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是主管全區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8個處室(局):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審計處、財務處、規劃與科技處、耕地保護處、不動產登記局(地籍管理處)、土地利用管理處、地質勘查處、礦產開發管理處、礦產資源儲量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廳機關行政編制96人。廳屬事業單位14個,分別為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自治區煤田地質局、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局、自治區地質調查院、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自治區土地調查規劃院、自治區不動產登記與國土資源儲備交易中心、自治區土地整治中心、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自治區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廳監管企業2個,分別為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比照正廳級管理)、內蒙古土地資源收儲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10月批準成立,比照正處級管理)。
【土地利用計劃管理】 按照國家下達指標保重大項目,一般建設項目靠內部挖潛的思路,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用地計劃。通過爭取增量、盤活存量,調整空間規模等措施,切實保障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產業、基礎設施以及民生項目用地。全年共爭取國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1.66萬公頃,較2014年增長9.34%,位居東北地區第一、華北地區第二、西北地區第二;爭取54條自治區批準交通項目全部納入國家用地保障,實行用地計劃單列;緊緊抓住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契機,爭取國家新增建設用地空間規模10多萬公頃,基本保障自治區“十三五”重大項目用地需求。2015年,全區使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共計18 190.91公頃。其中,上報使用國家預留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3441.4公頃,批準使用自治區下達計劃指標14 749.51公頃。
【建設用地供應】 全年共批準新增建設用地面積24 529.54公頃,建設用地供應總規模20 957.66公頃,同比減少10.47%。其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10 863.39公頃,占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51.83%。
【耕地保護】 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政策,強化土地整治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全年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622.9萬畝,超56%完成了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新增耕地節水率平均達到30%以上,糧食生產能力平均提高20%以上,耕地質量平均比整治前提高1個等別,有效改善農業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取得“治地、節水、增糧、富民”的良好效果。
【地質勘查】 全面實施“358”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重點推進整裝勘查、集中勘查和合作勘查,新增整裝勘查區2片、集中勘查區9片。2015年,全區地勘查投入總計70.16億元,其中非油氣地質勘查投入資金37.16億元,油氣勘查投入33億元,拉動社會投資26.42億元。先后發現7處大型以上鈾礦床,已探獲的鈾資源量位居全國首位;新發現雙尖子銀多金屬礦、曹四夭鉬礦、高爾旗銀鉛鋅礦、查汗木胡魯石墨礦等大中型固體礦產地10多處。實施地質找礦“走出去”戰略,重點推進對俄蒙礦業合作的同時,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獨立登記探礦權15宗,合作項目90多個,潛在價值17億元。
【礦產資源管理】 全區在期有效采礦權4257個。其中,煤炭550個,黑色金屬369個,有色金屬233個,貴金屬147個,水氣礦產27個,非金屬及其他礦產2931個。設計開采產能:煤炭8億噸/年,鐵礦10 819萬噸/年,有色金屬礦(礦石)7288萬噸/年。全區在期有效探礦權3751個。其中:煤炭232個,黑色金屬506個,有色金屬1845個,貴金屬809個,水氣礦產13個,非金屬及其他礦產346個??辈榭偯娣e10.24萬平方公里。成功舉辦中蒙礦產資源開發洽談會,簽訂投資意向300多億元,為推動中蒙兩國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務實合作搭建了平臺,奠定了基礎。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化煤炭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意見》,除個別重點煤炭資源開發項目外,新設置煤炭礦業權全部以招拍掛方式出讓。開展礦產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和煤炭資源配置清理,共清理煤炭資源88.2億噸。規范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在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采礦權審批方面,合并多項審批材料,取消3項前置審批,提高了審批效率。和諧礦區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主要礦區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安全生產水平大幅度提高,礦山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和能力進一步增強,礦區移民搬遷安置穩妥有序推進,礦山企業發展得到有效支持。
