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龐 啟
副廳長:郝 勇
馮品英(11月離任)
高錫亮(6月任職)
楊吉良
孟 瑞
馮呼和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蒙古族)
【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2003年度全區共核準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187家。其中區直20個、呼和浩特市27個、包頭市27個、烏海4個、赤峰36個、通遼市23個、鄂爾多斯市7個、呼倫貝爾市24個、興安盟10個、烏蘭察布盟4個、巴彥淖爾盟4個、阿拉善盟1個。
社團的年度檢查工作由于受“非典”影響,區直社團年檢工作于年底結束,區直社團參加年檢488家,年檢合格402家,公告撤銷不合格社團66家。運用登記審批手段,調控民間組織的整體結構,重點扶持一些與加入世貿組織密切相關的、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和跨部門行業協會的組建。全年自治區本級共受理申請籌備社會團體28家,成立登記26家,其中行業性社團l6家,占新成立社團總數的60%以上。全年受理變更登記67家,申請注銷登記1家。下發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民政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民政部《關于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全區共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1 180家,其中區直登記120家,2003年全區登記197家,其中區直登記25家。對全區社會科學研究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并向民政部做專題報告。
民間組織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的要求,配合黨委政研室進行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調研,完成社會團體黨建工作調研報告。為了更好地服務于民間組織,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自治區地稅局聯合出臺《關于民間組織稅收征管及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并為從2004年起啟用發行民間組織專用發票奠定基礎,也解決民間組織用票難的問題。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會費收取標準,啟用社團專用收據。
農村牧區專業經濟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2003年5月19日下發《關于加強農村牧區專業經濟協會登記管理的通知》(內民政民〔2003〕43號),下半年又轉發民政部《關于農村專業經濟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兩個通知就登記管理工作放寬登記條件、降低準入門坎、簡化登記程序等提出明確要求。全區各盟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面啟動登記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區共登記農牧區專業經濟組織110多家。
城市社區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根據社區建設發展的需要,下發《關于做好社區民間組織培育與管理的通知》,為社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據。指導科爾沁區、昆區的登記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區城市社區共登記社區民間組織62家。
【低保工作】
2003年,全區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戶數為294 966戶,704 559人,占全區非農業人口的6.7%。其中:在職職工人數30 544人;進入再就業中心的下崗人數21 567人;離崗人員人數54 503人;離退休人員人數12 811人;失業人員人數128 594人;“三無”人員人數43 465人;其他人員人數413 077人。全年共發放低保資金44 890.6萬元,其中,黨中央下撥低保補助資金33 200萬元,自治區財政支出低保金預算4 000萬元,各盟市、旗縣(區)支出低保金7 690.6萬元。全區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為53元,比上年度提高20.3元。各盟市、旗縣(區)都建立低保補助金專戶,各級財政下撥或列支的低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確保低保資金的正常運行。2003年,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財政共列支低保資金11 690.6萬元。自治區民政廳把低保資金足額列支作為低保工作監督檢查的重點,并要求各地按預算及時撥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有的盟市在上級補助資金未撥付到位的情況下,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資金,保證低保對象按時領取低保金。“非典”過后,各地加大對低保資金核查、督查力度,確保低保金安全運行,防止低保金被貪污、擠占、挪用。全區已有78個旗縣(區)實行由銀行、儲蓄所代發,占全區旗縣(區)總數的77.2%。
加強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各地按照國家民政部和自治區政府的要求,提高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對這項為民利民工程全面實行“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堅持“四級入戶”、“三級審批”、“三榜公布”、“四級檔案管理”的方法,嚴把“進口”、疏通“出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形成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各地建立和完善了監督檢查和低保統計報告制度,設立投訴、熱線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有效地堵塞漏洞。
加強信息化建設各地基本配齊符合民政部要求的微機,對基層微機操作人員進行軟件應用的技能培訓,基本實現自治區與盟市、盟市與旗縣(區)微機聯網。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行低保數據微機管理,提高低保工作的實效性,為低保工作實現科學的動態管理提供保證。
對部分因病致貧的困難家庭進行醫療救助各地在對低保對象子女入學、住房、取暖等方面給予各項優惠政策的同時,開展城市醫療救助的試點。全區共有兩種救助形式:一是對重患家庭每年給予一次性救助。二是低保對象就醫與當地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除享受藥品的優惠外,還享受其它各種減免政策,緩解低收入困難家庭和因病致貧人群因患大病重病問題引發的生活困難,促進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社會穩定。
【災情】
2003年,自治區遭受自1998年以來最為嚴重的自然災害。上半年,東部四個盟市持續干旱,下半年,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盟、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盟部分地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赤峰市部分旗縣也發生5.9級地震,受損嚴重。入冬后,錫林郭勒盟部分地區又遭受暴風雪襲擊,造成部分人員傷亡和牲畜死亡。2003年全年受災人口883.6萬人,成災人口736.8萬人,因災死亡63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16.5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55.2萬公頃,成災面積315.4萬公頃,絕收面積168.4萬公頃;因災倒塌房屋20.9萬間,損壞房屋28.2萬間;受災草牧場0.1億公頃,死亡牲畜6.84萬頭(只),部分公共和基礎設施也遭到嚴重破壞。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44.1億元,其中農牧業經濟損失81.9億元。
【救災救濟工作】
面對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民政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民政部領導和自治區主要領導多次深入災區一線指揮、指導救災工作,慰問災區群眾,妥善安置災區群眾的災后生活。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加大對救災工作投入的力度,全年共投入救災資金23 854萬元,其中黨中央投入15 400萬元、自治區投入5 454萬元、盟市旗縣投入3 000萬元。自治區民政部門向災區調撥救災帳篷11 300頂,并安排一批棉衣、棉被等災區急需的救災物資。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廣大干部群眾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入冬前,洪澇、地震災區共建起新房3萬多間,沒有建起新房的災區群眾也得到妥善安置。全區共有90多萬人外出務工,其中重災區呼倫貝爾市嶺南災區就有10多萬人。經過多方努力,災區群眾冬令期間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元旦、春節期間,自治區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8個慰問團,對全區城鄉困難群眾進行走訪慰問,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困難群眾家中。
