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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城鄉建設
  •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住建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行政編制79人。

    【出臺地方性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17日,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3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第21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令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城鎮綠化管理辦法》,自201551日起施行。11月,自治區人大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該地方性法規的通過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政法委、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廳列入“2015年度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住房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2015年,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新開工28.45萬套,基本建成16.34萬套。其中:保障性住房新開工4.27萬套,基本建成4.17萬套;棚戶區改造新開工24.19萬套,基本建成12.17萬套。截至2015年底,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28.5萬套,開工率100.2%,基本建成19.3萬套,建成率118.2%,完成投資588.8億元。其中,保障性住房開工42.8萬套,開工率100.3%,基本建成6.24萬套,建成率149.7%,完成投資50.3億元;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24.2萬戶,開工率100.2%,基本建成13.1萬套,建成率107.4%,完成投資538.5億元。籌集公租房4.28萬套,公租房分配入住率59.1%

    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機制  2015年,全區爭取黨中央補助資金85億元,國家專項建設債券4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足額安排9億元配套資金,并都按要求及時分解下達各盟市;國家開發銀行新增350億元的貸款額度,與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洽談合作,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工作;創新融資模式,積極嘗試采用PPP模式加快棚戶區改造,將赤峰市作為PPP模式改造試點,并引進中鐵建房地產集團公司與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政府合作開展棚戶區改造;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堅持“只予不取”的原則,在國家政策的框架內盡可能降低棚戶區項目的建設成本。

    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  52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盟市、旗縣(市、區)根據本地區城鎮化發展進程,綜合考慮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實際需求,科學編制商品住宅及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供應計劃,重點是針對全區各地商品住宅存量較大的實際,采取直接購買商品住宅的形式,加大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促進房地產合理開發。對于商品住房存量較大、消化周期較長的地區,公租房房源和棚戶區、老舊小區改造安置房源的籌集,原則上以全部回購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解決,存量商品住房確實不能滿足房源要求的,才可適當新建。自治區住建廳在《轉發住建部關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具體措施,特別是對存量商品住房較多的城市,要盡快出臺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辦法,通過政府組織棚改居民自主選購商品住房、政府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等形式,推動存量商品住房轉為棚改安置房。各盟市也陸續出臺了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具體措施。全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達57.6%。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提出的“貨幣化安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的目標要求。

    城中村摸底調查和城市危房改造計劃  6月底,按照國務院決定進一步強化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的精神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計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計劃從2016年起將城市危房納入棚戶區改造政策范圍,并要求各盟市編制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三年計劃以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滾動計劃,抓緊開展2016年項目前期工作,提前安排2016年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工作。

    棚改購買服務  9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集盟市政府分管市長及自治區相關廳局和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等部門負責人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棚改工作推進會議,部署開展棚改購買服務前期工作。101213日,召集全區各盟市、各旗縣(市、區)棚戶區改造相關負責人,在呼和浩特市舉辦全區棚改購買服務培訓班。

    【住房公積金監管】  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和管理水平的通知》,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有關政策的通知》,擴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范圍,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限額,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門檻,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同比提高約7個百分點。2015年,全區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人數達193.5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62萬人;繳存總額1668.76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88.49億元;個人提取總額678.89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00.11億元,增長41.79%;貸款余額609.94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4.25%

    【房地產市場】

    房地產行業發展政策  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按照合理調控用地供應和開發規模,支持居民購房、消化存量的原則,提出9大方面的政策措施,確保全區房地產市場運行平穩健康發展,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大的波動。

    房地產行業現狀  2015年,全區商品房建設項目復工率達到83%,商品住宅平均價格3939元,有效防范了房地產行業的價格泡沫和資金斷鏈的風險。2015年,全區商品住宅庫存首呈下降趨勢,較上年下降4.2%2015年,全區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081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投資290億元,同比增長-21%。全區商品房屋施工面積13 637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施工面積9210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2098萬平方米和1565萬平方米。全區商品房屋竣工面積1697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竣工1281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315萬平方米和215萬平方米。全區商品房屋銷售面積2369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銷售1945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88萬平方米和51萬平方米。

    物業管理  出臺《關于加強物業管理促進物業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加強物業管理促進物業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從2016年起,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自治區對盟市年度目標考核,為提升物業服務能力和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規范年活動方案》,進一步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物業行業整體素質,促進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與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物業服務管理糾紛中的職能作用,及時解決物業服務管理糾紛,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