【地質環境保護】 按照綠色發展理念和“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變被動開發為主動治理,通過完善政策、強化監管,加強綠色礦山和和諧礦區建設,落實“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和“誰破壞、誰治理”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地質環境治理力度,著力解決長期以來因礦業開發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自治區首次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納入對盟市領導班子考核范圍,制定出臺相關制度、具體實施細則和相關技術標準,進一步規范開發與治理行為。全區共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14.9億元(含社會投入),治理面積181.1平方公里,重點礦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資源資本化運作】 圍繞自治區“五大基地”建設,深入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礦業集團參與建設的霍林河300萬噸煤電鋁一體化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98億元,已建成產能200萬噸;興和2×35萬千瓦電廠一期工程已建成并組網發電;深入推進興安盟40億立方米煤制氣、綠能多晶硅等一批重點項目。同時,更加強化資源的資本功能。礦業集團獲得銀行意向授信1200多億元,落實授信350億元,并成功獲得37億元中期票據和10億元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注冊發行資格,發行中期票據10億元、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5億元。直接融資工作的啟動,不僅改善了礦業集團的融資結構,降低了融資成本,而且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組建內蒙古土地資源收儲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籌建工作順利推進。
【基礎測繪】 全面完成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大綱(2016—2020年)》,增加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覆蓋面積2.2萬平方公里,更新自治區經濟發展重點區域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1025平方公里。建設自治區測繪現代基準,完成三等水準測量800公里、GPSC級點50個及測量標志維護工作。自治區首家“數字旗縣”——“數字錫林浩特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通過專家組驗收,“數字巴彥淖爾地理空間框架”通過驗收,“數字呼倫貝爾地理空間框架”基本完成建設,完成“天地圖·內蒙古”與國家主節點5500幅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的數據融合。
【國土資源抵押融資】 針對企業資金壓力大的實際,進一步加大土地、礦業權抵押融資力度,簡化程序,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充分釋放國土資源抵押潛能。全年共辦理礦業權抵押137項,累計抵押金額419億元;國有土地抵押6.8萬宗,抵押金額3854億元;集體土地抵押56宗,抵押金額1億元。同時,大力推進土地收儲融資,自治區土地收儲中心共申報項目貸款194.7億元,累計貸款余額109.8億元,為緩解地方財政壓力,幫助基層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堅持服務和監管并重,全面推進執法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對重點地區、典型違法案件從嚴整治,切實維護國土資源開發秩序。全區共立案查處涉地違法案件537起,涉及土地面積1374.55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26.69公頃),共收繳罰沒款4249.21萬元,拆除構建物10.04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54.17萬平方米,收回土地25.59公頃,給予黨政紀處分31人。查處涉礦違法案件307起,收繳罰沒款535.19萬元,給予黨政紀處分1人。對違法問題突出的5個旗縣進行警示約談,對8起典型違法案件進行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國土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
【國土資源收益】 全年國土資源收益234.1億元,同比下降45.5%。其中:礦業權使用費及價款60.23億元,較2014年增長85.6%;礦產資源補償費7.32億元,較2014年下降65.35%;新增費13.51億元,較2014年下降17.80%;土地出讓金152.56億元,較2014年下降57.42%。
【重點領域改革】 全面完成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組建工作,并在二連浩特市頒發了全區第一本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農村牧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實現城鄉土地登記全覆蓋;在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下,和林格爾縣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地勘單位事企分開改革穩步實施。
堅持以市場化、公開化為主導,以保障公平交易、降低工程成本、防止廉政風險為主要內容,深入推進比價招投標機制。共完成542個標段的土地整治項目及12個標段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比價招投標工作,節約資金6.66億元。
【政務公開及信息化】 堅持依法行政,持續推進簡政放權,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廳門戶網站共計發布政務信息19 048條,全年網站點擊量達147.9萬次。廳門戶網站在自治區政府44個政務門戶網站績效評估中排第一位;在全國國土資源部門綜合考評中步入前列(2013年和2014年連續2年位列全國省級第三名),全區6個市級國土資源門戶網站和4個縣級國土資源門戶網站進入全國市、縣級前30名行列。統籌協調全區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一張圖”二期核心數據庫、綜合監管指揮中心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與應用。
