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綜述】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降水量208.2毫米,折合降水總量2408.62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26.2%,屬枯水年份。全區地表水資源量194.07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深16.8毫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52.3%。全區地下水資源量207.26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12.3%。全區水資源總量309.92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43.2%。
2017年,黃河干流入境水量203.4億立方米,出境水量118.8億立方米。黃河內蒙古段干流耗用水量48.81億立方米。
2017年末,全區105座大中型水庫蓄水總量17.45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1.21億立方米。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儲存量較年初減少2.47億立方米。
2017年,全區各水源工程總供水量187.99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9.22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52.8%;地下水源供水量85.33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45.4%;其他水源供水量3.44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1.8%。全區總用水量187.99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量120.85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64.3%;林牧漁畜用水量17.2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9.2%;工業用水量15.7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8.4%;城鎮公共用水量2.87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5%;居民生活用水量8.1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4.3%;生態環境用水量23.1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2.3%。
2017年,全區人均綜合用水量743立方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89.18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按 2015 年不變價計)18.32立方米,農田灌溉畝均毛用水量308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0.538。
2017年,全區共監測水功能區560個,不參評123個,達標303個,達標率為69.3%;達標河長15645.9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2.7%。2017年,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192個,不參評24個,達標122個,達標率為72.6%;達標河長7552.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79.2%。
2017年全區共監測入河排污口278個,實際采樣的入河排污口204個,達標入河排污口個數為83個,達標率為40.7%。
一、水資源量
(一)降水量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降水量208.2毫米,折合降水總量2408.62億立方米,較上年偏少26.4%,較多年平均值偏少26.2%,屬枯水年份。
從行政分區看,各盟市降水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在0.5%~44.3%之間,其中巴彥淖爾市減幅最大,包頭市與多年平均值接近。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降水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分別為34.3%、9.2%、9.1%、8.1%和32.4%。
全區降水量時空分布極不均勻,年內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份。年降水量空間分布趨勢是由東向西逐漸遞減,最高值出現在遼河流域的赤峰市四道溝站,為891.5毫米,最低值出現在西北諸河流域的阿拉善盟狼心山站,為37.9毫米。
圖1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降水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二)地表水資源量
2017年,全區地表水資源量194.07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深16.8毫米,較上年偏少27.7%,較多年平均值偏少52.3%。
圖2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地表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從行政分區看,烏海市、通遼市和阿拉善盟地表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地表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減少36.8%~81.6%,其中烏蘭察布市減幅最大。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地表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減少,減幅分別為52.6%、40.7%、44.2%、60.9%和61.2%。
(三)地下水資源量
2017年,全區地下水資源量207.26億立方米,較上年偏少16.5%,較多年平均值偏少12.3%。其中: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122.01億立方米;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108.45億立方米;平原區與山丘區間地下水資源重復計算量23.2億立方米。
從行政分區看,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少7.1%~32.7%,其中錫林郭勒盟減幅最大;包頭市、烏海市和通遼市地下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阿拉善盟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多5.4%。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分別為11.1%、4.9%、21.3%、9.0%和28.1%。
(四)水資源總量
2017年,全區水資源總量309.92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與地表水資源量間重復計算量91.42億立方米。全區水資源總量較上年偏少27.3%,較多年平均值偏少43.2%。全區平均產水系數0.13,平均產水模數2.68萬立方米/平方公里。
從行政分區看,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水資源總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少7.8%~55.6%,其中興安盟減幅最大;通遼市和阿拉善盟水資源總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44.2%、60.9%和61.2%。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水資源總量較多年平均值均偏少,分別減少50.9%、20.6%、36.5%、26.6%和37.4%。
圖3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水資源總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水資源量表
2017年內蒙古水資源分區水資源量表
二、蓄水動態
(一)大中型水庫蓄水動態
