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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環境保護
  •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局領導名錄】
        局      長:云二柱(蒙古族)
        副  局  長:解雙華(女)    
                   永  紅(蒙古族)
                   高震風(蒙古族)
                   石玉山(4月任職)
        紀 檢組 長:王笑一        
        助理巡視員:崔建國(4月任職)
        【概況】自治區環保局機關現有行政人員43人,內設9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規劃與財務處、污染控制處、監督管理處、科技監測處、自然生態保護處、輻射管理處、機關黨委。自治區紀檢委派駐紀檢組,設紀檢監察室。局轄7個直屬事業單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總隊、環境評估中心。核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56人。
        全區12個盟市全部成立獨立的環保局,列入政府組成部門。101個旗縣(區)有83個旗縣(區)成立獨立環保局、16個旗縣為城建環境保護局。80個鄉鎮設立了環境保護工作站。2004年底,全區環保系統編制職工3403人。其中,行政編制891人,事業編制2440人,其它編制72人,實有人數為3883人。人員結構按職稱區分:其中高級職稱197人、中級職稱673人、初級職稱754人;按學歷區分,研究生59人、本科生947人、專科生1594人、中專級以下1188人。
        【防治污染改善區域環境】
        1.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下大力氣解決重點領域的環境污染問題。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等六部委《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行動的通知》要求,依法取締、關停、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及工藝,對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違法行為,努力讓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上清潔的空氣,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2.針對目前全區區域性、結構性污染問題,積極開展重點行業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自治區政府《關于高載能工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對全區高載能工業企業環境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共檢查企業417家。其中:已建成環保設施且正常運行的231戶(電石企業110戶,鐵合金企業121戶;著手安裝環保設施的企業147戶,電石企業29戶,鐵合金企業118戶)對在清理整頓期間尚未安裝環保設施的39戶企業停止供電,待環保設施建成達標后供電。環保局正對上述企業進行達標驗收。
        3.加強重點城市和主要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推廣清潔燃料、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善區域環境質量。2004年,呼和浩特市實現二級和好于二級以上天數310天,比上年同期增長24天,在北方15個省會城市中排名第三。包頭市實現二級和好于二級以上天數175天,比上年同期增長70天;赤峰實現235天,比上年同期增長11天。主要流域部分河流、湖泊、水庫水質有所好轉。認真查處了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事件,制定了《黃河內蒙古段水源水質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2月底,重點流域、區域削減化學需氧量1.84萬噸、煙塵6.13萬噸、粉塵3.37萬噸。
        4.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已有7個盟市按照“機動車定期檢測單位委托辦法”的規定,上報機動車排氣污染年檢單位申報材料,已辦理委托手續的5個盟市。呼市已經有334臺公交車使用清潔燃料天然氣;包頭市正在積極準備,開展車用清潔燃料的工作。
        5.開展“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環保局高度重視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為確保創建活動抓出實效,各地專門成立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切合實際的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建立環保局、街道辦事處、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三級管理網絡,聯手創建安靜居住小區。
        6.圍繞城市環境質量定量考核進一步深化城市環境管理工作。各盟市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從源頭控制城市污染。全區“煙控區”覆蓋率占建成區面積的47.44%;城市汽車尾氣達標率73.38%;污水處理率50.39%;垃圾無害化處理率45%;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1.73%。
        7.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國家產業政策。嚴防外地高污染、淘汰落后設備及生產工藝、高能耗企業借西部大開發向自治區轉移。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破壞資源嚴重的“十五小”、“新五小”項目不予審批。全年報環保局審查的建設項目206項,完成環評報告書批復34項,竣工驗收項目8項。
        【落實“三區”戰略】在全國范圍內自治區率先研究草擬《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有效評估辦法》,編制《內蒙古自治區環境優美鄉鎮考核驗收規定》。加強了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范區、生態功能保護區、資源開發區的監督管理。目前,全區共建成自然保護區187個,其中國家級18個,自治區級56個,盟市級25個,旗縣級88個。保護區面積已達1561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13.2%。全區生態示范區達43個,其中國家級生態示范區3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18個,自治區級生態示范區22個,面積3780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31.9%。生態功能區4個,其中國家級2個,自治區級2個,面積達1539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13%。生態保護與國際合作日益密切,中瑞挪、中加、中意、中德和中韓的國際合作項目進展順利,成效顯著。
        【強化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圓滿完成“清查放射源,讓百姓放心”專項行動。全區共排查出涉源單位222家,放射源2171枚,收貯廢源323枚,建立了放射源數據庫。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全區共申報涉及危險廢物單位2382家,涉及危險廢物種類229種,年產生危險廢物179萬噸。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處置15.7噸廢棄危險化學品。加強進口廢物環境管理,對4批不符合規定的進口廢物,依法拒絕辦理廢物進口手續,對10家申請進口廢物企業進行環保審核。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行政】在全區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專項行動中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14878人次,檢查企業7557家,關停企業545家,查處違法企業1034家。對烏拉特前旗3家造紙廠污染黃河事件進行處罰;對通遼發電廠等358家拒繳排污費企業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阿拉善盟綠洲農業公司生態破壞案件責成阿盟環保局進行處理。赤峰市在生態監察方面走在了全區的前列,在嚴厲打擊礦產資源亂采濫挖、規范礦山開發生態恢復以及旅游開發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
