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主 任:孫惠民
副主任:丁才 喬欣(3月任職)賈莉(女)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1人,人員結構為: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4名(副廳級),副巡視員2名,處長9名,副處長9名,調研員5名,副調研員4名。內設秘書處、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行政復議一處、行政復議二處、行政執法監督處、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處、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下轄2個事業單位和1個社會團體組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法制培訓中心、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
【政府立法】2012年,自治區政府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共提交地方性法規草案7件,審查、修改政府規章10件。行政立法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促進社會發展方面,使立法工作符合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一是為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建設,經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草案)》,《內蒙古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已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一年來共進行立法調研13次;召開立法協調會、論證會和征求意見會20余次。二是對原有的立法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完善,并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計劃編制辦法》等7項制度。三是今年共完成31件國家和自治區法律、法規征求意見,完成《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需解決問題的議案》等6件人大議案、5件政協提案的答復工作。四是認真開展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對現行有效的80件地方性法規、55件政府規章進行集中清理,圓滿完成了法規規章清理工作。五是成功召開自治區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會議得到自治區政府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高度重視。六是按照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報送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五年(2013—2017)立法規劃和2013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的通知》要求,提出五年(2013—2017)立法規劃和2013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已報請自治區政府審定后提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七是繼續探索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八是深入開展立法理論研究。
【行政復議】一是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對全區各委辦廳局和12個盟市21個旗縣的行政復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調研。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65件,數量居歷年之最。全年依法辦理法律咨詢解答30余次。先后8次通過直接致函申請人所在的盟市行署或政府的方式,使復議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通過加大協調調解力度,有6件案件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而復議終止,占到案件總數的13.9%。二是堅持調查取證和召開聽證會制度,提高復議公信力。今年調查取證累計行程近2萬公里,召開案件聽證會、協調會36次。三是加強案后跟蹤審理。共向呼和浩特、巴彥淖爾、鄂爾多斯等市政府下發行政復議意見書9份。四是加大并案審理力度。五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起草了《關于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的意見》,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名義轉發全區執行。六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參加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法院與行政機關聯席會議”,簽訂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備忘錄》,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局建立良好的聯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工作協調,把握解決行政爭議的主動權。七是召開全區行政復議工作現場交流會議。10月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召開全區行政復議工作現場交流會。
【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制作了行政強制文書和依法行政考核、行政執法投訴受理等7項業務流程圖。對各部門的權力清單和執法依據實現動態管理。
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人員資格制度完成了《關于公布第二批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的起草工作,并于2月3日以自治區政府名義正式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嚴把執法人員入口關。全年共審核了各盟市上報的9 60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辦理證件資料,并及時制作了證件。
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組織協調成立了由自治區副主席擔任組長、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自治區法制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組長,自治區33個委、辦、廳、局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的“自治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領導小組”。
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在上年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代政府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指導意見(草案)》,并下發全區執行。
強化依法行政考核結果運用報請自治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情況通報》和《關于通報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綜合評分結果的通知》,將考評結果分別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切實將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作為目標績效考核和干部晉升的重要依據。
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深入研究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在深入行政執法一線調研和積極借鑒先進省區市經驗的基礎上,結合《2012年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實施方案》和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點安排,提早制定了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并印發全區執行。
【依法行政指導】一是認真籌備并報請自治區政府組織召開全區政府法制辦主任和法規處長會議,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二是認真做好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工作。代自治區政府起草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1〕25號文件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并及時召開了全區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會議。三是加大對行政機關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四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業務指導。五是努力推進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活動。7月31日,在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召開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經驗交流,各盟市法制辦主任及各旗市(縣)區法制辦主任參加了會議。六是探索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和逐步推行行政指導制度。
【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加大前置法律審核力度,規范自治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全年,前置法律審核自治區政府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共104件,自治區黨委有關部門擬制發的文件5件,共前置審查各盟市和自治區政府部門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20件。堅持“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堵塞違法行政的源頭。全年共審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236件。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和公布工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加強了對示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政府法律事務】全年共辦理法律顧問工作事項9件,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90余份,接待、調處了各類糾紛40余件,解答法律咨詢百余人次,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書和法律意見書18份,挽回經濟損失千萬余元。內容涉及制度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領導關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經濟社會改革發展中遇到的涉及法律規范適用等方面的諸多問題。
【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和編譯】召開政府法制宣傳工作座談會,自治區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應邀參加,制發了《政府法制宣傳工作規則》。全年共收集、整理、編發法制辦上報的工作信息11 000余條,編發《政府法制動態》10期、《法制辦半月動態》20期,編發《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5期,編輯發行12期《政府與法制》全面反映了法制辦的各項工作;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政府法制工作消息8則,在8月22日《內蒙古日報》頭版頭條刊登了依法行政全面優化發展“軟環境”文章,在9月 19日《內蒙古日報》第二版刊登了丁才副主任撰寫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文章,與自治區政府網聯合開展在線訪談2次;完善了自治區政府法制辦門戶網站。全年完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蒙文版)》(總第四期)4部政府規章編譯工作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英文版)》第19至第22期的政府規章翻譯工作。
【法學理論研究】主要開展了以下課題研究:一是“內蒙古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及其適用效力研究”課題,經制定研究方案、收集相關案例資料、進行對比研究,形成了《內蒙古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及其適用效力研究》的論文。二是“影印出版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藏清代蒙古文檔案”課題,該課題各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中小學法治啟蒙教育”課題,已經通過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的審核,著作權登記也已經完成,并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主 任:孫惠民