【社會捐贈工作】
上半年發生“非典”期間,在自治區非典防治指揮部的領導下,自治區民政廳(指揮部接收捐贈組)共接收國內外社會各界捐款3 195萬元,捐物折款3 763萬元。下半年發生地震、洪澇災害后,自治區民政系統共接收區內外社會各界捐款2 000多萬元,為取得抗擊非典和救災工作的勝利發揮重要作用。
【區劃地名工作】
1.完成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政府駐地遷址的調研上報工作,7月8日,國務院批準興安盟科右前旗政府駐地由烏蘭浩特市區遷至大壩溝鎮。完成巴彥淖爾盟烏拉特后旗政府駐地遷址有關材料的上報工作,現正在國務院運轉,可望在年底獲得批準。
2.完成烏蘭察布盟、巴彥淖爾盟撤盟設市調研論證工作,與建設廳、國土廳等有關部門共同形成調研報告報自治區政府。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在廳長龐啟的親自帶領下兩次赴民政部做專題匯報。12月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巴彥淖爾盟設立地級巴彥淖爾市,撤銷烏蘭察布盟設立地級烏蘭察布市。
3.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簡冊》的資料收集工作,現已送出版單位編輯排版,計劃在12月底前印刷完畢。
4.6月,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呈文自治區政府,請求調整二連浩特市與蘇尼特右旗之間的行政區劃。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代自治區政府草擬《關于調整二連浩特市與蘇尼特右旗行政區劃的批復》。7月,鄂爾多斯市政府要求調整東勝區與伊金霍洛旗之間的行政區劃。請示批轉至民政廳后,代自治區政府草擬《關于調整東勝區與伊金霍洛旗行政區劃的批復》。
5.對呼倫貝爾市騰克鎮、登特科鎮、巴彥民族鄉、敖魯古雅鄂溫克民族鄉政府駐地遷址的請示及時進行批復。
6.完成全區18條盟市界、158條旗縣的協議書、報批請示、上級批復、邊界線交匯點協議、紀要、界樁成果表等共110多萬字的電子文檔的掃描錄入工作,并刻錄成光盤,于8月31日上報民政部。紙質檔案也已整理完畢。
7.根據民政部的工作安排,在各有關盟市的配合下,與有關省區共同完成蒙黑、蒙吉、晉蒙、蒙寧4條省級界線的聯檢工作,對所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對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形成聯檢報告,準備以政府名義報民政部。7月1日,下發《關于開展全區盟市、旗縣兩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的通知》,安排今年盟市、旗縣的界線聯檢工作。指導有關盟市完成呼興線等盟市界線的聯檢工作。
8.完成編輯出版《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民政廳所需做的工作。9月25日,召開“全區行政區劃暨‘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編印工作”會議,聽取各盟市上半年區劃地名工作的進展情況匯報,總結全區上半年的工作,布置“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的編印任務。從10月日起,分3個組,同時分赴東部、中部、西部,將全區共8萬多公里的蘇木鄉鎮界線從1∶5萬地形圖轉繪至1∶25萬地形圖上,此舉既為“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的出版做了前期準備工作,也為全區蘇木鄉鎮界線的宏觀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9.由民政部、國家測繪局聯合編制發布、中國地圖出版社2002年出版發行的1∶4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對自治區阿拉善盟額濟納旗與甘肅省酒泉市之間的一段未定界線,采用已定界線的圖示,將自治區的大面積土地畫入甘肅省。此舉引起全區各界,特別是阿拉善盟以及額濟納旗少數民族干部、群眾的強烈反響,也引起自治區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遵自治區有關領導的指示,自治區民政廳與國土資源廳共同查找資料,就此段界線的標法及涉及的土地權屬等有關問題向民政部及國家測繪局提出質疑并陳述自治區的要求。
10.配合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對蒙遼界線勘定后新出現的資源糾紛做調處,維護邊界地區的穩定。
11.部署跨界資源調查和邊界隱患的排查工作,部分盟市完成此項任務,為全區2004年從根本上解決勘界遺留矛盾和爭議打下基礎。
12.參加在河南鄭州舉辦的“地名數據庫建設及《地名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片會”。在會上提出自治區對《地名管理條例(修訂)》的修改意見,會議后各盟市建立縣級地名數據庫。
13.對全區城市地名設標工作及時指導督促,現全區有13個市啟動地名設標工作,共設標準地名標志3 470多塊。
【五保敬老工作】
2003年,全區有符合條件的五保對象5.45萬人,已落實五保待遇的4.1萬人,仍有1.06萬人應保未保。在已保對象中,集中供養9 932人(敬老院供養),年供養標準為962元;分散供養3.14萬人,年供養標準僅382元。供養經費主要來源于黨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對村級的補助資金、農業稅附加及一部分救濟資金、社會捐助資金。
【救助捐款】
在抗擊“非典”和赤峰市發生地震災害的緊急關頭,由民政廳領導和部分離退休干部帶頭,兩次發動廳系統廣大黨員和干部捐款31 000多元,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圍封轉移”戰略】
2003年,自治區民政廳對錫盟東蘇旗巴彥烏拉蘇木呼格吉勒圖嘎查幫扶點投資30萬元,圍封草場2 000公頃,建棚圈320平方米,購仔畜200只。廳領導多次帶隊深入幫扶點,調查研究,解決幫扶工作存在的問題。在9月初自治區直屬機關召開的幫扶工作現場會上,民政廳幫扶的呼格吉勒圖嘎查被作為現場參觀的先進典型之一,民政廳作為典型單位在會上進行經驗交流,并受到通報表揚。
【普法依法治理】
組織廳系統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并參加自治區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提高干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在“12·4”第三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組織有關處室,就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城市低保、優待撫恤、退伍安置、社會捐贈、婚姻登記、民間組織管理等法律法規,走上街頭進行宣傳,共發放宣傳材料1 500余份,接受50多人次的政策咨詢及問題解答,產生較好的社會效果。
【全民健身活動】
自治區民政廳黨組十分重視全民健身活動,設法創造條件,為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開辟活動場所,購置健身器材。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奧林杯”第二屆職工運動會之際,組織干部職工參加乒乓球、中國象棋和廣播體操等比賽項目,廳領導帶頭參賽,30多名干部職工參加運動會,其中廣播體操比賽獲得三等獎,展示民政廳干部職工的精神風貌。
【老齡工作】
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2003年9月1日起執行。全區印發12余萬冊的宣傳材料下發基層,8 000冊實施辦法下發各級老齡委。全區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的342余家律師事務所、50多家公證處、60余家法律援助中心都普遍建立老年法律服務站,加大涉老案件的執法力度,使老年維權工作逐步深入。
2003年3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起草的內蒙古自治區老齡事業發展“十五”計劃綱要,對未來五年老齡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內容、保障措施等都作了明確要求和規定。在落實規劃中。全區各涉老單位把做好特困老人的解困救助工作作為辦實事的重點工程來抓。一是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已納入低保的70.5萬人中,老年人約占20萬人,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特困老人做到應保盡保。在農牧區認真落實國家五保供養政策。2003年全區建成敬老院940所,籌集供養資金2 143萬元,集中供養12 000名,分散供養25 000名孤寡老人。二是對沒有納入低保和五保的困難老人,列入臨時社會救濟。三是從9月1日起,對百歲以上的老年人,旗縣級人民政府撥付月給予不低于100元的長壽保健費。
2003年底,全區城鄉社區已建立老年協會1 750個,其中城鎮1 560個、農村190個,有辦公場所的550個,能經常開展活動的約280個。全年體育局和文化廳及社會各界分別投入400余萬元和300余萬元用于社區健身設施和文化設施建設,為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體活動提供物質保障。
至2003年底全區有組織的老年文體隊達3 000余個,人數達9萬人,9月9日重陽節期間,老齡辦等幾家聯合舉辦全區中老年秧歌舞,健身舞調演,在新華廣場2 000余名老年人以集體的形式參加表演,大賽期間觀眾達10萬人之多,獲得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宣傳工作網絡已初步形成,內蒙廣播電臺開辦“老年之聲”、“常青樹”和“歲月如歌”專欄,內蒙電視臺、《內蒙古日報》、《北方新報》就老年人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開辟專欄,專版進行報道和解答。老齡問題作為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而愈來愈被世人關注。
【村委會換屆選舉】
