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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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雷·額爾德尼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1年是全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十二五”規劃良好開局的重要一年。一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統籌做好立法工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對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常委會立足我區實際,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把制定法律配套法規和修改完善法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強經濟立法,積極推進社會領域立法,為推動科學發展、實現富民強區提供法制保障。一年來,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10件,批準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7件,批準修改地方性法規的決定1件,初審法規案3件,主要涉及草原保護、就業促進、城鎮供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方面。
保護和建設基本草原,是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工程。草原既是農牧民群眾賴以生存的重要支撐,又承載著重要的生態功能。基本草原的保護是加強草原建設的重點和關鍵,事關我區生態安全和發展穩定大局。為了完善基本草原保護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常委會制定了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條例從我區區情出發,正確處理加快發展和保護生態之間的關系,突出了維護農牧民群眾利益和對基本草原特殊保護兩個重點,對基本草原的規劃與劃定、保護與利用、監督與管理作出了規定,明確了非法征占用、亂開濫挖及其他侵占破壞草原行為的法律責任,通過法制手段加強和保障基本草原建設,努力推動生態保護與發展雙贏。
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勞動者充分就業是改善民生、實現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標志。為了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推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常委會制定了自治區就業促進條例。在堅持上位法原則精神的基礎上,把我區穩定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重點就建立促進就業規劃,完善促進就業的產業和財政政策,落實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培育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加大職業培訓力度等加以規范。同時根據我區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勞動者、就業困難人群的不同特點,規定了相應促進就業措施,進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利。
我區地處北方,供暖期長。城鎮供熱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為了完善供熱保障制度,規范城鎮供熱與用熱管理,引導供熱事業有序發展,常委會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方面的責任,明確了供熱、用熱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群眾關心的供熱溫度、供熱管網維護、供熱應急措施等作出了符合實際的規定。
根據修改后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適應新形勢下農村牧區嘎查村民自治的需要,常委會及時對自治區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進行了修改,重點就嘎查村委會成員的選舉和罷免程序,嘎查村民的選舉資格認定標準,嘎查村委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為確保嘎查村民行使民主權利、規范嘎查村民自治、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供了法制保障。
為加強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安全,依法完善社會管理,常委會制定修改了5件地方性法規。制定了自治區郵政條例,強化了郵政普遍服務功能;修訂了自治區實施紅十字會法辦法,規范紅十字會運行機制,促進紅十字會社會公信力的提高;制定了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范了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檢驗檢測和安全使用;制定了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通過法制手段促進無線電資源的利用和保護;修訂了自治區體育市場管理條例,有效保障體育市場的規范發展。
提高立法質量,是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著力點。常委會把完善科學、民主的立法工作機制作為首要任務,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選擇法規草案中的重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論證。有序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參與,采取多種方式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每件法規草案和相關資料分別通過內蒙古日報、內蒙古人大網、內蒙古政府網公開征集意見。通過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認真聽取立法咨詢顧問、行政管理相對人、執法部門的意見建議。注重聽取和采納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先后征求人大代表立法意見900余人次,努力使立法工作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建立了征求意見建議反饋制度,對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收采納,并將采納情況通過書面形式逐項予以反饋。
常委會認真履行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的審查批準權,堅持提前介入、加強協調,審查批準的法規主要涉及民族教育、飲用水水源保護、氣象、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等方面,為推動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圍繞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監督工作
常委會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堅持服從和服務于自治區工作大局,繼續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方式,努力增強監督工作實效。全年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6項,計劃、預算、審計等報告4項,開展了11項執法檢查、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
努力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自治區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組成人員就加快重大項目建設進度,推進自主創新,加大科技投入,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發展提出了審議意見。常委會聽取審議了預算、審計等工作報告,審查批準了2010年本級決算和2011年自治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建議政府進一步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強化預算執行工作,保證財政預算更好地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常委會聽取審議了關于全區服務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就加大新興服務業扶持力度、構建農村牧區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了審議意見。自治區政府認真落實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采取措施積極推動我區服務業的發展。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意見,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實地考察了水利重點工程和農村牧區水利建設項目,聽取審議了全區水利工作情況報告,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水利發展規劃,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常委會還就測繪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對加快信息化測繪體系建設,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提出了意見。
