委員、各盟市政法委書記、政治部主任、嚴打辦主任、自治區政法各部門政治部主任參加會議。

    10月19日至20日,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第一屆年會暨第二次研討會在阿拉善盟召開。會上表彰獎勵50篇優秀論文作者和2個優秀組織單位。

    11月17日至27日,自治區綜治辦舉辦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第二期聯絡員培訓班,并組織赴安徽省、福建省學習考察,38個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參加培訓。

    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考察團一行21人赴法國、奧地利等西歐8國考察訪問。

    12月11日,全區黨的十六大安全穩定工作總結表彰暨部署兩節兩會安全穩定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出席會議并講話。會上表彰105個維護穩定先進單位和150名先進個人。

    12月28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舉辦了全區政法綜治系統衛士之歌文化晚會,自治區領導陳光林、楊利民、胡忠、王鳳岐、牛玉儒觀看演出。

    12月29日,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舉辦全區政法系統美術書法攝影展覽,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忠、自治區副主席牛玉儒等領導與書法家康莊等同志為展覽剪彩。

     

    【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高度重視維護穩定工作,把維護全區社會政治穩定作為首要任務和頭等重要的大事來抓,按照全國、全區政法工作會議的部署,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

    1.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區政治經濟和社會治安形勢,及時全面準確掌握有關情況,研究提出維護穩定的措施,為自治區黨委決策服務,并適時做出部署。制定了《2002年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意見》,針對部分企業職工群體性上訪事件逐漸增多的發展趨勢,對全區影響穩定的因素進行摸排和調研,并及時向自治區黨委上報《當前影響我區穩定工作情況的報告》。

    2.積極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2002年神華集團海勃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烏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平莊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繼發生了較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部分職工沖擊、攔截鐵路、公路。自治區政法委按照自治區黨委領導的指示要求,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積極穩妥地處理這幾起群體性事件,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有效地維護這一地區的社會穩定。

    3.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處置突發性事件。烏海市氯氣管道泄漏;豐鎮二中教學樓欄桿擠倒等突發性重大事件發生后,按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領導的指示精神,迅速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工作組,連夜趕赴現場,協助當地黨委、政府研究對策,制定措施,使突發性事件得到妥善處置。

    4.圍繞黨的十六大期間和6·4敏感期以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了及時研究部署。加強情報信息調研工作,及時上報信息,反映敵、社情,為自治區黨委制定決策提供依據。

    5.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政法各部門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于維護穩定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消除影響穩定的各種因素。

    6.定期召開會議,對影響全區穩定的因素,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結合工作實際,對各地各部門維護穩定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7.進一步加強隱蔽戰線的斗爭,強化偵查控制和情報信息工作。認真組織指導有關部門依法處置危害政治穩定的重大政治案件,及時抓獲企圖搞分裂破壞的敵對分子,挫敗西方敵對勢力搞西化分化的圖謀。在獲取深層次、內幕性、預警性情報信息上有新的進展,對敵斗爭水平有新的提高。

    8.領導和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工作,按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及時提出適合自治區實際的嚴打整治斗爭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加強對嚴打整治斗爭工作的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9.堅決打擊法輪功邪教組織,有效遏制和依法打擊東方閃電等一些地下邪教組織非法蔓延的勢頭。

    10.協助自治區黨委調整維護穩定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維穩辦人員編制和專項經費。

     

    【政法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緊緊圍繞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指導思想、要求、任務,緊密聯系政法工作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和改進政法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政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1.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全區政法系統分別組織開展了對政法隊伍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政法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2.對政法干部隊伍現狀進行分析研究,協調組織、人事部門,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并多次征求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和盟市政法委、自治區政法部門的意見,提交自治區黨委常委第19次會議審議。9月4日《內蒙古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內黨發〔2002〕19號)正式下發全區執行。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北京政法委系統同自治區地對口支援協議書簽訂工作。

    4.認真按照北京與內蒙古兩地黨委政法委對口支援合作計劃,在北京市委政法委黨校舉辦首期全區政法系統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培訓班,對全區政法系統68名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培訓,并組織學員赴5個省市區進行對口考察。

