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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卷

  • 城鄉建設
  •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領導名錄】

    廳  長:范勇

    副廳長:馮家舉(20128月任職) *** 揭新民 姜振友

    巡視員:鄭學鳴

    副廳長:許懷云

    紀檢組長:李東元

    總工程師:李凱軍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等。行政編制79人。2012年,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抓改革謀創新,出實招求實效,全區城鎮化率達到57.7%,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1 844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設新開工29.3萬套,全區農村危房改造實際改造完成16.75萬戶。

    【住房保障體系】保障性住房2012年國家下達自治區建設任務為新開工27.77萬套,基本建成13萬套。自治區實際新開工29.3萬套,基本建成13.8萬套,均超額完成國家任務。累計完成投資480億元,其中爭取國家補助資金71.4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投入資金17.54億元。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建設任務。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調度,堅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按月統計通報,召開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期推進會議,保證了建設進度。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優惠政策,加大了資金投入,2012年建設任務盡管比上年有所減少,但自治區本級投入的資金仍不低于上年總額。督促有關市縣做好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及時糾正了部分旗縣實施廉租住房保障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問題。組織開展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巡查工作,實地檢查保障性住房項目753個。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強化對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及后期管理,加大規劃、建設、分配、管理等各環節的信息公開力度,促進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公開透明。

    住房公積金監管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各地歷史遺留的違規挪用資金和財政欠補資金基本清理完畢,職工滿意度普遍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貸款逾期率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內,資金運行安全。根據市場變化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截至2011年年底,全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167萬人,歸集總額864.99億元;已累計為57.7萬職工提供了個人住房貸款,貸款總額583.85億元;累計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262.78億元。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不斷擴大,繼包頭之后又有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列為國家試點城市,全年共向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6億元。

    【房地產市場調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稅收和住房限購等調控措施,著力促使房價穩定。為了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過大的波動,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第五次黨政聯席會議精神,提出了促進銷售、加快復工和新開工建設的10項措施,于2012718日召開了全區房地產市場座談會,指導督促各地舉辦房展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落實信貸政策,對于鼓勵自住需求、穩定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加大對全區房地產市場的調研和監測分析,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市場形勢。為規范全區住宅與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印發了《“十二五”住宅與房地產發展規劃》。2012年,全區商品住宅平均售價3 656/平方米,同比增長9.95%。自20113月以來,自治區房地產開發投資一直處于負增長,上半年下滑速度在加快,但以7月份為轉折點,下半年下滑速度逐步減緩,全年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 291.44億元,同比增長-21.7%;商品房銷售面積從4月份進入負增長,從6月份開始同比增長幾乎一直處于-30%以上,全年增長-30.3%。特別是個別城市商品房供需失衡,形勢更為嚴峻。著力提高住宅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及CL體系、EPS體系等符合“四節一環保”要求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逐步提高住宅全裝修率,住宅產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規范了房地產測繪工作,建立了商品住宅選購指南制度,完成對全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審計檢查。開展危舊房屋安全檢查,結合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對集中連片的舊住宅區域進行了建筑節能改造、地下管網改造和地上環境整治。開展“物業管理年活動”,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研究制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辦法》,著手實施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加大房屋征收管理制度建設力度,著手起草自治區房屋征收條例,落實兩個最低保障制度和“征一還一”制度,建立定期統計報表和聯絡員制度。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實現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簽約、房地產開發在線即時統計、產權信息查詢等功能,提高了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化水平。

    【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城鄉規劃加快了城鄉規劃立法進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已對《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進行第一次審議。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修編的前期工作,指導各盟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開展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加快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進度,全區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達到75%以上。開展設市城市及旗縣政府所在地鎮新區的核心區和重要節點、重點地段城市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呼包鄂城市群規劃》、《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指導自治區西部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提升區域競爭力。發揮城市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對13個擬設立的自治區級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進行了規劃審查,對300多個建設項目提出選址意見。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管,聯合有關部門對全區20個設市城市及部分旗縣、開發區(工業園區)、邊境口岸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了督查,并向自治區政府報告了情況。

