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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卷

  • 民政工作
  •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黨組書記 廳  長:蘭恩華(2月任職)

    廳黨組成員 副廳長:金華( 女 蒙古族)黃志江(蒙古族)馮呼和

    廳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娜日莎(女 蒙古族)

    廳黨組成員 副廳長:蘇權(滿族)王守儉

    【概況】(一)內部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1.辦公室: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公文運轉、重要文件起草、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接待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2.人事處(社會工作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人才、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干部培訓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做好民政科技管理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3.規劃財務處: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的監管和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4.政策法規處: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廳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

    5.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擬訂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登記管理辦法,并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涉外民間組織及境外民間組織在自治區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6.優撫處(自治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的政策法規;起草優撫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及相關政策,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傷殘撫恤工作、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7.安置處: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干部、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安置計劃、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退役士兵專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站)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自治區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救災處(自治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區救災減災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承辦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黨中央及自治區下達的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牧區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自治區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性救災捐贈工作,承辦自治區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9.社會救助處:擬訂全區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政策和標準,承辦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擬定全區敬老院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10.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城鄉社區建設及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嘎查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建設。

    11.區劃地名處:擬定全區行政區劃、地名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法規及實施細則,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指導、規范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對省級界線、盟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聯檢工作,處理盟市行政區域界線爭議。

    12.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擬訂自治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和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13.社會事務處: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指導全區殯葬、婚俗改革和福利機構的涉外收養工作,承擔全區涉外收養的登記、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涉外和涉港澳臺居民、華僑、邊民婚姻工作,負責全區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14.機關黨委:在上級黨委和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15.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16.紀檢組:監督檢查民政廳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人民政府決策情況,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行政監察法》規定范圍內,對自治區民政廳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干部實行監督。

    (二)年度工作要點

    2012年,全區民政系統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區的中心任務,以講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強服務為基本思路,著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著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務,著力增強社會自治功能,著力推進改革創新,著力提升自身能力,科學規劃民政發展藍圖,全面推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新的貢獻。

    2012年民政工作要點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圍繞自治區為民辦實事和實施民生工程任務分工,切實提高城鄉低保、五保供養、“三無”人員供養等民生指標,積極推進醫療保障、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民生工程。二是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不斷提高綜合防災減災水平,推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努力推進擁軍優撫安置工作。三是圍繞積極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深入推進基層民主和城鄉社區建設,加強社區組織建設與管理,提高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四是圍繞全面加強民政能力建設,抓好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加強民政法制工作和人才工作,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調研和民政科技及標準化、信息化等工作,繼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民生指標大幅提升,民生工程順利實施】2012年,全區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十八大和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為群眾辦“十件實事”和實施“十項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任務,部分民生指標大幅增長,各項民生工程順利實施,廣大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基本生活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得到有效加強。

    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繼續提高全區有城市低保對象81.02萬人,農村牧區低保對象118.22萬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標準達到385元,農村牧區低保年平均保障標準達到2 583元,月均分別比2011年提高58元和46元,高于自治區確定的39元和20元的標準。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325元,農村牧區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154元,分別比2011年提高44元和27元。全區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均排在全國第7位,補助水平分別排在第5位和第7位。

    五保供養標準穩步提升,集中供養能力明顯提高全區共保障農村牧區五保對象8.98萬人(其中:集中供養2.4萬人,分散供養6.58萬人)。2012年自治區下撥五保供養資金9 005萬元,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4 858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2 823元,高于自治區確定的4 013元和2 460元的標準,供養標準分別排在全國第7位和第14位。去年,全區新增敬老院床位1.5萬張,總量達到5.1萬張,集中供養能力達到59%232所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完成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有效推進。

    其他民生指標同步增長自治區本級共下撥補助資金5 421萬元,全區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月均700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月均500元,“三無”人員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自治區本級共下撥高齡津(補)貼資金1.36億元,全區24萬名高齡老人享受到津(補)貼待遇,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滿洲里市等10個盟市實行了高齡津(補)貼普惠制。