        【環境管理的基礎工作】環境科研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完成中—瑞—挪合作《內蒙古烏梁素海環境綜合整治研究》年度工作計劃;啟動《內蒙古城市煙塵污染源解析研究》課題;完成《錫盟濕地珍禽鳥類調查研究》課題;組織實施高載能企業污染控制技術研究;積極開展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有機食品認證技術咨詢工作。
        環境監測能力全面提升。開展環境空氣、輻射環境、酸雨、城市飲用水、環境噪聲、沙塵暴以及7個水系25條河流和4個湖泊水庫豐枯水期水質監測,獲得有效監測數據16萬多個。實現全區11個城市空氣質量周報,其中呼市、包頭和赤峰市實現空氣質量預報和日報。完成黃河內蒙古段2個斷面的水質自動監測周報。組織全區生態環境質量調查和陰山北麓生態經濟型農業項目的研究。對綠色食品原料產地環境質量進行監測。
        環境宣傳教育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開展了“世界環境日”和第二屆“環境保護好新聞評選活動”;組織“保護母親河行動—首府地區高校生態環保警示教育巡回展”;召開了全區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鼓勵社會各界和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
        加強環境信息網建設,實現了與上級機關部分文件在網上傳輸。政務公開穩步推進,督查工作被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授予先進集體的稱號。
        【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3月19日,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新城賓館舉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瑞清、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出席會議。全區各盟市分管環保的盟市長、環保局長、環保局辦公室主任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的領導都參加了會議。
        【妥善處理黃河水污染事故】6月25日,巴彥淖爾市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對烏梁素海進行退水,由于退水渠中積存著近100萬噸內蒙古塞外星華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利北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排放的高濃度污水及城鎮生活污水,烏梁素海退水時將渠中的污染物直接帶入黃河干流。據監測,6月26日烏梁素海退水流量為12立方米/秒,黃河三湖河口流量為120立方米/秒,污徑比較高,造成了此次水污染事故。據包頭市環保局監測,污水團中揮發酚超標92.8倍,高錳酸鹽指數超標12倍;河水水質黑臭,水面出現大量死魚。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本次黃河水污染事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內蒙古塞外星華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利北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巴彥淖爾市總排干管理局第五管理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的行政處罰。
        【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9月13日至14日,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在包頭市主持召開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會議對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認真的研究和部署。會議討論通過《黃河內蒙古段水源水質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要求沿黃各盟市也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輕因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失。會議研究確定黃河內蒙古段近期需要限期治理的51家企業名單。會議要求至2004年10月1日起,沿黃內蒙古段企業所排污水必須保證達標排放;沿黃地區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屬地內排放污水企業的監管力度,增加環境監察及監測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本地區企業穩定達標;要加快城市(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改善現有城市(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狀況,沿黃盟所在地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必須在2005年達到100%;要抓緊治污項目的開工和運營;要加大對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增加地方預算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投入,排污費的使用要把黃河污染治理作為重點,加大投入力度。
        【查處內蒙古自治區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破壞事件】阿右旗地處內蒙古最西部,是全區自然條件最惡劣、生態環境最脆弱的地區之一,也是沙塵暴發生極為頻繁的地區。曼德拉蘇木過去叫“板灘井”(沙林呼都格)位于阿拉善右旗東部。曼德拉蘇木農業開發始于1973年,而規模開發始于1998年,2001年9,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與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開發建設沙林呼都格高新農業示范基地合同”。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開發沙林呼都格高新農業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過程中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導致生態破壞問題。自治區環保局通過現場調查,對處理這起違法事件提出明確意見。1.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向全盟發出通報批評,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引以為戒,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利措施,嚴格程序,抓緊查改,并要求今后在項目建設中必須嚴格審批手續,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2.阿拉善盟環境保護局依法責令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報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審批。3.阿拉善盟環境保護局依法責令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生態恢復方案,采取措施,限期對已開墾和撂荒土地進行生態恢復。

