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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

  • 國土資源管理
  •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領導名錄】

    副廳長:王富友 陳偉 

    總工程師:張宏

    紀檢組長:敖拉

    巡視員: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副巡視員:高華 烏俊清 王重明(1月任職)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主管全區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承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責,是自治區政府綜合職能部門。內設處室17: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政策法規處、規劃與科技處、財務處、地籍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礦產資源儲量處、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勘查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離退休管理處、紀檢組、機關黨委,廳機關行政編制97人。廳直屬事業單位14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局、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勘測規劃院、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土地計劃指標】通過積極協調國土資源部追加下達自治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充分利用現有的制度進行探索創新,開源節流并舉,制定出具有自治區特色的工礦廢棄地調整、臨時用地、區位調整、提前預下達下年度計劃指標、統籌盟市城鄉發展、加大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使用、分類分年度解決衛片執法中發現的違法用地等土地利用政策,基本保障了自治區各業用地需求。

    【重點項目用地】按照有保有壓、突出重點的原則,積極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限制產能過剩行業用地,調控房地產項目用地,主動做好自治區重點項目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速度和質量,較好地滿足了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總面積2.17萬公頃,其中:國務院批準0.34萬公頃、自治區批準1.83萬公頃。保障了一大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和保障性住房、教育、衛生等民生項目的用地需求,限制了高耗能、高污染等項目的用地,對自治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升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土地供應】全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48萬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2萬公頃,占供應總量的50%;土地出讓面積中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應土地1.4萬公頃,占出讓總面積的87%。通過嚴把項目準入門檻、投資強度,使有限的土地發揮了巨大的資產效應,提高了土地利用強度和效益,優化了土地利用結構。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全區通過開展城鎮土地整理、廢棄建設用地復墾、清理整頓與盤活閑置建設用地,以及實施村莊整治和廢棄建設用地復墾置換、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和投資強度、變外延擴展為內涵挖潛等管理措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隨著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占用的新增建設用地逐步降低,顯化了土地資產價值,盤活了存量土地,為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撐,為新增耕地、保護被征地農牧民利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提供了資金支持。

    【地籍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應用試點任務,建立了7個地區集遙感影像、土地利用、土地登記、基本農田等數據及地籍檔案與一體管理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在試點區開展了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了全區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土地糾紛規范化檢查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全區匯總,全面啟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為維護農牧民權益、促進農村牧區和諧穩定、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夯實農業發展基礎奠定了基礎。

    【地質勘查工作】加大自治區地質勘查專項投入力度,構建了地質勘查新機制,地質找礦改革發展邁上了新臺階。全區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投入58.46億元。其中:國家投入8.39億元、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投入8.07億元、社會投入42億元。完成各類區域地質調查、重力測量面積14.59萬平方公里,新發現各類礦化點230余處,新增礦產地71處。截至年底,全區1:25萬區域地質調查面積62.1萬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52.6%,區域重力測量79.79萬平方公里,占67.6%;化探掃面面積79.1萬平方公里,占66.9%(占可掃面積的97%);扣除區調、礦調區重疊因素1:5萬地面調面積42.3萬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35.9%(占可調查面積的49.8%),安排1:5萬航飛面積64.3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54.4%(占可調查面積的91.9%)。新增查明煤炭資源儲量479.23億噸,其中提高級別資源儲量達到378.64億噸,使煤炭資源儲量達8 080.65億噸;新增鉬金屬量22.37萬噸、增加19.72%;金屬量46.97噸、增加9.31%;銀金屬量2 609噸、增加8.28%;鉛鋅金屬量148.86萬噸、增加4.65%;銅金屬量19.03萬噸、增加2.85%;鐵礦石量3.13億噸、增加7.68%。地下水勘查成果顯著,為地方成井66眼,解決了嚴重缺水地區2.64萬人、3.28萬頭牲畜的飲水問題。地質找礦成果的顯現,不僅為自治區能源、重化工和冶金等特色產業提供了資源保障,也為國家倡議資源接替基地奠定了基礎。