    房屋征收  與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制定《切實依法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舊城區改造、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提供優質服務、開通“綠色通道”等9個方面的內容,為依法推進和保障全區城市棚戶區改造、舊城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法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申請司法強制執行工作和法院對該類案件的非訴審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1125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自201631日起實施。

    產權交易工作與登記管理  在全區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中介公司開展非法集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印發《關于開展全區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并對部分一級資質機構和分支機構進行檢查,將檢查情況已上報住建部。按照《關于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組織實施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共499人參加考試。

    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  繼續開展對烏海市、蒙西建設投資集團2個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實施項目的督促、跟蹤工作,確保兩個基地建設有實質性的發展變化。督促烏蘭察布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國家住宅產業化綜合試點城市申報步伐,盡快獲批掛牌。積極協調做好興安盟內蒙古鑫泰建設集團申報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工作。

    【城鄉規劃】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  經住建部批復同意,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的修編工作,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已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了審議。《規劃》中提出的“一核多中心、一帶多軸線”的戰略布局已列入自治區黨委、政府《“十三五”規劃建議》和《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

    城鎮規劃編制與實施管理  組織自治區專家對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邊境合作區、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物流園區等5個特定地區的總體規劃進行論證。對巴彥淖爾市、二連浩特市等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烏海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在完成總體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準備開展“十三五”期間的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赴福建省廈門市就“三規合一”和城市設計等方面進行調研考察,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全區“三規合一”實施方案。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如何做好城市設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銜接的問題,擬出臺編制導則或者實施辦法。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的部署,積極推動區域一體化與協調發展,做好呼包鄂城市群規劃(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實施;與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研究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發改委)共同起草《關于推進烏海及周邊城鎮群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送審稿)》。加快推進全區新一輪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全區城鎮控規平均覆蓋率已達到80%以上。

    村鎮規劃  全區58個旗縣編制完成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完成率占旗縣總數的84%69個旗縣,不包含市、區)。組織編制完成了全區村莊布局規劃。村鎮域規劃:250個自治區級重點鎮編制完成鎮域規劃,占重點鎮總數的96.5%259個自治區級重點鎮)。90個一般建制鎮編制完成鎮域規劃,占一般建制鎮總數的39%(建制鎮488個,其中,重點鎮259個,一般建制鎮229個)。5934個行政村編制完成村莊規劃,占全部行政村總數的35.5%11 256個行政村)。保護規劃:6個歷史文化名鎮(村)和24個傳統村落編制完成保護發展專項規劃。2015年,組織編制完成13個自治區重點鎮規劃,2222個行政村規劃,12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

    城市地下管線普查  制定自治區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方案,成立由自治區住建廳、通信管理局、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成的自治區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協調領導小組,對部分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地下管線規劃管理、資料歸檔等方面進行了督查。7月下旬,住建部等5部委組成的聯合督導組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地下管線普查、綜合管廊建設等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包頭市地下管線普查、信息系統、移動監察指揮中心已驗收,綜合管廊建設有序進行。在城市設計方面,包頭市在新都市區、鋼鐵大街等區域、地段按照城市設計進行建設。

    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評定  會同自治區文物局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認定辦法》。5月中旬,組織召開呼和浩特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論證會,住建部邀請專家和自治區有關專家對成果進行論證。

    【城市建設管理】

    “城市建設管理年”與“生態宜居美麗縣城”  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交《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自治區“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的總結報告》,標志著“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圓滿結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為期3年(20152017年)的“生態宜居縣城”活動。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宜居縣城建設的意見》,并于715日印發。研究制訂《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宜居縣城考評辦法》,已于715日印發。7月下旬,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呼倫貝爾市阿榮旗組織召開“全區小城鎮建設現場會”,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阿榮旗、赤峰市喀喇沁旗和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為首批“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宜居縣城示范旗縣”。

