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卷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廳 長:王維山(蒙古族)
副廳長:劉建一
張雅茹(女)
布 仁(蒙古族)
紀檢組長:張樹新(蒙古族)
巡視員:劉 慶
助理巡視員:白萬寶
喇 軍(蒙古族)
【概況】
2002年,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下,全區勞動保障部門自覺服從和服務于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開拓進取、重點突破,圓滿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取得了新成績,在全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養老金 社會保險費發放】
2002年,自治區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全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67.05萬人,全年發放養老金43.05億元,除當期征繳收入和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外,通過采取地方財政補助,動用滾存結余基金等措施,確保了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企業按時足額發放,社會化發放率達100%。堅持按照“三三制”的原則籌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3.36億元,保障在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其中:用于基本生活費2.25億元,代繳社會保險費1.11億元。在鞏固“兩個確保”成果的基礎上,認真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對不再進中心的企業新裁減人員,符合條件的及時提供失業保險,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城市低保。
【就業和再就業】
自治區將就業工作作為2002年工作的重點,特別是2002年9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會后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家有關部門先后下發了8個扶持再就業配套政策,根據黨中央有關部門文件精神和自治區實際,自治區黨委、政府制定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勞動保障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下發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將就業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自治區勞動保障廳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千方百計采取措施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完善就業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廣開就業門路,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有利時機,組織引導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向三產轉移,向社區和家政服務領域轉移,向非公有制經濟轉移,向區外轉移。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為促進就業創造良好環境。同時,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主動深入基層幫助5.7萬名援助對象人員實現了就業或再就業。全年實現就業人數為17.4萬人。
至2002年末,全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 ,5.6萬名下崗職工出中心,其中4.7萬人再就業,再就業率5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
2002年,把全區下崗職工出中心和并軌工作作為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來抓,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堅持并軌方向和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不動搖的以及積極穩妥、進度服從穩定的要求,根據自治區確定的三年三步走的工作計劃,本著“先易后難、漸次推進、適時并軌”的原則,采取“農村包圍城市”的辦法,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辦法,出中心、并軌與接續社會保險同步考慮;采取了地方財政補貼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幫助困難企業解決好經濟補償金問題。通過上述努力,出中心和并軌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實現預期目標,到2002年末,全區地方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全部實現并軌,使這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2002年末,參保職工219.7萬人,完成計劃的99.9%;全年支出失業保險基金近3億元。7.9萬名失業人員按時領取失業保險金。
【養老保險制度】
2002年,自治區把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首要問題來抓,按照政策引導、穩步擴面、強化征繳、規范管理、改善服務的原則,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改進工作方法,促進了養老保險工作的有效開展。在擴大覆蓋面上,要求用人單位只要開辦企業、招用職工就要參保,并逐級下達擴面任務,穩定參保人數,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到2002年底,全區各類企業參統職工190.6萬人,覆蓋率98.1%;在征繳方面,建立了與地稅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積極配合地稅部門認真做好參保登記,稽核繳費基數等基礎性工作,促進征繳率的穩步提高;在管理方面,強化基礎建設,個人賬戶管理進一步規范,數據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計算機個人賬戶建賬率100%;在服務方面,社會化發放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全區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離退休人員達31.6萬人,完成了全年初確定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面達到30%的工作任務,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49.2%。社會化發放的實現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推進,朝著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方向邁出重要一步。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堅持“三改并舉、同步推進”的方針,以積極擴面和加強管理為重點,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建立,94個統籌地區已全部啟動,實施了新制度,實施面達100%;全區參統人數達221萬人,占應參統人數的68.7%,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近7個百分點;在管理方面,以加強基金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為重點,統籌地區參保職工的醫療費用都能按規定支付和結算,解決過去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下長期存在的拖欠職工醫療費的問題;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方面,與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開始積極推動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以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為補充,以社會醫療救助為‘保底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大額醫療保險在10個盟市的45個統籌地區啟動,占全區統籌地區的47%,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人數87萬人,占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總人數的46%;一個覆蓋全區城鎮的、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各類補充保障措施為輔助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開始建立;部分地區出臺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政策;自治區本級、呼市、錫盟和鄂爾多斯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已批轉下發,全區大部分盟市也已基本完成測算工作;一些地區正在研究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救助制度。
