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卷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行 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 行 長:王中新(蒙古族) 張子君 牧 人(蒙古族)
高蘭根 額爾德尼(蒙古族)
紀檢委書記:肖長江
工 會主 任:包 健(蒙古族)
【提高執行貨幣政策水平改善金融調控】
加強政策指導進一步改善宏觀調控 根據2005年金融調控目標與實行穩健貨幣政策的要求,結合自治區經濟發展戰略及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實施情況,進一步改進金融調控,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在廣泛調查研究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貨幣信貸指導意見》,從加大對“三農”、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調整信貸結構以及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等9個方面提出促進自治區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被自治區政府批轉全區執行。
增強執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完成招投標工作,督促商業銀行同8家高校簽訂助學貸款協議,并提出改進工作的11條意見和提高保證金比例等政策建議,被自治區政府采納。在全區范圍內推動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就該項貸款的稅收減免等政策問題與有關部門積極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與自治區有關部門研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就擴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與擔保基金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與自治區建設廳等部門聯合提出穩定住房價格的指導意見,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
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作用 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在對春耕生產資金需求和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逐個盟市核定再貸款限額,合理調劑余缺,周轉使用。1~12月份,全區累計向農村信用社發放支農再貸款50.3億元,在滿足農牧業生產資金合理需求的同時,有45%左右的貸款支持農牧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累計發放中小金融機構專項貸款6億元,緩解部分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問題。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 把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作為2005年的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并納入業績考核范圍。一是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根據自治區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村信用社經營情況,專題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農村信用社改革資金支持方式、組織形式選擇等政策建議。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方案實施與考核細則》,開展資金支持業務操作培訓,共培訓4次600多人次。經批準,自治區88家農村信用聯社組建2家農村商業銀行、6家農村合作銀行,其余分三批進行旗縣統一法人信用社改造。二是會同內蒙古銀監局完成對全區88家農村信用聯社、4家法人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與降低不良貸款計劃的審核工作。三是加強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的指導。組織召開全區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座談會,對上報的申請材料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實。四是嚴格把關,完成對全區第一批、第二批農村信用聯社上報的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發行申請資料的審查審核工作。經審查審核后上報總行85家,批準78家發行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金額為12.42億元,占全區總額度的76%。
【維護地區金融穩定職責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初步形成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機制 全面分析、評估區域金融風險狀況,開展對全區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的調查摸底,建立風險金融機構檔案。探索建立金融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指標體系,排查自治區金融機構的風險點。制定突發事件和金融機構風險處置預案,重點防范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組織完成工商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可疑類貸款剝離聯合盡職調查工作,保證這項工作按期順利完成。深入8個盟市對金融穩定再貸款的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進一步規范再貸款管理。
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聯合處置和資產清收工作 針對全區11家停業整頓高風險城市信用社的不同情況,分別與當地中心支行制訂綜合處置方案,落實資產保全、清收、處置措施。繼續加大對原人民銀行自辦經濟實體等歷史遺留問題的清理力度,逐筆落實資產保全措施和債權清收責任,全年清收資產861.1萬元。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召開全區人民銀行系統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座談會,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擬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指導意見》,報請自治區政府下發實施。
【推進創新 提高服務水平】
加強金融服務業務基礎建設推行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管理 一是在全區開展“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建設年”活動,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二是加強會計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和監督制約,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會計財務監督管理體系。三是認真履行經理國庫職能,國庫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服務質量提高。2005年共辦理黨中央級預算收入169.2億元,地方級預算收入524.5億元,辦理地方級預算支出744.5億元,發行憑證式國債19.3億元,兌付國債本息款項64.4萬元。四是提高發行基金調撥、現金和反假貨幣管理工作水平。至12月末,全區共調入發行基金239.0億元,調出發行基金255.5億元;累計投放發行基金787.5億元,回籠發行基金610.5億元,凈投放177.0億元。五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和科技服務,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配合業務部門認真做好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的推廣、升級、維護工作,完成大額支付系統、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和貨幣金銀管理信息系統籌6個主要業務系統安裝測試、運行維護等各項任務,確保各業務系統穩定運行。
拓展跨行政區域票據交換網絡擴大清算范圍 擴大財稅庫行橫向聯網范圍。加強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組織開展全區范圍內的“銀行卡之春”大型宣傳活動和銀行卡促銷活動及特約商戶收銀員培訓,并啟動第二次宣傳與促銷活動,研究確定銀聯商務向其它盟市延伸機構推廣計劃,12月底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分支機構掛牌營運,擴大銀行卡聯網通用的覆蓋面,進一步改善銀行卡用卡環境。