        (鐘建春)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 環境保護
  •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局領導名錄】
        局      長:云二柱(蒙古族)
        副  局  長:解雙華(女)    
                   永  紅(蒙古族)
                   高震風(蒙古族)
                   石玉山(4月任職)
        紀 檢組 長:王笑一        
        助理巡視員:崔建國(4月任職)
        【概況】自治區環保局機關現有行政人員43人,內設9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規劃與財務處、污染控制處、監督管理處、科技監測處、自然生態保護處、輻射管理處、機關黨委。自治區紀檢委派駐紀檢組,設紀檢監察室。局轄7個直屬事業單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總隊、環境評估中心。核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56人。
        全區12個盟市全部成立獨立的環保局,列入政府組成部門。101個旗縣(區)有83個旗縣(區)成立獨立環保局、16個旗縣為城建環境保護局。80個鄉鎮設立了環境保護工作站。2004年底,全區環保系統編制職工3403人。其中,行政編制891人,事業編制2440人,其它編制72人,實有人數為3883人。人員結構按職稱區分:其中高級職稱197人、中級職稱673人、初級職稱754人;按學歷區分,研究生59人、本科生947人、專科生1594人、中專級以下1188人。
        【防治污染改善區域環境】
        1.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下大力氣解決重點領域的環境污染問題。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等六部委《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行動的通知》要求,依法取締、關停、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及工藝,對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違法行為,努力讓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上清潔的空氣,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2.針對目前全區區域性、結構性污染問題,積極開展重點行業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自治區政府《關于高載能工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對全區高載能工業企業環境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共檢查企業417家。其中:已建成環保設施且正常運行的231戶(電石企業110戶,鐵合金企業121戶;著手安裝環保設施的企業147戶,電石企業29戶,鐵合金企業118戶)對在清理整頓期間尚未安裝環保設施的39戶企業停止供電,待環保設施建成達標后供電。環保局正對上述企業進行達標驗收。
        3.加強重點城市和主要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推廣清潔燃料、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善區域環境質量。2004年,呼和浩特市實現二級和好于二級以上天數310天,比上年同期增長24天,在北方15個省會城市中排名第三。包頭市實現二級和好于二級以上天數175天,比上年同期增長70天;赤峰實現235天,比上年同期增長11天。主要流域部分河流、湖泊、水庫水質有所好轉。認真查處了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事件,制定了《黃河內蒙古段水源水質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2月底,重點流域、區域削減化學需氧量1.84萬噸、煙塵6.13萬噸、粉塵3.37萬噸。
        4.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已有7個盟市按照“機動車定期檢測單位委托辦法”的規定,上報機動車排氣污染年檢單位申報材料,已辦理委托手續的5個盟市。呼市已經有334臺公交車使用清潔燃料天然氣;包頭市正在積極準備,開展車用清潔燃料的工作。
        5.開展“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環保局高度重視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為確保創建活動抓出實效,各地專門成立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切合實際的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建立環保局、街道辦事處、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三級管理網絡,聯手創建安靜居住小區。
        6.圍繞城市環境質量定量考核進一步深化城市環境管理工作。各盟市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從源頭控制城市污染。全區“煙控區”覆蓋率占建成區面積的47.44%;城市汽車尾氣達標率73.38%;污水處理率50.39%;垃圾無害化處理率45%;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1.73%。
        7.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國家產業政策。嚴防外地高污染、淘汰落后設備及生產工藝、高能耗企業借西部大開發向自治區轉移。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破壞資源嚴重的“十五小”、“新五小”項目不予審批。全年報環保局審查的建設項目206項,完成環評報告書批復34項,竣工驗收項目8項。
        【落實“三區”戰略】在全國范圍內自治區率先研究草擬《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生態功能區劃》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保護區有效評估辦法》,編制《內蒙古自治區環境優美鄉鎮考核驗收規定》。加強了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范區、生態功能保護區、資源開發區的監督管理。目前,全區共建成自然保護區187個,其中國家級18個,自治區級56個,盟市級25個,旗縣級88個。保護區面積已達1561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13.2%。全區生態示范區達43個,其中國家級生態示范區3個,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18個,自治區級生態示范區22個,面積3780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31.9%。生態功能區4個,其中國家級2個,自治區級2個,面積達1539萬公頃,占自治區國土面積的13%。生態保護與國際合作日益密切,中瑞挪、中加、中意、中德和中韓的國際合作項目進展順利,成效顯著。
        【強化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圓滿完成“清查放射源,讓百姓放心”專項行動。全區共排查出涉源單位222家,放射源2171枚,收貯廢源323枚,建立了放射源數據庫。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全區共申報涉及危險廢物單位2382家,涉及危險廢物種類229種,年產生危險廢物179萬噸。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處置15.7噸廢棄危險化學品。加強進口廢物環境管理,對4批不符合規定的進口廢物,依法拒絕辦理廢物進口手續,對10家申請進口廢物企業進行環保審核。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行政】在全區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專項行動中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14878人次,檢查企業7557家,關停企業545家,查處違法企業1034家。對烏拉特前旗3家造紙廠污染黃河事件進行處罰;對通遼發電廠等358家拒繳排污費企業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阿拉善盟綠洲農業公司生態破壞案件責成阿盟環保局進行處理。赤峰市在生態監察方面走在了全區的前列,在嚴厲打擊礦產資源亂采濫挖、規范礦山開發生態恢復以及旅游開發項目實施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