2017年末,全區15座大型水庫和90座中型水庫蓄水總量17.45億立方米,較年初蓄水量增加1.21億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庫年末蓄水量9.59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0.64億立方米;中型水庫年末蓄水量7.86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0.56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興安盟、通遼市和赤峰市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增加0.53億立方米、0.16億立方米和1.09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減少0.02億立方米、0.14億立方米、0.18億立方米、0.07億立方米、0.08億立方米、0.07億立方米和0.02億立方米。
按水資源分區統計,松花江和遼河區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增加0.35億立方米和 1.25億立方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減少0.24億立方米和0.16億立方米,海河區年末與年初蓄水量基本持平。
(二)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動態
2017年末,西遼河平原、土默川平原、河套平原和鄂爾多斯黃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埋深分別為5.81米、7.37米、1.99米和7.35米,與年初比較,地下水位分別上升0.04米、下降0.82米、下降0.11米、下降0.32米。
2017年末,全區淺層地下水儲存量較年初減少2.47億立方米。
(三)超采區治理
自治區水利廳指導監督有關盟市編制完成了33個地下水超采區的治理方案,實行“一區一策”治理。截至2017年底,1個超采區已完成治理,9個超采區基本實現雙控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標,具備開展相關技術評估工作的條件,其余23個超采區治理取得積極進展(其中18個達到年度壓采量要求)。2017年壓減超采區地下水超采量約1.2億立方米。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
(一)供水量
2017年,全區供水量187.99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9.22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95億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85.33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3.50億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3.44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25億立方米。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4.96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06億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78.05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1.22億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16.21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34億立方米。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淺層地下水供水85.17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3.64億立方米(其中礦井疏于水供水1.58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28億立方米),微咸水供水0.16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14億立方米。在其他水源供水中,污水處理回用量3.42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28億立方米;雨水集蓄利用量0.02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02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為巴彥淖爾市,供水量41.90億立方米,占全區地表水源供水量42.2%;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為通遼市,供水量25.7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源供水量30.2%。
按水資源分區統計,黃河供水量最大,為89.25億立方米,占全區供水量47.5%。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資源一級區為黃河區,供水量60.3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表水源供水量60.8%;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資源一級區為遼河區,供水量36.6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源供水量42.9%。
(二)用水量
2017年,全區總用水量187.99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120.85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64.3%;林牧漁畜用水17.2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9.2%;工業用水15.7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8.4%;城鎮公共用水2.87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5%;居民生活用水8.1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4.3%;生態環境水23.1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2.3%。
2017年,全區總用水量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增加0.45億立方米,林牧漁畜用水減少1.54億立方米,工業用水減少1.66億立方米,城鎮公共用水增加0.14億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26億立方米,生態環境用水增加0.05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巴彥淖爾市用水量最大,為49.72億立方米,占全區總用水量26.4%;烏海市用水量最小,為2.55億立方米,占全區總用水量1.4%。
(三)耗水量
2017年,全區總耗水量126.54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1.82億立方米,綜合耗水率67.3%。其中農田、林牧漁畜、工業、城鎮公共、居民生活及生態耗水量分別為74.72億立方米、12.85億立方米、9.85億立方米、1.77億立方米、5.61億立方米和21.75億立方米。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供用耗水量表
2017年內蒙古水資源分區供用耗水量表
注:生態用水量中包括黑河調水量10.70億立方米。
(四)用水指標
2017年,全區人均水資源量1226立方米,人均綜合用水量743立方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扣除黑河生態用水量)89.18立方米,較上年減少5.4%;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18.32立方米,較上年減少12.7%。農田灌溉畝均毛用水量308立方米,全區居民均生活用水量88升/天(其中,城鎮居民91升/人•天,農村居民84升/人•天)。
四、水資源質量
(一)河流水質
(1)水功能區水質評價