    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建立全區城鎮基礎設施迎接自治區成立70年大慶重點項目庫,目前入庫項目共有129項,總投資785億元。對全區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庫進行動態更新,各盟市20162017年的城鎮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共有2264項,總投資1467億元。對城鎮基礎設施PPP項目庫進行實時更新,入庫項目136個,總投資390億元。2015年以來,開展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確定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赤峰市敖漢旗、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作為自治區開展縣城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試點市縣,并與自治區發改委聯合上報了試點工作方案。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各地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試點建設  與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聯合開展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申報工作,包頭市被列入2015年國家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發文部署各盟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規劃編制工作,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赤峰市、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等城市的中心城區和部分旗縣(市)都編制了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全區已開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30.94公里,計劃投資25.28億元;已建成28.4公里,包括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區、包頭市中心城區、興安盟突泉縣等,完成投資10.16億元。其中,包頭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新都市區已建成8.8公里,包括投入運營的一期工程5.8公里,二期工程3公里。其中,管線入廊長度6.3公里。入廊管線具體包括:110千伏線路4回入廊6300米,10千伏線路入廊16 600米,直徑600毫米供熱管線一供一回入廊5200米,直徑600毫米供水管線入廊2000米,直徑300毫米供水管線入廊2600米。聯通、移動、有線電視入廊3000米。北梁棚戶騰空區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目前已完成用地初審意見、規劃意見、臨時報建手續、節能評估登記、地質勘探等工作。該項目于201510月中旬開工(采用臨時報建方式),開挖溝槽1公里。重點抓好呼和浩特市海綿型城市試點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積極指導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對城鎮部分設施進行改造。

    城鎮風景園林綠化  8月,住建部派出專家組,先后對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烏海市及扎蘭屯市進行實地考察,檢驗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成效,全區4個城市也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審旗、鄂托克旗創建為國家園林縣城。910日,自治區住建廳組織專家組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縣級及城鎮進行驗收考核,經綜合現場考查和內業評審結果,最終命名呼倫貝爾市、烏蘭浩特市、興安盟阿爾山市、烏蘭察布市豐鎮市為自治區園林城市;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赤峰市翁牛特旗、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旗為自治區園林縣城;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等4個鎮為自治區園林城鎮。

    城鎮供水  2015年,自治區啟動盟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政區域內城鎮供水水質的督查工作,要求建立月報制度,每月上報包括旗縣在內的公共供水出廠水的42項常規指標檢測結果。對全區20個設市城市和17個旗縣(2014年未檢測地區)的公共供水廠出廠水、管網水進行水質督查,已完成取樣檢測工作,并將結果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6814日,住建部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等31旗的城鎮供水規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各盟市立即啟動本地區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編制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并抓緊實施。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共排查11條黑臭水體。

    城鎮供氣  《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自治區部署要求立即開展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整改的緊急通知》,安排部署各盟市加大燃氣安全監管力度。由12位廳級領導帶領督察組,從821日至92日對全區12個盟市進行了安全督察,對是否建立城鎮燃氣系統事故快報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城鎮燃氣系統應急救援體系等方面進行了隨機檢查。

    城市管理執法  3月,下發《全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管執法機構情況調查表》,分管副廳長帶隊,到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城管局進行調研、座談。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依法行政專項組2015年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起草《加強基層城管隊伍建設的意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和《進一步理順城管執法體制的工作方案》。

    人居環境獎及人居環境范例獎  組織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2014年上報的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后旗雙合爾公園改造項目、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煤礦棚戶區搬遷改造項目等21個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決定授予“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成吉思汗鎮小城鎮建設項目”等11個項目為2014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園生態節約型景觀治理項目獲得2015年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

    農村牧區危房改造  2015年,實施21.8萬戶危房改造任務,下達黨中央補助資金19.31億元,自治區補助資金14.5億元。下達1.35億元用于近190個小城鎮建設項目的以獎代補工作。2015年,下達1500萬小城鎮建設獎勵資金對28個建設項目進行了以獎代補。259個鎮通過新一輪評審列入自治區級重點鎮,其中,143個鎮被列入國家級重點鎮。23個鎮(村)被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級美麗宜居村鎮。38個鎮(村)被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6個鎮(村)被列入了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24個村被列入了中國傳統村落名錄,每村300萬元黨中央補助資金已全部到位。2015年,自治區共有3個鎮(村)被列入國家級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名單,32個鎮(村)被列入國家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16個村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

    【建筑行業發展】

    建筑業管理  調整資質結構,扶持區內建筑業企業多元化發展,積極引導企業調整資質結構,在鞏固傳統房建、市政市場基礎上,積極支持企業發展公路、水利、建筑智能化等資質類別,拓展多元化發展渠道,努力保持全區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2015年,建筑業總產值完成5241億元,實現增加值1263億元,占GDP7%。區內建筑業總產值完成1123億元。全區現有特級資質企業2家,一級總承包資質企業141家,二級企業618家。一級注冊建造師4281人,二級建造師31 818人。自治區級標準化示范工地197項;魯班獎4項,自治區工法812點。根據各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事故快報統計,全區建筑安全發生死亡事故起數11起,死亡15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初步形成了覆蓋監督管理機構、建筑業企業、施工現場工建筑安全標準化考核體系。

