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領導名錄】
院 長:***(蒙古族)
常務副院長:王虎
副院長:趙建平 孫鳳鳴(4月任職)
巡視員:于雪峰(蒙古族 1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劉文義
紀檢組長:火亮(蒙古族)
正廳級審判員:李憲法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姝平(女)薩仁(女 蒙古族)徐睿霞(女)
副廳級審判員:唐謙 楊小樹
【概況】2012年,全區共有120個法院,包括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2個盟市中級人民法院、1個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和106個基層法院,下轄人民法庭351個。全區法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10 461個,實有在編人數9 970人,其中法官5 600人,占56%;蒙古族法官2 891人,占29%。自治區高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357個,實有在編在崗人員329人,其中法官201人,占62%。
【能動司法】增強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深入貫徹落實《全區法院為自治區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意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指導全區法院共審結涉及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方面各類案件170 415件,審結土地和房屋征用案件2 214件,有力地配合了全區城鎮化建設和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增強對重大敏感案件的協調處理能力,深入貫徹關于強化對社會關注案件審判指導的意見,通過對下指導關口前移、認真落實風險評估、制定協調處理方案等有力措施,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敏感案件及時有效處理。參與社會管理,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就審判執行工作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1 161件,對于完善社會管理、促進依法治區發揮了積極作用。其中高院發布的2011年度行政審判“白皮書”得到自治區政府巴特爾主席的高度重視,批示轉發全區各級政府認真組織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被評為2012年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維穩責任】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全區法院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以院長重點約談、其他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定點接訪、分管領導隨機接訪為主要措施,確保每天有一名院領導接待來訪群眾。領導干部全年接訪當事人11 273人次,化解信訪矛盾7 258件,其中高院領導接訪300余人次,一批歷史老案得到有效處理。深入開展“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全區法院采取調查研究排查化解矛盾、巡回審判到田間地頭、帶案下訪解決信訪問題、法制宣傳進社區農村企業學校等措施,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尖銳、容易激化的群體性糾紛。全區法院全年組織法官22 911人次深入基層,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17 454件,受到基層群眾歡迎。深入開展集中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通過強化責任,加強領導,多措并舉,專項行動涉及的497件信訪案件、各盟市中院自查的231件信訪案件全部化解,實現了兩個100%。全區法院越級訪在全國法院排名從前10后移至第25位。十八大期間,內蒙古作為全國“零非訪”的3個省市之一,受到有關領導的表揚。
【審判管理】完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修訂完善了考核方案,調整部分指標,完善考核方法,結合各地實際,查找薄弱環節,進一步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升。建立發改案件判前評查制度,規定了對所有改判、發回重審案件,一律由審判管理辦公室評查,意見不一致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2012年,全區法院受理各類訴訟案件283 100件,審結256 354件,分別上升8.28%和5.78%。全區25項審判質量評估指標在2011年良好態勢的基礎上繼續向好,呈現了“11升12降”良好態勢,在全國法院排名進入前10位。
【能力建設】組織召開首次全區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會議,并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區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明確了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目標措施,在各級黨委的領導支持下,充分發揮班子協管職能,年內以換屆工作為契機,新任和調整中院院長10名、基層法院院長29名,涉及調整的領導班子成員共86名,配齊配強中基層法院領導班子。深入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和“兩評查”活動。自治區高院舉辦各類培訓班18期,培訓學員2 300余人次,并指導中、基層法院建立健全干警培訓、學習和業績檔案,完善了隊伍管理機制。通過深入開展“兩評查”活動,找差距、補短板、練技能,指導全區法院開展庭審評查8 029件次,裁判文書評查91 818份,提高了崗位練兵和教育培訓的實效性。加強文化建設。高院與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區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以弘揚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建設活動。專門召開文化建設推進會,弘揚先進,發揮示范作用,同時組織開展自治區政法機關“忠誠杯”和全區法院“天平杯”乒乓球賽、主題實踐活動知識競賽和有獎征文等活動,引導干警把核心價值觀體現在審判執行工作的各環節之中。加強典型建設。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注重先進典型的樹立和培養,重點培養樹立了通遼市開魯縣法院蔣青春這個重大典型。年底,表彰了實績突出的中院班子,表彰了全區先進集體和個人、優秀法院和優秀法官、辦案標兵和能手。