著力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屋拆遷事關群眾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意見建議多。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方式發生變化。常委會及時開展了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執法調研,提出了妥善解決房屋拆遷遺留問題,加強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和房屋征收能力建設,盡快制定自治區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的建議。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中,常委會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重點選擇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安全檢測和準入標準,農牧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備案等進行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求政府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推進農畜產品標準化生產,建立生產經營誠信體系和可追溯制度。為了確保農牧民群眾享受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務,聽取審議了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實施情況報告。在聽取審議報告前,部分組成人員和我區全國人大代表組成調研組,深入發射臺站和農牧戶了解工程實施情況,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在調研基礎上,提出了保障廣播電視無線覆蓋工程運行維護費,加大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審議意見。開展了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工作情況執法調研,建議政府進一步明確參與主體的責權利關系,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新農合”監管力度。就城鎮排水、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情況開展了執法調研,提出了加大排水管網建設、改造和維護力度,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兼顧好城鎮舊區道路改造和地下管網建設的意見。
積極促進生態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本屆以來,常委會一直高度關注資源與環境問題。去年,落實自治區黨委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署,常委會在全年監督工作中安排了四個重點項目,就濕地保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節約能源和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開展了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向政府提出了四點建議:一要加快制定濕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建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二要加強防治固體廢物污染方面的立法,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三要完善節能降耗工作管理體系,大力挖掘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潛力。四要理順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加大對在保護區內違法開礦、違法占用林地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常委會還以“保護環境、促進發展”為主題認真開展了內蒙古環保世紀行活動。
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的專題報告,促進法院完善審判管理機制,健全質量評估、案件評查、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提高審判工作質量。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是檢察工作的重點。常委會就這項工作連續三年開展了監督,去年,專門聽取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貫徹執行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決議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健全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的聯系協調機制,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審議意見。開展了自治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執法調研,建議政府完善人民調解制度,健全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網絡。為了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常委會聽取審議了政府實施自治區關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決議情況的報告,作出了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的決議,重點就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作出部署,積極推進依法治區進程。
不斷增強監督工作實效。常委會堅持連續監督、跟蹤監督、上下級人大聯動開展監督,努力使人大監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比如,常委會在2010年對監獄法進行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去年對監獄法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常委會監督意見,對提出的各條建議逐一落實,監獄經費保障標準有了提高,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從優待警措施得到落實。對罪犯醫藥費標準偏低問題,有關部門正著手制定具體辦法,力爭將全區在押罪犯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疇。按照自治區黨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意見,去年,常委會首次采取上下級人大聯動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常委會和部分市人大協同配合,對公安機關監管場所管理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重點了解了看守所、強制戒毒所、精神病管制所在保護人權、依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況,提出了意見建議。這項工作是創新人大監督方式的有益嘗試,進一步增強了監督工作實效。
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對72件報送備案和提出審查建議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審查。
做好信訪信息綜合分析和重要信訪件督辦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1 154件次,督促解決了一批信訪案件,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結合,常委會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75人,其中任免自治區副主席3人,接受自治區副主席辭職1人,任免自治區政府組成人員14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17人,盟人大工委工作人員7人,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133人。
三、圍繞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代表工作是常委會履行職責的基礎,是新時期推進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常委會貫徹實施代表法,堅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促進代表建議辦理為重點,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代表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認真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對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6件議案,常委會加強調研、認真辦理,已經全部辦結,提出了審議結果的報告。對代表提出的420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常委會高度重視,會同政府專門進行了集中交辦,進一步完善辦理工作機制,組織自治區人大代表視察承辦單位辦理建議情況,督促承辦單位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和溝通,進一步提高代表滿意率。目前,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議全部辦理完畢并已經答復代表。
