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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卷

  • 信訪
  • 【領導名錄】
    局長:金平(蒙古族)
    【信訪領導組成情況】
        分管信訪工作領導  自治區黨委分管信訪工作副書記:白志健(1~10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信訪工作副主席:王鳳岐;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分管信訪工作副主任:張守孝;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信訪工作副秘書長:牙薩寧。
        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3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調整充實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調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白志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副組長:任亞平(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王鳳岐(自治區副主席);成員:邢寶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張守孝(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包俊臣(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白音德力海(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廳長)、王鳳鳴(自治區編辦副主任)、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牙薩寧(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金平(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范游愷(自治區財政廳廳長)、王維山(自治區勞動廳廳長)、韓云彬(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李慶玉(自治區公安廳廳長)、云德奎(自治區農業廳廳長)、蘇青(自治區經貿委副主任)、藏海民(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趙吉斌(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辦公室主任由金平兼任。
         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月5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長白志健主持召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自治區副主席、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王鳳岐參加了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聽取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金平關于全區信訪工作情況和全區信訪工作會議籌備情況的匯報,分析了當前自治區信訪形勢。會議圍繞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部署2001年工作,提出暢通信訪渠道、預防入手、強化基層、改進考核辦法、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等加強信訪工作措施。7月17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長白志健主持召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會議主要議定:召開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控制和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工作;建立區直機關處級后備干部到信訪部門掛職鍛煉制度,加強信訪工作人員力量。
        領導批示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及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領導關于信訪工作和信訪問題的批示429件。領導關于信訪工作的批示,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具體領導。
    【信訪活動】
        信訪分布  2001年,全區旗縣級以上黨政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60 665件次,比上年增長6.9%。其中,受理群眾來信20 561件,減少5.7%;接待群眾來訪240 104人次,增長8.1%。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 357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11.3%。其中,受理群眾來信8 208件,增長2.5%;接待群眾來訪21 149人次,增長89.4%。來訪中,集體來訪610批18 628人次,分別增長68%和111.6%。盟市黨政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03 231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39.6%。其中,受理群眾來信6 759件,減少0.2%;接待群眾來訪96 472人次,增長10.7%。來訪中,集體訪2 783批86 534人次,分別增長3.4%和11.6%。旗縣級黨政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28 077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49.1%。其中,受理群眾來信5 594件,減少18.9%;接待群眾來訪122 483人次,減少0.1%。來訪中,集體訪4 879批105 631人次,批次減少1.5%,人次增長0.9%。
        信訪特點一是信訪主體多元化。2001年,信訪主體雖然仍以工人、農牧民、城鎮居民和私營企業主為主,但知識分子、復員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上訪也占很大比例,信訪主體越來越呈現出多元趨勢。二是信訪內容復雜化。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問題,又有現實生產生活問題;既有國有、集體經濟問題,又有個體私營經濟問題;既有要求經濟利益的問題,又有要求政治待遇的問題。有些信訪問題不僅歷史的現實的、經濟的政治的交織在一起,而且跨地區、跨行業,處理難度加大。三是信訪形式群體化。2001年,越級進京集體上訪達70批974人次,比上年分別增長75%和80.4%。群眾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610批18 628人次,比上年分別增長68%和111.6%。
