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卷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行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書記副行長:呼和少布(蒙古族)
黨委委員副行長:王中新(蒙古族)
張子君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于成龍
黨委委員副行長:牧 人(蒙古族)
黨委委員工委會主任:張樹模
黨委委員副行長:高蘭根
額爾德尼(蒙古族)
【信用工程建設】1月,人民銀行及全區農村信用社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開展信用工程建設,為農牧民辦好事、辦實事,全區各旗縣基本成立由旗縣政府、人民銀行、信用聯社組成的創建信用工程領導小組和由鄉鎮長、村主任、信用社主任、社員代表組成評定工作組。2002年末,全區已建立信用村156個,信用鄉鎮24個,全區1 225個信用社,已有1 144個開辦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占比達93.4%;全區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富民卡”103萬張,占全區農牧戶的29.2%,占有貸款需求農牧戶的40.4%,占符合貸款條件農牧戶的49.3%。累計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35.4億元,占全區農村信用社農牧業貸款累放總額的23.2%,有效地支持全區農牧民生產、生活。但農村信用社支農信貸服務中也存在一些問題:農村牧區資金分流嚴重,出現了農牧業資金需求單純依靠農村信用社的“單打一”局面,造成支農資金不足;農牧民不符合信貸條件,獲得貸款困難;貧困地區農牧業生產投放大、周期長、收益差、風險大,造成農村信用社經營困難,不利于信用社發展。
【貨幣政策】牽頭組織各銀行機構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支持經濟發展貨幣政策指導意見》,提出8條措施,經自治區政府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積極配合自治區西部大開發、經濟結構調整戰略部署,引導金融機構貸款投向,重點滿足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資金需要,促進農牧業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至12月末,自治區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 090.98億元,較年初增加355.82億元,增長17.02%;各項貸款余額1 924.13億元,較年初增加273.64億元,增長14.22%。
加強對轄區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測按月報送貨幣信貸執行情況分析,按季通報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兩級經濟金融運行情況,重點研究“非典”對經濟運行的影響及其對策。分析自治區150戶重點工業企業項目、農牧業產業化、基礎設施建設國債配套項目、中小企業等資金需求變化,組織對各金融機構房地產業務進行檢查,摸清全區房地產信貸的實際情況。認真做好消費貸款推動工作,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落實助學貸款“四定”方案,加強對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助學貸款的統計、考核和檢查工作。年末,呼和浩特市地區已審批助學貸款申請5 568人,累計發放貸款0.41億元,貸款余額達0.75億元。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推動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開展,牽頭制定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于12月1日起執行,已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筆4萬元,實現“零的突破”。
發揮黨中央銀行再貸款的作用一是在對轄區農牧業資金需求進行全面調查預測的基礎上,加大支農再貸款的投放力度。至12月末,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7.91億元,重點投向春耕備耕、奶牛養殖業、菜籃子工程及訂單農業。二是按照分行授權注入黨中央銀行再貸款,加大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計發放短期頭寸貸款18.2億元,及時解決轄區銀行機構臨時頭寸不足;發放地方政府向黨中央專項借款5 935萬元,為化解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發揮重要作用;累計發放中小金融機構專項借款3億元,滿足部分中小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
加強利率管理按照國家利率管理政策規定,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舉辦利率管理培訓班,對轄區金融機構利率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培訓。開展轄區金融機構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糾正,維護呼和浩特市地區利率市場秩序的穩定。
規范票據融資業務發展至年末,全年轄區累計簽發商業匯票余額達13.06億元,比上年增加7.46億元,增長133.21%;累計辦理再貼現3.68億元,比上年增加3.48億元,增長17.4倍,拓寬呼和浩特市地區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企業籌資成本,有力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金融服務】狠抓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支付結算管理一是制定下發《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會計綜合報表評比辦法》,與區內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市各旗縣支行簽訂會計核算安全無事故責任書,落實資金安全責任。二是印發會計財務“四集中”管理意見,完成全區黨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2.4版、會計核算“四集中”系統2.3版、會計核算系統5.4版的培訓、推廣、升級運行工作,實現安全無事故。三是做好大額支付系統、人民幣賬戶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的推廣、培訓工作。承辦全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工作培訓班。經過7個多月的精心準備,呼和浩特市大額支付系統于12月1日成功上線運行,得到總行的充分肯定。四是完成6個盟市中心支行及其19個旗縣支行的財務檢查工作和4個盟市中心支行及其36個旗縣支行的固定資產檢查工作,對檢查結果在全區進行通報,落實整改措施,強化會計監督。嚴格固定資產基建項目審批程序,推行財權、事權分離管理辦法,開展暫付款掛賬情況檢查,認真執行大額采購集體研究和公開招投標制度。強化會計財務監督制約機制,資金使用基本達到面向基層、保證重點、統籌安排的要求。