    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  嚴格落實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等制度,全區辦理授權書、承諾書4384份,設立永久標牌878塊,建立質量信用檔案556份。開展全區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在崗考核工作。開展全區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全區在工程質量方面共檢查3971次,檢查項目10 110個(其中,自治區檢查2次,檢查項目124個);在建筑市場方面共檢查項目9131個,嚴厲打擊了轉包、掛靠,進一步規范了市場行為和質量行為,提升了工程質量水平。

    【勘察設計與地方標準的編制】

    住宅設計和施工圖審查  5月,印發《關于征集中小套型綠色產業化住宅設計的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集適合自治區實際的住宅設計作品,整體推動全區住宅綠色、產業化進程,切實提升住宅產品的質量和綜合品質。共收到44家設計單位578個方案類型。有效發揮住宅設計的龍頭作用,促進“四新”技術的轉化,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積極推廣精細化設計理念,實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室內裝修一體化設計,實現綠色、產業化、裝配式、部品部件、先進技術、先進理念的集成。

    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  組織編制及修訂《綠色保障住房技術細則》《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10項自治區地方標準。組織修編《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該審查要點包括《工程勘察分冊》《建筑設計分冊》《建筑結構分冊》《建筑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分冊》《建筑電氣分冊》和《市政基礎設施分冊》6部分內容。對《ICF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進行重新修訂,更名為《EPS模塊現澆混凝土系統技術規程》。

    抗震設防  415日,阿拉善左旗5.8級地震發生后,及時抽調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危房排查鑒定專項工作組,赴阿拉善盟和烏海市開展震后危房排查鑒定工作。共排查受損建筑28個,排查鑒定建筑面積21.4萬平方米。2015年上半年,共完成內蒙古美術館、呼和浩特市兒童探索博物館等5個項目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審查總建筑面積15.39萬平方米。

    【建筑節能與科技】

    節能改造  2015年,完成11個項目70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能效測評工作,根據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和能效測評的情況,自治區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強制標準執行率基本達到100%,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達到98%以上。2015年,組織下達改造任務1554萬平方米。組織完成2011年以來2976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樓宇的現場測評,并出具了改造項目能效測評報告1008份。

    綠色建筑  組織全區第十屆綠色建筑與節能大會暨新技術新產品博覽會。2015年,有1個項目的設計方案通過自治區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專家評審取得綠色建筑一星評價,有2個項目通過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評價,1個項目通過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階段評價,以上項目均報住建部備案通過。全區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建設工程新技術、新材料  根據《內蒙古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對進入自治區建設市場的新材料(產品)進行檢測登記,全年辦理登記備案900項,有效地維護了建筑材料應用管理秩序。組織召開相關技術體系交流會,將“EPS”模塊和“CL”建筑體系等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技術體系作為自治區推廣應用對象。

    國家智慧城市試點  全區共有5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分別是呼和浩特市、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包頭市石拐區,現正在進行項目初期建設,其中鄂爾多斯市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方案已編制完成,并通過專家評審。組織實施下一批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和智慧專項試點申報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  組織申報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其中呼和浩特規劃一張圖綜合應用系統、基于BIM的鄂爾多斯市“智慧建設”信息管理平臺、興安盟突泉縣突泉鎮綜合管廊工程、突泉縣突泉鎮東方銀座商住樓建設項目、政科類公建節能管理動力有效性研究、基于太陽能蓄熱的沼氣制備技術研究、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減碳技術應用示范及推廣機制研究等7個項目獲得部里批準立項。

    【重要活動】

    212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園林城市標準》。

    421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導則》《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考評辦法》。

    428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投標服務中心評示專家庫及評標專家和管理辦法》。

    519日至626日,組建3個執法督查小組,對全區12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了執法督查,隨機抽查了84項項目。

    81日,同意批復《呼和浩特市東部新區規劃》。

    824日至92日,分別由自治區住建廳領導帶隊,相關處室配合,組成12個督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和物業管理等領域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執法督查,共隨機抽查88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91日,同意批復阿拉善盟烏蘭布和生態河產業示范區總體規劃。

    917日,同意批復呼和浩特市地鐵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單位。

    (班聞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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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鄉建設
  •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住建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行政編制79人。

