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管理局)為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自治區管理局機關內設7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掛自治區行政管理學會秘書處的牌子)、財務審計處、統建管理處、資產管理處、接待處(掛自治區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保衛處、公共機構節能處。核定事業編制60名,實有47人,大專以上學歷占95.7%。核定處級領導職數24名:11正(含3名副局長,1名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3副。管理下設5個處級單位:后勤服務中心、車輛服務處、政府辦公廳文印中心、房產管理中心、物業管理中心。負責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基建辦公室、自治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主管內蒙古機關事務工作協調。
【公務用車改革】 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處理實施辦法》要求,加快推進自治區違規車處置工作,全區共封停超標公務用車1879輛。加強對自治區及盟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審批及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等工作。全區公務用車購置數量明顯減少,購置費用明顯下降,車輛運行經費明顯減小,杜絕公車私用現象。重點加強越野車使用管理。越野車實行統一集中管理,不得作為領導干部固定或相對固定用車使用,不得在市區內使用。加大督導力度。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的名義組成多個督查組,針對各盟市及部分廳局、旗縣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問題進行了兩次專項督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地區和單位提出具體時限要求,確保公務用車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位。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配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涉及車輛處置辦法等具體措施,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已按要求基本完成自治區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及時完成各盟市及自治區部分廳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的審核工作,為向國家報送全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統計數據奠定基礎。進一步加大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力度,圍繞全國節能宣傳周“節能有道、節儉有德”的節能宣傳主題,積極營造節能氛圍。積極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各級節能工作者綜合業務素質。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大力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各專項工作,會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深入部分盟市和區直單位,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審計能耗在線監測工作;在部分區直單位、高等院校開展廢舊電子電器產品的回收工作;會同自治區水利廳組織專家組對2014年度節水型單位進行評審并在自治區政府網進行公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認真開展第二批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評價驗收工作,自治區的16家單位全部通過國家驗收。
【辦公用房清理工作】 為切實做好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先后組成13個督導組,對各盟市及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65個部門、13個直屬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清理情況進行嚴格督查和驗收,確保各地區、各單位辦公用房清理工作落實到位。扎實推進省級干部公有住房清理工作。及時完成自治區各黨政機關共計153名省級干部公有住房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對登記的住房情況和各單位房源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為下一步工作部署、決策提供了有力依據。
【貫徹落實“兩個條例”】 嚴格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合理安排接待服務工作。努力壓縮公務接待數量,全年共安排各類會議、會見活動等46次;接待區內外賓客205批次、2092人,接待批次同比減少21.2%,接待人數同比減少7.7%。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做好辦事機構清理整改工作。按規定保留了28家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并對43家不符合規定的辦事機構予以撤銷、合并,切實做好撤銷辦事機構人員及資產的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工作】 不斷提高文稿質量,全年形成文字材料近40余萬字。檔案管理工作進展有序,全年提供借閱、利用檔案56人次1872卷。行政管理學會工作始終堅持學術性與實用性并重,認真做好重點研究課題的確定和評審工作,會刊質量不斷提高。積極推進管理局網絡建設,加大網絡宣傳力度,網站修訂、新增“工作交流”“大事記”等共21個版塊,整理刊登文稿220篇,共計形成文字材料21萬余字。
