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胡其圖(蒙古族)
副 主 任:李聯盟
張德斌(回族)
秦 蒙
云麗霞(女蒙古族)
特古斯(蒙古族)
助理巡視員:吳長林(達斡爾族)
【普法依法治理】2004年重點抓治理和學習。在依法行政過程中,重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認真學習宣傳,結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二十周年的契機,協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召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二十周年座談會,利用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對民族區域自治法進行集中廣泛的宣傳和學習。認真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對城市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關系協調工作進行認真的調研。調查了解一些影響民族關系的事件,如成吉思汗陵旅游區建設在當地引起的不同意見和在呼和浩特地區的反響;巴彥淖爾市高考學生大量更改民族成分的問題;錫盟正鑲白旗一食品廠生產“清真酒”等問題。提出解決問題、消除影響的意見,為保證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做了有效的工作。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200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20周年。國家決定召開第三次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五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根據國家民委的部署,民委組織評選、確定上報了全區出席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的32個模范集體、31個模范個人,確定出席北京大會和參加巡回報告的人員。匯集出版2003年的民族團結進步征文。并會同自治區團委共同推選上報了出席全國青年民族團結進步大會的代表。
【“興邊富民行動”】根據國家民委和財政部的部署,從2004年開始,興邊富民行動在全區經過三年試點,已經進入有計劃、有目標和分批實施階段。新巴爾虎右旗、科爾沁右翼前旗、二連浩特市、烏拉特中旗、阿拉善左旗五個旗市被批準為全國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同時確定東烏珠穆沁旗、額爾古納市為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為總結推廣興邊富民行動試點旗的經驗,進一步推動全區興邊富民行動的開展,使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工作開好頭、起好步,2004年7月1日至2日,自治區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工作會議,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出席會議并做重要講話。會議組織與會代表赴達茂旗參觀,聽取開展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工作匯報,現場參觀達茂旗的建設項目。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安排中,共向邊境旗市安排資金1700萬元,重點扶持邊境旗市生態移民、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民族教育、文化、衛生等,有力的支持邊境旗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扶貧工作】是年,進行全區少數民族貧困調研,摸清全區少數民族貧困的成因、人數及主要分布的地區等情況。充分發揮民委是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作用,參與全區扶貧開發政策的制定,積極向國家及自治區有關部門為自治區少數民族聚居的邊境地區、牧區、3個自治旗等地爭取扶貧開發政策。按照職能和分管領導的安排積極開展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在安排少數民族專項經費時,重點向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傾斜。參與并支持了自治區農村牧區新能源通電工程工作。在幫扶工作中,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扶貧辦及盟、旗黨政領導的支持下,緊緊依靠嘎查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配合蘇木、嘎查開展工作,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問題和改善嘎查的生態環境及牧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抓重點就是實施“圍封轉移”戰略,改善生態環境和牧民的生產條件;解決貧困群眾的溫飽問題。2004年投入資金50萬元,實施9個幫扶項目,收到很好的效果。另外向阿巴嘎旗投入民族專項資金440萬元,從外省引進資金20萬元。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切實抓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問題的復函》精神。自治區民委會同自治區扶貧辦召開人口較少民族試點村項目起動會議,全面部署全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10個試點村工作,民委從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中每年安排200萬元,自治區扶貧辦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三年的時間使試點村達到“四通、五有、三達標”為進一步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總結經驗。