    【礦產資源開發】在非煤礦產資源管理和開發利用方面,通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形成了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源配置制度,吸引了一批有實力的企業建設一批高起點的礦山,為非煤資源型產業的轉移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全區煤炭資源管理進一步完善,逐步走上以發展煤炭深加工產業鏈條為目標、以配套建設轉化項目為基礎,加強聯動把關審查,實行政府集體研究配置的科學管理軌道,形成一批煤電化能源基地,成為自治區工業化建設的重要拉動力量。年內通過市場交易平臺掛牌出讓28個探礦權、成交價款1.5億元;成功組織實施了東勝煤田轉龍灣井田采礦權公開拍賣,成交價款78億元,顯化了礦產資源的財產屬性,創造了全國首例采礦權拍賣最高價;經自治區同意配置和置換煤炭資源47億噸,為實施煤炭轉化項目提供了資源保障;礦山采礦權抵押貸款50多億元,支持礦山建設。全部完成自治區資源儲量利用現狀調查和26個礦種的資源潛力評價工作,5個礦種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優秀;基本完成兩權許可證換證工作,進一步加強稀土資源整合工作,啟動北方三省區稀土聯合監管行動。鼓勵支持資源節約集約和綜合利用,爭取國家支持資金8.8億元,設立了白云鄂博稀土、鐵及鈮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準格爾煤炭、高嶺土綜合利用示范基地,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及示范工程支持資金2.3億元,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并逐步形成一批特色鮮明、布局合理、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礦業基地。 

    【地勘單位改革】三個集團公司以保增長、保發展、保穩定為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拓展勘查開發市場,地勘經濟保持穩定增長。全年完成總收入110.8億元,同比增長22.5%;實現利稅18.09億元,同比增長15%;新增經營性凈資產10.02億元,凈資產增值率達到124%;在職職工人均年收入6.5萬元,同比增長14%。爭取黨中央境外地勘基金補貼5 600萬元,為地勘單位走出去提供了資金支持。通過改革,地勘單位企業化、市場化、產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經濟實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職工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改善,單位綜合經濟實力普遍提升,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明顯增強。

    【測繪地理信息工作】自治區安排基礎測繪項目經費9 000萬元,其中:基礎測繪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生產項目5 830萬元,其他測繪項目2 270萬元,“數字城市”省級匹配經費900萬元。完成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測繪外業2 003幅、內業測圖1 841幅,更新測繪外業202幅、內業256幅;自治區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覆蓋率達到39.1%,覆蓋面積為46.3萬平方公里。購置了無人機航空攝影系統、移動三維掃描系統和像素工廠,以及航空數碼相機和便攜式野外數據采集系統籌先進儀器設備,基本滿足了測繪應急保障和信息化測繪的需要。開展紅色旅游地圖編制、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回頭看”、“問題地圖”專項治理和涉密測繪成果保密檢查,進一步加強了對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管理和生產質量管理。編制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基礎測繪規劃(20112020)》和《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填補了自治區測繪規劃的空白,為自治區測繪事業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九個“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工作全面啟動,新農村(新牧區)測繪保障服務示范項目進展順利。測繪事業的發展,為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提供了多樣化、時效性高、動態性強的基礎地理信息,特別是為各級政府宏觀決策、應急救急和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對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時空演變規律的綜合監測、預測和信息服務。

