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民委)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監督檢查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民族語文處、蒙古語文信息化管理處、八協工作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等12個處室和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民族古籍與“格斯爾”征集研究室、蒙古語文雜志社、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服務中心等4個所屬事業單位,機關公務員編制59名,實有人員56人。
2017年,配合自治區黨委、政府做好自治區成立70周年相關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經驗總結和宣傳工作,舉辦“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現場會”“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內蒙古自治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全國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小組第8次組長會議暨第17次成員會議”等項重大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推進全區民族工作蒙古語文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自治區成立70周年】
信息文稿整理 自治區民委及時全面總結自治區成立70年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經驗和成效,報送涉及7個方面成效、6個方面經驗的近萬字稿件。整理編輯赤峰市玉龍社區、呼倫貝爾南木鄂倫春民族鄉等5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杜偉軍等5名模范個人的事跡材料,作為宣傳自治區民族團結的典型單位和人物。
專題研究 會同國家民委深入總結自治區民族區域自治的成功實踐和民族團結進步的經驗,完成“內蒙古自治區70年民族團結進步基本經驗與啟示”的課題研究,完成《內蒙古民族工作70年》和《內蒙古民族團結進步70年》畫冊的編纂工作。
布展工作 根據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成就展”(民族團結部分)的布展工作。
宣傳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通過自治區民委門戶網站、“內蒙古新聞網”“正北方網”、《民族工作研究》《內蒙古日報》《實踐》以及《民族畫報》等網站、雜志刊發宣傳自治區成立70周年經驗成效的專題文章共39篇。
《中國民族·內蒙古成立70周年》蒙漢文專刊 以豐富的內容、精美的圖片全方位向全國讀者展現了自治區成立70年來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績。
【民族團結進步創建】 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精細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根據自治區開展創建活動規范性文件,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命名第四批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79個,為內蒙古自治區獲得全國、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的單位頒授牌匾,推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
【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 2017年6月25—26日,由黨中央宣傳部、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主辦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現場會在興安盟成功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出席會議并講話。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出席會議并致辭。自治區民委制作《凝心聚力 守望相助》創建工作專題宣傳片,展示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的經驗,向全國推廣自治區創建工作示范單位典型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 9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大會表彰模范集體345個,模范個人350名,宣傳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先進事跡,弘揚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光榮傳統,使“三個離不開”“五個認同”的思想深入人心。
【民族政策】 5月,配合國家民委督查組對內蒙古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深入呼倫貝爾、錫林郭勒、通遼、赤峰等地區對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行督促調研,促進各地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
【民族工作法治化】 推動民族工作立法,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報送《內蒙古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實施細則》3項地方性法規立法和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建議書及草案(討論稿)。開展2017年度政府規章、部門規章及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17份部門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對其中4份做出廢止的清理決定。
【城市民族工作】 加強城市民族工作理論研究,組織實施13個“城市民族工作研究項目”課題。在全區推廣落實鄂爾多斯東勝區現場會精神,總結全區城市民族工作經驗,在全國貫徹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經驗交流會上作經驗介紹。加強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清真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
編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十三五”時期加快我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根據國家《“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和《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解決全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牽頭編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十三五”時期加快自治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加大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投入 2017年爭取黨中央財政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9711億元,比上年增加20%,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7800萬元。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家民族工作專項規劃,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和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全年累計向自治區20個邊境旗市和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10個旗市投入少數民族資金2.27億元和1.3億元,實施一批發展生產改善民生的項目,推動全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加快發展,確保與全國全區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落實差別化政策調研 10月,對少數民族聚居的17個旗市開展差別化政策調研,聚焦問題和困難,了解掌握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農牧民生產生活現狀,分析研究,梳理相關政策,為科學決策、破解難題、改進工作提供支撐。
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發展和民貿民品生產優惠政策 自治區40個嘎查(村)被國家民委命名為第二批“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建設工作實現突破。組織開展全區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工作東西部互觀互檢專項督查,加強全區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作。爭取國家和自治區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優惠政策延續執行,促進民貿民品生產企業的發展,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特殊需求。
【少數民族社會事業發展】 推動民族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等事業的發展。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醫藥等方面政策,推動全區少數民族社會事業的發展。協助國家民委和國務院臺辦在赤峰市巴林右旗舉辦“中華一家親、巴林草原情—海峽兩岸各民族歡度那達慕”活動,與自治區文化廳、赤峰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烏蘭牧騎建立60周年暨第七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牧騎藝術節”。協助國家民委在第七屆中國·呼和浩特少數民族文化旅游藝術活動期間舉辦全國少數民族舞蹈展演。會同相關部門向國家民委總結上報中共十八大以來全區推動民族教育發展有關情況。協調溝通國家民委在錫林郭勒盟和通遼市科爾沁左翼中旗開展“中華民族一家親”送醫下基層活動。
