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以下簡稱自治區供銷社)系統共有三級聯合社機構107個。其中:自治區級聯合社1個,盟市級聯合社12個,計劃單列市聯合社1個,旗縣級聯合社93個;現有各類法人企業556個;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13 951個。其中:基層供銷合作社507個,農牧民專業合作社9194個,村級綜合服務社4250個。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內設8個職能處室: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財務審計處、經濟發展處、合作指導處、黨務工作處、流通網絡建設處、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處;下設6家直屬企業:內蒙古農牧業生產資料集團、內蒙古牧王畜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綠泰源農產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潤創冷鏈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鉉力和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匯特投資有限公司,1家直屬事業單位:內蒙古經貿學校。
【經濟運行】 全系統全年完成商品購銷總額達到624.35億元,同比增長0.2%;利潤總額實現5.52億元,同比增長5.8%;所有者權益完成64.49億元,同比增長11.6%。2015年度,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獲得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省(市、區)綜合業績考核一等獎。
【綜合改革】 2015年4月2日,國務院召開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分管主席、25個自治區委辦廳局負責同志、盟市及旗縣分管供銷合作社的政府領導、全系統干部職工總計3700多人參加會議,第一時間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在系統內組織專題培訓班,邀請總社有關領導到會解讀文件內容;在《內蒙古日報》等主流媒體專版宣傳文件精神,營造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輿論氛圍;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根據中共中央中發〔2015〕11號文件精神和自治區總體改革工作部署,區社及時對之前印發的《試點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征求了各盟市供銷合作社和自治區18個部門的意見,經自治區主席常務會議和自治區黨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上報全國供銷總社,已經中農辦審定通過并經全國總社批復同意組織實施;代自治區黨委、政府草擬《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務會議、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正式印發《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16〕6號);2016年5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內政辦發〔2016〕46號文件批轉《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全區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和各盟市供銷合作社分別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系統綜合改革工作開始啟動。赤峰市供銷合作社以建設供銷合作、專業合作、資金互助合作“三位一體”組織架構為重點,探索新型基層供銷合作社建設模式;包頭市供銷合作社深度優化資本布局,拓展新型產業,社有企業集團化改造、農村牧區產權交易中心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扎實推進;呼和浩特市供銷合作社規范社有企業和基層組織項目資金投入和收益管理,建立健全“財政補貼資金由聯合社以股代投”機制;烏海市供銷合作社推廣社區蔬菜直銷模式,積極拓展城市供銷合作社服務形式。各旗縣(市、區)在開展土地流轉經營、土地托管服務等方面也進行了有益嘗試,積極參與本地區農牧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社會化服務。
【聯合社行業指導】
建立扶持基層發展的工作機制 全系統投入到基層合作經濟組織的各項扶持資金3550萬元,有效引導各類項目資金投向基層。自治區供銷社組織開展了“十強旗縣社、基層社標桿社、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村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創建活動,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對社有資產的運營監管。自治區供銷社制定出臺《社有資產產權登記與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對社有資產產權登記、建檔范圍、保管利用、監督檢查做出明確規定;制定出臺《社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對資產范圍、資產交易、權屬變動流程進行規范;制定出臺《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審計監督工作的專業性、公正性。舉辦社有資產監管和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培訓班,學習先進制度和管理模式。阿拉善盟、包頭市等供銷合作社組建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社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探索構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合作經濟組織特點的社企關系。
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自治區供銷社機關成立法律顧問室,自治區供銷社及各出資企業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在企業重要規章和經濟合同審核把關、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合作項目洽談、社有資產流轉和社有企業并購重組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導服務;推動行業協會建設。至2015年年底,全系統發展行業協會1083個,會員總數10.43萬。
【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基層社建制和布局得到調整優化 全系統擁有基層社507個(當年新增49個),占到鄉鎮總數的65%。其中:創建總社級基層社標桿社2個;自治區社級基層社標桿社91個。