【機關黨建】 按照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和“四個一”要求,堅持高起點超前謀劃、高標準啟動開局、高質量組織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在精心組織學習培訓、深入開展交流研討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安排部署,把握關鍵動作,重點針對梳理出的“不嚴不實”的問題,結合增強保障服務能力加強整改,受到自治區有關領導的高度評價,多次在自治區的推進會、座談會上作典型經驗交流,編匯《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黨建工作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系列叢書》共計12冊。按照“三到村三到戶”幫扶工作要求,制定“修路、養畜、植樹、治地”八字幫扶工作方針,投資1億元,定點幫扶興安盟白辛嘎查,成效顯著。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被評為幫扶工作示范單位,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煤田地質局及測繪地理信息局被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2名同志被授予駐村優秀幫扶干部,1名同志被授予優秀幫扶工作者榮譽稱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1+3”制度體系,認真貫徹“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嚴守“耕地紅線、廉政底線、維穩高壓線、資源環境生命線”4條防線,層層壓實黨建責任,建立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四個一”聯系點工作機制;圍繞自治區黨委“1+3”制度體系要求,不斷健全指導性強、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組織2次各盟市局、廳屬單位黨組織書記和廳機關黨支部書記雙向述職;連續兩年獲得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聯述聯評聯考”黨建工作第一名,廳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被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評為優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黨風廉政建設】 圍繞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及“三轉”等有關工作,創新監督管理機制,及時調整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全力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為紀檢監察機構突出主業主責、集中力量開展工作創造條件。紀檢干部聚焦主責、回歸主業,集中精力開展執紀監督問責。持續開展全覆蓋的內部巡視工作,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治“四風”成果。全面推進資源交易公開化、陽光化,對協議出讓之外的礦業權全部進入市場公開競價交易,全程網絡化視頻監督,有效防范了廉政風險。
【干部隊伍建設】 加強學習型領導班子建設,嚴格落實廳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舉行15次集體學習,召開各種學習會議20余次。舉辦處級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培訓班5期,培訓學員370余名。組織理論宣講20余場次、受眾逾12 000人,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改革創新、保障發展、廉潔從政的心智模式。嚴格執行黨的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堅持任人唯賢,突出實干、擔當、干凈,加強干部輪崗交流,選派一批年輕務實的業務骨干上掛下派。全區國土資源系統有6個單位、3名同志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分別授予“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吳占全)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以下簡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是主管全區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8個處室(局):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審計處、財務處、規劃與科技處、耕地保護處、不動產登記局(地籍管理處)、土地利用管理處、地質勘查處、礦產開發管理處、礦產資源儲量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廳機關行政編制96人。廳屬事業單位14個,分別為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自治區煤田地質局、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局、自治區地質調查院、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自治區土地調查規劃院、自治區不動產登記與國土資源儲備交易中心、自治區土地整治中心、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自治區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廳監管企業2個,分別為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比照正廳級管理)、內蒙古土地資源收儲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10月批準成立,比照正處級管理)。
【土地利用計劃管理】 按照國家下達指標保重大項目,一般建設項目靠內部挖潛的思路,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用地計劃。通過爭取增量、盤活存量,調整空間規模等措施,切實保障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產業、基礎設施以及民生項目用地。全年共爭取國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1.66萬公頃,較2014年增長9.34%,位居東北地區第一、華北地區第二、西北地區第二;爭取54條自治區批準交通項目全部納入國家用地保障,實行用地計劃單列;緊緊抓住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契機,爭取國家新增建設用地空間規模10多萬公頃,基本保障自治區“十三五”重大項目用地需求。2015年,全區使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共計18 190.91公頃。其中,上報使用國家預留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3441.4公頃,批準使用自治區下達計劃指標14 749.51公頃。
【建設用地供應】 全年共批準新增建設用地面積24 529.54公頃,建設用地供應總規模20 957.66公頃,同比減少10.47%。其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10 863.39公頃,占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51.83%。
