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卷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副 主 任:丁 才 劉廷山 關 英(蒙古族)
助理巡視員:郄志誠 王愛麗(女)
【概況】 年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人員編制31人,實有34人。人員結構為: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3名(副廳級),助理巡視員2名,處長5名,機關黨總支副書記1名,副處長5名,調研員3名,助理調研員2名,主任科員5名,副主任科員2名,科員2名,新分配軍隊轉業干部3名(未定職級)。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內設秘書處、經濟法規處、行政法規處、行政復議處、法制監督處。下轄2個事業單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6人,實有6人,另聘用人員6名;內蒙古自治區法律咨詢中心,為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10人,實有8人。
【行政立法工作】 1.完成7項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調研、審查、修改工作。即《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2.完成8件政府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審查、修改工作。即《內蒙古自治區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和獎勵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安裝工程社會保險費籌集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辦理國務院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律法規征求意見稿80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4.審查自治區政府規范性文件81件。主要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程序》、《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
【行政復議 應訴及指導仲裁工作】 1.辦理行政復議案件80件,其中新收到行政復議申請51件,受理25件,不予受理1件,作其他處理25件;辦結上年結轉復議案件5件;辦結舊存復議案件1件;辦理咨詢案件23件。全年受理的25件中已結案16件,正在審理9件。2.辦理自治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3件;協助辦理應訴案件1件。辦理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民事案件2件。3.組織開展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考試工作,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為建設高素質的行政復議隊伍,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復議人員培訓和資格考試工作。4.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行政復議、應訴、仲裁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調研。對各盟市廳局的5起行政復議案件進行督促和指導,責令有關盟市廳局,依法受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的期限盡快妥善處理。答復盟市廳局關于行政復議及應訴工作的請示、咨詢的近30件。先后赴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甘肅、新疆開展行政復議檢查和調研等。按照國務院法制辦《關于暫緩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暫緩重新組建仲裁機構工作的通知》要求,暫緩了全區仲裁委員會的換屆及仲裁機構的重組工作;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工商聯文件要求,與自治區工商聯共同做好非公有制企業民商事糾紛仲裁工作。
【政府法制監督工作】 1.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在上年工作的基礎上,是年將行政執法責任制納入自治區黨委對盟市廳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目標,加大對各級領導班子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監督力度。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開展全區行政執法機構清理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全區行政執法主體重新確認工作。年底前,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完成對各盟市廳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依法行政情況考核驗收的各項工作。2.全面加強對行政執法主體及行政執法人員管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全面完成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及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嚴格依法行政。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代自治區政府起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通知,制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的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等。3.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解決2起行政爭議案件。在檢查監督依法行政工作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查處一起行政執法人員違法執法案件。4.圓滿完成了人民滿意行政執法單位評選活動及頒獎晚會。從中評出257個人民滿意的行政執法單位,60個人民滿意的行政執法標兵單位,7個單位被評為優秀組織獎,并于1月29日在內蒙古電視臺的演播大廳成功舉行隆重的頒獎儀式。5.認真完成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共收到上報備案的規范性文件118份,經審查對1件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下發執法監督通知書,對8件不符合備案要求的規范性文件下發補正通知書,對1件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提出自行撤銷的建議,均得到糾正,較好地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6.抓好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繼續做好對呼和浩特市、烏海市、滿洲里市、巴彥淖爾市、牙克石市、扎蘭屯市、根河市、二連浩特市、烏蘭浩特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試點工作的指導。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決定>的通知》要求,完成對呼倫貝爾市的牙克石市、根河市、扎蘭屯市、額爾古納市、海拉爾區和二連浩特市等6個市區報送的《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案》審核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這6個市、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7月,在二連浩特市組織召開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座談會。7.組織開展全區依法行政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自治區政府對40個先進集體和100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法制宣傳 培訓和法律咨詢工作】 1.積極開展政府法制業務培訓。為增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總體水平,根據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實際,開展法制培訓工作。先后組織3期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培訓班、1期國外法制建設培訓班、2期人民滿意行政執法單位工作人員到外省區參觀學習培訓班、5期電力執法人員培訓班。2.積極開拓法律咨詢工作,努力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收到較好的效果。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辦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政協轉來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7件、政協委員提案17件,對每一項建議和提案都做到了及時認真地答復。
【涉法事務及信訪事務】 1.根據自治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安排,辦理自治區黨委、政府及政府辦公廳涉法事務12件。認真辦理20余起申訴案件解釋、答復、轉辦工作,認真接待上訪人員50余人次,積極參加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多起上訪案件的協調會,從法律角度提出處理意見,對依法妥善解決問題,維護穩定起重要作用。2.參與貫徹實施《信訪條例》的有關工作。參加全區《信訪條例》宣傳月活動。參加了自治區信訪條例配套制度的起草及法律審查工作。
【幫扶工作】 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統一安排,幫扶工作主要完成幫扶資金、幫扶項目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幫扶嘎查的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四年來幫扶工作的總結工作。落實因病輟學的學生額爾登寶力格的治療方案,配齊所需藥品。經過治療,額爾敦寶力格痊愈后,聯系二連浩特市蒙古族中學,解決入學問題,并配齊教材。在年底召開的幫扶工作總結會,法制辦四年來的幫扶工作得到自治區黨委的表彰,法制辦被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有兩名同志被評為幫扶先進個人。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副 主 任:丁 才 劉廷山 關 英(蒙古族)