2003年是全區嘎查村民委員會第五次換屆選舉年。2002年11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全區第五次嘎查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內黨辦發〔2002〕23號)。2002年12月,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對《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進行修訂完善。為確保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區培訓選舉工作骨干和工作人員1 300多期,9.6萬人,保證每個嘎查村至少有兩個“明白人”。各地在選舉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按程序選舉,切實保證嘎查村民的推選權、選舉權、提名權、投票權、罷免權,把嘎查村的民主權利落到實處。4月中旬,自治區黨委政府派出督查調研組,深入全區12個盟市督促檢查嘎查村委會換屆選舉情況,了解選舉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各地依法做好選舉工作。在完成選舉的基礎上,各地依法指導嘎查村健全完善自治組織,建立健全嘎查村民會議、代表會議制度,選舉推選嘎查村民小組長,修訂和完善嘎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制定完善嘎查村民自治,加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及工作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嘎查村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至2003年12月,全區已有12 053個嘎查村完成換屆選舉,占嘎查村總數的99.5%。其中:黨員28 398人,占總數的60.2%,比上屆提高12.1個百分點;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 737人(大專文化程度1 267人),占39.7%,比上屆提高3.2個萬分點;嘎查村干部平均年齡為41歲,比上屆下降0.3歲;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嘎查村民小組長63 824人,嘎查村民代表263 064人。
【社區建設】
全區按照民政廳《關于做好全區第五次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至2003年底,已有2 150個社區完成換屆選舉,占全區社區總數的80%。換屆后居委會干部平均年齡為36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6%。完成選舉的地方普遍建立和完善社區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居民小組和居委會下屬委員會及民間組織,進一步完善社區組織體系。為推動社區建設示范活動的深入開展,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全區“六進社區”活動。
按照中組部、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優秀社區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要求,民政廳會同黨委組織部審查上報11名全國優秀社區工作者,受到中組部和民政部表彰。審查推薦全國社區志愿者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有7個單位和17名個人被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評為全國社區志愿者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非典期間,自治區民政廳及時下撥4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解決重實區呼和浩特市社區的通訊、居委會工作人員防護、特困群眾的消毒和生活救助等困難,大大增強社區防控能力,有效地控制非典的曼延,充分發揮社區在防治非典中的重要作用。
【婚姻登記】
2003年10月1日,全區認真貫徹落實新婚姻登記條例,自治區民政廳下發《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的通知》(內民政基〔2003〕111號),組織12個盟市的基政科長和大部分旗縣區主管婚姻登記人員參加全國舉辦的4期婚姻培訓班;國慶期間,全區上下舉辦各種形式宣傳貫徹《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活動,全區發放宣傳單15萬份,出社區版報700余塊,設立宣傳點300多個,懸掛宣傳橫幅600余條,各種新聞媒體報道1 500多次;按照新條例,全區1 041個婚姻登記機關,相對集中后為400個,全區各婚姻登記機關重新刻印婚姻登記專用章,為加強全區婚姻登記機關建設和實現婚姻登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雙擁工作】
中國首次載人航天飛行的發射與回收都在內蒙古境內,自治區民政廳全體同志以高度責任感全力投入積極地做好軍地協調,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參試部隊完成首次載人航天飛行任務的各項準備工作。曾先后兩次接待總裝的主要領導,兩次在呼和浩特市和四子王旗召開落區軍地協調會及落實協調會議現場會,協調烏盟公署對回收現場60公里道路的維修,確保回收的各類車輛順利通行。回收任務完成后,積極參與后期的慰問工作,聯系慰問參試部隊的紀念品《中華魂》的制作,并隨同廳領導往返行程6 000多公里,將《中華魂》安全、完好地運送到酒泉發射中心,同時參與對西安衛星測控中心和發射中心的慰問工作。在“神舟”五號發射回收中,自治區民政廳全力以赴,為“神舟”五號的成功發射做出應有的貢獻。
按照國家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2003年對雙擁模范城進行命名表彰,本著“嚴格標準、綜合衡量、優中選優、確保質量”的原則,經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自治區命名的54個雙擁模范城中推薦11個單位申報全國雙擁模范城,推薦3個先進單位、2名先進個人。對被推薦的11個雙擁模范城、3個先進單位和2名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進行認真收集、整理、印刷、上報工作。特別在增加名額上做了很大的努力。廳領導帶領雙擁辦的同志多次到國家雙擁辦、北京軍區、總政治部進行匯報,取得各方面的支持,2004年1月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雙擁模范城市命名表彰大會上自治區民政廳申報的11個雙擁模范城全部獲得國家雙擁模范城的稱號。
【優撫工作】
1.圍繞解決重點優撫對象“三難”問題,根據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2002〕135號文件精神,在調研的基礎上,借鑒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建立比較好的省份的先進經驗,通過測算,起草《關于建立我區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目的在于使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與當地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相適應,建立這種機制,是逐步解決“三難”問題的有效途徑。通知已報財政廳社保處。同時,為掌握全區孤老優撫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問卷調查,并根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內政辦〔2003〕14號),要求各盟市年底前把光榮院院民全部納入低保范圍,提高這部分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同時從2003年的優撫經費中調劑335萬元用于解決部分光榮院的維修和改造,逐步改善院民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使那些急需入院的孤老優撫對象盡快入院安度晚年。
2.為促進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8月下發對重點優撫對象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抽查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在自查中,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9月,組織并抽調有關人員組成2個抽查組,對四子王旗重點優撫對象進行重點抽查,通過檢查,促進優撫政策的落實,同時印發7萬份《致全區重點優撫對象的一封信》,公布現行的撫恤補助標準,以此維護重點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另外,還建立全區近7萬名重點優撫對象個人檔案,實現對優撫對象的信息數據化管理。9月,又分別在通遼和烏海舉辦兩期優撫工作軟件應用和業務培訓班,提高優撫干部業務素質,進一步熟悉和掌握優撫工作相關的法規政策。
【社會福利工作】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實施“星光計劃”三年發展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福利資金資助“星光計劃”項目實施辦法》的具體要求,2003年實施第三批“星光計劃”項目的重點在旗縣,從調查上報情況看全區各旗縣共建成“星光老年之家”項目142個,其中已投入使用的116個、未投入使用的26個,完成項目數占分配總數的90%以上,其余在建項目由于氣候的影響,預計在2004年5月之前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經過三年的努力,全區已共建成“星光計劃”項目542個,總建筑面積10.8萬平方米。總投資達1.2億元。
