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概況】 2015年,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保持繼續下降的態勢,共發生各類事故5410起,死亡1227人,同比分別下降19.35%和4.14%。其中:生產經營性事故2871起,死亡592人,同比分別下降29.63%和5.43%。全年沒有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為全國11個未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省份之一。全年億元GDP事故死亡率0.068,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事故死亡率2.07,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1.77,煤礦百萬噸死亡率0.013,同比分別下降5.56%、17.27%、11.94%和51.85%。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2015年,分別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出臺了《自治區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與2014年制定出臺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辦法》,形成三位一體的責任體系,明確對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黨政領導責任。強力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檢查中將工作重點延伸到突出解決企業管理層面、機構設置、制度落實、安全投入等“軟件”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嚴厲處罰,跟蹤督辦落實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統一了認識,形成了監管合力。自治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安委會)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對盟市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單項考核,推動地方黨政責任落實,實現自治區、盟市、旗縣區政府全部由主要領導擔任安委會主任;采取形勢通報、分析點評、掛牌督辦、案件移送、事故約談等措施,推動行業部門履職盡責。特別是在認真分析研究部分事故多發頻發的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主要矛盾,進一步明確企業應具備的基本安全條件,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服務企業】 面對經濟下行企業效益下滑,安全風險不確定因素增加等形勢,充分發揮安監部門服務保障作用,實施專家把脈會診、安監干部與企業談心對話、“送課進企”等活動,幫助企業攻堅克難,安全增效。
【安全檢查和行業整治】 組織開展“兩節”、“兩會”、復產復工、汛期、歲末年初等綜合檢查和專項整治,保障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天津港“8·12”事故后,自治區組織6個綜合督查組和20個專項檢查組,推動整改10萬多項安全隱患和問題。大檢查期間,全區工礦商貿事故同比分別下降39.68%和35.62%。順利完成30個非煤礦山重點縣及2個危化重點縣的階段性攻堅任務,關閉非煤礦山588戶,對116家危化企業“兩重點一重大”實施自動化升級改造,完善472個危化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和103個罐區安全專項治理。開展了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和粉塵涉爆治理行動,對457戶涉氨制冷企業和445戶粉塵涉爆企業安全水平進行改造提升。專項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取締關閉一批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企業,提升改造了一批安全基礎較差的企業。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安全生產月”活動,共編輯12部公益廣告片、4部案例教育片和1本案例教材,舉辦各類專題講座2800余次。全年共培訓3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6.8萬人。
【安全基礎能力建設】 繼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誠信體系建設,在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監管執法的有效性和規范化進一步提升,教育培訓、應急救援、職業健康等工作逐步加強。
【事故調查處理】 2015年,共掛牌督辦10起事故,已批復結案的8起事故中,建議追究刑事責任19人,給予行政處分41人。對已經結案的較大事故組織“回頭看”,凡未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的、責任人員未追究到位的,跟蹤督辦落實,堅決追責到位。特別是對于屢教不改的企業,依法采取強制性措施,直至關停。
【中介機構監管】 針對一些安全中介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對1家出具虛假報告的甲級評價機構實施處罰,并提請國家安監總局吊銷相關資質。同時,依法對15起舉報投訴核查屬實案件進行嚴肅查處。
【安全生產管理改革】 著力完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突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依法治安、強基固本等重點工作,加大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力度;嚴格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監管;實行標準化執法和“黑名單”制度;實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執法等方面,創造了一些行之有效、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李猛)


【概況】 2015年,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保持繼續下降的態勢,共發生各類事故5410起,死亡1227人,同比分別下降19.35%和4.14%。其中:生產經營性事故2871起,死亡592人,同比分別下降29.63%和5.43%。全年沒有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為全國11個未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省份之一。全年億元GDP事故死亡率0.068,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事故死亡率2.07,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1.77,煤礦百萬噸死亡率0.013,同比分別下降5.56%、17.27%、11.94%和51.85%。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2015年,分別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出臺了《自治區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與2014年制定出臺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辦法》,形成三位一體的責任體系,明確對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黨政領導責任。強力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檢查中將工作重點延伸到突出解決企業管理層面、機構設置、制度落實、安全投入等“軟件”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嚴厲處罰,跟蹤督辦落實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統一了認識,形成了監管合力。自治區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安委會)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對盟市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單項考核,推動地方黨政責任落實,實現自治區、盟市、旗縣區政府全部由主要領導擔任安委會主任;采取形勢通報、分析點評、掛牌督辦、案件移送、事故約談等措施,推動行業部門履職盡責。特別是在認真分析研究部分事故多發頻發的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主要矛盾,進一步明確企業應具備的基本安全條件,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服務企業】 面對經濟下行企業效益下滑,安全風險不確定因素增加等形勢,充分發揮安監部門服務保障作用,實施專家把脈會診、安監干部與企業談心對話、“送課進企”等活動,幫助企業攻堅克難,安全增效。
【安全檢查和行業整治】 組織開展“兩節”、“兩會”、復產復工、汛期、歲末年初等綜合檢查和專項整治,保障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天津港“8·12”事故后,自治區組織6個綜合督查組和20個專項檢查組,推動整改10萬多項安全隱患和問題。大檢查期間,全區工礦商貿事故同比分別下降39.68%和35.62%。順利完成30個非煤礦山重點縣及2個危化重點縣的階段性攻堅任務,關閉非煤礦山588戶,對116家危化企業“兩重點一重大”實施自動化升級改造,完善472個危化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和103個罐區安全專項治理。開展了液氨使用專項治理和粉塵涉爆治理行動,對457戶涉氨制冷企業和445戶粉塵涉爆企業安全水平進行改造提升。專項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取締關閉一批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企業,提升改造了一批安全基礎較差的企業。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安全生產月”活動,共編輯12部公益廣告片、4部案例教育片和1本案例教材,舉辦各類專題講座2800余次。全年共培訓3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6.8萬人。
【安全基礎能力建設】 繼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誠信體系建設,在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監管執法的有效性和規范化進一步提升,教育培訓、應急救援、職業健康等工作逐步加強。
【事故調查處理】 2015年,共掛牌督辦10起事故,已批復結案的8起事故中,建議追究刑事責任19人,給予行政處分41人。對已經結案的較大事故組織“回頭看”,凡未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的、責任人員未追究到位的,跟蹤督辦落實,堅決追責到位。特別是對于屢教不改的企業,依法采取強制性措施,直至關停。
【中介機構監管】 針對一些安全中介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對1家出具虛假報告的甲級評價機構實施處罰,并提請國家安監總局吊銷相關資質。同時,依法對15起舉報投訴核查屬實案件進行嚴肅查處。
【安全生產管理改革】 著力完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突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依法治安、強基固本等重點工作,加大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力度;嚴格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監管;實行標準化執法和“黑名單”制度;實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執法等方面,創造了一些行之有效、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