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卷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宋振國(12月離任)
副 主 任:蘇 和(蒙古族)
郎立興
楊占林(蒙古族)
紀 委書 記:邢鳴九(蒙古族12月離任)
包 鋼(蒙古族12月任職)
助理巡視員:王 耀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49名,單列編制1名,工勤編制9名。機關65名干部(含國防科工辦)中,婦女干部25名,少數民族干部15名,中共黨員65名,研究生5名,大學本科43名,大學專科17名。年齡結構方面,35歲及以下6名,36歲至40歲13名,41歲至45歲12名,46歲至50歲15名,51歲至54歲12名,55歲及以上7名。
內蒙古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以下企業: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森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天野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內蒙古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內蒙古信托投資公司、內蒙古鹽業公司、內蒙古集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新城賓館旅游業集團、內蒙古日信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創業發展總公司、內蒙古恒泰證券公司、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北方聯合電力公司。
【企業效益】2004年,國資委監管的12戶區直企業總體運營保持穩步發展,收入、效益呈現快速增長態勢。1至12月,監管企業中4戶工業生產企業(包鋼集團、電力集團、北方電力、天野化工)累計實現工業增加值152.98億元,同比增長41.14%。12戶監管企業累計實現銷售(營業)收入433.43億元,同比增長33.77%,其中,7戶企業收入超過億元。12戶監管企業累計實現利潤14.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億元,增長1.66倍,其中,有6戶企業累計實現利潤超過千萬元。
2004年,12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達1061.5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0.7%;所有者權益322.4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2.4%。累計實現銷售(營業)收入433.43億元,同比增長33.77%;累計實現利潤14.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億元,增長1.66倍。
2004年12戶監管企業中,銷售收入增速超30%的企業達到5戶,其中基建投資公司、日信集團公司增速超過50%;包鋼集團、天野化工公司超過了40%;民航機場集團超過30%。此外,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銷售收入增長幅度也超過20%。累計實現銷售收入超億元、利潤超千萬的“雙超”企業達到6戶,分別為:包鋼集團、電力公司、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森工集團、天野化工公司、鹽業公司。
【國有資本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以區直企業為重點,通過“三個一批”,大力推進國有資本的戰略性調整。
通過重組把企業做大 以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為契機,由內蒙古電力投資公司出資,引進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神華集團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組建注冊資本為100億元的北方聯合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引進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重組天野化工集團公司,并已由中海油公司先行托管;引進中紡集團對日信集團公司增資擴股,日信集團的注冊資本將由原來的1.1億元增加到1.7億元。在此基礎上,其子公司日信證券將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將達到6億元,達到綜合性證券公司的標準,業務范圍也將進一步拓展;引進華菱集團對信托投資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信托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將由現在的3億元增加到8億元;完成機場集團同首都機場集團重組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待民航總局批準后進行操作;提出集通公司調整股權結構的方案,擬將自治區政府所持集通公司股權的80%轉讓給北方電力集團公司。
通過改制放活企業 按照2004年確定的重點,組織實施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和森工集團所屬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創業集團、國資公司和基本建設投資公司所屬的63戶獨立法人企業已有40戶通過轉制退出國有序列,9625名職工中已有4972人隨企業轉制解除國有身份,其余企業將在年底前完成改制任務。森工集團所屬68戶中小企業已有11戶完成改制工作,預計年底將有40戶完成轉制。
通過關閉退出一批 2004年國家批準自治區正式實施的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有6家,即:大雁煤業公司三礦、扎賚諾爾煤業公司西山礦、平煤集團元寶山礦和五家礦、赤峰大井子銀銅礦、包頭市電機廠。其中,大雁煤業公司三礦、扎賚諾爾煤業公司西山礦和平煤集團的元寶山礦、5家礦的黨中央財政一次性補助款計13.5億元已進入自治區財政專戶。另外,經積極協調金融部門,內蒙古第一通用機械有限公司、臨河化肥工業集團和包頭金鹿油脂總公司的三個項目已通過審查,近日可正式列入國家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
【國有企業“兩分”工作】
分離企業辦社會 2004年,全區共分離企業辦社會機構290個。其中,學校274所,公安16個,分流職工20971人。盟市屬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進入收尾階段,其中自治區確定的三戶試點企業中,霍煤集團在7月正式與地方簽署氣象站移交協議,分離辦社會職能已基本完成;呼煤集團剩余22所中小學、平煤集團所屬17所中小學和1個公安機關已同地方政府簽署移交協議并正在辦理移交手續。區直企業中,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電力中學和電三建公司中學已順利移交地方,并做到學校、教師、企業和兩級政府“五滿意”,為順利開展區直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開好頭。此外,電力中心醫院已同包頭市政府達成接收協議,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包鋼集團分離辦社會職能方案已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并同包頭市達成初步協議。另外,配合國家圓滿完成中石油設在自治區的3所中小學和2個公安機關移交地方工作。
主輔分離改制 全區已完成39戶輔業企業的改制,分流富余人員11410人。其中,盟市屬大中型企業完成輔業改制32戶,分流富余人員8060人。自治區監管企業中,涉及主輔分離的企業主要是包鋼集團、電力集團和森工集團。電力集團的主輔分離方案已經制定并正在完善中,同時對條件成熟的單位進行分離改制,其駐深圳、上海、海南3個機構正在撤銷;蒙西硅電廠已進入破產程序。包鋼集團的主輔分離方案已經批復正在進行宣傳和測算工作。森工集團主輔分離方案于2月批復,并完成31戶企業的方案制定,進入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階段。其中有17戶進行改制。
