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卷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長: ***(蒙古族)
副廳長:趙建平 巖英 杜志剛(蒙古族) 徐貴中 翟貴文
紀委書記:王洪中(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視員:趙長海(蒙古族) 王曰群 宿同忠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共設行政編制72名,實有人數71名,內設辦公室、人事警務處、組織宣傳處、法制宣傳處、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基層工作指導處、法規教育處、司法考試處、計財裝備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辦公室及紀律檢查委員會12個處室。下設監獄管理局、勞動教養管理局2個廳屬單位。另設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律師協會、內蒙古法律援助中心、內蒙古公證處4個事業單位。
【法制宣傳教育】2006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全區依法治區工作會議,批轉宣傳部和司法廳制定的《關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第五個五年規劃》,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就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做出決議,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公民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與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以及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程度有新的提高。“12·4”法制宣傳日和法制宣傳教育“六進”活動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廣泛開展,領導干部、公務員、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重點對象以及農牧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得到加強。以“法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為主題,舉辦了自治區領導干部法制講座,促進了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
【監管改造】監獄、勞教工作堅持以維護穩定為首任,深入開展平安獄所創建活動,狠抓獄所安全穩定防控機制、排查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領導責任機制的落實,實現了獄所持續安全穩定。罪犯和勞教人員脫逃率、非正常死亡率、獄所內發案率均低于控制指標。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確保及時收押收容,圓滿完成400余名服刑人員的調監工作。健全教育改造質量評估體系,改進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服刑和勞教人員教育改造質量明顯提高。勞教戒毒人員所內戒毒率達100%,“法輪功”服刑人員、勞教人員教育轉化率分別達90.41%和96%。認真開展獄所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整頓活動,監獄、勞教單位未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積極開展監獄管理工作整頓、“規范化監區建設”和勞教所“規范化達標年”活動,執法水平有了較大提高。扎實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勞教所創建工作,3所監獄被司法部命名為現代化文明監獄,2所監獄、2個勞教所的創建工作經過司法部考核驗收。
【法律服務】建立律師參與涉法信訪接待咨詢制度,為各級黨委、政府依法處置涉法信訪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咨詢。組織律師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為農民工追討工資和法律服務進農村、進牧區、進社區活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和諧。全區律師辦理訴訟和非訴訟代理31 589件,擔任法律顧問2 588家,解答法律咨詢50 132人次;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73 105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訴訟和非訴訟代理17 095件,擔任法律顧問3 427家。法律援助工作站點達2 098個,比上年增加22.6%;提供法律援助咨詢62 040人次,比上年增長7.5%;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 187件,比上年增長38.07%;受援人數達7 893人次,比上年增加21.1%。
【基層工作】2006年,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組織機構和業務建設,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全區蘇木、鄉鎮(街道)已全部建立司法所,并實現立戶列編和旗縣司法局直接管理。利用國債資金新建219個司法所辦公用房;481個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批準立項,建設資金全部到位。司法所經費財政保障體制健全,裝備條件改善,司法所業務工作活躍,職能作用得到發揮。全區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7 698個,共有人民調解員131 826名。全年成功調解土地草場承包、城市拆遷改造、婚姻家庭鄰里等各類矛盾糾紛60 496件,防止發生民轉刑案件625件涉及2 060人,防止糾紛引起的自殺121件涉及125人。健全刑釋解教人員銜接管理和幫教機制,接收幫教釋解人員11 582名,幫教率達95%;安置釋解人員7 398名,安置率達78%,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積極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累計接收矯正對象4 170名,矯正期滿1 100余名。
【司法考試】2006年,全區司法考試報名考試人數5 418人,比上年增長23%;4 947人參加考試,參考率為91.3%;806人達到合格分數線,合格率達16.29%,比上年提高1.36個百分點。對1 273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人員職業現狀和擇業意向進行摸底調查,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有價值的基礎信息。
【司法鑒定】2006年,司法鑒定機構發展到24家、注冊司法鑒定人359名,鑒定類別趨于齊全,初步適應了訴訟對司法鑒定的需求。成立自治區司法鑒定協會,建立行政與行業“兩結合”的管理體制。
【隊伍建設】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公證人員崗位培訓、律師隊伍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規范整頓活動,推進了法律服務隊伍的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和規范干部隊伍教育培訓,舉辦了多期不同形式的培訓班,提高了干警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1 800余名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進行授(晉)銜和培訓。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工作,層層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談話、誡勉、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和廉政建設檔案,提高了權力運行的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全系統共立案查處違紀案件28件,處分干警63人。