        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1.農村問題:一些鄉村干部獨斷專行,違法占地,擅自出賣、出租荒山荒地,從中謀取私利。一些鄉村干部貪污腐化,村務財務不公開,賬目管理混亂,侵占揮霍集體財產。有的地方不據實征收屠宰稅和特產稅,加重農牧民負擔。一些地方利用撤鄉并鎮之機,違反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政策,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退耕還林還草過程中,補償款不能及時到位,影響農牧民生產生活。建設用地征占不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政策,先占后征,少征多占,不征即占,壓低和不及時兌現占地補償費,侵害群眾合法權益。2.企業問題:主要有企業轉制時少數人說了算,管理不規范、不民主,國有資產流失。一些停產、半停產、轉產企業長期拖欠職工工資和養老金。企業破產后,對職工一次性安置,安置補償費低,不及時予以兌現。一些轉制破產企業不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下崗失業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過去一些已經買斷工齡的職工反悔,要求提高買斷工齡費,或享受與其它企業職工一樣的待遇。一些農墾企業職工反映負擔過重,已經撤場建鄉的要求明確身份。計劃經濟時期下派到企業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要求恢復原來身份,已經退休的要求享受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3.城市拆遷改造問題: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由城市拆遷引發的信訪問題日漸增多。主要是拆遷主體不合法,拆遷市場管理混亂,操作程序違規,特別是拆遷公司在拆遷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野蠻拆遷、強行拆遷問題,致人傷殘的事情時有發生,激起群眾強烈不滿,集體上訪事件屢屢發生。4.干部違紀問題: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村干部貪污腐敗、作風粗暴、欺壓百姓;企業領導生活腐化、貪污揮霍國家資產,或借改革之機營私舞弊、損公肥私;司法機關有的執法不公,執法犯法;黨政機關一些領導干部為政不廉,以權謀私等。5.城鎮居民生活問題:因個別住戶不交水費、取暖費,供水供暖部門便給整個居民樓停止供水供暖,侵犯按時繳納費用居民的合法權益,引起居民上訪。這類問題上訪有逐步增多的趨勢。此外,環境污染、醫療糾紛、房屋開發公司不認真履行合同、物業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也紛紛涌向信訪部門。
    【受理工作】
        群眾來信受理  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全年受理群眾來信8 208件次,其中聯名信395件次,重復來信293件次。在辦理群眾來信過程中,實行誰辦誰審的由始至終崗位責任制,通過向領導呈送《要信閱批單》、《信訪專報》、來信綜合反映等方式,妥善處理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信件處理實現了由周結周清到日結日清。強化了催辦,實行復信制度,減少重復來信,減少群眾來信轉化為來訪。2001年,復信占署名來信的11%,重信比上年減少6.7%,群眾來信利用率達到9.4%,比自治區考核辦給政府辦公廳確定的考核目標高出4.4個百分點。
        群眾來訪接待在接待群眾來訪中,不斷提高接待水平,制定和完善《群眾來訪接待程序》、《接待工作人員守則》等規章制度,制發《越級上訪通知單》、《越級集體上訪承辦單》。在保證日常接待工作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對越級集體上訪進行跟蹤,凡30人以下的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問題,均下發《越級集體訪跟蹤單》進行跟蹤督辦;凡30人以上的集體訪,一律立案交辦。全年共發送《集體訪承辦單》、《群體訪、個人訪承辦跟蹤單》、《越級訪通知單》300多份,要求有關地區、部門按期反饋處理結果,并定期通報,大量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對重大疑難信訪問題,采取協調有關部門聯合接待、現場辦公的辦法,當場給群眾作出答復,全年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辦公百余次,多數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信訪熱線電話受理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共受理信訪熱線電話563件次,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反映90余個緊急重大問題,呈報信訪信息50余條,體現信訪熱線電話迅捷的特點,發揮為群眾排憂解難、答疑解惑的作用。
    信訪案件辦理2001年,進一步加大越級集體上訪問題的跟蹤督辦力度。全年共立案交辦越級進京集體上訪、3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領導批辦的信訪問題以及其它重要來信來訪問題,共445件,結案率為100%,比自治區考核辦下達的考核目標高出20個百分點。
        “上訪老戶”問題處理2001年,對多年來形成的“上訪老戶”問題,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重新調查研究。全年共核查處理12個“上訪老戶”問題,并向國家信訪局作了專題匯報,得到國家信訪局的認可,為接待處理多年上訪的“老訪戶”問題打下良好基礎。
    【信訪信息】
        信訪統計月報  2001年,在原有來信來訪統計的基礎上,制發《全區群眾來信來訪統計月報》,分送國家信訪局、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有關黨政領導。統計月報包括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盟市信訪部門、旗縣級信訪部門每月及各月累計的信訪總量、來信總量、來訪總量、個人訪數、集體訪數、群體訪數,同時與上年同期進行比較,可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全區信訪情況和信訪動態。
        信息傳遞2001年,在以《信訪動態》、《信訪專報》等形式報送信息的基礎上,創辦《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信息》,進一步提高信訪信息時效。全年編發并向自治區黨委、政府提供信訪信息413條,多數信訪信息引起自治區領導的重視,反映社情民意,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向黨委信息部門報送的信息在區直102個部門單位中排第3位。
        信息綜合分析繼續堅持召開每月的信訪形勢分析會,準確把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全年向國家信訪局、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地區、部門提供綜合性情況分析50余條。
    【信訪督查】
        信訪工作重要部署落實情況督查  對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全國信訪局長會議、全區信訪工作會議、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等重要工作的部署,采取電話督辦、發函催辦等形式進行督查,并將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向全區書面通報,交流各地區、各部門工作經驗,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領導批示落實情況督查凡自治區黨委、政府和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領導的批示,均按照領導批示或《信訪條例》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由專人進行跟蹤督查,每季度都將督查落實的結果向批示領導反饋,較好地發揮了領導批示對信訪工作的推動作用。