    各項民生工程順利實施全年累計救助城鄉困難群眾172.1萬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3.6萬人次,門診救助11萬人次,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147.5萬人次,共支出救助資金5.33億元。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包頭市石拐區等14個旗縣(市、區)分別開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62個旗縣(市、區)開展了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試點,城市醫療救助住院平均封頂線達到2.28萬元,農村牧區達到1.99萬元,減輕了城鄉困難群眾就醫負擔,方便了城鄉困難群眾診療費用的結算。貧困大學生救助進一步加強,全年共下撥救助資金800萬元,一次性救助當年新考錄城鄉困難家庭大學生2.48萬人次,人均救助標準達到2 556元,有效保障了城鄉困難家庭大學生按時入學。臨時救助水平進一步提高,共救助城鄉困難群眾10.2萬戶,支出救助資金7 211.9萬元,戶均救助標準達到700元以上,救助范圍不斷拓展,已從城鄉低保對象、城鄉低保邊緣戶擴大到常住非戶籍人口和外來務工人員。

    【災害救助工作扎實有效開展】2012年,我區相繼發生了低溫冷凍、雪災、沙塵暴、火災、干旱、風雹、洪澇等多類自然災害,受災人數達到635萬,直接經濟損失152億元。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對災區群眾生活安排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救災工作。全年先后啟動5次救災應急響應,啟動國家四級響應1次,共下撥救災資金3.97億元,救助受災群眾258萬人,恢復重建房屋8 808間,轉移安置受災群眾8.8萬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各盟市、旗縣建設的54個救災物資儲備庫已有33個竣工,災害救助應急保障能力有效增強。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創建國家防災減災示范社區3個,社區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進一步提升。

    【社會福利事業健康發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穩步推進,全區新增各類養老機構152個,新增床位2.09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達到23張。孤殘兒童福利事業取得新進展,全區孤兒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每月1 100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每月900元,為各類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治療手術366例,完成貧困家庭唇腭裂手術348例、疝氣患兒手術161例,與中國社工協會合作由神華公益基金會出資,對42名貧困家庭0-14周歲患兒進行了白血病、先心病醫療救助,與中國移動慈善基金會、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自治區慈善總會聯合實施“中國移動愛‘心’行動”內蒙古貧困家庭先心病兒童救助項目,共救治先心病兒童377名。慈善事業取得新成效,協助“韓紅愛心基金會”開展了“百人援蒙”慈善捐助等各類慈善公益活動,制定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慈善捐助管理辦法》,我區成為全國11個慈善超市創新試點省區之一。

    【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穩步推進】2012年,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9 55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及士官143人。培訓退役士兵5 475名,完成了11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房改數據和212名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去向審核上報工作。全年共接待過往部隊5.16萬人次,圓滿完成了各項軍供保障任務。認真解決了部分復退軍人涉及政策層面信訪熱點難點問題,落實了復員干部養老和醫療保險政策,維護了社會穩定。

    全區共下撥優撫事業經費5.2億元,對676份評殘、評烈檔案材料及時審核審批,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優撫信息管理系統部省聯網。普遍開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建設管理保護工程,集中遷移零散烈士墓943座,維修328座。

    全區13個市旗被命名為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各級投入支持部隊建設經費5.8億元,服務和保障部隊科研試驗和訓練演習,協調完成了朱日和訓練基地牧民搬遷工作和北京軍區給水工程團赴四子王旗神舟飛船主著陸場打井找水工程,積極配合參試部隊做好神舟九號飛船發射、回收的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促進了軍地雙向服務和雙向奉獻。

    【基層政權和社會管理成效顯著】社區建設穩步推進,全年共下撥社區建設補助資金4 800萬元,1 681個城鎮社區辦公和活動場所面積達標,達標率為82%,較2011年提高了9個百分點。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一步加強,圓滿完成了第八屆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換屆后,嘎查村和社區居委會主任黨員比例,書記、主任中婦女比例,競選進入“兩委”班子的大學生村干部數量均有了明顯提高。社會組織管理進一步規范,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首次突破1萬家,達到10 316家。其中社會團體6 744家,基金會89家,民辦非企業單位3 483家,首次得到黨中央財政資金的重大支持,共獲得社會服務項目補助資金510萬元,為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奠定了基礎。

