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卷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呼爾查(蒙古族)
副主任:劉 俊(蒙古族)
巴達拉胡(蒙古族)
安俊義
牛棟春
紀檢組長:武文斌
助理巡視員:賈 峰
【概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自治區經濟調節部門。根據2000年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三定”方案,機關核定處室(包括紀檢委派駐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共有24個,編制為156人。至2003年底,機關實際在編人員為143人,其中處以上干部84人(含廳級10人),占59%,科以下干部59人,占41%;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40人,占99%,少數民族48人,占34%。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所屬事業單位共有12個,核定編制為333人,2003年底實際在編人員為288人。
【監測預測工作】一是逐月份析匯報經濟運行情況,適時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供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參考。二是及時提出2004年的宏觀調控指標,為全區經濟工作會議提供基礎意見。三是圍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認真做好政務信息上報工作,全年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送政務信息498條,其中被采用220條。
【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規定》,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公布實施。為抓住國家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契機,加快全區東四盟市發展,提出《加快我區東四盟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為保障全區推進新型工業化對資源的需求,研究完成《關于保障內蒙古工業經濟發展,加快礦產后備資源開發利用的報告》,經自治區政府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同意,轉發全區貫徹。為促進全區高載能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牽頭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高載能工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經政府研究同意,下發執行。為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規劃綱要》,已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與有關部門配合,提出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和民航機場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經政府同意,正式實施。
【重點行業規劃編制】一是編制一批重點行業規劃。稀土規劃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實施,全區旅游業總體規劃通過最終評審。電力、煤炭、鐵路、食品發展規劃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二是完成“十五”計劃的中期評估,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國家發展改革委。三是開展編制自治區“十一五”規劃的前期工作,初步啟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 208億元,增長68.9%。一是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年內共落實國債、黨中央預算內和各類專項資金82.17億元,引進國內(區外)資金402億元,完成間接引資1.864億美元。二是一批重點項目相繼實施。生態方面,共落實退耕還林457萬畝,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41萬畝,退牧還草5 618萬畝。水利方面,抓好尼爾基、綽勒等續建水利工程建設,爭取國家批復河套灌區節水改造等一批重點水利工程,加快文得根、畢拉河等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交通方面,重點抓好110國道高速公路、集寧—滿洲里省際大通道和縣際公路,加快桑藍、呼準等鐵路建設,促進滿洲里機場正式開工,使烏海機場竣工投入運營。能源原材料方面,千方百計抓好電源項目的實施,加快天然氣入呼包東三市及煤礦擴能、包鋼冷軋薄板等項目建設。農畜產品加工業方面,重點抓乳肉絨等具有自治區特色的產業,培植壯大伊利、蒙牛等龍頭企業,擴大基地規模。城市建設及環保方面,開工建設48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和供水、供氣管網項目。經貿及流通方面,協調玉米等重要農產品的出口和糧庫、市場建設等工作。高技術和社會事業方面,重點抓高技術產業化專項、高中擴招、中小學危房改造、遠程教育網絡、文化及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物價工作】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提出《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目錄》,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國家計委批準,于年初正式公布實施。為增加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透明度,匯總公布《內蒙古自治區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目錄》。為促進依法定價,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加快城市垃圾處理步伐,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辦法》,年內已頒布實施。圍繞抓好就業與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提出《進一步減免涉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各項收費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醫療服務價格,減輕患者的負擔,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公示暫行辦法》,年內全區所有一、二、三級醫院實施公示。二是疏導價格矛盾。制定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至年底,全區已有5個城市實行這一水價。落實西電東送電價,定為每千瓦時0.275元。出臺呼市“引黃入呼”供水價格,確定呼市“引黃入呼”供水價為每立方米1.9元。重新核定列入自治區醫保目錄的最高零售價,共涉及1 174個品種,平均降價幅度達20%。擴大價格和收費公示范圍,至年底,全區1 149個鄉鎮蘇木完成公示工作,公示率達99.6%。有11 555所學校建立公示制度,公示率達96%。三是強化價格監督檢查。針對“非典”期間出現的防非藥品及相關商品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迅速采取措施,緊急下發《關于加強治療和預防‘非典’藥品價格管理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口罩、消毒液等與防治‘非典’相關產品及原材料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關于穩定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緊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通過加大檢查力度、限制最高零售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定臨時出廠價、及時公布商品市場價及將哄抬物價、惡意提價者在媒體上曝光、告誡及罰款等方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紀行為,迅速平抑物價,穩定人心。圍繞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以及農民建房中不合理收費和搭車收費等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全年共查處違規收費案件84件,違法金額368萬元,退還用戶150萬元。四是開展越權定價行為的專項治理。主要對社會反響較大的交通、公安、建設、教育、土地等行業開展越權定價專項治理行動,及時糾正一批價格違法違紀行為。五是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全年全區共查處教育收費違法案件699件,違法金額2 616萬元,已退還學生家長1 166萬元。