做好發行基金調撥和發行庫管理人民幣反假工作一是及時下發《關于認真做好“非典”預防,加強當前貨幣發行、出納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實各商業銀行每日營業當中及營業終庫房、營業場所、自助機具、貨幣回籠、柜臺坐支、開包點鈔等過程的消毒等預防措施。二是對全區12個中心支庫的安全大檢查情況進行抽查,有效地促進發行庫的安全管理。三是做好發行基金調撥和殘損人民幣銷毀工作。四是開展人民幣反假宣傳周活動,共發放宣傳畫冊20 800張,在新聞媒體進行專版宣傳25次,專題播出17次。
認真履行國庫服務職能全年共辦理黨中央預算收入49億元,地方預算收入257.5億元;發行憑證式國債14.53億元,兌付國債本息款項1 675萬元??焖贉蚀_辦理自治區防治“非典”資金54筆計1.55億元。順利完成國庫會計核算系統2.0版的切換和支付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組織召開全區鄉鎮國庫管理現場會,得到總行國庫局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國批轉國庫調研工作和鄉鎮國庫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經驗。
【刊物信息工作】按時完成全區人行系統17種旬、月、季報的報送工作及呼市轄區16種旬、月、季報的匯總工作,編發上報60期經濟金融動態分析,編輯出版《內蒙古金融研究》12期。舉辦全區金融統計培訓班,促進統計人員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圍繞經濟、金融運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月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建議,為總行制定實施貨幣政策提供信息。按季召開經濟金融形勢分析例會,為地方政府經濟決策提供參考。
組織完成全區人行電子設備管理系統推廣工作,加速全區金融電子化、辦公自動化、信息網絡化建設的進程。完成會計“四集中”系統、銀行信貸登記系統、國庫會計綜合核算系統、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維護升級工作。開展全區計算機安全管理大檢查,檢查率達100%。重點開展中心支行信息港建設、內聯網升級擴容及計算機安全防范和檢查工作,保證各項電子化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編輯出版《內蒙古人民銀行科技工作手冊》。
【安全保衛工作】夯實安全保衛綜治工作基礎,實現全年安全無事故。以“五防三?!睘橹行模嫱七M銀行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組成8個工作組,對全區銀行系統安全工作進行大檢查,對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根據總行要求完成全區槍支彈藥管理大檢查,對各盟市中心支行檢查面達100%,旗縣支行抽查面達30%,通過檢查進一步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一是修訂、改進金融監管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加大考核力度,做到人員、任務、責任、考核“四落實”。二是結合年檢,依法實施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退出監管,共召開17次市場準入退出委員會會議,審核、審批重要變更事項50項,審批機構遷址、更名12項,撤銷機構19家,升格3家,核準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11人。轄區內未出現違規設立金融機構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象。三是組織開展對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城建貸款、投資業務、承兌匯票、盈虧真實性的檢查工作,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受分行委托對其總部在任的8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全面考核。促進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的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四是按照分行授權,協調做好全區11家高風險城市信用社的分類指導工作,積極穩妥做好實驗、育財信用社風險處置工作。與內蒙古公安廳組織貸款清收組,加大貸款清收力度,穩妥安置人員。五是對內蒙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業務清理情況的現場檢查,提出監管建議。積極協調自治區政府和有關金融機構,兌付內蒙古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和華蒙金河公司兩家企業發行的1.2億元企業債券,化解兌付風險。六是在自治區政府的領導下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開展“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經過8個月的艱苦工作,全區共梳理排查涉嫌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線索25 057起,貸款本息63億元,追繳款物3.29億元。七是加強金融債權管理。天津分行公布的全區4批24戶逃廢銀行債務企業中有18戶經同意撤出“黑名單”,涉及企業拖欠銀行貸款本息99 528萬元,共落實銀行債權19 422萬元。
