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局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 宗教局局長:王月虎
副主任:曹艷榮(女 蒙古族)
聯合紀檢二組長:白德全(蒙古族)
副主任:孟智軍(達斡爾族)
副主任:薩楚日勒圖(蒙古族)
副巡視員:李國成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掛自治區宗教事務局、自治區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辦公室牌子)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下設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監督檢查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宗教一處、宗教二處、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民族語文處、八協工作處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十三個處室,轄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民族古籍與“格斯爾”征集研究室、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服務中心、《蒙古語文》雜志社、宗教團體服務中心五個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和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2012年,自治區民委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正確貫徹落實民族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大力弘揚我區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維護我區民族團結和宗教領域和諧,促進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科學規范開展民族工作制定出臺自治區民委《關于加強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黨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民委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涉及民族方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內蒙古自治區涉及宗教問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兩項專項預案,科學分析全區民族關系狀況和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有效的預防和處理民族、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鞏固發展全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好局面。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繁榮發展啟動全區民委系統“六五”普法規劃,大力宣傳普及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民族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促進各族干部群眾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優越性的認同和體會。隆重召開全區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表彰298個先進集體和303名先進個人,宣傳他們的模范事跡并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和帶動全區各族干部群眾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社會和諧。持續深入開展第29個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活動,創新形式、豐富載體,組織開展扶危濟困活動、知識技能培訓和文體娛樂活動,進一步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族群眾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城市民族工作進一步加強與社區和森工、包鋼等企業的聯系和協作,著重做好社區民族工作和企業民族工作。根據自治區巴特爾主席的部署要求,深入全區7個盟市16個社區的少數民族貧困家庭開展城市少數民族貧困人口享受廉租房情況的調查研究。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建設的通知》,在全面做好通遼市的國家試點工作基礎上,將服務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到包頭、鄂爾多斯、赤峰等城市,積極探索創新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
【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發展】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012年國家撥付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6 041萬元,自治區本級配套7 800萬元,總計33 841萬元,較上年增長73.2%,自治區民委認真規劃指導、嚴格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共實施了512個惠民項目。此外民族工作經費也增加了1 000萬元達到3 000萬元,為民族工作有效開展提供了經費保障。
興邊富民行動編制印發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十二五規劃,科學規劃、穩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深入開展。下撥“興邊富民行動”經費16 200萬元,較上年增長35%,在全區19個邊境旗市共實施121個富民項目,促進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積極響應國家民委開展的興邊富民行動萬里行活動,配合黨中央新聞媒體采訪團做好相關采訪報道工作,宣傳了全區興邊富民行動的取得的成效。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編制印發自治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十二五規劃,加強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扶持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下達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經費5 920萬元,實施了200個項目。與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支行聯合制定出臺《內蒙古金融業支持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保障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資金支持。
幫扶及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建設幫扶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發展,向鄂倫春、莫力達瓦達斡爾族兩個自治旗投入2 790萬元的幫扶資金,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向興安盟扎賚特旗幫扶點投入180萬扶貧資金幫助當地群眾改造危草房、發展養殖業、開展科技培訓。國家和自治區兩級民委共安排190萬元幫扶赤峰市巴林右旗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精神,下撥了1 200萬元對15個特色村寨給予了扶持,發展了當地特色文化和產業。