    5.繼續推動全區政法系統爭創活動,對全區十佳政法干警30個先進單位、91名先進個人表彰獎勵。

    6.為紀念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60周年,豐富廣大干警的文化生活,組織完成全區政法系統文藝匯演的各項籌備工作,在全區政法工作會議期間,成功舉辦全區衛士之歌文藝匯演和全區首屆美術、書法、攝影展覽。

    7.根據黨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區黨委十五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的要求,加強對政法部門教育培訓的宏觀指導。向全區印發《2002~2005年全區政法委(綜治辦)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2002~2005年全區政法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規劃》。

    8.進一步推進政法隊伍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進程,解決政法隊伍進口不嚴出口不暢問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政法委、人事廳和自治區政法各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政法部門進人審批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

     

    【嚴打整治斗爭】2002年,全區各級政法機關堅持嚴打整治相兼進行的原則,嚴打推動整治,整治鞏固嚴打,取得明顯成效。全區治安、刑事案件近年來持續增長的勢頭不僅被遏制,而且從4月份后實現絕對數量下降,其中,七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盜竊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均有較大幅度下降。是年,全區共立刑事案件50 434起,同比下降12.4%;受理治安案件56 987起,同比下降21.5%。自治區是全國19個刑事立案數下降的省區市之一。為搞好嚴打整治斗爭,自治區從上到下采取一系列措施。

    1.繼續開展全區集中排查活動,新確定重點區段和部位120個。

    2.派二個督查組到盟市、旗縣(市區),開展嚴打整治工作督促檢查和回頭看活動。

    3.全區開展4個戰役和6次專項整治。第一戰役(1~3月份),以兩會和重大節日安全保衛工作為重點;第二戰役(4~6月份),以打擊突出的治安問題中違法犯罪活動為重點;第三戰役(7~9月份),以迎接國慶,確保自治區和北京穩定為主,開展集中打擊違法犯罪的行動;第四戰役(10月份以后),為迎接黨的十六大,開展嚴打冬季攻勢和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針對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進行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文化市場網吧三邊(學校、企業、鐵路及周邊地區)、清槍治爆打擊雙搶等專項治理。

    4.突出重點,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龍頭,嚴厲打擊三類嚴重刑事犯罪,掛牌的十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全部結案。同時針對突出的犯罪問題,重點破獲盜竊、搶劫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案件。

    5.5月24日和6月22日分別召開全區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東部和西部片會,總結經驗,分析形勢,找出差距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6.努力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年內,自治區財政撥出嚴打整治專項經費600萬元,破獲重大案件和涉黑案件補貼、獎勵經費80萬元,有力地推動了嚴打整治斗爭的開展。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2002年,在黨中央綜治委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內蒙古自治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深入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著力搞好綜治立法調研和落實工作1月份和6月份,以自治區黨委、政府名義分別召開全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表彰獎勵先進地區、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各地結合實際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中發〔2001〕14號)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01〕39號),出臺了有關政策、辦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自治區綜治辦與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配合,召開有關會議,深入有關盟市,開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條例》的立法調研和修訂工作;全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在弘揚社會正氣,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行為方面邁出了可喜步伐。

    認真實施綜治領導責任制 不斷加大對綜治工作的領導力度自治區主席、綜治委主任烏云其木格首次與各盟市綜治委主任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有力地推動全區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落實,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對綜治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大領導力度,強化“一把手”工程。形成自治區到蘇木鄉鎮四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簽訂責任狀并全面延伸到嘎查村居委會的局面。全區簽訂各種形式的綜治責任書40多萬份。與此同時,深入落實《重大案(事)件領導責任制查究辦法》。各級綜治委對發生治安問題或存在治安隱患的地區和單位發出《領導責任查究通知書》40份,一票否決69個,黃牌警告93個,限期整改165個,重點治理833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因二級單位呼和浩特賓館2001年12月19日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自治區綜治委在全區范圍給予通報批評。