    城市建設管理啟動了為期三年的“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2012年通過重點實施“生命線工程”、“民心工程”和“宜居工程”等三大工程,累計完成投資1 000億元,城鎮化率達到57.7%。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全區共建成污水處理廠106個,形成污水設計處理能力270.98萬噸/日,基本實現了旗縣所在地鎮以上城鎮全覆蓋。加強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的督察,進一步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全年處理污水6.9億噸,處理率達83.6%。大力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報請自治區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全區現有處理場7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11 927噸,2012年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1.5%。鄂爾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被確定為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高度重視城鎮供水水質監管工作,加大了項目庫和檢測設施建設力度,保障城鎮供水安全。大力推進園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自治區園林城市、園林縣城創建活動,烏蘭察布等五市三旗創建為自治區園林城市(縣城)。開展自治區重點公園創建和評選活動,制定了評選辦法。在烏蘭察布市召開了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現場會。開展自治區節水型城市、自治區人居環境獎、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等評選活動,評選出烏海市烏達區煤礦棚戶區搬遷改造等4個項目為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工作,7月份在包頭市召開了全區首屆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研討會。全區改造完成“城中村”24個,惠及人口4萬多人。

    村鎮建設大規模進行農村牧區危房改造。2012年,經積極爭取國家共下達自治區的改造任務為13.4萬戶。各地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創造性地將危房改造工作與整村搬遷、開發扶貧、生態移民、殘疾人危房改造等政策打捆使用,改造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全區實際改造完成16.75萬戶,其中科爾沁左翼中旗等6個第一批試點旗縣完成5.12萬戶,阿榮旗等4個第二批試點旗縣完成2.5萬戶,幫扶興安盟1.1萬戶,其他旗縣8.03萬戶。爭取國家補助資金17.15億元,自治區本級投資16.9億元,完成總投資達81億元。進一步加大村鎮規劃資金投入,開展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小城鎮總體規劃及村莊規劃的編制和修編工作。加大小城鎮建設力度,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全區小城鎮建設現場會,推進了小城鎮建設的進度。繼續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和林格爾縣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等37個項目給予自治區小城鎮建設獎勵,村鎮基礎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加強了對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和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建設、管理工作。

    【建筑市場及監管體系建設】勘察設計積極推進勘察設計行業科技創新,全區勘察設計企業共完成施工圖建筑面積6 596萬平方米。完善施工圖審查程序,規范施工圖審查行為,制定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標準。加強地方性標準的制定工作,把成熟先進的建筑結構體系和技術產品納入工程技術標準和標準設計圖集,組織相關設計單位技術人員編制了《CL建筑體系技術規程》、《CL建筑體系構造圖集》和《EPS模塊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系列標準,修訂了《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公共建筑節能標準》等地方標準。強化抗震防災工作,建立了全區破壞性地震應急機制,對《內蒙古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界定標準》進行了修訂。

    建筑業發展積極鼓勵和扶持建筑企業加快發展,支持具備資質升級增項條件的企業提高資質等級,引導區內建筑業企業適應市場需求進行資質合并或分立,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企業數量大幅增加,2012年全區新增建筑業企業370家,建筑業企業總數已達2 390家,其中一級企業90家,二級企業423家,三級以及不分等級的企業1 356家,勞務分包企業521家。建筑業專業類別漸趨合理,公路、水利、鋼結構等專業企業數量和資質等級均有了一定發展。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產值過5億元企業59家,其中過10億元企業22家,有3家企業總產值突破50億元。2012年全區建筑業總產值可完成1 434億元左右,同比增長4.1%;實現增加值1 066億元,現價比增長17%,對自治區經濟穩定增長作用明顯。大力加強建設社保費籌集管理工作,配合黨中央、自治區審計部門完成審計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制訂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全年預計收繳建設工程社保費18億元。