        信訪案件督查對立案交辦的信訪案件,采取發函催辦、電話督辦、集中通報的方式進行督查。全年發函催辦28次,集中通報12次,電話督辦100余次,保證信訪案件的按期結案。
        越級集體上訪問題解決情況督查2001年,每月都對群眾越級集體上訪情況和重大信訪事件進行通報。8月,針對越級集體訪猛增的勢頭,以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名義組成了由廳局級領導帶隊的5個信訪督查組,分赴8個盟市對44個重要信訪案件進行專項督查,較好地推動了信訪問題的解決。
    【重要工作部署】
        全區信訪工作會議  3月19日至21日,全區信訪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到會并講話,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牙薩寧作總結講話,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金平通報全區信訪形勢。會議要求:認清形勢,努力做好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努力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增強法制意識,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轉變職能,努力開創信訪工作的新局面。
        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19日,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白志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白音、自治區副主席牛玉儒、自治區總工會主席尤仁到會,白志健就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問題作重要講話,牛玉儒通報了信訪形勢,尤仁主持了會議。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當前全區信訪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堅決有效地遏制群體訪、越級訪上升的勢頭;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信訪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重點地區信訪工作座談會9月29日 ,在呼和浩特召開部分盟市分管信訪工作秘書長和信訪部門負責人會議,研究控制和解決群眾越級集體上訪問題。 11月9日 ,在呼和浩特召開重點盟市信訪工作會議,傳達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研究控制和解決群眾越級集體上訪問題。
        重大會議期間工作部署在全國和自治區“兩會”、自治區第七次黨代會等重要會議前,都進行一次系統信訪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信訪隱患,確定包案領導,一包到底。對疑難信訪問題,采取派駐工作組、現場辦公等辦法加以解決。對重點上訪人員和集體訪組織者,加強監控,在通往北京、自治區首府的交通要道,設立勸阻站,專門勸阻越級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信息溝通,發生重大信訪事件,出現信訪隱患,及時報送信息,協同處理。成立進京、駐自治區信訪工作組,專門處理各地群眾進京、到自治區首府上訪問題,保證了重大會議期間信訪工作的萬無一失。
    【制度建設】
        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意見  4月19日,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細化了《內蒙古自治區盟市黨政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等制度,就控制和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意見》要求:
    1. 強化信訪信息工作。凡盟市、旗縣發生30人以上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必須做到信息報送先于上訪群眾到達。
    2.完善領導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機制。凡發生群眾10人以上越級進京、3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盟市分管秘書長要帶領有關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 30人以上越級進京、5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的集體上訪或雖集體上訪規模不大,但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盟市分管副書記或副盟市長,要帶領有關地區和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 50人以上越級進京、10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盟市黨政主要領導及有關旗縣的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到現場做工作。自治區有關廳局、企事業單位的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比照上述原則由業務處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跟蹤做工作。上訪人不返回當地,跟蹤做工作的領導不能撤離。對重大上訪案件和2次以上的重復上訪案件,要向盟市主要領導交辦。
    3.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月、每半年、每年要將越級集體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情況和以及各案解決處理情況、信息報送情況等,通報給各地區、各部門,并上報自治區領導。
    4.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各級信訪部門要加大對越級集體訪問題的督查工作力度,確保集體訪問題盡快解決、按期結案,有效控制重復上訪。對超過辦理期限、久拖不決的信訪事項,各級信訪部門要及時整理,如實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黨委、政府應組成聯合督查組對越級重復訪案件的解決處理情況進行督查。每半年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協調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復越級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的未決案件逐件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
    5.強化對重點地區的治理。對越級集體上訪問題突出的地區實行重點治理,凡每年越級集體、群體上訪和重大事件排在前幾位的旗縣,由有關盟市對其進行通報,并列入重點地區進行治理。治理期限為一年,治理期限內,工作明顯改觀、效果達到標準的,退出重點治理序列,同時再將問題突出的地區列入重點治理范圍。