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逐步提高 至2015年年底,全系統領辦創辦各類農牧民合作社9194個,當年新增570個。其中:總社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11個;自治區社級農牧民合作社示范社100個,入社農牧戶總數24.38萬戶。全系統擁有綠色、有機、無公害認證的專業合作社899個,擁有注冊商標的專業合作社386個,牽頭領辦專業合作社聯合社37個。部分農牧民合作社探索開展內部資金互助服務,互助金額達6.42億元。
嘎查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有新進展 至2015年年末,全系統采取多種方式建設綜合服務社4250個,當年新增318個,覆蓋全區40%的嘎查村。其中:創建總社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57個;創建自治區社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85個。
【社有企業改革發展】 2015年,全系統擁有各類社有企業556個。其中:供銷合作社全資、控股、參股企業437個,占到總數的84.7%。全資、控股企業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28.47億元,同比增長7%;利潤總額4.23億元,同比增長11%。不同層級社有企業加快聯合合作步伐,共同出資建設一定規模的農資批發市場、農畜產品批發市場、糧食倉儲庫區、再生資源交易市場14個。全系統擁有各級政府和全國供銷總社認定的產業化龍頭企業84個。其中:全國供銷總社級重點龍頭企業26個;自治區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39個。
【新農村新牧區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建設】
主營業務穩中有增 全系統農資、農畜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四大網絡企業累計銷售304.02億元,占全系統銷售總額的92.63%;實現利潤總額5.2億元,同比增長6.51%。全年組織銷售農牧業生產資料68.16億元,組織調入化肥160多萬噸,占到全區社會需求量的80%。
縣域經營網絡覆蓋面不斷擴大 全系統擁有連鎖經營企業175個,縣域農資和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64個;連鎖配送門店11 471個,當年新增648個。旗縣及旗縣以下銷售總額261.87億元,占到全系統銷售總額的77%,同比增長7.7個百分點。擁有農畜產品批發市場60個,農畜產品市場交易額64.94億元,同比增長10.99%。自治區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啟動以來,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在12個盟市建成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2個,累計投入資金2.06億元。建成后的配送中心月配送額達到2873.84萬元,配送商品3000余種。
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全系統開展電子商務的企業38個,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設電商平臺29個,開展物流配送業務的企業17個,電子商務交易和在線商品銷售總額實現9246.86萬元。扎蘭屯等5個旗縣被確定為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電子商務示范縣。
【榮譽】 2月6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表彰2014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綜合業績考核優勝單位的決定》(供銷合字〔2015〕12號),授予區社“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2014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省級優勝單位一等獎”。
【重要活動】
2月12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王俠一行到北京·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參觀調研。王俠充分肯定廣場的經營理念,并要求自治區供銷社充分利用北京的地域優勢,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內蒙古優質農產品的影響力。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一同調研。
7月29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區社《關于內蒙古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情況的專題匯報》上批示:“按黨中央精神、汪洋副總理講話精神,結合內蒙古實際,把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工作做好,政府要研究?!?span lang="EN-US">
8月13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主持召開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8月16—18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駱琳赴內蒙古多地,就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進行調研。在調研期間,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等分別會見了駱琳一行。
8月21—23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鄒天敬赴內蒙古牧王糧食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額爾格圖糧庫等進行實地調研。
9月14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十個全覆蓋”巡回觀摩檢查期間指示:供銷合作社要充分發揮便民連鎖超市功能和作用,全力做好農資供應工作,供銷合作社要延伸基層服務,支持基層商業網點開展農牧業生產資料經營服務。
10月27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供銷合字〔2015〕48號),報經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自治區供銷社的實施方案。
11月19—20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肖仲凱帶隊到內蒙古檢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貫徹落實情況,并進行實地考察調研。