    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完成電子招投標方案比選,建立15個評標專家庫。不斷拓展招標投標服務領域,鐵路建設等項目進場交易,2012年全區進場交易工程5 639個,應公開招標項目公開招標率100%。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報請自治區政府出臺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計價體系;組織擬制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采取有力措施預防和清理拖欠工程款,整頓和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組建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局,民主黨派辦公樓等5個代建項目進展順利。

    工程質量監督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試點推行施工現場信息化遠程監控,提高了工程質量監管水平。組織開展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247項,建筑面積873.98萬平方米。開展創建優質工程活動,評選出“草原杯”工程質量獎22項,自治區優質樣板工程獎72項。內蒙古興泰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榮獲自治區主席質量獎,鄂爾多斯體育場和圖書館榮獲魯班獎。

    建筑安全開展建筑安全生產事故防控工作。通過全力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128個施工項目被評為自治區建筑安全標準化示范工地。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頓力度,從嚴追究和處罰安全事故責任主體,使建筑安全生產事故呈現出穩中有降態勢。2012年共發生建筑安全死亡事故12起,比上年減少5起;死亡15人,比上年減少20人。

    【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比例穩步提高,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均達到100%。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取得顯著進展,2012年安排改造1 844萬平方米,超額完成1 000萬平方米的計劃改造任務。爭取到國家獎勵補助資金8.5億元,落實自治區配套資金10.1億元。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不斷擴大,全區23個國家示范項目和赤峰市等4141鎮示范工作進展順利,累計獲得國家補助資金7.8億元。積極推進綠色建筑快速發展,采取簽訂責任狀、減免收費等措施,全區已開工建設綠色建筑159萬平方米。積極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筑節能新材料新技術推廣應用不斷加強。高等院校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取得進展,內蒙古工業大學等8所大學被列為國家節約型校園示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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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鄉建設
  •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領導名錄】

    廳  長:范勇

    副廳長:馮家舉(20128月任職) *** 揭新民 姜振友

    巡視員:鄭學鳴

    副廳長:許懷云

    紀檢組長:李東元

    總工程師:李凱軍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內設16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與稽查處、計劃財務處、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建筑業管理處、工程建設管理處、城市規劃處、勘察設計處、城市建設處、村鎮建設處、住宅與房地產業處、住房保障處、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等。行政編制79人。2012年,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抓改革謀創新,出實招求實效,全區城鎮化率達到57.7%,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1 844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設新開工29.3萬套,全區農村危房改造實際改造完成16.75萬戶。

    【住房保障體系】保障性住房2012年國家下達自治區建設任務為新開工27.77萬套,基本建成13萬套。自治區實際新開工29.3萬套,基本建成13.8萬套,均超額完成國家任務。累計完成投資480億元,其中爭取國家補助資金71.4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投入資金17.54億元。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建設任務。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調度,堅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按月統計通報,召開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期推進會議,保證了建設進度。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優惠政策,加大了資金投入,2012年建設任務盡管比上年有所減少,但自治區本級投入的資金仍不低于上年總額。督促有關市縣做好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及時糾正了部分旗縣實施廉租住房保障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問題。組織開展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巡查工作,實地檢查保障性住房項目753個。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強化對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及后期管理,加大規劃、建設、分配、管理等各環節的信息公開力度,促進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公開透明。

    住房公積金監管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各地歷史遺留的違規挪用資金和財政欠補資金基本清理完畢,職工滿意度普遍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貸款逾期率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內,資金運行安全。根據市場變化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截至2011年年底,全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167萬人,歸集總額864.99億元;已累計為57.7萬職工提供了個人住房貸款,貸款總額583.85億元;累計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262.78億元。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不斷擴大,繼包頭之后又有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列為國家試點城市,全年共向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6億元。