【外匯管理】一是按總局要求完成2002年度外匯業務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自查工作,對1999年至2002年主要業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審計自查。對全區28家外匯指定銀行收匯、結匯業務進行專項檢查,提出整改要求。至年末全區銀行累計結匯103 081萬美元,累計售匯152 468萬美元,同比分別增長34%、10.8%;結售匯累計逆差49 387萬美元,同比下降18.7%;全區外債余額129 152萬美元,同比下降5.99%;利用外資269 964萬美元,同比增長19%。二是深入研究把握民族地區畜產品出口創匯企業資金需求的變化規律,為提高企業出口創匯能力,請總局批準內蒙古鹿王羊絨集團、鄂爾多斯羊絨制品有限公司各4 000萬美元自營外匯貸款結匯政策,有力地支持自治區涉外經濟的發展。三是積極促進邊境貿易發展,引導外匯指定銀行將邊境貿易逐步納入銀行結算體系,與毗領國家邊境地區銀行建立9家結算關系,全年邊貿出口額9 000余萬美元。四是為促進自治區證券市場外匯業務的合規、有序、健康發展,制定自治區證券外匯管理初始階段運作方案,提出“三類公司”外匯業務需求建議上報總局。
【農村信用社】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至2003年末,全區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255.43億元,比年初純增52.66億元,累放各項貸款204.53億元,其中累放農牧業貸款110.4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174.11億元,比年初增加27.76億元;實現各項收入17.29億元,同比增加2.30億元;各項支出14.10億元,同比增加1.95億元。
拓展業務強化服務狠抓增存擴股工作,年末股本金余額達11.47億元,比上年增長18.82%;積極清收不良貸款,全區實現盈余社1 047個,盈余額7 291萬元,盈虧相抵后實現盈余800萬元。以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突破口,簡化服務手續,提高服務質量,支持農牧業生產。到年末,全區共發放農戶小額貸款富民卡116萬張,占全區農戶總數的32.94%;累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26.15億元,比年初增加3.4億元,占農業貸款累放額的23.68%。
加強內部管理一是為全面加強財務管理,制定下發《加強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加強農村信用社固定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及固定資產購建審批程序。二是繼續開展減員增效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經過綜合考評,全區農村信用社對不適應工作的部分員工進行辭退,公開向社會招聘部分大專以上畢業生。三是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推行信貸資產管理系統,完成呼和浩特市地區計算機綜合業務系統的測試運行及大額支付系統的開發工作。
強化金融監管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康發展一是按照總行《關于開展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檢查的通知》精神,對22家聯社、142家信用社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二是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提出和落實高風險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監測、預警及分類處置措施,全區共有833個社被列為監控對象,對23家不良貸款超千萬元的聯社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見談話,提出七條具體監管意見。三是開展農村信用社高風險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和機構準入、退出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召開轄區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邀請各盟市中心支行召開行業行風建設評議工作座談會,共有12個單位1 662人參加評議,修改中心支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管理辦法和考核標準,結合案件防范和糾風工作,開展副處以上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查工作,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機關89名副處以上干部有87名參加檢查,沒有發現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情況。在副處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廉潔從政知識測試活動,對黨風廉政的有關內容進行一次集中再學習。把執行房改政策落實情況作為2003年糾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原執行過程中界定不準確等有關問題進行清理糾正。
【職工培訓】全員崗位任職資格公共課培訓計劃,舉辦計算機、英語等5大類課程共25期培訓班,共培訓人員1 300余次。繼續舉辦后續學歷教育,有11名職工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有49名職工取得大專學歷,有46名職工正在接受電大后期本科教育,機關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已達377名,占職工總人數79.2%,提高10個百分點。
【內審監督】組織完成對6個旗縣支行和會計處、營業部2002年度會計年終決算情況的審計工作,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按照審計職責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原商工貿類經濟實體遺留問題的處置工作。對再貸款發放管理情況、計算機聯網安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對郵政儲蓄轉存款和郵政匯兌資金往來核算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配合完成天津分行對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的全面審計,并對各部門執行審計處理決定的情況和采取的整改措施進行督促落實。