    6.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各部門在接待處理越級集體上訪過程中,要積極主動,加強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越級進京或到自治區集體上訪需要有關部門出面接待或做政策解釋的,有關部門必須及時到位,并認真履行職責。對聚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攔截列車、堵塞交通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處理,堅決維護社會穩定。
        信訪工作文件制度匯編將國務院、自治區《信訪條例》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成立以來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及信訪局下發的信訪工作主要文件、制定的有關制度匯編成冊,供各級信訪部門和廣大信訪工作者學習使用。匯編內容涉及信訪法規和信訪信息、信訪督查、信訪工作領導責任、信訪工作目標化管理、集體上訪問題的處置、信訪熱線電話的受理、信訪工作人員守則等規章制度,對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質量,發揮了較好作用。
        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2001年,繼續將信訪工作納入自治區對盟市、廳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實績考核目標,并將分值從10分增加到20分。考核內容除越級進京、到自治區集體上訪和重大事件外,增加了對領導跟蹤做工作情況的考核。
    【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
        全國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9月,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烏蘭察布盟豐鎮市信訪局、通遼市扎魯特旗信訪局,被人事部、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工作先進工作者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李西林(蒙古族,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副局長)、李文(呼和浩特市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被人事部、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系統優秀集體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包頭市信訪辦公室、阿盟阿拉善左旗信訪辦公室、自治區公安廳信訪處、呼和浩特鐵路局信訪辦公室,被國家信訪局全國信訪系統優秀集體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系統優秀工作者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劉祥林(赤峰市信訪局副局長)、孫世新(興安盟信訪辦公室主任)、李淑君(女,錫林郭勒盟信訪辦公室主任)、胡小虎(伊克昭盟信訪辦公室主任)、陳照日格圖(蒙古族,烏海市信訪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黃英梅(女,國土資源廳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被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優秀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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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訪
  • 【領導名錄】
    局長:金平(蒙古族)
    【信訪領導組成情況】
        分管信訪工作領導  自治區黨委分管信訪工作副書記:白志健(1~10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信訪工作副主席:王鳳岐;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分管信訪工作副主任:張守孝;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信訪工作副秘書長:牙薩寧。
        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3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調整充實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調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白志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副組長:任亞平(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王鳳岐(自治區副主席);成員:邢寶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張守孝(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包俊臣(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白音德力海(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廳長)、王鳳鳴(自治區編辦副主任)、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牙薩寧(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金平(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范游愷(自治區財政廳廳長)、王維山(自治區勞動廳廳長)、韓云彬(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廳長)、李慶玉(自治區公安廳廳長)、云德奎(自治區農業廳廳長)、蘇青(自治區經貿委副主任)、藏海民(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趙吉斌(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辦公室主任由金平兼任。
         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月5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長白志健主持召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自治區副主席、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王鳳岐參加了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聽取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金平關于全區信訪工作情況和全區信訪工作會議籌備情況的匯報,分析了當前自治區信訪形勢。會議圍繞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部署2001年工作,提出暢通信訪渠道、預防入手、強化基層、改進考核辦法、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等加強信訪工作措施。7月17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長白志健主持召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會議主要議定:召開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控制和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工作;建立區直機關處級后備干部到信訪部門掛職鍛煉制度,加強信訪工作人員力量。