【財務審計工作】 完善制度管理,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相關單位認真編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并組織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系統各單位對財政存量資金進行認真核實。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完成政府辦公廳系統的資產登記報送工作,并由自治區財政廳向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系統各單位發放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基建與資產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黨中央及自治區的相關要求,積極開展各項基建與維修工作,同時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完成自治區黨政辦公區機關職工餐廳改造工程設計和監理的招標工作和深化設計工作。對6個單位77項共計2340萬元的基建維修項目逐一進行核查、分解和審核,節約了預算經費。做好調劑分配辦公區辦公用房和統建樓產權變更事宜,辦理出售房改房12戶,審核符合領取住房補貼老職工200人,發放住房補貼總金額共計221萬余元;完成自治區黨政機關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信息管理系統的初步設計工作,為下一步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奠定基礎。
【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先后印發《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區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反恐和機房設施完善方案》等文件,積極協調武警、特警、公安等相關部門,通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同時配合,維護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安全穩定。及時處置群體上訪事件;完成自治區主要領導的會見活動和“全區農村牧區工作會議”等96次大型會議活動的警衛和交通管制工作;組織有關單位負責人,對兩個辦公區進行了6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專人限期整改。
【后勤保障工作】 不斷完善流程制度,努力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確保兩個辦公區安全高效運轉。
自治區黨政辦公區 著重抓好安全工作,實現運行保障零事故。對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各類設施設備定期安檢、定時巡查、適時維修,切實做到管理科學、運行有序、保障有力。截至2015年12月,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內5個變電站安全運行3726天,安全轉送電量441.56萬度,光伏電站共發電130萬千瓦時。完成各類燈具清洗、更換、維修2800余次,更換各類節能燈具1000余套,敷設電源線70米;安全輸送自來水33 965噸,同比減少46%;維修充灌轄區1400具干粉滅火器,制作26期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欄,更換消防設施設備及各類配件標識1300余個,處理各類報警54次、各類維修693次。對辦公區12部電梯進行了3次季度檢修工作,完成日常檢修44次,安全巡查14 880次。截至2015年12月,自治區黨政辦公區書記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17天,主席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17天,綜合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20天,會議中心消防監控安全運行2985天。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完成各類維修1077次,各類會議接待740場,53 980人次,完成自治區領導干部雙休日大講堂會務服務18次。機關食堂重新承包經營清真餐廳,解決了回族干部職工就餐問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機關幼兒園榮獲“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單位”“自治區幼兒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機關門診部拓展服務內容,為廣大干部職工提供中醫和按摩服務。制定《省級離退休干部保健服務方案》,有計劃地開展巡診工作。探索藥品購銷新模式,向自治區衛生廳藥采中心申請參與網絡平臺購藥。
自治區政府辦公區 2015年,對自治區政府辦公區用電安全進行了4次檢查,并完成了356次日常維修,更換節能照明設備60次,進行供電改造施工32次。截至2015年底,5號樓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4381天,6號樓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4759天,網球館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3994天,安全轉送電量536.1389萬千瓦時,安全用水84 692噸,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了自治區政府辦公區正常高效運行。共實施15項維修工程,總金額100余萬元;對維修工程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施工照片資料3170余張;完成2015年維修工程的審核、驗收、決算工作。
【車輛服務工作】 深入開展辦公廳公車治理工作,將自治區政府退休省級領導所用11臺奧迪車全部收回并上交自治區公車辦,同時妥善安置了退車駕駛員。積極進行建立自治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的前期準備工作,對14個執法單位的用車需求進行初步了解,擬制了執法用車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公務用車“三定”要求,嚴格執行公車節假日封停制度,落實整頓公安、軍警牌照,杜絕違規使用公車現象,公車運行經費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完成車輛辦理過戶、報廢等手續;建立完備的車輛技術檔案,累計保養維修車輛442臺次。按照“安全、正點、衛生、保密”的工作要求,為領導提供車輛服務約3萬趟次,累計安全運行79.7萬公里。
【機關文印工作】 本著“務實、高效、保密、準確”的原則,順利完成2015年各項生產任務。全年完成產值1200萬元,用紙5600令。完成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件印制任務995件;完成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預決算報告》《財政統計分析》、自治區高院和自治區檢察院的報告等重大印刷任務;完成自治區財政廳預算處87個廳局部門財政預算的印制任務;完成《自治區公報》蒙、漢文版,《內蒙古婦女》蒙文版,《理論研究》《內蒙古體育》《內蒙古工業與信息》等23種雜志的印制任務;完成40多個委、辦、廳局會議材料、各類文件、匯編印制任務;完成內大、教育兩大出版社印制的教科書、教輔材料9種,完成845令用紙任務。
【制度建設】 通過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維修、設備、材料采購招標組織機構及工作程序》等制度,加強對重要部門及權力相對集中的重要崗位的監督,規范了相關工作。深入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機關運行經費制度、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公務接待和會議制度標準、后勤服務社會化等方面的研究,為各級機關事務部門決策提供有力的理論保障,積極促進自治區機關事務工作科學發展。
