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秦 蒙 特古斯(蒙古族) 曹艷榮(女 蒙古族)
副巡視員:吳長林(達斡爾族) 敖日其楞(蒙古族)
【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表彰大會代表評選】認真組織了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模范代表的評選工作,自治區選出的32名模范集體和34名模范個人受到國務院表彰。其中,有9名模范集體代表和17名模范個人代表赴北京出席表彰大會。代表團成員出席了自治區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招待會和國慶60周年系列慶祝活動。組織參加在北京舉辦的“新中國成立60周年成就展”,在近兩個月的展覽中,賈慶林等黨和國家領導、各國駐華使節、駐華機構代表和高級外交官,及各族各界群眾25萬多人次參觀了自治區的展覽,并給予高度評價。
【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全區開展以辦實事、辦好事為主的豐富多彩的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把宣傳教育活動貫穿評選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迎接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事跡報告團、組織“新中國成立60周年成就展”、參加香港“第三屆中華民族文化周”、舉辦全區民族文藝會演等重大活動的全過程。自治區和三個自治旗《概況》全部修訂出版。在國慶前夕,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分別慰問了歷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民族政策監督檢查】按照國辦33號文件要求,繼續對全區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情況進行了督查。共協調組織5批次的自治區級檢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和15個直屬廳局及相關單位進行全面的督查。由于自治區工作扎實,措施得力,得到國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并作為典型在全國經驗交流會做了大會發言。
【興邊富民行動】認真落實《興邊富民補助資金項目規劃(2009~2010年)》,加大對邊境旗市的指導力度,強化工作手段和責任制度,通過興邊富民行動項目的安排和帶動作用,使興邊富民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安排好國家民委和財政部下達的2009年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工作動態監測系統工作,對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參加國家五部委7月份在青海西寧召開的全國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經驗交流會,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在會上代表自治區做了題為《完善政策,上下聯動,大力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的交流發言。
【民貿政策落實】做好新納入的農發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執行優惠利率政策的工作,調整增補了12家民貿企業,把黨和國家的民族貿易優惠政策落到實處,更好地為少數民族群眾服務。
【幫扶工作】向興安盟扎賚特旗阿拉達爾吐工作部烏蘭毛都嘎查投入110萬元,幫助40戶貧困戶完成危房改造,解決了群眾看電視難的問題,對農牧民進行了科技培訓并資助貧困學生上學。向鄂倫春旗投入385萬元,實施項目19個,向莫旗投入250萬元,實施項目12個。配合國家民委做好對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幫扶工作,兩級民委共同安排資金145萬元。啟動了8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建設項目,圓滿完成了聯系杭錦后旗“保增長、惠民生、促落實” 的督促檢查工作。
【全區民族文藝會演】9月在呼和浩特舉辦了首屆全區民族文藝會演,集中展示了近年少數民族文藝發展的成果。來自全區11個盟市、三個自治旗和內蒙古歌舞劇院的15臺劇(節)目參演,包括蒙古、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等多民族在內的近1 500名演職人員為首府呼和浩特的近萬名各族群眾奉獻特色鮮明、底蘊深厚的高水平民族文化大餐。會演共評出金獎2名,銀獎3名,銅獎6名,特殊貢獻獎1名,特別獎3名。
【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自治區政府決定第七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10年在鄂爾多斯市舉辦,第八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13年在錫林郭勒盟舉辦。認真開展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籌備工作,制訂印發了《關于舉辦第七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通知》和《競賽規程》。
【民族文化交流活動】組織全區少數民族青少年代表團參加香港“第三屆中華民族文化周”的聯誼交流活動,選派民族歌舞代表團赴德國、荷蘭、比利時參加國際民間藝術節,增強了解、加深了友誼,宣傳了內蒙古。
【民族教育】支持民族學校改善條件,繼續推動提高民族中小學寄宿生助學金標準工作。配合國家民委所屬民族大學及其附屬中學、河北大廠民族中學完成了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
【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繼續加大普法宣傳培訓力度,進一步明確宗教工作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手段,推進依法行政,宗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積極預防和及時處理新聞媒體傷害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感情事件和因清真食品問題引發的事端,及時妥善處置涉及各民族、宗教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防范和化解了不穩定隱患,確保了全區民族、宗教領域的社會穩定。