    【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日益完善】惠民殯葬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共減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牧區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重點優撫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約800萬元,惠及困難群眾近3萬人。籌集資金3 000余萬元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殯葬服務單位面貌得到明顯改觀。投入1 280萬元進行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全年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57萬人次, 提前達到2012年底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積極推進婚姻登記標準化建設,全區首批創建了34A級和73A級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窗口單位為民服務的水平和能力明顯提升。扎實做好國內外兒童收養工作,全年共依法辦理婚姻登記21萬對,辦理國內外收養392件,合格率為100%。區劃地名工作取得新成果,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基本完成,9個試點旗縣的普查成果全部合格并通過國家驗收,與陜西省聯合開展的蒙陜線第二輪聯合檢查和盟市6條界線第三輪聯檢工作全部完成,平安邊界建設扎實推進,維護了邊界地區的穩定。

    【大事記】910日,第二十次全區民政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胡春華,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巴特爾,自治區政協主席任亞平,內蒙古軍區政委楊俊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額爾德尼,自治區副主席,武警內蒙古總隊總隊長張國興等在會前親切接見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代表并合影留念。

    會議回顧總結了近年來我區民政事業發展所取得的顯著成績和寶貴經驗,對“十二五”時期民政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對全區民政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社會工作單位、優秀社會工作者代表進行了表彰,民政部部長、自治區主席巴特爾、副主席在會上分別作了重要講話。

    各盟市分管盟市長、民政局長、辦公室主任,各旗縣(市、區)分管旗縣長、民政局長,民政部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民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代表參加了會議,自治區民政廳各處室、各直屬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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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廳黨組書記 廳  長:蘭恩華(2月任職)

    廳黨組成員 副廳長:金華( 女 蒙古族)黃志江(蒙古族)馮呼和

    廳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娜日莎(女 蒙古族)

    廳黨組成員 副廳長:蘇權(滿族)王守儉

    【概況】(一)內部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1.辦公室: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公文運轉、重要文件起草、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接待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2.人事處(社會工作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人才、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區民政系統干部培訓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做好民政科技管理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3.規劃財務處: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的監管和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4.政策法規處: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廳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

    5.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擬訂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登記管理辦法,并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涉外民間組織及境外民間組織在自治區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6.優撫處(自治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的政策法規;起草優撫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及相關政策,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傷殘撫恤工作、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7.安置處: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干部、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安置計劃、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退役士兵專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站)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自治區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救災處(自治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區救災減災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承辦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黨中央及自治區下達的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牧區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自治區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性救災捐贈工作,承辦自治區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9.社會救助處:擬訂全區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政策和標準,承辦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擬定全區敬老院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10.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城鄉社區建設及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嘎查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建設。

    11.區劃地名處:擬定全區行政區劃、地名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法規及實施細則,負責全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指導、規范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對省級界線、盟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聯檢工作,處理盟市行政區域界線爭議。

    12.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擬訂自治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和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13.社會事務處: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指導全區殯葬、婚俗改革和福利機構的涉外收養工作,承擔全區涉外收養的登記、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涉外和涉港澳臺居民、華僑、邊民婚姻工作,負責全區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14.機關黨委:在上級黨委和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15.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16.紀檢組:監督檢查民政廳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人民政府決策情況,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行政監察法》規定范圍內,對自治區民政廳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干部實行監督。

    (二)年度工作要點

    2012年,全區民政系統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區的中心任務,以講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強服務為基本思路,著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著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務,著力增強社會自治功能,著力推進改革創新,著力提升自身能力,科學規劃民政發展藍圖,全面推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新的貢獻。