    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范體系建設 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深入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6月5日至7日,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暨自治區綜治委第31次全委會在包頭市召開,傳達貫徹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精神,從鞏固和擴大嚴打整治成果,建立社會治安長效機制入手,進一步交流、推廣全區1999年以來防范體系建設方面的經驗。目前,在農村、牧區、林區、邊境地區、城鎮、企業、機關單位等治安防范模式的基礎上,各盟市都進一步研究提出并實施加強防范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治區綜治委還批轉《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全面實施治安打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這些都有效地推動了全區各地治安防范體系建設和長效工作機制的形成。

    強化基層基礎工作 推動各項綜治措施“入戶見人”1.狠抓鄉級綜治組織和隊伍建設。重點解決好"鄉鎮撤并"后的綜治基層組織建設問題,加強專項督查,解決基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問題。據統計,全區1 431個蘇木鄉鎮配備抓綜治工作黨政副職1 590名,其中專職895名,兼職695名;絕大多數蘇木鄉鎮設置綜治辦,有專職工作人員2 149名,兼職1 398名;建立由基層政法各單位組成的政法黨支部669個。

    2.狠抓制度建設,不斷推進綜治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的途徑,逐步形成和規范一個延伸、兩項排查、四個建設、四個加強和八個帶頭的基層基礎工作制度和基本經驗。

    3.把綜治工作與基層政權建設和黨的建設相結合。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綜治辦深入開展黨員八個帶頭活動。全區有98.2萬名黨員參加活動,聯系承包47.8萬多戶組、376.6萬戶的創安工作,安全戶組的建成率為79.35%,安全戶的建成率為87.52%。

    4.開展治安(警務)、科教、文體、法律、衛生五進社區活動,推動安全小區建設向安全社區建設延伸。把安全社區建設納入自治區綜治委對各盟市考核的主攻目標,開展安全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目前,全區共有安全社區試點1 684個,有長安杯地區和單位1 607個,有各級綜治委成員單位創安聯系點504個,有各類安全小區34 075個,安全單位14 236個。創安覆蓋率在農村、牧區達83.4%,城鎮達86.2%。

    5.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社會治安問題排查治理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級綜治委檢查驗收2001年重點整治的19個旗縣,720個區段和部位的治理效果,同時新確定120個重點整治區段、部位。全區排查矛盾糾紛18 553件,調處成功17 744件,成功率95.64%。

    6.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向有組織、有隊伍、有制度、有工作內容、有辦公場所、有經費保障的方向不斷邁進。以落實內政辦發〔1998〕51號文件為重點,解決群防群治經費保障問題。一年中,基層綜治委共籌集和投入群防群治資金約1.2億元。目前,全區各地有專職治安聯防隊12 403個46 940人,保安組織4 730個17 071人,治保會14 785個79 320人,調委會15 841個60 439人,城鎮樓棟義務聯防、農村聯戶互保、草原110、戈壁110等各類群防隊員52.39萬人。

    強化綜治工作目標考核 確保各項綜治措施落實和兌現獎懲1.2001年12月底到2002年1月中旬,組織開展對2001年度全區綜治工作目標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報請自治區黨委、政府對2001年度全區各類綜治先進盟市、優秀成員單位進行表彰,并頒發獎金27萬元。同時根據黨中央綜治委和黨中央組織部《關于嘉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優秀單位黨政有關領導的通知》,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共同推薦參評,全區產生7個全國1997至2000年度先進集體和優秀單位的黨政有關領導33名。其中:2名副省級領導干部抓綜治工作實績材料被黨中央組織部存入本人檔案;17名廳級以上、14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受到黨中央綜治委嘉獎。同時,評選出自治區1997年~2001年度綜治先進集體43個,先進成員單位10個,并以五部委名義給予嘉獎和一定物質獎勵。

    2.制定印發《2002年度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績考核目標》,明確了各盟市和各成員單位綜治工作再上新臺階的主攻目標和職責目標,把綜治各項任務全面分解落實下去。