【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02年為建立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堅持實行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制度,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配合企業改革探索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積極推進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建設,在總結1998~2001年《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工資指導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工資指導方案,經勞動保障部批準,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頒布《內蒙古自治區200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二是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實行競爭上崗、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推廣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是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對全區企業最低工資進行多次測算論證,重新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下發執行。
【勞動保障法制建設】
2002年自治區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重點,加快立法步伐,出臺了《內蒙古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內蒙古勞動合同規定》已交自治區政府審議;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開展了主動監察、勞動保障年檢、舉報專查和專項檢查活動,主動檢查用人單位2.72萬戶,督促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1.9億元,追發被克扣、拖欠工資1.3億元;全年受理并立案群眾舉報728件,已結案713件,結案率98%;完善勞動爭議預防和處理機制,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 173件,已結案1 153件,結案率98%。
【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建設】
把加強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建設是基礎建設的重中之重來,在年初確定的“一體化”建設原則指導下,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網絡建設的覆蓋面和整體管理水平,經過努力,信息網絡建設工作有突破性進展:一是各地信息網絡建設初具規模,盟市級的養老保險全部實現計算機業務管理;醫療保險實現醫療保險業務的微機化管理;10個盟市已經建成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提供職業介紹、勞動事務代理等服務;自治區本級、包頭市、呼市等地先后完成辦公自動化網絡建設,初步形成網上信息發布。二是“一體化”范圍進一步擴大。陸續組織制定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技術標準,組織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2000》大型應用軟件,并在全區范圍內推廣使用。現有7個盟市使用統一軟件,軟件的統一,帶動了數據標準和業務流程的統一,為實現信息共享、網絡互聯,進而建立全區統一的信息系統打下基礎。三是信息網絡的使用效率明顯提高。全區有8個盟市實現了自治區至盟市間統計數據政務的信息網上傳輸,有3個盟市通過信息網絡向勞動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監測中心上報勞動力市場信息。
(郝文直)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廳 長:王維山(蒙古族)
副廳長:劉建一
張雅茹(女)
布 仁(蒙古族)
紀檢組長:張樹新(蒙古族)
巡視員:劉 慶
助理巡視員:白萬寶
喇 軍(蒙古族)
【概況】
2002年,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下,全區勞動保障部門自覺服從和服務于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開拓進取、重點突破,圓滿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取得了新成績,在全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養老金 社會保險費發放】
2002年,自治區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全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67.05萬人,全年發放養老金43.05億元,除當期征繳收入和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外,通過采取地方財政補助,動用滾存結余基金等措施,確保了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企業按時足額發放,社會化發放率達100%。堅持按照“三三制”的原則籌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3.36億元,保障在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其中:用于基本生活費2.25億元,代繳社會保險費1.11億元。在鞏固“兩個確保”成果的基礎上,認真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對不再進中心的企業新裁減人員,符合條件的及時提供失業保險,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城市低保。
【就業和再就業】
自治區將就業工作作為2002年工作的重點,特別是2002年9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會后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家有關部門先后下發了8個扶持再就業配套政策,根據黨中央有關部門文件精神和自治區實際,自治區黨委、政府制定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勞動保障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下發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將就業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自治區勞動保障廳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千方百計采取措施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完善就業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廣開就業門路,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有利時機,組織引導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向三產轉移,向社區和家政服務領域轉移,向非公有制經濟轉移,向區外轉移。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為促進就業創造良好環境。同時,大力開展再就業援助行動,主動深入基層幫助5.7萬名援助對象人員實現了就業或再就業。全年實現就業人數為17.4萬人。
至2002年末,全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 ,5.6萬名下崗職工出中心,其中4.7萬人再就業,再就業率5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
