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領導名錄】
廳 長:李振東
副廳長:吳 龍 范 勇 王學軍 揭新民
紀檢組長:白劼夫(蒙古族)
副巡視員:張 曉 朱和平
【概況】自治區建設廳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全年完成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300億元,同比增長8%。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進程,實施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造43個“城中村”,受惠人口8萬多人,城鎮化率達到53.4%,比上年度提高1.7個百分點。
【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完成全區11.3萬戶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目標;加強行業管理,加大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管督察力度,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與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把城市供熱與給排水列入民生工程,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快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建設工作,完成4個城鎮的供熱規劃、2個城市的綠地系統規劃和1個城市的排水規劃的論證工作;加強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監管,市場進一步規范;城市數字化管理進一步加強,鄂爾多斯、錫林浩特市新開通“12319”熱線。推進建筑節能工作,使建筑節能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
規劃編制論證與選址意見書和檔案管理全區開始實施規劃評估報告工作,凡是對城市總體規劃或開發區規劃修編,都要編制《總體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報告》。年內,對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烏海市、霍林郭勒市、錫林浩特市的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呼倫貝爾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內蒙古呼倫貝爾經濟開發區(修編)、鄂爾多斯市物流園區的總體規劃等8個城市的總體規劃、體系規劃、自治區級開發區規劃進行技術論證和評估。召開《呼包鄂城鎮群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進一步完善《呼包鄂城鎮群規劃》的編制工作。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于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行。辦理188個建設項目建設項目選址的批復并在建設網上進行公布。
違規專項治理對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自治區建設廳、監察廳共同成立對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方案》,對12個盟市審批的2 024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審查,對涉及違規項目的企業進行處罰,并補交土地出讓金。配合國家、自治區信訪局對烏蘭浩特市天信花園拆遷上訪工作進行調研。
城鎮供熱與改革自治區將城鎮供熱工作列入全區2009年“十大重點民生工程”。全區旗縣以上駐地城鎮供熱普及率達到45%左右,形成以熱電廠和區域鍋爐房為主,其他供熱為輔的供熱形式。起草《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管理條例》。
與政府調研室組成聯合調研組對自治區部分盟市進行調研,摸清了全區主要城市供熱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相關政策性建議。代自治區政府起草并經政府同意下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鎮供熱工作的意見》,提出具體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進全區供熱計量改革,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實施供熱計量收費制度的通知》,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對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資金的籌集,將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同步推進,實行分室控制、分戶計量收費。
城鎮供水排水和園林城市創建組織全區設市城市和旗縣所在地鎮進行2009~2012年城鎮供水水質保障和設施改造的規劃項目申報工作,共篩選并上報規劃項目324個,總投資估算126.07億元。
加強對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呼和浩特市、通遼市、赤峰市園林城市的創建工作不斷加強,城市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
以實施城市道路“暢通工程”工作為中心,與自治區公安廳共同加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度,各地對治理城市的臟亂差的力度明顯加大,對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有效控制。
召開全區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座談會,部署和督促3個地級城市和2個縣級城鎮落實創建工作;部分城市成立無障礙建設領導機構,并制定相關行業標準。
城鎮污水與垃圾處理加強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監管工作。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從污水處理和垃圾設施建設工程進度、投融資渠道、優惠政策、工藝方案和改革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運行監管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和政策措施,加強了全區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平臺管理。
年底,全區共有52個城市建成污水處理廠63座,形成污水設計處理能力209.6萬噸/日,全區在建污水處理廠33座,建設總規模為污水處理能力46.2萬噸/日、污水管網1 153公里;全區共有11個城市建成垃圾處理廠14座,總處理能力達7 119噸/日,在建垃圾無害化處理廠36座。
對以松花江流域為重點的部分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多次進行督察,并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專題會議。
城市安全生產風景名勝區建設組織有關人員對扎蘭屯風景名勝區的景區機構設置和職能情況、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拆除違章建設情況、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及標志、標牌設置情況進行了綜合整治檢查,景區信息系統和全面建設得到加強。
對全區城市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責任制,對部分城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和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各地全部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特別是加強汛期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和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汛期重點地區、重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巡查制度,對赤峰市發生的供水污染事件積極進行跟蹤處理。