        領導批示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及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領導關于信訪工作和信訪問題的批示429件。領導關于信訪工作的批示,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具體領導。
    【信訪活動】
        信訪分布  2001年,全區旗縣級以上黨政信訪部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60 665件次,比上年增長6.9%。其中,受理群眾來信20 561件,減少5.7%;接待群眾來訪240 104人次,增長8.1%。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 357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11.3%。其中,受理群眾來信8 208件,增長2.5%;接待群眾來訪21 149人次,增長89.4%。來訪中,集體來訪610批18 628人次,分別增長68%和111.6%。盟市黨政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03 231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39.6%。其中,受理群眾來信6 759件,減少0.2%;接待群眾來訪96 472人次,增長10.7%。來訪中,集體訪2 783批86 534人次,分別增長3.4%和11.6%。旗縣級黨政信訪部門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28 077件次,占全區信訪總量的49.1%。其中,受理群眾來信5 594件,減少18.9%;接待群眾來訪122 483人次,減少0.1%。來訪中,集體訪4 879批105 631人次,批次減少1.5%,人次增長0.9%。
        信訪特點一是信訪主體多元化。2001年,信訪主體雖然仍以工人、農牧民、城鎮居民和私營企業主為主,但知識分子、復員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上訪也占很大比例,信訪主體越來越呈現出多元趨勢。二是信訪內容復雜化。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問題,又有現實生產生活問題;既有國有、集體經濟問題,又有個體私營經濟問題;既有要求經濟利益的問題,又有要求政治待遇的問題。有些信訪問題不僅歷史的現實的、經濟的政治的交織在一起,而且跨地區、跨行業,處理難度加大。三是信訪形式群體化。2001年,越級進京集體上訪達70批974人次,比上年分別增長75%和80.4%。群眾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610批18 628人次,比上年分別增長68%和111.6%。
        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1.農村問題:一些鄉村干部獨斷專行,違法占地,擅自出賣、出租荒山荒地,從中謀取私利。一些鄉村干部貪污腐化,村務財務不公開,賬目管理混亂,侵占揮霍集體財產。有的地方不據實征收屠宰稅和特產稅,加重農牧民負擔。一些地方利用撤鄉并鎮之機,違反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政策,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退耕還林還草過程中,補償款不能及時到位,影響農牧民生產生活。建設用地征占不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政策,先占后征,少征多占,不征即占,壓低和不及時兌現占地補償費,侵害群眾合法權益。2.企業問題:主要有企業轉制時少數人說了算,管理不規范、不民主,國有資產流失。一些停產、半停產、轉產企業長期拖欠職工工資和養老金。企業破產后,對職工一次性安置,安置補償費低,不及時予以兌現。一些轉制破產企業不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下崗失業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過去一些已經買斷工齡的職工反悔,要求提高買斷工齡費,或享受與其它企業職工一樣的待遇。一些農墾企業職工反映負擔過重,已經撤場建鄉的要求明確身份。計劃經濟時期下派到企業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要求恢復原來身份,已經退休的要求享受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3.城市拆遷改造問題: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由城市拆遷引發的信訪問題日漸增多。主要是拆遷主體不合法,拆遷市場管理混亂,操作程序違規,特別是拆遷公司在拆遷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野蠻拆遷、強行拆遷問題,致人傷殘的事情時有發生,激起群眾強烈不滿,集體上訪事件屢屢發生。4.干部違紀問題: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村干部貪污腐敗、作風粗暴、欺壓百姓;企業領導生活腐化、貪污揮霍國家資產,或借改革之機營私舞弊、損公肥私;司法機關有的執法不公,執法犯法;黨政機關一些領導干部為政不廉,以權謀私等。5.城鎮居民生活問題:因個別住戶不交水費、取暖費,供水供暖部門便給整個居民樓停止供水供暖,侵犯按時繳納費用居民的合法權益,引起居民上訪。這類問題上訪有逐步增多的趨勢。此外,環境污染、醫療糾紛、房屋開發公司不認真履行合同、物業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也紛紛涌向信訪部門。
    【受理工作】
        群眾來信受理  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全年受理群眾來信8 208件次,其中聯名信395件次,重復來信293件次。在辦理群眾來信過程中,實行誰辦誰審的由始至終崗位責任制,通過向領導呈送《要信閱批單》、《信訪專報》、來信綜合反映等方式,妥善處理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信件處理實現了由周結周清到日結日清。強化了催辦,實行復信制度,減少重復來信,減少群眾來信轉化為來訪。2001年,復信占署名來信的11%,重信比上年減少6.7%,群眾來信利用率達到9.4%,比自治區考核辦給政府辦公廳確定的考核目標高出4.4個百分點。
