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卷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呼爾查(蒙古族)
副 主 任:劉 俊(蒙古族) 喬 木 巴達拉胡(蒙古族)
包滿達(蒙古族) 安俊義 牛棟春
紀 檢組 長:王榮生
巡 視 員:武文斌
助理巡視員:白恩厚 賈 峰 楊崇義
【概況】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自治區經濟調節部門。根據2004年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定”方案,機關核定處室(包括紀檢委派駐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共有24個,編制為155人。至2005年底,機關實際在編人員為139人,其中,處以上干部88人(含廳級13人),占63%,科以下干部49人,占35%;大專以上學歷137人,占99%,少數民族46人,占33%。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單位共有12個,核定編制為333人,2005年底實際在編人員為287人。
【籌集建設資金】 一是竭盡全力積極爭取國家項目和投資。全年共爭取落實國債、黨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各類專項投資60.8億元。二是努力擴大招商引資規模。積極組織和參與“2005年內蒙古·香港經貿活動周”、“北京科博會”等大型招商引資活動,進一步加強了與上海、江蘇、浙江、天津等省市的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洽談和項目推介,全年實施招商引資項目3605項,引進國內(區外)資金到位1097億元,同比增長56.2%,實際利用外資預計達到11.9億美元,同比增長88.9%。三是不斷擴大融資規模。促成包鋁集團成功上市,股票籌資4.9億元,爭取北方電力公司企業債券批準發行,債券籌資額達20億元。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2687.84億元,同比增長48.6%。
【加強項目管理】 一是進一步加強項目儲備工作。通過組織培訓,強化建設,已儲備重大項目3000多個,總投資2.2萬億元,為保持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持續穩定增長奠定基礎。二是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形勢監測和調度工作,堅持按月調度爭取國家投資和項目及本級項目審批情況,強化重點項目開工、竣工報告制度,并對“十五”已審批項目進行清理。三是繼續加強項目稽查工作,年內重點圍繞對城建、公檢法司、以工代賑等領域共稽察各類項目64個,總投資額近25億元。同時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環保、水利等6個項目進行專項稽察,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四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焦炭等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全年關停取締淘汰落后工藝、設備、企業131家,促進生產要素向優勢特色產業配置。
【“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 一是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提出自治區“十一五”規劃思路,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修改,及時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為自治區黨委提出關于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提供了依據。二是按照自治區黨委提出的規劃建議,及時啟動并完成“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送審稿已經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待提請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準。三是22個專項規劃和3個區域規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絕大部分已完成編制任務,將陸續按程序報批。四是銜接、匯總、提出一批“十一五”啟動實施的重點工程,為“十一五”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重大問題研究】 繼續圍繞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全局性問題,強化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自治區擴大部分旗縣(市)管理權限的意見》、《自治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思路》、《內蒙古自治區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規劃(2005~2007年)》、《內蒙古自治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思路、建議和規范性文件。其中:提出的有保有壓的電價政策,已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印發,《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和《自治區表彰獎勵國內投資者辦法》等文件已經自治區政府批轉或印發,《自治區風能資源和風電項目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政府初步同意,即將轉發。為了加快東部盟市發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東北辦上報《關于將我區東部盟市納入國家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總體規劃的報告》,經過努力爭取,國家已將東部盟市正式納入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規劃。
【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一是堅持按月份析上報全區經濟形勢報告,共完成12期《經濟運行監測月報》和4期《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及其它專項報告,為自治區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依據。在對全國及各省區市經濟發展情況比較分析的基礎上,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與全國各省市區2004年主要經濟指標比較和2005年發展思路綜述》。二是在深入調研、詳細測算的基礎上,及時起草形成自治區2005年經濟運行情況及2006年工作安排建議,為自治區黨委、政府安排部署明年經濟工作提供基礎意見。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部門報送政務信息650條,被采用238條,在區直機關位居前列。
【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加強價格管理 進一步規范上網電價管理,完成區內所有發電廠的上網電價核定工作。出臺了自治區蒙東、蒙西電網“煤電聯動”電價調整方案。進一步加強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對全區化肥生產用無煙塊煤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從嚴核定全區生產磷酸二銨出廠價格和進口磷酸二銨口岸調撥價格,保證區內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基本穩定。針對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審定下調阿卡米星等34種注射劑零售價格和頭孢呋米等22種藥品零售價格。嚴格執行“兩條控制線”措施,加強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管理,暫停地方出臺提價項目,保持物價水平總水平基本穩定。預計全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2.5%。