    3.強化日常監控考核和季度通報工作,初步實現自治區與盟市綜治辦的信息計算機聯網,提高了綜治工作自動化管理水平。

    加強輿論宣傳工作 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3月份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集中宣傳即綜治宣傳月活動。在日常宣傳方面,以落實江總書記5·31講話和全區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為重點,在新聞媒體上分專題報道了政法、綜治、嚴打工作動態和典型。10月、11月,在《內蒙古日報》開設維護社會穩定,迎接十六大召開宣傳專版,《內蒙古法制報》、內蒙古電視臺也開辦專欄。與黨委宣傳部等部門聯合開展了綜治好新聞評選活動。全區各級綜治委共開展重大宣傳活動289次,在各類新聞媒體發表綜治宣傳作品3 077條(篇),其中,專題宣傳報道689件,評選出綜治好新聞作品556件。

    加強業務培訓各地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培訓大綱》的要求組織開展培訓工作。自治區綜治委把各級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基層專職綜治工作人員和新上崗的綜治領導干部作為培訓重點。11月舉辦第二屆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培訓班,并組織學員到外省區參觀考察。目前,自治區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已全部培訓一遍,提前一年完成培訓目標。盟市綜治干部進入第二次普訓,各盟市共舉辦培訓班10期,培訓758人;旗縣市區舉辦培訓班144期,培訓4 692人;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舉辦培訓班641期,培訓34 565人;綜治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舉辦綜治培訓活動406次,培訓22 675人。

    強化成員單位參與綜治工作 進一步明確各單位的綜治工作任務細化、實化了考核目標,對綜治委委員巡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在委員定期書面述職的基礎上,好的典型在全委會上作報告;深入開展創安聯系點活動。在原有工作的基礎上,自治區綜治委又有9個成員單位承包了創安聯系點。目前,自治區綜治委48個成員單位都建立了綜治創安聯系點,前后共58個旗縣。據統計,一年中,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綜治委委員深入到2 195個創安聯系點調研指導工作2 200多人次。

    發揮綜治委各專項領導小組的作用 協調做好各方面工作1.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調整充實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研究部署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各項任務;

    2.加快全區暫住人口信息系統建設,在中心城鎮推行流動人口的計算機管理;

    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對達到城鎮落戶條件和在小城鎮落戶的暫住人員辦理了城鎮戶口。

    4.配合嚴打整治斗爭,開展對外來人口、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集中清理整頓和規范化管理活動;

    5.加強統計分析工作。全區共登記流動人口824 968萬人,比上年同期減少17.68%。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搞好工作銜接。公安部門與司法行政部門通過共同開發建設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減少了脫管失控。開展多種形式的安置幫教活動。在幫教方面,監所幫教的內容延伸到回歸社會后的教育,簽訂三幫一責任書;在安置方面,實施回歸工程,一方面動員原單位和私營企業接收,一方面開辦過渡性安置的就業經濟實體;對回到農村、牧區的,分配給責任田和草牧場。全區共創辦安置基地51個,經營實體30個,接納刑釋解教人員3 451名。幫教率達85%,安置率達78%。

    6.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別是以在校生為主要對象,繼續開展學校配備法制副校長和輔導員、法制教育進課堂、校園拒絕邪教等活動,發行或贈送了《青少年預防犯罪讀本》一書。全區中小學校聘任法制副校長11 288名,法制課輔導員13 339名。各地區和重點學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對網吧等青少年活動場所逐步進行規范管理,還把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管理納入綜治工作范圍。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 554個。開展法制教育進社區五個一系列活動,即:建立一批社區青少年法律示范學校,形成一支相對穩定的社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隊伍,開展一系列社區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培養一批社區青少年法律骨干,總結推廣一批青少年法律學校典型經驗和優秀活動項目。同時,確定重點幫教對象12 850人。開展進城務工青年發展計劃千校百萬培訓和三送一助活動,即:送知識、送文化、送健康、助安全。開展了第二屆自治區青年衛士評選活動。建立了青少年維權崗

    7.加強鐵路護路聯防工作,繼續開展創建安全文明鐵道線活動。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責任查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等激勵機制,認真排查整治重點區段的治安秩序,推行護路承包責任制。狠抓隊伍管理規范化建設,制定《全國鐵路護路聯防隊伍管理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目前,全區通鐵路的12盟市42個旗縣區都成立了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承包創建安全文明鐵道線4 700多公里。