小城鎮建設工作組織小城鎮建設辦公室成員單位完成全區小城鎮建設調研工作和2009年度小城鎮規劃編制和工程設計獎的評選工作。完成全國重點鎮建設發展情況調查和年度小城鎮建設獎勵申報工作。
根據《內蒙古黨委、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牧區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完成《關于進一步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的調研起草和下發工作。對村鎮建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征集全國村莊整治優秀案例,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完成對《鎮、鄉和村莊規劃編制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完成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千斤溝鎮、赤峰市松山區初頭朗鎮和老府鎮小河沿村工程項目帶動村鎮規劃一體化實施試點工作調研和數據庫建設。
與自治區旅游局共同組織開展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申報和初評工作。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審定批準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多倫淖爾鎮、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克什克騰旗同興鎮和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鎮等4個鎮為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與自治區文物局共同組織了第五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工作,向國家申報通遼市開魯縣開魯鎮參加中國歷史文化名鎮評選活動。
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與游牧民定居工程結合國家下達的年度危房改造計劃,編制下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試點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規劃(2009年~2011年)》和《內蒙古自治區擴大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試點工程計劃(2009~2010)》。對危房進行排查和認定,確定農村牧區危房家庭戶數572 210戶,危房總面積4 189萬平方米,與發改委、財政廳聯合提出具體貫徹實施意見并部署工作。在國家對每戶補助改造資金5 000元的同時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資金1.45億元,平均每戶補助3 888元,盟市旗縣財政分別安排資金1.09億元,平均每戶安排2 916元。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下達37 400戶(其中建筑節能示范戶3 5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解計劃。
完成黨中央下達自治區4 000戶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任務,項目總投資1.73億元,其中黨中央預算內資金安排1億元,自治區配套0.4億元,群眾自籌0.33億元。改善4 000戶居住在簡陋蒙古包、土坯房、茅草房和沒有自住房的牧民的生產生活環境。
【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 廉租住房建設自治區建設廳會同發改委、財政廳并經自治區政府同意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到2011年底對23萬戶包括旗縣城區在內的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低保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實現應保盡保。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用等形式,多渠道籌集房源。全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共開工148個、42 176套,其中獲得黨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廉租住房已開工項目134個、36 302套;未獲得黨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廉租住房已開工項目14個、5 874套。通過購買、改建及城市棚戶區改造籌集8 026套廉租住房。采取租售并舉回籠一部分資金用于廉租房滾動開發建設等政策措施;搭建了向銀行申請貸款融資平臺,采取以旗縣(市、區)政府為廉租住房建設為責任主體,“統一融資、委托代建、分項提款、統一還貸”的方式,解決資金配套不足的問題。為197個建設項目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近20億元。全年共獲得黨中央補助資金10.7億元,自治區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資金6 500萬元。
住房公積金監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上進行改革和創新,自治區政府成立了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理順了自治區與盟市管委會的關系,加強了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實現了全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的統一。《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試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相繼出臺,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水平,財政欠補情況迅速好轉,歸集金額迅速增加,個貸力度進一步加大,個貸逾期率普遍下降,資金使用率保持較高水平,應清收項目貸款和違規資金由3億多下降到792多萬元。
年底,全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達到394億元,歸集余額為284億元,繳存職工近151萬人;貸款總額超過274億元,貸款余額為167億元,個貸率接近58%,已為37.88萬職工提供個人住房貸款。全區計提廉租住房建設補助資金1.15萬元。
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全年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815.4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78%,增幅下降36.14個百分點,其中商品住宅開發投資573.82億元,同比增長0.3 // 把寬度清空添加新的樣式名稱 $(function() { $(".newstext_T img").css("width",""); $(".newstext_T img").css("height","auto"); $(".newstext_T img").addClass("img_nr_css"); }); //文章來源信息為空就隱藏 var infoSource = "本站原創" if(infoSource == ''){ $('#w_550px').css('display','none'); }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領導名錄】
