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卷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領導名錄】
副廳長: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舉(蒙古族)楊仁選 王富友
巡視員:沈晉平(10月任職)
副巡視員:高華 陳喜良
【概況】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內設處室17個: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政策法規處、規劃與科技處、財務處、地籍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礦產資源儲量處、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勘查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離退休管理處、紀檢組、機關黨委。共設行政編制94人,實有人數88人。有廳直屬事業單位13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副廳級)、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局(副廳級)、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勘測規劃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土地管理】按照確保重點生產項目用地的需求,加大了對自治區急需建設的238個重點工業項目和95個鐵路公路建設項目的服務保障力度,能源、交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礦用地及60年大慶項目占用地總量的82%,商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用地比例較小,符合用地要求。年內共完成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預(初)審454項,較上年增加70%,保證了自治區確定的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的順利開展。到12月20日批準用地總面積9 559.0936公頃(自治區批準8 788.1811公頃、國家批準770.9125公頃),其中涉及農用地為5 218.1015公頃(包括耕地2 270.8418公頃)。堅持從嚴控制耕地使用,充分挖潛存量土地,多使用未利用土地尤其是沙地和荒漠土地,共批準使用未利用地3 527.6246頃、存量建設用地813.3675公頃,占批準用地總數的45.4%,使用未利用土地與上年相比增加了1 527.6246公頃。已經補充耕地1 138.4681公頃,尚需補充1 132.3737公頃的耕地已列入計劃,以實現占補平衡。
【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結合自治區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了落實開發區四至范圍工作方案,并在全區作了統一部署。測繪單位對全區47個開發區四至范圍進行實地勘測定界,并按照測繪標志規程統一制作了界樁,按規定進行埋設,限定開發區隨意漂移現象。繼續停止開發區新設、升級和擴區,有效遏制了大量圈占土地特別是耕地的行為。經過努力,其中45個開發區的四至范圍已通過國土資源部的審核和公告,面積為2.41萬公頃;剩余兩個未通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核,將予以撤銷。國辦發44號文件下發以來,積極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開展新開工項目清查工作,通過采取明確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標準、健全完善新開工項目用地準入審查和規范礦業用地審批手續等措施,對近3 000個新開工項目用地情況進行逐一核對,對國家重點清查的10個項目進行實地檢查,核減用地172.34公頃。使自治區順利通過國務院檢查組的檢查。
【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按照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安排,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已向國家提交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成果,完成包頭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評審,部署了2006年度盟市、旗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開展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將規劃審查與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使用管理、動態監控緊密結合起來,發揮了土地利用規劃與計劃管理的宏觀調控作用。先后編制了地質勘查、煤炭勘查等方面的規劃,做到沒有礦區規劃或者礦業權設置方案,一律不設置礦權,避免大礦小開。