立足于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實效,常委會首次開展了重點處理建議辦理工作,確定了解決牧區和貧困少數民族地區安全飲水、完善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政策、加強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4個方面的建議作為重點處理建議,召開了重點處理建議交辦會,并進行了跟蹤督辦。有關承辦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辦理,使這項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進一步豐富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精心組織代表視察活動,組織我區人大代表對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與和諧社會建設等問題進行了集中視察。堅持把專題調研作為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主要方式,圍繞中小企業發展、企業職工權益保障和農村土地承包等問題,組織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意見,提出了許多好的建議。組織代表參加常委會檢查、調研等活動,切實發揮了代表在立法、監督等工作中的作用。擴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過多種方式向代表通報常委會重要工作情況,全年邀請60人(次)的自治區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會會議,組織100余名代表開展了學習培訓,促進了代表履職能力的提高。
四、圍繞提高常委會工作水平,努力加強自身建設
常委會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貫穿于人大依法履職全過程,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水平。堅持組成人員學習制度,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主題舉辦了專題講座。緊密結合人大立法、監督等工作,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加強調查研究,提高了常委會會議事質量。加強和改進人大宣傳和信息工作,開通了內蒙古人大網,積極組織《內蒙古人大》蒙漢文刊物、網站和社會媒體對人大履職活動進行宣傳報道。加強機關建設,常委會工作機構、辦事機構圍繞常委會中心任務,認真做好前期準備、調查研究等工作,切實發揮了集體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作用。
去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積極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工作,完成了7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工作,開展了4項跟蹤督查和6項專題調研。組織我區50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全國人大的培訓、視察活動。進一步提高全國人代會內蒙古代表團代表建議的質量,以全團名義提出的關于加快內蒙古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的建議,被全國人大確定為11件重點處理建議之一。
常委會切實履行聯系指導全區人大工作的職責,認真做好蘇木鄉鎮人大換屆選舉指導工作,修改了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作出關于全區蘇木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對選舉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推動我區681個蘇木鄉鎮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完成,對于鞏固和加強農村牧區基層政權建設起到積極作用。組織我區150余名盟市、旗縣人大干部參加了學習培訓,進一步加強工作交流、總結推廣經驗。全區各級人大對自治區人大開展的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常委會所取得的成績,是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是自治區政府、法院、檢察院協同工作的結果,也是全區各級人大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常委會對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我們也看到,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實效、發揮好代表主體作用、提高常委會履職能力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們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虛心聽取代表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任期的最后一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富民強區的主題,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思路安排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本屆工作任務。
第一,進一步推進立法工作
要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把落實五年立法規劃與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要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著眼于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繼續加強經濟立法;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這個內在要求,著眼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充分發揮立法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今年重點制定、修改法規10件,包括制定自治區節約用水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法制宣傳教育條例;修改自治區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實施代表法辦法、防震減災條例。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作出修改、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就14件立法項目開展前期調研,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技術市場管理、動物防疫、大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貫徹實施招標投標法、民族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創造條件。在充分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做好五年立法規劃編制工作。及時審查批準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
進一步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切實提高立法工作質量。要加強立法調研,努力提高調研工作水平,為提高法規質量奠定基礎。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積極開展立法聽證和立法論證工作。要建立健全意見表達機制,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注重發揮人大代表和各級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健全意見反饋機制,加強對各方面立法意見的分析研究,及時反饋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要堅持立改廢并重,建立完善法規清理常態化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深入了解法規實施情況和實際效果,為修改完善法規、加強和改進工作提供依據。
第二,進一步強化監督職能
要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緊緊圍繞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作出的決策部署開展監督工作,使人大監督內容緊扣大局,監督方式不斷完善,監督實效進一步增強。
今年重點圍繞政府關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住房保障工作、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實施社會保險法情況,法院、檢察院開展“法官進社區、訴訟零距離”活動、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情況聽取審議6項專項工作報告。對農業法、文物保護法和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藥品管理法和自治區實施藥品管理法辦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區實施工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開展5項執法檢查和執法調研。對全區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文化法制建設、法院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情況開展3項專題調研。進一步加強計劃、預算監督工作。繼續開展內蒙古環保世紀行活動。
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事業收費、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今年重點開展主動審查。