【資金管理】2004年共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3750萬元、支發資金200萬元,共計3950萬元,其中經濟類項目140個、安排資金2574萬元,占資金總額的65.16%。教科文類項目86個、安排資金1320萬元,占資金總的33.41%。同時對去年的項目和資金進行跟蹤檢查,對五年來的資金到位、效益情況做了調查統計,確保資金發揮應有的作用。
【民族貿易與民族用品生產】協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民貿和民族用品生產的優惠政策,出臺并印發《自治區民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意見》,確定全區27家“十五”期間第二批少數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產企業。6月在呼和浩特召開清真食品生產定點企業座談會,使大家熟悉和掌握民貿優惠政策的內容,提高對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少數民族科技培訓】2004年全區民委系統獨立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培訓少數民族農牧民近6萬人(次),超額完成5萬(人)次的培訓任務。同時提高培訓質量。
【少數民族文化】協助自治區廣電局等單位認真做好由國家民委、廣電總局、文化部、中國文聯共同主辦,自治區承辦的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題材電視“駿馬獎”評獎工作。經過認真組織,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題材電視“駿馬獎”評獎活動于10月22日至25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共有192部作品獲13個作品獎,10人獲最佳導演等6個單項獎,自治區民委獲得最佳組織獎。本屆“駿馬獎”評獎活動是歷屆評選活動中參評和獲獎作品最多的一次,并首次將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5種語言的電視節目納入評獎范圍,充分反映在黨和政府的重視與扶持下,民族地區電視事業蓬勃發展,豐富和繁榮少數民族群眾文化生活的大好形勢。參加中國首屆民族文化論壇。其中有7篇論文入選《中國民族文化論壇論文集》。
【少數民族教育】充分利用好民族地區發展資金,加強自治區民族教育的“普九”和民族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協助做好黨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并根據是年全區報考人數多的情況,在原定12個招生計劃的基礎上,通過積極爭取,向黨中央民族大學附中共輸送22名自治區應屆初中畢業生。協助做好國家民委所屬中華民族團結進步協會與贊助企業實施的助學工程,全區將有90名家庭困難的少數民族中學生首批獲得資助,完成初中學業。
【少數民族體育】認真開展第六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承辦地的確定工作。根據各盟市的申辦情況,認真做好調研和審查工作,會同自治區體育局對申辦地進行考察。
【少數民族干部培訓】承辦全區參加全國民族自治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管理研討班,參與選派自治區參加赴香港中國高級公務員經濟管理(民族干部)培訓班工作,組織自治區參加邊境旗縣黨政領導干部經濟管理研討班。對全區少數民族干部培養、使用情況進行調研,寫出調研報告。
【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文工作條例》,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頒布實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獎勵辦法》的規定,籌備召開自治區直屬機關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
【蒙古語文科研學術活動】搜集整理審定新詞術語近800條,印發八省區新詞術語公報6期。審定通過物理、計算機、生物、數學詞典專業新詞術語250余條,審定通過物理、計算機、生物、數學詞典。組織新聞名詞術語小組,初步審定統一100余條新詞術語,保證在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中的統一使用。修改并印發名詞術語委員會工作程序、任務和審定名詞術語的原則。舉辦蒙古語標準音測試員培訓班、中小學教師、播音員配音演員標準音培訓班。編寫“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管理制度”。組建八斯巴文編碼研制小組并參加加拿大國際會議,提交八斯巴文編碼中蒙兩國方案,推翻英國專家提出并第一輪投票通過的八斯巴文編碼方案,形成三國方案,維護國家和民族尊嚴,得到國家語委領導的表揚。并按國際會議的要求,修改兩國方案,召開國內會議研究制定提交2005年國際會議的方案。按照蒙古語文規范化工作要求,向教育部語信司報批規范化項目6項并得到審批。