2002年,把全區下崗職工出中心和并軌工作作為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來抓,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堅持并軌方向和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不動搖的以及積極穩妥、進度服從穩定的要求,根據自治區確定的三年三步走的工作計劃,本著“先易后難、漸次推進、適時并軌”的原則,采取“農村包圍城市”的辦法,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辦法,出中心、并軌與接續社會保險同步考慮;采取了地方財政補貼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幫助困難企業解決好經濟補償金問題。通過上述努力,出中心和并軌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實現預期目標,到2002年末,全區地方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全部實現并軌,使這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2002年末,參保職工219.7萬人,完成計劃的99.9%;全年支出失業保險基金近3億元。7.9萬名失業人員按時領取失業保險金。
【養老保險制度】
2002年,自治區把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首要問題來抓,按照政策引導、穩步擴面、強化征繳、規范管理、改善服務的原則,調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改進工作方法,促進了養老保險工作的有效開展。在擴大覆蓋面上,要求用人單位只要開辦企業、招用職工就要參保,并逐級下達擴面任務,穩定參保人數,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到2002年底,全區各類企業參統職工190.6萬人,覆蓋率98.1%;在征繳方面,建立了與地稅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積極配合地稅部門認真做好參保登記,稽核繳費基數等基礎性工作,促進征繳率的穩步提高;在管理方面,強化基礎建設,個人賬戶管理進一步規范,數據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計算機個人賬戶建賬率100%;在服務方面,社會化發放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全區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離退休人員達31.6萬人,完成了全年初確定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面達到30%的工作任務,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49.2%。社會化發放的實現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推進,朝著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方向邁出重要一步。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堅持“三改并舉、同步推進”的方針,以積極擴面和加強管理為重點,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建立,94個統籌地區已全部啟動,實施了新制度,實施面達100%;全區參統人數達221萬人,占應參統人數的68.7%,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近7個百分點;在管理方面,以加強基金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為重點,統籌地區參保職工的醫療費用都能按規定支付和結算,解決過去公費、勞保醫療制度下長期存在的拖欠職工醫療費的問題;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方面,與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開始積極推動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以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為補充,以社會醫療救助為‘保底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大額醫療保險在10個盟市的45個統籌地區啟動,占全區統籌地區的47%,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人數87萬人,占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總人數的46%;一個覆蓋全區城鎮的、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各類補充保障措施為輔助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開始建立;部分地區出臺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政策;自治區本級、呼市、錫盟和鄂爾多斯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已批轉下發,全區大部分盟市也已基本完成測算工作;一些地區正在研究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救助制度。
【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02年為建立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堅持實行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制度,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配合企業改革探索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積極推進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建設,在總結1998~2001年《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工資指導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工資指導方案,經勞動保障部批準,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頒布《內蒙古自治區200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二是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實行競爭上崗、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推廣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是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對全區企業最低工資進行多次測算論證,重新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下發執行。
【勞動保障法制建設】
2002年自治區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重點,加快立法步伐,出臺了《內蒙古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內蒙古勞動合同規定》已交自治區政府審議;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開展了主動監察、勞動保障年檢、舉報專查和專項檢查活動,主動檢查用人單位2.72萬戶,督促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1.9億元,追發被克扣、拖欠工資1.3億元;全年受理并立案群眾舉報728件,已結案713件,結案率98%;完善勞動爭議預防和處理機制,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 173件,已結案1 153件,結案率98%。
【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建設】
把加強勞動保障信息網絡建設是基礎建設的重中之重來,在年初確定的“一體化”建設原則指導下,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網絡建設的覆蓋面和整體管理水平,經過努力,信息網絡建設工作有突破性進展:一是各地信息網絡建設初具規模,盟市級的養老保險全部實現計算機業務管理;醫療保險實現醫療保險業務的微機化管理;10個盟市已經建成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提供職業介紹、勞動事務代理等服務;自治區本級、包頭市、呼市等地先后完成辦公自動化網絡建設,初步形成網上信息發布。二是“一體化”范圍進一步擴大。陸續組織制定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技術標準,組織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2000》大型應用軟件,并在全區范圍內推廣使用。現有7個盟市使用統一軟件,軟件的統一,帶動了數據標準和業務流程的統一,為實現信息共享、網絡互聯,進而建立全區統一的信息系統打下基礎。三是信息網絡的使用效率明顯提高。全區有8個盟市實現了自治區至盟市間統計數據政務的信息網上傳輸,有3個盟市通過信息網絡向勞動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監測中心上報勞動力市場信息。
(郝文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