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卷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領導名錄】
總 隊 長:徐永華
政 委:張志廣
副 總隊 長:王延生
張飛宇
田力生
副 政 委:浩林夫(蒙古族)
司令部參謀長:尹學先
副 參謀 長:徐振華(滿族)
政治部主任:劉海濤
副 主 任:王樹亮
后勤部部長:劉漢林
副 部 長:付世民
龔建軍
防火部副部長:華金銘
杜銳強
李 忠
【概況】2004年,全區共發生火災4624起,死26人,傷32人,受災1323戶,燒毀建筑3.6萬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1176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起數上升28.7%,死亡人數持平,受傷人數上升39.1%,直接經濟損失上升8%,發生3起重大火災事故。
【消防工作責任制】自治區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決定》和實施意見,成立以自治區副主席 為主任、24家自治區廳局單位為成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公安廳、監督廳、自治區廣電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進一步加強消防輿論監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消防工作責任制、城鎮消防規劃和社會化消防宣傳等提出要求。將落實“161”工程與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堅決有力的政府行為推動消防工作深入開展。自治區副主席 主持召開由24個廳局分管領導參加的主席辦公會議,就全區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簽報自治區黨委書記儲波、政府主席,儲波書記做出了重要批示。將“161”工程專題寫進政府責任狀, 副主席與12個盟市政府、5個有關廳局和4個大企業領導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鳳歧帶隊,深入到包頭、呼和浩特、赤峰市等地對《消防法》和《消防條例》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各級政府將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達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開展達標工作。多數盟市城建、計劃、財政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嚴格審批程序,加強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年底,自治區政府對各盟市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情況進行驗收。自治區政府全年共召開消防工作專題會議5次,下發文件10份,領導批示8次,簽訂責任狀19份,帶隊檢查32次。
【雙擁活動】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共出動警力1萬余人次,出動車輛1000多臺次,參加義務修路、治沙、環保建設1000余次,清理積雪、垃圾2萬余噸,捐款5萬余元,捐物3000余件,參加益民活動7000余次,參加地方搶險救援1369次,搶救遇難群眾500多人,義務獻血1000多人次。
【消防監督】成立檢查組439個,檢查單位15944家,發現各類火災隱患18732多處,督促整改14852多處,對123個單位實施停產停業處罰,依法取締110家違法經營場所。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火災隱患集中整治“百日會戰”活動,利用100天時間對現存隱患和歷年專項治理遺留隱患進行集中整治。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動和古建筑、學校、大型商場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利用多種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共落實隱患整改資金4005.7萬元,有效整改一大批火災隱患;自治區政府掛牌督辦的46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已整改40家,停業整改4家,2家正在整改中。完善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推出縮短審驗時限、增強主動服務意識等5大項、19條便民利民措施。積極探索消防服務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將執法為民與健全執法機制緊密結合起來,積極參與政府行政審批中心、政務中心的建設,組織開展消防執法工作隨機問卷調查。召開全區部隊執法為民教育整頓動員大會,舉辦端正執法思想堅持執法為民培訓班,總隊領導進行輔導授課。成立全區火災原因調查專業委員會,聘請22名專家組成調查組。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對消防行政審批項目及規范性文件,依照標準進行清理。大力宣傳貫徹公安部73號令,制定公安部73號令實施方案,明確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消防機構宣貫任務和要求,出臺《內蒙古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舉報投訴查處規定》等5份與73號令的配套文件。推進消防監督電子政務建設,實現建審工作網上運行機制,出臺《建筑工程消防審核驗收分級管理規定》。改進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對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特別是生產、銷售、維修企業進行抽查。重新修訂檢驗程序,對40個滅火器維修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對103個消防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前檢測。