    【出臺地方性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17日,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3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第21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令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城鎮綠化管理辦法》,自201551日起施行。11月,自治區人大十二屆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該地方性法規的通過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政法委、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司法廳列入“2015年度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住房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2015年,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新開工28.45萬套,基本建成16.34萬套。其中:保障性住房新開工4.27萬套,基本建成4.17萬套;棚戶區改造新開工24.19萬套,基本建成12.17萬套。截至2015年底,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28.5萬套,開工率100.2%,基本建成19.3萬套,建成率118.2%,完成投資588.8億元。其中,保障性住房開工42.8萬套,開工率100.3%,基本建成6.24萬套,建成率149.7%,完成投資50.3億元;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24.2萬戶,開工率100.2%,基本建成13.1萬套,建成率107.4%,完成投資538.5億元。籌集公租房4.28萬套,公租房分配入住率59.1%

    棚戶區改造投融資機制  2015年,全區爭取黨中央補助資金85億元,國家專項建設債券4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足額安排9億元配套資金,并都按要求及時分解下達各盟市;國家開發銀行新增350億元的貸款額度,與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洽談合作,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工作;創新融資模式,積極嘗試采用PPP模式加快棚戶區改造,將赤峰市作為PPP模式改造試點,并引進中鐵建房地產集團公司與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政府合作開展棚戶區改造;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堅持“只予不取”的原則,在國家政策的框架內盡可能降低棚戶區項目的建設成本。

    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  52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盟市、旗縣(市、區)根據本地區城鎮化發展進程,綜合考慮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實際需求,科學編制商品住宅及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供應計劃,重點是針對全區各地商品住宅存量較大的實際,采取直接購買商品住宅的形式,加大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促進房地產合理開發。對于商品住房存量較大、消化周期較長的地區,公租房房源和棚戶區、老舊小區改造安置房源的籌集,原則上以全部回購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解決,存量商品住房確實不能滿足房源要求的,才可適當新建。自治區住建廳在《轉發住建部關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具體措施,特別是對存量商品住房較多的城市,要盡快出臺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辦法,通過政府組織棚改居民自主選購商品住房、政府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等形式,推動存量商品住房轉為棚改安置房。各盟市也陸續出臺了棚改貨幣化安置的具體措施。全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達57.6%。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提出的“貨幣化安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的目標要求。

    城中村摸底調查和城市危房改造計劃  6月底,按照國務院決定進一步強化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的精神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計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計劃從2016年起將城市危房納入棚戶區改造政策范圍,并要求各盟市編制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三年計劃以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滾動計劃,抓緊開展2016年項目前期工作,提前安排2016年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房改造工作。

    棚改購買服務  9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集盟市政府分管市長及自治區相關廳局和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等部門負責人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棚改工作推進會議,部署開展棚改購買服務前期工作。101213日,召集全區各盟市、各旗縣(市、區)棚戶區改造相關負責人,在呼和浩特市舉辦全區棚改購買服務培訓班。

    【住房公積金監管】  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和管理水平的通知》,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有關政策的通知》,擴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范圍,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限額,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門檻,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同比提高約7個百分點。2015年,全區住房公積金實際繳存人數達193.5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62萬人;繳存總額1668.76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88.49億元;個人提取總額678.89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00.11億元,增長41.79%;貸款余額609.94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長24.25%

    【房地產市場】

    房地產行業發展政策  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按照合理調控用地供應和開發規模,支持居民購房、消化存量的原則,提出9大方面的政策措施,確保全區房地產市場運行平穩健康發展,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大的波動。

    房地產行業現狀  2015年,全區商品房建設項目復工率達到83%,商品住宅平均價格3939元,有效防范了房地產行業的價格泡沫和資金斷鏈的風險。2015年,全區商品住宅庫存首呈下降趨勢,較上年下降4.2%2015年,全區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081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投資290億元,同比增長-21%。全區商品房屋施工面積13 637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施工面積9210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2098萬平方米和1565萬平方米。全區商品房屋竣工面積1697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竣工1281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315萬平方米和215萬平方米。全區商品房屋銷售面積2369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銷售1945萬平方米,較上年同期分別減少建筑面積88萬平方米和51萬平方米。

    物業管理  出臺《關于加強物業管理促進物業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加強物業管理促進物業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從2016年起,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自治區對盟市年度目標考核,為提升物業服務能力和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規范年活動方案》,進一步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物業行業整體素質,促進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與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物業服務管理糾紛中的職能作用,及時解決物業服務管理糾紛,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