(李晶)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管理局)為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自治區管理局機關內設7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掛自治區行政管理學會秘書處的牌子)、財務審計處、統建管理處、資產管理處、接待處(掛自治區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保衛處、公共機構節能處。核定事業編制60名,實有47人,大專以上學歷占95.7%。核定處級領導職數24名:11正(含3名副局長,1名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3副。管理下設5個處級單位:后勤服務中心、車輛服務處、政府辦公廳文印中心、房產管理中心、物業管理中心。負責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基建辦公室、自治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主管內蒙古機關事務工作協調。
【公務用車改革】 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處理實施辦法》要求,加快推進自治區違規車處置工作,全區共封停超標公務用車1879輛。加強對自治區及盟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審批及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等工作。全區公務用車購置數量明顯減少,購置費用明顯下降,車輛運行經費明顯減小,杜絕公車私用現象。重點加強越野車使用管理。越野車實行統一集中管理,不得作為領導干部固定或相對固定用車使用,不得在市區內使用。加大督導力度。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的名義組成多個督查組,針對各盟市及部分廳局、旗縣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問題進行了兩次專項督查,對整改不到位的地區和單位提出具體時限要求,確保公務用車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位。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配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涉及車輛處置辦法等具體措施,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已按要求基本完成自治區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及時完成各盟市及自治區部分廳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數據的審核工作,為向國家報送全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統計數據奠定基礎。進一步加大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力度,圍繞全國節能宣傳周“節能有道、節儉有德”的節能宣傳主題,積極營造節能氛圍。積極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各級節能工作者綜合業務素質。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大力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各專項工作,會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深入部分盟市和區直單位,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審計能耗在線監測工作;在部分區直單位、高等院校開展廢舊電子電器產品的回收工作;會同自治區水利廳組織專家組對2014年度節水型單位進行評審并在自治區政府網進行公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認真開展第二批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評價驗收工作,自治區的16家單位全部通過國家驗收。
【辦公用房清理工作】 為切實做好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先后組成13個督導組,對各盟市及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65個部門、13個直屬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清理情況進行嚴格督查和驗收,確保各地區、各單位辦公用房清理工作落實到位。扎實推進省級干部公有住房清理工作。及時完成自治區各黨政機關共計153名省級干部公有住房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對登記的住房情況和各單位房源情況進行分類匯總,為下一步工作部署、決策提供了有力依據。
【貫徹落實“兩個條例”】 嚴格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合理安排接待服務工作。努力壓縮公務接待數量,全年共安排各類會議、會見活動等46次;接待區內外賓客205批次、2092人,接待批次同比減少21.2%,接待人數同比減少7.7%。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做好辦事機構清理整改工作。按規定保留了28家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并對43家不符合規定的辦事機構予以撤銷、合并,切實做好撤銷辦事機構人員及資產的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工作】 不斷提高文稿質量,全年形成文字材料近40余萬字。檔案管理工作進展有序,全年提供借閱、利用檔案56人次1872卷。行政管理學會工作始終堅持學術性與實用性并重,認真做好重點研究課題的確定和評審工作,會刊質量不斷提高。積極推進管理局網絡建設,加大網絡宣傳力度,網站修訂、新增“工作交流”“大事記”等共21個版塊,整理刊登文稿220篇,共計形成文字材料21萬余字。