    【土地整治】組織實施了農村土地整治國家重大工程和自治區重點工程,投入資金20.42億元,其中:國家和自治區投入17億元、盟市旗縣配套3.42億元,建設規模166萬畝,新增耕地16.5萬畝,新增耕地率9.9%。同時,自治區又切塊下達各盟市土地整治資金13.71億元,用于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土地整治作為現階段自治區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直接手段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覆蓋全區大部分旗縣,取得了“治地、節水、增糧、富民”的明顯成效,新增耕地率達到6~10%,節水率達到20~30%,糧食畝產量提高100~200公斤,糧食生產能力提高20~30%,使農業生產成本降低10~15%,有力推動了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為自治區糧食增產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礦山地質環境】組織開展了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存儲制度執行情況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施情況大檢查。作為自治區政府2011年十項民生工程之一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取得了實效,投入3.88億元,其中:國家0.88億元、自治區3億元,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50個,恢復治理面積30平方公里,超計劃完成治理面積10平方公里。經過治理,有效遏制和解決了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治理區域人居環境得到改善,因采礦引發的礦區地質災害得到了有效治理,地質環境整治直接受益群眾約8.2萬人。全區90%以上的礦山已繳存了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繳存保證金達14億元,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本形成良性循環機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到位,全年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大幅下降。全區地質公園接待游客522.44萬人次,旅游收入33.6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5.5%29.3%。由于地質公園建設,成功地將地質旅游、科普旅游與草原和人文景觀旅游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別具一格的特色旅游,特別是通過地質公園建設,打造了旅游品牌,提高了地區的知名度,推動了地區經濟發展。

    【保障性住房】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精神,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用地落實情況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召開推進會、對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指標單列使用、建立“綠色快速審批通道”、挖掘用地潛力、加強監管等措施,合理確定了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實際供地1 256.39公頃,確保了自治區44.64萬套、2 752萬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完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居者有其屋目標提供了土地供應。

    【國土資源收益】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收費政策,認真落實國土資源有償使用規定。國土資源收益實現722億元,同比增長36%。其中:土地出讓金574億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0億元、兩權價款和使用費124億元、礦產資源補償費24億元。土地、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為國土資源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促進了各地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和地區總體實力的大幅提升,為自治區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財力支持。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和衛片檢查】重點落實了部門聯合執法、公開曝光、問責制、動態巡查、聯席會議等制度,制定防范違法用地警示約談和違法違規案件公開通報掛牌督辦等辦法,發揮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的作用,在包頭白云鄂博礦區開展視頻監控試點,推進“雙保工程”,建立預防、查處、監管和部門聯動等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采取統籌安排、提前部署,制定方案、明確要求,加強調度、開展督查,將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納入對盟市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建立處級干部包盟市制度,落實工作責任等措施,全力推進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全區共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 370件,涉及土地面積12.81萬畝;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691件。維護了國土資源市場秩序,提高了全社會依法用地用礦的責任意識。

    【礦業秩序整頓】組織開展了加強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專項行動,組成督查組對各盟市進行了督導。在此基礎上,為了切實加強錫林郭勒盟礦業開發管理,限期完成礦業秩序整頓任務,反思總結農牧區礦業開發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保護草原生態環境、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按照自治區政府統一部署,利用16天時間,經過動員、摸底、排查、分析評估,對錫林郭勒盟44個煤礦企業和在建項目、56個金屬礦山,逐礦提出處理意見,對呼倫貝爾市、赤峰市進行督查,為兩市一盟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開發與保護雙贏等奠定了基礎。同時,開展和諧礦區建設,對礦山所在地農牧民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政府、企業與農民們地對話協商機制,搭建矛盾化解平臺,使100多起礦群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既落實農牧民的合理訴求,又維護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區共排查礦業開發及勘查項目9 181個,排查礦業開發企業及項目5 368個,現場取締違法違規項目467個,責令停產整頓礦山887個,立案查處733宗,關閉礦山73個。通過專項行動,發現處理了一批無證生產、占地補償不到位、生產運輸影響周邊群眾生產生活以及污染環境的行為,集中打擊了一批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過程中無證勘查、無證開采、違規占地等違法行為,宣傳了國家、自治區有關方針政策,礦山企業安全文明生產、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周邊群眾不受影響,依法履行義務的社會責任感和意識有了新提高,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工作得到落實,為全區維護穩定工作作出了努力。

    【干部隊伍廉政建設】提高干部職工隊伍綜合素質,認真做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自身建設,主動履行職能,為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確保國土資源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和人事保證。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系統內152名處級干部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開展了“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得到自治區紀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在內紀辦2011年第六期通報上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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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領導名錄】

