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長 江(蒙古族)
副廳長:趙慧容(女)
紀檢組長:王玉璋
副廳長:王月勝 孫德志(滿族) 呂靖原
總審計師:郭少華
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靳素平
副巡視員:千梅海(朝鮮族)
【概況】2009年,自治區審計廳共設行政編制151 人,其中廳機關行政編制111人,駐海拉爾、赤峰審計處行政編制40人,廳機關事業編制46人;行政在編111人,駐海拉爾、赤峰審計處行政在編32人,廳機關事業在編42 人。廳機關處室設置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紀檢組、法制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金融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經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外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處、企事業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處、審理處;另設有派駐赤峰、海拉爾兩個審計處;下設審計科研培訓中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審計信息與計算技術服務中心及內部審計管理中心四個直屬事業單位。
是年,全區共審計4 739個單位,審計調查902個單位。審計查處違規金額14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4 220萬元,收繳財政金額9.4億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金額1.4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9億元,核減投資額10億元。上報審計專題報告、信息5 576篇。提出審計建議3 623條,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48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48項,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90項。
【財政審計】在審計內容和方法上進行了新的探索:一是關注從體制、機制和制度的層面上揭示問題,關注財政支出方向,促進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動財政管理和公共財政體系的逐步完善。二是關注審計本級預算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揭示和糾正預算執行過程中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規范財政收支行為。三是關注規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關注揭示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提高征管質量。五是關注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政府投資審計】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910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12億元,上繳財政金額4 671萬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4 132萬元,核減投資額10.5億元。一是對黨中央和自治區新增投資項目加大了監督力度,關注新增投資的使用效果,促進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及時到位,推動自治區宏觀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是堅持審計方法創新,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充分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三是整合審計資源,加大全區行業性建設項目的審計力度。對10條公路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對72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病險水庫綜合報告和黃河防汛工程審計專題報告上報自治區政府后,政府領導作出了批示。
【金融外資審計】全區審計金融單位3個,查處了一些違規和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對自治區信用聯社近兩年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調查了6個旗縣信用社和5個基層營業網點。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在跟蹤審計常規外債項目的同時,為外資項目及時出具了公證審計報告,為政府性外債及時撥付到位提供了保障。對結核病等關系民生的項目進行效益審計,提出后續項目完善建議,得到自治區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專項資金審計】全區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1 243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9.1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2億元,上繳財政金額1 805萬元。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共審計生態工程專項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用款單位780個,審計調查建設項目464個,走訪農牧民千余戶,查處違規金額5.7億元。審計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單位201個,項目工程336個,查處各類違規金額1.7億元。按照自治區“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審計廳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三級審計機關積極參與了“小金庫”資金專項治理工作,審計廳對自治區本級10個廳局、58個二級預算單位進行了檢查。
【社保資金審計】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在社保審計方面重點做了三項工作:一是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保基金進行了審計。查處少繳欠繳社會保險基金,開戶銀行少計利息收入,違規開設銀行賬戶,有關部門滯留社保基金,以物抵費、擠占挪用、賬外核算等問題。深入剖析了五項社保基金收支在政策執行和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引起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二是開展了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并剖析了部分盟市未按規定將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地方配套資金落實率低、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凈結余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政策執行不到位、部分盟市未經批準擅自變更廉租住房建設計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三是根據審計署的統一部署,對全區汶川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進行審計調查。發現有部分救災資金結存在盟市旗縣民政、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的現象,提出了要采取措施,及時撥付災區,確保各項救災款物專款專用的建議。
【國有企業審計】全區企業審計106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5.9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1億元。開展了全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余額和通行費收支的審計。此項工作調查了106條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清理了近10年的賬目,最終確認了全區已投入運營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數額。
【經濟責任審計】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重點抓了“一個提高、兩個探索。”即提高任中審計比重,積極探索旗縣委書記和旗縣長“一并審計”,積極探索任前審計。在實施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五點:一是加大領導干部任中審計力度,將監督“關口”前移,努力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預防作用;二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權力運行的監督。突出對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審計監督,關注領導干部廉政情況,即“三權一廉”;三是推進審計成果運用,擴大審計影響。自治區16名廳局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結果匯總梳理后,聯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在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專院校、各大企業、盟市委、行署政府進行了通報,提出整改要求和加強管理的建議,對于擴大審計影響,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發揮積極作用;四是健全制度,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制度,擴大了群眾知情權;五是擴大縣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開展鄉鎮長、村主任經濟責任審計,推行旗縣委書記、旗縣長一并審計,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2009年,全區經濟責任審計1 27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包括縣處級)130人,縣處級以下1 017人。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長 江(蒙古族)