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實效,重視前期調研工作,努力推動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要選擇重點問題進行連續監督,就完善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政策、解決牧區及貧困少數民族地區安全飲水問題建議落實情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透明度,通過新聞媒體和人大網站向社會公開人大監督事項和審議意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有法可依的問題基本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更為緊迫。因此,我們要采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法律法規正確有效實施。要進一步重視和推進依法治區進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各項工作法治化,保證法律法規得到遵守和執行,切實發揮法律法規的保障作用。
第三,進一步改進代表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代表法,努力提高代表服務保障水平,積極為代表依法履職、行使權力和聯系群眾創造條件。要認真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處理建議的辦理,繼續選擇事關全局、涉及群眾利益、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切實提高代表滿意度。認真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為代表進行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做好組織服務工作。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人大立法、監督等活動。以基層農牧民代表為重點,開展代表培訓工作,增強培訓工作的系統性和針對性。
第四,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繼續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提供保障。要堅持黨組學習制度,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進一步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認識,深化對黨的十七大以來一系列決策部署的認識,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認識,深化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認識,切實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要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大工作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要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認真負責地審議好各項議案。要加強常委會機關建設,有效發揮各工作部門的作用,增強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要切實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慶祝活動,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第五,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聯系指導 依照法律規定,今年旗縣(市區)、設區的市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將陸續展開。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認真貫徹選舉法、代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對人大換屆選舉的指導,制定旗縣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意見,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圓滿完成。
要努力取得全國人大的指導和支持,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開展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加強同外省區市人大的聯系,積極學習借鑒各地有益經驗。密切與各級人大的聯系,加強工作交流,共同推動全區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描繪了我區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恪盡職守,勇于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為把內蒙古建設得更加繁榮富裕、和諧美好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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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雷·額爾德尼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1年是全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十二五”規劃良好開局的重要一年。一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統籌做好立法工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對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常委會立足我區實際,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把制定法律配套法規和修改完善法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強經濟立法,積極推進社會領域立法,為推動科學發展、實現富民強區提供法制保障。一年來,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10件,批準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7件,批準修改地方性法規的決定1件,初審法規案3件,主要涉及草原保護、就業促進、城鎮供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方面。
保護和建設基本草原,是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工程。草原既是農牧民群眾賴以生存的重要支撐,又承載著重要的生態功能。基本草原的保護是加強草原建設的重點和關鍵,事關我區生態安全和發展穩定大局。為了完善基本草原保護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常委會制定了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條例從我區區情出發,正確處理加快發展和保護生態之間的關系,突出了維護農牧民群眾利益和對基本草原特殊保護兩個重點,對基本草原的規劃與劃定、保護與利用、監督與管理作出了規定,明確了非法征占用、亂開濫挖及其他侵占破壞草原行為的法律責任,通過法制手段加強和保障基本草原建設,努力推動生態保護與發展雙贏。
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勞動者充分就業是改善民生、實現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標志。為了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推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常委會制定了自治區就業促進條例。在堅持上位法原則精神的基礎上,把我區穩定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重點就建立促進就業規劃,完善促進就業的產業和財政政策,落實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培育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加大職業培訓力度等加以規范。同時根據我區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勞動者、就業困難人群的不同特點,規定了相應促進就業措施,進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利。
我區地處北方,供暖期長。城鎮供熱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為了完善供熱保障制度,規范城鎮供熱與用熱管理,引導供熱事業有序發展,常委會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方面的責任,明確了供熱、用熱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群眾關心的供熱溫度、供熱管網維護、供熱應急措施等作出了符合實際的規定。
根據修改后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適應新形勢下農村牧區嘎查村民自治的需要,常委會及時對自治區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進行了修改,重點就嘎查村委會成員的選舉和罷免程序,嘎查村民的選舉資格認定標準,嘎查村委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為確保嘎查村民行使民主權利、規范嘎查村民自治、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供了法制保障。