【翻譯工作】針對當前全區黨政機關翻譯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基本情況和蒙古語文翻譯工作機構及人員編制等情況進行統計、較全面地掌握了實際情況后,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呈報《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工作的報告》。自治區黨委、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決定在適當的時候召開全區黨政機關翻譯工作會議,解決翻譯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10月在呼和浩特召開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小組第七次組長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2006~2010年協作工作規劃》(征求意見稿)和《八協小組工作簡則》(修改草案)。按照協作規劃組織各方面的協作交流:成立八省區蒙古語文規范化研究中心,召開蒙古語文規范化課題啟動儀式。協同自治區教育廳完成協作省區對等交換生計劃。組織召開八省區民族教育協作第六次專業會議,八省區蒙古語廣播新聞、社教作品第十八屆年會暨第九屆蒙古語廣播播音作品評獎會,舉辦八省區首屆蒙古語授課中小學組蒙古語文、數學、漢語學科中青年教師創新課教學觀摩評選活動大賽,協助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在呼市舉辦八省區首屆蒙古語廣播和電視業余節目主持人大賽。召開八省區蒙古語好新聞第十六屆年會及蒙古語電視第七屆協作會議。舉辦八省區第七屆蒙古文圖書展銷訂貨會。召開八省區蒙古文期刊協作第十八屆年會。
【宗教活動場所年檢】按照國家宗教局是年對年檢工作和上報宗教活動場所數據庫的具體要求,結合全區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的實際,對宗教場所進行年檢工作,圓滿完成上年度宗教活動場所的年檢。經統計,全區現有依法正式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816處,其中藏傳佛教118處,漢佛教51處,道教2處,伊斯蘭教176處,天主教162處,基督教307處。年檢率達到100%,合格率99.14%。
【天主教工作】繼續加大對天主教工作專項治理的力度。2003年天主教全國“一會一團”出臺三個規章,即《天主教愛國會工作條例》、《天主教愛國會、主教團聯席會議制度》、《天主教教區管理制度》。組織在呼市的自治區天主教“兩會”常委對這三個規章進行認真學習討論,下一步準備結合全區實際出臺自治區天主教的相應規章。
全國天主教第七屆代表大會,7月在北京召開。自治區共選派7名代表參加了會議,與呼和浩特市市政府,回民區委、區政府及天主教“兩會”負責人召開兩次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關于協助天主教會落實呼和浩特市天主教房地產政策的有關工作。
【基督教工作】在全區開展基督教“治亂”工作。通過治理,有效地打擊借基督教名義進行反“三自”的勢力,并依法取締多處非法聚會點,團結大多數信教群眾,遏制非法宗教勢力的蔓延,抵御境內外的各種滲透,“治亂”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繼續推動基督教神學思想建設,與自治區基督教“兩會”在全區舉辦1期基督教教牧人員和堂點負責人培訓班,統一思想、統一認識,進一步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藏傳佛教工作】2月開始,穩妥展開包頭市五當召的重點工作;3月30日,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佛教協會會長烏蘭活佛圓寂;會同有關部門將烏蘭活佛法體送抵鄂爾多斯市吉祥福慧寺舉辦示寂回向法會、法骨舍利分揀工作、法骨舍利在塔爾寺的安放儀式等,并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政協,于7月20日隆重召開了紀念烏蘭活佛座談會。會同統戰部指導和幫助自治區佛協召開六屆二次常務理事會,推舉佛協代會長,成立3個專門委員會,加強佛協自身建設工作。7月20日至26日,會同黨委統戰部、社會主義學院在呼市聯合舉辦全區佛教界愛國主義教育培訓班,自治區佛教協會常務理事和重點寺廟負責人等40余人參加培訓。
【伊斯蘭教工作】認真開展2004年的穆斯林朝覲工作。按照國家宗教局關于加強朝覲事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精神,指導各地宗教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朝覲工作的管理,加大有組織朝覲的宣傳力度,開展對零散朝覲組織活動的專項治理工作,保證自治區朝覲工作的圓滿完成。2月11日,自治區154名朝覲人員安全返京。
指導幫助自治區伊協,在全區西、中、東分片舉辦3期伊斯蘭教中青年教職人員培訓班。每期班都對學員進行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教育。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推動全區伊斯蘭教“解經”工作與講“新臥爾茲”活動的開展,提高伊斯蘭教教職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認真做好伊斯蘭發展銀行兩名工程師來自治區考察的接待工作。1999年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宗教局會同自治區伊協通過中國伊協積極向該行申請,該行于2003年底無償援助呼市回民區回族小學8萬美元的教學樓工程建設資金。宗教局會同自治區伊協按照國家宗教局的有關通知要求,本著熱情友好、內外有別的原則認真進行接待。