        【環境管理的基礎工作】環境科研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完成中—瑞—挪合作《內蒙古烏梁素海環境綜合整治研究》年度工作計劃;啟動《內蒙古城市煙塵污染源解析研究》課題;完成《錫盟濕地珍禽鳥類調查研究》課題;組織實施高載能企業污染控制技術研究;積極開展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有機食品認證技術咨詢工作。
        環境監測能力全面提升。開展環境空氣、輻射環境、酸雨、城市飲用水、環境噪聲、沙塵暴以及7個水系25條河流和4個湖泊水庫豐枯水期水質監測,獲得有效監測數據16萬多個。實現全區11個城市空氣質量周報,其中呼市、包頭和赤峰市實現空氣質量預報和日報。完成黃河內蒙古段2個斷面的水質自動監測周報。組織全區生態環境質量調查和陰山北麓生態經濟型農業項目的研究。對綠色食品原料產地環境質量進行監測。
        環境宣傳教育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開展了“世界環境日”和第二屆“環境保護好新聞評選活動”;組織“保護母親河行動—首府地區高校生態環保警示教育巡回展”;召開了全區環境保護新聞發布會,鼓勵社會各界和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
        加強環境信息網建設,實現了與上級機關部分文件在網上傳輸。政務公開穩步推進,督查工作被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授予先進集體的稱號。
        【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3月19日,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新城賓館舉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瑞清、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出席會議。全區各盟市分管環保的盟市長、環保局長、環保局辦公室主任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的領導都參加了會議。
        【妥善處理黃河水污染事故】6月25日,巴彥淖爾市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對烏梁素海進行退水,由于退水渠中積存著近100萬噸內蒙古塞外星華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利北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排放的高濃度污水及城鎮生活污水,烏梁素海退水時將渠中的污染物直接帶入黃河干流。據監測,6月26日烏梁素海退水流量為12立方米/秒,黃河三湖河口流量為120立方米/秒,污徑比較高,造成了此次水污染事故。據包頭市環保局監測,污水團中揮發酚超標92.8倍,高錳酸鹽指數超標12倍;河水水質黑臭,水面出現大量死魚。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本次黃河水污染事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內蒙古塞外星華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利北辰漿紙有限責任公司、巴彥淖爾市總排干管理局第五管理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的行政處罰。
        【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9月13日至14日,自治區副主席郝益東在包頭市主持召開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會議對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認真的研究和部署。會議討論通過《黃河內蒙古段水源水質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要求沿黃各盟市也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最大限度減輕因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失。會議研究確定黃河內蒙古段近期需要限期治理的51家企業名單。會議要求至2004年10月1日起,沿黃內蒙古段企業所排污水必須保證達標排放;沿黃地區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屬地內排放污水企業的監管力度,增加環境監察及監測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本地區企業穩定達標;要加快城市(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改善現有城市(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狀況,沿黃盟所在地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必須在2005年達到100%;要抓緊治污項目的開工和運營;要加大對黃河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增加地方預算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投入,排污費的使用要把黃河污染治理作為重點,加大投入力度。
        【查處內蒙古自治區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破壞事件】阿右旗地處內蒙古最西部,是全區自然條件最惡劣、生態環境最脆弱的地區之一,也是沙塵暴發生極為頻繁的地區。曼德拉蘇木過去叫“板灘井”(沙林呼都格)位于阿拉善右旗東部。曼德拉蘇木農業開發始于1973年,而規模開發始于1998年,2001年9,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與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開發建設沙林呼都格高新農業示范基地合同”。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開發沙林呼都格高新農業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過程中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導致生態破壞問題。自治區環保局通過現場調查,對處理這起違法事件提出明確意見。1.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向全盟發出通報批評,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引以為戒,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利措施,嚴格程序,抓緊查改,并要求今后在項目建設中必須嚴格審批手續,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2.阿拉善盟環境保護局依法責令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報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審批。3.阿拉善盟環境保護局依法責令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生態恢復方案,采取措施,限期對已開墾和撂荒土地進行生態恢復。

        (鐘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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