【土地整理】2006年,國家已對自治區下達土地整理項目25個,建設規模1.68萬公頃,投資2.92億元,項目實施后,可增加耕地2 851.1公頃,改善了農村牧區的生產生活條件。組織上報2006年度57個國家投資整理項目,比上年增報10個項目,通過評審34個項目,通過率60%位居各參評省區榜首,高出平均通過率20多個百分點。項目覆蓋了除阿拉善盟以外的11個盟市和30%的旗縣(市、區),爭取國家投資7.01億元,建設規模4.11萬公頃,新增耕地3 188.34公頃。是過去5年總和的近兩倍。自治區下達土地開發整理資金8 220萬元,建設規模6 879公頃。自治區5個旗縣被確定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總面積為77.5萬余畝,項目建設資金5年約8.5億元。同時,完成河套農業經濟區生態地球化學調查項目1∶25萬區域土壤和水地球化學測量面積各3.2萬平方公里,采集土壤樣品4.1萬件、水樣品2 100件,獲得60萬個高質量的基礎地球化學數據和4萬多系統的水地球化學數據,是自治區首次系統獲得的土壤原始數據,為提升河套地區無公害、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和名特優農產品開發的檔次,改善土地質量和城市環境,促進地方病的科學預防與治理,作出積極的貢獻。
【地質找礦】全區地質勘查投入27.8億元,是“十五”期間投入總和的50.55%,勘查面積17.3萬平方公里。申請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等國家勘查項目25個,資金3.58億元。爭取國家地質大調查經費1 879萬元,完成1∶25萬區調修測面積4.5萬平方公里,1∶5萬區域調查面積700平方公里,1∶5萬化探掃面3 500多平方公里,1∶5萬地面高精度磁測3 000多平方公里。礦業公司之間的并購、重組、合作,以及企業與地勘單位合資合作明顯增加。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項目從2004年6月啟動以來,自治區財政共下達地質勘查專項資金17.80億元,安排各類地質礦產勘查項目384個。2006年自治區地質勘查項目安排8.42億元,主要用于煤炭勘查、1∶5萬礦產地質調查、地下水勘查及地質綜合研究項目等兩批159項,重點對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烏蘭察布、興安盟進行了勘查項目的支持。第三批預期安排110個項目,計劃資金5.38億元,已完成立項論證。已實施的項目,完成鉆探140萬米、槽探20萬立方米、淺井4 000米,預計新增煤炭資源儲量3 189億噸,鐵礦石資源量1.22億噸、巖鹽資源儲量20億噸、鉛鋅金屬量42.1萬噸、鉬金屬量10萬噸、金資源儲量10.3噸,銀資源儲量94.88噸,新發現具有大型遠景規模的礦床5個,中型礦床8個,小型礦床4個,各類礦化點及異常357處,發現和評價城市供水、防砷改水及重點工業園區供水水源地15處。為自治區煤炭、電力、冶金、稀土等資源性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資源保障。
【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自國務院部署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以來,全區上下高度重視,治亂、治散、治本同步進行,取得重要進展,關閉小煤礦、資源整合工作成績突出,走在全國前列,受到國務院九部委檢查組的好評。一是治亂工作成效明顯。小煤礦淘汰關閉提前1年半完成,關閉整合率達到62%;另外整頓關閉104個非煤礦山和348家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礦產品加工企業。針對煤炭市場供應緊張,群發性偷采盜采露頭煤或者不按設計露天采煤的違法行為有所抬頭,聯合公安廳、煤炭工業局、監察廳、鄂爾多斯市政府組成專案組,出動警力,開展零點行動。目前,全區違法勘查開采新發案件和煤礦傷亡事故下降50%。二是治散工作積極推進。以煤礦資源整合工作為重點,通過聯合、收購、兼并、重組等形式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劃定整合煤礦礦區范圍210處,煤炭產業水平和安全生產水平大幅度提高。三是治本工作穩步開展。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審批程序更加完善,招投標制度等落實較好。
【礦產資源管理】廳本級辦理各類采礦登記手續2 032個,盟市設點初審項目537個,其中廳新發采礦許可證67個,劃定礦區范圍321個(含整合礦山)。辦理各類勘查登記2 425個,新設置探礦權僅204個。正在實施的勘查項目2 350多個,全區投入礦業開發和技改資金150億元,較上年增長了36.4%。目前,全區共有礦山5 194個,其中煤炭606個,黑色金屬258個,有色金屬161個,貴金屬170個;有效勘查許可證2 393個,其中煤炭515個,黑色金屬473個,有色金屬763個,貴金屬372個。
【基礎測繪工作】年內安排基礎測繪經費2 987萬元,是上年的2.98倍,重點在赤峰測區、莫力達瓦測區和烏蘭察布測區開展工作,完成基礎測繪外業1 747幅、覆蓋面積4.4萬平方公里,航測內業1 941幅,覆蓋4.85萬平方公里,為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地質災害防治等提供了基礎資料。全區基礎測繪覆蓋面由歷年累計15.2%的基礎上,較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使全區基礎測繪的覆蓋面達到19.3%。
【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采取制定統一年產值、健全征地程序、多途徑安置被征地農牧民、適當提高農牧民安置補助標準等措施,收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4.38億元,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自治區級征地管理費收繳率為100%,未發生新的拖欠現象。共受理群眾來信367件,接待群眾來訪422批次、1 719人次,其中集體訪46批次、836人次;回答電話咨詢264人次。與上年相比,來信基本持平;來訪的批次上升了17%,人次減少25.86%,其中集體訪的批次和人次分別下降26.53%和43.99%;電話咨詢上升了161%,案件辦理率100%。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與自治區檢察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和案件移交制度,對違法違規批地進行聯合辦案,實行查事與查人相結合,保證違法案件的順利查處。