【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推進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開展羊絨、稀土、馬鈴薯等三個產業鏈及重點項目的前期策劃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方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繼續圍繞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出的新材料、生物技術等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組織上報一批項目,部分項目得到國家支持。會同自治區信息辦等部門,基本完成自治區電子政務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審查工作,初步對重點應用系統進行評估。
加快發展教育事業繼續促進高校擴招,年內區、內外共完成招生10萬人,加快農村牧區中小學危房改造。全年共安排186個中小學危房改造項目,改造面積達35萬平方米。推進高等教育布局結構的調整,促成內蒙古科技大學、赤峰學院的成立,支持呼倫貝爾學院升格為本科學院,新組建內蒙古輕工、電子信息、商貿、化工和機電等5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加強衛生工作重點搞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提出加快全區公共衛生事業建設規劃,力爭用三個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三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救治體系。支持各級醫院改善條件。爭取國家支持3個旗縣計生服務站、6個旗縣醫院、9個旗縣婦幼保健所、3個盟市精神病醫院和2個盟市中蒙醫院、11個旗縣殘疾人服務中心等機構改善條件。切實幫助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農牧民群眾解決就醫難問題,為全區82個旗縣配備巡回醫療流動車項目。
促進文化設施建設圍繞將自治區建成文化大區,積極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建設文化大區建設綱要》的編寫工作,提出烏蘭恰特大劇院的改擴建方案,已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實施。爭取國家將內蒙古博物館改擴建項目列入國家“十五”計劃支持范圍;在爭取國家對元上都遺址保護設施加大投入的基礎上,對全區1992年以來文物搶救性保護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初步編制“十五”后兩年文物搶救性保護設施建設規劃。支持24個旗縣圖書館、文化館及部分旗縣文物庫建設,促進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海山)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呼爾查(蒙古族)
副主任:劉 俊(蒙古族)
巴達拉胡(蒙古族)
安俊義
牛棟春
紀檢組長:武文斌
助理巡視員:賈 峰
【概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自治區經濟調節部門。根據2000年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三定”方案,機關核定處室(包括紀檢委派駐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共有24個,編制為156人。至2003年底,機關實際在編人員為143人,其中處以上干部84人(含廳級10人),占59%,科以下干部59人,占41%;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40人,占99%,少數民族48人,占34%。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所屬事業單位共有12個,核定編制為333人,2003年底實際在編人員為288人。
【監測預測工作】一是逐月份析匯報經濟運行情況,適時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供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參考。二是及時提出2004年的宏觀調控指標,為全區經濟工作會議提供基礎意見。三是圍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認真做好政務信息上報工作,全年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送政務信息498條,其中被采用220條。
【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的規定》,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公布實施。為抓住國家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契機,加快全區東四盟市發展,提出《加快我區東四盟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為保障全區推進新型工業化對資源的需求,研究完成《關于保障內蒙古工業經濟發展,加快礦產后備資源開發利用的報告》,經自治區政府主席辦公會議研究同意,轉發全區貫徹。為促進全區高載能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牽頭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高載能工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經政府研究同意,下發執行。為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規劃綱要》,已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與有關部門配合,提出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和民航機場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經政府同意,正式實施。