【依法行政】一是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審核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全年共審核行政處罰意見9份,提出書面修改建議32余條。二是提高法律服務水平,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參考,全年審核規范性文件10余件。三是認真辦理地方人大、政府等有關部門關于金融法規的咨詢反饋工作。全年共答復征求意見函8件,提出修改建議10條。完成自治區人大關于銀行業三部基本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議工作,受到自治區人大的表揚。
【模范人物】
趙志華行長,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二等功。
高蘭根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李巖楊紅統計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設先進個人。
張志軍統計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胥曉武科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先進工作者。
紅梅科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設先進個人。
袁晶外匯經常項目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2003年度進口付匯核銷管理工作先進個人。
吳曉玲外匯綜合業務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2003年外匯調研優秀信息員。
韓向國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康曉梅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田利明辦公室工作人員,被中國金融出版社評為2003年中國金融期刊發行優秀代辦員。
趙婧辦公室工作人員,被內蒙古黨委辦公廳評為2003年度信息調研工作先進個人。
賈克辛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評為 “四五”普法全區保密知識競賽優勝者。
亢林會計財務處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二等功;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楊孝謝曉勇貨幣信貸處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通令嘉獎。
韋滿昌貨幣金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吳春平保衛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
吳漢鵬行政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抗擊非典先進個人。
(王曉中)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黨委書記行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書記副行長:呼和少布(蒙古族)
黨委委員副行長:王中新(蒙古族)
張子君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于成龍
黨委委員副行長:牧 人(蒙古族)
黨委委員工委會主任:張樹模
黨委委員副行長:高蘭根
額爾德尼(蒙古族)
【信用工程建設】1月,人民銀行及全區農村信用社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開展信用工程建設,為農牧民辦好事、辦實事,全區各旗縣基本成立由旗縣政府、人民銀行、信用聯社組成的創建信用工程領導小組和由鄉鎮長、村主任、信用社主任、社員代表組成評定工作組。2002年末,全區已建立信用村156個,信用鄉鎮24個,全區1 225個信用社,已有1 144個開辦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占比達93.4%;全區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富民卡”103萬張,占全區農牧戶的29.2%,占有貸款需求農牧戶的40.4%,占符合貸款條件農牧戶的49.3%。累計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35.4億元,占全區農村信用社農牧業貸款累放總額的23.2%,有效地支持全區農牧民生產、生活。但農村信用社支農信貸服務中也存在一些問題:農村牧區資金分流嚴重,出現了農牧業資金需求單純依靠農村信用社的“單打一”局面,造成支農資金不足;農牧民不符合信貸條件,獲得貸款困難;貧困地區農牧業生產投放大、周期長、收益差、風險大,造成農村信用社經營困難,不利于信用社發展。
【貨幣政策】牽頭組織各銀行機構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支持經濟發展貨幣政策指導意見》,提出8條措施,經自治區政府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積極配合自治區西部大開發、經濟結構調整戰略部署,引導金融機構貸款投向,重點滿足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資金需要,促進農牧業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至12月末,自治區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 090.98億元,較年初增加355.82億元,增長17.02%;各項貸款余額1 924.13億元,較年初增加273.64億元,增長14.22%。