為使“星光計劃”項目的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并長期運營發揮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星光老年之家”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產權界定、功能設置以及服務與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并在廣泛征求盟市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下發各盟市貫徹執行。使“星光計劃”項目在三年的實施過程中,善始善終,形成完整規范的工作體系。即:項目確定有規劃、項目建設有目標、項目實施有方案、項目審批有依據、管理運營有辦法。
全區共新建社會福利院3所(赤峰、烏海、二連),建筑面積1.1萬平方米,總籌資1 200萬元。新增床位1 000多張,為社會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多層次服務打下基礎。新建擴建3所精神病院(烏盟、赤峰、錫盟),總建筑面積8 000平方米,總籌資金860萬元。
隨著最低保障標準的提高,全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2000〕年文件精神,使全區“三民”補助經費比過去提高1 200萬元。
目前共有社會福利企業630個,共安置各類殘疾人員3 500人,創產值8.3億。各地認真落實減免稅政策,共減免稅8 000多萬元,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救助管理】
國務院頒布實施《城市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頒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標志著國家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正式建立,其實質就是將強制性收容遣送改為關愛性救助管理、建立以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為原則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為適應這一重大改革,民政廳及時調整工作方式,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及時轉發民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和原收容遣送機構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按《通知》要求,及時加以落實。同時,限期對現有收容遣送站進行改建、拆除圍墻和鐵欄桿,消除監所痕跡,并籌措資金630萬元對原有收容遣送站進行改造,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設備,更換收容遣送站的舊牌子,并完成對留站人員的核實。使全區26個收容遣送站在8月1日前順利完成過渡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為收容遣送順利轉型為救助管理提供基礎條件。二是在國務院《辦法》和民政部《細則》出臺后,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匯報,及時成立“全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自治區分管副主席任組長,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分管秘書長和民政廳廳長任副組長,民政、財政、公安、衛生、交通、鐵路、城管等部門分管領導同時參加。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和工作任務,形成協調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三是,民政部“全國貫徹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工作會議之后,為加大救助管理的工作力度,推動全區救助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自治區實際,由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認真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全區救助管理工作的人員編制、經費保障、以及救助原則、范圍、程序等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全區順利開展救助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四是,救助管理站成立后,為使《管理辦法》和《細則》深入人心,指導各地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宣傳報道,并認真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業務培訓,使救助管理工作穩步開展。全區共已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60人次(天),救助跨省流浪乞討人員186人次。
【涉外收養】
認真貫徹落實《收養法》和兩個登記辦法,加大涉外送養的力度。一是擴大開展涉外送養福利機構的范圍,全年共接待來自英、美、瑞士等國家的三批收養家庭,使兒童福利機構獲得捐款44萬元,為全區30多名棄嬰發布公告,解決自治區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多、負擔重的實際困難。二是積極聯系收養組織爭取經費8萬元,為呼和浩特市、赤峰等社會福利機構6名殘疾兒童進行手術治療。爭取民政部的支持,為全區孤殘兒童爭取助醫經費15萬元,使全區18名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治療。爭取社會捐款、捐物16萬元,為兒童福利機構改善基礎設施。三是按照全國涉外送養工作會議的要求,加大涉外工作的管理力度,及時轉發民政部《關于社會福利機構涉外送養工作的若干規定》,對全區社會福利機構特別是開展涉外送養的福利機構提出新的要求,即從孤殘兒童、棄嬰入院、成長過程、體格檢查、報送材料、涉外送養全過程進行詳實完整的記錄,并立卷歸檔保存。這些制度的建立突破舊的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福利機構的涉外送養行為,維護被送養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證全區涉外工作的健康發展。四是及時轉發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對全區開展家庭寄養工作福利機構進行深入調查。確定包頭市社會福利院為首家規范開展家庭寄養工作的試點單位,并積極爭取民政部和英國基金會的大力支持。近期,民政部和英國基金會項目代表在考察包頭市社會福利院實際工作情況的前提下已達成合作意向。
【殯葬管理】
一是進一步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在全區大力推行火葬、全年共火化尸體48 600具,使火化區火化率達到87%。指導各地制定相應措施,制止喪事中的大操大辦和封建迷信活動,針對普遍存在的問題,要求殯葬行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狠抓行風建設,不斷提高殯葬行業的服務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是深入調研,及時掌握全區殯儀館和經營性公墓的管理情況及存在問題,積極探索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管理體制,并及時發現典型,以點帶面,加以推廣。三是鼓勵和支持全區殯葬改革,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方向。自治區通過社會集資、股份制等形式,共籌措資金1 400多萬元,新建6個具有現代化規模和先進設備的殯儀館和殯儀服務市場。四是根據全區實際轉發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調整服務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為不斷完善殯儀服務方式、拓寬服務范圍,更好的滿足喪主不同層次的需求提供條件。
【退役士兵安置】
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9 090人,其中義務兵和復員士官8 320人,轉業士官748人,特一等傷病殘士兵4人,復員干部18人。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條件的4 213人,占接收總數的46%。為3 261人辦理就業安置手續,為320人發放一次性補助金自謀職業,安置率為85%。全區4 877名回農村牧區安置的退役士兵和復員干部基本上都得到妥善安置。全區5個軍供站共接待過往部隊3萬多人次。
【軍休干部安置】
堅持為國防建設、為軍休現代化建設、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的原則,克服困難,圓滿完成第五批113名軍隊離退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務。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積極探索軍休服務管理社會化新路子,組織全區軍休干部參與社會活動服務社會,實現老有所為。軍休干部積極參加民政部、總政治部組織開展的“共產主義是我終身信仰、回報社會是我一生追求”征文比賽,共有4篇征文獲獎。自治區軍休干部駿馬體協積極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活動,活躍軍休干部精神生活;全區16個軍休所正規劃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通過“雙擁”模范檢查評比和軍休干部兩個待遇落實情況檢查,軍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較好落實,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敖其圖斯慶嘎、高建華、馬國華)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龐 啟