        群眾來訪接待在接待群眾來訪中,不斷提高接待水平,制定和完善《群眾來訪接待程序》、《接待工作人員守則》等規章制度,制發《越級上訪通知單》、《越級集體上訪承辦單》。在保證日常接待工作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對越級集體上訪進行跟蹤,凡30人以下的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問題,均下發《越級集體訪跟蹤單》進行跟蹤督辦;凡30人以上的集體訪,一律立案交辦。全年共發送《集體訪承辦單》、《群體訪、個人訪承辦跟蹤單》、《越級訪通知單》300多份,要求有關地區、部門按期反饋處理結果,并定期通報,大量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對重大疑難信訪問題,采取協調有關部門聯合接待、現場辦公的辦法,當場給群眾作出答復,全年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辦公百余次,多數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信訪熱線電話受理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共受理信訪熱線電話563件次,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反映90余個緊急重大問題,呈報信訪信息50余條,體現信訪熱線電話迅捷的特點,發揮為群眾排憂解難、答疑解惑的作用。
    信訪案件辦理2001年,進一步加大越級集體上訪問題的跟蹤督辦力度。全年共立案交辦越級進京集體上訪、3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領導批辦的信訪問題以及其它重要來信來訪問題,共445件,結案率為100%,比自治區考核辦下達的考核目標高出20個百分點。
        “上訪老戶”問題處理2001年,對多年來形成的“上訪老戶”問題,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重新調查研究。全年共核查處理12個“上訪老戶”問題,并向國家信訪局作了專題匯報,得到國家信訪局的認可,為接待處理多年上訪的“老訪戶”問題打下良好基礎。
    【信訪信息】
        信訪統計月報  2001年,在原有來信來訪統計的基礎上,制發《全區群眾來信來訪統計月報》,分送國家信訪局、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有關黨政領導。統計月報包括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盟市信訪部門、旗縣級信訪部門每月及各月累計的信訪總量、來信總量、來訪總量、個人訪數、集體訪數、群體訪數,同時與上年同期進行比較,可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全區信訪情況和信訪動態。
        信息傳遞2001年,在以《信訪動態》、《信訪專報》等形式報送信息的基礎上,創辦《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信息》,進一步提高信訪信息時效。全年編發并向自治區黨委、政府提供信訪信息413條,多數信訪信息引起自治區領導的重視,反映社情民意,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2001年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向黨委信息部門報送的信息在區直102個部門單位中排第3位。
        信息綜合分析繼續堅持召開每月的信訪形勢分析會,準確把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全年向國家信訪局、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地區、部門提供綜合性情況分析50余條。
    【信訪督查】
        信訪工作重要部署落實情況督查  對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全國信訪局長會議、全區信訪工作會議、自治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等重要工作的部署,采取電話督辦、發函催辦等形式進行督查,并將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向全區書面通報,交流各地區、各部門工作經驗,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領導批示落實情況督查凡自治區黨委、政府和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領導的批示,均按照領導批示或《信訪條例》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由專人進行跟蹤督查,每季度都將督查落實的結果向批示領導反饋,較好地發揮了領導批示對信訪工作的推動作用。
        信訪案件督查對立案交辦的信訪案件,采取發函催辦、電話督辦、集中通報的方式進行督查。全年發函催辦28次,集中通報12次,電話督辦100余次,保證信訪案件的按期結案。
        越級集體上訪問題解決情況督查2001年,每月都對群眾越級集體上訪情況和重大信訪事件進行通報。8月,針對越級集體訪猛增的勢頭,以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名義組成了由廳局級領導帶隊的5個信訪督查組,分赴8個盟市對44個重要信訪案件進行專項督查,較好地推動了信訪問題的解決。
    【重要工作部署】
        全區信訪工作會議  3月19日至21日,全區信訪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到會并講話,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牙薩寧作總結講話,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局長金平通報全區信訪形勢。會議要求:認清形勢,努力做好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努力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增強法制意識,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轉變職能,努力開創信訪工作的新局面。
        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7月19日,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全區信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白志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白音、自治區副主席牛玉儒、自治區總工會主席尤仁到會,白志健就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問題作重要講話,牛玉儒通報了信訪形勢,尤仁主持了會議。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當前全區信訪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堅決有效地遏制群體訪、越級訪上升的勢頭;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信訪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重點地區信訪工作座談會9月29日 ,在呼和浩特召開部分盟市分管信訪工作秘書長和信訪部門負責人會議,研究控制和解決群眾越級集體上訪問題。 11月9日 ,在呼和浩特召開重點盟市信訪工作會議,傳達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研究控制和解決群眾越級集體上訪問題。
        重大會議期間工作部署在全國和自治區“兩會”、自治區第七次黨代會等重要會議前,都進行一次系統信訪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信訪隱患,確定包案領導,一包到底。對疑難信訪問題,采取派駐工作組、現場辦公等辦法加以解決。對重點上訪人員和集體訪組織者,加強監控,在通往北京、自治區首府的交通要道,設立勸阻站,專門勸阻越級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信息溝通,發生重大信訪事件,出現信訪隱患,及時報送信息,協同處理。成立進京、駐自治區信訪工作組,專門處理各地群眾進京、到自治區首府上訪問題,保證了重大會議期間信訪工作的萬無一失。