【耕地保護】 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政策,強化土地整治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全年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622.9萬畝,超56%完成了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新增耕地節水率平均達到30%以上,糧食生產能力平均提高20%以上,耕地質量平均比整治前提高1個等別,有效改善農業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取得“治地、節水、增糧、富民”的良好效果。
【地質勘查】 全面實施“358”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重點推進整裝勘查、集中勘查和合作勘查,新增整裝勘查區2片、集中勘查區9片。2015年,全區地勘查投入總計70.16億元,其中非油氣地質勘查投入資金37.16億元,油氣勘查投入33億元,拉動社會投資26.42億元。先后發現7處大型以上鈾礦床,已探獲的鈾資源量位居全國首位;新發現雙尖子銀多金屬礦、曹四夭鉬礦、高爾旗銀鉛鋅礦、查汗木胡魯石墨礦等大中型固體礦產地10多處。實施地質找礦“走出去”戰略,重點推進對俄蒙礦業合作的同時,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獨立登記探礦權15宗,合作項目90多個,潛在價值17億元。
【礦產資源管理】 全區在期有效采礦權4257個。其中,煤炭550個,黑色金屬369個,有色金屬233個,貴金屬147個,水氣礦產27個,非金屬及其他礦產2931個。設計開采產能:煤炭8億噸/年,鐵礦10 819萬噸/年,有色金屬礦(礦石)7288萬噸/年。全區在期有效探礦權3751個。其中:煤炭232個,黑色金屬506個,有色金屬1845個,貴金屬809個,水氣礦產13個,非金屬及其他礦產346個。勘查總面積10.24萬平方公里。成功舉辦中蒙礦產資源開發洽談會,簽訂投資意向300多億元,為推動中蒙兩國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務實合作搭建了平臺,奠定了基礎。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化煤炭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意見》,除個別重點煤炭資源開發項目外,新設置煤炭礦業權全部以招拍掛方式出讓。開展礦產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和煤炭資源配置清理,共清理煤炭資源88.2億噸。規范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在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采礦權審批方面,合并多項審批材料,取消3項前置審批,提高了審批效率。和諧礦區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主要礦區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安全生產水平大幅度提高,礦山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和能力進一步增強,礦區移民搬遷安置穩妥有序推進,礦山企業發展得到有效支持。
【地質環境保護】 按照綠色發展理念和“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變被動開發為主動治理,通過完善政策、強化監管,加強綠色礦山和和諧礦區建設,落實“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和“誰破壞、誰治理”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地質環境治理力度,著力解決長期以來因礦業開發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自治區首次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納入對盟市領導班子考核范圍,制定出臺相關制度、具體實施細則和相關技術標準,進一步規范開發與治理行為。全區共投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14.9億元(含社會投入),治理面積181.1平方公里,重點礦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資源資本化運作】 圍繞自治區“五大基地”建設,深入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礦業集團參與建設的霍林河300萬噸煤電鋁一體化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98億元,已建成產能200萬噸;興和2×35萬千瓦電廠一期工程已建成并組網發電;深入推進興安盟40億立方米煤制氣、綠能多晶硅等一批重點項目。同時,更加強化資源的資本功能。礦業集團獲得銀行意向授信1200多億元,落實授信350億元,并成功獲得37億元中期票據和10億元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注冊發行資格,發行中期票據10億元、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5億元。直接融資工作的啟動,不僅改善了礦業集團的融資結構,降低了融資成本,而且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組建內蒙古土地資源收儲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籌建工作順利推進。
【基礎測繪】 全面完成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測繪地理信息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大綱(2016—2020年)》,增加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覆蓋面積2.2萬平方公里,更新自治區經濟發展重點區域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1025平方公里。建設自治區測繪現代基準,完成三等水準測量800公里、GPSC級點50個及測量標志維護工作。自治區首家“數字旗縣”——“數字錫林浩特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通過專家組驗收,“數字巴彥淖爾地理空間框架”通過驗收,“數字呼倫貝爾地理空間框架”基本完成建設,完成“天地圖·內蒙古”與國家主節點5500幅1∶10 000比例尺地形圖的數據融合。
【國土資源抵押融資】 針對企業資金壓力大的實際,進一步加大土地、礦業權抵押融資力度,簡化程序,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充分釋放國土資源抵押潛能。全年共辦理礦業權抵押137項,累計抵押金額419億元;國有土地抵押6.8萬宗,抵押金額3854億元;集體土地抵押56宗,抵押金額1億元。同時,大力推進土地收儲融資,自治區土地收儲中心共申報項目貸款194.7億元,累計貸款余額109.8億元,為緩解地方財政壓力,幫助基層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堅持服務和監管并重,全面推進執法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對重點地區、典型違法案件從嚴整治,切實維護國土資源開發秩序。全區共立案查處涉地違法案件537起,涉及土地面積1374.55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26.69公頃),共收繳罰沒款4249.21萬元,拆除構建物10.04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54.17萬平方米,收回土地25.59公頃,給予黨政紀處分31人。查處涉礦違法案件307起,收繳罰沒款535.19萬元,給予黨政紀處分1人。對違法問題突出的5個旗縣進行警示約談,對8起典型違法案件進行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國土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