【重點行業規劃編制】一是編制一批重點行業規劃。稀土規劃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實施,全區旅游業總體規劃通過最終評審。電力、煤炭、鐵路、食品發展規劃已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二是完成“十五”計劃的中期評估,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國家發展改革委。三是開展編制自治區“十一五”規劃的前期工作,初步啟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 208億元,增長68.9%。一是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年內共落實國債、黨中央預算內和各類專項資金82.17億元,引進國內(區外)資金402億元,完成間接引資1.864億美元。二是一批重點項目相繼實施。生態方面,共落實退耕還林457萬畝,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41萬畝,退牧還草5 618萬畝。水利方面,抓好尼爾基、綽勒等續建水利工程建設,爭取國家批復河套灌區節水改造等一批重點水利工程,加快文得根、畢拉河等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交通方面,重點抓好110國道高速公路、集寧—滿洲里省際大通道和縣際公路,加快桑藍、呼準等鐵路建設,促進滿洲里機場正式開工,使烏海機場竣工投入運營。能源原材料方面,千方百計抓好電源項目的實施,加快天然氣入呼包東三市及煤礦擴能、包鋼冷軋薄板等項目建設。農畜產品加工業方面,重點抓乳肉絨等具有自治區特色的產業,培植壯大伊利、蒙牛等龍頭企業,擴大基地規模。城市建設及環保方面,開工建設48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和供水、供氣管網項目。經貿及流通方面,協調玉米等重要農產品的出口和糧庫、市場建設等工作。高技術和社會事業方面,重點抓高技術產業化專項、高中擴招、中小學危房改造、遠程教育網絡、文化及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物價工作】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提出《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目錄》,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國家計委批準,于年初正式公布實施。為增加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透明度,匯總公布《內蒙古自治區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目錄》。為促進依法定價,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定價目錄》。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加快城市垃圾處理步伐,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辦法》,年內已頒布實施。圍繞抓好就業與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提出《進一步減免涉及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各項收費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醫療服務價格,減輕患者的負擔,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公示暫行辦法》,年內全區所有一、二、三級醫院實施公示。二是疏導價格矛盾。制定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至年底,全區已有5個城市實行這一水價。落實西電東送電價,定為每千瓦時0.275元。出臺呼市“引黃入呼”供水價格,確定呼市“引黃入呼”供水價為每立方米1.9元。重新核定列入自治區醫保目錄的最高零售價,共涉及1 174個品種,平均降價幅度達20%。擴大價格和收費公示范圍,至年底,全區1 149個鄉鎮蘇木完成公示工作,公示率達99.6%。有11 555所學校建立公示制度,公示率達96%。三是強化價格監督檢查。針對“非典”期間出現的防非藥品及相關商品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迅速采取措施,緊急下發《關于加強治療和預防‘非典’藥品價格管理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口罩、消毒液等與防治‘非典’相關產品及原材料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關于穩定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緊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通過加大檢查力度、限制最高零售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定臨時出廠價、及時公布商品市場價及將哄抬物價、惡意提價者在媒體上曝光、告誡及罰款等方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紀行為,迅速平抑物價,穩定人心。圍繞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以及農民建房中不合理收費和搭車收費等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全年共查處違規收費案件84件,違法金額368萬元,退還用戶150萬元。四是開展越權定價行為的專項治理。主要對社會反響較大的交通、公安、建設、教育、土地等行業開展越權定價專項治理行動,及時糾正一批價格違法違紀行為。五是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全年全區共查處教育收費違法案件699件,違法金額2 616萬元,已退還學生家長1 166萬元。
【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推進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開展羊絨、稀土、馬鈴薯等三個產業鏈及重點項目的前期策劃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方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繼續圍繞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出的新材料、生物技術等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組織上報一批項目,部分項目得到國家支持。會同自治區信息辦等部門,基本完成自治區電子政務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審查工作,初步對重點應用系統進行評估。
加快發展教育事業繼續促進高校擴招,年內區、內外共完成招生10萬人,加快農村牧區中小學危房改造。全年共安排186個中小學危房改造項目,改造面積達35萬平方米。推進高等教育布局結構的調整,促成內蒙古科技大學、赤峰學院的成立,支持呼倫貝爾學院升格為本科學院,新組建內蒙古輕工、電子信息、商貿、化工和機電等5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加強衛生工作重點搞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提出加快全區公共衛生事業建設規劃,力爭用三個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三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救治體系。支持各級醫院改善條件。爭取國家支持3個旗縣計生服務站、6個旗縣醫院、9個旗縣婦幼保健所、3個盟市精神病醫院和2個盟市中蒙醫院、11個旗縣殘疾人服務中心等機構改善條件。切實幫助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農牧民群眾解決就醫難問題,為全區82個旗縣配備巡回醫療流動車項目。
促進文化設施建設圍繞將自治區建成文化大區,積極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建設文化大區建設綱要》的編寫工作,提出烏蘭恰特大劇院的改擴建方案,已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實施。爭取國家將內蒙古博物館改擴建項目列入國家“十五”計劃支持范圍;在爭取國家對元上都遺址保護設施加大投入的基礎上,對全區1992年以來文物搶救性保護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初步編制“十五”后兩年文物搶救性保護設施建設規劃。支持24個旗縣圖書館、文化館及部分旗縣文物庫建設,促進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