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交通廳),掛自治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機關內設12個工作機構。直屬10個處級事業單位(9正1副)。其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2個(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局、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從事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6個(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信息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工程造價站、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貸款項目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及所屬支隊),從事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2個(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培訓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職業資格中心)。下設5個廳直企業單位,分別是內蒙古高等級公路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內蒙古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交通物資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公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加大交通投資規模 2017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702億元。完成公路建設里程1.97萬公里,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1090.7公里,新增440個嘎查村通硬化路,實現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均超額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目標任務。
注重服務和改善民生 完成日常及節假日旅客運輸任務。全年營業性公路貨運量、貨物周轉量同比分別增長13.5%、14.0%,增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9和4.5個百分點。加大物流業“降本增效”力度,全年減免通行費14.62億元。推動4條國際道路定期旅客運輸線路正式運營。全年國際道路運輸累計完成客運量、貨運量分別同比增長35.5%、14.1%,貨運量再創歷史新高。全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下降30%,死亡人數減少13人、下降54.2%。
推進交通精準扶貧 全年累計完成貧困地區公路投資560億元,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里程8635公里,超出自治區下達任務15%。持續關注貧困地區群眾出行安全。集中力量對貧困旗縣農村牧區道路開展窄路拓寬、危橋改造和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改造,處治公路安全隱患里程2917.8公里,完成危橋改造92座。將包頭市巴音敖包蘇木客運站等16個客運站項目納入建設計劃,建設8個農村客運站、66個候車亭。全區新增50個通客車建制村,建制村通客車率達99.37%。
【交通運輸新常態科學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7年5月1日,全面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共計取消收費公路項目96個、收費站點121個、收費里程7588.8公里。按照撤站與安置并重原則,成立專班,對涉及的3600余名收費員制定了3年安置方案,已安置1200余人。2017年11月1日,全區高速公路實現ETC(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聯網,互通東西的ETC聯網格局正式形成,自治區ETC完全納入全國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省界主線站ETC覆蓋率100%。
投融資改革 組建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中信銀行和興業銀行簽署銀企戰略合作協議,共獲得700億戰略授信額度支持。截至2017年12月,公司已獲得203.52億元貸款。內蒙古高路公司全年籌融資規模208億元,確保了公路建設資金的及時到位。初步建立總投資1263.9億元的PPP項目庫。克什克騰至承德高速公路工程被列為交通運輸部PPP第一批試點項目,已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
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協調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現代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為全面構建綜合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網絡夯實了基礎。研究制定《廳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雙效考核辦法(試行)》,建立監督、激勵、約束機制。
【交通運輸法制建設】
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建立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行政檢查清單和動態機制。爭取214項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細則,推行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深化公路建設、交通運輸執法領域專項整治,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試點建設。對公路管理機構大額罰款、道路運政機構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等重大處罰備案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延遲備案情況的2家盟市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進行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交通運輸行業立法工作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組織起草《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公路條例(草案)》,協調爭取列入自治區立法計劃。打造質量交通,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條例(草案)》立法前評估,開展針對評估報告的專家論證工作。
執法隊伍建設 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對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行全面部署。編寫刊印《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實務》培訓教材。研發“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管理系統”。創建執法人員培訓師資庫和執法人員培訓骨干師資庫,對全區重點基層執法站所隊長再次進行案卷制作培訓,提高一線執法工作主要負責人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
(撰稿人:李建磊)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自治區交通廳),掛自治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機關內設12個工作機構。直屬10個處級事業單位(9正1副)。其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2個(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局、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從事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6個(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信息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工程造價站、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貸款項目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內蒙古自治區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及所屬支隊),從事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2個(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培訓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職業資格中心)。下設5個廳直企業單位,分別是內蒙古高等級公路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內蒙古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交通物資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公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加大交通投資規模 2017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702億元。完成公路建設里程1.97萬公里,新增高速公路通車里程1090.7公里,新增440個嘎查村通硬化路,實現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均超額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目標任務。
注重服務和改善民生 完成日常及節假日旅客運輸任務。全年營業性公路貨運量、貨物周轉量同比分別增長13.5%、14.0%,增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9和4.5個百分點。加大物流業“降本增效”力度,全年減免通行費14.62億元。推動4條國際道路定期旅客運輸線路正式運營。全年國際道路運輸累計完成客運量、貨運量分別同比增長35.5%、14.1%,貨運量再創歷史新高。全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下降30%,死亡人數減少13人、下降54.2%。
推進交通精準扶貧 全年累計完成貧困地區公路投資560億元,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里程8635公里,超出自治區下達任務15%。持續關注貧困地區群眾出行安全。集中力量對貧困旗縣農村牧區道路開展窄路拓寬、危橋改造和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改造,處治公路安全隱患里程2917.8公里,完成危橋改造92座。將包頭市巴音敖包蘇木客運站等16個客運站項目納入建設計劃,建設8個農村客運站、66個候車亭。全區新增50個通客車建制村,建制村通客車率達99.37%。
【交通運輸新常態科學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7年5月1日,全面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共計取消收費公路項目96個、收費站點121個、收費里程7588.8公里。按照撤站與安置并重原則,成立專班,對涉及的3600余名收費員制定了3年安置方案,已安置1200余人。2017年11月1日,全區高速公路實現ETC(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聯網,互通東西的ETC聯網格局正式形成,自治區ETC完全納入全國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省界主線站ETC覆蓋率100%。
投融資改革 組建內蒙古公路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中信銀行和興業銀行簽署銀企戰略合作協議,共獲得700億戰略授信額度支持。截至2017年12月,公司已獲得203.52億元貸款。內蒙古高路公司全年籌融資規模208億元,確保了公路建設資金的及時到位。初步建立總投資1263.9億元的PPP項目庫。克什克騰至承德高速公路工程被列為交通運輸部PPP第一批試點項目,已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
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協調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現代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為全面構建綜合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網絡夯實了基礎。研究制定《廳直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雙效考核辦法(試行)》,建立監督、激勵、約束機制。
【交通運輸法制建設】
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建立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行政檢查清單和動態機制。爭取214項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細則,推行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深化公路建設、交通運輸執法領域專項整治,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試點建設。對公路管理機構大額罰款、道路運政機構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等重大處罰備案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延遲備案情況的2家盟市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進行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交通運輸行業立法工作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組織起草《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公路條例(草案)》,協調爭取列入自治區立法計劃。打造質量交通,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條例(草案)》立法前評估,開展針對評估報告的專家論證工作。
執法隊伍建設 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對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行全面部署。編寫刊印《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實務》培訓教材。研發“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培訓管理系統”。創建執法人員培訓師資庫和執法人員培訓骨干師資庫,對全區重點基層執法站所隊長再次進行案卷制作培訓,提高一線執法工作主要負責人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
(撰稿人:李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