加強對轄區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測按月報送貨幣信貸執行情況分析,按季通報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兩級經濟金融運行情況,重點研究“非典”對經濟運行的影響及其對策。分析自治區150戶重點工業企業項目、農牧業產業化、基礎設施建設國債配套項目、中小企業等資金需求變化,組織對各金融機構房地產業務進行檢查,摸清全區房地產信貸的實際情況。認真做好消費貸款推動工作,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落實助學貸款“四定”方案,加強對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助學貸款的統計、考核和檢查工作。年末,呼和浩特市地區已審批助學貸款申請5 568人,累計發放貸款0.41億元,貸款余額達0.75億元。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推動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開展,牽頭制定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于12月1日起執行,已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筆4萬元,實現“零的突破”。
發揮黨中央銀行再貸款的作用一是在對轄區農牧業資金需求進行全面調查預測的基礎上,加大支農再貸款的投放力度。至12月末,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7.91億元,重點投向春耕備耕、奶牛養殖業、菜籃子工程及訂單農業。二是按照分行授權注入黨中央銀行再貸款,加大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計發放短期頭寸貸款18.2億元,及時解決轄區銀行機構臨時頭寸不足;發放地方政府向黨中央專項借款5 935萬元,為化解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發揮重要作用;累計發放中小金融機構專項借款3億元,滿足部分中小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
加強利率管理按照國家利率管理政策規定,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舉辦利率管理培訓班,對轄區金融機構利率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培訓。開展轄區金融機構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糾正,維護呼和浩特市地區利率市場秩序的穩定。
規范票據融資業務發展至年末,全年轄區累計簽發商業匯票余額達13.06億元,比上年增加7.46億元,增長133.21%;累計辦理再貼現3.68億元,比上年增加3.48億元,增長17.4倍,拓寬呼和浩特市地區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企業籌資成本,有力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金融服務】狠抓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支付結算管理一是制定下發《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會計綜合報表評比辦法》,與區內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市各旗縣支行簽訂會計核算安全無事故責任書,落實資金安全責任。二是印發會計財務“四集中”管理意見,完成全區黨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2.4版、會計核算“四集中”系統2.3版、會計核算系統5.4版的培訓、推廣、升級運行工作,實現安全無事故。三是做好大額支付系統、人民幣賬戶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的推廣、培訓工作。承辦全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工作培訓班。經過7個多月的精心準備,呼和浩特市大額支付系統于12月1日成功上線運行,得到總行的充分肯定。四是完成6個盟市中心支行及其19個旗縣支行的財務檢查工作和4個盟市中心支行及其36個旗縣支行的固定資產檢查工作,對檢查結果在全區進行通報,落實整改措施,強化會計監督。嚴格固定資產基建項目審批程序,推行財權、事權分離管理辦法,開展暫付款掛賬情況檢查,認真執行大額采購集體研究和公開招投標制度。強化會計財務監督制約機制,資金使用基本達到面向基層、保證重點、統籌安排的要求。
做好發行基金調撥和發行庫管理人民幣反假工作一是及時下發《關于認真做好“非典”預防,加強當前貨幣發行、出納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實各商業銀行每日營業當中及營業終庫房、營業場所、自助機具、貨幣回籠、柜臺坐支、開包點鈔等過程的消毒等預防措施。二是對全區12個中心支庫的安全大檢查情況進行抽查,有效地促進發行庫的安全管理。三是做好發行基金調撥和殘損人民幣銷毀工作。四是開展人民幣反假宣傳周活動,共發放宣傳畫冊20 800張,在新聞媒體進行專版宣傳25次,專題播出17次。
認真履行國庫服務職能全年共辦理黨中央預算收入49億元,地方預算收入257.5億元;發行憑證式國債14.53億元,兌付國債本息款項1 675萬元??焖贉蚀_辦理自治區防治“非典”資金54筆計1.55億元。順利完成國庫會計核算系統2.0版的切換和支付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組織召開全區鄉鎮國庫管理現場會,得到總行國庫局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國批轉國庫調研工作和鄉鎮國庫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經驗。
【刊物信息工作】按時完成全區人行系統17種旬、月、季報的報送工作及呼市轄區16種旬、月、季報的匯總工作,編發上報60期經濟金融動態分析,編輯出版《內蒙古金融研究》12期。舉辦全區金融統計培訓班,促進統計人員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圍繞經濟、金融運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按月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建議,為總行制定實施貨幣政策提供信息。按季召開經濟金融形勢分析例會,為地方政府經濟決策提供參考。
組織完成全區人行電子設備管理系統推廣工作,加速全區金融電子化、辦公自動化、信息網絡化建設的進程。完成會計“四集中”系統、銀行信貸登記系統、國庫會計綜合核算系統、人事檔案管理系統的維護升級工作。開展全區計算機安全管理大檢查,檢查率達100%。重點開展中心支行信息港建設、內聯網升級擴容及計算機安全防范和檢查工作,保證各項電子化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編輯出版《內蒙古人民銀行科技工作手冊》。