【宗教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創新工作方法,在全區宗教界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宗教“公益慈善周”活動和以“安全”為主題的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全國兩會精神,制定并實施宗教團體學習會制度,組織召開全區宗教界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專題報告會;推進專項工作落實,全區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和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兩個專項”工作取得了實質性成效,宗教教職人員社保工作實現了預期目標;開展專題工作調研,全面掌握宗教團體建設、宗教院校教學管理、重點佛教寺廟現狀、宗教領域安全穩定等方面的真實情況;開展宗教工作專項治理,穩妥解決宗教重點、難點問題,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解決四個宗教團體的辦公經費、駐會人員職數和生活待遇問題;加強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建設,舉辦2期全區宗教工作干部培訓班和四個宗教團體中青年教職人員宗教政策法規培訓班;順利完成穆斯林朝覲工作,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志·宗教志》的編撰和出版工作。
【民族語文工作】組織召開全區蒙古語文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暨民委系統蒙古語文工作培訓班、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培訓班,廣泛交流蒙古語文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實施細則》(討論稿),并列入自治區2013年度立法規劃。與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全區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客戶服務工作的通知》,在自動取款機和金融服務窗口增加了蒙語服務,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群眾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基本權利。舉辦“母語杯”蒙古語演講大賽、“圖古拉沁夫”(牧童)中小學生蒙古文作文大賽等活動,提高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的興趣和熱情,展示蒙古語言文字的魅力和內涵。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蒙古語文信息化建設取得新的重要突破,提請自治區政府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的實施意見》,自治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3 000萬元,為全區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提供保障支持。審定蒙古語新詞術語156條、《蒙古文正字法詞典》新詞284條。按照自治區政府編撰《漢蒙英日大辭典》工作要求,統計整理了2萬余條機關企事業單位漢蒙詞條,并開發數據庫工作平臺。組織召開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進一步普及推廣蒙古語標準音。圓滿完成《總目綱要·蒙古族卷》和《鄂爾多斯右翼中旗蒙古文歷史檔案選編》的編撰、審定工作。出版發行《蒙古語文》雜志12期,刊發180多篇各類文章。
【八協工作】深入貫徹落實《2011-2015年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規劃》,認真開展八省區對等交換招生工作,并將人數調整為400人,向協作省區的有關大中專院校提供蒙古文教材200余種、12萬余冊。舉辦八省區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培訓班、蒼天的駝羔蒙古語詩歌大賽、第三屆“郭爾羅斯杯”四胡演奏大賽等比賽,活躍蒙古語使用的氛圍和環境。進一步加強八省區間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體育和醫藥衛生事業的交流與合作,熱情接待了協作省區調研組和考察團,進一步交流了經驗,增進了友誼。
【重大活動】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2012年6月6日至7月6日,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在北京召開。自治區選送的歌舞詩劇《呼倫貝爾大雪原》、舞劇《草原記憶》兩個劇目以獨特的草原風情、華麗的民族服飾和優美精湛的表演受到各界人士的認可和好評,充分展現我區傳統民族文化的魅力和內涵,榮獲創作金獎、最佳舞美獎、編劇獎、導演獎等總計19個獎項,取得歷屆以來的最好成績。此次會演參演工作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由自治區劉新樂副主席主抓,確立以獎代補的激勵機制,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會演中,組成了425人的代表團,獲得了優秀組織獎。
第八次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9月29日上午,全區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內蒙古人民會堂隆重召開,大會表彰303個模范集體和298名模范個人。表彰大會由自治區黨委書記胡春華主持,自治區主席巴特爾作重要講話,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宣讀表彰決定,自治區領導任亞平等出席會議。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1983年以來自治區共表彰1 580個先進集體和1 557名先進個人,弘揚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樹立民族團結的先進典范,鼓勵并帶動全區各族干部群眾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的熱情和積極性。
第四屆北方民族發展論壇10月11日至12日,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由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共同發起,內蒙古自治區民委承辦的第四屆北方民族發展論壇在鄂爾多斯市召開。國家民委研究室主任石玉剛,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等四省區民委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鄂爾多斯市領導及市民委有關人員等50余人參加了本屆論壇。論壇上,國家民委研究室與四省區民委主任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就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維護民族團結促進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發展、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展開了深入討論,交流了經驗、形成了共識。
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旗2012年6月在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經驗交流會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旗的光榮稱號,成為自治區唯一被命名的國家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7月13日,鄂爾多斯市舉辦了授牌大會,自治區民委阿迪雅主任代表國家民委為準格爾旗頒發了牌匾,強調要大力宣傳推廣準格爾旗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努力把全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榮譽】自治區民委全國民委系統信息工作先進集體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監督檢查處《關于內蒙古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自治區民委第三屆烏蘭夫蒙古語言文字獎先進集體
自治區民委2012年度“區直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
自治區民委內蒙古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十屆政協建議提案承辦工作先進集體
監督檢查處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先進集體
呂志強內蒙古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十屆政協建議提案承辦工作三等功
阿迪雅、阿拉塔、伊利娜《關于蒙古語文翻譯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調研報告優秀獎
孫學文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先進個人
白梅全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曹雙喜第四屆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獎先進個人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局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主任:阿迪雅(蒙古族)
