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概況】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廳(以下簡稱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內設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巡視工作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干部監督室等17個廳部室和機關黨委。其中,辦公廳下設3個處:秘書處、綜合信息處、行政處。另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歸辦公廳管理。委廳領導職數12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4人(其中監察廳廳長、預防腐敗局局長1人)、常委6人(其中,副廳長3人、副局長2人,秘書長1人)、黨外副廳長1人。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下設正處級建制的事業單位6個:時代風紀雜志社,內蒙古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內蒙古紀委監察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資料檔案室和內蒙古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
【紀律檢查體制改革】
“兩個責任”落實情況 深入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認真貫徹自治區落實黨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關于實行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責問責的暫行規定》及《實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約談暫行辦法》。對各盟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特別是黨委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加大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追責力度,對10個地區、單位進行了問責,給予黨政紀處分27人,誡勉談話26人,通報批評10人,涉及處級以上領導干部16人,有效向下傳導了壓力,壓實了責任。
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改革 認真落實“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規定,依據盟市、派駐機構、直屬高校、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等4個提名和考察辦法,對空缺的盟市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崗位進行選配。實行旗縣(市、區)紀委書記任免職由自治區紀委審核、備案制度,有效解決旗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任免隨意性大,雙重領導體制有關規定和要求落不到實處的問題。
派駐紀檢組實現“全覆蓋” 在原有29個“雙派駐”機構和8個“單派駐”“派出”機構的基礎上,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相結合的方式,使自治區紀委派駐機構增加到36個,實現自治區一級84個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對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協機關等7家單位首次派駐了紀檢機構。
“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 把2015年定為“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切實解決基層紀檢機關工作薄弱問題。蘇木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實行單設,專門負責紀(工)委工作,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紀檢干部,保證蘇木鄉鎮(街道)紀(工)委達到紀律審查最低法定人數要求。全區各級從組織建設、人員配備、改善執紀監督工作條件等方面,大力開展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12個盟市的770個蘇木鄉鎮和227個街道專職紀(工)委書記、專職紀檢干部已全部配備到位。
【紀律審查工作】
綜合運用“四種形態”監督執紀 不斷優化紀律審查領導組織方式,著力提升干部隊伍執紀能力,不斷創新執紀方式,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嚴肅查處、、、、、等一批大案要案,起到有力的震懾作用,腐敗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社會各界對反腐敗工作的信心進一步增強。
2015年,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41 000件(次),嚴格按照“五類標準”處置問題線索18 536(次)。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全區各級紀委共進行談話函詢2485件(其中,函詢1593件,主體責任談話128件,誡勉談話706件),同比增長49.79%;給予輕處分和組織處理5069人,同比增加69.76%。立案5142件(其中,地廳級干部51件、縣處級干部287件、鄉科級干部1185件),結案4948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307人(其中,地廳級干部29人、縣處級干部245人、鄉科級干部1240人),移送司法機關122人,刑事處理370人,挽回經濟損失2.37億元。
治理損害群眾利益和“四風”問題 通過切實加大監督執紀力度,有效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自治區紀委組織開展6輪“拍蒼蠅”專項行動,共向盟市集中交辦問題線索1012件,已查結89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14人,移送司法機關39人,其他處理98人,收繳違紀資金1557萬余元。制定《領導干部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抓住重要時間節點,及時發出紀律禁令,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突出問題。2015年,共查處違反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有關問題197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99人。自治區紀委本級公開通報曝光典型問題9批次51起80人。
紀律審查保障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市、區)紀檢機關談話室設置標準及其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加強辦案場所建設。11個盟市紀委已建成執紀場所,102旗縣(市、區)以及部分鄉鎮(蘇木)紀檢監察機關建成標準談話室并投入使用。自治區本級大青山廉政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了信訪接待大廳和談話室,紀律審查工作基礎條件符合專業要求,得到歷史性改善。推行“全媒體”談話管理系統,紀律審查取證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對問題線索實行微機化集中管理、集中排查、統籌調度、全程跟蹤監管,問題線索管理平臺和案件查詢平臺建設更加完善。制定《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工作責任制規定》,促進安全文明辦案工作。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改進工作方式,規范工作程序,全面檢查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紀律審查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巡視工作】 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精準發現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全年對82個地區(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實現了對盟市、旗縣(市、區)黨組織的巡視全覆蓋。創新巡視方式方法,采取“一帶一”或“1+N”模式,加快常規巡視節奏,探索開展專項巡視和巡視“回頭看”。創新紀律審查與巡視監督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嚴格用紀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為,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和線索的可查性。已經結束的前三輪巡視,共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在遵守“六大紀律”和“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問題910個,涉及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1792件。及時對涉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嚴格對巡視整改工作跟蹤問效,公開曝光一批違規違紀典型問題。對巡視整改報告報送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的6個地區(單位)黨組織進行問責追究。不斷完善巡視制度體系。深入學習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制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對原有巡視制度全面清理,新出臺14項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黨中央精神和自治區實際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