【蒙古語言文字】
蒙古語文工作法治化建設 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4—2020)》,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規劃》《<關于推進民族地區干部雙語學習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推動有關部門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條例實施細則》,修訂完善《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管理辦法》,推動蒙古語文工作法治化進程。
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 推進蒙古語文工作的體制機制建設,制定實施蒙古語名詞術語委員會、蒙古語標準音工作委員會和蒙古文正字法委員會工作章程和工作規劃,成立自治區蒙古語標準音西部培訓測試基地、內蒙古電視臺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站,共建成立蒙古語辭書研究中心和“一帶一路”沿線民族語言文字研究基地。落實自治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的意見》《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2014—2020)》,繼續組織實施2017年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專項扶持項目,推進蒙古語言文字數字資源與共享工程項目建設,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蒙古語文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舉辦全區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研修班、全區蒙古語言文字應用研究優秀中青年學者高級研修班和全區蒙古語標準音水平測試員培訓班。組織舉辦了15期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班,培訓測試2000多人次。
【蒙古語文工作專項檢查】 以自治區成立70周年為契機,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區蒙古語文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自治區民委組成2個專項檢查組對黨的民族語文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治理整頓和社會市面用文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率、準確率、規范率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加強和改進全區蒙古語文工作起到推動作用。
【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第八次組長會議暨第十七次成員會議】 11月21—22日,全國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第八次組長會議暨第十七次成員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期間舉辦紀念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成立40周年系列活動,為協作省區增進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保護傳承民族文化作出貢獻,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少數民族古籍征集研究】
《總目提要·蒙古族卷》 完成內蒙古自治區所承擔的國家民族文化建設重點工程《總目提要·蒙古族卷》的編纂工作,共出版5卷本、編纂審訂并交出版社6卷本、翻譯完成2卷本。編纂出版“內蒙古民族文化建設研究工程”立項項目《杭錦旗扎薩克衙門檔案》20卷、《阿拉善和碩特旗蒙古文歷史檔案》15卷和其他蒙古文古籍文獻10余種。
“內蒙古自治區搶救保護《格斯爾》工作”五年工程 審訂出版“蒙古《格斯爾》叢書”7種。這些珍貴文獻檔案的首次整理出版為蒙古學的學術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促進學術研究的發展。
民族遺珍·書香中國—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珍品暨保護成果展 7月25日,由國家民委全國少數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辦,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等共同承辦的“民族遺珍·書香中國—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珍品暨保護成果展”在國家博物館舉辦。
【蒙古語刊物】 2017年,出版12冊《蒙古語文》雜志,發揮在蒙古語文工作中的宣傳陣地作用。
【榮譽】 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曹雙喜被評為全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撰稿人:李志田 胡吉亞)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區民委)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監督檢查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民族語文處、蒙古語文信息化管理處、八協工作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等12個處室和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民族古籍與“格斯爾”征集研究室、蒙古語文雜志社、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服務中心等4個所屬事業單位,機關公務員編制59名,實有人員56人。
2017年,配合自治區黨委、政府做好自治區成立70周年相關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經驗總結和宣傳工作,舉辦“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現場會”“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內蒙古自治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全國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小組第8次組長會議暨第17次成員會議”等項重大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推進全區民族工作蒙古語文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自治區成立70周年】
信息文稿整理 自治區民委及時全面總結自治區成立70年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經驗和成效,報送涉及7個方面成效、6個方面經驗的近萬字稿件。整理編輯赤峰市玉龍社區、呼倫貝爾南木鄂倫春民族鄉等5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杜偉軍等5名模范個人的事跡材料,作為宣傳自治區民族團結的典型單位和人物。
專題研究 會同國家民委深入總結自治區民族區域自治的成功實踐和民族團結進步的經驗,完成“內蒙古自治區70年民族團結進步基本經驗與啟示”的課題研究,完成《內蒙古民族工作70年》和《內蒙古民族團結進步70年》畫冊的編纂工作。
布展工作 根據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成就展”(民族團結部分)的布展工作。
宣傳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通過自治區民委門戶網站、“內蒙古新聞網”“正北方網”、《民族工作研究》《內蒙古日報》《實踐》以及《民族畫報》等網站、雜志刊發宣傳自治區成立70周年經驗成效的專題文章共39篇。
《中國民族·內蒙古成立70周年》蒙漢文專刊 以豐富的內容、精美的圖片全方位向全國讀者展現了自治區成立70年來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績。
【民族團結進步創建】 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精細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根據自治區開展創建活動規范性文件,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命名第四批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79個,為內蒙古自治區獲得全國、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的單位頒授牌匾,推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
【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 2017年6月25—26日,由黨中央宣傳部、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主辦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經驗交流現場會在興安盟成功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出席會議并講話。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出席會議并致辭。自治區民委制作《凝心聚力 守望相助》創建工作專題宣傳片,展示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的經驗,向全國推廣自治區創建工作示范單位典型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 9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大會表彰模范集體345個,模范個人350名,宣傳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先進事跡,弘揚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光榮傳統,使“三個離不開”“五個認同”的思想深入人心。