副主任 宗教局局長:王月虎
副主任:曹艷榮(女 蒙古族)
聯合紀檢二組長:白德全(蒙古族)
副主任:孟智軍(達斡爾族)
副主任:薩楚日勒圖(蒙古族)
副巡視員:李國成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掛自治區宗教事務局、自治區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八省區蒙古語文工作協作小組辦公室牌子)是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下設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監督檢查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宗教一處、宗教二處、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民族語文處、八協工作處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十三個處室,轄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民族古籍與“格斯爾”征集研究室、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服務中心、《蒙古語文》雜志社、宗教團體服務中心五個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和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2012年,自治區民委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正確貫徹落實民族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大力弘揚我區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維護我區民族團結和宗教領域和諧,促進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科學規范開展民族工作制定出臺自治區民委《關于加強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黨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民委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涉及民族方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內蒙古自治區涉及宗教問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兩項專項預案,科學分析全區民族關系狀況和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有效的預防和處理民族、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鞏固發展全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好局面。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繁榮發展啟動全區民委系統“六五”普法規劃,大力宣傳普及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民族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促進各族干部群眾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優越性的認同和體會。隆重召開全區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表彰298個先進集體和303名先進個人,宣傳他們的模范事跡并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和帶動全區各族干部群眾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社會和諧。持續深入開展第29個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活動,創新形式、豐富載體,組織開展扶危濟困活動、知識技能培訓和文體娛樂活動,進一步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族群眾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城市民族工作進一步加強與社區和森工、包鋼等企業的聯系和協作,著重做好社區民族工作和企業民族工作。根據自治區巴特爾主席的部署要求,深入全區7個盟市16個社區的少數民族貧困家庭開展城市少數民族貧困人口享受廉租房情況的調查研究。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建設的通知》,在全面做好通遼市的國家試點工作基礎上,將服務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到包頭、鄂爾多斯、赤峰等城市,積極探索創新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
【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發展】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012年國家撥付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6 041萬元,自治區本級配套7 800萬元,總計33 841萬元,較上年增長73.2%,自治區民委認真規劃指導、嚴格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共實施了512個惠民項目。此外民族工作經費也增加了1 000萬元達到3 000萬元,為民族工作有效開展提供了經費保障。
興邊富民行動編制印發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十二五規劃,科學規劃、穩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深入開展。下撥“興邊富民行動”經費16 200萬元,較上年增長35%,在全區19個邊境旗市共實施121個富民項目,促進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積極響應國家民委開展的興邊富民行動萬里行活動,配合黨中央新聞媒體采訪團做好相關采訪報道工作,宣傳了全區興邊富民行動的取得的成效。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編制印發自治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十二五規劃,加強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扶持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下達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經費5 920萬元,實施了200個項目。與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支行聯合制定出臺《內蒙古金融業支持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保障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資金支持。
幫扶及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建設幫扶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發展,向鄂倫春、莫力達瓦達斡爾族兩個自治旗投入2 790萬元的幫扶資金,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向興安盟扎賚特旗幫扶點投入180萬扶貧資金幫助當地群眾改造危草房、發展養殖業、開展科技培訓。國家和自治區兩級民委共安排190萬元幫扶赤峰市巴林右旗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精神,下撥了1 200萬元對15個特色村寨給予了扶持,發展了當地特色文化和產業。