副廳長:郝 勇
馮品英(11月離任)
高錫亮(6月任職)
楊吉良
孟 瑞
馮呼和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蒙古族)
【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2003年度全區共核準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187家。其中區直20個、呼和浩特市27個、包頭市27個、烏海4個、赤峰36個、通遼市23個、鄂爾多斯市7個、呼倫貝爾市24個、興安盟10個、烏蘭察布盟4個、巴彥淖爾盟4個、阿拉善盟1個。
社團的年度檢查工作由于受“非典”影響,區直社團年檢工作于年底結束,區直社團參加年檢488家,年檢合格402家,公告撤銷不合格社團66家。運用登記審批手段,調控民間組織的整體結構,重點扶持一些與加入世貿組織密切相關的、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和跨部門行業協會的組建。全年自治區本級共受理申請籌備社會團體28家,成立登記26家,其中行業性社團l6家,占新成立社團總數的60%以上。全年受理變更登記67家,申請注銷登記1家。下發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民政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民政部《關于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全區共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1 180家,其中區直登記120家,2003年全區登記197家,其中區直登記25家。對全區社會科學研究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并向民政部做專題報告。
民間組織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的要求,配合黨委政研室進行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組織黨建工作調研,完成社會團體黨建工作調研報告。為了更好地服務于民間組織,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自治區地稅局聯合出臺《關于民間組織稅收征管及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并為從2004年起啟用發行民間組織專用發票奠定基礎,也解決民間組織用票難的問題。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會費收取標準,啟用社團專用收據。
農村牧區專業經濟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2003年5月19日下發《關于加強農村牧區專業經濟協會登記管理的通知》(內民政民〔2003〕43號),下半年又轉發民政部《關于農村專業經濟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兩個通知就登記管理工作放寬登記條件、降低準入門坎、簡化登記程序等提出明確要求。全區各盟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面啟動登記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區共登記農牧區專業經濟組織110多家。
城市社區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根據社區建設發展的需要,下發《關于做好社區民間組織培育與管理的通知》,為社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據。指導科爾沁區、昆區的登記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區城市社區共登記社區民間組織62家。
【低保工作】
2003年,全區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戶數為294 966戶,704 559人,占全區非農業人口的6.7%。其中:在職職工人數30 544人;進入再就業中心的下崗人數21 567人;離崗人員人數54 503人;離退休人員人數12 811人;失業人員人數128 594人;“三無”人員人數43 465人;其他人員人數413 077人。全年共發放低保資金44 890.6萬元,其中,黨中央下撥低保補助資金33 200萬元,自治區財政支出低保金預算4 000萬元,各盟市、旗縣(區)支出低保金7 690.6萬元。全區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為53元,比上年度提高20.3元。各盟市、旗縣(區)都建立低保補助金專戶,各級財政下撥或列支的低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確保低保資金的正常運行。2003年,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財政共列支低保資金11 690.6萬元。自治區民政廳把低保資金足額列支作為低保工作監督檢查的重點,并要求各地按預算及時撥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有的盟市在上級補助資金未撥付到位的情況下,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資金,保證低保對象按時領取低保金。“非典”過后,各地加大對低保資金核查、督查力度,確保低保金安全運行,防止低保金被貪污、擠占、挪用。全區已有78個旗縣(區)實行由銀行、儲蓄所代發,占全區旗縣(區)總數的77.2%。
加強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各地按照國家民政部和自治區政府的要求,提高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對這項為民利民工程全面實行“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堅持“四級入戶”、“三級審批”、“三榜公布”、“四級檔案管理”的方法,嚴把“進口”、疏通“出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形成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各地建立和完善了監督檢查和低保統計報告制度,設立投訴、熱線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有效地堵塞漏洞。
加強信息化建設各地基本配齊符合民政部要求的微機,對基層微機操作人員進行軟件應用的技能培訓,基本實現自治區與盟市、盟市與旗縣(區)微機聯網。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行低保數據微機管理,提高低保工作的實效性,為低保工作實現科學的動態管理提供保證。
對部分因病致貧的困難家庭進行醫療救助各地在對低保對象子女入學、住房、取暖等方面給予各項優惠政策的同時,開展城市醫療救助的試點。全區共有兩種救助形式:一是對重患家庭每年給予一次性救助。二是低保對象就醫與當地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除享受藥品的優惠外,還享受其它各種減免政策,緩解低收入困難家庭和因病致貧人群因患大病重病問題引發的生活困難,促進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社會穩定。
【災情】
2003年,自治區遭受自1998年以來最為嚴重的自然災害。上半年,東部四個盟市持續干旱,下半年,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盟、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盟部分地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赤峰市部分旗縣也發生5.9級地震,受損嚴重。入冬后,錫林郭勒盟部分地區又遭受暴風雪襲擊,造成部分人員傷亡和牲畜死亡。2003年全年受災人口883.6萬人,成災人口736.8萬人,因災死亡63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16.5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55.2萬公頃,成災面積315.4萬公頃,絕收面積168.4萬公頃;因災倒塌房屋20.9萬間,損壞房屋28.2萬間;受災草牧場0.1億公頃,死亡牲畜6.84萬頭(只),部分公共和基礎設施也遭到嚴重破壞。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44.1億元,其中農牧業經濟損失81.9億元。
【救災救濟工作】
面對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民政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民政部領導和自治區主要領導多次深入災區一線指揮、指導救災工作,慰問災區群眾,妥善安置災區群眾的災后生活。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加大對救災工作投入的力度,全年共投入救災資金23 854萬元,其中黨中央投入15 400萬元、自治區投入5 454萬元、盟市旗縣投入3 000萬元。自治區民政部門向災區調撥救災帳篷11 300頂,并安排一批棉衣、棉被等災區急需的救災物資。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廣大干部群眾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入冬前,洪澇、地震災區共建起新房3萬多間,沒有建起新房的災區群眾也得到妥善安置。全區共有90多萬人外出務工,其中重災區呼倫貝爾市嶺南災區就有10多萬人。經過多方努力,災區群眾冬令期間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元旦、春節期間,自治區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8個慰問團,對全區城鄉困難群眾進行走訪慰問,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困難群眾家中。
