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梁鐵城(蒙古族)
副主任:喬 木 高 云 包滿達(蒙古族) 王秉軍 安俊義 楊崇義
紀檢組長:王榮生(5月任巡視員)
副巡視員:賈 峰 馬玉山 佈 和(蒙古族)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經濟調節部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內政辦發〔2009〕76號),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53名,設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等24個內設機構以及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提高參謀助手水平】開展規劃編制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討論稿)。完成增產百億斤商品糧生產能力規劃、鄂爾多斯盆地能源開發利用規劃、東部與西部兩個千萬千瓦級風電規劃、煤鋁共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等重點行業規劃。完成“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開展“十二五”規劃思路研究。
加強重大問題研究完成自治區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報告等17個專項調研報告。提出加快風電發展的五條建議。總結自治區西部大開發10年工作并針對政策延續提出建議,形成《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的基本情況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關于進一步推進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關于促進牧區發展增收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強化經濟形勢分析按月度進行經濟形勢分析,全年完成11期全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拓展數據和信息的來源渠道,建立了經濟運行月度監測預測系統,對停產半停產企業生產恢復情況、勞動就業情況、主要產品價格變動情況等開展了監測預警。
【加強投資項目管理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黨中央投資2009年全區共爭取國家各類建設資金113.9億元。配合財政部門落實黨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券57億元。探索新型融資渠道,啟動并協調落實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1億元。推動企業債券發行工作,協調發行企業債券10億元。
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累計新開工高速公路348公里、鐵路2 600公里、500千伏輸電線路332公里,新開工煤制甲醇160萬噸、煤制天然氣40億立方米、煉油500萬噸、風電260萬千瓦、風機制造90萬千瓦。海渤灣水利樞紐工程、呼和浩特至北京客運專線項目、大唐克旗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以及準格爾、岱海等電廠開展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項目前期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加強黨中央投資項目管理建立了擴大內需黨中央投資項目協調機制,按旬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進度。按照黨中央對擴大內需項目提出的“三個百分之百”的考核要求,配合黨中央檢查組、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以及自治區檢查組,全面開展對黨中央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
【優化經濟結構推進節能減排】積極發展現代農牧業改善農牧業基礎條件,實施10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14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項目。推進糧食增產工程,編制國家糧食增產規劃任務51億斤。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支持建設150個奶牛標準化養殖小區和136個生豬標準化養殖小區。
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穩步發展煤炭、電力等傳統優勢產業,爭取國家審批煤炭礦區總體規劃4部,核準煤礦項目4個,規模1 900萬噸;爭取國家核準三個進口俄羅斯供熱機組項目,容量180萬千瓦。推進產業振興和優化升級,實施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20項。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13個項目列入國家金太陽工程實施范圍。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實施一批高技術產業化項目。
加快發展服務業建立重點物流和商貿企業信息調度制度。編制了《全區服務業集聚區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農畜產品市場和農村牧區商貿流通網絡建設研究》。重點支持服務業集聚區示范、農牧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就業服務體系、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建設。
扎實推進節能減排研究提出《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條例》。嚴把項目準入關,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鍋爐改造項目建設,建成污水處理廠20座,開工建設19個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火電機組脫硫改造任務完成3 900萬千瓦,實施大唐國際粉煤灰綜合利用等一批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呼包鄂一體化進程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統一部署,著手研究呼包鄂一體化問題,初步形成了呼包鄂經濟一體化規劃思路。密切關注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動態,經積極爭取已將呼包鄂地區納入國家重點開發區范圍。
推動東部地區加快發展研究擬定《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實施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配合國家開展《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規劃》編制工作。積極推進東部地區資源型城市轉型工作,爭取國家將阿爾山市享受的資源枯竭城市黨中央轉移支付額度從2 800萬元提高到4 200萬元。
【深化改革開放】推進投資體制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按照屬地管理、財權與事權相統一、“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對社會事業領域的投資進行改革,凡地方出資或自籌資金建設的社會事業項目,下放到盟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成立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
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區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全區范圍內商業和非普工業以及非居民照明用電同價政策。提高部分地區的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落實部分糧食品種以最低保護價格收購的臨時收儲政策。
積極推進對外開放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加“西洽會”、 “東北亞博覽會”等一系列全國重點投資洽談活動。全年全區引進國內(區外)資金到位2 366.6億元。進口鐵礦石647萬噸、煤炭639萬噸,爭取農產品出口配額6萬噸。核準內蒙古地質總公司在柬埔寨王國開展地質勘探、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鄂爾多斯市共同出資在蒙古國開展地質勘探等項目。
【關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編制完成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規劃,啟動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地市級和縣級中蒙醫院、縣級綜合醫院、鄉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等建設項目。繼續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廣播電視村村通、農牧民體育健身等項目。
切實加強民生工程建設認真落實 “十件實事”和“十項民生工程”,解決了1.23萬戶農牧民的通電問題和120.7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新增戶用沼氣18萬戶,落實棚戶區改造任務3.2萬戶和游牧民定居工程3 980戶,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黨中央預算內投資1.25億元,搬遷人口2.56萬人,啟動了100個重點貧困嘎查村的整村推進項目。
【價格和收費管理】加強市場價格調控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實施細則(暫行)》,完善保障市場供應和穩定價格的應急預案。成立自治區生鮮乳收購價格協調委員會,建立生鮮乳收購價格協調機制。開展涉企、涉農和涉及民生領域收費的專項檢查,累計查處違規單位86家,查處金額3 618.5萬元。
全面規范收費秩序在落實國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基礎上,取消和停征108項地方性收費項目。加強對教育、醫療、計量檢定收費管理,清理規范旅游門票價格和中介組織收費,取消有線電視用戶辦理開通、暫停、過戶及更名業務手續費。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梁鐵城(蒙古族)