【安全保衛工作】夯實安全保衛綜治工作基礎,實現全年安全無事故。以“五防三保”為中心,全面推進銀行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組成8個工作組,對全區銀行系統安全工作進行大檢查,對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根據總行要求完成全區槍支彈藥管理大檢查,對各盟市中心支行檢查面達100%,旗縣支行抽查面達30%,通過檢查進一步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一是修訂、改進金融監管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加大考核力度,做到人員、任務、責任、考核“四落實”。二是結合年檢,依法實施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退出監管,共召開17次市場準入退出委員會會議,審核、審批重要變更事項50項,審批機構遷址、更名12項,撤銷機構19家,升格3家,核準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11人。轄區內未出現違規設立金融機構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象。三是組織開展對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城建貸款、投資業務、承兌匯票、盈虧真實性的檢查工作,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受分行委托對其總部在任的8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全面考核。促進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的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四是按照分行授權,協調做好全區11家高風險城市信用社的分類指導工作,積極穩妥做好實驗、育財信用社風險處置工作。與內蒙古公安廳組織貸款清收組,加大貸款清收力度,穩妥安置人員。五是對內蒙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業務清理情況的現場檢查,提出監管建議。積極協調自治區政府和有關金融機構,兌付內蒙古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和華蒙金河公司兩家企業發行的1.2億元企業債券,化解兌付風險。六是在自治區政府的領導下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開展“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經過8個月的艱苦工作,全區共梳理排查涉嫌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案件線索25 057起,貸款本息63億元,追繳款物3.29億元。七是加強金融債權管理。天津分行公布的全區4批24戶逃廢銀行債務企業中有18戶經同意撤出“黑名單”,涉及企業拖欠銀行貸款本息99 528萬元,共落實銀行債權19 422萬元。
【外匯管理】一是按總局要求完成2002年度外匯業務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自查工作,對1999年至2002年主要業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審計自查。對全區28家外匯指定銀行收匯、結匯業務進行專項檢查,提出整改要求。至年末全區銀行累計結匯103 081萬美元,累計售匯152 468萬美元,同比分別增長34%、10.8%;結售匯累計逆差49 387萬美元,同比下降18.7%;全區外債余額129 152萬美元,同比下降5.99%;利用外資269 964萬美元,同比增長19%。二是深入研究把握民族地區畜產品出口創匯企業資金需求的變化規律,為提高企業出口創匯能力,請總局批準內蒙古鹿王羊絨集團、鄂爾多斯羊絨制品有限公司各4 000萬美元自營外匯貸款結匯政策,有力地支持自治區涉外經濟的發展。三是積極促進邊境貿易發展,引導外匯指定銀行將邊境貿易逐步納入銀行結算體系,與毗領國家邊境地區銀行建立9家結算關系,全年邊貿出口額9 000余萬美元。四是為促進自治區證券市場外匯業務的合規、有序、健康發展,制定自治區證券外匯管理初始階段運作方案,提出“三類公司”外匯業務需求建議上報總局。
【農村信用社】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至2003年末,全區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255.43億元,比年初純增52.66億元,累放各項貸款204.53億元,其中累放農牧業貸款110.4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174.11億元,比年初增加27.76億元;實現各項收入17.29億元,同比增加2.30億元;各項支出14.10億元,同比增加1.95億元。
拓展業務強化服務狠抓增存擴股工作,年末股本金余額達11.47億元,比上年增長18.82%;積極清收不良貸款,全區實現盈余社1 047個,盈余額7 291萬元,盈虧相抵后實現盈余800萬元。以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突破口,簡化服務手續,提高服務質量,支持農牧業生產。到年末,全區共發放農戶小額貸款富民卡116萬張,占全區農戶總數的32.94%;累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26.15億元,比年初增加3.4億元,占農業貸款累放額的23.68%。
加強內部管理一是為全面加強財務管理,制定下發《加強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加強農村信用社固定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及固定資產購建審批程序。二是繼續開展減員增效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經過綜合考評,全區農村信用社對不適應工作的部分員工進行辭退,公開向社會招聘部分大專以上畢業生。三是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推行信貸資產管理系統,完成呼和浩特市地區計算機綜合業務系統的測試運行及大額支付系統的開發工作。