9月15日,自治區對社會公布10起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9月20日,自治區再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自治區公開查處的8起土地違法案件和6起礦產資源違法案件。10月份,配合相關單位組成專案組,對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煤炭企業違法露天開采煤炭資源進行集中整治。全年全區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 122件,涉及土地面積5 996.84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89.82公頃;已結案913件,涉及土地面積1 553.34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45.98公頃;收回土地面積86.82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2.18公頃,收繳罰沒款3 105.36萬元。涉及4起土地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全區查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案件1 826起,罰沒款1 722.59萬元,對67人追究了刑事責任,其中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406件,結案375件;吊銷勘查許可證1個、采礦許可證2個,自治區本級吊注銷勘查許可證197個、采礦許可證614個。新發案件同比下降了50%以上。同時,累計完成地籍調查面積733.82平方公里,占應完成的80.19%,累計完成建制鎮地籍調查1 611.13平方公里,占應完成的77.16%。受理各類土地權屬爭議案件404件,處理爭議案件358件,結案率88.6%。
【國土資源有償使用】是年,有償出讓土地面積占土地供應總量的79%,比上年增加10%,其中以招拍掛出讓土地占土地供應總量的33%、占有償出讓供應總量的42%。全區土地出讓收益61.4億元,是上年的2.8倍。土地出讓收益中,協議出讓收益占20%,招拍掛出讓收益占80%。本年度分解下達土地收儲指導性計劃2.29萬公頃,已儲備土地6 951公頃,超出歷年土地儲備的總和。但受土地市場有效需求量限制、土地儲備貸款資金不足和國家新增建設用地不允許納入土地儲備政策調整等影響,只完成全年計劃的30%。
自治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采管理的意見》,明確了礦業權出讓的基本原則、礦業權市場出讓的具體操作程序和礦業權設置審批的要求,具體規定盟市、旗縣政府與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在礦業權管理中的職責,強化了自治區對礦產資源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規定非煤礦山探礦權按照批準的勘查規劃和探礦權設置方案出讓,堅持大礦大開、小礦小開的原則,實現了除國家、自治區批準的項目外,非煤礦山礦業權一律市場出讓;煤炭資源配置以服從服務于國家和自治區重大項目為原則,實行政府集體決策,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雙軌制”問題基本解決。年內,廳本級確認(備案)礦業權價款80.47億元,征收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15億元,較上年增加5億元。征收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超過歷年征收總和。廳委托盟市組織探礦權市場出讓197宗,已成交156宗,成交探礦權價款1.5億元,市場化率76.5%;全區采礦權價款有償出讓970宗,成交采礦權價款1.5億元。完成資補費征收入庫3.25億元,比上年增長88.6%,為1995年開始計征至2006年累計征收8.22億元的39.5%。
【地質災害治理】2006年,爭取國家資金3 430萬元、自治區投入3 840萬元,安排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24項、地質遺跡保護項目16項。通過項目實施,恢復治理面積5 927公頃;克什克騰世界地質公園旅游收入實現4.1億元,阿爾山國家地質公園至10月底旅游收入突破3億元,阿拉善沙漠資源通過建立國家地質公園,有效帶動了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曾被國務院領導關注的寧城古生物化石盜采倒賣問題,已得到有效遏制,古生物化石得到保護。新建自治區級地質公園4處。制定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配合自治區政府編制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了全區各盟市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與自治區氣象局聯合召開全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座談會。新實施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5個。
【資源信息服務】認真落實自治區撤鄉并鎮、支持三少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安排基礎測繪經費700萬元,為達斡爾族聚集地完成航測外業497幅首級控制、相片連測。先后提供地形圖資料5 000余張、掛圖400余幅,確保了撤鄉并鎮工作的順利完成。向社會提供各種比例尺地形圖1.5萬幅、數字地圖1 602幅,專題數字成果140幅,控制點成果5 257個,航空相片洗印、掃描1.05萬幅,接待社會各界3 200多人次。共向2 475人次提供各類地質資料4 301份次1.8萬件,提供公益性地質資料100余套,利用范圍涉及地質勘查、科研項目論證、礦區規劃、儲量核實、礦業權評估等。開展地籍管理資料公開查詢的單位有100個,向社會提供公開查詢9 774人次。