【國有資產監管】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按照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突出重點、穩健起步的原則,積極探索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有效方式,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加強對企業負責人管理 把管好企業負責人作為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關鍵環節和重要途徑,調整充實民航機場集團、電力集團、北方聯合電力公司、天野化工集團、日信集團等企業的領導班子,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斷完善。制定并由自治區政府印發《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提出2004年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指標并與企業法人代表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落到實處。為做好派出監事會的前期準備工作,對全部監管企業進行深入調研,形成《關于包鋼等15戶監管企業監事會情況的調研報告》。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上報《關于擬向包鋼等4戶企業派出監事會的報告》。
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首先是全面開展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為企業處理大量歷史包袱,僅電力集團公司、森工集團和鹽業公司3戶企業預計可處理各項資產損失近30億元。部分企業的清產核資已進入收尾階段。其次是加快企業國有產權管理職能到位的步伐。先后下發《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加強自治區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和監管規范國有資產產權進場交易的通知》,明確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職責范圍和對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資產、部門辦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范圍。再次是規范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處置行為。制定出臺《企業國有資產處置試行辦法》,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合并、分立、改制、出售、破產等重大產權變動事項中的資產損失、國有權益認定、核銷、核減等工作進行規范。按規定對三大流通集團、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改制和內蒙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出資組建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涉及的國有凈資產共計47.7萬元進行審批,保證企業改制和重組的順利進行。第四是從建設有形市場入手,加強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與天津、上海產權交易中心進行聯網,實現資源共享,擴大交易范圍。在此基礎上,建立自治區產權交易中心的包頭、通遼分機構,承擔西部盟市和東部盟市產權交易工作,形成以自治區產權交易中心為龍頭,輻射周邊的全區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同時,大力推進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包括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三大流通集團在內的19戶自治區本級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實現進場交易,成交額6438.4萬元。此外,加大督察力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聯合自治區監察、財政、工商開展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公開信息等情況的檢查,有力促進國有產權轉讓的規范操作。第五是加強產權管理、資產評估和產權糾紛調處等基礎性工作。為自治區本級企業進行產權登記134項,保證國有資產監管與工商管理的有序銜接;完成資產評估報告核準備案32項,并采取自審與專家審核相結合,有效地遏制不評、漏評、低評等現象。僅通過督促河套酒業公司將商標、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納入評估范圍,使國有股權轉讓價格由原2.24元/股增至4.67元/股,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加強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項監管制度,用制度規范和約束企業的行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實現。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相繼制定出臺《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和備案制度》(試行)、《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等制度性文件,對改進監管方式、實施依法監管發揮重要作用。同時,積極做好監管企業運行情況的監測,按月調度和分析監管企業財務情況,及時掌握監管企業財務動態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加強企業發展規劃工作,指導企業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包鋼集團、電力集團等企業的發展規劃已基本編制完成。
指導推動和支持包鋼集團深化改革 自9月份開始,利用2個多月的時間,在對華菱集團、鞍鋼、本鋼、酒鋼、寶鋼等企業以及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等部門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包鋼集團實現1000萬噸鋼目標、深化內部改革、主輔分離和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工作的方案,形成《關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打造新包鋼的意見》,11月29日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為加快包鋼集團的改革發展步伐奠定良好基礎。
加強對盟市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建設的指導 3月份組織召開全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研討會,傳達黃菊副總理和國務院國資委李榮融主任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研究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形勢和任務,使各盟市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職責職能有更加具體、明確地認識,對盟市做好國資監管工作發揮重要作用。
【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僅上半年,包鋼集團共查結案件6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217萬元;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查結案件15件,挽回經濟損失20多萬元;森工集團立案13件,處分25人,收回違紀資金12.5萬元。為促進企業加強管理,深入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進行全過程監督,堅決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國有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宋振國(12月離任)