【宗教工作兩支隊伍培訓】10月,國家宗教局專門為自治區舉辦了一期《宗教事務條例》培訓班,全區近120名基層宗教干部參加了培訓。還開展多種形式、多層次的培訓教育活動,對領導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三支隊伍”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自治區宗教事務局被國家宗教局評為全國“三支隊伍培訓先進集體”,受到國家宗教局通報表彰。
【做好信教群眾工作】指導各地宗教部門對全區宗教教職人員進行摸底調查,積極研究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的低保、醫保和養老保險的入保問題,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組織全區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公益慈善事業,開展扶貧、濟困、救災、助殘、養老、支教、義診等活動,并在政策法規上予以引導規范。
【“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結合自治區開展的“宗教界為自治區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爭創文明宗教活動場所,爭做文明教職人員”活動,按照國家宗教局的有關部署,提出了我區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的初步設想和工作意見。召開全區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座談會,對“活動”進行了交流和部署。在全區各地通過多種形式深入貫徹落實。
【佛教工作】自治區佛教協會為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舉辦了四期青年教職人員政策、法規、教務知識短期研修班。內蒙古佛教學校開辦了第8級喇嘛班,招收30名學員。5月份和12月份,自治區佛教界人士組團參加了無錫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和慶祝澳門回歸十周年“兩岸四地佛教界三大語系頌華誕慶回歸祈福大法會”。
【伊斯蘭教工作】自治區伊協6月份在呼召開了五屆二次常委會,舉辦了盟市伊協負責人培訓班,舉辦全區第四屆“臥爾茲”演講比賽。積極開展伊斯蘭教“解經”工作。完成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2009年本科班我區考生的審核推薦工作。積極開展了穆斯林赴麥加有組織的朝覲工作。
【道教工作】組織全區道教界參加了中國道教協會主辦的政策法規和教務知識培訓班,并就自治區今后道教管理發展等有關問題與道教界人士進行了座談。
【天主教工作】進一步開展愛國主義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教育活動。圓滿完成烏蘭察布市天主教磨子山瞻禮活動。呼和浩特市天主教房地產落實工作取得較大進展。
【基督教工作】積極推進神學思想建設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堅持堵疏結合、依法治理的方針,開放必要的宗教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群眾過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東正教工作】8月份,對位于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自治區唯一的東正教堂給予正式登記開放。
【蒙古語文學習使用工作】對全區蒙古語言文字使用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對《蒙古語文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抽查。舉辦“首屆母語杯蒙古文書法大賽”、“全區母語杯蒙古文經典作品朗誦大賽”。編輯出版《蒙古語會話手冊》,與呼和浩特市電視臺聯合舉辦《蒙古語會話》節目。完成《達斡爾族語言圖解詞典》、《鄂溫克族語言圖解詞典》、《鄂倫春族語言圖解詞典》、《額爾敦陶克陶全集》的編輯工作。《民族語文調查大綱和調查問卷》已制定完畢。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工作】組織召開全區蒙古語名詞術語委員會審定會議、蒙古語標準音工作委員會成員會議和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組成員會議等,搜集、整理和審定蒙古語新詞術語1 000余條,發布6期《蒙古語新詞術語公報》。舉辦13期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培訓測試2 000多人。召開慶祝蒙古語標準音確定30周年大會,在錫盟正藍旗建立“中國蒙古語標準音示范基地”。審定出版蒙古語文規范標準公報一期,公布了《現代蒙古語常用詞》。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舉辦了八省區蒙古語文翻譯培訓班,召開八省區第三屆蒙古族幼兒園園長協作會議暨蒙古語學前教育研討會、第21屆蒙文報紙新聞評獎會、第十屆蒙古語電視節目評析會。舉辦了八省區科爾沁民歌、烏力格爾電視大獎賽、第三屆大中學生蒙古文文學作品大賽。完成了自治區與協作省區間蒙語授課招生計劃任務,協商解決了遼寧省阜新蒙醫藥研究所與內蒙古民族大學在職研究生、本科學歷教育、醫藥人員臨床進修和科研、制藥、醫療等方面的協作發展問題。
【民族宗教干部隊伍建設和機關建設】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選派20名干部赴國家機關和發達地區進行了掛職鍛煉。在黨中央民族干部學院舉辦全區第二期青年干部理論研討班,在國家宗教局培訓中心舉辦了全區基層宗教干部培訓班。組織選派邊境旗、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旗、市領導和各級民族宗教干部參加自治區和國家民委、國家宗教局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近300人次。完成了全區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29人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對240名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繼續教育培訓。抓住機構改革機遇,增加了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強化了監督檢查職能。落實安排民族工作專項經費1 800萬元,重點用于全區民委系統加強自身建設,其中,投入555萬元用于37個旗、縣、區民族宗教部門改善工作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秦 蒙 特古斯(蒙古族) 曹艷榮(女 蒙古族)