【財務審計工作】 完善制度管理,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相關單位認真編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并組織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系統各單位對財政存量資金進行認真核實。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完成政府辦公廳系統的資產登記報送工作,并由自治區財政廳向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系統各單位發放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基建與資產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黨中央及自治區的相關要求,積極開展各項基建與維修工作,同時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完成自治區黨政辦公區機關職工餐廳改造工程設計和監理的招標工作和深化設計工作。對6個單位77項共計2340萬元的基建維修項目逐一進行核查、分解和審核,節約了預算經費。做好調劑分配辦公區辦公用房和統建樓產權變更事宜,辦理出售房改房12戶,審核符合領取住房補貼老職工200人,發放住房補貼總金額共計221萬余元;完成自治區黨政機關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信息管理系統的初步設計工作,為下一步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奠定基礎。
【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先后印發《自治區黨政機關辦公區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反恐和機房設施完善方案》等文件,積極協調武警、特警、公安等相關部門,通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同時配合,維護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安全穩定。及時處置群體上訪事件;完成自治區主要領導的會見活動和“全區農村牧區工作會議”等96次大型會議活動的警衛和交通管制工作;組織有關單位負責人,對兩個辦公區進行了6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專人限期整改。
【后勤保障工作】 不斷完善流程制度,努力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確保兩個辦公區安全高效運轉。
自治區黨政辦公區 著重抓好安全工作,實現運行保障零事故。對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各類設施設備定期安檢、定時巡查、適時維修,切實做到管理科學、運行有序、保障有力。截至2015年12月,自治區黨政辦公區內5個變電站安全運行3726天,安全轉送電量441.56萬度,光伏電站共發電130萬千瓦時。完成各類燈具清洗、更換、維修2800余次,更換各類節能燈具1000余套,敷設電源線70米;安全輸送自來水33 965噸,同比減少46%;維修充灌轄區1400具干粉滅火器,制作26期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欄,更換消防設施設備及各類配件標識1300余個,處理各類報警54次、各類維修693次。對辦公區12部電梯進行了3次季度檢修工作,完成日常檢修44次,安全巡查14 880次。截至2015年12月,自治區黨政辦公區書記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17天,主席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17天,綜合樓消防監控安全運行3120天,會議中心消防監控安全運行2985天。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完成各類維修1077次,各類會議接待740場,53 980人次,完成自治區領導干部雙休日大講堂會務服務18次。機關食堂重新承包經營清真餐廳,解決了回族干部職工就餐問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機關幼兒園榮獲“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單位”“自治區幼兒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機關門診部拓展服務內容,為廣大干部職工提供中醫和按摩服務。制定《省級離退休干部保健服務方案》,有計劃地開展巡診工作。探索藥品購銷新模式,向自治區衛生廳藥采中心申請參與網絡平臺購藥。
自治區政府辦公區 2015年,對自治區政府辦公區用電安全進行了4次檢查,并完成了356次日常維修,更換節能照明設備60次,進行供電改造施工32次。截至2015年底,5號樓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4381天,6號樓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4759天,網球館變電站安全運行累計3994天,安全轉送電量536.1389萬千瓦時,安全用水84 692噸,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了自治區政府辦公區正常高效運行。共實施15項維修工程,總金額100余萬元;對維修工程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施工照片資料3170余張;完成2015年維修工程的審核、驗收、決算工作。
【車輛服務工作】 深入開展辦公廳公車治理工作,將自治區政府退休省級領導所用11臺奧迪車全部收回并上交自治區公車辦,同時妥善安置了退車駕駛員。積極進行建立自治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的前期準備工作,對14個執法單位的用車需求進行初步了解,擬制了執法用車平臺運行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公務用車“三定”要求,嚴格執行公車節假日封停制度,落實整頓公安、軍警牌照,杜絕違規使用公車現象,公車運行經費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完成車輛辦理過戶、報廢等手續;建立完備的車輛技術檔案,累計保養維修車輛442臺次。按照“安全、正點、衛生、保密”的工作要求,為領導提供車輛服務約3萬趟次,累計安全運行79.7萬公里。
【機關文印工作】 本著“務實、高效、保密、準確”的原則,順利完成2015年各項生產任務。全年完成產值1200萬元,用紙5600令。完成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件印制任務995件;完成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預決算報告》《財政統計分析》、自治區高院和自治區檢察院的報告等重大印刷任務;完成自治區財政廳預算處87個廳局部門財政預算的印制任務;完成《自治區公報》蒙、漢文版,《內蒙古婦女》蒙文版,《理論研究》《內蒙古體育》《內蒙古工業與信息》等23種雜志的印制任務;完成40多個委、辦、廳局會議材料、各類文件、匯編印制任務;完成內大、教育兩大出版社印制的教科書、教輔材料9種,完成845令用紙任務。
【制度建設】 通過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維修、設備、材料采購招標組織機構及工作程序》等制度,加強對重要部門及權力相對集中的重要崗位的監督,規范了相關工作。深入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機關運行經費制度、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公務接待和會議制度標準、后勤服務社會化等方面的研究,為各級機關事務部門決策提供有力的理論保障,積極促進自治區機關事務工作科學發展。
(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