【信息宣傳】成立消防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消防宣傳“四進”工作方案和標準,確定“四進”工作試點,召開現場會推廣“四進”試點經驗。積極探索消防宣傳新模式,通過配置流動消防宣傳車、建設消防宣傳基地、組建“四進”義務宣傳隊、開辟“四進”新聞專欄、設立永久性宣傳燈箱等多種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發動“少年消防烏蘭牧騎”等消防組織,廣泛開展火場模擬逃生、安全疏散和撲救初期火災等活動,67個消防站已向社會開放,每年接待參觀群眾達30萬人次。組織廣大中小學生參加全國青少年防火自護FLASH大賽活動,有4名師生獲得優秀獎和優秀指導教師獎。總隊在“全國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動中獲特別組織獎。加強對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技術人員培訓,總隊舉辦培訓班60期,培訓人員8814人;盟市舉辦培訓班154期,培訓38306人。全區在黨中央級新聞媒體刊播稿件120篇,在自治區級媒體刊播稿件514篇,其中《疾風橫貫八千里》、《草原深處的巨變》等文章在人民公安報·消防周刊頭版刊發。編印《信息快報》45期,各類專刊20期,被部消防局網上采用315篇、公安廳網上采用22期。編印《消防兵風采》、《消防》雜志各12期。在建成全區二級網基礎上,先后投入340余萬元,完成總隊數據中心機房設備改造和大、中隊數據、語音、視頻三網合一工程。研制開發滅火預案管理系統和警務信息管理系統,綜合了實力統計、網上培訓、視頻點名等多種功能。完善信息報送、網上圖書館、專題報道、視頻播報等欄目,開闊官兵知識和視野。安裝試用GPS車輛管理定位系統,部分有條件的中隊已建立電子閱覽室并投入使用。
【執勤訓練】多數單位包括總隊機關開展3次以上大練兵集體考核,各項考核成績良好。加強基礎性訓練,貼近實戰,突出機關訓練、各級指揮員戰術訓練、中隊合成訓練和特勤專業訓練,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裝備檔案資料。通遼和赤峰市等地開展大型聯合作戰演練及處置突發事件演練。烏海市等支隊組織成立滅火救援技術專家組,制定有關制度,經常召開聯席會議。出臺《總隊黨委關于加強戰訓工作的決定》,從深化訓練改革、提高業務素質、穩定戰訓隊伍等方面提出要求。深入開展“依法執勤、文明執勤”活動,對執勤工作中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積極推進重點城市特勤隊伍建設步伐,進一步提升撲救火災和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的攻堅能力。制定滅火救援預案1200份,組織演練980次,建立模擬設施25個。共接警出動5228次,出動消防車10214輛次,出動人員5.9萬人次,其中參加火災撲救4261次,搶險救援129次,社會救助591次,搶救被困人員138人,搶救財產價值1.1億元。包頭市“11·21”空難事故處理中,消防官兵4分鐘內到達現場,先后出動15輛消防車、160余名官兵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包頭市“8·6”氯氣泄漏事故、“11·4”龍隆燈飾城火災救人事件,受到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贊揚;呼倫貝爾市支隊圓滿完成蒙古國入境森林火災撲救協作工作;烏海支隊成功處置連得化工廠火災事故,充分體現了部隊戰斗力。
【部隊管理】開展以紀律作風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整頓,普遍開展查思想、查作風、查隱患的“三查”活動。進一步健全安全組織,落實安全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整頓活動,嚴把“人、車、酒”三關,保證部隊內部的穩定。落實訪察監督機制,總隊、支隊深入基層檢查落實總隊會議精神,執行公安部“五條禁令”、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情況,加強部隊管理教育和“兩會”安全保衛工作。各地從抓素質、打基礎入手,圓滿完成新訓工作任務。召開全區部隊新訓工作動員會,三個新訓點新訓工作開展順利。不少支隊還開展了隊列、體能、條令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對競賽取得優異成績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各級政府加大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投入力度,使全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迅速發展壯大。形成了政府、企業、社會共同維護專職隊生存環境的良性循環,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專職消防隊為骨干,群眾義務消防隊為基礎的消防網絡。不斷加強對地方消防隊規劃建設、調度指揮、教育訓練、器材裝備供應和業務指導等工作。東部赤峰市、興安盟和呼倫貝爾市,均由當地經濟條件較好的旗縣政府出資建立,以解決當地撲救火災的需要。鄂爾多斯市多數旗縣采用政府投資建隊、公安消防管理的形式,逐步建成適合當地經濟和社會特點的消防隊伍。
【后勤保障】緊緊圍繞防火和滅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強基層裝備建設,提高硬件建設水平。采取總隊和大隊按照1∶1的出資方式,籌集資金420萬元,購置32輛消防檢查車配備到基層大隊,基層大隊車輛器材裝備得到較大改善。按照總隊和支隊1∶2的出資方式,籌措資金近3000萬元用于購置100臺大噸位水罐消防車配備到基層中隊。以公安廳、財政廳名義下發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經費匹配通知,投入1830萬元用于購置個人防護裝備,為一線官兵配備空呼器986具、呼救器1837個,防護服1937套。二是加快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官兵工作、生活、訓練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總隊消防防災救災訓練指揮中心已經自治區發改委同意立項。包頭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市等支隊指揮中心已開工建設;興安盟支隊指揮中心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另外有7個大、中隊進行營房改造,總投資3762萬元,改造和新增營房面積30241平方米。三是推進財務、審計建設進度,不斷強化后勤保障機制。總隊對全區部隊經費收支情況、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結算中心運行情況等進行檢查,撤消部分賬戶。對全區負有經濟責任的團職領導干部實施離任審計,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組織全區部隊網絡通信工程建設招標、消防員個人防護器材裝備和執勤車購置等招標活動,積極探索規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道路,保證物資采購手續合法。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領導名錄】