    8.加強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認真宣傳貫徹《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并擬定實施細則,為人民群眾積極同違法犯罪作斗爭提供法制保障。按照黨中央的統一要求,層層組織開展見義勇為英雄人物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摸底工作,擬對貧困家庭予以適當救濟。組織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參加全國文藝匯演活動。各地組織開展表彰獎勵活動。全區共有見義勇為獎勵基金會137個,全年共表彰見義勇為先進分子77人。

    加強綜治理論研究和實際考察工作以自治區綜治理論研究會為陣地,認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研究綜治工作特點。一年中,自治區綜治辦和理論研究會完成6個重點調研課題任務,其中,有黨中央綜治委分配的4個,自治區政法委、綜治委分配的2個。關于有效預防和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課題已形成實施意見,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以內黨辦發〔2002〕24號文件下發各地執行。全區各級綜治部門共制定調研課題439個,綜治委、辦領導下基層實地調研389次,已形成調研報告398篇。召開全區綜治理論研究會第二次年會,評選和宣讀一批優秀論文,編印優秀論文集,推動了成果轉化工作。還組織出國考察活動: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區綜治辦副主任、綜治理論研究會秘書長劉國君率由盟市政法委書記、綜治辦主任參加的內蒙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究會考察團一行21人,赴法國、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進行為期15天的考察訪問,獲得圓滿成功。

    加強安全文明共建工作各級綜治委和文明委都努力把安全創建與文明創建緊密結合起來,以安全為基礎,以文明為目標,積極推進安全文明小區建設向安全文明社區建設延伸。在創建工作中,安全與文明同部署、同驗收,沒有達到安全標準的不予文明驗收,沒有被評為“安全”小區或社區的,不能評為“文明”小區或社區。綜治委和文明委共同開展了“治安(警務)、科教、文體、法律、衛生”五進社區活動。

     

    【執法督查和信訪工作】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認真履行職能,指導和監督檢查政法各部門的執法活動,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調查研究執法活動中的有關法律、政策問題。

    1.開展信訪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專項治理活動,解決一批重點信訪案件,促進政法機關的執法辦案水平,建立健全政法信訪工作機制,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按照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加強黨委政法委員會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內蒙古黨委政法委關于加強執法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加大執法督查的力度,使領導批示的重大疑難案件得到依法公正處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3.加強專案調查和協調工作。對領導批示的重大疑難案件,確定專人負責,對案件進行全面的調查解。在確保當事人合法權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開展執法督查工作。對一些司法部門意見產生分歧的疑難案件,依法加強案件協調工作,使疑難案件最終得到妥善處理。

    4.2002年初,針對人民群眾反映政法部門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增多的情況,在全區政法系統開展了信訪專項治理活動,解決信訪案件800多件,取得明顯的社會效果。

    5.加強執法監督的指導和調研工作,推動各級政法委和政法監督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機關建設】 圓滿完成各種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服務保障任務完成2002年全區政法工作會議、2003年全區政法工作會議、全區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對政法系統爭創活動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舉辦全區政法綜治系統衛士之歌大型文藝晚會和全區政法系統美術、繪畫、攝影作品展覽。

    進一步發揮為自治區黨委和政府處置突發事件參謀助手的作用針對近幾年突發事件比較多的情況,政法委機關從2001年3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進一步完善重要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加強同自治區公安廳信息指揮中心的聯系。做到在第一時間及時把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動態送交領導,按照領導批示,指導有關部門和地區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切實保證自治區政法委日常工作的高效運轉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文稿服務、安全保衛、密碼通信、檔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訪接待等各項業務整體推進,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在后勤保障方面,積極推進機關后勤改革,進一步健全后勤管理體制,機關后勤保障能力有明顯提高。

    全面加強機關的各項建設2002年重點抓西部大開發WTO有關知識的培訓學習工作。特別是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狠抓機關的作風改進。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有力推動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政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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