規范收費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批管理,依法清理和取消影響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收費、不合理行政審批收費等項目110多項。重新核定2005年春季和秋季城市“一費制”課本費收費標準,全部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城鎮借讀費。加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落實力度,增強教育收費政策和項目的規范化、公開化和透明化。制定全區統一執行的收費許可證分類編碼,按時完成收費許可證的年度審核發放工作。
強化價格監督檢查 積極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化肥價格、房地產收費、教育收費、農用機動車養路費、出租車、電力、藥品和醫療服務等價格專項檢查,全年全區價格檢查部門共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2899起,實行經濟制裁4458萬元,很好地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監督作用,全年全區共受理群眾咨詢及投訴舉報2436件,并給予認真解決。全面推進價格監督進社區工作,在呼和浩特、包頭、呼倫貝爾、赤峰等市開展試點。密切監測和應對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等突發事件影響價格異常波動,及時研究制定應對預案。
【指導相關領域的改革】 一是繼續推進全國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爭取包頭市達茂旗百靈廟鎮、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大楊樹鎮、赤峰市寧城縣熱水鎮納入國家發展改革試點小城鎮范圍,并從規劃編制、行政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戶籍制度改革、公用事業改革等方面進行指導。二是與有關部門配合,完成自治區三大流通集團改革的掃尾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大促進第三產業發展的政策落實力度,積極研究加快非有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全力推進第三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投資體制改革】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經自治區政府批轉執行。全面實施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的依法、規范、有序、高效運行。組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專家評審制度,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
【擴大對外開放】 一是加快推進“走出去”戰略。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巴彥淖爾市成功組織召開“對蒙古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會議”,積極支持魯能集團參與俄羅斯別列佐夫鐵礦競標成功,加快了神華集團利用蒙古資源的前期工作。二是積極利用國外貸款。組織上報包頭市城市天然氣管網工程等一批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有22項納入國家備選計劃,全年間接利用外資近1億美元。三是進一步擴大對外貿易。全年爭取落實國家玉米出口配額130萬噸、小麥、玉米、大米、棉花等農產品進口配額14.71萬噸,全年外貿進出口總額達到49億美元,增長21%。四是積極促進國際區域合作。爭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將自治區納入到圖門江國際區域合作范圍,并擬定部分合作項目。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呼爾查(蒙古族)
副 主 任:劉 俊(蒙古族) 喬 木 巴達拉胡(蒙古族)
包滿達(蒙古族) 安俊義 牛棟春
紀 檢組 長:王榮生
巡 視 員:武文斌
助理巡視員:白恩厚 賈 峰 楊崇義
【概況】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自治區綜合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自治區經濟調節部門。根據2004年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定”方案,機關核定處室(包括紀檢委派駐發展改革委紀檢組)共有24個,編制為155人。至2005年底,機關實際在編人員為139人,其中,處以上干部88人(含廳級13人),占63%,科以下干部49人,占35%;大專以上學歷137人,占99%,少數民族46人,占33%。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單位共有12個,核定編制為333人,2005年底實際在編人員為287人。
【籌集建設資金】 一是竭盡全力積極爭取國家項目和投資。全年共爭取落實國債、黨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各類專項投資60.8億元。二是努力擴大招商引資規模。積極組織和參與“2005年內蒙古·香港經貿活動周”、“北京科博會”等大型招商引資活動,進一步加強了與上海、江蘇、浙江、天津等省市的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洽談和項目推介,全年實施招商引資項目3605項,引進國內(區外)資金到位1097億元,同比增長56.2%,實際利用外資預計達到11.9億美元,同比增長88.9%。三是不斷擴大融資規模。促成包鋁集團成功上市,股票籌資4.9億元,爭取北方電力公司企業債券批準發行,債券籌資額達20億元。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2687.84億元,同比增長48.6%。
【加強項目管理】 一是進一步加強項目儲備工作。通過組織培訓,強化建設,已儲備重大項目3000多個,總投資2.2萬億元,為保持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持續穩定增長奠定基礎。二是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形勢監測和調度工作,堅持按月調度爭取國家投資和項目及本級項目審批情況,強化重點項目開工、竣工報告制度,并對“十五”已審批項目進行清理。三是繼續加強項目稽查工作,年內重點圍繞對城建、公檢法司、以工代賑等領域共稽察各類項目64個,總投資額近25億元。同時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環保、水利等6個項目進行專項稽察,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四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焦炭等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全年關停取締淘汰落后工藝、設備、企業131家,促進生產要素向優勢特色產業配置。