副巡視員:吳長林(達斡爾族) 敖日其楞(蒙古族)
【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表彰大會代表評選】認真組織了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模范代表的評選工作,自治區選出的32名模范集體和34名模范個人受到國務院表彰。其中,有9名模范集體代表和17名模范個人代表赴北京出席表彰大會。代表團成員出席了自治區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招待會和國慶60周年系列慶祝活動。組織參加在北京舉辦的“新中國成立60周年成就展”,在近兩個月的展覽中,賈慶林等黨和國家領導、各國駐華使節、駐華機構代表和高級外交官,及各族各界群眾25萬多人次參觀了自治區的展覽,并給予高度評價。
【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全區開展以辦實事、辦好事為主的豐富多彩的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把宣傳教育活動貫穿評選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迎接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事跡報告團、組織“新中國成立60周年成就展”、參加香港“第三屆中華民族文化周”、舉辦全區民族文藝會演等重大活動的全過程。自治區和三個自治旗《概況》全部修訂出版。在國慶前夕,全區各級黨委政府分別慰問了歷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民族政策監督檢查】按照國辦33號文件要求,繼續對全區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情況進行了督查。共協調組織5批次的自治區級檢查組,對全區12個盟市和15個直屬廳局及相關單位進行全面的督查。由于自治區工作扎實,措施得力,得到國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并作為典型在全國經驗交流會做了大會發言。
【興邊富民行動】認真落實《興邊富民補助資金項目規劃(2009~2010年)》,加大對邊境旗市的指導力度,強化工作手段和責任制度,通過興邊富民行動項目的安排和帶動作用,使興邊富民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安排好國家民委和財政部下達的2009年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工作動態監測系統工作,對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參加國家五部委7月份在青海西寧召開的全國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經驗交流會,自治區副主席劉新樂在會上代表自治區做了題為《完善政策,上下聯動,大力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的交流發言。
【民貿政策落實】做好新納入的農發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執行優惠利率政策的工作,調整增補了12家民貿企業,把黨和國家的民族貿易優惠政策落到實處,更好地為少數民族群眾服務。
【幫扶工作】向興安盟扎賚特旗阿拉達爾吐工作部烏蘭毛都嘎查投入110萬元,幫助40戶貧困戶完成危房改造,解決了群眾看電視難的問題,對農牧民進行了科技培訓并資助貧困學生上學。向鄂倫春旗投入385萬元,實施項目19個,向莫旗投入250萬元,實施項目12個。配合國家民委做好對赤峰市巴林右旗的幫扶工作,兩級民委共同安排資金145萬元。啟動了8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建設項目,圓滿完成了聯系杭錦后旗“保增長、惠民生、促落實” 的督促檢查工作。
【全區民族文藝會演】9月在呼和浩特舉辦了首屆全區民族文藝會演,集中展示了近年少數民族文藝發展的成果。來自全區11個盟市、三個自治旗和內蒙古歌舞劇院的15臺劇(節)目參演,包括蒙古、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等多民族在內的近1 500名演職人員為首府呼和浩特的近萬名各族群眾奉獻特色鮮明、底蘊深厚的高水平民族文化大餐。會演共評出金獎2名,銀獎3名,銅獎6名,特殊貢獻獎1名,特別獎3名。
【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自治區政府決定第七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10年在鄂爾多斯市舉辦,第八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13年在錫林郭勒盟舉辦。認真開展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籌備工作,制訂印發了《關于舉辦第七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通知》和《競賽規程》。
【民族文化交流活動】組織全區少數民族青少年代表團參加香港“第三屆中華民族文化周”的聯誼交流活動,選派民族歌舞代表團赴德國、荷蘭、比利時參加國際民間藝術節,增強了解、加深了友誼,宣傳了內蒙古。
【民族教育】支持民族學校改善條件,繼續推動提高民族中小學寄宿生助學金標準工作。配合國家民委所屬民族大學及其附屬中學、河北大廠民族中學完成了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
【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繼續加大普法宣傳培訓力度,進一步明確宗教工作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手段,推進依法行政,宗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積極預防和及時處理新聞媒體傷害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感情事件和因清真食品問題引發的事端,及時妥善處置涉及各民族、宗教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防范和化解了不穩定隱患,確保了全區民族、宗教領域的社會穩定。