【宣傳教育工作】 努力夯實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突出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組織舉辦全區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培訓班,全面開展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和巡視工作條例的學習宣傳。豐富宣傳教育工作形式,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的典型案例教育黨員干部,用微電影、動畫、漫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加強宣傳教育陣地建設,籌建自治區廉政教育展廳,繼續加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建設力度,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辦好紀檢監察網站和《時代風紀》雜志,營造不想腐的廉政文化氛圍。及時全面收集、研判網絡輿情信息,快速穩妥處置輿情事件,積極主動引導網上輿論,回應社會關切。
【內部監督管理】 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健全并嚴格執行系統內部監督辦法、干部監督信訪舉報處理辦法、查辦案件工作“五個嚴禁”、干部下基層“三不準”等一系列制度,運用針對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干部的信訪舉報直查機制、督查機制和執紀執法巡查機制等三項機制。從加強對問題線索的集中管理入手,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加強監管,防止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行為。注重發揮巡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作用,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問題不遮掩、不包庇,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干部59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4人,鄉科級干部45人。
【重要活動】
1月15—16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機關“1·15辦案”安全警示教育座談會,張力講話。
1月23—24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召開。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講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作工作報告。
3月6日,自治區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工作推進會舉行,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講話。
3月31日,自治區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作案件剖析報告。
4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廉政研究中心在內蒙古大學掛牌成立,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講話。
9月11—19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自治區紀委常委、秘書長溫樹忠出訪蒙古國和俄羅斯。
(李宗泰)


【概況】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廳(以下簡稱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內設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巡視工作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干部監督室等17個廳部室和機關黨委。其中,辦公廳下設3個處:秘書處、綜合信息處、行政處。另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歸辦公廳管理。委廳領導職數12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4人(其中監察廳廳長、預防腐敗局局長1人)、常委6人(其中,副廳長3人、副局長2人,秘書長1人)、黨外副廳長1人。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下設正處級建制的事業單位6個:時代風紀雜志社,內蒙古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內蒙古紀委監察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信息中心、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資料檔案室和內蒙古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
【紀律檢查體制改革】
“兩個責任”落實情況 深入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認真貫徹自治區落實黨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關于實行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責問責的暫行規定》及《實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約談暫行辦法》。對各盟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特別是黨委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加大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追責力度,對10個地區、單位進行了問責,給予黨政紀處分27人,誡勉談話26人,通報批評10人,涉及處級以上領導干部16人,有效向下傳導了壓力,壓實了責任。
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改革 認真落實“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規定,依據盟市、派駐機構、直屬高校、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等4個提名和考察辦法,對空缺的盟市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崗位進行選配。實行旗縣(市、區)紀委書記任免職由自治區紀委審核、備案制度,有效解決旗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任免隨意性大,雙重領導體制有關規定和要求落不到實處的問題。
派駐紀檢組實現“全覆蓋” 在原有29個“雙派駐”機構和8個“單派駐”“派出”機構的基礎上,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相結合的方式,使自治區紀委派駐機構增加到36個,實現自治區一級84個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對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協機關等7家單位首次派駐了紀檢機構。
“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 把2015年定為“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切實解決基層紀檢機關工作薄弱問題。蘇木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實行單設,專門負責紀(工)委工作,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紀檢干部,保證蘇木鄉鎮(街道)紀(工)委達到紀律審查最低法定人數要求。全區各級從組織建設、人員配備、改善執紀監督工作條件等方面,大力開展紀檢監察機關基層基礎建設。12個盟市的770個蘇木鄉鎮和227個街道專職紀(工)委書記、專職紀檢干部已全部配備到位。
【紀律審查工作】