    房屋征收  與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制定《切實依法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舊城區改造、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提供優質服務、開通“綠色通道”等9個方面的內容,為依法推進和保障全區城市棚戶區改造、舊城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法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申請司法強制執行工作和法院對該類案件的非訴審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1125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自201631日起實施。

    產權交易工作與登記管理  在全區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中介公司開展非法集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印發《關于開展全區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并對部分一級資質機構和分支機構進行檢查,將檢查情況已上報住建部。按照《關于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組織實施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共499人參加考試。

    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  繼續開展對烏海市、蒙西建設投資集團2個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實施項目的督促、跟蹤工作,確保兩個基地建設有實質性的發展變化。督促烏蘭察布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快國家住宅產業化綜合試點城市申報步伐,盡快獲批掛牌。積極協調做好興安盟內蒙古鑫泰建設集團申報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工作。

    【城鄉規劃】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  經住建部批復同意,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的修編工作,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已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了審議。《規劃》中提出的“一核多中心、一帶多軸線”的戰略布局已列入自治區黨委、政府《“十三五”規劃建議》和《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

    城鎮規劃編制與實施管理  組織自治區專家對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邊境合作區、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物流園區等5個特定地區的總體規劃進行論證。對巴彥淖爾市、二連浩特市等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烏海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在完成總體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準備開展“十三五”期間的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赴福建省廈門市就“三規合一”和城市設計等方面進行調研考察,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全區“三規合一”實施方案。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如何做好城市設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銜接的問題,擬出臺編制導則或者實施辦法。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的部署,積極推動區域一體化與協調發展,做好呼包鄂城市群規劃(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實施;與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研究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發改委)共同起草《關于推進烏海及周邊城鎮群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送審稿)》。加快推進全區新一輪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全區城鎮控規平均覆蓋率已達到80%以上。

    村鎮規劃  全區58個旗縣編制完成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完成率占旗縣總數的84%69個旗縣,不包含市、區)。組織編制完成了全區村莊布局規劃。村鎮域規劃:250個自治區級重點鎮編制完成鎮域規劃,占重點鎮總數的96.5%259個自治區級重點鎮)。90個一般建制鎮編制完成鎮域規劃,占一般建制鎮總數的39%(建制鎮488個,其中,重點鎮259個,一般建制鎮229個)。5934個行政村編制完成村莊規劃,占全部行政村總數的35.5%11 256個行政村)。保護規劃:6個歷史文化名鎮(村)和24個傳統村落編制完成保護發展專項規劃。2015年,組織編制完成13個自治區重點鎮規劃,2222個行政村規劃,12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

    城市地下管線普查  制定自治區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方案,成立由自治區住建廳、通信管理局、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成的自治區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協調領導小組,對部分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地下管線規劃管理、資料歸檔等方面進行了督查。7月下旬,住建部等5部委組成的聯合督導組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地下管線普查、綜合管廊建設等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包頭市地下管線普查、信息系統、移動監察指揮中心已驗收,綜合管廊建設有序進行。在城市設計方面,包頭市在新都市區、鋼鐵大街等區域、地段按照城市設計進行建設。

    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評定  會同自治區文物局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認定辦法》。5月中旬,組織召開呼和浩特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論證會,住建部邀請專家和自治區有關專家對成果進行論證。

    【城市建設管理】

    “城市建設管理年”與“生態宜居美麗縣城”  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交《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自治區“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的總結報告》,標志著“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圓滿結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為期3年(20152017年)的“生態宜居縣城”活動。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宜居縣城建設的意見》,并于715日印發。研究制訂《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宜居縣城考評辦法》,已于715日印發。7月下旬,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呼倫貝爾市阿榮旗組織召開“全區小城鎮建設現場會”,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阿榮旗、赤峰市喀喇沁旗和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為首批“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宜居縣城示范旗縣”。

