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一区二区成人久久免费影院|十八岁以下禁止观看的1000个网站|中文手机在线电影|一区二区高清国产在线视频|八十年代动画片|twink|洗浴中心父子不堪行为曝光

當前位置:內蒙古黨史方志網  /  數字史志  /  年鑒  /  內蒙古年鑒  /  2004卷  /  政治

2004卷

  • 審判
  •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領導名錄】

      長:王維山(蒙古族)

    副院長:王  虎(12月任職)

    許振祥

    于雪峰(蒙古族12月任職)

    梁國裕

    紀檢組長:王建國

    政治部主任:王 

    副廳級審判員:李憲法

    執行局長:蘇  和(蒙古族)

     

    【概況】

    2003年末,全區法院有干警8 150人,其中法官5 648人,其他書記員、法警、執行員、法醫共2 502人。蒙古族等少數民族干警2 308人,占干警總數的28%。全區法院干警中法學碩士或研究生116人,本科學歷2 498人,專科學歷5 026人,占干警總數的94%。2003年共審結各類案件141 420件,審結率為94.8%;執行各類案件46 310件,執結率為88.2%,執行標的總金額23億元。

     

    【刑事審判】

    全區法院進一步強化刑事審判職能,充分發揮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規范市場秩序的作用,全年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 003件,判處犯罪分子11 105人,有力地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加強司法領域人權保護,對不構成犯罪的10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全區法院積極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依法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組織和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重點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和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5 150件,判處犯罪分子6 209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1 792人,占28.86%,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特別是在非典期間,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對利用非典進行犯罪活動的依法嚴懲,有力地維護非典期間的社會穩定。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全區法院堅持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重點打擊銷售偽劣商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發票、制販假幣等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152件,判處犯罪分子202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 573萬余元。對全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大票據詐騙案犯朱曉云判處死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判處犯罪分子156人,同時判處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4人,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民事審判】

    全區法院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的保護、調節職能,妥善處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房地產、農村牧區土地草牧場承包、企業改制、金融票據、知識產權等民商事案件,保護民事主體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行為,維護金融安全,保護先進文化成果,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共審結一審民商事案件113 626件,訴訟標的總金額51.09億元。

    合同糾紛案件受理買賣、借貸、加工承攬、建筑工程承包、房地產開發等一審合同糾紛案件41 442件,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財產、契約和信用關系,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康發展。

    企業轉制方面的案件受理破產及企業改制的一審民事案件317件,審結108件,依法制裁逃避債務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產業結構調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

    金融秩序案件受理國家客觀調控措施中發生的信貸、融資、債券、期貨、股票、證券交易等一審民事案件48件,審結43件,引導和規范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

    農村牧區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受理一審農村牧區承包合同糾紛1 322件,審結1 220件,依法維護農牧區的合法權益,促進農牧業生產的發展。

    婚姻家庭案件受理一審婚姻家庭案件37 585件,審結36 362件,保護婚姻當事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人和無錯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婚姻家庭秩序的穩定,促進家庭合睦和社會文明進步。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1 700件,審結1 592件,切實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勞務市場的形成和企業改革的深入。

     

    【行政審判】

    受理工商、稅務、土地、林業、公安等各類行政一審案件1 391件,審結1 326件。其中維持行政機關決定的378件,撤銷和變更行政決定263件,駁回當事人起訴和當事人撤訴525件,有力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審判監督和國家賠償】

     審判監督全區法院按照依法糾錯的原則,共審結再審案件1 817件,對其中當事人申訴或檢察機關抗訴理由成立、原判確有錯誤的514件案件,作改判糾正。此外,還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72 216件(人)次,其中自治區高院接待處理1 704件(人)次。

    國家賠償受理國家賠償案件181件,使蒙受冤屈的公民獲得司法救助。

     

    【執行工作】

    全區法院認真落實十六大關于解決“執行難”的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的立法解釋,加大執行力度,重點加強涉及撫育費、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勞動保險、勞動報酬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案件的執行,進一步改進執行方法,通過先執行后收費、委托執行、提級執行、以物抵債、執行和解、發放債權憑證等方式,提高執行效率;堅決維護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自治區高院會同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聯合下發《關于辦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依法制裁“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共制裁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暴力抗法人員247人。

     