【國土資源收益】 全年國土資源收益234.1億元,同比下降45.5%。其中:礦業權使用費及價款60.23億元,較2014年增長85.6%;礦產資源補償費7.32億元,較2014年下降65.35%;新增費13.51億元,較2014年下降17.80%;土地出讓金152.56億元,較2014年下降57.42%。
【重點領域改革】 全面完成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組建工作,并在二連浩特市頒發了全區第一本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農村牧區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實現城鄉土地登記全覆蓋;在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下,和林格爾縣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地勘單位事企分開改革穩步實施。
堅持以市場化、公開化為主導,以保障公平交易、降低工程成本、防止廉政風險為主要內容,深入推進比價招投標機制。共完成542個標段的土地整治項目及12個標段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比價招投標工作,節約資金6.66億元。
【政務公開及信息化】 堅持依法行政,持續推進簡政放權,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廳門戶網站共計發布政務信息19 048條,全年網站點擊量達147.9萬次。廳門戶網站在自治區政府44個政務門戶網站績效評估中排第一位;在全國國土資源部門綜合考評中步入前列(2013年和2014年連續2年位列全國省級第三名),全區6個市級國土資源門戶網站和4個縣級國土資源門戶網站進入全國市、縣級前30名行列。統籌協調全區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一張圖”二期核心數據庫、綜合監管指揮中心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與應用。
【機關黨建】 按照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和“四個一”要求,堅持高起點超前謀劃、高標準啟動開局、高質量組織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在精心組織學習培訓、深入開展交流研討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安排部署,把握關鍵動作,重點針對梳理出的“不嚴不實”的問題,結合增強保障服務能力加強整改,受到自治區有關領導的高度評價,多次在自治區的推進會、座談會上作典型經驗交流,編匯《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黨建工作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系列叢書》共計12冊。按照“三到村三到戶”幫扶工作要求,制定“修路、養畜、植樹、治地”八字幫扶工作方針,投資1億元,定點幫扶興安盟白辛嘎查,成效顯著。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被評為幫扶工作示范單位,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煤田地質局及測繪地理信息局被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2名同志被授予駐村優秀幫扶干部,1名同志被授予優秀幫扶工作者榮譽稱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1+3”制度體系,認真貫徹“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嚴守“耕地紅線、廉政底線、維穩高壓線、資源環境生命線”4條防線,層層壓實黨建責任,建立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四個一”聯系點工作機制;圍繞自治區黨委“1+3”制度體系要求,不斷健全指導性強、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組織2次各盟市局、廳屬單位黨組織書記和廳機關黨支部書記雙向述職;連續兩年獲得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聯述聯評聯考”黨建工作第一名,廳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被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評為優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黨風廉政建設】 圍繞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及“三轉”等有關工作,創新監督管理機制,及時調整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全力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為紀檢監察機構突出主業主責、集中力量開展工作創造條件。紀檢干部聚焦主責、回歸主業,集中精力開展執紀監督問責。持續開展全覆蓋的內部巡視工作,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治“四風”成果。全面推進資源交易公開化、陽光化,對協議出讓之外的礦業權全部進入市場公開競價交易,全程網絡化視頻監督,有效防范了廉政風險。
【干部隊伍建設】 加強學習型領導班子建設,嚴格落實廳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舉行15次集體學習,召開各種學習會議20余次。舉辦處級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培訓班5期,培訓學員370余名。組織理論宣講20余場次、受眾逾12 000人,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改革創新、保障發展、廉潔從政的心智模式。嚴格執行黨的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堅持任人唯賢,突出實干、擔當、干凈,加強干部輪崗交流,選派一批年輕務實的業務骨干上掛下派。全區國土資源系統有6個單位、3名同志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分別授予“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吳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