    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建立全區城鎮基礎設施迎接自治區成立70年大慶重點項目庫,目前入庫項目共有129項,總投資785億元。對全區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庫進行動態更新,各盟市20162017年的城鎮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共有2264項,總投資1467億元。對城鎮基礎設施PPP項目庫進行實時更新,入庫項目136個,總投資390億元。2015年以來,開展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確定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赤峰市敖漢旗、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作為自治區開展縣城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試點市縣,并與自治區發改委聯合上報了試點工作方案。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各地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試點建設  與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聯合開展2015年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申報工作,包頭市被列入2015年國家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發文部署各盟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規劃編制工作,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赤峰市、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等城市的中心城區和部分旗縣(市)都編制了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全區已開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30.94公里,計劃投資25.28億元;已建成28.4公里,包括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區、包頭市中心城區、興安盟突泉縣等,完成投資10.16億元。其中,包頭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新都市區已建成8.8公里,包括投入運營的一期工程5.8公里,二期工程3公里。其中,管線入廊長度6.3公里。入廊管線具體包括:110千伏線路4回入廊6300米,10千伏線路入廊16 600米,直徑600毫米供熱管線一供一回入廊5200米,直徑600毫米供水管線入廊2000米,直徑300毫米供水管線入廊2600米。聯通、移動、有線電視入廊3000米。北梁棚戶騰空區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目前已完成用地初審意見、規劃意見、臨時報建手續、節能評估登記、地質勘探等工作。該項目于201510月中旬開工(采用臨時報建方式),開挖溝槽1公里。重點抓好呼和浩特市海綿型城市試點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積極指導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對城鎮部分設施進行改造。

    城鎮風景園林綠化  8月,住建部派出專家組,先后對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烏海市及扎蘭屯市進行實地考察,檢驗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成效,全區4個城市也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審旗、鄂托克旗創建為國家園林縣城。910日,自治區住建廳組織專家組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縣級及城鎮進行驗收考核,經綜合現場考查和內業評審結果,最終命名呼倫貝爾市、烏蘭浩特市、興安盟阿爾山市、烏蘭察布市豐鎮市為自治區園林城市;巴彥淖爾市五原縣、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赤峰市翁牛特旗、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旗為自治區園林縣城;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等4個鎮為自治區園林城鎮。

    城鎮供水  2015年,自治區啟動盟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政區域內城鎮供水水質的督查工作,要求建立月報制度,每月上報包括旗縣在內的公共供水出廠水的42項常規指標檢測結果。對全區20個設市城市和17個旗縣(2014年未檢測地區)的公共供水廠出廠水、管網水進行水質督查,已完成取樣檢測工作,并將結果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6814日,住建部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等31旗的城鎮供水規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各盟市立即啟動本地區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編制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并抓緊實施。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共排查11條黑臭水體。

    城鎮供氣  《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自治區部署要求立即開展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整改的緊急通知》,安排部署各盟市加大燃氣安全監管力度。由12位廳級領導帶領督察組,從821日至92日對全區12個盟市進行了安全督察,對是否建立城鎮燃氣系統事故快報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城鎮燃氣系統應急救援體系等方面進行了隨機檢查。

    城市管理執法  3月,下發《全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管執法機構情況調查表》,分管副廳長帶隊,到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城管局進行調研、座談。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依法行政專項組2015年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起草《加強基層城管隊伍建設的意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和《進一步理順城管執法體制的工作方案》。

    人居環境獎及人居環境范例獎  組織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2014年上報的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后旗雙合爾公園改造項目、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煤礦棚戶區搬遷改造項目等21個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決定授予“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成吉思汗鎮小城鎮建設項目”等11個項目為2014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公園生態節約型景觀治理項目獲得2015年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

    農村牧區危房改造  2015年,實施21.8萬戶危房改造任務,下達黨中央補助資金19.31億元,自治區補助資金14.5億元。下達1.35億元用于近190個小城鎮建設項目的以獎代補工作。2015年,下達1500萬小城鎮建設獎勵資金對28個建設項目進行了以獎代補。259個鎮通過新一輪評審列入自治區級重點鎮,其中,143個鎮被列入國家級重點鎮。23個鎮(村)被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級美麗宜居村鎮。38個鎮(村)被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6個鎮(村)被列入了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24個村被列入了中國傳統村落名錄,每村300萬元黨中央補助資金已全部到位。2015年,自治區共有3個鎮(村)被列入國家級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名單,32個鎮(村)被列入國家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16個村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

    【建筑行業發展】

    建筑業管理  調整資質結構,扶持區內建筑業企業多元化發展,積極引導企業調整資質結構,在鞏固傳統房建、市政市場基礎上,積極支持企業發展公路、水利、建筑智能化等資質類別,拓展多元化發展渠道,努力保持全區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2015年,建筑業總產值完成5241億元,實現增加值1263億元,占GDP7%。區內建筑業總產值完成1123億元。全區現有特級資質企業2家,一級總承包資質企業141家,二級企業618家。一級注冊建造師4281人,二級建造師31 818人。自治區級標準化示范工地197項;魯班獎4項,自治區工法812點。根據各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事故快報統計,全區建筑安全發生死亡事故起數11起,死亡15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初步形成了覆蓋監督管理機構、建筑業企業、施工現場工建筑安全標準化考核體系。