2017年,全區共監測水功能區560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437個,有95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本底值沒有參加評價,有28個無水質目標的排污控制區,只進行監測,不參與考核。參加評價的河長21510.5公里。按雙因子(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下同)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359個,河長18501.2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6.0%,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78個,河長3009.3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4.0%。見表5。
2017年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數量為192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為168個,有14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另有10個水功能區由于本底值(根據松遼水資保〔2016〕38號文件)不參與評價與考核,參加評價的河長9537.6公里。按全因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全因子為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21項,飲用水源區增加5項,下同)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09個,河長6625.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69.5%,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59個,河長2911.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30.5%;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41個,河長8267.4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6.7%,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27個,河長1270.2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3.3%。
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33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29個,有4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參加評價的河長1676.4公里。按全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5個,河長971.5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58.0%,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14個,河長704.9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42.0%;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22個,河長1421.1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4.8%,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7個,河長255.3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5.2%。
自治區級水功能區共307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為240個,有67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參加評價的河長10296.5公里。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96個,河長8812.7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5.6%,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44個,河長1483.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4.4%。見表5。
從水功能區個數變化情況來看,2017年比2016年新增10個國家重要水功能區;從水功能區水質變化情況來看,2017年全區水功能區水質比2016年有所好轉,全區水質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個數不論雙因子還是全因子2017年都比2016年有所增加。
2017年全區劣Ⅴ類水功能區河段共有30個(見表6),與2016年相同。其中有16個水功能區2017年與2016年均為劣Ⅴ類,有14個水功能區2017年比2016年水質有所好轉,有14個水功能區2017年比2016年水質有所變差。
2017年全區各盟市水功能區水質評價



2017年全區水功能區嚴重超標河段名錄



(2)水功能區達標評價
2017年,全區參評的437個水功能區按雙因子評價,達標303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9.3%;達標河長15645.9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2.7%。主要超標項目是化學需氧量、氨氮。2017年比2016年水質達標率和達標河長比例都有所提高。2017年全區省界不達標水功能區共13個。
168個參評的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按全因子評價,達標69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41.1%;達標河長3687.6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38.7%;主要超標項目是總磷、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黃河干流參加評價水功能區11個,達標11個,占參加評價數的100%;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27個,達標14個,占參加評價數的51.9%。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22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72.6%;達標河長7552.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9.2%;主要超標項目是氨氮、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黃河干流參加評價水功能區11個,達標11個,占參加評價數的100%;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27個,達標17個,占參加評價數的63.0%。
29個參評的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按全因子評價,達標2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9%;達標河長187.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11.2%;主要超標項目是總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7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58.6%;達標河長1023.5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61.1%;主要超標項目是氨氮、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
240個參評的自治區級水功能區,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64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8.3%;達標河長7070.1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68.7%;主要超標項目是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7個,達標6個,占參加評價數的85.7%。
2017年全區省界按雙因子評價不達標水功能區一覽表
(3)各盟市水功能區雙因子水質達標評價
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包頭市、巴彥淖爾市、烏海、阿拉善盟為100%,興安盟為88.9%,錫林郭勒盟為85.7%,赤峰市為85.2%,呼倫貝爾市為74.1%,鄂爾多斯市為73.1%,通遼市為68.8%,烏蘭察布市為62.5%,呼和浩特市為57.1%。見表8。