【廉潔司法】高度重視廉政制度建設,召開全區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會議,制定下發《全區法院廉政風險點防控辦法》,進一步完善審判執行工作與違法審判執行責任追究辦法相互銜接的具體意見。高度重視廉政監督,高院成立司法巡查辦公室和審務督察辦公室,通過開展明察暗訪、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等工作,深入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活動,進一步加強審判紀律、工作紀律的監督檢查。高度重視案件查處,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全區法院廉政建設呈現出“四降一無”:即違紀違法案件舉報總量、重點案件、涉及高院機關的舉報和查辦違法違紀案件數量大幅下降,高院機關無違法違紀案件的良好態勢。
【工作指導】加強業務指導,推行高、中級人民法院領導聯系點制度,深入基層調研指導工作,針對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調研論證,形成指導性文件10余件,指導基層法院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工作水平。加強監督管理。高院制定《關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實施意見》,召開首次全區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交流會,總結推廣了14個中、基層法院的先進經驗,年底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宣講團,就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并結合14個典型經驗在全區法院巡回宣講,發揮了良好的指導示范作用。加強物質保障,積極落實“天平工程”,大力加強對網上辦公辦案等實體化管理,提高工作自動化水平;加強“兩庭”建設,制定審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設“十二五”規劃,確認項目213個近106萬平米。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的具體指導下,6月份,高院與呼鐵局正式簽署了移交協議,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院及所轄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包頭鐵路運輸法院,以及海拉爾鐵路運輸法院、通遼鐵路運輸法院劃歸地方管理,納入統一的司法體系,為全區法院注入新的活力。
【工作協調】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繼2011年全區法院與我區600名全國、自治區人大代表建立定向直接聯絡機制之后,2012年又與544名全國、自治區政協委員建立定向直接聯絡機制。全區法院共走訪代表委員1 432次,征求意見1 000余份,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工作1 050人次,旁聽庭審832人次。同時,高院與自治區檢察院建立了工作聯系制度,召開首次工作聯席會,實現了溝通交流的制度化、規范化。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通過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聯辦欄目等形式,全面加強司法宣傳活動,2012年高院兩次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導全區法院在黨中央和地方媒體刊發重點稿件5 544篇,為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成功舉辦了全國法院涉港澳臺工作座談會,受到最高法院和各省高院一致好評,極大地提升了內蒙古法院和法官在全國的形象。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領導名錄】
院 長:***(蒙古族)
常務副院長:王虎
副院長:趙建平 孫鳳鳴(4月任職)
巡視員:于雪峰(蒙古族 1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劉文義
紀檢組長:火亮(蒙古族)
正廳級審判員:李憲法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姝平(女)薩仁(女 蒙古族)徐睿霞(女)
副廳級審判員:唐謙 楊小樹
【概況】2012年,全區共有120個法院,包括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2個盟市中級人民法院、1個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和106個基層法院,下轄人民法庭351個。全區法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10 461個,實有在編人數9 970人,其中法官5 600人,占56%;蒙古族法官2 891人,占29%。自治區高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357個,實有在編在崗人員329人,其中法官201人,占62%。
【能動司法】增強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深入貫徹落實《全區法院為自治區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意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指導全區法院共審結涉及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方面各類案件170 415件,審結土地和房屋征用案件2 214件,有力地配合了全區城鎮化建設和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增強對重大敏感案件的協調處理能力,深入貫徹關于強化對社會關注案件審判指導的意見,通過對下指導關口前移、認真落實風險評估、制定協調處理方案等有力措施,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敏感案件及時有效處理。參與社會管理,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就審判執行工作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1 161件,對于完善社會管理、促進依法治區發揮了積極作用。其中高院發布的2011年度行政審判“白皮書”得到自治區政府巴特爾主席的高度重視,批示轉發全區各級政府認真組織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被評為2012年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維穩責任】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全區法院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以院長重點約談、其他院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定點接訪、分管領導隨機接訪為主要措施,確保每天有一名院領導接待來訪群眾。領導干部全年接訪當事人11 273人次,化解信訪矛盾7 258件,其中高院領導接訪300余人次,一批歷史老案得到有效處理。深入開展“千名法官下基層”活動,全區法院采取調查研究排查化解矛盾、巡回審判到田間地頭、帶案下訪解決信訪問題、法制宣傳進社區農村企業學校等措施,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尖銳、容易激化的群體性糾紛。全區法院全年組織法官22 911人次深入基層,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17 454件,受到基層群眾歡迎。深入開展集中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通過強化責任,加強領導,多措并舉,專項行動涉及的497件信訪案件、各盟市中院自查的231件信訪案件全部化解,實現了兩個100%。全區法院越級訪在全國法院排名從前10后移至第25位。十八大期間,內蒙古作為全國“零非訪”的3個省市之一,受到有關領導的表揚。
