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卷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領導名錄】
副局長:陳志韜 ***
紀委書記:韓雅芳(女)
【概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于2003年10月成立,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2008年末,內蒙古銀監局在轄內各盟市設11個銀監分局和80個旗縣監管辦事處,局機關內設15個職能部門,另設后勤服務中心,全局系統共有工作人員863人。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準入(退出)的監督管理;審查和批準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并依法查處金融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統計、分析、上報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相關數據,依據有關規定指導、監督其信息披露;負責分析、研究轄內銀行業金融風險,并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置風險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監督轄內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等等。
【宏觀調控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中國銀監會擴大內需一系列重大決策,積極推動自治區經濟和銀行業平穩較快發展。期間,會同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迅速出臺《內蒙古金融業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加大能源、冶金等特色產業的信貸投入17條指導意見,引導轄內銀行業落實“擴內需、防風險”的要求。建立對銀行業“擴內需、調結構、促增長”月度信貸進展情況統計機制,及時督促、指導轄內銀行業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同時,加強落實情況反映,內蒙古銀監局實施按月報告制度,其中上報的《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情況的報告》,引起了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多位領導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儲波書記批示“銀監局貫徹黨中央‘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態度積極、工作主動、有成效”,并以此決定召開有關會議等,為自治區宏觀決策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至2008年12月末,轄內銀行業各項存貸款分別為6 054.07億元、4 564.22億元,其增速分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9.4和5.2個百分點,尤其是貸款增速高于自治區GDP增速5.7個百分點,其中農業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15.3個百分點。
【非現場監管工作】制定本系統2008年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區銀行業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非現場監管工作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和系統化。認真做好非現場監管數據審核、監測、分析工作,加強區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分析,向中國銀監會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提供了20余篇有分量的分析報告。同時,加強風險防范的電子化使用和非現場預警功能,全面推廣運用錫林郭勒分局開發的案件查防監測系統,加強風險預警和提示,依法審核高管人員審核事項成效明顯。年內,全系統共向銀行業風險提示267次,約見會談152次,下發監管意見書439份,對41名不符合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條件的堅決未予核準。
【現場檢查工作】開展房地產行業授信、高管履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大額不良貸款、案件防控、內控制度執行、非現場監管數據真實性等63項現場檢查,有效集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技術手段,充分運用延伸調查權,及時查處違法違規機構和責任人,現場檢查質效明顯提高,監管權威進一步確立。年內,全局系統共組成902個工作組,派出3 681人次,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提出2 432條監管意見。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行政處罰60件,罰款513萬元,取消了13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向轄內銀行業作出紀律處分建議12件,涉及69名責任人,警示懲戒作用顯著。
【不良貸款“雙降”工作】采取“清收存量、嚴防新增”的監管思路,狠抓不良貸款清收責任落實,嚴控新增不良貸款,嚴防貸款違規挪用或流入股市、房市,努力實現不良貸款“雙降”目標。特別是積極向自治區政府匯報,并會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和農信聯社開展的清理黨政、金融系統職工拖欠農信社貸款工作,收到明顯成效,多年拖欠不還的2 370萬元貸款得到順利清收。至2008年12月末,轄內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279億元,比上年減少126億元;不良貸款率6.12%,比上年下降4.55個百分點。
【強化維穩工作】堅持分類重點監管的工作思路,加強了表外業務和流動性風險監管,實施全方位、前瞻性監管;探索處置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新路子,推動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信聯社對磴口農聯社的2家高風險農信社進行兼并重組。加強了銀行業各類風險隱患排查,建立健全的信訪工作應急機制和預案,確保了奧運和世界草地與草原大會期間自治區銀行業穩定。加大防范打擊非法集資輿論宣傳力度,深入排查各地非法集資活動,積極配合自治區政府妥善處置“萬里大造林”案件,切實維護自治區金融穩定。