【社會捐贈工作】
上半年發生“非典”期間,在自治區非典防治指揮部的領導下,自治區民政廳(指揮部接收捐贈組)共接收國內外社會各界捐款3 195萬元,捐物折款3 763萬元。下半年發生地震、洪澇災害后,自治區民政系統共接收區內外社會各界捐款2 000多萬元,為取得抗擊非典和救災工作的勝利發揮重要作用。
【區劃地名工作】
1.完成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政府駐地遷址的調研上報工作,7月8日,國務院批準興安盟科右前旗政府駐地由烏蘭浩特市區遷至大壩溝鎮。完成巴彥淖爾盟烏拉特后旗政府駐地遷址有關材料的上報工作,現正在國務院運轉,可望在年底獲得批準。
2.完成烏蘭察布盟、巴彥淖爾盟撤盟設市調研論證工作,與建設廳、國土廳等有關部門共同形成調研報告報自治區政府。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在廳長龐啟的親自帶領下兩次赴民政部做專題匯報。12月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巴彥淖爾盟設立地級巴彥淖爾市,撤銷烏蘭察布盟設立地級烏蘭察布市。
3.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簡冊》的資料收集工作,現已送出版單位編輯排版,計劃在12月底前印刷完畢。
4.6月,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呈文自治區政府,請求調整二連浩特市與蘇尼特右旗之間的行政區劃。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代自治區政府草擬《關于調整二連浩特市與蘇尼特右旗行政區劃的批復》。7月,鄂爾多斯市政府要求調整東勝區與伊金霍洛旗之間的行政區劃。請示批轉至民政廳后,代自治區政府草擬《關于調整東勝區與伊金霍洛旗行政區劃的批復》。
5.對呼倫貝爾市騰克鎮、登特科鎮、巴彥民族鄉、敖魯古雅鄂溫克民族鄉政府駐地遷址的請示及時進行批復。
6.完成全區18條盟市界、158條旗縣的協議書、報批請示、上級批復、邊界線交匯點協議、紀要、界樁成果表等共110多萬字的電子文檔的掃描錄入工作,并刻錄成光盤,于8月31日上報民政部。紙質檔案也已整理完畢。
7.根據民政部的工作安排,在各有關盟市的配合下,與有關省區共同完成蒙黑、蒙吉、晉蒙、蒙寧4條省級界線的聯檢工作,對所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對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形成聯檢報告,準備以政府名義報民政部。7月1日,下發《關于開展全區盟市、旗縣兩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的通知》,安排今年盟市、旗縣的界線聯檢工作。指導有關盟市完成呼興線等盟市界線的聯檢工作。
8.完成編輯出版《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民政廳所需做的工作。9月25日,召開“全區行政區劃暨‘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編印工作”會議,聽取各盟市上半年區劃地名工作的進展情況匯報,總結全區上半年的工作,布置“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的編印任務。從10月日起,分3個組,同時分赴東部、中部、西部,將全區共8萬多公里的蘇木鄉鎮界線從1∶5萬地形圖轉繪至1∶25萬地形圖上,此舉既為“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劃圖(集)”的出版做了前期準備工作,也為全區蘇木鄉鎮界線的宏觀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9.由民政部、國家測繪局聯合編制發布、中國地圖出版社2002年出版發行的1∶4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對自治區阿拉善盟額濟納旗與甘肅省酒泉市之間的一段未定界線,采用已定界線的圖示,將自治區的大面積土地畫入甘肅省。此舉引起全區各界,特別是阿拉善盟以及額濟納旗少數民族干部、群眾的強烈反響,也引起自治區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遵自治區有關領導的指示,自治區民政廳與國土資源廳共同查找資料,就此段界線的標法及涉及的土地權屬等有關問題向民政部及國家測繪局提出質疑并陳述自治區的要求。
10.配合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對蒙遼界線勘定后新出現的資源糾紛做調處,維護邊界地區的穩定。
11.部署跨界資源調查和邊界隱患的排查工作,部分盟市完成此項任務,為全區2004年從根本上解決勘界遺留矛盾和爭議打下基礎。
12.參加在河南鄭州舉辦的“地名數據庫建設及《地名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片會”。在會上提出自治區對《地名管理條例(修訂)》的修改意見,會議后各盟市建立縣級地名數據庫。
13.對全區城市地名設標工作及時指導督促,現全區有13個市啟動地名設標工作,共設標準地名標志3 470多塊。
【五保敬老工作】
2003年,全區有符合條件的五保對象5.45萬人,已落實五保待遇的4.1萬人,仍有1.06萬人應保未保。在已保對象中,集中供養9 932人(敬老院供養),年供養標準為962元;分散供養3.14萬人,年供養標準僅382元。供養經費主要來源于黨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對村級的補助資金、農業稅附加及一部分救濟資金、社會捐助資金。
【救助捐款】
在抗擊“非典”和赤峰市發生地震災害的緊急關頭,由民政廳領導和部分離退休干部帶頭,兩次發動廳系統廣大黨員和干部捐款31 000多元,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圍封轉移”戰略】
2003年,自治區民政廳對錫盟東蘇旗巴彥烏拉蘇木呼格吉勒圖嘎查幫扶點投資30萬元,圍封草場2 000公頃,建棚圈320平方米,購仔畜200只。廳領導多次帶隊深入幫扶點,調查研究,解決幫扶工作存在的問題。在9月初自治區直屬機關召開的幫扶工作現場會上,民政廳幫扶的呼格吉勒圖嘎查被作為現場參觀的先進典型之一,民政廳作為典型單位在會上進行經驗交流,并受到通報表揚。
【普法依法治理】
組織廳系統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并參加自治區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提高干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在“12·4”第三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組織有關處室,就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城市低保、優待撫恤、退伍安置、社會捐贈、婚姻登記、民間組織管理等法律法規,走上街頭進行宣傳,共發放宣傳材料1 500余份,接受50多人次的政策咨詢及問題解答,產生較好的社會效果。
【全民健身活動】
自治區民政廳黨組十分重視全民健身活動,設法創造條件,為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開辟活動場所,購置健身器材。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奧林杯”第二屆職工運動會之際,組織干部職工參加乒乓球、中國象棋和廣播體操等比賽項目,廳領導帶頭參賽,30多名干部職工參加運動會,其中廣播體操比賽獲得三等獎,展示民政廳干部職工的精神風貌。
【老齡工作】
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2003年9月1日起執行。全區印發12余萬冊的宣傳材料下發基層,8 000冊實施辦法下發各級老齡委。全區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的342余家律師事務所、50多家公證處、60余家法律援助中心都普遍建立老年法律服務站,加大涉老案件的執法力度,使老年維權工作逐步深入。
2003年3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起草的內蒙古自治區老齡事業發展“十五”計劃綱要,對未來五年老齡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內容、保障措施等都作了明確要求和規定。在落實規劃中。全區各涉老單位把做好特困老人的解困救助工作作為辦實事的重點工程來抓。一是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已納入低保的70.5萬人中,老年人約占20萬人,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特困老人做到應保盡保。在農牧區認真落實國家五保供養政策。2003年全區建成敬老院940所,籌集供養資金2 143萬元,集中供養12 000名,分散供養25 000名孤寡老人。二是對沒有納入低保和五保的困難老人,列入臨時社會救濟。三是從9月1日起,對百歲以上的老年人,旗縣級人民政府撥付月給予不低于100元的長壽保健費。
2003年底,全區城鄉社區已建立老年協會1 750個,其中城鎮1 560個、農村190個,有辦公場所的550個,能經常開展活動的約280個。全年體育局和文化廳及社會各界分別投入400余萬元和300余萬元用于社區健身設施和文化設施建設,為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體活動提供物質保障。
至2003年底全區有組織的老年文體隊達3 000余個,人數達9萬人,9月9日重陽節期間,老齡辦等幾家聯合舉辦全區中老年秧歌舞,健身舞調演,在新華廣場2 000余名老年人以集體的形式參加表演,大賽期間觀眾達10萬人之多,獲得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宣傳工作網絡已初步形成,內蒙廣播電臺開辦“老年之聲”、“常青樹”和“歲月如歌”專欄,內蒙電視臺、《內蒙古日報》、《北方新報》就老年人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開辟專欄,專版進行報道和解答。老齡問題作為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而愈來愈被世人關注。
【村委會換屆選舉】