【“爭創文明宗教場所”】全區文明宗教場所已達257處;占所有宗教場所的比例由1998年的25%,增加到2004年的31.5%。通過“雙文明”創建活動的開展,宗教場所興辦自養事業、勤勞致富、拓寬自養門路、奉獻社會已蔚然成風。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胡其圖(蒙古族)
副 主 任:李聯盟
張德斌(回族)
秦 蒙
云麗霞(女蒙古族)
特古斯(蒙古族)
助理巡視員:吳長林(達斡爾族)
【普法依法治理】2004年重點抓治理和學習。在依法行政過程中,重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認真學習宣傳,結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二十周年的契機,協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召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二十周年座談會,利用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對民族區域自治法進行集中廣泛的宣傳和學習。認真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對城市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關系協調工作進行認真的調研。調查了解一些影響民族關系的事件,如成吉思汗陵旅游區建設在當地引起的不同意見和在呼和浩特地區的反響;巴彥淖爾市高考學生大量更改民族成分的問題;錫盟正鑲白旗一食品廠生產“清真酒”等問題。提出解決問題、消除影響的意見,為保證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做了有效的工作。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200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20周年。國家決定召開第三次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五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根據國家民委的部署,民委組織評選、確定上報了全區出席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的32個模范集體、31個模范個人,確定出席北京大會和參加巡回報告的人員。匯集出版2003年的民族團結進步征文。并會同自治區團委共同推選上報了出席全國青年民族團結進步大會的代表。
【“興邊富民行動”】根據國家民委和財政部的部署,從2004年開始,興邊富民行動在全區經過三年試點,已經進入有計劃、有目標和分批實施階段。新巴爾虎右旗、科爾沁右翼前旗、二連浩特市、烏拉特中旗、阿拉善左旗五個旗市被批準為全國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同時確定東烏珠穆沁旗、額爾古納市為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為總結推廣興邊富民行動試點旗的經驗,進一步推動全區興邊富民行動的開展,使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工作開好頭、起好步,2004年7月1日至2日,自治區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開全區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旗市工作會議,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出席會議并做重要講話。會議組織與會代表赴達茂旗參觀,聽取開展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工作匯報,現場參觀達茂旗的建設項目。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安排中,共向邊境旗市安排資金1700萬元,重點扶持邊境旗市生態移民、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民族教育、文化、衛生等,有力的支持邊境旗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扶貧工作】是年,進行全區少數民族貧困調研,摸清全區少數民族貧困的成因、人數及主要分布的地區等情況。充分發揮民委是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作用,參與全區扶貧開發政策的制定,積極向國家及自治區有關部門為自治區少數民族聚居的邊境地區、牧區、3個自治旗等地爭取扶貧開發政策。按照職能和分管領導的安排積極開展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在安排少數民族專項經費時,重點向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傾斜。參與并支持了自治區農村牧區新能源通電工程工作。在幫扶工作中,在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扶貧辦及盟、旗黨政領導的支持下,緊緊依靠嘎查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配合蘇木、嘎查開展工作,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問題和改善嘎查的生態環境及牧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抓重點就是實施“圍封轉移”戰略,改善生態環境和牧民的生產條件;解決貧困群眾的溫飽問題。2004年投入資金50萬元,實施9個幫扶項目,收到很好的效果。另外向阿巴嘎旗投入民族專項資金440萬元,從外省引進資金20萬元。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切實抓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問題的復函》精神。自治區民委會同自治區扶貧辦召開人口較少民族試點村項目起動會議,全面部署全區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10個試點村工作,民委從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中每年安排200萬元,自治區扶貧辦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三年的時間使試點村達到“四通、五有、三達標”為進一步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總結經驗。