【案件防控工作】嚴厲打擊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了案件防控“自查、自糾、自首、一承諾”、“百日查防專項督查”、突擊檢查等行動,在1個月內就有15名農信社員工迫于壓力坦白自首。共查出各類陳案24起;成功堵截了詐騙、搶劫、盜竊等各類案件16起。督促自治區農信聯社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25起,共移送涉案人員41人,有27人被公安部門拘捕。追究159名涉案人員責任,其中追究領導責任的75人。與自治區檢察院共同舉辦了預防銀行業案件警示教育活動,編寫了職業道德教育手冊和警示教育讀本,并組織轄內7萬余名銀行業員工學習。中國銀監會主要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在全系統介紹內蒙古銀監局案件查防工作經驗,并在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召開經驗交流會上,作為5個發言單位之一,進行介紹。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至2008年末,全區掛牌營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7家,另有2家已提出籌建申請。此項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7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起步良好,年末資產總額43 890萬元。其中:各項貸款余額10 614萬元,重點支持農牧區生產生活、中小企業、農畜產品加工等資金需要,有效緩解了農牧民貸款難的問題,政策效應初現。
【銀行業改革發展工作】繼續積極引進各類機構,不斷完善轄內銀行業組織體系。渣打銀行在自治區設立村鎮銀行,實現了自治區外資銀行投資入股設機構零的突破;推動組建全區郵儲銀行任務全部完成;支持交通、招商、浦發、中信、華夏銀行等拓展服務網絡,其在呼、包、鄂地區新設立了5家分支機構;中國華能財務公司內蒙古分公司獲準成立;興業銀行也就設立自治區級分行達成意向性協議;鼓勵包商銀行跨地區、跨省區經營,深圳分行獲準籌建,寧波分行開業運營,北京設立分行的申請已上報中國銀監會;支持東勝農村商業銀行在河南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研究提出自治區農信社深化改革工作思路,年內,全區農信社產權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至2008年末,全區88家旗縣農信聯社,已開業的統一法人社76家、農村商業銀行1家、農村合作銀行3家,占擬組建統一法人社91%。
【作風建設工作】開展“作風建設落實年”活動,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系統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成立并有效發揮黨委巡視辦的作用,查處個別分局存在的突出問題,并督促其認真整改。同時,加大履職問責、離任審計和監管效能監察工作力度,并適時全面開展查擺監管工作不足活動,并嚴肅追究不作為或亂作為的人和事,加強了通報表揚或批評,樹立良好的會風、文風、學風、工作作風等,在監管工作、案件查處和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均有突破性發展,受到中國銀監會的充分肯定。
【榮譽】2008年12月,內蒙古銀監局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授予“金融環境建設獎”;內蒙古銀監局原合作監管處 ***被評為自治區金融工作先進個人;內蒙古銀監局錫林郭勒銀監分局趙國瑞榮獲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章”;內蒙古銀監局政策法規處鮑振中、烏蘭察布銀監分局張玉山、赤峰銀監分局劉志強被銀監會評為2008年度監管標兵。
(雷占云 王剛 李旭)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領導名錄】
副局長:陳志韜 ***
紀委書記:韓雅芳(女)
【概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于2003年10月成立,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2008年末,內蒙古銀監局在轄內各盟市設11個銀監分局和80個旗縣監管辦事處,局機關內設15個職能部門,另設后勤服務中心,全局系統共有工作人員863人。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準入(退出)的監督管理;審查和批準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并依法查處金融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統計、分析、上報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相關數據,依據有關規定指導、監督其信息披露;負責分析、研究轄內銀行業金融風險,并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置風險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監督轄內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等等。
【宏觀調控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中國銀監會擴大內需一系列重大決策,積極推動自治區經濟和銀行業平穩較快發展。期間,會同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迅速出臺《內蒙古金融業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加大能源、冶金等特色產業的信貸投入17條指導意見,引導轄內銀行業落實“擴內需、防風險”的要求。建立對銀行業“擴內需、調結構、促增長”月度信貸進展情況統計機制,及時督促、指導轄內銀行業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同時,加強落實情況反映,內蒙古銀監局實施按月報告制度,其中上報的《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情況的報告》,引起了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多位領導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儲波書記批示“銀監局貫徹黨中央‘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態度積極、工作主動、有成效”,并以此決定召開有關會議等,為自治區宏觀決策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至2008年12月末,轄內銀行業各項存貸款分別為6 054.07億元、4 564.22億元,其增速分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9.4和5.2個百分點,尤其是貸款增速高于自治區GDP增速5.7個百分點,其中農業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15.3個百分點。