綜合運用“四種形態”監督執紀 不斷優化紀律審查領導組織方式,著力提升干部隊伍執紀能力,不斷創新執紀方式,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嚴肅查處、、、、、等一批大案要案,起到有力的震懾作用,腐敗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社會各界對反腐敗工作的信心進一步增強。
2015年,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41 000件(次),嚴格按照“五類標準”處置問題線索18 536(次)。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全區各級紀委共進行談話函詢2485件(其中,函詢1593件,主體責任談話128件,誡勉談話706件),同比增長49.79%;給予輕處分和組織處理5069人,同比增加69.76%。立案5142件(其中,地廳級干部51件、縣處級干部287件、鄉科級干部1185件),結案4948件,給予黨政紀處分5307人(其中,地廳級干部29人、縣處級干部245人、鄉科級干部1240人),移送司法機關122人,刑事處理370人,挽回經濟損失2.37億元。
治理損害群眾利益和“四風”問題 通過切實加大監督執紀力度,有效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自治區紀委組織開展6輪“拍蒼蠅”專項行動,共向盟市集中交辦問題線索1012件,已查結89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14人,移送司法機關39人,其他處理98人,收繳違紀資金1557萬余元。制定《領導干部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抓住重要時間節點,及時發出紀律禁令,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突出問題。2015年,共查處違反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有關問題197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99人。自治區紀委本級公開通報曝光典型問題9批次51起80人。
紀律審查保障 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內蒙古自治區旗縣(市、區)紀檢機關談話室設置標準及其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加強辦案場所建設。11個盟市紀委已建成執紀場所,102旗縣(市、區)以及部分鄉鎮(蘇木)紀檢監察機關建成標準談話室并投入使用。自治區本級大青山廉政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了信訪接待大廳和談話室,紀律審查工作基礎條件符合專業要求,得到歷史性改善。推行“全媒體”談話管理系統,紀律審查取證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對問題線索實行微機化集中管理、集中排查、統籌調度、全程跟蹤監管,問題線索管理平臺和案件查詢平臺建設更加完善。制定《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工作責任制規定》,促進安全文明辦案工作。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改進工作方式,規范工作程序,全面檢查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紀律審查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巡視工作】 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精準發現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全年對82個地區(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實現了對盟市、旗縣(市、區)黨組織的巡視全覆蓋。創新巡視方式方法,采取“一帶一”或“1+N”模式,加快常規巡視節奏,探索開展專項巡視和巡視“回頭看”。創新紀律審查與巡視監督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嚴格用紀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為,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和線索的可查性。已經結束的前三輪巡視,共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在遵守“六大紀律”和“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問題910個,涉及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1792件。及時對涉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嚴格對巡視整改工作跟蹤問效,公開曝光一批違規違紀典型問題。對巡視整改報告報送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的6個地區(單位)黨組織進行問責追究。不斷完善巡視制度體系。深入學習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制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對原有巡視制度全面清理,新出臺14項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黨中央精神和自治區實際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
【宣傳教育工作】 努力夯實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突出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組織舉辦全區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培訓班,全面開展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和巡視工作條例的學習宣傳。豐富宣傳教育工作形式,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的典型案例教育黨員干部,用微電影、動畫、漫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加強宣傳教育陣地建設,籌建自治區廉政教育展廳,繼續加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建設力度,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辦好紀檢監察網站和《時代風紀》雜志,營造不想腐的廉政文化氛圍。及時全面收集、研判網絡輿情信息,快速穩妥處置輿情事件,積極主動引導網上輿論,回應社會關切。
【內部監督管理】 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健全并嚴格執行系統內部監督辦法、干部監督信訪舉報處理辦法、查辦案件工作“五個嚴禁”、干部下基層“三不準”等一系列制度,運用針對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干部的信訪舉報直查機制、督查機制和執紀執法巡查機制等三項機制。從加強對問題線索的集中管理入手,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加強監管,防止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行為。注重發揮巡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作用,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問題不遮掩、不包庇,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干部59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4人,鄉科級干部45人。
【重要活動】
1月15—16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機關“1·15辦案”安全警示教育座談會,張力講話。
1月23—24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召開。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講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作工作報告。
3月6日,自治區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工作推進會舉行,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講話。
3月31日,自治區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召開全區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作案件剖析報告。
4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廉政研究中心在內蒙古大學掛牌成立,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講話。
9月11—19日,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張力,自治區紀委常委、秘書長溫樹忠出訪蒙古國和俄羅斯。
(李宗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