【審判管理】完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修訂完善了考核方案,調整部分指標,完善考核方法,結合各地實際,查找薄弱環節,進一步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升。建立發改案件判前評查制度,規定了對所有改判、發回重審案件,一律由審判管理辦公室評查,意見不一致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2012年,全區法院受理各類訴訟案件283 100件,審結256 354件,分別上升8.28%和5.78%。全區25項審判質量評估指標在2011年良好態勢的基礎上繼續向好,呈現了“11升12降”良好態勢,在全國法院排名進入前10位。
【能力建設】組織召開首次全區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會議,并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區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明確了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和目標措施,在各級黨委的領導支持下,充分發揮班子協管職能,年內以換屆工作為契機,新任和調整中院院長10名、基層法院院長29名,涉及調整的領導班子成員共86名,配齊配強中基層法院領導班子。深入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和“兩評查”活動。自治區高院舉辦各類培訓班18期,培訓學員2 300余人次,并指導中、基層法院建立健全干警培訓、學習和業績檔案,完善了隊伍管理機制。通過深入開展“兩評查”活動,找差距、補短板、練技能,指導全區法院開展庭審評查8 029件次,裁判文書評查91 818份,提高了崗位練兵和教育培訓的實效性。加強文化建設。高院與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全區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以弘揚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建設活動。專門召開文化建設推進會,弘揚先進,發揮示范作用,同時組織開展自治區政法機關“忠誠杯”和全區法院“天平杯”乒乓球賽、主題實踐活動知識競賽和有獎征文等活動,引導干警把核心價值觀體現在審判執行工作的各環節之中。加強典型建設。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注重先進典型的樹立和培養,重點培養樹立了通遼市開魯縣法院蔣青春這個重大典型。年底,表彰了實績突出的中院班子,表彰了全區先進集體和個人、優秀法院和優秀法官、辦案標兵和能手。
【廉潔司法】高度重視廉政制度建設,召開全區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會議,制定下發《全區法院廉政風險點防控辦法》,進一步完善審判執行工作與違法審判執行責任追究辦法相互銜接的具體意見。高度重視廉政監督,高院成立司法巡查辦公室和審務督察辦公室,通過開展明察暗訪、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等工作,深入開展治庸治懶治散活動,進一步加強審判紀律、工作紀律的監督檢查。高度重視案件查處,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全區法院廉政建設呈現出“四降一無”:即違紀違法案件舉報總量、重點案件、涉及高院機關的舉報和查辦違法違紀案件數量大幅下降,高院機關無違法違紀案件的良好態勢。
【工作指導】加強業務指導,推行高、中級人民法院領導聯系點制度,深入基層調研指導工作,針對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調研論證,形成指導性文件10余件,指導基層法院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工作水平。加強監督管理。高院制定《關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實施意見》,召開首次全區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交流會,總結推廣了14個中、基層法院的先進經驗,年底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宣講團,就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并結合14個典型經驗在全區法院巡回宣講,發揮了良好的指導示范作用。加強物質保障,積極落實“天平工程”,大力加強對網上辦公辦案等實體化管理,提高工作自動化水平;加強“兩庭”建設,制定審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設“十二五”規劃,確認項目213個近106萬平米。在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的具體指導下,6月份,高院與呼鐵局正式簽署了移交協議,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院及所轄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包頭鐵路運輸法院,以及海拉爾鐵路運輸法院、通遼鐵路運輸法院劃歸地方管理,納入統一的司法體系,為全區法院注入新的活力。
【工作協調】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繼2011年全區法院與我區600名全國、自治區人大代表建立定向直接聯絡機制之后,2012年又與544名全國、自治區政協委員建立定向直接聯絡機制。全區法院共走訪代表委員1 432次,征求意見1 000余份,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工作1 050人次,旁聽庭審832人次。同時,高院與自治區檢察院建立了工作聯系制度,召開首次工作聯席會,實現了溝通交流的制度化、規范化。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通過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聯辦欄目等形式,全面加強司法宣傳活動,2012年高院兩次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導全區法院在黨中央和地方媒體刊發重點稿件5 544篇,為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成功舉辦了全國法院涉港澳臺工作座談會,受到最高法院和各省高院一致好評,極大地提升了內蒙古法院和法官在全國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