廳 長:李振東
副廳長:吳 龍 范 勇 王學軍 揭新民
紀檢組長:白劼夫(蒙古族)
副巡視員:張 曉 朱和平
【概況】自治區建設廳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全年完成城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300億元,同比增長8%。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進程,實施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造43個“城中村”,受惠人口8萬多人,城鎮化率達到53.4%,比上年度提高1.7個百分點。
【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完成全區11.3萬戶城鎮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目標;加強行業管理,加大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管督察力度,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與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把城市供熱與給排水列入民生工程,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快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建設工作,完成4個城鎮的供熱規劃、2個城市的綠地系統規劃和1個城市的排水規劃的論證工作;加強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監管,市場進一步規范;城市數字化管理進一步加強,鄂爾多斯、錫林浩特市新開通“12319”熱線。推進建筑節能工作,使建筑節能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
規劃編制論證與選址意見書和檔案管理全區開始實施規劃評估報告工作,凡是對城市總體規劃或開發區規劃修編,都要編制《總體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報告》。年內,對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烏海市、霍林郭勒市、錫林浩特市的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呼倫貝爾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內蒙古呼倫貝爾經濟開發區(修編)、鄂爾多斯市物流園區的總體規劃等8個城市的總體規劃、體系規劃、自治區級開發區規劃進行技術論證和評估。召開《呼包鄂城鎮群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進一步完善《呼包鄂城鎮群規劃》的編制工作。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于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行。辦理188個建設項目建設項目選址的批復并在建設網上進行公布。
違規專項治理對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自治區建設廳、監察廳共同成立對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方案》,對12個盟市審批的2 024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審查,對涉及違規項目的企業進行處罰,并補交土地出讓金。配合國家、自治區信訪局對烏蘭浩特市天信花園拆遷上訪工作進行調研。
城鎮供熱與改革自治區將城鎮供熱工作列入全區2009年“十大重點民生工程”。全區旗縣以上駐地城鎮供熱普及率達到45%左右,形成以熱電廠和區域鍋爐房為主,其他供熱為輔的供熱形式。起草《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管理條例》。
與政府調研室組成聯合調研組對自治區部分盟市進行調研,摸清了全區主要城市供熱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相關政策性建議。代自治區政府起草并經政府同意下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鎮供熱工作的意見》,提出具體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進全區供熱計量改革,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實施供熱計量收費制度的通知》,制定《內蒙古自治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對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資金的籌集,將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同步推進,實行分室控制、分戶計量收費。
城鎮供水排水和園林城市創建組織全區設市城市和旗縣所在地鎮進行2009~2012年城鎮供水水質保障和設施改造的規劃項目申報工作,共篩選并上報規劃項目324個,總投資估算126.07億元。
加強對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呼和浩特市、通遼市、赤峰市園林城市的創建工作不斷加強,城市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
以實施城市道路“暢通工程”工作為中心,與自治區公安廳共同加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度,各地對治理城市的臟亂差的力度明顯加大,對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有效控制。
召開全區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座談會,部署和督促3個地級城市和2個縣級城鎮落實創建工作;部分城市成立無障礙建設領導機構,并制定相關行業標準。
城鎮污水與垃圾處理加強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監管工作。代自治區人民政府起草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從污水處理和垃圾設施建設工程進度、投融資渠道、優惠政策、工藝方案和改革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運行監管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和政策措施,加強了全區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平臺管理。
年底,全區共有52個城市建成污水處理廠63座,形成污水設計處理能力209.6萬噸/日,全區在建污水處理廠33座,建設總規模為污水處理能力46.2萬噸/日、污水管網1 153公里;全區共有11個城市建成垃圾處理廠14座,總處理能力達7 119噸/日,在建垃圾無害化處理廠36座。
對以松花江流域為重點的部分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多次進行督察,并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專題會議。
城市安全生產風景名勝區建設組織有關人員對扎蘭屯風景名勝區的景區機構設置和職能情況、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拆除違章建設情況、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及標志、標牌設置情況進行了綜合整治檢查,景區信息系統和全面建設得到加強。
對全區城市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和防汛工作,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責任制,對部分城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和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各地全部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特別是加強汛期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和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汛期重點地區、重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巡查制度,對赤峰市發生的供水污染事件積極進行跟蹤處理。