(劉學軍)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長: ***(蒙古族)
副廳長:趙建平 巖英 杜志剛(蒙古族) 徐貴中 翟貴文
紀委書記:王洪中(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視員:趙長海(蒙古族) 王曰群 宿同忠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共設行政編制72名,實有人數71名,內設辦公室、人事警務處、組織宣傳處、法制宣傳處、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基層工作指導處、法規教育處、司法考試處、計財裝備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辦公室及紀律檢查委員會12個處室。下設監獄管理局、勞動教養管理局2個廳屬單位。另設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律師協會、內蒙古法律援助中心、內蒙古公證處4個事業單位。
【法制宣傳教育】2006年,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全區依法治區工作會議,批轉宣傳部和司法廳制定的《關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第五個五年規劃》,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就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做出決議,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公民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與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以及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程度有新的提高。“12·4”法制宣傳日和法制宣傳教育“六進”活動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廣泛開展,領導干部、公務員、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重點對象以及農牧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得到加強。以“法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為主題,舉辦了自治區領導干部法制講座,促進了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
【監管改造】監獄、勞教工作堅持以維護穩定為首任,深入開展平安獄所創建活動,狠抓獄所安全穩定防控機制、排查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領導責任機制的落實,實現了獄所持續安全穩定。罪犯和勞教人員脫逃率、非正常死亡率、獄所內發案率均低于控制指標。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確保及時收押收容,圓滿完成400余名服刑人員的調監工作。健全教育改造質量評估體系,改進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服刑和勞教人員教育改造質量明顯提高。勞教戒毒人員所內戒毒率達100%,“法輪功”服刑人員、勞教人員教育轉化率分別達90.41%和96%。認真開展獄所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整頓活動,監獄、勞教單位未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積極開展監獄管理工作整頓、“規范化監區建設”和勞教所“規范化達標年”活動,執法水平有了較大提高。扎實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勞教所創建工作,3所監獄被司法部命名為現代化文明監獄,2所監獄、2個勞教所的創建工作經過司法部考核驗收。
【法律服務】建立律師參與涉法信訪接待咨詢制度,為各級黨委、政府依法處置涉法信訪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咨詢。組織律師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為農民工追討工資和法律服務進農村、進牧區、進社區活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和諧。全區律師辦理訴訟和非訴訟代理31 589件,擔任法律顧問2 588家,解答法律咨詢50 132人次;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73 105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訴訟和非訴訟代理17 095件,擔任法律顧問3 427家。法律援助工作站點達2 098個,比上年增加22.6%;提供法律援助咨詢62 040人次,比上年增長7.5%;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 187件,比上年增長38.07%;受援人數達7 893人次,比上年增加21.1%。
【基層工作】2006年,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組織機構和業務建設,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全區蘇木、鄉鎮(街道)已全部建立司法所,并實現立戶列編和旗縣司法局直接管理。利用國債資金新建219個司法所辦公用房;481個司法所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批準立項,建設資金全部到位。司法所經費財政保障體制健全,裝備條件改善,司法所業務工作活躍,職能作用得到發揮。全區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7 698個,共有人民調解員131 826名。全年成功調解土地草場承包、城市拆遷改造、婚姻家庭鄰里等各類矛盾糾紛60 496件,防止發生民轉刑案件625件涉及2 060人,防止糾紛引起的自殺121件涉及125人。健全刑釋解教人員銜接管理和幫教機制,接收幫教釋解人員11 582名,幫教率達95%;安置釋解人員7 398名,安置率達78%,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積極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累計接收矯正對象4 170名,矯正期滿1 100余名。
【司法考試】2006年,全區司法考試報名考試人數5 418人,比上年增長23%;4 947人參加考試,參考率為91.3%;806人達到合格分數線,合格率達16.29%,比上年提高1.36個百分點。對1 273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人員職業現狀和擇業意向進行摸底調查,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有價值的基礎信息。
【司法鑒定】2006年,司法鑒定機構發展到24家、注冊司法鑒定人359名,鑒定類別趨于齊全,初步適應了訴訟對司法鑒定的需求。成立自治區司法鑒定協會,建立行政與行業“兩結合”的管理體制。
【隊伍建設】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公證人員崗位培訓、律師隊伍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規范整頓活動,推進了法律服務隊伍的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和規范干部隊伍教育培訓,舉辦了多期不同形式的培訓班,提高了干警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1 800余名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進行授(晉)銜和培訓。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工作,層層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談話、誡勉、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和廉政建設檔案,提高了權力運行的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全系統共立案查處違紀案件28件,處分干警63人。
(劉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