    副廳長:王富友 陳偉 

    總工程師:張宏

    紀檢組長:敖拉

    巡視員: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副巡視員:高華 烏俊清 王重明(1月任職)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主管全區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承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責,是自治區政府綜合職能部門。內設處室17: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政策法規處、規劃與科技處、財務處、地籍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礦產資源儲量處、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勘查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離退休管理處、紀檢組、機關黨委,廳機關行政編制97人。廳直屬事業單位14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內蒙古自治區煤田地質局、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局、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勘測規劃院、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土地計劃指標】通過積極協調國土資源部追加下達自治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充分利用現有的制度進行探索創新,開源節流并舉,制定出具有自治區特色的工礦廢棄地調整、臨時用地、區位調整、提前預下達下年度計劃指標、統籌盟市城鄉發展、加大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使用、分類分年度解決衛片執法中發現的違法用地等土地利用政策,基本保障了自治區各業用地需求。

    【重點項目用地】按照有保有壓、突出重點的原則,積極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限制產能過剩行業用地,調控房地產項目用地,主動做好自治區重點項目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速度和質量,較好地滿足了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總面積2.17萬公頃,其中:國務院批準0.34萬公頃、自治區批準1.83萬公頃。保障了一大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和保障性住房、教育、衛生等民生項目的用地需求,限制了高耗能、高污染等項目的用地,對自治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升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土地供應】全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48萬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2萬公頃,占供應總量的50%;土地出讓面積中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應土地1.4萬公頃,占出讓總面積的87%。通過嚴把項目準入門檻、投資強度,使有限的土地發揮了巨大的資產效應,提高了土地利用強度和效益,優化了土地利用結構。

    【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全區通過開展城鎮土地整理、廢棄建設用地復墾、清理整頓與盤活閑置建設用地,以及實施村莊整治和廢棄建設用地復墾置換、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和投資強度、變外延擴展為內涵挖潛等管理措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隨著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占用的新增建設用地逐步降低,顯化了土地資產價值,盤活了存量土地,為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撐,為新增耕地、保護被征地農牧民利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提供了資金支持。

    【地籍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應用試點任務,建立了7個地區集遙感影像、土地利用、土地登記、基本農田等數據及地籍檔案與一體管理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在試點區開展了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了全區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土地糾紛規范化檢查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全區匯總,全面啟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為維護農牧民權益、促進農村牧區和諧穩定、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夯實農業發展基礎奠定了基礎。

    【地質勘查工作】加大自治區地質勘查專項投入力度,構建了地質勘查新機制,地質找礦改革發展邁上了新臺階。全區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投入58.46億元。其中:國家投入8.39億元、自治區地質勘查基金投入8.07億元、社會投入42億元。完成各類區域地質調查、重力測量面積14.59萬平方公里,新發現各類礦化點230余處,新增礦產地71處。截至年底,全區1:25萬區域地質調查面積62.1萬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52.6%,區域重力測量79.79萬平方公里,占67.6%;化探掃面面積79.1萬平方公里,占66.9%(占可掃面積的97%);扣除區調、礦調區重疊因素1:5萬地面調面積42.3萬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35.9%(占可調查面積的49.8%),安排1:5萬航飛面積64.3平方公里,占全區面積的54.4%(占可調查面積的91.9%)。新增查明煤炭資源儲量479.23億噸,其中提高級別資源儲量達到378.64億噸,使煤炭資源儲量達8 080.65億噸;新增鉬金屬量22.37萬噸、增加19.72%;金屬量46.97噸、增加9.31%;銀金屬量2 609噸、增加8.28%;鉛鋅金屬量148.86萬噸、增加4.65%;銅金屬量19.03萬噸、增加2.85%;鐵礦石量3.13億噸、增加7.68%。地下水勘查成果顯著,為地方成井66眼,解決了嚴重缺水地區2.64萬人、3.28萬頭牲畜的飲水問題。地質找礦成果的顯現,不僅為自治區能源、重化工和冶金等特色產業提供了資源保障,也為國家倡議資源接替基地奠定了基礎。