副主任:喬 木 高 云 包滿達(蒙古族) 王秉軍 安俊義 楊崇義
紀檢組長:王榮生(5月任巡視員)
副巡視員:賈 峰 馬玉山 佈 和(蒙古族)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經濟調節部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內政辦發〔2009〕76號),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53名,設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產投資處等24個內設機構以及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提高參謀助手水平】開展規劃編制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討論稿)。完成增產百億斤商品糧生產能力規劃、鄂爾多斯盆地能源開發利用規劃、東部與西部兩個千萬千瓦級風電規劃、煤鋁共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等重點行業規劃。完成“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開展“十二五”規劃思路研究。
加強重大問題研究完成自治區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報告等17個專項調研報告。提出加快風電發展的五條建議。總結自治區西部大開發10年工作并針對政策延續提出建議,形成《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的基本情況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關于進一步推進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關于促進牧區發展增收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強化經濟形勢分析按月度進行經濟形勢分析,全年完成11期全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拓展數據和信息的來源渠道,建立了經濟運行月度監測預測系統,對停產半停產企業生產恢復情況、勞動就業情況、主要產品價格變動情況等開展了監測預警。
【加強投資項目管理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黨中央投資2009年全區共爭取國家各類建設資金113.9億元。配合財政部門落實黨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券57億元。探索新型融資渠道,啟動并協調落實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1億元。推動企業債券發行工作,協調發行企業債券10億元。
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累計新開工高速公路348公里、鐵路2 600公里、500千伏輸電線路332公里,新開工煤制甲醇160萬噸、煤制天然氣40億立方米、煉油500萬噸、風電260萬千瓦、風機制造90萬千瓦。海渤灣水利樞紐工程、呼和浩特至北京客運專線項目、大唐克旗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以及準格爾、岱海等電廠開展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項目前期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加強黨中央投資項目管理建立了擴大內需黨中央投資項目協調機制,按旬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進度。按照黨中央對擴大內需項目提出的“三個百分之百”的考核要求,配合黨中央檢查組、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以及自治區檢查組,全面開展對黨中央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
【優化經濟結構推進節能減排】積極發展現代農牧業改善農牧業基礎條件,實施10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14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項目。推進糧食增產工程,編制國家糧食增產規劃任務51億斤。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支持建設150個奶牛標準化養殖小區和136個生豬標準化養殖小區。
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穩步發展煤炭、電力等傳統優勢產業,爭取國家審批煤炭礦區總體規劃4部,核準煤礦項目4個,規模1 900萬噸;爭取國家核準三個進口俄羅斯供熱機組項目,容量180萬千瓦。推進產業振興和優化升級,實施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20項。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13個項目列入國家金太陽工程實施范圍。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實施一批高技術產業化項目。
加快發展服務業建立重點物流和商貿企業信息調度制度。編制了《全區服務業集聚區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農畜產品市場和農村牧區商貿流通網絡建設研究》。重點支持服務業集聚區示范、農牧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就業服務體系、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建設。
扎實推進節能減排研究提出《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條例》。嚴把項目準入關,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鍋爐改造項目建設,建成污水處理廠20座,開工建設19個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火電機組脫硫改造任務完成3 900萬千瓦,實施大唐國際粉煤灰綜合利用等一批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呼包鄂一體化進程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統一部署,著手研究呼包鄂一體化問題,初步形成了呼包鄂經濟一體化規劃思路。密切關注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動態,經積極爭取已將呼包鄂地區納入國家重點開發區范圍。
推動東部地區加快發展研究擬定《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實施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配合國家開展《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規劃》編制工作。積極推進東部地區資源型城市轉型工作,爭取國家將阿爾山市享受的資源枯竭城市黨中央轉移支付額度從2 800萬元提高到4 200萬元。
【深化改革開放】推進投資體制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按照屬地管理、財權與事權相統一、“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對社會事業領域的投資進行改革,凡地方出資或自籌資金建設的社會事業項目,下放到盟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成立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
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區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全區范圍內商業和非普工業以及非居民照明用電同價政策。提高部分地區的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落實部分糧食品種以最低保護價格收購的臨時收儲政策。
積極推進對外開放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加“西洽會”、 “東北亞博覽會”等一系列全國重點投資洽談活動。全年全區引進國內(區外)資金到位2 366.6億元。進口鐵礦石647萬噸、煤炭639萬噸,爭取農產品出口配額6萬噸。核準內蒙古地質總公司在柬埔寨王國開展地質勘探、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鄂爾多斯市共同出資在蒙古國開展地質勘探等項目。
【關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編制完成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規劃,啟動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地市級和縣級中蒙醫院、縣級綜合醫院、鄉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等建設項目。繼續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廣播電視村村通、農牧民體育健身等項目。
切實加強民生工程建設認真落實 “十件實事”和“十項民生工程”,解決了1.23萬戶農牧民的通電問題和120.7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新增戶用沼氣18萬戶,落實棚戶區改造任務3.2萬戶和游牧民定居工程3 980戶,落實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黨中央預算內投資1.25億元,搬遷人口2.56萬人,啟動了100個重點貧困嘎查村的整村推進項目。
【價格和收費管理】加強市場價格調控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實施細則(暫行)》,完善保障市場供應和穩定價格的應急預案。成立自治區生鮮乳收購價格協調委員會,建立生鮮乳收購價格協調機制。開展涉企、涉農和涉及民生領域收費的專項檢查,累計查處違規單位86家,查處金額3 618.5萬元。
全面規范收費秩序在落實國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基礎上,取消和停征108項地方性收費項目。加強對教育、醫療、計量檢定收費管理,清理規范旅游門票價格和中介組織收費,取消有線電視用戶辦理開通、暫停、過戶及更名業務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