    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  嚴格落實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等制度,全區辦理授權書、承諾書4384份,設立永久標牌878塊,建立質量信用檔案556份。開展全區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在崗考核工作。開展全區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全區在工程質量方面共檢查3971次,檢查項目10 110個(其中,自治區檢查2次,檢查項目124個);在建筑市場方面共檢查項目9131個,嚴厲打擊了轉包、掛靠,進一步規范了市場行為和質量行為,提升了工程質量水平。

    【勘察設計與地方標準的編制】

    住宅設計和施工圖審查  5月,印發《關于征集中小套型綠色產業化住宅設計的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集適合自治區實際的住宅設計作品,整體推動全區住宅綠色、產業化進程,切實提升住宅產品的質量和綜合品質。共收到44家設計單位578個方案類型。有效發揮住宅設計的龍頭作用,促進“四新”技術的轉化,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積極推廣精細化設計理念,實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室內裝修一體化設計,實現綠色、產業化、裝配式、部品部件、先進技術、先進理念的集成。

    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  組織編制及修訂《綠色保障住房技術細則》《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等10項自治區地方標準。組織修編《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該審查要點包括《工程勘察分冊》《建筑設計分冊》《建筑結構分冊》《建筑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分冊》《建筑電氣分冊》和《市政基礎設施分冊》6部分內容。對《ICF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進行重新修訂,更名為《EPS模塊現澆混凝土系統技術規程》。

    抗震設防  415日,阿拉善左旗5.8級地震發生后,及時抽調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危房排查鑒定專項工作組,赴阿拉善盟和烏海市開展震后危房排查鑒定工作。共排查受損建筑28個,排查鑒定建筑面積21.4萬平方米。2015年上半年,共完成內蒙古美術館、呼和浩特市兒童探索博物館等5個項目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審查總建筑面積15.39萬平方米。

    【建筑節能與科技】

    節能改造  2015年,完成11個項目70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能效測評工作,根據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和能效測評的情況,自治區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強制標準執行率基本達到100%,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達到98%以上。2015年,組織下達改造任務1554萬平方米。組織完成2011年以來2976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樓宇的現場測評,并出具了改造項目能效測評報告1008份。

    綠色建筑  組織全區第十屆綠色建筑與節能大會暨新技術新產品博覽會。2015年,有1個項目的設計方案通過自治區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專家評審取得綠色建筑一星評價,有2個項目通過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評價,1個項目通過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階段評價,以上項目均報住建部備案通過。全區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

    建設工程新技術、新材料  根據《內蒙古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對進入自治區建設市場的新材料(產品)進行檢測登記,全年辦理登記備案900項,有效地維護了建筑材料應用管理秩序。組織召開相關技術體系交流會,將“EPS”模塊和“CL”建筑體系等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技術體系作為自治區推廣應用對象。

    國家智慧城市試點  全區共有5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分別是呼和浩特市、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包頭市石拐區,現正在進行項目初期建設,其中鄂爾多斯市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方案已編制完成,并通過專家評審。組織實施下一批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和智慧專項試點申報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  組織申報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其中呼和浩特規劃一張圖綜合應用系統、基于BIM的鄂爾多斯市“智慧建設”信息管理平臺、興安盟突泉縣突泉鎮綜合管廊工程、突泉縣突泉鎮東方銀座商住樓建設項目、政科類公建節能管理動力有效性研究、基于太陽能蓄熱的沼氣制備技術研究、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減碳技術應用示范及推廣機制研究等7個項目獲得部里批準立項。

    【重要活動】

    212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園林城市標準》。

    421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工作導則》《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考評辦法》。

    428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投標服務中心評示專家庫及評標專家和管理辦法》。

    519日至626日,組建3個執法督查小組,對全區12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了執法督查,隨機抽查了84項項目。

    81日,同意批復《呼和浩特市東部新區規劃》。

    824日至92日,分別由自治區住建廳領導帶隊,相關處室配合,組成12個督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和物業管理等領域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執法督查,共隨機抽查88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91日,同意批復阿拉善盟烏蘭布和生態河產業示范區總體規劃。

    917日,同意批復呼和浩特市地鐵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單位。

    (班聞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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