副廳長:趙慧容(女)
紀檢組長:王玉璋
副廳長:王月勝 孫德志(滿族) 呂靖原
總審計師:郭少華
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靳素平
副巡視員:千梅海(朝鮮族)
【概況】2009年,自治區審計廳共設行政編制151 人,其中廳機關行政編制111人,駐海拉爾、赤峰審計處行政編制40人,廳機關事業編制46人;行政在編111人,駐海拉爾、赤峰審計處行政在編32人,廳機關事業在編42 人。廳機關處室設置為: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紀檢組、法制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金融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經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政府投資審計處、外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處、企事業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處、審理處;另設有派駐赤峰、海拉爾兩個審計處;下設審計科研培訓中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審計信息與計算技術服務中心及內部審計管理中心四個直屬事業單位。
是年,全區共審計4 739個單位,審計調查902個單位。審計查處違規金額14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4 220萬元,收繳財政金額9.4億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金額1.4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9億元,核減投資額10億元。上報審計專題報告、信息5 576篇。提出審計建議3 623條,被審計單位制定整改措施248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48項,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90項。
【財政審計】在審計內容和方法上進行了新的探索:一是關注從體制、機制和制度的層面上揭示問題,關注財政支出方向,促進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動財政管理和公共財政體系的逐步完善。二是關注審計本級預算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揭示和糾正預算執行過程中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規范財政收支行為。三是關注規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關注揭示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提高征管質量。五是關注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政府投資審計】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910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12億元,上繳財政金額4 671萬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4 132萬元,核減投資額10.5億元。一是對黨中央和自治區新增投資項目加大了監督力度,關注新增投資的使用效果,促進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及時到位,推動自治區宏觀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二是堅持審計方法創新,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充分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三是整合審計資源,加大全區行業性建設項目的審計力度。對10條公路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對72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病險水庫綜合報告和黃河防汛工程審計專題報告上報自治區政府后,政府領導作出了批示。
【金融外資審計】全區審計金融單位3個,查處了一些違規和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對自治區信用聯社近兩年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調查了6個旗縣信用社和5個基層營業網點。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在跟蹤審計常規外債項目的同時,為外資項目及時出具了公證審計報告,為政府性外債及時撥付到位提供了保障。對結核病等關系民生的項目進行效益審計,提出后續項目完善建議,得到自治區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專項資金審計】全區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1 243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9.1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2億元,上繳財政金額1 805萬元。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共審計生態工程專項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用款單位780個,審計調查建設項目464個,走訪農牧民千余戶,查處違規金額5.7億元。審計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單位201個,項目工程336個,查處各類違規金額1.7億元。按照自治區“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審計廳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關于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三級審計機關積極參與了“小金庫”資金專項治理工作,審計廳對自治區本級10個廳局、58個二級預算單位進行了檢查。
【社保資金審計】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在社保審計方面重點做了三項工作:一是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保基金進行了審計。查處少繳欠繳社會保險基金,開戶銀行少計利息收入,違規開設銀行賬戶,有關部門滯留社保基金,以物抵費、擠占挪用、賬外核算等問題。深入剖析了五項社保基金收支在政策執行和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引起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二是開展了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并剖析了部分盟市未按規定將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及時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地方配套資金落實率低、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凈結余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政策執行不到位、部分盟市未經批準擅自變更廉租住房建設計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三是根據審計署的統一部署,對全區汶川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進行審計調查。發現有部分救災資金結存在盟市旗縣民政、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的現象,提出了要采取措施,及時撥付災區,確保各項救災款物專款專用的建議。
【國有企業審計】全區企業審計106個單位,查處違規金額5.9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1億元。開展了全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余額和通行費收支的審計。此項工作調查了106條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清理了近10年的賬目,最終確認了全區已投入運營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數額。
【經濟責任審計】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重點抓了“一個提高、兩個探索。”即提高任中審計比重,積極探索旗縣委書記和旗縣長“一并審計”,積極探索任前審計。在實施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五點:一是加大領導干部任中審計力度,將監督“關口”前移,努力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預防作用;二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權力運行的監督。突出對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審計監督,關注領導干部廉政情況,即“三權一廉”;三是推進審計成果運用,擴大審計影響。自治區16名廳局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結果匯總梳理后,聯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在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專院校、各大企業、盟市委、行署政府進行了通報,提出整改要求和加強管理的建議,對于擴大審計影響,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發揮積極作用;四是健全制度,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制度,擴大了群眾知情權;五是擴大縣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開展鄉鎮長、村主任經濟責任審計,推行旗縣委書記、旗縣長一并審計,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2009年,全區經濟責任審計1 276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包括縣處級)130人,縣處級以下1 0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