總 隊 長:徐永華
政 委:張志廣
副 總隊 長:王延生
張飛宇
田力生
副 政 委:浩林夫(蒙古族)
司令部參謀長:尹學先
副 參謀 長:徐振華(滿族)
政治部主任:劉海濤
副 主 任:王樹亮
后勤部部長:劉漢林
副 部 長:付世民
龔建軍
防火部副部長:華金銘
杜銳強
李 忠
【概況】2004年,全區共發生火災4624起,死26人,傷32人,受災1323戶,燒毀建筑3.6萬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1176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起數上升28.7%,死亡人數持平,受傷人數上升39.1%,直接經濟損失上升8%,發生3起重大火災事故。
【消防工作責任制】自治區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決定》和實施意見,成立以自治區副主席 為主任、24家自治區廳局單位為成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公安廳、監督廳、自治區廣電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進一步加強消防輿論監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消防工作責任制、城鎮消防規劃和社會化消防宣傳等提出要求。將落實“161”工程與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堅決有力的政府行為推動消防工作深入開展。自治區副主席 主持召開由24個廳局分管領導參加的主席辦公會議,就全區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簽報自治區黨委書記儲波、政府主席,儲波書記做出了重要批示。將“161”工程專題寫進政府責任狀, 副主席與12個盟市政府、5個有關廳局和4個大企業領導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鳳歧帶隊,深入到包頭、呼和浩特、赤峰市等地對《消防法》和《消防條例》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各級政府將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達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開展達標工作。多數盟市城建、計劃、財政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嚴格審批程序,加強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年底,自治區政府對各盟市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情況進行驗收。自治區政府全年共召開消防工作專題會議5次,下發文件10份,領導批示8次,簽訂責任狀19份,帶隊檢查32次。
【雙擁活動】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共出動警力1萬余人次,出動車輛1000多臺次,參加義務修路、治沙、環保建設1000余次,清理積雪、垃圾2萬余噸,捐款5萬余元,捐物3000余件,參加益民活動7000余次,參加地方搶險救援1369次,搶救遇難群眾500多人,義務獻血1000多人次。
【消防監督】成立檢查組439個,檢查單位15944家,發現各類火災隱患18732多處,督促整改14852多處,對123個單位實施停產停業處罰,依法取締110家違法經營場所。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火災隱患集中整治“百日會戰”活動,利用100天時間對現存隱患和歷年專項治理遺留隱患進行集中整治。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動和古建筑、學校、大型商場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利用多種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共落實隱患整改資金4005.7萬元,有效整改一大批火災隱患;自治區政府掛牌督辦的46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已整改40家,停業整改4家,2家正在整改中。完善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推出縮短審驗時限、增強主動服務意識等5大項、19條便民利民措施。積極探索消防服務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將執法為民與健全執法機制緊密結合起來,積極參與政府行政審批中心、政務中心的建設,組織開展消防執法工作隨機問卷調查。召開全區部隊執法為民教育整頓動員大會,舉辦端正執法思想堅持執法為民培訓班,總隊領導進行輔導授課。成立全區火災原因調查專業委員會,聘請22名專家組成調查組。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對消防行政審批項目及規范性文件,依照標準進行清理。大力宣傳貫徹公安部73號令,制定公安部73號令實施方案,明確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消防機構宣貫任務和要求,出臺《內蒙古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舉報投訴查處規定》等5份與73號令的配套文件。推進消防監督電子政務建設,實現建審工作網上運行機制,出臺《建筑工程消防審核驗收分級管理規定》。改進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對消防產品流通領域特別是生產、銷售、維修企業進行抽查。重新修訂檢驗程序,對40個滅火器維修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對103個消防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前檢測。