強化金融監管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康發展一是按照總行《關于開展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檢查的通知》精神,對22家聯社、142家信用社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二是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提出和落實高風險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監測、預警及分類處置措施,全區共有833個社被列為監控對象,對23家不良貸款超千萬元的聯社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見談話,提出七條具體監管意見。三是開展農村信用社高風險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和機構準入、退出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召開轄區紀檢監察工作會議,邀請各盟市中心支行召開行業行風建設評議工作座談會,共有12個單位1 662人參加評議,修改中心支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管理辦法和考核標準,結合案件防范和糾風工作,開展副處以上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查工作,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機關89名副處以上干部有87名參加檢查,沒有發現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情況。在副處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廉潔從政知識測試活動,對黨風廉政的有關內容進行一次集中再學習。把執行房改政策落實情況作為2003年糾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原執行過程中界定不準確等有關問題進行清理糾正。
【職工培訓】全員崗位任職資格公共課培訓計劃,舉辦計算機、英語等5大類課程共25期培訓班,共培訓人員1 300余次。繼續舉辦后續學歷教育,有11名職工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有49名職工取得大專學歷,有46名職工正在接受電大后期本科教育,機關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已達377名,占職工總人數79.2%,提高10個百分點。
【內審監督】組織完成對6個旗縣支行和會計處、營業部2002年度會計年終決算情況的審計工作,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管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按照審計職責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原商工貿類經濟實體遺留問題的處置工作。對再貸款發放管理情況、計算機聯網安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對郵政儲蓄轉存款和郵政匯兌資金往來核算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配合完成天津分行對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的全面審計,并對各部門執行審計處理決定的情況和采取的整改措施進行督促落實。
【依法行政】一是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審核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全年共審核行政處罰意見9份,提出書面修改建議32余條。二是提高法律服務水平,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參考,全年審核規范性文件10余件。三是認真辦理地方人大、政府等有關部門關于金融法規的咨詢反饋工作。全年共答復征求意見函8件,提出修改建議10條。完成自治區人大關于銀行業三部基本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議工作,受到自治區人大的表揚。
【模范人物】
趙志華行長,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二等功。
高蘭根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李巖楊紅統計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設先進個人。
張志軍統計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胥曉武科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先進工作者。
紅梅科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設先進個人。
袁晶外匯經常項目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2003年度進口付匯核銷管理工作先進個人。
吳曉玲外匯綜合業務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2003年外匯調研優秀信息員。
韓向國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康曉梅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三等功。
田利明辦公室工作人員,被中國金融出版社評為2003年中國金融期刊發行優秀代辦員。
趙婧辦公室工作人員,被內蒙古黨委辦公廳評為2003年度信息調研工作先進個人。
賈克辛辦公室工作人員,被評為 “四五”普法全區保密知識競賽優勝者。
亢林會計財務處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榮立二等功;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楊孝謝曉勇貨幣信貸處工作人員,被自治區人民政府評為全區打擊整治貸款詐騙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破壞信用秩序違法行為集中行動有功個人,通令嘉獎。
韋滿昌貨幣金銀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社科聯先進學會工作者。
吳春平保衛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呼和浩特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
吳漢鵬行政處工作人員,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抗擊非典先進個人。
(王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