12月15日,自治區主席巴特爾主持召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鞏志鵬)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以下簡稱自治區供銷社)系統共有三級聯合社機構107個。其中:自治區級聯合社1個,盟市級聯合社12個,計劃單列市聯合社1個,旗縣級聯合社93個;現有各類法人企業556個;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13 951個。其中:基層供銷合作社507個,農牧民專業合作社9194個,村級綜合服務社4250個。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內設8個職能處室: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財務審計處、經濟發展處、合作指導處、黨務工作處、流通網絡建設處、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處;下設6家直屬企業:內蒙古農牧業生產資料集團、內蒙古牧王畜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綠泰源農產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潤創冷鏈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鉉力和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內蒙古匯特投資有限公司,1家直屬事業單位:內蒙古經貿學校。
【經濟運行】 全系統全年完成商品購銷總額達到624.35億元,同比增長0.2%;利潤總額實現5.52億元,同比增長5.8%;所有者權益完成64.49億元,同比增長11.6%。2015年度,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獲得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省(市、區)綜合業績考核一等獎。
【綜合改革】 2015年4月2日,國務院召開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分管主席、25個自治區委辦廳局負責同志、盟市及旗縣分管供銷合作社的政府領導、全系統干部職工總計3700多人參加會議,第一時間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在系統內組織專題培訓班,邀請總社有關領導到會解讀文件內容;在《內蒙古日報》等主流媒體專版宣傳文件精神,營造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輿論氛圍;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根據中共中央中發〔2015〕11號文件精神和自治區總體改革工作部署,區社及時對之前印發的《試點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征求了各盟市供銷合作社和自治區18個部門的意見,經自治區主席常務會議和自治區黨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上報全國供銷總社,已經中農辦審定通過并經全國總社批復同意組織實施;代自治區黨委、政府草擬《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務會議、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正式印發《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16〕6號);2016年5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內政辦發〔2016〕46號文件批轉《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全區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和各盟市供銷合作社分別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系統綜合改革工作開始啟動。赤峰市供銷合作社以建設供銷合作、專業合作、資金互助合作“三位一體”組織架構為重點,探索新型基層供銷合作社建設模式;包頭市供銷合作社深度優化資本布局,拓展新型產業,社有企業集團化改造、農村牧區產權交易中心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扎實推進;呼和浩特市供銷合作社規范社有企業和基層組織項目資金投入和收益管理,建立健全“財政補貼資金由聯合社以股代投”機制;烏海市供銷合作社推廣社區蔬菜直銷模式,積極拓展城市供銷合作社服務形式。各旗縣(市、區)在開展土地流轉經營、土地托管服務等方面也進行了有益嘗試,積極參與本地區農牧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社會化服務。
【聯合社行業指導】
建立扶持基層發展的工作機制 全系統投入到基層合作經濟組織的各項扶持資金3550萬元,有效引導各類項目資金投向基層。自治區供銷社組織開展了“十強旗縣社、基層社標桿社、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村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創建活動,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對社有資產的運營監管。自治區供銷社制定出臺《社有資產產權登記與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對社有資產產權登記、建檔范圍、保管利用、監督檢查做出明確規定;制定出臺《社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對資產范圍、資產交易、權屬變動流程進行規范;制定出臺《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審計監督工作的專業性、公正性。舉辦社有資產監管和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培訓班,學習先進制度和管理模式。阿拉善盟、包頭市等供銷合作社組建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社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探索構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合作經濟組織特點的社企關系。
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自治區供銷社機關成立法律顧問室,自治區供銷社及各出資企業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在企業重要規章和經濟合同審核把關、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合作項目洽談、社有資產流轉和社有企業并購重組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導服務;推動行業協會建設。至2015年年底,全系統發展行業協會1083個,會員總數10.43萬。
【基層供銷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基層社建制和布局得到調整優化 全系統擁有基層社507個(當年新增49個),占到鄉鎮總數的65%。其中:創建總社級基層社標桿社2個;自治區社級基層社標桿社91個。