【民族政策】 5月,配合國家民委督查組對內蒙古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深入呼倫貝爾、錫林郭勒、通遼、赤峰等地區對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行督促調研,促進各地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
【民族工作法治化】 推動民族工作立法,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報送《內蒙古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實施細則》3項地方性法規立法和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建議書及草案(討論稿)。開展2017年度政府規章、部門規章及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17份部門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對其中4份做出廢止的清理決定。
【城市民族工作】 加強城市民族工作理論研究,組織實施13個“城市民族工作研究項目”課題。在全區推廣落實鄂爾多斯東勝區現場會精神,總結全區城市民族工作經驗,在全國貫徹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經驗交流會上作經驗介紹。加強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清真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
編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十三五”時期加快我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根據國家《“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和《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解決全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牽頭編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十三五”時期加快自治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加大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投入 2017年爭取黨中央財政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9711億元,比上年增加20%,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7800萬元。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管理,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家民族工作專項規劃,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和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全年累計向自治區20個邊境旗市和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10個旗市投入少數民族資金2.27億元和1.3億元,實施一批發展生產改善民生的項目,推動全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加快發展,確保與全國全區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落實差別化政策調研 10月,對少數民族聚居的17個旗市開展差別化政策調研,聚焦問題和困難,了解掌握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農牧民生產生活現狀,分析研究,梳理相關政策,為科學決策、破解難題、改進工作提供支撐。
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發展和民貿民品生產優惠政策 自治區40個嘎查(村)被國家民委命名為第二批“中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建設工作實現突破。組織開展全區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工作東西部互觀互檢專項督查,加強全區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作。爭取國家和自治區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優惠政策延續執行,促進民貿民品生產企業的發展,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特殊需求。
【少數民族社會事業發展】 推動民族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等事業的發展。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醫藥等方面政策,推動全區少數民族社會事業的發展。協助國家民委和國務院臺辦在赤峰市巴林右旗舉辦“中華一家親、巴林草原情—海峽兩岸各民族歡度那達慕”活動,與自治區文化廳、赤峰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烏蘭牧騎建立60周年暨第七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牧騎藝術節”。協助國家民委在第七屆中國·呼和浩特少數民族文化旅游藝術活動期間舉辦全國少數民族舞蹈展演。會同相關部門向國家民委總結上報中共十八大以來全區推動民族教育發展有關情況。協調溝通國家民委在錫林郭勒盟和通遼市科爾沁左翼中旗開展“中華民族一家親”送醫下基層活動。
【蒙古語言文字】
蒙古語文工作法治化建設 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4—2020)》,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規劃》《<關于推進民族地區干部雙語學習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推動有關部門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條例實施細則》,修訂完善《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管理辦法》,推動蒙古語文工作法治化進程。
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 推進蒙古語文工作的體制機制建設,制定實施蒙古語名詞術語委員會、蒙古語標準音工作委員會和蒙古文正字法委員會工作章程和工作規劃,成立自治區蒙古語標準音西部培訓測試基地、內蒙古電視臺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站,共建成立蒙古語辭書研究中心和“一帶一路”沿線民族語言文字研究基地。落實自治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的意見》《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2014—2020)》,繼續組織實施2017年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專項扶持項目,推進蒙古語言文字數字資源與共享工程項目建設,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蒙古語文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舉辦全區蒙古語文規范化標準化研修班、全區蒙古語言文字應用研究優秀中青年學者高級研修班和全區蒙古語標準音水平測試員培訓班。組織舉辦了15期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班,培訓測試2000多人次。
【蒙古語文工作專項檢查】 以自治區成立70周年為契機,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區蒙古語文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自治區民委組成2個專項檢查組對黨的民族語文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并用治理整頓和社會市面用文蒙漢兩種文字并用率、準確率、規范率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加強和改進全區蒙古語文工作起到推動作用。
【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第八次組長會議暨第十七次成員會議】 11月21—22日,全國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第八次組長會議暨第十七次成員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會議期間舉辦紀念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成立40周年系列活動,為協作省區增進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保護傳承民族文化作出貢獻,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少數民族古籍征集研究】
《總目提要·蒙古族卷》 完成內蒙古自治區所承擔的國家民族文化建設重點工程《總目提要·蒙古族卷》的編纂工作,共出版5卷本、編纂審訂并交出版社6卷本、翻譯完成2卷本。編纂出版“內蒙古民族文化建設研究工程”立項項目《杭錦旗扎薩克衙門檔案》20卷、《阿拉善和碩特旗蒙古文歷史檔案》15卷和其他蒙古文古籍文獻10余種。
“內蒙古自治區搶救保護《格斯爾》工作”五年工程 審訂出版“蒙古《格斯爾》叢書”7種。這些珍貴文獻檔案的首次整理出版為蒙古學的學術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促進學術研究的發展。
民族遺珍·書香中國—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珍品暨保護成果展 7月25日,由國家民委全國少數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辦,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等共同承辦的“民族遺珍·書香中國—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珍品暨保護成果展”在國家博物館舉辦。
【蒙古語刊物】 2017年,出版12冊《蒙古語文》雜志,發揮在蒙古語文工作中的宣傳陣地作用。
【榮譽】 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曹雙喜被評為全區第九次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撰稿人:李志田 胡吉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