2017年全區各盟市水功能區達標評價表


注:括號內為不重復統計個數。
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興安盟為100%,呼倫貝爾市為80.0%,通遼市為50.0%,鄂爾多斯市為40.0%,赤峰市為25.0%,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為0。
自治區級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烏海市為100.0%,通遼市為89.3%,興安盟、阿拉善盟為87.5%,赤峰市為86.0%,鄂爾多斯市為76.2%,呼和浩特市為75.0%,巴彥淖爾市為72.7%,錫林郭勒盟為57.9%,呼倫貝爾市為52.2%,包頭市為50.0%,烏蘭察布市為35.3%。
(二)湖泊水質達標評價
2017年,主要湖泊按全因子評價:烏梁素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氮、化學需氧量、總磷;達里諾爾湖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總氮、化學需氧量;居延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按雙因子評價:烏梁素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氨氮;達里諾爾湖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岱海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居延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2017年水功能區水質與2016年相比,呼倫湖、岱海水質變化不大,烏梁素海全因子水質略有好轉。
2017年全區湖泊水質與達標評價表
(三)入河排污口達標評價
2017年,全區共監測入河排污口278個,實際采樣的入河排污口204個,參加評價入河排污口達標個數為83個,不達標個數為121個,達標率為40.7%。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評價標準依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其他排污口評價標準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評價項目為流量、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銅、砷、汞、鎘、六價鉻、鉛、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總氮15項指標。
根據盟市劃分,達標率鄂爾多斯市為79.2%、呼倫貝爾市為60.7%、錫林郭勒盟為50%、包頭市為41.7%、烏蘭察布市為35.3%、呼和浩特市為23.5%、通遼市和巴彥淖爾市為22.2%、赤峰市為10%、興安盟和烏海市為0。(四)河流泥沙
2017年,全區平均懸移質輸沙模數13.9噸/平方公里,較多年平均值減少90%,較上年減少82.8%。全區各河流懸移質輸沙量1607.95萬噸,屬少沙年份。西部區輸沙模數最高值出現在黃河流域包頭市境內紅砂壩(三)站,為168噸/平方公里;東部區輸沙模數最高值出現在遼河流域赤峰市境內興巨德(二)站,為307噸/平方公里。
2017年全區各盟市入河排污口達標評價表
五、重要水事
(一)水旱災害
全區8個盟(市)、60個旗縣(市、區)、286個鄉鎮(蘇木)遭受洪澇災害,受災人口62.5萬人,因災死亡7人,倒塌房屋1359間。農作物受災面積 330萬畝,成災面積237萬畝,絕收面積67.5萬畝,因災糧食減產371萬噸,死亡大牲畜1057頭。停產工礦企業79個,公路中斷56條次,供電中斷49條次,通訊中斷20條次。損壞堤防151處97千米,損壞護岸128處,損壞水閘20座,沖毀塘壩10座,損壞灌溉設施168處,損壞水文測站2個,損壞機電泵站36座。洪澇災害共造成全區直接經濟損失17.4億元。
全區農作物受旱面積2515萬畝,其中重旱1595萬畝,主要分布在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烏蘭察布市和赤峰市。牧區可利用草場受旱面積3.96億畝,重旱1.6億畝,主要分布在錫林郭勒盟和呼倫貝爾市。全區共有3.4萬眼機電井出水量不足,10個盟(市)、66個旗縣(市、區)、434萬人的生活生產受到旱災影響,因旱造成13萬人、235萬頭牲畜飲水困難。
(二)水事活動
2月14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水權交易管理辦法》。
2月17日 自治區水利廳召開全區水利工作暨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2017年水利重點任務。
4月10日~20日 2016年度自治區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檢查組赴12個盟市開展檢查工作,對各盟市自查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現場復核。
5月23日~25日 水利部汪洪總工程師率國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組對我區2016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行現場檢查。我區2016年度國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結果為良好等次。
5月24日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鄉鎮四級河長制工作體系,2018年1月通過水利部、環保部中期評估考核。
6月23日 自治區水利廳召開2017年全區水政和水資源工作會議,傳達了全國水資源工作會議精神,全面總結了2016年度水政和水資源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水政和水資源重點工作。
9月5日 自治區水利廳在阿拉善盟阿左旗組織召開全區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現場會,通過實地觀摩、座談交流,共同研究了我區地下水管理、超采區治理等問題。
9月22日~26日 自治區水利廳舉辦全區水資源管理工作培訓班。按照當前國家和自治區對水資源管理的新任務新要求,對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水資源信息化建設和水資源公報編制等內容進行了培訓。
9月26日~28日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會同自治區水利廳對鄂爾多斯市水權轉換二期工程進行了核驗。通過兩期水權轉換工程的實施,鄂爾多斯市農牧業生產效率顯著提升,工業項目用水得到解決,助推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11月20日 7家企業與河套灌區管理總局、自治區水權收儲轉讓中心舉行內蒙古黃河水權轉讓閑置水指標盟市間協議轉讓簽約儀式。此次水權轉讓是將收回的4150萬立方米/年閑置水指標在自治區水權交易平臺協議轉讓,主要解決沿黃盟市現狀取用地下水的工業項目。
11月23日 受水利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區水利廳在烏海市組織召開烏海市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行政驗收會議,烏海市建設試點順利通過驗收。


術語和定義
1、地表水資源量: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體逐年更新的動態水量,即天然河川徑流量。
2、地下水資源量:地下飽和含水層逐年更新的動態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滲對地下水的補給量。
3、水資源總量:當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產水總量,即地表徑流量與降水入滲補給地下水量之和。
4、產水系數:一定區域內水資源總量與當地降水量的比值。
5、產水模數:一定區域內水資源總量與當地地區總面積的比值。
6、供水量:各種水源為用水戶提供的包括輸水損失在內的水量。
7、用水量:各類用水戶取用的包括輸水損失在內的水量。
8、耗水量:即用水消耗量,指在輸水、用水過程中,通過蒸騰蒸發、土壤吸收、產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飲用等多種途徑消耗掉,而不能回歸至地表水體和地下飽和含水層的水量。
9、雙因子:雙因子又稱限制納污紅線主要控制項目,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當化學需氧量大于30mg/L,采用化學需氧量評價;當化學需氧量小于或等于30mg/L,采用高錳酸鹽指數評價。