    【隊伍建設】

      思想建設全區法院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器干警頭腦,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廉潔意識。積極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和回顧過去,開拓未來教育活動。全區法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自采、抽查、重點查和圍繞案件查事、查人、查原因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工作作風問題,重點解決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自覺接受外部監督、開門教育、開門納諫,廣泛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走訪座談5 500多人次,發放問卷17 560張,征求意見1 940多條,有力地整頓作風、教育干警。全區法院在開展教育活動中涌現出一大批公正司法、勤政為民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全區有7個集體和2名個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業務建設針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下發糾風工作意見和法官教育培訓計劃,狠抓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正式成立,各中院的培訓機構漸趨完善,共舉辦各類培訓班380多期,培訓各類人員9 200多人次,促進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基層建設按照自治區高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基層法院的思想政治、組織、業務、紀律作風建設。建立和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基層建設領導格局。從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和強化內部管理兩個方面入手,全面加強基層自身建設。在認真落實最高法院提出的23項司法為民措施的基礎上,自治區高院又結合自身實際提出加強信訪立案、保障當事人訴權、強化流程管理、提高質量效率、解決執行難、轉變司法作風、嚴格收費標準、落實司法救助、保護弱勢群體等11項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各地法院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一批改進作風、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基層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在自身建設上,全區法院共完善工作和干部管理制度1 160多項,特別是實行目標量化管理考核制度,引入競爭機制,有效地提升基層建設水平。按照《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推進人民法庭的規范化建設,努力改善執法條件,年內有9家法院新建審判綜合樓,新購置電腦114臺,其它辦公設備39臺,新購置辦案車輛34臺,保證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廉政建設全區法院普遍推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重點開展“公正與效率”司法大檢查活動,共檢查各類案件233 838件,發現有問題的4 737件,占檢查案件總數的2%。堅持邊查邊改,對1 674件有問題的案件進行改判和糾正;其余絕大部分一般性問題,已通過檢查吸取教訓。同時,全區法院加大紀檢監督力度,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54起66人。其中判刑1人、起訴4人、檢察機關立案偵查9人、紀委立案初查7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1人。

     

    【法院改革】

    審判機制積極推行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對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從立案到執行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管理,實施有效監督。進行審判監督制度改革,規范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嚴格再審案件立案標準,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庭審方式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推行以公開舉證、質證、認證和辯論為主要內容的庭審方式,提高審判活動的透明度,以公開促公正;進一步加大裁判文書改革力度,增強邏輯性、說理性,實行裁判文書公開查閱制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加強審限監督,建立審限預警、通報制度,保證審判活動高效有序進行;強化法官釋明職責,實行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減輕當事人訴累,全年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77 632件,占民事一審結案數的68.3%,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

    司法救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對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依法緩、減、免訴訟費1 165萬余元,同比上升38%,對641名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師為其辯護,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管理制度按照法官法和黨中央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干部協管工作,順利完成全區基層法院的換屆選舉工作,法院系統內部推舉院長占絕大多數。試行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分類管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使法院人事管理趨向科學化、規范化。

     

    【先進人物】

    申向東烏海市海南區法院原院長(現烏海市海勃灣區法院院長),獲全國法院模范法官稱號。

    寶音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法院原副院長(現興安盟阿爾山市法院院長),獲全國法院模范法官稱號。

    (李生晨)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 審判
  •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領導名錄】

      長:王維山(蒙古族)

    副院長:王  虎(12月任職)

    許振祥

    于雪峰(蒙古族12月任職)

    梁國裕

    紀檢組長:王建國

    政治部主任:王 

    副廳級審判員:李憲法

    執行局長:蘇  和(蒙古族)

     

    【概況】

    2003年末,全區法院有干警8 150人,其中法官5 648人,其他書記員、法警、執行員、法醫共2 502人。蒙古族等少數民族干警2 308人,占干警總數的28%。全區法院干警中法學碩士或研究生116人,本科學歷2 498人,專科學歷5 026人,占干警總數的94%。2003年共審結各類案件141 420件,審結率為94.8%;執行各類案件46 310件,執結率為88.2%,執行標的總金額23億元。

     

    【刑事審判】

    全區法院進一步強化刑事審判職能,充分發揮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規范市場秩序的作用,全年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 003件,判處犯罪分子11 105人,有力地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加強司法領域人權保護,對不構成犯罪的10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全區法院積極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依法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組織和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重點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和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5 150件,判處犯罪分子6 209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1 792人,占28.86%,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特別是在非典期間,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對利用非典進行犯罪活動的依法嚴懲,有力地維護非典期間的社會穩定。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全區法院堅持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重點打擊銷售偽劣商品、金融詐騙、虛開增值稅發票、制販假幣等犯罪,共審結此類案件152件,判處犯罪分子202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 573萬余元。對全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大票據詐騙案犯朱曉云判處死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判處犯罪分子156人,同時判處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4人,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民事審判】

    全區法院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的保護、調節職能,妥善處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房地產、農村牧區土地草牧場承包、企業改制、金融票據、知識產權等民商事案件,保護民事主體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行為,維護金融安全,保護先進文化成果,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共審結一審民商事案件113 626件,訴訟標的總金額51.09億元。

    合同糾紛案件受理買賣、借貸、加工承攬、建筑工程承包、房地產開發等一審合同糾紛案件41 442件,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財產、契約和信用關系,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康發展。

    企業轉制方面的案件受理破產及企業改制的一審民事案件317件,審結108件,依法制裁逃避債務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產業結構調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

    金融秩序案件受理國家客觀調控措施中發生的信貸、融資、債券、期貨、股票、證券交易等一審民事案件48件,審結43件,引導和規范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