(潘學飛)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領導名錄】
副廳長: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舉(蒙古族)楊仁選 王富友
巡視員:沈晉平(10月任職)
副巡視員:高華 陳喜良
【概況】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內設處室17個: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政策法規處、規劃與科技處、財務處、地籍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礦產資源儲量處、礦產開發管理處、地質勘查處、地質環境處、測繪管理處、執法監察局、離退休管理處、紀檢組、機關黨委。共設行政編制94人,實有人數88人。有廳直屬事業單位13個: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副廳級)、內蒙古自治區測繪事業局(副廳級)、內蒙古煤田地質局、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勘測規劃院、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信息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調查院、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土地管理】按照確保重點生產項目用地的需求,加大了對自治區急需建設的238個重點工業項目和95個鐵路公路建設項目的服務保障力度,能源、交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礦用地及60年大慶項目占用地總量的82%,商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用地比例較小,符合用地要求。年內共完成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預(初)審454項,較上年增加70%,保證了自治區確定的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的順利開展。到12月20日批準用地總面積9 559.0936公頃(自治區批準8 788.1811公頃、國家批準770.9125公頃),其中涉及農用地為5 218.1015公頃(包括耕地2 270.8418公頃)。堅持從嚴控制耕地使用,充分挖潛存量土地,多使用未利用土地尤其是沙地和荒漠土地,共批準使用未利用地3 527.6246頃、存量建設用地813.3675公頃,占批準用地總數的45.4%,使用未利用土地與上年相比增加了1 527.6246公頃。已經補充耕地1 138.4681公頃,尚需補充1 132.3737公頃的耕地已列入計劃,以實現占補平衡。
【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結合自治區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了落實開發區四至范圍工作方案,并在全區作了統一部署。測繪單位對全區47個開發區四至范圍進行實地勘測定界,并按照測繪標志規程統一制作了界樁,按規定進行埋設,限定開發區隨意漂移現象。繼續停止開發區新設、升級和擴區,有效遏制了大量圈占土地特別是耕地的行為。經過努力,其中45個開發區的四至范圍已通過國土資源部的審核和公告,面積為2.41萬公頃;剩余兩個未通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核,將予以撤銷。國辦發44號文件下發以來,積極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開展新開工項目清查工作,通過采取明確新開工項目用地清理標準、健全完善新開工項目用地準入審查和規范礦業用地審批手續等措施,對近3 000個新開工項目用地情況進行逐一核對,對國家重點清查的10個項目進行實地檢查,核減用地172.34公頃。使自治區順利通過國務院檢查組的檢查。
【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按照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安排,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已向國家提交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成果,完成包頭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評審,部署了2006年度盟市、旗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開展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將規劃審查與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使用管理、動態監控緊密結合起來,發揮了土地利用規劃與計劃管理的宏觀調控作用。先后編制了地質勘查、煤炭勘查等方面的規劃,做到沒有礦區規劃或者礦業權設置方案,一律不設置礦權,避免大礦小開。
【土地整理】2006年,國家已對自治區下達土地整理項目25個,建設規模1.68萬公頃,投資2.92億元,項目實施后,可增加耕地2 851.1公頃,改善了農村牧區的生產生活條件。組織上報2006年度57個國家投資整理項目,比上年增報10個項目,通過評審34個項目,通過率60%位居各參評省區榜首,高出平均通過率20多個百分點。項目覆蓋了除阿拉善盟以外的11個盟市和30%的旗縣(市、區),爭取國家投資7.01億元,建設規模4.11萬公頃,新增耕地3 188.34公頃。是過去5年總和的近兩倍。自治區下達土地開發整理資金8 220萬元,建設規模6 879公頃。自治區5個旗縣被確定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總面積為77.5萬余畝,項目建設資金5年約8.5億元。同時,完成河套農業經濟區生態地球化學調查項目1∶25萬區域土壤和水地球化學測量面積各3.2萬平方公里,采集土壤樣品4.1萬件、水樣品2 100件,獲得60萬個高質量的基礎地球化學數據和4萬多系統的水地球化學數據,是自治區首次系統獲得的土壤原始數據,為提升河套地區無公害、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和名特優農產品開發的檔次,改善土地質量和城市環境,促進地方病的科學預防與治理,作出積極的貢獻。