小城鎮建設工作組織小城鎮建設辦公室成員單位完成全區小城鎮建設調研工作和2009年度小城鎮規劃編制和工程設計獎的評選工作。完成全國重點鎮建設發展情況調查和年度小城鎮建設獎勵申報工作。
根據《內蒙古黨委、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牧區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完成《關于進一步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的調研起草和下發工作。對村鎮建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征集全國村莊整治優秀案例,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完成對《鎮、鄉和村莊規劃編制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完成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千斤溝鎮、赤峰市松山區初頭朗鎮和老府鎮小河沿村工程項目帶動村鎮規劃一體化實施試點工作調研和數據庫建設。
與自治區旅游局共同組織開展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申報和初評工作。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審定批準錫林郭勒盟多倫縣多倫淖爾鎮、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克什克騰旗同興鎮和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鎮等4個鎮為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與自治區文物局共同組織了第五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工作,向國家申報通遼市開魯縣開魯鎮參加中國歷史文化名鎮評選活動。
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與游牧民定居工程結合國家下達的年度危房改造計劃,編制下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試點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規劃(2009年~2011年)》和《內蒙古自治區擴大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試點工程計劃(2009~2010)》。對危房進行排查和認定,確定農村牧區危房家庭戶數572 210戶,危房總面積4 189萬平方米,與發改委、財政廳聯合提出具體貫徹實施意見并部署工作。在國家對每戶補助改造資金5 000元的同時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資金1.45億元,平均每戶補助3 888元,盟市旗縣財政分別安排資金1.09億元,平均每戶安排2 916元。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下達37 400戶(其中建筑節能示范戶3 500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解計劃。
完成黨中央下達自治區4 000戶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任務,項目總投資1.73億元,其中黨中央預算內資金安排1億元,自治區配套0.4億元,群眾自籌0.33億元。改善4 000戶居住在簡陋蒙古包、土坯房、茅草房和沒有自住房的牧民的生產生活環境。
【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業】 廉租住房建設自治區建設廳會同發改委、財政廳并經自治區政府同意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到2011年底對23萬戶包括旗縣城區在內的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低保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實現應保盡保。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通過新建、改建、收購、租用等形式,多渠道籌集房源。全區新建廉租住房項目共開工148個、42 176套,其中獲得黨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廉租住房已開工項目134個、36 302套;未獲得黨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廉租住房已開工項目14個、5 874套。通過購買、改建及城市棚戶區改造籌集8 026套廉租住房。采取租售并舉回籠一部分資金用于廉租房滾動開發建設等政策措施;搭建了向銀行申請貸款融資平臺,采取以旗縣(市、區)政府為廉租住房建設為責任主體,“統一融資、委托代建、分項提款、統一還貸”的方式,解決資金配套不足的問題。為197個建設項目申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近20億元。全年共獲得黨中央補助資金10.7億元,自治區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資金6 500萬元。
住房公積金監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上進行改革和創新,自治區政府成立了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委員會,理順了自治區與盟市管委會的關系,加強了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實現了全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的統一。《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試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和《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相繼出臺,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水平,財政欠補情況迅速好轉,歸集金額迅速增加,個貸力度進一步加大,個貸逾期率普遍下降,資金使用率保持較高水平,應清收項目貸款和違規資金由3億多下降到792多萬元。
年底,全區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達到394億元,歸集余額為284億元,繳存職工近151萬人;貸款總額超過274億元,貸款余額為167億元,個貸率接近58%,已為37.88萬職工提供個人住房貸款。全區計提廉租住房建設補助資金1.15萬元。
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全年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815.4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78%,增幅下降36.14個百分點,其中商品住宅開發投資573.82億元,同比增長0.3 // 把寬度清空添加新的樣式名稱 $(function() { $(".newstext_T img").css("width",""); $(".newstext_T img").css("height","auto"); $(".newstext_T img").addClass("img_nr_css"); }); //文章來源信息為空就隱藏 var infoSource = "本站原創" if(infoSource == ''){ $('#w_550px').css('display','n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