10、全因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水功能區監測基本項目為水溫(0C)、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CODmn)、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總磷(以P計)、總氮(湖、庫,以N計)、銅、鋅、氟化物(以F-計)、硒、砷、汞、鎘、鉻(六價)、鉛、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糞大腸菌群(個/L)共24項。飲用水源區增加補充項目硫酸鹽(以SO42-計)、氯化物(以Cl-)、硝酸鹽(以N計)、鐵、錳5項指標的評價,總計29項。全因子為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21項。


【綜述】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降水量208.2毫米,折合降水總量2408.62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26.2%,屬枯水年份。全區地表水資源量194.07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深16.8毫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52.3%。全區地下水資源量207.26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12.3%。全區水資源總量309.92億立方米,較多年平均值減少43.2%。
2017年,黃河干流入境水量203.4億立方米,出境水量118.8億立方米。黃河內蒙古段干流耗用水量48.81億立方米。
2017年末,全區105座大中型水庫蓄水總量17.45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1.21億立方米。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儲存量較年初減少2.47億立方米。
2017年,全區各水源工程總供水量187.99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9.22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52.8%;地下水源供水量85.33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45.4%;其他水源供水量3.44億立方米,占總供水量1.8%。全區總用水量187.99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量120.85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64.3%;林牧漁畜用水量17.2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9.2%;工業用水量15.7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8.4%;城鎮公共用水量2.87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5%;居民生活用水量8.1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4.3%;生態環境用水量23.1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2.3%。
2017年,全區人均綜合用水量743立方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89.18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按 2015 年不變價計)18.32立方米,農田灌溉畝均毛用水量308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0.538。
2017年,全區共監測水功能區560個,不參評123個,達標303個,達標率為69.3%;達標河長15645.9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2.7%。2017年,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192個,不參評24個,達標122個,達標率為72.6%;達標河長7552.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79.2%。
2017年全區共監測入河排污口278個,實際采樣的入河排污口204個,達標入河排污口個數為83個,達標率為40.7%。
一、水資源量
(一)降水量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降水量208.2毫米,折合降水總量2408.62億立方米,較上年偏少26.4%,較多年平均值偏少26.2%,屬枯水年份。
從行政分區看,各盟市降水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在0.5%~44.3%之間,其中巴彥淖爾市減幅最大,包頭市與多年平均值接近。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降水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分別為34.3%、9.2%、9.1%、8.1%和32.4%。
全區降水量時空分布極不均勻,年內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份。年降水量空間分布趨勢是由東向西逐漸遞減,最高值出現在遼河流域的赤峰市四道溝站,為891.5毫米,最低值出現在西北諸河流域的阿拉善盟狼心山站,為37.9毫米。
圖1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降水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二)地表水資源量
2017年,全區地表水資源量194.07億立方米,折合年徑流深16.8毫米,較上年偏少27.7%,較多年平均值偏少52.3%。
圖2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地表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從行政分區看,烏海市、通遼市和阿拉善盟地表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地表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減少36.8%~81.6%,其中烏蘭察布市減幅最大。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地表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減少,減幅分別為52.6%、40.7%、44.2%、60.9%和61.2%。
(三)地下水資源量
2017年,全區地下水資源量207.26億立方米,較上年偏少16.5%,較多年平均值偏少12.3%。其中: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122.01億立方米;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108.45億立方米;平原區與山丘區間地下水資源重復計算量23.2億立方米。
從行政分區看,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少7.1%~32.7%,其中錫林郭勒盟減幅最大;包頭市、烏海市和通遼市地下水資源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阿拉善盟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多5.4%。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地下水資源量較多年平均值均有所減少,減幅分別為11.1%、4.9%、21.3%、9.0%和28.1%。
(四)水資源總量
2017年,全區水資源總量309.92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與地表水資源量間重復計算量91.42億立方米。全區水資源總量較上年偏少27.3%,較多年平均值偏少43.2%。全區平均產水系數0.13,平均產水模數2.68萬立方米/平方公里。
從行政分區看,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水資源總量較多年平均值偏少7.8%~55.6%,其中興安盟減幅最大;通遼市和阿拉善盟水資源總量與多年平均值接近。44.2%、60.9%和61.2%。
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和西北諸河水資源總量較多年平均值均偏少,分別減少50.9%、20.6%、36.5%、26.6%和37.4%。
圖3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水資源總量與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較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水資源量表