【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 一是積極推動貿易與投資便利化,進一步簡化進出口核銷手續,實現真實性審核與貿易便利管理的有機結合,為自治區涉外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外匯金融服務環境。二是認真落實中蒙、中俄兩國央行雙邊本幣支付結算協定精神,為雙邊貿易創造通暢的結算渠道。三是積極開展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的推廣工作,支持有比較優勢的企業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四是認真履行外匯監管職責,加大外匯檢查力度,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五是提高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質量和分析監測水平。至12月末,全區發生涉外收支申報6.6萬筆,金額52.2億美元。
【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 推進信貸征信體系建設】
大力開展反洗錢工作 一是建立反洗錢工作組織體系,成立全區人民銀行系統、金融監管機構和自治區三個層次的反洗錢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聯席會議制度,與公安部門建立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合作關系,形成反洗錢部門之間、人民銀行上下級之間和內部職能部門本外幣之間的工作協調合作機制。二是加強反洗錢宣傳培訓和制度落實。三是加大反洗錢現場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反洗錢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對53家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對其中36家違規機構實施處罰。
加強信貸征信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管理,開展系統錄入數據檢查核對工作。二是發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作用,跟蹤分析重點行業、貸款大戶和關聯企業的貸款風險狀況,建立關聯企業貸款風險分析制度。三是積極協調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探索擴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圍的方式,在調研的基礎上制定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方案。推廣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參與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征信管理條例》,并深入開展征信知識宣傳教育,推進自治區征信體系建設。
【獲獎】
牧 人 被國家農業部產業化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評為全國農業產業化先進工作者。
張樹模 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人民銀行先進工會工作者;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工會工作委員會天津分行先進工會工作者。
包曉慧 被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授予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五一”女職工獎章;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評為2005年度全區政務信息報送優秀信息員。
隋際香 被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評為國家經濟普查國家級先進個人。
王廣平 被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內蒙古自治區“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評為內蒙古自治區“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評為大額支付系統先進個人。
陶 利 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內審工作先進工作者。
賀光明 被國家總工會、文明辦、發改委、教育部、科工委、科技部、人事部、勞動部、國資委、工商聯十部委授予全國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被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評為第一屆全國金融系統“知識型職工標兵”和全國金融五一勞動獎章;被內蒙古自治區“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評為內蒙古自治區“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
閻金魁 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中國人民銀行后勤工作先進工作者。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行 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 行 長:王中新(蒙古族) 張子君 牧 人(蒙古族)
高蘭根 額爾德尼(蒙古族)
紀檢委書記:肖長江
工 會主 任:包 健(蒙古族)
【提高執行貨幣政策水平改善金融調控】
加強政策指導進一步改善宏觀調控 根據2005年金融調控目標與實行穩健貨幣政策的要求,結合自治區經濟發展戰略及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實施情況,進一步改進金融調控,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在廣泛調查研究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貨幣信貸指導意見》,從加大對“三農”、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調整信貸結構以及從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等9個方面提出促進自治區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被自治區政府批轉全區執行。
增強執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完成招投標工作,督促商業銀行同8家高校簽訂助學貸款協議,并提出改進工作的11條意見和提高保證金比例等政策建議,被自治區政府采納。在全區范圍內推動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就該項貸款的稅收減免等政策問題與有關部門積極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與自治區有關部門研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就擴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與擔保基金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與自治區建設廳等部門聯合提出穩定住房價格的指導意見,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
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作用 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在對春耕生產資金需求和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逐個盟市核定再貸款限額,合理調劑余缺,周轉使用。1~12月份,全區累計向農村信用社發放支農再貸款50.3億元,在滿足農牧業生產資金合理需求的同時,有45%左右的貸款支持農牧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累計發放中小金融機構專項貸款6億元,緩解部分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問題。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 把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作為2005年的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并納入業績考核范圍。一是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根據自治區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村信用社經營情況,專題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農村信用社改革資金支持方式、組織形式選擇等政策建議。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方案實施與考核細則》,開展資金支持業務操作培訓,共培訓4次600多人次。經批準,自治區88家農村信用聯社組建2家農村商業銀行、6家農村合作銀行,其余分三批進行旗縣統一法人信用社改造。二是會同內蒙古銀監局完成對全區88家農村信用聯社、4家法人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與降低不良貸款計劃的審核工作。三是加強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的指導。組織召開全區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座談會,對上報的申請材料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實。四是嚴格把關,完成對全區第一批、第二批農村信用聯社上報的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發行申請資料的審查審核工作。經審查審核后上報總行85家,批準78家發行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金額為12.42億元,占全區總額度的76%。