為加強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安全,依法完善社會管理,常委會制定修改了5件地方性法規。制定了自治區郵政條例,強化了郵政普遍服務功能;修訂了自治區實施紅十字會法辦法,規范紅十字會運行機制,促進紅十字會社會公信力的提高;制定了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范了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檢驗檢測和安全使用;制定了自治區無線電管理條例,通過法制手段促進無線電資源的利用和保護;修訂了自治區體育市場管理條例,有效保障體育市場的規范發展。
提高立法質量,是本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著力點。常委會把完善科學、民主的立法工作機制作為首要任務,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選擇法規草案中的重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論證。有序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參與,采取多種方式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每件法規草案和相關資料分別通過內蒙古日報、內蒙古人大網、內蒙古政府網公開征集意見。通過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認真聽取立法咨詢顧問、行政管理相對人、執法部門的意見建議。注重聽取和采納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先后征求人大代表立法意見900余人次,努力使立法工作集思廣益、凝聚共識。建立了征求意見建議反饋制度,對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收采納,并將采納情況通過書面形式逐項予以反饋。
常委會認真履行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的審查批準權,堅持提前介入、加強協調,審查批準的法規主要涉及民族教育、飲用水水源保護、氣象、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等方面,為推動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圍繞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監督工作
常委會認真貫徹實施監督法,堅持服從和服務于自治區工作大局,繼續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進一步完善監督工作方式,努力增強監督工作實效。全年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6項,計劃、預算、審計等報告4項,開展了11項執法檢查、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
努力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自治區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組成人員就加快重大項目建設進度,推進自主創新,加大科技投入,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發展提出了審議意見。常委會聽取審議了預算、審計等工作報告,審查批準了2010年本級決算和2011年自治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建議政府進一步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強化預算執行工作,保證財政預算更好地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常委會聽取審議了關于全區服務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就加大新興服務業扶持力度、構建農村牧區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了審議意見。自治區政府認真落實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采取措施積極推動我區服務業的發展。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意見,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實地考察了水利重點工程和農村牧區水利建設項目,聽取審議了全區水利工作情況報告,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水利發展規劃,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理順水資源管理體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常委會還就測繪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對加快信息化測繪體系建設,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提出了意見。
著力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屋拆遷事關群眾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意見建議多。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方式發生變化。常委會及時開展了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執法調研,提出了妥善解決房屋拆遷遺留問題,加強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和房屋征收能力建設,盡快制定自治區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的建議。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中,常委會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重點選擇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安全檢測和準入標準,農牧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備案等進行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求政府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推進農畜產品標準化生產,建立生產經營誠信體系和可追溯制度。為了確保農牧民群眾享受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務,聽取審議了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實施情況報告。在聽取審議報告前,部分組成人員和我區全國人大代表組成調研組,深入發射臺站和農牧戶了解工程實施情況,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在調研基礎上,提出了保障廣播電視無線覆蓋工程運行維護費,加大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審議意見。開展了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工作情況執法調研,建議政府進一步明確參與主體的責權利關系,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加大“新農合”監管力度。就城鎮排水、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情況開展了執法調研,提出了加大排水管網建設、改造和維護力度,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兼顧好城鎮舊區道路改造和地下管網建設的意見。
積極促進生態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本屆以來,常委會一直高度關注資源與環境問題。去年,落實自治區黨委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署,常委會在全年監督工作中安排了四個重點項目,就濕地保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節約能源和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開展了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向政府提出了四點建議:一要加快制定濕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建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二要加強防治固體廢物污染方面的立法,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三要完善節能降耗工作管理體系,大力挖掘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潛力。四要理順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加大對在保護區內違法開礦、違法占用林地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常委會還以“保護環境、促進發展”為主題認真開展了內蒙古環保世紀行活動。
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的專題報告,促進法院完善審判管理機制,健全質量評估、案件評查、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提高審判工作質量。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是檢察工作的重點。常委會就這項工作連續三年開展了監督,去年,專門聽取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貫徹執行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決議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健全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的聯系協調機制,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審議意見。開展了自治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執法調研,建議政府完善人民調解制度,健全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工作網絡。為了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常委會聽取審議了政府實施自治區關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決議情況的報告,作出了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的決議,重點就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作出部署,積極推進依法治區進程。