    2012年民政工作要點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圍繞自治區為民辦實事和實施民生工程任務分工,切實提高城鄉低保、五保供養、“三無”人員供養等民生指標,積極推進醫療保障、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民生工程。二是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認真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不斷提高綜合防災減災水平,推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努力推進擁軍優撫安置工作。三是圍繞積極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深入推進基層民主和城鄉社區建設,加強社區組織建設與管理,提高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四是圍繞全面加強民政能力建設,抓好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加強民政法制工作和人才工作,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調研和民政科技及標準化、信息化等工作,繼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民生指標大幅提升,民生工程順利實施】2012年,全區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貫徹十八大和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為群眾辦“十件實事”和實施“十項民生工程”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任務,部分民生指標大幅增長,各項民生工程順利實施,廣大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基本生活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得到有效加強。

    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繼續提高全區有城市低保對象81.02萬人,農村牧區低保對象118.22萬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標準達到385元,農村牧區低保年平均保障標準達到2 583元,月均分別比2011年提高58元和46元,高于自治區確定的39元和20元的標準。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325元,農村牧區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154元,分別比2011年提高44元和27元。全區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均排在全國第7位,補助水平分別排在第5位和第7位。

    五保供養標準穩步提升,集中供養能力明顯提高全區共保障農村牧區五保對象8.98萬人(其中:集中供養2.4萬人,分散供養6.58萬人)。2012年自治區下撥五保供養資金9 005萬元,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4 858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2 823元,高于自治區確定的4 013元和2 460元的標準,供養標準分別排在全國第7位和第14位。去年,全區新增敬老院床位1.5萬張,總量達到5.1萬張,集中供養能力達到59%232所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完成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有效推進。

    其他民生指標同步增長自治區本級共下撥補助資金5 421萬元,全區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月均700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月均500元,“三無”人員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自治區本級共下撥高齡津(補)貼資金1.36億元,全區24萬名高齡老人享受到津(補)貼待遇,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滿洲里市等10個盟市實行了高齡津(補)貼普惠制。

    各項民生工程順利實施全年累計救助城鄉困難群眾172.1萬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3.6萬人次,門診救助11萬人次,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147.5萬人次,共支出救助資金5.33億元。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包頭市石拐區等14個旗縣(市、區)分別開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62個旗縣(市、區)開展了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試點,城市醫療救助住院平均封頂線達到2.28萬元,農村牧區達到1.99萬元,減輕了城鄉困難群眾就醫負擔,方便了城鄉困難群眾診療費用的結算。貧困大學生救助進一步加強,全年共下撥救助資金800萬元,一次性救助當年新考錄城鄉困難家庭大學生2.48萬人次,人均救助標準達到2 556元,有效保障了城鄉困難家庭大學生按時入學。臨時救助水平進一步提高,共救助城鄉困難群眾10.2萬戶,支出救助資金7 211.9萬元,戶均救助標準達到700元以上,救助范圍不斷拓展,已從城鄉低保對象、城鄉低保邊緣戶擴大到常住非戶籍人口和外來務工人員。

    【災害救助工作扎實有效開展】2012年,我區相繼發生了低溫冷凍、雪災、沙塵暴、火災、干旱、風雹、洪澇等多類自然災害,受災人數達到635萬,直接經濟損失152億元。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對災區群眾生活安排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救災工作。全年先后啟動5次救災應急響應,啟動國家四級響應1次,共下撥救災資金3.97億元,救助受災群眾258萬人,恢復重建房屋8 808間,轉移安置受災群眾8.8萬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各盟市、旗縣建設的54個救災物資儲備庫已有33個竣工,災害救助應急保障能力有效增強。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創建國家防災減災示范社區3個,社區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進一步提升。