【維護地區金融穩定職責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初步形成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機制 全面分析、評估區域金融風險狀況,開展對全區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的調查摸底,建立風險金融機構檔案。探索建立金融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指標體系,排查自治區金融機構的風險點。制定突發事件和金融機構風險處置預案,重點防范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組織完成工商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可疑類貸款剝離聯合盡職調查工作,保證這項工作按期順利完成。深入8個盟市對金融穩定再貸款的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進一步規范再貸款管理。
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聯合處置和資產清收工作 針對全區11家停業整頓高風險城市信用社的不同情況,分別與當地中心支行制訂綜合處置方案,落實資產保全、清收、處置措施。繼續加大對原人民銀行自辦經濟實體等歷史遺留問題的清理力度,逐筆落實資產保全措施和債權清收責任,全年清收資產861.1萬元。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召開全區人民銀行系統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座談會,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擬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指導意見》,報請自治區政府下發實施。
【推進創新 提高服務水平】
加強金融服務業務基礎建設推行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管理 一是在全區開展“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建設年”活動,全面推進標準化建設。二是加強會計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和監督制約,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會計財務監督管理體系。三是認真履行經理國庫職能,國庫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服務質量提高。2005年共辦理黨中央級預算收入169.2億元,地方級預算收入524.5億元,辦理地方級預算支出744.5億元,發行憑證式國債19.3億元,兌付國債本息款項64.4萬元。四是提高發行基金調撥、現金和反假貨幣管理工作水平。至12月末,全區共調入發行基金239.0億元,調出發行基金255.5億元;累計投放發行基金787.5億元,回籠發行基金610.5億元,凈投放177.0億元。五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和科技服務,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配合業務部門認真做好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的推廣、升級、維護工作,完成大額支付系統、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和貨幣金銀管理信息系統籌6個主要業務系統安裝測試、運行維護等各項任務,確保各業務系統穩定運行。
拓展跨行政區域票據交換網絡擴大清算范圍 擴大財稅庫行橫向聯網范圍。加強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組織開展全區范圍內的“銀行卡之春”大型宣傳活動和銀行卡促銷活動及特約商戶收銀員培訓,并啟動第二次宣傳與促銷活動,研究確定銀聯商務向其它盟市延伸機構推廣計劃,12月底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分支機構掛牌營運,擴大銀行卡聯網通用的覆蓋面,進一步改善銀行卡用卡環境。
【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 一是積極推動貿易與投資便利化,進一步簡化進出口核銷手續,實現真實性審核與貿易便利管理的有機結合,為自治區涉外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外匯金融服務環境。二是認真落實中蒙、中俄兩國央行雙邊本幣支付結算協定精神,為雙邊貿易創造通暢的結算渠道。三是積極開展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的推廣工作,支持有比較優勢的企業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四是認真履行外匯監管職責,加大外匯檢查力度,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五是提高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質量和分析監測水平。至12月末,全區發生涉外收支申報6.6萬筆,金額52.2億美元。
【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 推進信貸征信體系建設】
大力開展反洗錢工作 一是建立反洗錢工作組織體系,成立全區人民銀行系統、金融監管機構和自治區三個層次的反洗錢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聯席會議制度,與公安部門建立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合作關系,形成反洗錢部門之間、人民銀行上下級之間和內部職能部門本外幣之間的工作協調合作機制。二是加強反洗錢宣傳培訓和制度落實。三是加大反洗錢現場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全區范圍的反洗錢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對53家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對其中36家違規機構實施處罰。
加強信貸征信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管理,開展系統錄入數據檢查核對工作。二是發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作用,跟蹤分析重點行業、貸款大戶和關聯企業的貸款風險狀況,建立關聯企業貸款風險分析制度。三是積極協調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探索擴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圍的方式,在調研的基礎上制定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方案。推廣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參與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征信管理條例》,并深入開展征信知識宣傳教育,推進自治區征信體系建設。
【獲獎】
牧 人 被國家農業部產業化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評為全國農業產業化先進工作者。
張樹模 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人民銀行先進工會工作者;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工會工作委員會天津分行先進工會工作者。
包曉慧 被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授予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五一”女職工獎章;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評為2005年度全區政務信息報送優秀信息員。
隋際香 被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評為國家經濟普查國家級先進個人。
王廣平 被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內蒙古自治區“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評為內蒙古自治區“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被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評為大額支付系統先進個人。
陶 利 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內審工作先進工作者。
賀光明 被國家總工會、文明辦、發改委、教育部、科工委、科技部、人事部、勞動部、國資委、工商聯十部委授予全國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被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評為第一屆全國金融系統“知識型職工標兵”和全國金融五一勞動獎章;被內蒙古自治區“創爭”活動領導小組評為內蒙古自治區“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
閻金魁 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工會工作委員會評為中國人民銀行后勤工作先進工作者。