不斷增強監督工作實效。常委會堅持連續監督、跟蹤監督、上下級人大聯動開展監督,努力使人大監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比如,常委會在2010年對監獄法進行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去年對監獄法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常委會監督意見,對提出的各條建議逐一落實,監獄經費保障標準有了提高,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從優待警措施得到落實。對罪犯醫藥費標準偏低問題,有關部門正著手制定具體辦法,力爭將全區在押罪犯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疇。按照自治區黨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意見,去年,常委會首次采取上下級人大聯動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常委會和部分市人大協同配合,對公安機關監管場所管理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重點了解了看守所、強制戒毒所、精神病管制所在保護人權、依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況,提出了意見建議。這項工作是創新人大監督方式的有益嘗試,進一步增強了監督工作實效。
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對72件報送備案和提出審查建議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審查。
做好信訪信息綜合分析和重要信訪件督辦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1 154件次,督促解決了一批信訪案件,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結合,常委會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75人,其中任免自治區副主席3人,接受自治區副主席辭職1人,任免自治區政府組成人員14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人員17人,盟人大工委工作人員7人,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133人。
三、圍繞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代表工作是常委會履行職責的基礎,是新時期推進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常委會貫徹實施代表法,堅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促進代表建議辦理為重點,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代表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認真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對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6件議案,常委會加強調研、認真辦理,已經全部辦結,提出了審議結果的報告。對代表提出的420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常委會高度重視,會同政府專門進行了集中交辦,進一步完善辦理工作機制,組織自治區人大代表視察承辦單位辦理建議情況,督促承辦單位加強與代表的聯系和溝通,進一步提高代表滿意率。目前,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議全部辦理完畢并已經答復代表。
立足于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實效,常委會首次開展了重點處理建議辦理工作,確定了解決牧區和貧困少數民族地區安全飲水、完善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政策、加強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投入、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4個方面的建議作為重點處理建議,召開了重點處理建議交辦會,并進行了跟蹤督辦。有關承辦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辦理,使這項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進一步豐富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精心組織代表視察活動,組織我區人大代表對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與和諧社會建設等問題進行了集中視察。堅持把專題調研作為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主要方式,圍繞中小企業發展、企業職工權益保障和農村土地承包等問題,組織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意見,提出了許多好的建議。組織代表參加常委會檢查、調研等活動,切實發揮了代表在立法、監督等工作中的作用。擴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過多種方式向代表通報常委會重要工作情況,全年邀請60人(次)的自治區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會會議,組織100余名代表開展了學習培訓,促進了代表履職能力的提高。
四、圍繞提高常委會工作水平,努力加強自身建設
常委會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貫穿于人大依法履職全過程,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水平。堅持組成人員學習制度,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主題舉辦了專題講座。緊密結合人大立法、監督等工作,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密切聯系群眾,加強調查研究,提高了常委會會議事質量。加強和改進人大宣傳和信息工作,開通了內蒙古人大網,積極組織《內蒙古人大》蒙漢文刊物、網站和社會媒體對人大履職活動進行宣傳報道。加強機關建設,常委會工作機構、辦事機構圍繞常委會中心任務,認真做好前期準備、調查研究等工作,切實發揮了集體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作用。
去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積極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工作,完成了7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工作,開展了4項跟蹤督查和6項專題調研。組織我區50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全國人大的培訓、視察活動。進一步提高全國人代會內蒙古代表團代表建議的質量,以全團名義提出的關于加快內蒙古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的建議,被全國人大確定為11件重點處理建議之一。
常委會切實履行聯系指導全區人大工作的職責,認真做好蘇木鄉鎮人大換屆選舉指導工作,修改了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作出關于全區蘇木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對選舉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推動我區681個蘇木鄉鎮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完成,對于鞏固和加強農村牧區基層政權建設起到積極作用。組織我區150余名盟市、旗縣人大干部參加了學習培訓,進一步加強工作交流、總結推廣經驗。全區各級人大對自治區人大開展的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形成了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常委會所取得的成績,是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是自治區政府、法院、檢察院協同工作的結果,也是全區各級人大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常委會對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我們也看到,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增強監督實效、發揮好代表主體作用、提高常委會履職能力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們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虛心聽取代表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任期的最后一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富民強區的主題,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思路安排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本屆工作任務。