2017年內蒙古水資源分區水資源量表
二、蓄水動態
(一)大中型水庫蓄水動態
2017年末,全區15座大型水庫和90座中型水庫蓄水總量17.45億立方米,較年初蓄水量增加1.21億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庫年末蓄水量9.59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0.64億立方米;中型水庫年末蓄水量7.86億立方米,較年初增加0.56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興安盟、通遼市和赤峰市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增加0.53億立方米、0.16億立方米和1.09億立方米,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巴彥淖爾市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減少0.02億立方米、0.14億立方米、0.18億立方米、0.07億立方米、0.08億立方米、0.07億立方米和0.02億立方米。
按水資源分區統計,松花江和遼河區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增加0.35億立方米和 1.25億立方米,黃河和西北諸河區年末蓄水總量較年初分別減少0.24億立方米和0.16億立方米,海河區年末與年初蓄水量基本持平。
(二)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動態
2017年末,西遼河平原、土默川平原、河套平原和鄂爾多斯黃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埋深分別為5.81米、7.37米、1.99米和7.35米,與年初比較,地下水位分別上升0.04米、下降0.82米、下降0.11米、下降0.32米。
2017年末,全區淺層地下水儲存量較年初減少2.47億立方米。
(三)超采區治理
自治區水利廳指導監督有關盟市編制完成了33個地下水超采區的治理方案,實行“一區一策”治理。截至2017年底,1個超采區已完成治理,9個超采區基本實現雙控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標,具備開展相關技術評估工作的條件,其余23個超采區治理取得積極進展(其中18個達到年度壓采量要求)。2017年壓減超采區地下水超采量約1.2億立方米。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
(一)供水量
2017年,全區供水量187.99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9.22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95億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85.33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3.50億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3.44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25億立方米。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4.96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06億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78.05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1.22億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16.21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34億立方米。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淺層地下水供水85.17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3.64億立方米(其中礦井疏于水供水1.58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28億立方米),微咸水供水0.16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14億立方米。在其他水源供水中,污水處理回用量3.42億立方米,較上年增加0.28億立方米;雨水集蓄利用量0.02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0.02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為巴彥淖爾市,供水量41.90億立方米,占全區地表水源供水量42.2%;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為通遼市,供水量25.7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源供水量30.2%。
按水資源分區統計,黃河供水量最大,為89.25億立方米,占全區供水量47.5%。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資源一級區為黃河區,供水量60.3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表水源供水量60.8%;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資源一級區為遼河區,供水量36.64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源供水量42.9%。
(二)用水量
2017年,全區總用水量187.99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120.85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64.3%;林牧漁畜用水17.2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9.2%;工業用水15.7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8.4%;城鎮公共用水2.87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5%;居民生活用水8.16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4.3%;生態環境水23.12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12.3%。
2017年,全區總用水量較上年減少2.30億立方米,其中,農田灌溉用水增加0.45億立方米,林牧漁畜用水減少1.54億立方米,工業用水減少1.66億立方米,城鎮公共用水增加0.14億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增加0.26億立方米,生態環境用水增加0.05億立方米。
按行政分區統計,巴彥淖爾市用水量最大,為49.72億立方米,占全區總用水量26.4%;烏海市用水量最小,為2.55億立方米,占全區總用水量1.4%。
(三)耗水量
2017年,全區總耗水量126.54億立方米,較上年減少1.82億立方米,綜合耗水率67.3%。其中農田、林牧漁畜、工業、城鎮公共、居民生活及生態耗水量分別為74.72億立方米、12.85億立方米、9.85億立方米、1.77億立方米、5.61億立方米和21.75億立方米。
2017年內蒙古行政分區供用耗水量表
2017年內蒙古水資源分區供用耗水量表
注:生態用水量中包括黑河調水量10.70億立方米。
(四)用水指標
2017年,全區人均水資源量1226立方米,人均綜合用水量743立方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扣除黑河生態用水量)89.18立方米,較上年減少5.4%;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按2015年不變價計)18.32立方米,較上年減少12.7%。農田灌溉畝均毛用水量308立方米,全區居民均生活用水量88升/天(其中,城鎮居民91升/人•天,農村居民84升/人•天)。
四、水資源質量
(一)河流水質
(1)水功能區水質評價
2017年,全區共監測水功能區560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437個,有95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本底值沒有參加評價,有28個無水質目標的排污控制區,只進行監測,不參與考核。參加評價的河長21510.5公里。按雙因子(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下同)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359個,河長18501.2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6.0%,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78個,河長3009.3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4.0%。見表5。