    【社會福利事業健康發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穩步推進,全區新增各類養老機構152個,新增床位2.09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達到23張。孤殘兒童福利事業取得新進展,全區孤兒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每月1 100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每月900元,為各類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治療手術366例,完成貧困家庭唇腭裂手術348例、疝氣患兒手術161例,與中國社工協會合作由神華公益基金會出資,對42名貧困家庭0-14周歲患兒進行了白血病、先心病醫療救助,與中國移動慈善基金會、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自治區慈善總會聯合實施“中國移動愛‘心’行動”內蒙古貧困家庭先心病兒童救助項目,共救治先心病兒童377名。慈善事業取得新成效,協助“韓紅愛心基金會”開展了“百人援蒙”慈善捐助等各類慈善公益活動,制定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慈善捐助管理辦法》,我區成為全國11個慈善超市創新試點省區之一。

    【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穩步推進】2012年,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9 55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及士官143人。培訓退役士兵5 475名,完成了11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房改數據和212名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去向審核上報工作。全年共接待過往部隊5.16萬人次,圓滿完成了各項軍供保障任務。認真解決了部分復退軍人涉及政策層面信訪熱點難點問題,落實了復員干部養老和醫療保險政策,維護了社會穩定。

    全區共下撥優撫事業經費5.2億元,對676份評殘、評烈檔案材料及時審核審批,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優撫信息管理系統部省聯網。普遍開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建設管理保護工程,集中遷移零散烈士墓943座,維修328座。

    全區13個市旗被命名為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各級投入支持部隊建設經費5.8億元,服務和保障部隊科研試驗和訓練演習,協調完成了朱日和訓練基地牧民搬遷工作和北京軍區給水工程團赴四子王旗神舟飛船主著陸場打井找水工程,積極配合參試部隊做好神舟九號飛船發射、回收的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促進了軍地雙向服務和雙向奉獻。

    【基層政權和社會管理成效顯著】社區建設穩步推進,全年共下撥社區建設補助資金4 800萬元,1 681個城鎮社區辦公和活動場所面積達標,達標率為82%,較2011年提高了9個百分點?;鶎用裰髡谓ㄔO進一步加強,圓滿完成了第八屆嘎查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換屆后,嘎查村和社區居委會主任黨員比例,書記、主任中婦女比例,競選進入“兩委”班子的大學生村干部數量均有了明顯提高。社會組織管理進一步規范,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首次突破1萬家,達到10 316家。其中社會團體6 744家,基金會89家,民辦非企業單位3 483家,首次得到黨中央財政資金的重大支持,共獲得社會服務項目補助資金510萬元,為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奠定了基礎。

    【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日益完善】惠民殯葬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共減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牧區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重點優撫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約800萬元,惠及困難群眾近3萬人?;I集資金3 000余萬元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殯葬服務單位面貌得到明顯改觀。投入1 280萬元進行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全年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57萬人次, 提前達到2012年底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積極推進婚姻登記標準化建設,全區首批創建了34A級和73A級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窗口單位為民服務的水平和能力明顯提升。扎實做好國內外兒童收養工作,全年共依法辦理婚姻登記21萬對,辦理國內外收養392件,合格率為100%。區劃地名工作取得新成果,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工作基本完成,9個試點旗縣的普查成果全部合格并通過國家驗收,與陜西省聯合開展的蒙陜線第二輪聯合檢查和盟市6條界線第三輪聯檢工作全部完成,平安邊界建設扎實推進,維護了邊界地區的穩定。

    【大事記】910日,第二十次全區民政會議在呼和浩特市召開。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胡春華,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巴特爾,自治區政協主席任亞平,內蒙古軍區政委楊俊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額爾德尼,自治區副主席,武警內蒙古總隊總隊長張國興等在會前親切接見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代表并合影留念。

    會議回顧總結了近年來我區民政事業發展所取得的顯著成績和寶貴經驗,對“十二五”時期民政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對全區民政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社會工作單位、優秀社會工作者代表進行了表彰,民政部部長、自治區主席巴特爾、副主席在會上分別作了重要講話。

    各盟市分管盟市長、民政局長、辦公室主任,各旗縣(市、區)分管旗縣長、民政局長,民政部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民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代表參加了會議,自治區民政廳各處室、各直屬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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