【宗教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創新工作方法,在全區宗教界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宗教“公益慈善周”活動和以“安全”為主題的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全國兩會精神,制定并實施宗教團體學習會制度,組織召開全區宗教界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專題報告會;推進專項工作落實,全區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和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兩個專項”工作取得了實質性成效,宗教教職人員社保工作實現了預期目標;開展專題工作調研,全面掌握宗教團體建設、宗教院校教學管理、重點佛教寺廟現狀、宗教領域安全穩定等方面的真實情況;開展宗教工作專項治理,穩妥解決宗教重點、難點問題,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解決四個宗教團體的辦公經費、駐會人員職數和生活待遇問題;加強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建設,舉辦2期全區宗教工作干部培訓班和四個宗教團體中青年教職人員宗教政策法規培訓班;順利完成穆斯林朝覲工作,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志·宗教志》的編撰和出版工作。
【民族語文工作】組織召開全區蒙古語文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暨民委系統蒙古語文工作培訓班、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培訓班,廣泛交流蒙古語文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實施細則》(討論稿),并列入自治區2013年度立法規劃。與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全區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客戶服務工作的通知》,在自動取款機和金融服務窗口增加了蒙語服務,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群眾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基本權利。舉辦“母語杯”蒙古語演講大賽、“圖古拉沁夫”(牧童)中小學生蒙古文作文大賽等活動,提高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的興趣和熱情,展示蒙古語言文字的魅力和內涵。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蒙古語文信息化建設取得新的重要突破,提請自治區政府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的實施意見》,自治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3 000萬元,為全區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提供保障支持。審定蒙古語新詞術語156條、《蒙古文正字法詞典》新詞284條。按照自治區政府編撰《漢蒙英日大辭典》工作要求,統計整理了2萬余條機關企事業單位漢蒙詞條,并開發數據庫工作平臺。組織召開蒙古語標準音培訓班,進一步普及推廣蒙古語標準音。圓滿完成《總目綱要·蒙古族卷》和《鄂爾多斯右翼中旗蒙古文歷史檔案選編》的編撰、審定工作。出版發行《蒙古語文》雜志12期,刊發180多篇各類文章。
【八協工作】深入貫徹落實《2011-2015年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規劃》,認真開展八省區對等交換招生工作,并將人數調整為400人,向協作省區的有關大中專院校提供蒙古文教材200余種、12萬余冊。舉辦八省區蒙古語文翻譯工作培訓班、蒼天的駝羔蒙古語詩歌大賽、第三屆“郭爾羅斯杯”四胡演奏大賽等比賽,活躍蒙古語使用的氛圍和環境。進一步加強八省區間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體育和醫藥衛生事業的交流與合作,熱情接待了協作省區調研組和考察團,進一步交流了經驗,增進了友誼。
【重大活動】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2012年6月6日至7月6日,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在北京召開。自治區選送的歌舞詩劇《呼倫貝爾大雪原》、舞劇《草原記憶》兩個劇目以獨特的草原風情、華麗的民族服飾和優美精湛的表演受到各界人士的認可和好評,充分展現我區傳統民族文化的魅力和內涵,榮獲創作金獎、最佳舞美獎、編劇獎、導演獎等總計19個獎項,取得歷屆以來的最好成績。此次會演參演工作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由自治區劉新樂副主席主抓,確立以獎代補的激勵機制,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會演中,組成了425人的代表團,獲得了優秀組織獎。
第八次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9月29日上午,全區第八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內蒙古人民會堂隆重召開,大會表彰303個模范集體和298名模范個人。表彰大會由自治區黨委書記胡春華主持,自治區主席巴特爾作重要講話,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宣讀表彰決定,自治區領導任亞平等出席會議。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1983年以來自治區共表彰1 580個先進集體和1 557名先進個人,弘揚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樹立民族團結的先進典范,鼓勵并帶動全區各族干部群眾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的熱情和積極性。
第四屆北方民族發展論壇10月11日至12日,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由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共同發起,內蒙古自治區民委承辦的第四屆北方民族發展論壇在鄂爾多斯市召開。國家民委研究室主任石玉剛,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等四省區民委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鄂爾多斯市領導及市民委有關人員等50余人參加了本屆論壇。論壇上,國家民委研究室與四省區民委主任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就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維護民族團結促進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發展、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展開了深入討論,交流了經驗、形成了共識。
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旗2012年6月在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經驗交流會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旗的光榮稱號,成為自治區唯一被命名的國家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7月13日,鄂爾多斯市舉辦了授牌大會,自治區民委阿迪雅主任代表國家民委為準格爾旗頒發了牌匾,強調要大力宣傳推廣準格爾旗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努力把全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榮譽】自治區民委全國民委系統信息工作先進集體
蒙古語文科研管理處《關于加快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監督檢查處《關于內蒙古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自治區民委第三屆烏蘭夫蒙古語言文字獎先進集體
自治區民委2012年度“區直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
自治區民委內蒙古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十屆政協建議提案承辦工作先進集體
監督檢查處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先進集體
呂志強內蒙古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十屆政協建議提案承辦工作三等功
阿迪雅、阿拉塔、伊利娜《關于蒙古語文翻譯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榮獲國家民委調研報告優秀獎
孫學文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先進個人
白梅全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曹雙喜第四屆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獎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