【“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 一是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提出自治區“十一五”規劃思路,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修改,及時上報自治區黨委、政府,為自治區黨委提出關于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提供了依據。二是按照自治區黨委提出的規劃建議,及時啟動并完成“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送審稿已經自治區政府審定通過,待提請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準。三是22個專項規劃和3個區域規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絕大部分已完成編制任務,將陸續按程序報批。四是銜接、匯總、提出一批“十一五”啟動實施的重點工程,為“十一五”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重大問題研究】 繼續圍繞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全局性問題,強化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自治區擴大部分旗縣(市)管理權限的意見》、《自治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思路》、《內蒙古自治區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規劃(2005~2007年)》、《內蒙古自治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思路、建議和規范性文件。其中:提出的有保有壓的電價政策,已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印發,《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和《自治區表彰獎勵國內投資者辦法》等文件已經自治區政府批轉或印發,《自治區風能資源和風電項目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政府初步同意,即將轉發。為了加快東部盟市發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東北辦上報《關于將我區東部盟市納入國家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總體規劃的報告》,經過努力爭取,國家已將東部盟市正式納入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規劃。
【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一是堅持按月份析上報全區經濟形勢報告,共完成12期《經濟運行監測月報》和4期《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及其它專項報告,為自治區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依據。在對全國及各省區市經濟發展情況比較分析的基礎上,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與全國各省市區2004年主要經濟指標比較和2005年發展思路綜述》。二是在深入調研、詳細測算的基礎上,及時起草形成自治區2005年經濟運行情況及2006年工作安排建議,為自治區黨委、政府安排部署明年經濟工作提供基礎意見。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部門報送政務信息650條,被采用238條,在區直機關位居前列。
【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加強價格管理 進一步規范上網電價管理,完成區內所有發電廠的上網電價核定工作。出臺了自治區蒙東、蒙西電網“煤電聯動”電價調整方案。進一步加強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對全區化肥生產用無煙塊煤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從嚴核定全區生產磷酸二銨出廠價格和進口磷酸二銨口岸調撥價格,保證區內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基本穩定。針對藥品價格虛高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審定下調阿卡米星等34種注射劑零售價格和頭孢呋米等22種藥品零售價格。嚴格執行“兩條控制線”措施,加強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管理,暫停地方出臺提價項目,保持物價水平總水平基本穩定。預計全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2.5%。
規范收費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批管理,依法清理和取消影響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收費、不合理行政審批收費等項目110多項。重新核定2005年春季和秋季城市“一費制”課本費收費標準,全部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城鎮借讀費。加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落實力度,增強教育收費政策和項目的規范化、公開化和透明化。制定全區統一執行的收費許可證分類編碼,按時完成收費許可證的年度審核發放工作。
強化價格監督檢查 積極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化肥價格、房地產收費、教育收費、農用機動車養路費、出租車、電力、藥品和醫療服務等價格專項檢查,全年全區價格檢查部門共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2899起,實行經濟制裁4458萬元,很好地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監督作用,全年全區共受理群眾咨詢及投訴舉報2436件,并給予認真解決。全面推進價格監督進社區工作,在呼和浩特、包頭、呼倫貝爾、赤峰等市開展試點。密切監測和應對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等突發事件影響價格異常波動,及時研究制定應對預案。
【指導相關領域的改革】 一是繼續推進全國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爭取包頭市達茂旗百靈廟鎮、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大楊樹鎮、赤峰市寧城縣熱水鎮納入國家發展改革試點小城鎮范圍,并從規劃編制、行政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戶籍制度改革、公用事業改革等方面進行指導。二是與有關部門配合,完成自治區三大流通集團改革的掃尾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大促進第三產業發展的政策落實力度,積極研究加快非有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全力推進第三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投資體制改革】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經自治區政府批轉執行。全面實施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的依法、規范、有序、高效運行。組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專家評審制度,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
【擴大對外開放】 一是加快推進“走出去”戰略。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巴彥淖爾市成功組織召開“對蒙古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會議”,積極支持魯能集團參與俄羅斯別列佐夫鐵礦競標成功,加快了神華集團利用蒙古資源的前期工作。二是積極利用國外貸款。組織上報包頭市城市天然氣管網工程等一批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有22項納入國家備選計劃,全年間接利用外資近1億美元。三是進一步擴大對外貿易。全年爭取落實國家玉米出口配額130萬噸、小麥、玉米、大米、棉花等農產品進口配額14.71萬噸,全年外貿進出口總額達到49億美元,增長21%。四是積極促進國際區域合作。爭取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將自治區納入到圖門江國際區域合作范圍,并擬定部分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