副 主 任:蘇 和(蒙古族)
郎立興
楊占林(蒙古族)
紀 委書 記:邢鳴九(蒙古族12月離任)
包 鋼(蒙古族12月任職)
助理巡視員:王 耀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49名,單列編制1名,工勤編制9名。機關65名干部(含國防科工辦)中,婦女干部25名,少數民族干部15名,中共黨員65名,研究生5名,大學本科43名,大學專科17名。年齡結構方面,35歲及以下6名,36歲至40歲13名,41歲至45歲12名,46歲至50歲15名,51歲至54歲12名,55歲及以上7名。
內蒙古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以下企業: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森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天野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內蒙古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內蒙古信托投資公司、內蒙古鹽業公司、內蒙古集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新城賓館旅游業集團、內蒙古日信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創業發展總公司、內蒙古恒泰證券公司、內蒙古民航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北方聯合電力公司。
【企業效益】2004年,國資委監管的12戶區直企業總體運營保持穩步發展,收入、效益呈現快速增長態勢。1至12月,監管企業中4戶工業生產企業(包鋼集團、電力集團、北方電力、天野化工)累計實現工業增加值152.98億元,同比增長41.14%。12戶監管企業累計實現銷售(營業)收入433.43億元,同比增長33.77%,其中,7戶企業收入超過億元。12戶監管企業累計實現利潤14.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億元,增長1.66倍,其中,有6戶企業累計實現利潤超過千萬元。
2004年,12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達1061.5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0.7%;所有者權益322.4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2.4%。累計實現銷售(營業)收入433.43億元,同比增長33.77%;累計實現利潤14.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億元,增長1.66倍。
2004年12戶監管企業中,銷售收入增速超30%的企業達到5戶,其中基建投資公司、日信集團公司增速超過50%;包鋼集團、天野化工公司超過了40%;民航機場集團超過30%。此外,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銷售收入增長幅度也超過20%。累計實現銷售收入超億元、利潤超千萬的“雙超”企業達到6戶,分別為:包鋼集團、電力公司、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森工集團、天野化工公司、鹽業公司。
【國有資本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以區直企業為重點,通過“三個一批”,大力推進國有資本的戰略性調整。
通過重組把企業做大 以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為契機,由內蒙古電力投資公司出資,引進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神華集團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組建注冊資本為100億元的北方聯合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引進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重組天野化工集團公司,并已由中海油公司先行托管;引進中紡集團對日信集團公司增資擴股,日信集團的注冊資本將由原來的1.1億元增加到1.7億元。在此基礎上,其子公司日信證券將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將達到6億元,達到綜合性證券公司的標準,業務范圍也將進一步拓展;引進華菱集團對信托投資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信托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將由現在的3億元增加到8億元;完成機場集團同首都機場集團重組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待民航總局批準后進行操作;提出集通公司調整股權結構的方案,擬將自治區政府所持集通公司股權的80%轉讓給北方電力集團公司。
通過改制放活企業 按照2004年確定的重點,組織實施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基本建設咨詢投資公司和森工集團所屬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創業集團、國資公司和基本建設投資公司所屬的63戶獨立法人企業已有40戶通過轉制退出國有序列,9625名職工中已有4972人隨企業轉制解除國有身份,其余企業將在年底前完成改制任務。森工集團所屬68戶中小企業已有11戶完成改制工作,預計年底將有40戶完成轉制。
通過關閉退出一批 2004年國家批準自治區正式實施的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有6家,即:大雁煤業公司三礦、扎賚諾爾煤業公司西山礦、平煤集團元寶山礦和五家礦、赤峰大井子銀銅礦、包頭市電機廠。其中,大雁煤業公司三礦、扎賚諾爾煤業公司西山礦和平煤集團的元寶山礦、5家礦的黨中央財政一次性補助款計13.5億元已進入自治區財政專戶。另外,經積極協調金融部門,內蒙古第一通用機械有限公司、臨河化肥工業集團和包頭金鹿油脂總公司的三個項目已通過審查,近日可正式列入國家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
【國有企業“兩分”工作】
分離企業辦社會 2004年,全區共分離企業辦社會機構290個。其中,學校274所,公安16個,分流職工20971人。盟市屬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進入收尾階段,其中自治區確定的三戶試點企業中,霍煤集團在7月正式與地方簽署氣象站移交協議,分離辦社會職能已基本完成;呼煤集團剩余22所中小學、平煤集團所屬17所中小學和1個公安機關已同地方政府簽署移交協議并正在辦理移交手續。區直企業中,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電力中學和電三建公司中學已順利移交地方,并做到學校、教師、企業和兩級政府“五滿意”,為順利開展區直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開好頭。此外,電力中心醫院已同包頭市政府達成接收協議,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包鋼集團分離辦社會職能方案已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并同包頭市達成初步協議。另外,配合國家圓滿完成中石油設在自治區的3所中小學和2個公安機關移交地方工作。
主輔分離改制 全區已完成39戶輔業企業的改制,分流富余人員11410人。其中,盟市屬大中型企業完成輔業改制32戶,分流富余人員8060人。自治區監管企業中,涉及主輔分離的企業主要是包鋼集團、電力集團和森工集團。電力集團的主輔分離方案已經制定并正在完善中,同時對條件成熟的單位進行分離改制,其駐深圳、上海、海南3個機構正在撤銷;蒙西硅電廠已進入破產程序。包鋼集團的主輔分離方案已經批復正在進行宣傳和測算工作。森工集團主輔分離方案于2月批復,并完成31戶企業的方案制定,進入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階段。其中有17戶進行改制。