副主任:丁才 喬欣(3月任職)賈莉(女)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1人,人員結構為: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4名(副廳級),副巡視員2名,處長9名,副處長9名,調研員5名,副調研員4名。內設秘書處、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行政復議一處、行政復議二處、行政執法監督處、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處、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下轄2個事業單位和1個社會團體組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法制培訓中心、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
【政府立法】2012年,自治區政府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共提交地方性法規草案7件,審查、修改政府規章10件。行政立法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促進社會發展方面,使立法工作符合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一是為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建設,經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草案)》,《內蒙古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已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一年來共進行立法調研13次;召開立法協調會、論證會和征求意見會20余次。二是對原有的立法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完善,并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計劃編制辦法》等7項制度。三是今年共完成31件國家和自治區法律、法規征求意見,完成《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需解決問題的議案》等6件人大議案、5件政協提案的答復工作。四是認真開展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對現行有效的80件地方性法規、55件政府規章進行集中清理,圓滿完成了法規規章清理工作。五是成功召開自治區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會議得到自治區政府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高度重視。六是按照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報送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五年(2013—2017)立法規劃和2013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的通知》要求,提出五年(2013—2017)立法規劃和2013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已報請自治區政府審定后提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七是繼續探索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八是深入開展立法理論研究。
【行政復議】一是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對全區各委辦廳局和12個盟市21個旗縣的行政復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調研。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65件,數量居歷年之最。全年依法辦理法律咨詢解答30余次。先后8次通過直接致函申請人所在的盟市行署或政府的方式,使復議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通過加大協調調解力度,有6件案件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而復議終止,占到案件總數的13.9%。二是堅持調查取證和召開聽證會制度,提高復議公信力。今年調查取證累計行程近2萬公里,召開案件聽證會、協調會36次。三是加強案后跟蹤審理。共向呼和浩特、巴彥淖爾、鄂爾多斯等市政府下發行政復議意見書9份。四是加大并案審理力度。五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起草了《關于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的意見》,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名義轉發全區執行。六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參加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法院與行政機關聯席會議”,簽訂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備忘錄》,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局建立良好的聯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工作協調,把握解決行政爭議的主動權。七是召開全區行政復議工作現場交流會議。10月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召開全區行政復議工作現場交流會。
【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制作了行政強制文書和依法行政考核、行政執法投訴受理等7項業務流程圖。對各部門的權力清單和執法依據實現動態管理。
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人員資格制度完成了《關于公布第二批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的起草工作,并于2月3日以自治區政府名義正式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嚴把執法人員入口關。全年共審核了各盟市上報的9 60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辦理證件資料,并及時制作了證件。
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組織協調成立了由自治區副主席擔任組長、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自治區法制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組長,自治區33個委、辦、廳、局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的“自治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領導小組”。
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在上年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代政府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指導意見(草案)》,并下發全區執行。
強化依法行政考核結果運用報請自治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情況通報》和《關于通報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綜合評分結果的通知》,將考評結果分別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切實將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作為目標績效考核和干部晉升的重要依據。
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深入研究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在深入行政執法一線調研和積極借鑒先進省區市經驗的基礎上,結合《2012年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實施方案》和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點安排,提早制定了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評分標準,并印發全區執行。
【依法行政指導】一是認真籌備并報請自治區政府組織召開全區政府法制辦主任和法規處長會議,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二是認真做好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工作。代自治區政府起草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1〕25號文件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并及時召開了全區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會議。三是加大對行政機關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四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業務指導。五是努力推進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活動。7月31日,在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召開全區政府法制機構基礎建設年經驗交流,各盟市法制辦主任及各旗市(縣)區法制辦主任參加了會議。六是探索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和逐步推行行政指導制度。
【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加大前置法律審核力度,規范自治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全年,前置法律審核自治區政府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共104件,自治區黨委有關部門擬制發的文件5件,共前置審查各盟市和自治區政府部門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20件。堅持“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堵塞違法行政的源頭。全年共審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236件。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和公布工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加強了對示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政府法律事務】全年共辦理法律顧問工作事項9件,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90余份,接待、調處了各類糾紛40余件,解答法律咨詢百余人次,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書和法律意見書18份,挽回經濟損失千萬余元。內容涉及制度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領導關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經濟社會改革發展中遇到的涉及法律規范適用等方面的諸多問題。
【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和編譯】召開政府法制宣傳工作座談會,自治區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應邀參加,制發了《政府法制宣傳工作規則》。全年共收集、整理、編發法制辦上報的工作信息11 000余條,編發《政府法制動態》10期、《法制辦半月動態》20期,編發《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5期,編輯發行12期《政府與法制》全面反映了法制辦的各項工作;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政府法制工作消息8則,在8月22日《內蒙古日報》頭版頭條刊登了依法行政全面優化發展“軟環境”文章,在9月 19日《內蒙古日報》第二版刊登了丁才副主任撰寫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文章,與自治區政府網聯合開展在線訪談2次;完善了自治區政府法制辦門戶網站。全年完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蒙文版)》(總第四期)4部政府規章編譯工作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英文版)》第19至第22期的政府規章翻譯工作。
【法學理論研究】主要開展了以下課題研究:一是“內蒙古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及其適用效力研究”課題,經制定研究方案、收集相關案例資料、進行對比研究,形成了《內蒙古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及其適用效力研究》的論文。二是“影印出版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藏清代蒙古文檔案”課題,該課題各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中小學法治啟蒙教育”課題,已經通過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的審核,著作權登記也已經完成,并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