【非現場監管工作】制定本系統2008年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全區銀行業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非現場監管工作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和系統化。認真做好非現場監管數據審核、監測、分析工作,加強區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分析,向中國銀監會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提供了20余篇有分量的分析報告。同時,加強風險防范的電子化使用和非現場預警功能,全面推廣運用錫林郭勒分局開發的案件查防監測系統,加強風險預警和提示,依法審核高管人員審核事項成效明顯。年內,全系統共向銀行業風險提示267次,約見會談152次,下發監管意見書439份,對41名不符合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條件的堅決未予核準。
【現場檢查工作】開展房地產行業授信、高管履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大額不良貸款、案件防控、內控制度執行、非現場監管數據真實性等63項現場檢查,有效集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技術手段,充分運用延伸調查權,及時查處違法違規機構和責任人,現場檢查質效明顯提高,監管權威進一步確立。年內,全局系統共組成902個工作組,派出3 681人次,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提出2 432條監管意見。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行政處罰60件,罰款513萬元,取消了13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向轄內銀行業作出紀律處分建議12件,涉及69名責任人,警示懲戒作用顯著。
【不良貸款“雙降”工作】采取“清收存量、嚴防新增”的監管思路,狠抓不良貸款清收責任落實,嚴控新增不良貸款,嚴防貸款違規挪用或流入股市、房市,努力實現不良貸款“雙降”目標。特別是積極向自治區政府匯報,并會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和農信聯社開展的清理黨政、金融系統職工拖欠農信社貸款工作,收到明顯成效,多年拖欠不還的2 370萬元貸款得到順利清收。至2008年12月末,轄內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279億元,比上年減少126億元;不良貸款率6.12%,比上年下降4.55個百分點。
【強化維穩工作】堅持分類重點監管的工作思路,加強了表外業務和流動性風險監管,實施全方位、前瞻性監管;探索處置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新路子,推動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農信聯社對磴口農聯社的2家高風險農信社進行兼并重組。加強了銀行業各類風險隱患排查,建立健全的信訪工作應急機制和預案,確保了奧運和世界草地與草原大會期間自治區銀行業穩定。加大防范打擊非法集資輿論宣傳力度,深入排查各地非法集資活動,積極配合自治區政府妥善處置“萬里大造林”案件,切實維護自治區金融穩定。
【案件防控工作】嚴厲打擊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了案件防控“自查、自糾、自首、一承諾”、“百日查防專項督查”、突擊檢查等行動,在1個月內就有15名農信社員工迫于壓力坦白自首。共查出各類陳案24起;成功堵截了詐騙、搶劫、盜竊等各類案件16起。督促自治區農信聯社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25起,共移送涉案人員41人,有27人被公安部門拘捕。追究159名涉案人員責任,其中追究領導責任的75人。與自治區檢察院共同舉辦了預防銀行業案件警示教育活動,編寫了職業道德教育手冊和警示教育讀本,并組織轄內7萬余名銀行業員工學習。中國銀監會主要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在全系統介紹內蒙古銀監局案件查防工作經驗,并在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召開經驗交流會上,作為5個發言單位之一,進行介紹。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至2008年末,全區掛牌營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7家,另有2家已提出籌建申請。此項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7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起步良好,年末資產總額43 890萬元。其中:各項貸款余額10 614萬元,重點支持農牧區生產生活、中小企業、農畜產品加工等資金需要,有效緩解了農牧民貸款難的問題,政策效應初現。
【銀行業改革發展工作】繼續積極引進各類機構,不斷完善轄內銀行業組織體系。渣打銀行在自治區設立村鎮銀行,實現了自治區外資銀行投資入股設機構零的突破;推動組建全區郵儲銀行任務全部完成;支持交通、招商、浦發、中信、華夏銀行等拓展服務網絡,其在呼、包、鄂地區新設立了5家分支機構;中國華能財務公司內蒙古分公司獲準成立;興業銀行也就設立自治區級分行達成意向性協議;鼓勵包商銀行跨地區、跨省區經營,深圳分行獲準籌建,寧波分行開業運營,北京設立分行的申請已上報中國銀監會;支持東勝農村商業銀行在河南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研究提出自治區農信社深化改革工作思路,年內,全區農信社產權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至2008年末,全區88家旗縣農信聯社,已開業的統一法人社76家、農村商業銀行1家、農村合作銀行3家,占擬組建統一法人社91%。
【作風建設工作】開展“作風建設落實年”活動,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系統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成立并有效發揮黨委巡視辦的作用,查處個別分局存在的突出問題,并督促其認真整改。同時,加大履職問責、離任審計和監管效能監察工作力度,并適時全面開展查擺監管工作不足活動,并嚴肅追究不作為或亂作為的人和事,加強了通報表揚或批評,樹立良好的會風、文風、學風、工作作風等,在監管工作、案件查處和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均有突破性發展,受到中國銀監會的充分肯定。
【榮譽】2008年12月,內蒙古銀監局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授予“金融環境建設獎”;內蒙古銀監局原合作監管處 ***被評為自治區金融工作先進個人;內蒙古銀監局錫林郭勒銀監分局趙國瑞榮獲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章”;內蒙古銀監局政策法規處鮑振中、烏蘭察布銀監分局張玉山、赤峰銀監分局劉志強被銀監會評為2008年度監管標兵。
(雷占云 王剛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