【地質找礦】全區地質勘查投入27.8億元,是“十五”期間投入總和的50.55%,勘查面積17.3萬平方公里。申請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等國家勘查項目25個,資金3.58億元。爭取國家地質大調查經費1 879萬元,完成1∶25萬區調修測面積4.5萬平方公里,1∶5萬區域調查面積700平方公里,1∶5萬化探掃面3 500多平方公里,1∶5萬地面高精度磁測3 000多平方公里。礦業公司之間的并購、重組、合作,以及企業與地勘單位合資合作明顯增加。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項目從2004年6月啟動以來,自治區財政共下達地質勘查專項資金17.80億元,安排各類地質礦產勘查項目384個。2006年自治區地質勘查項目安排8.42億元,主要用于煤炭勘查、1∶5萬礦產地質調查、地下水勘查及地質綜合研究項目等兩批159項,重點對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烏蘭察布、興安盟進行了勘查項目的支持。第三批預期安排110個項目,計劃資金5.38億元,已完成立項論證。已實施的項目,完成鉆探140萬米、槽探20萬立方米、淺井4 000米,預計新增煤炭資源儲量3 189億噸,鐵礦石資源量1.22億噸、巖鹽資源儲量20億噸、鉛鋅金屬量42.1萬噸、鉬金屬量10萬噸、金資源儲量10.3噸,銀資源儲量94.88噸,新發現具有大型遠景規模的礦床5個,中型礦床8個,小型礦床4個,各類礦化點及異常357處,發現和評價城市供水、防砷改水及重點工業園區供水水源地15處。為自治區煤炭、電力、冶金、稀土等資源性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資源保障。
【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自國務院部署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以來,全區上下高度重視,治亂、治散、治本同步進行,取得重要進展,關閉小煤礦、資源整合工作成績突出,走在全國前列,受到國務院九部委檢查組的好評。一是治亂工作成效明顯。小煤礦淘汰關閉提前1年半完成,關閉整合率達到62%;另外整頓關閉104個非煤礦山和348家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礦產品加工企業。針對煤炭市場供應緊張,群發性偷采盜采露頭煤或者不按設計露天采煤的違法行為有所抬頭,聯合公安廳、煤炭工業局、監察廳、鄂爾多斯市政府組成專案組,出動警力,開展零點行動。目前,全區違法勘查開采新發案件和煤礦傷亡事故下降50%。二是治散工作積極推進。以煤礦資源整合工作為重點,通過聯合、收購、兼并、重組等形式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劃定整合煤礦礦區范圍210處,煤炭產業水平和安全生產水平大幅度提高。三是治本工作穩步開展。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審批程序更加完善,招投標制度等落實較好。
【礦產資源管理】廳本級辦理各類采礦登記手續2 032個,盟市設點初審項目537個,其中廳新發采礦許可證67個,劃定礦區范圍321個(含整合礦山)。辦理各類勘查登記2 425個,新設置探礦權僅204個。正在實施的勘查項目2 350多個,全區投入礦業開發和技改資金150億元,較上年增長了36.4%。目前,全區共有礦山5 194個,其中煤炭606個,黑色金屬258個,有色金屬161個,貴金屬170個;有效勘查許可證2 393個,其中煤炭515個,黑色金屬473個,有色金屬763個,貴金屬372個。
【基礎測繪工作】年內安排基礎測繪經費2 987萬元,是上年的2.98倍,重點在赤峰測區、莫力達瓦測區和烏蘭察布測區開展工作,完成基礎測繪外業1 747幅、覆蓋面積4.4萬平方公里,航測內業1 941幅,覆蓋4.85萬平方公里,為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地質災害防治等提供了基礎資料。全區基礎測繪覆蓋面由歷年累計15.2%的基礎上,較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使全區基礎測繪的覆蓋面達到19.3%。
【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采取制定統一年產值、健全征地程序、多途徑安置被征地農牧民、適當提高農牧民安置補助標準等措施,收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4.38億元,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自治區級征地管理費收繳率為100%,未發生新的拖欠現象。共受理群眾來信367件,接待群眾來訪422批次、1 719人次,其中集體訪46批次、836人次;回答電話咨詢264人次。與上年相比,來信基本持平;來訪的批次上升了17%,人次減少25.86%,其中集體訪的批次和人次分別下降26.53%和43.99%;電話咨詢上升了161%,案件辦理率100%。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與自治區檢察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和案件移交制度,對違法違規批地進行聯合辦案,實行查事與查人相結合,保證違法案件的順利查處。9月15日,自治區對社會公布10起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9月20日,自治區再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自治區公開查處的8起土地違法案件和6起礦產資源違法案件。