    【制度建設】
        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意見  4月19日,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控制解決越級集體上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細化了《內蒙古自治區盟市黨政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等制度,就控制和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意見》要求:
    1. 強化信訪信息工作。凡盟市、旗縣發生30人以上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必須做到信息報送先于上訪群眾到達。
    2.完善領導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機制。凡發生群眾10人以上越級進京、3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盟市分管秘書長要帶領有關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 30人以上越級進京、5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的集體上訪或雖集體上訪規模不大,但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盟市分管副書記或副盟市長,要帶領有關地區和部門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 50人以上越級進京、100人以上越級到自治區集體上訪的,盟市黨政主要領導及有關旗縣的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到現場做工作。自治區有關廳局、企事業單位的越級集體上訪問題,比照上述原則由業務處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跟蹤做工作。上訪人不返回當地,跟蹤做工作的領導不能撤離。對重大上訪案件和2次以上的重復上訪案件,要向盟市主要領導交辦。
    3.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月、每半年、每年要將越級集體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情況和以及各案解決處理情況、信息報送情況等,通報給各地區、各部門,并上報自治區領導。
    4.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各級信訪部門要加大對越級集體訪問題的督查工作力度,確保集體訪問題盡快解決、按期結案,有效控制重復上訪。對超過辦理期限、久拖不決的信訪事項,各級信訪部門要及時整理,如實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黨委、政府應組成聯合督查組對越級重復訪案件的解決處理情況進行督查。每半年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協調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重復越級進京和到自治區上訪的未決案件逐件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
    5.強化對重點地區的治理。對越級集體上訪問題突出的地區實行重點治理,凡每年越級集體、群體上訪和重大事件排在前幾位的旗縣,由有關盟市對其進行通報,并列入重點地區進行治理。治理期限為一年,治理期限內,工作明顯改觀、效果達到標準的,退出重點治理序列,同時再將問題突出的地區列入重點治理范圍。
    6.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各部門在接待處理越級集體上訪過程中,要積極主動,加強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越級進京或到自治區集體上訪需要有關部門出面接待或做政策解釋的,有關部門必須及時到位,并認真履行職責。對聚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攔截列車、堵塞交通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處理,堅決維護社會穩定。
        信訪工作文件制度匯編將國務院、自治區《信訪條例》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成立以來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及信訪局下發的信訪工作主要文件、制定的有關制度匯編成冊,供各級信訪部門和廣大信訪工作者學習使用。匯編內容涉及信訪法規和信訪信息、信訪督查、信訪工作領導責任、信訪工作目標化管理、集體上訪問題的處置、信訪熱線電話的受理、信訪工作人員守則等規章制度,對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質量,發揮了較好作用。
        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2001年,繼續將信訪工作納入自治區對盟市、廳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實績考核目標,并將分值從10分增加到20分。考核內容除越級進京、到自治區集體上訪和重大事件外,增加了對領導跟蹤做工作情況的考核。
    【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
        全國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9月,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烏蘭察布盟豐鎮市信訪局、通遼市扎魯特旗信訪局,被人事部、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工作先進工作者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李西林(蒙古族,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副局長)、李文(呼和浩特市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被人事部、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系統優秀集體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包頭市信訪辦公室、阿盟阿拉善左旗信訪辦公室、自治區公安廳信訪處、呼和浩特鐵路局信訪辦公室,被國家信訪局全國信訪系統優秀集體榮譽稱號。
        全國信訪系統優秀工作者在第五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劉祥林(赤峰市信訪局副局長)、孫世新(興安盟信訪辦公室主任)、李淑君(女,錫林郭勒盟信訪辦公室主任)、胡小虎(伊克昭盟信訪辦公室主任)、陳照日格圖(蒙古族,烏海市信訪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黃英梅(女,國土資源廳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被國家信訪局評為全國信訪系統優秀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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