    農村牧區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受理一審農村牧區承包合同糾紛1 322件,審結1 220件,依法維護農牧區的合法權益,促進農牧業生產的發展。

    婚姻家庭案件受理一審婚姻家庭案件37 585件,審結36 362件,保護婚姻當事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人和無錯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婚姻家庭秩序的穩定,促進家庭合睦和社會文明進步。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1 700件,審結1 592件,切實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勞務市場的形成和企業改革的深入。

     

    【行政審判】

    受理工商、稅務、土地、林業、公安等各類行政一審案件1 391件,審結1 326件。其中維持行政機關決定的378件,撤銷和變更行政決定263件,駁回當事人起訴和當事人撤訴525件,有力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審判監督和國家賠償】

     審判監督全區法院按照依法糾錯的原則,共審結再審案件1 817件,對其中當事人申訴或檢察機關抗訴理由成立、原判確有錯誤的514件案件,作改判糾正。此外,還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72 216件(人)次,其中自治區高院接待處理1 704件(人)次。

    國家賠償受理國家賠償案件181件,使蒙受冤屈的公民獲得司法救助。

     

    【執行工作】

    全區法院認真落實十六大關于解決“執行難”的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的立法解釋,加大執行力度,重點加強涉及撫育費、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勞動保險、勞動報酬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案件的執行,進一步改進執行方法,通過先執行后收費、委托執行、提級執行、以物抵債、執行和解、發放債權憑證等方式,提高執行效率;堅決維護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自治區高院會同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聯合下發《關于辦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依法制裁“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共制裁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暴力抗法人員247人。

     

    【隊伍建設】

      思想建設全區法院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器干警頭腦,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廉潔意識。積極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和回顧過去,開拓未來教育活動。全區法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自采、抽查、重點查和圍繞案件查事、查人、查原因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工作作風問題,重點解決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自覺接受外部監督、開門教育、開門納諫,廣泛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走訪座談5 500多人次,發放問卷17 560張,征求意見1 940多條,有力地整頓作風、教育干警。全區法院在開展教育活動中涌現出一大批公正司法、勤政為民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全區有7個集體和2名個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業務建設針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制定下發糾風工作意見和法官教育培訓計劃,狠抓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正式成立,各中院的培訓機構漸趨完善,共舉辦各類培訓班380多期,培訓各類人員9 200多人次,促進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基層建設按照自治區高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基層法院的思想政治、組織、業務、紀律作風建設。建立和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基層建設領導格局。從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和強化內部管理兩個方面入手,全面加強基層自身建設。在認真落實最高法院提出的23項司法為民措施的基礎上,自治區高院又結合自身實際提出加強信訪立案、保障當事人訴權、強化流程管理、提高質量效率、解決執行難、轉變司法作風、嚴格收費標準、落實司法救助、保護弱勢群體等11項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各地法院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一批改進作風、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基層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在自身建設上,全區法院共完善工作和干部管理制度1 160多項,特別是實行目標量化管理考核制度,引入競爭機制,有效地提升基層建設水平。按照《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推進人民法庭的規范化建設,努力改善執法條件,年內有9家法院新建審判綜合樓,新購置電腦114臺,其它辦公設備39臺,新購置辦案車輛34臺,保證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廉政建設全區法院普遍推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重點開展“公正與效率”司法大檢查活動,共檢查各類案件233 838件,發現有問題的4 737件,占檢查案件總數的2%。堅持邊查邊改,對1 674件有問題的案件進行改判和糾正;其余絕大部分一般性問題,已通過檢查吸取教訓。同時,全區法院加大紀檢監督力度,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54起66人。其中判刑1人、起訴4人、檢察機關立案偵查9人、紀委立案初查7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1人。

     

    【法院改革】

    審判機制積極推行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對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從立案到執行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管理,實施有效監督。進行審判監督制度改革,規范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嚴格再審案件立案標準,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庭審方式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推行以公開舉證、質證、認證和辯論為主要內容的庭審方式,提高審判活動的透明度,以公開促公正;進一步加大裁判文書改革力度,增強邏輯性、說理性,實行裁判文書公開查閱制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加強審限監督,建立審限預警、通報制度,保證審判活動高效有序進行;強化法官釋明職責,實行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減輕當事人訴累,全年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77 632件,占民事一審結案數的68.3%,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

    司法救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對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依法緩、減、免訴訟費1 165萬余元,同比上升38%,對641名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師為其辯護,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管理制度按照法官法和黨中央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干部協管工作,順利完成全區基層法院的換屆選舉工作,法院系統內部推舉院長占絕大多數。試行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分類管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使法院人事管理趨向科學化、規范化。

     

    【先進人物】

    申向東烏海市海南區法院原院長(現烏海市海勃灣區法院院長),獲全國法院模范法官稱號。

    寶音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法院原副院長(現興安盟阿爾山市法院院長),獲全國法院模范法官稱號。

    (李生晨)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版權所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備05003250號-3

蒙公安備案:15010502000173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1500000032

技術支持: 內蒙古傳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