10月份,配合相關單位組成專案組,對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煤炭企業違法露天開采煤炭資源進行集中整治。全年全區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 122件,涉及土地面積5 996.84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89.82公頃;已結案913件,涉及土地面積1 553.34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45.98公頃;收回土地面積86.82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2.18公頃,收繳罰沒款3 105.36萬元。涉及4起土地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全區查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中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案件1 826起,罰沒款1 722.59萬元,對67人追究了刑事責任,其中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406件,結案375件;吊銷勘查許可證1個、采礦許可證2個,自治區本級吊注銷勘查許可證197個、采礦許可證614個。新發案件同比下降了50%以上。同時,累計完成地籍調查面積733.82平方公里,占應完成的80.19%,累計完成建制鎮地籍調查1 611.13平方公里,占應完成的77.16%。受理各類土地權屬爭議案件404件,處理爭議案件358件,結案率88.6%。
【國土資源有償使用】是年,有償出讓土地面積占土地供應總量的79%,比上年增加10%,其中以招拍掛出讓土地占土地供應總量的33%、占有償出讓供應總量的42%。全區土地出讓收益61.4億元,是上年的2.8倍。土地出讓收益中,協議出讓收益占20%,招拍掛出讓收益占80%。本年度分解下達土地收儲指導性計劃2.29萬公頃,已儲備土地6 951公頃,超出歷年土地儲備的總和。但受土地市場有效需求量限制、土地儲備貸款資金不足和國家新增建設用地不允許納入土地儲備政策調整等影響,只完成全年計劃的30%。
自治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采管理的意見》,明確了礦業權出讓的基本原則、礦業權市場出讓的具體操作程序和礦業權設置審批的要求,具體規定盟市、旗縣政府與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在礦業權管理中的職責,強化了自治區對礦產資源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規定非煤礦山探礦權按照批準的勘查規劃和探礦權設置方案出讓,堅持大礦大開、小礦小開的原則,實現了除國家、自治區批準的項目外,非煤礦山礦業權一律市場出讓;煤炭資源配置以服從服務于國家和自治區重大項目為原則,實行政府集體決策,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雙軌制”問題基本解決。年內,廳本級確認(備案)礦業權價款80.47億元,征收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15億元,較上年增加5億元。征收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超過歷年征收總和。廳委托盟市組織探礦權市場出讓197宗,已成交156宗,成交探礦權價款1.5億元,市場化率76.5%;全區采礦權價款有償出讓970宗,成交采礦權價款1.5億元。完成資補費征收入庫3.25億元,比上年增長88.6%,為1995年開始計征至2006年累計征收8.22億元的39.5%。
【地質災害治理】2006年,爭取國家資金3 430萬元、自治區投入3 840萬元,安排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24項、地質遺跡保護項目16項。通過項目實施,恢復治理面積5 927公頃;克什克騰世界地質公園旅游收入實現4.1億元,阿爾山國家地質公園至10月底旅游收入突破3億元,阿拉善沙漠資源通過建立國家地質公園,有效帶動了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曾被國務院領導關注的寧城古生物化石盜采倒賣問題,已得到有效遏制,古生物化石得到保護。新建自治區級地質公園4處。制定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配合自治區政府編制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了全區各盟市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與自治區氣象局聯合召開全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座談會。新實施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5個。
【資源信息服務】認真落實自治區撤鄉并鎮、支持三少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安排基礎測繪經費700萬元,為達斡爾族聚集地完成航測外業497幅首級控制、相片連測。先后提供地形圖資料5 000余張、掛圖400余幅,確保了撤鄉并鎮工作的順利完成。向社會提供各種比例尺地形圖1.5萬幅、數字地圖1 602幅,專題數字成果140幅,控制點成果5 257個,航空相片洗印、掃描1.05萬幅,接待社會各界3 200多人次。共向2 475人次提供各類地質資料4 301份次1.8萬件,提供公益性地質資料100余套,利用范圍涉及地質勘查、科研項目論證、礦區規劃、儲量核實、礦業權評估等。開展地籍管理資料公開查詢的單位有100個,向社會提供公開查詢9 774人次。
(潘學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