2003年是全區嘎查村民委員會第五次換屆選舉年。2002年11月,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全區第五次嘎查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內黨辦發〔2002〕23號)。2002年12月,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對《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進行修訂完善。為確保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區培訓選舉工作骨干和工作人員1 300多期,9.6萬人,保證每個嘎查村至少有兩個“明白人”。各地在選舉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按程序選舉,切實保證嘎查村民的推選權、選舉權、提名權、投票權、罷免權,把嘎查村的民主權利落到實處。4月中旬,自治區黨委政府派出督查調研組,深入全區12個盟市督促檢查嘎查村委會換屆選舉情況,了解選舉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各地依法做好選舉工作。在完成選舉的基礎上,各地依法指導嘎查村健全完善自治組織,建立健全嘎查村民會議、代表會議制度,選舉推選嘎查村民小組長,修訂和完善嘎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制定完善嘎查村民自治,加快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及工作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嘎查村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至2003年12月,全區已有12 053個嘎查村完成換屆選舉,占嘎查村總數的99.5%。其中:黨員28 398人,占總數的60.2%,比上屆提高12.1個百分點;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 737人(大專文化程度1 267人),占39.7%,比上屆提高3.2個萬分點;嘎查村干部平均年齡為41歲,比上屆下降0.3歲;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嘎查村民小組長63 824人,嘎查村民代表263 064人。
【社區建設】
全區按照民政廳《關于做好全區第五次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至2003年底,已有2 150個社區完成換屆選舉,占全區社區總數的80%。換屆后居委會干部平均年齡為36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6%。完成選舉的地方普遍建立和完善社區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居民小組和居委會下屬委員會及民間組織,進一步完善社區組織體系。為推動社區建設示范活動的深入開展,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全區“六進社區”活動。
按照中組部、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優秀社區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要求,民政廳會同黨委組織部審查上報11名全國優秀社區工作者,受到中組部和民政部表彰。審查推薦全國社區志愿者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有7個單位和17名個人被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評為全國社區志愿者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非典期間,自治區民政廳及時下撥4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解決重實區呼和浩特市社區的通訊、居委會工作人員防護、特困群眾的消毒和生活救助等困難,大大增強社區防控能力,有效地控制非典的曼延,充分發揮社區在防治非典中的重要作用。
【婚姻登記】
2003年10月1日,全區認真貫徹落實新婚姻登記條例,自治區民政廳下發《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的通知》(內民政基〔2003〕111號),組織12個盟市的基政科長和大部分旗縣區主管婚姻登記人員參加全國舉辦的4期婚姻培訓班;國慶期間,全區上下舉辦各種形式宣傳貫徹《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活動,全區發放宣傳單15萬份,出社區版報700余塊,設立宣傳點300多個,懸掛宣傳橫幅600余條,各種新聞媒體報道1 500多次;按照新條例,全區1 041個婚姻登記機關,相對集中后為400個,全區各婚姻登記機關重新刻印婚姻登記專用章,為加強全區婚姻登記機關建設和實現婚姻登記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雙擁工作】
中國首次載人航天飛行的發射與回收都在內蒙古境內,自治區民政廳全體同志以高度責任感全力投入積極地做好軍地協調,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參試部隊完成首次載人航天飛行任務的各項準備工作。曾先后兩次接待總裝的主要領導,兩次在呼和浩特市和四子王旗召開落區軍地協調會及落實協調會議現場會,協調烏盟公署對回收現場60公里道路的維修,確保回收的各類車輛順利通行。回收任務完成后,積極參與后期的慰問工作,聯系慰問參試部隊的紀念品《中華魂》的制作,并隨同廳領導往返行程6 000多公里,將《中華魂》安全、完好地運送到酒泉發射中心,同時參與對西安衛星測控中心和發射中心的慰問工作。在“神舟”五號發射回收中,自治區民政廳全力以赴,為“神舟”五號的成功發射做出應有的貢獻。
按照國家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2003年對雙擁模范城進行命名表彰,本著“嚴格標準、綜合衡量、優中選優、確保質量”的原則,經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自治區命名的54個雙擁模范城中推薦11個單位申報全國雙擁模范城,推薦3個先進單位、2名先進個人。對被推薦的11個雙擁模范城、3個先進單位和2名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進行認真收集、整理、印刷、上報工作。特別在增加名額上做了很大的努力。廳領導帶領雙擁辦的同志多次到國家雙擁辦、北京軍區、總政治部進行匯報,取得各方面的支持,2004年1月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雙擁模范城市命名表彰大會上自治區民政廳申報的11個雙擁模范城全部獲得國家雙擁模范城的稱號。
【優撫工作】
1.圍繞解決重點優撫對象“三難”問題,根據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2002〕135號文件精神,在調研的基礎上,借鑒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建立比較好的省份的先進經驗,通過測算,起草《關于建立我區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目的在于使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與當地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相適應,建立這種機制,是逐步解決“三難”問題的有效途徑。通知已報財政廳社保處。同時,為掌握全區孤老優撫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問卷調查,并根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內政辦〔2003〕14號),要求各盟市年底前把光榮院院民全部納入低保范圍,提高這部分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同時從2003年的優撫經費中調劑335萬元用于解決部分光榮院的維修和改造,逐步改善院民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使那些急需入院的孤老優撫對象盡快入院安度晚年。
2.為促進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8月下發對重點優撫對象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抽查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在自查中,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9月,組織并抽調有關人員組成2個抽查組,對四子王旗重點優撫對象進行重點抽查,通過檢查,促進優撫政策的落實,同時印發7萬份《致全區重點優撫對象的一封信》,公布現行的撫恤補助標準,以此維護重點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另外,還建立全區近7萬名重點優撫對象個人檔案,實現對優撫對象的信息數據化管理。9月,又分別在通遼和烏海舉辦兩期優撫工作軟件應用和業務培訓班,提高優撫干部業務素質,進一步熟悉和掌握優撫工作相關的法規政策。
【社會福利工作】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實施“星光計劃”三年發展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福利資金資助“星光計劃”項目實施辦法》的具體要求,2003年實施第三批“星光計劃”項目的重點在旗縣,從調查上報情況看全區各旗縣共建成“星光老年之家”項目142個,其中已投入使用的116個、未投入使用的26個,完成項目數占分配總數的90%以上,其余在建項目由于氣候的影響,預計在2004年5月之前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經過三年的努力,全區已共建成“星光計劃”項目542個,總建筑面積10.8萬平方米。總投資達1.2億元。