助理巡視員:郄志誠 王愛麗(女)
【概況】 年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人員編制31人,實有34人。人員結構為: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3名(副廳級),助理巡視員2名,處長5名,機關黨總支副書記1名,副處長5名,調研員3名,助理調研員2名,主任科員5名,副主任科員2名,科員2名,新分配軍隊轉業干部3名(未定職級)。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內設秘書處、經濟法規處、行政法規處、行政復議處、法制監督處。下轄2個事業單位: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6人,實有6人,另聘用人員6名;內蒙古自治區法律咨詢中心,為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10人,實有8人。
【行政立法工作】 1.完成7項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調研、審查、修改工作。即《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會計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2.完成8件政府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審查、修改工作。即《內蒙古自治區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和獎勵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安裝工程社會保險費籌集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辦理國務院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律法規征求意見稿80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4.審查自治區政府規范性文件81件。主要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程序》、《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
【行政復議 應訴及指導仲裁工作】 1.辦理行政復議案件80件,其中新收到行政復議申請51件,受理25件,不予受理1件,作其他處理25件;辦結上年結轉復議案件5件;辦結舊存復議案件1件;辦理咨詢案件23件。全年受理的25件中已結案16件,正在審理9件。2.辦理自治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3件;協助辦理應訴案件1件。辦理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民事案件2件。3.組織開展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考試工作,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為建設高素質的行政復議隊伍,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復議人員培訓和資格考試工作。4.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行政復議、應訴、仲裁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調研。對各盟市廳局的5起行政復議案件進行督促和指導,責令有關盟市廳局,依法受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的期限盡快妥善處理。答復盟市廳局關于行政復議及應訴工作的請示、咨詢的近30件。先后赴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甘肅、新疆開展行政復議檢查和調研等。按照國務院法制辦《關于暫緩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暫緩重新組建仲裁機構工作的通知》要求,暫緩了全區仲裁委員會的換屆及仲裁機構的重組工作;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工商聯文件要求,與自治區工商聯共同做好非公有制企業民商事糾紛仲裁工作。
【政府法制監督工作】 1.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在上年工作的基礎上,是年將行政執法責任制納入自治區黨委對盟市廳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目標,加大對各級領導班子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監督力度。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開展全區行政執法機構清理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全區行政執法主體重新確認工作。年底前,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完成對各盟市廳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依法行政情況考核驗收的各項工作。2.全面加強對行政執法主體及行政執法人員管理,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全面完成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及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嚴格依法行政。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代自治區政府起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通知,制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的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等。3.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解決2起行政爭議案件。在檢查監督依法行政工作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查處一起行政執法人員違法執法案件。4.圓滿完成了人民滿意行政執法單位評選活動及頒獎晚會。從中評出257個人民滿意的行政執法單位,60個人民滿意的行政執法標兵單位,7個單位被評為優秀組織獎,并于1月29日在內蒙古電視臺的演播大廳成功舉行隆重的頒獎儀式。5.認真完成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共收到上報備案的規范性文件118份,經審查對1件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下發執法監督通知書,對8件不符合備案要求的規范性文件下發補正通知書,對1件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提出自行撤銷的建議,均得到糾正,較好地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辦法》。6.抓好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繼續做好對呼和浩特市、烏海市、滿洲里市、巴彥淖爾市、牙克石市、扎蘭屯市、根河市、二連浩特市、烏蘭浩特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試點工作的指導。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決定>的通知》要求,完成對呼倫貝爾市的牙克石市、根河市、扎蘭屯市、額爾古納市、海拉爾區和二連浩特市等6個市區報送的《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案》審核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這6個市、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7月,在二連浩特市組織召開全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座談會。7.組織開展全區依法行政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自治區政府對40個先進集體和100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法制宣傳 培訓和法律咨詢工作】 1.積極開展政府法制業務培訓。為增強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總體水平,根據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實際,開展法制培訓工作。先后組織3期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培訓班、1期國外法制建設培訓班、2期人民滿意行政執法單位工作人員到外省區參觀學習培訓班、5期電力執法人員培訓班。2.積極開拓法律咨詢工作,努力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收到較好的效果。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辦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政協轉來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7件、政協委員提案17件,對每一項建議和提案都做到了及時認真地答復。
【涉法事務及信訪事務】 1.根據自治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安排,辦理自治區黨委、政府及政府辦公廳涉法事務12件。認真辦理20余起申訴案件解釋、答復、轉辦工作,認真接待上訪人員50余人次,積極參加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多起上訪案件的協調會,從法律角度提出處理意見,對依法妥善解決問題,維護穩定起重要作用。2.參與貫徹實施《信訪條例》的有關工作。參加全區《信訪條例》宣傳月活動。參加了自治區信訪條例配套制度的起草及法律審查工作。
【幫扶工作】 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統一安排,幫扶工作主要完成幫扶資金、幫扶項目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幫扶嘎查的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四年來幫扶工作的總結工作。落實因病輟學的學生額爾登寶力格的治療方案,配齊所需藥品。經過治療,額爾敦寶力格痊愈后,聯系二連浩特市蒙古族中學,解決入學問題,并配齊教材。在年底召開的幫扶工作總結會,法制辦四年來的幫扶工作得到自治區黨委的表彰,法制辦被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有兩名同志被評為幫扶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