    【房地產市場調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稅收和住房限購等調控措施,著力促使房價穩定。為了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過大的波動,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第五次黨政聯席會議精神,提出了促進銷售、加快復工和新開工建設的10項措施,于2012718日召開了全區房地產市場座談會,指導督促各地舉辦房展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落實信貸政策,對于鼓勵自住需求、穩定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加大對全區房地產市場的調研和監測分析,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市場形勢。為規范全區住宅與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印發了《“十二五”住宅與房地產發展規劃》。2012年,全區商品住宅平均售價3 656/平方米,同比增長9.95%。自20113月以來,自治區房地產開發投資一直處于負增長,上半年下滑速度在加快,但以7月份為轉折點,下半年下滑速度逐步減緩,全年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 291.44億元,同比增長-21.7%;商品房銷售面積從4月份進入負增長,從6月份開始同比增長幾乎一直處于-30%以上,全年增長-30.3%。特別是個別城市商品房供需失衡,形勢更為嚴峻。著力提高住宅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及CL體系、EPS體系等符合“四節一環保”要求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逐步提高住宅全裝修率,住宅產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規范了房地產測繪工作,建立了商品住宅選購指南制度,完成對全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審計檢查。開展危舊房屋安全檢查,結合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對集中連片的舊住宅區域進行了建筑節能改造、地下管網改造和地上環境整治。開展“物業管理年活動”,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研究制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辦法》,著手實施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加大房屋征收管理制度建設力度,著手起草自治區房屋征收條例,落實兩個最低保障制度和“征一還一”制度,建立定期統計報表和聯絡員制度。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實現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簽約、房地產開發在線即時統計、產權信息查詢等功能,提高了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化水平。

    【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城鄉規劃加快了城鄉規劃立法進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已對《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進行第一次審議。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修編的前期工作,指導各盟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開展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加快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進度,全區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率達到75%以上。開展設市城市及旗縣政府所在地鎮新區的核心區和重要節點、重點地段城市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呼包鄂城市群規劃》、《烏海及周邊地區城鎮規劃》,指導自治區西部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提升區域競爭力。發揮城市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對13個擬設立的自治區級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進行了規劃審查,對300多個建設項目提出選址意見。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管,聯合有關部門對全區20個設市城市及部分旗縣、開發區(工業園區)、邊境口岸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了督查,并向自治區政府報告了情況。

    城市建設管理啟動了為期三年的“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2012年通過重點實施“生命線工程”、“民心工程”和“宜居工程”等三大工程,累計完成投資1 000億元,城鎮化率達到57.7%。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全區共建成污水處理廠106個,形成污水設計處理能力270.98萬噸/日,基本實現了旗縣所在地鎮以上城鎮全覆蓋。加強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的督察,進一步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全年處理污水6.9億噸,處理率達83.6%。大力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報請自治區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全區現有處理場7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11 927噸,2012年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1.5%。鄂爾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被確定為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高度重視城鎮供水水質監管工作,加大了項目庫和檢測設施建設力度,保障城鎮供水安全。大力推進園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自治區園林城市、園林縣城創建活動,烏蘭察布等五市三旗創建為自治區園林城市(縣城)。開展自治區重點公園創建和評選活動,制定了評選辦法。在烏蘭察布市召開了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現場會。開展自治區節水型城市、自治區人居環境獎、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等評選活動,評選出烏海市烏達區煤礦棚戶區搬遷改造等4個項目為自治區人居環境范例獎。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工作,7月份在包頭市召開了全區首屆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研討會。全區改造完成“城中村”24個,惠及人口4萬多人。

    村鎮建設大規模進行農村牧區危房改造。2012年,經積極爭取國家共下達自治區的改造任務為13.4萬戶。各地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創造性地將危房改造工作與整村搬遷、開發扶貧、生態移民、殘疾人危房改造等政策打捆使用,改造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全區實際改造完成16.75萬戶,其中科爾沁左翼中旗等6個第一批試點旗縣完成5.12萬戶,阿榮旗等4個第二批試點旗縣完成2.5萬戶,幫扶興安盟1.1萬戶,其他旗縣8.03萬戶。爭取國家補助資金17.15億元,自治區本級投資16.9億元,完成總投資達81億元。進一步加大村鎮規劃資金投入,開展了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小城鎮總體規劃及村莊規劃的編制和修編工作。加大小城鎮建設力度,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全區小城鎮建設現場會,推進了小城鎮建設的進度。繼續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和林格爾縣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等37個項目給予自治區小城鎮建設獎勵,村鎮基礎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加強了對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和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的建設、管理工作。