為使“星光計劃”項目的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并長期運營發揮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星光老年之家”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產權界定、功能設置以及服務與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并在廣泛征求盟市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下發各盟市貫徹執行。使“星光計劃”項目在三年的實施過程中,善始善終,形成完整規范的工作體系。即:項目確定有規劃、項目建設有目標、項目實施有方案、項目審批有依據、管理運營有辦法。
全區共新建社會福利院3所(赤峰、烏海、二連),建筑面積1.1萬平方米,總籌資1 200萬元。新增床位1 000多張,為社會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多層次服務打下基礎。新建擴建3所精神病院(烏盟、赤峰、錫盟),總建筑面積8 000平方米,總籌資金860萬元。
隨著最低保障標準的提高,全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2000〕年文件精神,使全區“三民”補助經費比過去提高1 200萬元。
目前共有社會福利企業630個,共安置各類殘疾人員3 500人,創產值8.3億。各地認真落實減免稅政策,共減免稅8 000多萬元,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救助管理】
國務院頒布實施《城市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民政部頒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標志著國家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正式建立,其實質就是將強制性收容遣送改為關愛性救助管理、建立以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為原則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為適應這一重大改革,民政廳及時調整工作方式,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及時轉發民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和原收容遣送機構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按《通知》要求,及時加以落實。同時,限期對現有收容遣送站進行改建、拆除圍墻和鐵欄桿,消除監所痕跡,并籌措資金630萬元對原有收容遣送站進行改造,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設備,更換收容遣送站的舊牌子,并完成對留站人員的核實。使全區26個收容遣送站在8月1日前順利完成過渡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為收容遣送順利轉型為救助管理提供基礎條件。二是在國務院《辦法》和民政部《細則》出臺后,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匯報,及時成立“全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自治區分管副主席任組長,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分管秘書長和民政廳廳長任副組長,民政、財政、公安、衛生、交通、鐵路、城管等部門分管領導同時參加。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和工作任務,形成協調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三是,民政部“全國貫徹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工作會議之后,為加大救助管理的工作力度,推動全區救助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自治區實際,由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認真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全區救助管理工作的人員編制、經費保障、以及救助原則、范圍、程序等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全區順利開展救助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四是,救助管理站成立后,為使《管理辦法》和《細則》深入人心,指導各地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宣傳報道,并認真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業務培訓,使救助管理工作穩步開展。全區共已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60人次(天),救助跨省流浪乞討人員186人次。
【涉外收養】
認真貫徹落實《收養法》和兩個登記辦法,加大涉外送養的力度。一是擴大開展涉外送養福利機構的范圍,全年共接待來自英、美、瑞士等國家的三批收養家庭,使兒童福利機構獲得捐款44萬元,為全區30多名棄嬰發布公告,解決自治區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多、負擔重的實際困難。二是積極聯系收養組織爭取經費8萬元,為呼和浩特市、赤峰等社會福利機構6名殘疾兒童進行手術治療。爭取民政部的支持,為全區孤殘兒童爭取助醫經費15萬元,使全區18名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治療。爭取社會捐款、捐物16萬元,為兒童福利機構改善基礎設施。三是按照全國涉外送養工作會議的要求,加大涉外工作的管理力度,及時轉發民政部《關于社會福利機構涉外送養工作的若干規定》,對全區社會福利機構特別是開展涉外送養的福利機構提出新的要求,即從孤殘兒童、棄嬰入院、成長過程、體格檢查、報送材料、涉外送養全過程進行詳實完整的記錄,并立卷歸檔保存。這些制度的建立突破舊的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福利機構的涉外送養行為,維護被送養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證全區涉外工作的健康發展。四是及時轉發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對全區開展家庭寄養工作福利機構進行深入調查。確定包頭市社會福利院為首家規范開展家庭寄養工作的試點單位,并積極爭取民政部和英國基金會的大力支持。近期,民政部和英國基金會項目代表在考察包頭市社會福利院實際工作情況的前提下已達成合作意向。
【殯葬管理】
一是進一步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在全區大力推行火葬、全年共火化尸體48 600具,使火化區火化率達到87%。指導各地制定相應措施,制止喪事中的大操大辦和封建迷信活動,針對普遍存在的問題,要求殯葬行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狠抓行風建設,不斷提高殯葬行業的服務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是深入調研,及時掌握全區殯儀館和經營性公墓的管理情況及存在問題,積極探索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管理體制,并及時發現典型,以點帶面,加以推廣。三是鼓勵和支持全區殯葬改革,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方向。自治區通過社會集資、股份制等形式,共籌措資金1 400多萬元,新建6個具有現代化規模和先進設備的殯儀館和殯儀服務市場。四是根據全區實際轉發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調整服務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為不斷完善殯儀服務方式、拓寬服務范圍,更好的滿足喪主不同層次的需求提供條件。
【退役士兵安置】
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9 090人,其中義務兵和復員士官8 320人,轉業士官748人,特一等傷病殘士兵4人,復員干部18人。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條件的4 213人,占接收總數的46%。為3 261人辦理就業安置手續,為320人發放一次性補助金自謀職業,安置率為85%。全區4 877名回農村牧區安置的退役士兵和復員干部基本上都得到妥善安置。全區5個軍供站共接待過往部隊3萬多人次。
【軍休干部安置】
堅持為國防建設、為軍休現代化建設、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的原則,克服困難,圓滿完成第五批113名軍隊離退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務。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積極探索軍休服務管理社會化新路子,組織全區軍休干部參與社會活動服務社會,實現老有所為。軍休干部積極參加民政部、總政治部組織開展的“共產主義是我終身信仰、回報社會是我一生追求”征文比賽,共有4篇征文獲獎。自治區軍休干部駿馬體協積極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活動,活躍軍休干部精神生活;全區16個軍休所正規劃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通過“雙擁”模范檢查評比和軍休干部兩個待遇落實情況檢查,軍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較好落實,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敖其圖斯慶嘎、高建華、馬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