【資金管理】2004年共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3750萬元、支發資金200萬元,共計3950萬元,其中經濟類項目140個、安排資金2574萬元,占資金總額的65.16%。教科文類項目86個、安排資金1320萬元,占資金總的33.41%。同時對去年的項目和資金進行跟蹤檢查,對五年來的資金到位、效益情況做了調查統計,確保資金發揮應有的作用。
【民族貿易與民族用品生產】協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民貿和民族用品生產的優惠政策,出臺并印發《自治區民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意見》,確定全區27家“十五”期間第二批少數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產企業。6月在呼和浩特召開清真食品生產定點企業座談會,使大家熟悉和掌握民貿優惠政策的內容,提高對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少數民族科技培訓】2004年全區民委系統獨立或與有關部門聯合培訓少數民族農牧民近6萬人(次),超額完成5萬(人)次的培訓任務。同時提高培訓質量。
【少數民族文化】協助自治區廣電局等單位認真做好由國家民委、廣電總局、文化部、中國文聯共同主辦,自治區承辦的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題材電視“駿馬獎”評獎工作。經過認真組織,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題材電視“駿馬獎”評獎活動于10月22日至25日在呼和浩特舉行,共有192部作品獲13個作品獎,10人獲最佳導演等6個單項獎,自治區民委獲得最佳組織獎。本屆“駿馬獎”評獎活動是歷屆評選活動中參評和獲獎作品最多的一次,并首次將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5種語言的電視節目納入評獎范圍,充分反映在黨和政府的重視與扶持下,民族地區電視事業蓬勃發展,豐富和繁榮少數民族群眾文化生活的大好形勢。參加中國首屆民族文化論壇。其中有7篇論文入選《中國民族文化論壇論文集》。
【少數民族教育】充分利用好民族地區發展資金,加強自治區民族教育的“普九”和民族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協助做好黨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并根據是年全區報考人數多的情況,在原定12個招生計劃的基礎上,通過積極爭取,向黨中央民族大學附中共輸送22名自治區應屆初中畢業生。協助做好國家民委所屬中華民族團結進步協會與贊助企業實施的助學工程,全區將有90名家庭困難的少數民族中學生首批獲得資助,完成初中學業。
【少數民族體育】認真開展第六屆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承辦地的確定工作。根據各盟市的申辦情況,認真做好調研和審查工作,會同自治區體育局對申辦地進行考察。
【少數民族干部培訓】承辦全區參加全國民族自治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管理研討班,參與選派自治區參加赴香港中國高級公務員經濟管理(民族干部)培訓班工作,組織自治區參加邊境旗縣黨政領導干部經濟管理研討班。對全區少數民族干部培養、使用情況進行調研,寫出調研報告。
【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文工作條例》,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頒布實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獎勵辦法》的規定,籌備召開自治區直屬機關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
【蒙古語文科研學術活動】搜集整理審定新詞術語近800條,印發八省區新詞術語公報6期。審定通過物理、計算機、生物、數學詞典專業新詞術語250余條,審定通過物理、計算機、生物、數學詞典。組織新聞名詞術語小組,初步審定統一100余條新詞術語,保證在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中的統一使用。修改并印發名詞術語委員會工作程序、任務和審定名詞術語的原則。舉辦蒙古語標準音測試員培訓班、中小學教師、播音員配音演員標準音培訓班。編寫“蒙古語標準音培訓測試工作管理制度”。組建八斯巴文編碼研制小組并參加加拿大國際會議,提交八斯巴文編碼中蒙兩國方案,推翻英國專家提出并第一輪投票通過的八斯巴文編碼方案,形成三國方案,維護國家和民族尊嚴,得到國家語委領導的表揚。并按國際會議的要求,修改兩國方案,召開國內會議研究制定提交2005年國際會議的方案。按照蒙古語文規范化工作要求,向教育部語信司報批規范化項目6項并得到審批。