【國有資產監管】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按照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突出重點、穩健起步的原則,積極探索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有效方式,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加強對企業負責人管理 把管好企業負責人作為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關鍵環節和重要途徑,調整充實民航機場集團、電力集團、北方聯合電力公司、天野化工集團、日信集團等企業的領導班子,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斷完善。制定并由自治區政府印發《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提出2004年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指標并與企業法人代表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落到實處。為做好派出監事會的前期準備工作,對全部監管企業進行深入調研,形成《關于包鋼等15戶監管企業監事會情況的調研報告》。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上報《關于擬向包鋼等4戶企業派出監事會的報告》。
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首先是全面開展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為企業處理大量歷史包袱,僅電力集團公司、森工集團和鹽業公司3戶企業預計可處理各項資產損失近30億元。部分企業的清產核資已進入收尾階段。其次是加快企業國有產權管理職能到位的步伐。先后下發《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加強自治區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和監管規范國有資產產權進場交易的通知》,明確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職責范圍和對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資產、部門辦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范圍。再次是規范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處置行為。制定出臺《企業國有資產處置試行辦法》,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合并、分立、改制、出售、破產等重大產權變動事項中的資產損失、國有權益認定、核銷、核減等工作進行規范。按規定對三大流通集團、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改制和內蒙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出資組建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涉及的國有凈資產共計47.7萬元進行審批,保證企業改制和重組的順利進行。第四是從建設有形市場入手,加強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與天津、上海產權交易中心進行聯網,實現資源共享,擴大交易范圍。在此基礎上,建立自治區產權交易中心的包頭、通遼分機構,承擔西部盟市和東部盟市產權交易工作,形成以自治區產權交易中心為龍頭,輻射周邊的全區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同時,大力推進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包括創業集團、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三大流通集團在內的19戶自治區本級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實現進場交易,成交額6438.4萬元。此外,加大督察力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聯合自治區監察、財政、工商開展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公開信息等情況的檢查,有力促進國有產權轉讓的規范操作。第五是加強產權管理、資產評估和產權糾紛調處等基礎性工作。為自治區本級企業進行產權登記134項,保證國有資產監管與工商管理的有序銜接;完成資產評估報告核準備案32項,并采取自審與專家審核相結合,有效地遏制不評、漏評、低評等現象。僅通過督促河套酒業公司將商標、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納入評估范圍,使國有股權轉讓價格由原2.24元/股增至4.67元/股,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加強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項監管制度,用制度規范和約束企業的行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實現。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相繼制定出臺《監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和備案制度》(試行)、《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監管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等制度性文件,對改進監管方式、實施依法監管發揮重要作用。同時,積極做好監管企業運行情況的監測,按月調度和分析監管企業財務情況,及時掌握監管企業財務動態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加強企業發展規劃工作,指導企業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包鋼集團、電力集團等企業的發展規劃已基本編制完成。
指導推動和支持包鋼集團深化改革 自9月份開始,利用2個多月的時間,在對華菱集團、鞍鋼、本鋼、酒鋼、寶鋼等企業以及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等部門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包鋼集團實現1000萬噸鋼目標、深化內部改革、主輔分離和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工作的方案,形成《關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打造新包鋼的意見》,11月29日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為加快包鋼集團的改革發展步伐奠定良好基礎。
加強對盟市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建設的指導 3月份組織召開全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研討會,傳達黃菊副總理和國務院國資委李榮融主任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研究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形勢和任務,使各盟市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職責職能有更加具體、明確地認識,對盟市做好國資監管工作發揮重要作用。
【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僅上半年,包鋼集團共查結案件6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217萬元;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查結案件15件,挽回經濟損失20多萬元;森工集團立案13件,處分25人,收回違紀資金12.5萬元。為促進企業加強管理,深入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進行全過程監督,堅決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國有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