    【建筑市場及監管體系建設】勘察設計積極推進勘察設計行業科技創新,全區勘察設計企業共完成施工圖建筑面積6 596萬平方米。完善施工圖審查程序,規范施工圖審查行為,制定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標準。加強地方性標準的制定工作,把成熟先進的建筑結構體系和技術產品納入工程技術標準和標準設計圖集,組織相關設計單位技術人員編制了《CL建筑體系技術規程》、《CL建筑體系構造圖集》和《EPS模塊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系列標準,修訂了《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公共建筑節能標準》等地方標準。強化抗震防災工作,建立了全區破壞性地震應急機制,對《內蒙古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界定標準》進行了修訂。

    建筑業發展積極鼓勵和扶持建筑企業加快發展,支持具備資質升級增項條件的企業提高資質等級,引導區內建筑業企業適應市場需求進行資質合并或分立,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企業數量大幅增加,2012年全區新增建筑業企業370家,建筑業企業總數已達2 390家,其中一級企業90家,二級企業423家,三級以及不分等級的企業1 356家,勞務分包企業521家。建筑業專業類別漸趨合理,公路、水利、鋼結構等專業企業數量和資質等級均有了一定發展。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產值過5億元企業59家,其中過10億元企業22家,有3家企業總產值突破50億元。2012年全區建筑業總產值可完成1 434億元左右,同比增長4.1%;實現增加值1 066億元,現價比增長17%,對自治區經濟穩定增長作用明顯。大力加強建設社保費籌集管理工作,配合黨中央、自治區審計部門完成審計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制訂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全年預計收繳建設工程社保費18億元。

    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完成電子招投標方案比選,建立15個評標專家庫。不斷拓展招標投標服務領域,鐵路建設等項目進場交易,2012年全區進場交易工程5 639個,應公開招標項目公開招標率100%。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報請自治區政府出臺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計價體系;組織擬制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采取有力措施預防和清理拖欠工程款,整頓和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組建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局,民主黨派辦公樓等5個代建項目進展順利。

    工程質量監督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試點推行施工現場信息化遠程監控,提高了工程質量監管水平。組織開展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247項,建筑面積873.98萬平方米。開展創建優質工程活動,評選出“草原杯”工程質量獎22項,自治區優質樣板工程獎72項。內蒙古興泰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榮獲自治區主席質量獎,鄂爾多斯體育場和圖書館榮獲魯班獎。

    建筑安全開展建筑安全生產事故防控工作。通過全力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128個施工項目被評為自治區建筑安全標準化示范工地。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頓力度,從嚴追究和處罰安全事故責任主體,使建筑安全生產事故呈現出穩中有降態勢。2012年共發生建筑安全死亡事故12起,比上年減少5起;死亡15人,比上年減少20人。

    【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比例穩步提高,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均達到100%。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取得顯著進展,2012年安排改造1 844萬平方米,超額完成1 000萬平方米的計劃改造任務。爭取到國家獎勵補助資金8.5億元,落實自治區配套資金10.1億元。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不斷擴大,全區23個國家示范項目和赤峰市等4141鎮示范工作進展順利,累計獲得國家補助資金7.8億元。積極推進綠色建筑快速發展,采取簽訂責任狀、減免收費等措施,全區已開工建設綠色建筑159萬平方米。積極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筑節能新材料新技術推廣應用不斷加強。高等院校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取得進展,內蒙古工業大學等8所大學被列為國家節約型校園示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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