2017年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數量為192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為168個,有14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另有10個水功能區由于本底值(根據松遼水資保〔2016〕38號文件)不參與評價與考核,參加評價的河長9537.6公里。按全因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全因子為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21項,飲用水源區增加5項,下同)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09個,河長6625.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69.5%,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59個,河長2911.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30.5%;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41個,河長8267.4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6.7%,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27個,河長1270.2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3.3%。
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33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29個,有4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參加評價的河長1676.4公里。按全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5個,河長971.5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58.0%,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14個,河長704.9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42.0%;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22個,河長1421.1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4.8%,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7個,河長255.3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5.2%。
自治區級水功能區共307個,實際參加評價的水功能區為240個,有67個水功能區由于河干、斷流沒有參加評價,參加評價的河長10296.5公里。按雙因子評價,水質為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196個,河長8812.7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85.6%,Ⅳ類~劣Ⅴ類的水功能區44個,河長1483.8公里,河長所占比例為14.4%。見表5。
從水功能區個數變化情況來看,2017年比2016年新增10個國家重要水功能區;從水功能區水質變化情況來看,2017年全區水功能區水質比2016年有所好轉,全區水質Ⅰ類~Ⅲ類的水功能區個數不論雙因子還是全因子2017年都比2016年有所增加。
2017年全區劣Ⅴ類水功能區河段共有30個(見表6),與2016年相同。其中有16個水功能區2017年與2016年均為劣Ⅴ類,有14個水功能區2017年比2016年水質有所好轉,有14個水功能區2017年比2016年水質有所變差。
2017年全區各盟市水功能區水質評價



2017年全區水功能區嚴重超標河段名錄



(2)水功能區達標評價
2017年,全區參評的437個水功能區按雙因子評價,達標303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9.3%;達標河長15645.9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2.7%。主要超標項目是化學需氧量、氨氮。2017年比2016年水質達標率和達標河長比例都有所提高。2017年全區省界不達標水功能區共13個。
168個參評的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按全因子評價,達標69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41.1%;達標河長3687.6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38.7%;主要超標項目是總磷、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黃河干流參加評價水功能區11個,達標11個,占參加評價數的100%;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27個,達標14個,占參加評價數的51.9%。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22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72.6%;達標河長7552.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79.2%;主要超標項目是氨氮、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黃河干流參加評價水功能區11個,達標11個,占參加評價數的100%;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27個,達標17個,占參加評價數的63.0%。
29個參評的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按全因子評價,達標2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9%;達標河長187.3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11.2%;主要超標項目是總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7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58.6%;達標河長1023.5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61.1%;主要超標項目是氨氮、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
240個參評的自治區級水功能區,按雙因子評價,達標164個,占參加評價總數的68.3%;達標河長7070.1公里,占參加評價河長總數的68.7%;主要超標項目是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省界緩沖區參加評價水功能區7個,達標6個,占參加評價數的85.7%。
2017年全區省界按雙因子評價不達標水功能區一覽表
(3)各盟市水功能區雙因子水質達標評價
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包頭市、巴彥淖爾市、烏海、阿拉善盟為100%,興安盟為88.9%,錫林郭勒盟為85.7%,赤峰市為85.2%,呼倫貝爾市為74.1%,鄂爾多斯市為73.1%,通遼市為68.8%,烏蘭察布市為62.5%,呼和浩特市為57.1%。見表8。
2017年全區各盟市水功能區達標評價表


注:括號內為不重復統計個數。
非考核的國家重要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興安盟為100%,呼倫貝爾市為80.0%,通遼市為50.0%,鄂爾多斯市為40.0%,赤峰市為25.0%,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為0。