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逐步提高 至2015年年底,全系統領辦創辦各類農牧民合作社9194個,當年新增570個。其中:總社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11個;自治區社級農牧民合作社示范社100個,入社農牧戶總數24.38萬戶。全系統擁有綠色、有機、無公害認證的專業合作社899個,擁有注冊商標的專業合作社386個,牽頭領辦專業合作社聯合社37個。部分農牧民合作社探索開展內部資金互助服務,互助金額達6.42億元。
嘎查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有新進展 至2015年年末,全系統采取多種方式建設綜合服務社4250個,當年新增318個,覆蓋全區40%的嘎查村。其中:創建總社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57個;創建自治區社級綜合服務社星級社85個。
【社有企業改革發展】 2015年,全系統擁有各類社有企業556個。其中:供銷合作社全資、控股、參股企業437個,占到總數的84.7%。全資、控股企業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28.47億元,同比增長7%;利潤總額4.23億元,同比增長11%。不同層級社有企業加快聯合合作步伐,共同出資建設一定規模的農資批發市場、農畜產品批發市場、糧食倉儲庫區、再生資源交易市場14個。全系統擁有各級政府和全國供銷總社認定的產業化龍頭企業84個。其中:全國供銷總社級重點龍頭企業26個;自治區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39個。
【新農村新牧區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建設】
主營業務穩中有增 全系統農資、農畜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四大網絡企業累計銷售304.02億元,占全系統銷售總額的92.63%;實現利潤總額5.2億元,同比增長6.51%。全年組織銷售農牧業生產資料68.16億元,組織調入化肥160多萬噸,占到全區社會需求量的80%。
縣域經營網絡覆蓋面不斷擴大 全系統擁有連鎖經營企業175個,縣域農資和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64個;連鎖配送門店11 471個,當年新增648個。旗縣及旗縣以下銷售總額261.87億元,占到全系統銷售總額的77%,同比增長7.7個百分點。擁有農畜產品批發市場60個,農畜產品市場交易額64.94億元,同比增長10.99%。自治區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啟動以來,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在12個盟市建成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22個,累計投入資金2.06億元。建成后的配送中心月配送額達到2873.84萬元,配送商品3000余種。
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全系統開展電子商務的企業38個,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設電商平臺29個,開展物流配送業務的企業17個,電子商務交易和在線商品銷售總額實現9246.86萬元。扎蘭屯等5個旗縣被確定為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電子商務示范縣。
【榮譽】 2月6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表彰2014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綜合業績考核優勝單位的決定》(供銷合字〔2015〕12號),授予區社“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2014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省級優勝單位一等獎”。
【重要活動】
2月12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王俠一行到北京·內蒙古綠色農畜產品廣場參觀調研。王俠充分肯定廣場的經營理念,并要求自治區供銷社充分利用北京的地域優勢,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內蒙古優質農產品的影響力。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一同調研。
7月29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區社《關于內蒙古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情況的專題匯報》上批示:“按黨中央精神、汪洋副總理講話精神,結合內蒙古實際,把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工作做好,政府要研究?!?span lang="EN-US">
8月13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主持召開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8月16—18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駱琳赴內蒙古多地,就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進行調研。在調研期間,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王玉明等分別會見了駱琳一行。
8月21—23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鄒天敬赴內蒙古牧王糧食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額爾格圖糧庫等進行實地調研。
9月14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十個全覆蓋”巡回觀摩檢查期間指示:供銷合作社要充分發揮便民連鎖超市功能和作用,全力做好農資供應工作,供銷合作社要延伸基層服務,支持基層商業網點開展農牧業生產資料經營服務。
10月27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印發《關于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供銷合字〔2015〕48號),報經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自治區供銷社的實施方案。
11月19—20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肖仲凱帶隊到內蒙古檢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貫徹落實情況,并進行實地考察調研。
12月15日,自治區主席巴特爾主持召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鞏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