    【礦產資源開發】在非煤礦產資源管理和開發利用方面,通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形成了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源配置制度,吸引了一批有實力的企業建設一批高起點的礦山,為非煤資源型產業的轉移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全區煤炭資源管理進一步完善,逐步走上以發展煤炭深加工產業鏈條為目標、以配套建設轉化項目為基礎,加強聯動把關審查,實行政府集體研究配置的科學管理軌道,形成一批煤電化能源基地,成為自治區工業化建設的重要拉動力量。年內通過市場交易平臺掛牌出讓28個探礦權、成交價款1.5億元;成功組織實施了東勝煤田轉龍灣井田采礦權公開拍賣,成交價款78億元,顯化了礦產資源的財產屬性,創造了全國首例采礦權拍賣最高價;經自治區同意配置和置換煤炭資源47億噸,為實施煤炭轉化項目提供了資源保障;礦山采礦權抵押貸款50多億元,支持礦山建設。全部完成自治區資源儲量利用現狀調查和26個礦種的資源潛力評價工作,5個礦種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優秀;基本完成兩權許可證換證工作,進一步加強稀土資源整合工作,啟動北方三省區稀土聯合監管行動。鼓勵支持資源節約集約和綜合利用,爭取國家支持資金8.8億元,設立了白云鄂博稀土、鐵及鈮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準格爾煤炭、高嶺土綜合利用示范基地,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及示范工程支持資金2.3億元,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并逐步形成一批特色鮮明、布局合理、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礦業基地。 

    【地勘單位改革】三個集團公司以保增長、保發展、保穩定為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拓展勘查開發市場,地勘經濟保持穩定增長。全年完成總收入110.8億元,同比增長22.5%;實現利稅18.09億元,同比增長15%;新增經營性凈資產10.02億元,凈資產增值率達到124%;在職職工人均年收入6.5萬元,同比增長14%。爭取黨中央境外地勘基金補貼5 600萬元,為地勘單位走出去提供了資金支持。通過改革,地勘單位企業化、市場化、產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經濟實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職工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改善,單位綜合經濟實力普遍提升,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明顯增強。

    【測繪地理信息工作】自治區安排基礎測繪項目經費9 000萬元,其中:基礎測繪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生產項目5 830萬元,其他測繪項目2 270萬元,“數字城市”省級匹配經費900萬元。完成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測繪外業2 003幅、內業測圖1 841幅,更新測繪外業202幅、內業256幅;自治區1:1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覆蓋率達到39.1%,覆蓋面積為46.3萬平方公里。購置了無人機航空攝影系統、移動三維掃描系統和像素工廠,以及航空數碼相機和便攜式野外數據采集系統籌先進儀器設備,基本滿足了測繪應急保障和信息化測繪的需要。開展紅色旅游地圖編制、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回頭看”、“問題地圖”專項治理和涉密測繪成果保密檢查,進一步加強了對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測繪資質管理和生產質量管理。編制完成《內蒙古自治區基礎測繪規劃(20112020)》和《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填補了自治區測繪規劃的空白,為自治區測繪事業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九個“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工作全面啟動,新農村(新牧區)測繪保障服務示范項目進展順利。測繪事業的發展,為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提供了多樣化、時效性高、動態性強的基礎地理信息,特別是為各級政府宏觀決策、應急救急和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對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時空演變規律的綜合監測、預測和信息服務。