自治區級水功能區達標率情況為:烏海市為100.0%,通遼市為89.3%,興安盟、阿拉善盟為87.5%,赤峰市為86.0%,鄂爾多斯市為76.2%,呼和浩特市為75.0%,巴彥淖爾市為72.7%,錫林郭勒盟為57.9%,呼倫貝爾市為52.2%,包頭市為50.0%,烏蘭察布市為35.3%。
(二)湖泊水質達標評價
2017年,主要湖泊按全因子評價:烏梁素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氮、化學需氧量、總磷;達里諾爾湖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總氮、化學需氧量;居延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按雙因子評價:烏梁素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氨氮;達里諾爾湖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岱海水質為劣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居延海水質為Ⅴ類,主要超標項目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2017年水功能區水質與2016年相比,呼倫湖、岱海水質變化不大,烏梁素海全因子水質略有好轉。
2017年全區湖泊水質與達標評價表
(三)入河排污口達標評價
2017年,全區共監測入河排污口278個,實際采樣的入河排污口204個,參加評價入河排污口達標個數為83個,不達標個數為121個,達標率為40.7%。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評價標準依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其他排污口評價標準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評價項目為流量、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銅、砷、汞、鎘、六價鉻、鉛、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總氮15項指標。
根據盟市劃分,達標率鄂爾多斯市為79.2%、呼倫貝爾市為60.7%、錫林郭勒盟為50%、包頭市為41.7%、烏蘭察布市為35.3%、呼和浩特市為23.5%、通遼市和巴彥淖爾市為22.2%、赤峰市為10%、興安盟和烏海市為0。(四)河流泥沙
2017年,全區平均懸移質輸沙模數13.9噸/平方公里,較多年平均值減少90%,較上年減少82.8%。全區各河流懸移質輸沙量1607.95萬噸,屬少沙年份。西部區輸沙模數最高值出現在黃河流域包頭市境內紅砂壩(三)站,為168噸/平方公里;東部區輸沙模數最高值出現在遼河流域赤峰市境內興巨德(二)站,為307噸/平方公里。
2017年全區各盟市入河排污口達標評價表
五、重要水事
(一)水旱災害
全區8個盟(市)、60個旗縣(市、區)、286個鄉鎮(蘇木)遭受洪澇災害,受災人口62.5萬人,因災死亡7人,倒塌房屋1359間。農作物受災面積 330萬畝,成災面積237萬畝,絕收面積67.5萬畝,因災糧食減產371萬噸,死亡大牲畜1057頭。停產工礦企業79個,公路中斷56條次,供電中斷49條次,通訊中斷20條次。損壞堤防151處97千米,損壞護岸128處,損壞水閘20座,沖毀塘壩10座,損壞灌溉設施168處,損壞水文測站2個,損壞機電泵站36座。洪澇災害共造成全區直接經濟損失17.4億元。
全區農作物受旱面積2515萬畝,其中重旱1595萬畝,主要分布在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烏蘭察布市和赤峰市。牧區可利用草場受旱面積3.96億畝,重旱1.6億畝,主要分布在錫林郭勒盟和呼倫貝爾市。全區共有3.4萬眼機電井出水量不足,10個盟(市)、66個旗縣(市、區)、434萬人的生活生產受到旱災影響,因旱造成13萬人、235萬頭牲畜飲水困難。
(二)水事活動
2月14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水權交易管理辦法》。
2月17日 自治區水利廳召開全區水利工作暨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2017年水利重點任務。
4月10日~20日 2016年度自治區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檢查組赴12個盟市開展檢查工作,對各盟市自查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現場復核。
5月23日~25日 水利部汪洪總工程師率國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組對我區2016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行現場檢查。我區2016年度國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結果為良好等次。
5月24日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鄉鎮四級河長制工作體系,2018年1月通過水利部、環保部中期評估考核。
6月23日 自治區水利廳召開2017年全區水政和水資源工作會議,傳達了全國水資源工作會議精神,全面總結了2016年度水政和水資源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水政和水資源重點工作。
9月5日 自治區水利廳在阿拉善盟阿左旗組織召開全區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現場會,通過實地觀摩、座談交流,共同研究了我區地下水管理、超采區治理等問題。
9月22日~26日 自治區水利廳舉辦全區水資源管理工作培訓班。按照當前國家和自治區對水資源管理的新任務新要求,對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水資源信息化建設和水資源公報編制等內容進行了培訓。
9月26日~28日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會同自治區水利廳對鄂爾多斯市水權轉換二期工程進行了核驗。通過兩期水權轉換工程的實施,鄂爾多斯市農牧業生產效率顯著提升,工業項目用水得到解決,助推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11月20日 7家企業與河套灌區管理總局、自治區水權收儲轉讓中心舉行內蒙古黃河水權轉讓閑置水指標盟市間協議轉讓簽約儀式。此次水權轉讓是將收回的4150萬立方米/年閑置水指標在自治區水權交易平臺協議轉讓,主要解決沿黃盟市現狀取用地下水的工業項目。
11月23日 受水利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區水利廳在烏海市組織召開烏海市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行政驗收會議,烏海市建設試點順利通過驗收。


術語和定義
1、地表水資源量: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體逐年更新的動態水量,即天然河川徑流量。
2、地下水資源量:地下飽和含水層逐年更新的動態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滲對地下水的補給量。
3、水資源總量:當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產水總量,即地表徑流量與降水入滲補給地下水量之和。
4、產水系數:一定區域內水資源總量與當地降水量的比值。
5、產水模數:一定區域內水資源總量與當地地區總面積的比值。
6、供水量:各種水源為用水戶提供的包括輸水損失在內的水量。
7、用水量:各類用水戶取用的包括輸水損失在內的水量。
8、耗水量:即用水消耗量,指在輸水、用水過程中,通過蒸騰蒸發、土壤吸收、產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飲用等多種途徑消耗掉,而不能回歸至地表水體和地下飽和含水層的水量。
9、雙因子:雙因子又稱限制納污紅線主要控制項目,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當化學需氧量大于30mg/L,采用化學需氧量評價;當化學需氧量小于或等于30mg/L,采用高錳酸鹽指數評價。
10、全因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水功能區監測基本項目為水溫(0C)、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CODmn)、化學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總磷(以P計)、總氮(湖、庫,以N計)、銅、鋅、氟化物(以F-計)、硒、砷、汞、鎘、鉻(六價)、鉛、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糞大腸菌群(個/L)共24項。飲用水源區增加補充項目硫酸鹽(以SO42-計)、氯化物(以Cl-)、硝酸鹽(以N計)、鐵、錳5項指標的評價,總計29項。全因子為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2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