【宗教工作兩支隊伍培訓】10月,國家宗教局專門為自治區舉辦了一期《宗教事務條例》培訓班,全區近120名基層宗教干部參加了培訓。還開展多種形式、多層次的培訓教育活動,對領導干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三支隊伍”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自治區宗教事務局被國家宗教局評為全國“三支隊伍培訓先進集體”,受到國家宗教局通報表彰。
【做好信教群眾工作】指導各地宗教部門對全區宗教教職人員進行摸底調查,積極研究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的低保、醫保和養老保險的入保問題,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組織全區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公益慈善事業,開展扶貧、濟困、救災、助殘、養老、支教、義診等活動,并在政策法規上予以引導規范。
【“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結合自治區開展的“宗教界為自治區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爭創文明宗教活動場所,爭做文明教職人員”活動,按照國家宗教局的有關部署,提出了我區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的初步設想和工作意見。召開全區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座談會,對“活動”進行了交流和部署。在全區各地通過多種形式深入貫徹落實。
【佛教工作】自治區佛教協會為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舉辦了四期青年教職人員政策、法規、教務知識短期研修班。內蒙古佛教學校開辦了第8級喇嘛班,招收30名學員。5月份和12月份,自治區佛教界人士組團參加了無錫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和慶祝澳門回歸十周年“兩岸四地佛教界三大語系頌華誕慶回歸祈福大法會”。
【伊斯蘭教工作】自治區伊協6月份在呼召開了五屆二次常委會,舉辦了盟市伊協負責人培訓班,舉辦全區第四屆“臥爾茲”演講比賽。積極開展伊斯蘭教“解經”工作。完成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2009年本科班我區考生的審核推薦工作。積極開展了穆斯林赴麥加有組織的朝覲工作。
【道教工作】組織全區道教界參加了中國道教協會主辦的政策法規和教務知識培訓班,并就自治區今后道教管理發展等有關問題與道教界人士進行了座談。
【天主教工作】進一步開展愛國主義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教育活動。圓滿完成烏蘭察布市天主教磨子山瞻禮活動。呼和浩特市天主教房地產落實工作取得較大進展。
【基督教工作】積極推進神學思想建設和愛國主義教育活動,堅持堵疏結合、依法治理的方針,開放必要的宗教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群眾過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東正教工作】8月份,對位于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自治區唯一的東正教堂給予正式登記開放。
【蒙古語文學習使用工作】對全區蒙古語言文字使用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對《蒙古語文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抽查。舉辦“首屆母語杯蒙古文書法大賽”、“全區母語杯蒙古文經典作品朗誦大賽”。編輯出版《蒙古語會話手冊》,與呼和浩特市電視臺聯合舉辦《蒙古語會話》節目。完成《達斡爾族語言圖解詞典》、《鄂溫克族語言圖解詞典》、《鄂倫春族語言圖解詞典》、《額爾敦陶克陶全集》的編輯工作。《民族語文調查大綱和調查問卷》已制定完畢。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工作】組織召開全區蒙古語名詞術語委員會審定會議、蒙古語標準音工作委員會成員會議和蒙古文信息技術國家標準工作組成員會議等,搜集、整理和審定蒙古語新詞術語1 000余條,發布6期《蒙古語新詞術語公報》。舉辦13期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培訓測試2 000多人。召開慶祝蒙古語標準音確定30周年大會,在錫盟正藍旗建立“中國蒙古語標準音示范基地”。審定出版蒙古語文規范標準公報一期,公布了《現代蒙古語常用詞》。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舉辦了八省區蒙古語文翻譯培訓班,召開八省區第三屆蒙古族幼兒園園長協作會議暨蒙古語學前教育研討會、第21屆蒙文報紙新聞評獎會、第十屆蒙古語電視節目評析會。舉辦了八省區科爾沁民歌、烏力格爾電視大獎賽、第三屆大中學生蒙古文文學作品大賽。完成了自治區與協作省區間蒙語授課招生計劃任務,協商解決了遼寧省阜新蒙醫藥研究所與內蒙古民族大學在職研究生、本科學歷教育、醫藥人員臨床進修和科研、制藥、醫療等方面的協作發展問題。
【民族宗教干部隊伍建設和機關建設】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選派20名干部赴國家機關和發達地區進行了掛職鍛煉。在黨中央民族干部學院舉辦全區第二期青年干部理論研討班,在國家宗教局培訓中心舉辦了全區基層宗教干部培訓班。組織選派邊境旗、市,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旗、市領導和各級民族宗教干部參加自治區和國家民委、國家宗教局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近300人次。完成了全區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29人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對240名蒙古語文翻譯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繼續教育培訓。抓住機構改革機遇,增加了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強化了監督檢查職能。落實安排民族工作專項經費1 800萬元,重點用于全區民委系統加強自身建設,其中,投入555萬元用于37個旗、縣、區民族宗教部門改善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