    【土地整治】組織實施了農村土地整治國家重大工程和自治區重點工程,投入資金20.42億元,其中:國家和自治區投入17億元、盟市旗縣配套3.42億元,建設規模166萬畝,新增耕地16.5萬畝,新增耕地率9.9%。同時,自治區又切塊下達各盟市土地整治資金13.71億元,用于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土地整治作為現階段自治區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直接手段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覆蓋全區大部分旗縣,取得了“治地、節水、增糧、富民”的明顯成效,新增耕地率達到6~10%,節水率達到20~30%,糧食畝產量提高100~200公斤,糧食生產能力提高20~30%,使農業生產成本降低10~15%,有力推動了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為自治區糧食增產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礦山地質環境】組織開展了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存儲制度執行情況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施情況大檢查。作為自治區政府2011年十項民生工程之一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取得了實效,投入3.88億元,其中:國家0.88億元、自治區3億元,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50個,恢復治理面積30平方公里,超計劃完成治理面積10平方公里。經過治理,有效遏制和解決了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治理區域人居環境得到改善,因采礦引發的礦區地質災害得到了有效治理,地質環境整治直接受益群眾約8.2萬人。全區90%以上的礦山已繳存了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繳存保證金達14億元,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本形成良性循環機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到位,全年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大幅下降。全區地質公園接待游客522.44萬人次,旅游收入33.6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5.5%29.3%。由于地質公園建設,成功地將地質旅游、科普旅游與草原和人文景觀旅游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別具一格的特色旅游,特別是通過地質公園建設,打造了旅游品牌,提高了地區的知名度,推動了地區經濟發展。

    【保障性住房】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精神,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用地落實情況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召開推進會、對保障性住房用地計劃指標單列使用、建立“綠色快速審批通道”、挖掘用地潛力、加強監管等措施,合理確定了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實際供地1 256.39公頃,確保了自治區44.64萬套、2 752萬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完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居者有其屋目標提供了土地供應。

    【國土資源收益】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收費政策,認真落實國土資源有償使用規定。國土資源收益實現722億元,同比增長36%。其中:土地出讓金574億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0億元、兩權價款和使用費124億元、礦產資源補償費24億元。土地、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為國土資源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促進了各地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和地區總體實力的大幅提升,為自治區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財力支持。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和衛片檢查】重點落實了部門聯合執法、公開曝光、問責制、動態巡查、聯席會議等制度,制定防范違法用地警示約談和違法違規案件公開通報掛牌督辦等辦法,發揮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的作用,在包頭白云鄂博礦區開展視頻監控試點,推進“雙保工程”,建立預防、查處、監管和部門聯動等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采取統籌安排、提前部署,制定方案、明確要求,加強調度、開展督查,將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納入對盟市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建立處級干部包盟市制度,落實工作責任等措施,全力推進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全區共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 370件,涉及土地面積12.81萬畝;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691件。維護了國土資源市場秩序,提高了全社會依法用地用礦的責任意識。

    【礦業秩序整頓】組織開展了加強礦業生產管理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專項行動,組成督查組對各盟市進行了督導。在此基礎上,為了切實加強錫林郭勒盟礦業開發管理,限期完成礦業秩序整頓任務,反思總結農牧區礦業開發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保護草原生態環境、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按照自治區政府統一部署,利用16天時間,經過動員、摸底、排查、分析評估,對錫林郭勒盟44個煤礦企業和在建項目、56個金屬礦山,逐礦提出處理意見,對呼倫貝爾市、赤峰市進行督查,為兩市一盟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開發與保護雙贏等奠定了基礎。同時,開展和諧礦區建設,對礦山所在地農牧民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政府、企業與農民們地對話協商機制,搭建矛盾化解平臺,使100多起礦群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既落實農牧民的合理訴求,又維護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區共排查礦業開發及勘查項目9 181個,排查礦業開發企業及項目5 368個,現場取締違法違規項目467個,責令停產整頓礦山887個,立案查處733宗,關閉礦山73個。通過專項行動,發現處理了一批無證生產、占地補償不到位、生產運輸影響周邊群眾生產生活以及污染環境的行為,集中打擊了一批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過程中無證勘查、無證開采、違規占地等違法行為,宣傳了國家、自治區有關方針政策,礦山企業安全文明生產、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周邊群眾不受影響,依法履行義務的社會責任感和意識有了新提高,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工作得到落實,為全區維護穩定工作作出了努力。

    【干部隊伍廉政建設】提高干部職工隊伍綜合素質,認真做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自身建設,主動履行職能,為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確保國土資源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和人事保證。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系統內152名處級干部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開展了“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得到自治區紀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在內紀辦2011年第六期通報上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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