【信息宣傳】成立消防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消防宣傳“四進”工作方案和標準,確定“四進”工作試點,召開現場會推廣“四進”試點經驗。積極探索消防宣傳新模式,通過配置流動消防宣傳車、建設消防宣傳基地、組建“四進”義務宣傳隊、開辟“四進”新聞專欄、設立永久性宣傳燈箱等多種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發動“少年消防烏蘭牧騎”等消防組織,廣泛開展火場模擬逃生、安全疏散和撲救初期火災等活動,67個消防站已向社會開放,每年接待參觀群眾達30萬人次。組織廣大中小學生參加全國青少年防火自護FLASH大賽活動,有4名師生獲得優秀獎和優秀指導教師獎。總隊在“全國消防安全知識競賽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動中獲特別組織獎。加強對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技術人員培訓,總隊舉辦培訓班60期,培訓人員8814人;盟市舉辦培訓班154期,培訓38306人。全區在黨中央級新聞媒體刊播稿件120篇,在自治區級媒體刊播稿件514篇,其中《疾風橫貫八千里》、《草原深處的巨變》等文章在人民公安報·消防周刊頭版刊發。編印《信息快報》45期,各類專刊20期,被部消防局網上采用315篇、公安廳網上采用22期。編印《消防兵風采》、《消防》雜志各12期。在建成全區二級網基礎上,先后投入340余萬元,完成總隊數據中心機房設備改造和大、中隊數據、語音、視頻三網合一工程。研制開發滅火預案管理系統和警務信息管理系統,綜合了實力統計、網上培訓、視頻點名等多種功能。完善信息報送、網上圖書館、專題報道、視頻播報等欄目,開闊官兵知識和視野。安裝試用GPS車輛管理定位系統,部分有條件的中隊已建立電子閱覽室并投入使用。
【執勤訓練】多數單位包括總隊機關開展3次以上大練兵集體考核,各項考核成績良好。加強基礎性訓練,貼近實戰,突出機關訓練、各級指揮員戰術訓練、中隊合成訓練和特勤專業訓練,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裝備檔案資料。通遼和赤峰市等地開展大型聯合作戰演練及處置突發事件演練。烏海市等支隊組織成立滅火救援技術專家組,制定有關制度,經常召開聯席會議。出臺《總隊黨委關于加強戰訓工作的決定》,從深化訓練改革、提高業務素質、穩定戰訓隊伍等方面提出要求。深入開展“依法執勤、文明執勤”活動,對執勤工作中的規章制度進行清理。積極推進重點城市特勤隊伍建設步伐,進一步提升撲救火災和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的攻堅能力。制定滅火救援預案1200份,組織演練980次,建立模擬設施25個。共接警出動5228次,出動消防車10214輛次,出動人員5.9萬人次,其中參加火災撲救4261次,搶險救援129次,社會救助591次,搶救被困人員138人,搶救財產價值1.1億元。包頭市“11·21”空難事故處理中,消防官兵4分鐘內到達現場,先后出動15輛消防車、160余名官兵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包頭市“8·6”氯氣泄漏事故、“11·4”龍隆燈飾城火災救人事件,受到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贊揚;呼倫貝爾市支隊圓滿完成蒙古國入境森林火災撲救協作工作;烏海支隊成功處置連得化工廠火災事故,充分體現了部隊戰斗力。
【部隊管理】開展以紀律作風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整頓,普遍開展查思想、查作風、查隱患的“三查”活動。進一步健全安全組織,落實安全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整頓活動,嚴把“人、車、酒”三關,保證部隊內部的穩定。落實訪察監督機制,總隊、支隊深入基層檢查落實總隊會議精神,執行公安部“五條禁令”、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情況,加強部隊管理教育和“兩會”安全保衛工作。各地從抓素質、打基礎入手,圓滿完成新訓工作任務。召開全區部隊新訓工作動員會,三個新訓點新訓工作開展順利。不少支隊還開展了隊列、體能、條令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對競賽取得優異成績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各級政府加大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投入力度,使全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迅速發展壯大。形成了政府、企業、社會共同維護專職隊生存環境的良性循環,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隊為主體,專職消防隊為骨干,群眾義務消防隊為基礎的消防網絡。不斷加強對地方消防隊規劃建設、調度指揮、教育訓練、器材裝備供應和業務指導等工作。東部赤峰市、興安盟和呼倫貝爾市,均由當地經濟條件較好的旗縣政府出資建立,以解決當地撲救火災的需要。鄂爾多斯市多數旗縣采用政府投資建隊、公安消防管理的形式,逐步建成適合當地經濟和社會特點的消防隊伍。
【后勤保障】緊緊圍繞防火和滅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強基層裝備建設,提高硬件建設水平。采取總隊和大隊按照1∶1的出資方式,籌集資金420萬元,購置32輛消防檢查車配備到基層大隊,基層大隊車輛器材裝備得到較大改善。按照總隊和支隊1∶2的出資方式,籌措資金近3000萬元用于購置100臺大噸位水罐消防車配備到基層中隊。以公安廳、財政廳名義下發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經費匹配通知,投入1830萬元用于購置個人防護裝備,為一線官兵配備空呼器986具、呼救器1837個,防護服1937套。二是加快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官兵工作、生活、訓練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總隊消防防災救災訓練指揮中心已經自治區發改委同意立項。包頭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呼倫貝爾市、烏蘭察布市等支隊指揮中心已開工建設;興安盟支隊指揮中心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另外有7個大、中隊進行營房改造,總投資3762萬元,改造和新增營房面積30241平方米。三是推進財務、審計建設進度,不斷強化后勤保障機制。總隊對全區部隊經費收支情況、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結算中心運行情況等進行檢查,撤消部分賬戶。對全區負有經濟責任的團職領導干部實施離任審計,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組織全區部隊網絡通信工程建設招標、消防員個人防護器材裝備和執勤車購置等招標活動,積極探索規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道路,保證物資采購手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