【翻譯工作】針對當前全區黨政機關翻譯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全區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基本情況和蒙古語文翻譯工作機構及人員編制等情況進行統計、較全面地掌握了實際情況后,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呈報《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黨政機關蒙古語文翻譯工作的報告》。自治區黨委、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決定在適當的時候召開全區黨政機關翻譯工作會議,解決翻譯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10月在呼和浩特召開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小組第七次組長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2006~2010年協作工作規劃》(征求意見稿)和《八協小組工作簡則》(修改草案)。按照協作規劃組織各方面的協作交流:成立八省區蒙古語文規范化研究中心,召開蒙古語文規范化課題啟動儀式。協同自治區教育廳完成協作省區對等交換生計劃。組織召開八省區民族教育協作第六次專業會議,八省區蒙古語廣播新聞、社教作品第十八屆年會暨第九屆蒙古語廣播播音作品評獎會,舉辦八省區首屆蒙古語授課中小學組蒙古語文、數學、漢語學科中青年教師創新課教學觀摩評選活動大賽,協助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在呼市舉辦八省區首屆蒙古語廣播和電視業余節目主持人大賽。召開八省區蒙古語好新聞第十六屆年會及蒙古語電視第七屆協作會議。舉辦八省區第七屆蒙古文圖書展銷訂貨會。召開八省區蒙古文期刊協作第十八屆年會。
【宗教活動場所年檢】按照國家宗教局是年對年檢工作和上報宗教活動場所數據庫的具體要求,結合全區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的實際,對宗教場所進行年檢工作,圓滿完成上年度宗教活動場所的年檢。經統計,全區現有依法正式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816處,其中藏傳佛教118處,漢佛教51處,道教2處,伊斯蘭教176處,天主教162處,基督教307處。年檢率達到100%,合格率99.14%。
【天主教工作】繼續加大對天主教工作專項治理的力度。2003年天主教全國“一會一團”出臺三個規章,即《天主教愛國會工作條例》、《天主教愛國會、主教團聯席會議制度》、《天主教教區管理制度》。組織在呼市的自治區天主教“兩會”常委對這三個規章進行認真學習討論,下一步準備結合全區實際出臺自治區天主教的相應規章。
全國天主教第七屆代表大會,7月在北京召開。自治區共選派7名代表參加了會議,與呼和浩特市市政府,回民區委、區政府及天主教“兩會”負責人召開兩次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關于協助天主教會落實呼和浩特市天主教房地產政策的有關工作。
【基督教工作】在全區開展基督教“治亂”工作。通過治理,有效地打擊借基督教名義進行反“三自”的勢力,并依法取締多處非法聚會點,團結大多數信教群眾,遏制非法宗教勢力的蔓延,抵御境內外的各種滲透,“治亂”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繼續推動基督教神學思想建設,與自治區基督教“兩會”在全區舉辦1期基督教教牧人員和堂點負責人培訓班,統一思想、統一認識,進一步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藏傳佛教工作】2月開始,穩妥展開包頭市五當召的重點工作;3月30日,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佛教協會會長烏蘭活佛圓寂;會同有關部門將烏蘭活佛法體送抵鄂爾多斯市吉祥福慧寺舉辦示寂回向法會、法骨舍利分揀工作、法骨舍利在塔爾寺的安放儀式等,并協助自治區黨委、政府、政協,于7月20日隆重召開了紀念烏蘭活佛座談會。會同統戰部指導和幫助自治區佛協召開六屆二次常務理事會,推舉佛協代會長,成立3個專門委員會,加強佛協自身建設工作。7月20日至26日,會同黨委統戰部、社會主義學院在呼市聯合舉辦全區佛教界愛國主義教育培訓班,自治區佛教協會常務理事和重點寺廟負責人等40余人參加培訓。
【伊斯蘭教工作】認真開展2004年的穆斯林朝覲工作。按照國家宗教局關于加強朝覲事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精神,指導各地宗教部門進一步加強對朝覲工作的管理,加大有組織朝覲的宣傳力度,開展對零散朝覲組織活動的專項治理工作,保證自治區朝覲工作的圓滿完成。2月11日,自治區154名朝覲人員安全返京。
指導幫助自治區伊協,在全區西、中、東分片舉辦3期伊斯蘭教中青年教職人員培訓班。每期班都對學員進行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教育。通過學習、培訓,進一步推動全區伊斯蘭教“解經”工作與講“新臥爾茲”活動的開展,提高伊斯蘭教教職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認真做好伊斯蘭發展銀行兩名工程師來自治區考察的接待工作。1999年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宗教局會同自治區伊協通過中國伊協積極向該行申請,該行于2003年底無償援助呼市回民區回族小學8萬美元的教學樓工程建設資金。宗教局會同自治區伊協按照國家宗教局的有關通知要求,本著熱情友好、內外有別的原則認真進行接待。
【“爭創文明宗教場所”】全區文明宗教場所已達257處;占所有宗教場所的比例由1998年的25%,增加到2004年的31.5%。通過“雙文明”創建活動的開展,宗教場所興辦自養事業、勤勞致富、拓寬自養門路、奉獻社會已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