第一,進一步推進立法工作
要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把落實五年立法規劃與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要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著眼于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繼續加強經濟立法;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這個內在要求,著眼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充分發揮立法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今年重點制定、修改法規10件,包括制定自治區節約用水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法制宣傳教育條例;修改自治區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實施代表法辦法、防震減災條例。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作出修改、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就14件立法項目開展前期調研,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技術市場管理、動物防疫、大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貫徹實施招標投標法、民族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創造條件。在充分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做好五年立法規劃編制工作。及時審查批準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和自治旗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
進一步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切實提高立法工作質量。要加強立法調研,努力提高調研工作水平,為提高法規質量奠定基礎。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積極開展立法聽證和立法論證工作。要建立健全意見表達機制,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注重發揮人大代表和各級人大在立法中的作用。要健全意見反饋機制,加強對各方面立法意見的分析研究,及時反饋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要堅持立改廢并重,建立完善法規清理常態化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深入了解法規實施情況和實際效果,為修改完善法規、加強和改進工作提供依據。
第二,進一步強化監督職能
要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緊緊圍繞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作出的決策部署開展監督工作,使人大監督內容緊扣大局,監督方式不斷完善,監督實效進一步增強。
今年重點圍繞政府關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住房保障工作、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實施社會保險法情況,法院、檢察院開展“法官進社區、訴訟零距離”活動、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情況聽取審議6項專項工作報告。對農業法、文物保護法和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藥品管理法和自治區實施藥品管理法辦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區實施工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開展5項執法檢查和執法調研。對全區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文化法制建設、法院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情況開展3項專題調研。進一步加強計劃、預算監督工作。繼續開展內蒙古環保世紀行活動。
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事業收費、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今年重點開展主動審查。
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實效,重視前期調研工作,努力推動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要選擇重點問題進行連續監督,就完善草原生態保護建設政策、解決牧區及貧困少數民族地區安全飲水問題建議落實情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透明度,通過新聞媒體和人大網站向社會公開人大監督事項和審議意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有法可依的問題基本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更為緊迫。因此,我們要采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法律法規正確有效實施。要進一步重視和推進依法治區進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各項工作法治化,保證法律法規得到遵守和執行,切實發揮法律法規的保障作用。
第三,進一步改進代表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代表法,努力提高代表服務保障水平,積極為代表依法履職、行使權力和聯系群眾創造條件。要認真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重點處理建議的辦理,繼續選擇事關全局、涉及群眾利益、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切實提高代表滿意度。認真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為代表進行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做好組織服務工作。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人大立法、監督等活動。以基層農牧民代表為重點,開展代表培訓工作,增強培訓工作的系統性和針對性。
第四,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繼續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提供保障。要堅持黨組學習制度,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進一步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認識,深化對黨的十七大以來一系列決策部署的認識,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認識,深化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認識,切實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要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大工作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要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認真負責地審議好各項議案。要加強常委會機關建設,有效發揮各工作部門的作用,增強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要切實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慶祝活動,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第五,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聯系指導 依照法律規定,今年旗縣(市區)、設區的市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將陸續展開。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認真貫徹選舉法、代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對人大換屆選舉的指導,制定旗縣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意見,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圓滿完成。
要努力取得全國人大的指導和支持,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開展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加強同外省區市人大的聯系,積極學習借鑒各地有益經驗。密切與各級人大的聯系,加強工作交流,共同推動全區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描繪了我區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恪盡職守,勇于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為把內蒙古建設得更加繁榮富裕、和諧美好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